新安全法心得体会(共18篇)由网友“变绿了绿绿的”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新安全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煤矿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一)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通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通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通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已以文字书面形式提交矿委,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是国务院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煤矿企业内部围绕现场管理,实行三级责任、落实十项措施的工作制度,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己负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不断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培训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事宜:一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
[煤矿新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2:新食品安全法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字数也由之前的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
生产食品添加剂要申请许可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委员侯一兵提交《关于进行食品违禁添加剂定期检测的提案》,重点关注食品违法添加的现象。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就职的侯一兵委员建议政府能加大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该所检验水平。当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环。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打开一些团购网站、微信朋友圈,里面销售食品的商家比比皆是。细心的消费者或许会关注到,其中一些商家并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手续。特别是微信朋友圈,很多私家菜馆多是在居民家里,基本上都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如何才能确保在网上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确保饮食健康安全?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而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了明确的说法。它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第三方平台主动监管是个途径,消费者的举报也是个途径,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也应该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该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
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保健食品标签要写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指出: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长期以来,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上,一些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费者专业知识欠缺,又极度关注身体健康的心理,大肆售卖保健食品,甚至有人声称保健食品具有“疗效”。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针对此类现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给予了及时关注。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这一条款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也能防止他们被欺骗。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很多保健食品企业销售产品时,标注和说明书与注册、备案的不一致,而该条款强调产品上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为确保这项法规得到真正落实,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让法律真正落地。
食品安全需社会共治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在谈到食品安全监管时,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同时,新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4月15日,市委书记王学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全市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市领导陶淑菊、张志强、霍照良、韩军、杨国文、曾萍、王心宇、宝音德力格尔、张翔、张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有机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打好“组合拳”,做到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田间地头”、生产源头,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要着力强化商品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要不断加强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引导食品小作坊集中进入加工园区;要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阵地到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位。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举措严查、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市委、人大、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篇3:新安全法读后感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最安全生产法读后感3篇新最安全生产法读后感3篇新。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
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新安全法读后感]
篇4:如何贯彻新安全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正确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在全面修改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为调整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依法审理食品纠纷案件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一千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确保首负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又要区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不同归责原则;既要让消费者尽早实现权利,又要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惩罚。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正确把握新法和现行法律适用的界限。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因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引起的民事纠纷,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的食品交易行为和事件起诉的案件,适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成立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后果发生在新法施行后的,可以适用新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如何贯彻新安全法]
篇5:新安全法公开信
敬爱的xx:
xx,19xx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xx华苑粮油有限公司饲料车间主任。该同志自1975年参加工作以来,几十年如一日,以厂为家,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带头作用。钻技术,搞革新,减能耗,增效益,为企业发展作出了贡献.几十年来,累计完成效益xx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xx个,创造直接经济效益xx余万元。因此,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上级的褒奖。1987年被xx市人民政府授予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88年被xx省人民政府授予财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989年被评为xx省劳动模范,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敬业爱岗,一心一意搞技改
工作伊始,x_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机械构造》、《粉粹原理》及有关数控编程方面的书籍,并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不断的摸索总结,为企业解决很多生产技术难题。
碾米,一共有12道工序,每一道工序,几乎都经过了x_的技术改进。谷物清理是大米加工的第一道工序,杂质清理得干不干净,直接影响到大米的质量,而去石机是去除杂质的关键设备,如何去除比重较小的石头等杂质,一直是大米加工行业的一道难题,xx同_他的技术革新团队,经过无数次的试验,终于研究出了“记忆去石机”。大米打包是稻谷加工为成品米的最后一道工序,原来的打包机机位低,明显存在两个缺陷,一是工人要弓着身体操作,很不舒服,二是包装好的米袋要由工人从地上搬到运输车上,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需要的时间多。看到这种情况,经过反复琢磨,提出一个大胆方案,将打包机抬高机位,设计出一个打完包后,直接由传送带传送到运输车上的一体打包传送机。经改装后的打包机,工人可以坐着打包,不仅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缩短了每包的工作时间,仅此一道工序,就会减少每包的时间一秒。
在一次砻谷机技改中,x_意外将左手卷进了机器中,鲜血顿时模糊了整个手掌,同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躺在病床上,他还不忘技改,口中还在念叨着:为什么有的谷壳还顽固地不脱落呢?躺了三天后,他偷偷又跑回厂里,继续投入技改工作。由于没有愈合的伤口受到感染,以致他的左手留下了痼疾。
二、以厂为家,矢志不移谋发展
20xx年单位改制,由姓公改为姓私,一时很多人想不通,可谓是人心改散,生产瘫痪。x_也和大家一样,感觉很迷茫。很困惑。但他又和别人不一样,他每天要到机房去
摸摸他心爱的设备,并经常维护保养设备。不久,公司返聘了他,继续聘用他为技术骨干。他压抑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他以更高的热情、更足的劲头投入到企业的技术攻关中。新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是王友送科技创新的源泉。凭着自己的努力,他被任命为饲料车间主任,从一名技术人员,变成了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对生产现场的接触自然就少了,于是他坚持主动深入生产一线,细心观察,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设计技改方案,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一次访查中,他细心地发现原料运输系统由于湿谷壳或大一点的石头易造成皮带机头下料溜槽堵卡时而影响正常生产。回到创新室后,经过反复的实践论证,他自行设计并制作了堆料保护装置,当皮带机头下料溜槽发生堵卡故障时,堆积的饲料触动保护装置,语音报警装置立即发出语音提示,告知操着人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三、言传身教,满园花开才是春
一花独放不算春,满园花开才是春。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技术创新中来,x_老骥伏枥,壮心不已,与15名青工签订了培养责任书,从掌握技能、生产试验、技术创新、传授知识、经验与技艺等各方面做好传帮带,使“结对”青工的知识技能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机械维护员、结对青工左海涛,由于善于钻研,工作出色,如今已经被选拔为公司机械维护工种带头人;结对青工朱小强原是饲料车间一名普通的运输工人,现已成长为一名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的维护员,并且取得了“高级技工资格证”;结对青工、传输工区xx具备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才能,由一名主管技术员被提拔为公司副经理。据统计,在xx的带领和指导下,目前整个公司完成的涉及解决粮食加工安全生产瓶颈难题、饲料生产中节支降耗等各类技术革新项目已达20多项。
xxx
xx年x月x日
篇6:新食品安全法
生产食品添加剂要申请许可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委员侯一兵提交《关于进行食品违禁添加剂定期检测的提案》,重点关注食品违法添加的现象。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就职的侯一兵委员建议政府能加大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该所检验水平。当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环。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打开一些团购网站、微信朋友圈,里面销售食品的.商家比比皆是。细心的消费者或许会关注到,其中一些商家并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手续。特别是微信朋友圈,很多私家菜馆多是在居民家里,基本上都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如何才能确保在网上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确保饮食健康安全?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而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了明确的说法。它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第三方平台主动监管是个途径,消费者的举报也是个途径,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也应该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该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
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保健食品标签要写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指出: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长期以来,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上,一些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费者专业知识欠缺,又极度关注身体健康的心理,大肆售卖保健食品,甚至有人声称保健食品具有“疗效”。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针对此类现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给予了及时关注。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这一条款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也能防止他们被欺骗。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很多保健食品企业销售产品时,标注和说明书与注册、备案的不一致,而该条款强调产品上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为确保这项法规得到真正落实,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让法律真正落地。
食品安全需社会共治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在谈到食品安全监管时,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同时,新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4月15日,市委书记王学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全市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市领导陶淑菊、张志强、霍照良、韩军、杨国文、曾萍、王心宇、宝音德力格尔、张翔、张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有机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打好“组合拳”,做到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田间地头”、生产源头,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要着力强化商品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要不断加强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引导食品小作坊集中进入加工园区;要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阵地到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位。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举措严查、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市委、人大、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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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安全法公开信
敬爱的xx:
***同志,现任中铁**局**标三项目部生产副经理。1982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从事铁路、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先后参建和组织施工过冷水江东车站工程、衡阳火车站改造工程、洛湛线益娄段工程、河南濮阳至安阳地方铁路改造、浙赣线五标、广深一标等工程项目,先后担任施工员、领工员、生产副经理等职务。其所参建的项目均以优质的工程质量在业主中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其本人也在施工中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多次被评为 “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月,该同志遵照上级安排,任中铁**局**标三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整个三项目部的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苦干拼搏、勇于创新,凭借多年施工管理经验和一股敢打善拼的韧劲,带领三项目部全体员工克服了邻近武广客运专线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等难题。
一、工作上思路清晰、苦干拼搏
三项目部管段所有工点均处于丘坡、丘间谷地,地势起伏相当大,他带领施工员、技术员翻山越岭,开山劈路,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原则,最终开辟出一条既方便施工又不破坏当地环境的施工便道,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是我项目部重难点工程,上跨武广客运专线。邻近武广客运专线施工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着领导的一个难题,他亲自带领施工,技术,测量,现场办公确定安全距离,指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安全以及武广客运专线的行车安全。
***同志作为我项目部的生产副经理,保持和发扬了苦干拼搏的精神。项目部人员都知道他每天是第一个到现场,最后一个离开的,当遇到施工难题,他能坚持十几小时在现场跟踪,确定施工方案,解决实际问题,时时掌握施工情况、了解工程进度,为工程的整体控制掌舵保航。多年的一线施工使他患有肾结石等病症,但他不顾这些,心里只有工作。经常带病上岗,他的这种忘我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现场施工所有人员,
二、管理上不循私情、精益求精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同志的严是在标段出了名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一开工***同志就参加工程施工规范的学习,对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熟记于心,同时要求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也要学习规范,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在施工中大到钢材构件,小到一块片石,他都严格按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去规范、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材质入手抓好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成优。一次他发现厂家发到现场用于路基附属工程的片石质量不行,夹杂有大量的泥质,立即责令退回。厂家央求他通融一下他断然拒绝。他说:“工程质量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给你开了绿灯,就给我的良心和企业的信誉开了红灯。”最后这批片石被退回,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同志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上更是精益求精。他以现场管理为龙头,抓现场施工员的业务培训,现场料具堆码整齐,场地平整,注意环保水保等管理工作,并杜绝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在地质条件差、经常小坍塌,邻近武广客运专线的复杂情况下,项目部无一起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伤亡。
三、生活中平易近人、为人师表
***同志在生活中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大家和他在一起时,就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不太注意自己的身体,但同事若有点小病小灾,他都催着别人去医院,自己来承担起全部的工作。
***同志对于项目部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常说:“你们是企业的未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经常去工地走走,现场才是学真东西的地方,要虚心向别人学习”。施工方面的经验只要有人问到都毫无保留地倾囊而授。他以一名老员工对企业的挚爱之情,细心浇灌培养企业的未来和希望。
标准化工地建设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延伸阅读——事迹材料写作注意事项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2)观点和提法要分寸恰当。在叙述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时,要注意摆正先进典型和其他群众、集体的关系。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事迹,都不是单枪匹马干成的,是与周围群众和其他集体、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讲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讲那些脱离群众、脱离整体观念的过头话。否则,就不能起到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3)文字要朴实、简明。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事实说话。这就要求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一定要善于选择那些实在、贴切的词语。不要过多选用做修饰成分或言过其实的形容词。不要讲空话、套话,硬拉架子做文章。话要说得简洁明了,凡是能用较少的话把事情说清楚的,就不要把话拉长男,汉族,**年** 月出生,**省** 市人,毕业于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职称),历任(职务或工作经历),现任市建工股股长; 年被评为 等光荣称号。(自我简介,突出特色)。自从担任市建工股股长以来,***同志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不断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全面深入地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多项措施并举,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质量安全措施,真正让各项工作职责有效落实,有效地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平稳发展。
一. 立足本职工作、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
***同志从分管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本部门加强了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取得实效,***同志切实负责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的领导,把建筑设计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全面建立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审查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的节能标准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和水平,促进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全面开展;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审查各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图,以保证节能设计效果和审查质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方针政策,技术措施是否真正达到节能技术标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确保节能设计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二. 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全力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同志十分重视市民的住房质量投诉工作,认真抓好工程质量投诉信访工作,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大了对既有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力度。集中抓好矛盾排查调解和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部署信访工作任务并亲自接访 批次、接待上访群众近人次。把信访隐患较好地解决在属地,多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实行信访受理、咨询便民服务保障,为公休日的群众信访增设“便民诉求信箱”,制作“ “信访咨询服务直通车”(请结合实例补充)等民心工程举措。同时推行电子信箱、网上信访、公开电话、公众服务热线的便民措施,深化拓宽受理服务渠道,提升接待人员热忱服务亲情服务氛围,搭建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对于市民反映的质量问题,采取多种方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查清事实,解决问题并跟踪回访。同时,积极找出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用于指导在建的施工工程,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确保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 ***年 ***月, ***同志接到 ***
地群众关于住房质量问题的电话(或信件)投诉,反映外墙开列渗水, ***同志立即实地考察了产生渗漏的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找到施工单位,对照原有的设计图纸进行比对,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和赔偿,同时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节日不休息,继续跟踪,发现动向及时上报,直至问题的彻底解决,确保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努力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同志在工作中,积极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特别是学校、医院、住宅区、工业聚集区等人员密集场的施工活动的监管。***年,某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责令整改之后也没有采取补救的措施,***同志找到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说服施工企业负责人加大投入购买设施,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消除了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
四、配合领导,抓好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工作
在分管建工管理工作方面,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主动搞好优质服务,服务好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各建设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本市辖区内建筑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敢抓敢管,不折不扣地履行质量安全法定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等行为。坚持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落实宗旨、服务第一,任劳任怨、勇于吃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xxx
xx年x月x日
篇8:新安全法实施时间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生产不安全食品将严惩
最高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最高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
通知表示,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1000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新安全法实施时间]
篇9:新安全法学习方案
近日,为认真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法,神南中能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学习方案,此次方案的制定及时、迅速,文件要求下属各部门、各单位及生产托管和建设单位认真抓好宣贯工作,宣贯工作做到全覆盖。
新法的宣传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宣传学习阶段,该阶段要求对新法旧法的对照表在办公OA上进行公告,以便职工学习;并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公司领导进行解读;其次公司安全部对新法的资料和释义等进行征订;最后要求公司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及时的新法普及。
第二阶段为的贯彻落实阶段,一是对新法系统的培训和学习,要求将该项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同时邀请专家对新法进行讲解,积极参加各类新法培训工作;二是对照新法,查找安全基础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积极整改;三是结合公司实际,对照新法增加和修改的67条,积极修订公司相关配套制度。
方案最后要求将新法的宣贯纳入全年的检查和考核之中,每半年对安全法规进行一次考试,全体管理人员要撰写新法学习心得,并纳入评优标准。对新法的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举办培训班、安全知识竞赛等途径,使职工充分领会新法的实质,并建立长效的安全法规意识。
[新安全法学习方案]
篇10:新安全法学习报道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新安法,推进依法治安,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翠卫发〔〕17号)文件精神,2月10日上午,中心领导班子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在一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了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和新《安全生产法》。
会议向在座的全体干部职工宣读了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和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接下来,会议就贯彻落实“公开信”和“新安法”及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向与会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措施。二是要多措并举,开展宣传。中心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网络媒体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大力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三是切合实际,推动工作。中心上下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逐字逐条学习,准确理解、掌握法律条款。进一步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增强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业务技能。开展学习交流,注重学用结合,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学习,掀起了中心学习宣贯新安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中心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了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此外,中心还加强了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强化职工和危房居民的防火、防盗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件发生。
[新安全法学习报道]
篇11:新食品安全法案例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行政执法案例1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06-01起正式实施,各地就相继发生消费者购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要求商家10倍赔偿的事件,通过《食品安全法》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从多起事件报道看,事件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主要采取责令商家将不安全食品下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商家按货值十倍赔偿消费者的处理措施。但依据《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履行其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民事赔偿责任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1 案例
2009-06-04,呼和浩特市民魏先生在一家超市花3元钱买了3包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回家后,他发现该饼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拨打了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后,该地工商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所购板栗饼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将过期食品下架,并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责令超市退还魏先生的购货款并且支付10倍赔偿金[1]。
2 分析与讨论该事件中,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生产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予以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超市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流通,按《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规定的职责,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职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该事件时还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追究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法律责任。查明超市从06-01起至违法行为发现之日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板栗饼),根据超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货值金额确定罚款金额,至少罚款额度在2千元以上。而此事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完全依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南京[2]、郑州[3]等地也发生多起食品10倍赔偿事件,处理方式相近,仅追究了商家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举事例中,仅要求超市支付货值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超市的违法成本为30元(3元10倍)。如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加上至少2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至少为2030元(违法所得未计算在内)。两者相比,后者付出的违法成本是前者的60多倍,大大超过其违法利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戒力度会明显增强,也会有力促进其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
3 思考与建议《食品安全法》从2009-02-28通过至06-01施行,期间历时3个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公民能够有充足时间了解本法的内容,有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使有关部门在这期间熟悉、理解、掌握新法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本法得以有效遵守和实施[4]。从这些事件反映出,新法实施以来,公民维权意识有较大提高,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食品安全形势而制定的。而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食品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有的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是产生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4]。
《食品安全法》较之《食品卫生法》加重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立法目的正在于此。与制订法律相比,法律的有效执行更为关键。只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严历追究,增加违法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才能鞭策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律,让食品质量(消费)更加安全,让广大消费者吃的放心
[新食品安全法案例]
篇12:新安全法条款解读
对新《安全生产法》安全责任相关条款的解读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解读:这条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和教育的作用。依照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解读:本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与原法相比增加了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职责,修改的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日常活动的决策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解读:本条是新增加的一条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做到“三定”,即定岗位、定人员、定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是班组长 、特种作业人员对其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是所有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五是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领导机构,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中的问题。
[新安全法条款解读]
篇13:新生产安全法宣传
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宣贯落实工作,提高全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安监局多措并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新安法”宣贯活动。
首先,他们召集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副总进行集中学习。并将安委办公开信发放到了区内每家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会后要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公开信内容,在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随后他们深入企业一线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为对象,对新《安法》进行宣讲,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民增强法律意识。
同时,在区内广泛悬挂宣传条幅,制作新《安法》宣传展牌,在《安全生产半月刊》上连续数期刊登新安法相关内容,努力营造全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12月18日,安监局聘请专家利用一天时间对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受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进行集中培训。
据介绍,近期他们还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安监局工作人员进行专项考核。
这些举措有效提高了全区干部职工对新安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条款的认识,掀起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新热潮,推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新生产安全法宣传]
篇14:新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
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
与行人、乘车人相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说也就更大一些。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幅度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但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于其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的危害严重,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罚一一作了专门规定,因此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篇15:新安全法学习计划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
2、培训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公司和项目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5、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篇16:新安全法宣传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抓好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以“新安法”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认识和深刻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正面宣传为主,着力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新安法”宣贯,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进“新安法”“进基层、进站所、进班组”活动,形成全系统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二)通过开展“新安法”宣贯,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执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着力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职尽责。
(三)通过开展“新安法”宣贯,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杜绝责任盲区。
(四)通过开展“新安法”宣贯,掀起全系统学习“新安法”的高潮,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及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主要宣贯内容
针对《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内容着重突出:
(一)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明确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七)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八)建立分类分级安全检查计划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九)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十)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一)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宣传贯彻方式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总动员、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各方力量,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贯彻。
(一)充分利用鹤乡水利网及各单位墙报、板报、水利简报等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对新安全法、十大亮点及新安法释义等内容进行刊登宣传。
(二)按要求对各单位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新安法”提出的新理念、确立的新制度、增加的新要求。
(三)将组织全系统开展“新安法”知识测试或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员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新安法”,熟练应用“新安法”这个法律武器,提高全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规范。
(四)按照新安法宣传提纲,制作新颖、醒目的宣传标语,在主要场所、位置悬挂和LED屏流动宣传,营造氛围。
五、时间步骤
将定为“新安法”学习宣传年。从12月份开始,到 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宣传、实施准备、教育实施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2012月1日至年1月31日。主要内容:1、制定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实施方案;2、印发相关学习资料;3、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集中对“新安法”学习培训;4、利用各类会议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二)实施准备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边学习边宣传的基础上,各单位针对上级各级出台的细则及制度,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教育实施阶段。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主要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新安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开展创新活动。其中将4月份作为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安法”突击月。局要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5 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对一年多来新安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和不足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法”的学习和宣贯活动,把认真学习宣传“新安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局成立以茆胜群局长为组长、姜冠书记、刘古才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位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新安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各单位也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新安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宣贯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各项宣贯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六打六治”活动,边排查隐患边抓好整改,并通过简报、板报、会办会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新安法”的实效性。
[新安全法宣传方案]
篇17:新安全法培训总结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篇18:新食品安全法讲座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选购冷饮食品的方法
1、看包装:产品包装严密无损、商标内容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清晰可见。
2、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3、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4、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酒精饮料除外)。
5、观液汁:产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不混浊,无沉淀。如果发现饮料分层,有絮状沉淀或有大量搅不散的沉淀,是已变质的显著标志,不能饮用。另外若在运动后或空腹时大量食用冷饮食品,会强烈刺激胃肠道、心脏,使之发生突发性的痉挛现象,导致各种酶促化学反应失调,女性月经紊乱等病症发生。
三、怎样鉴别奶类食品
奶类及其制品是老弱妇孺和病人比较理想的食品,但是极易腐败变质。鉴别奶及奶制品的卫生质量,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鲜奶:正常感官性状呈白色或稍带黄色的均匀混悬液体,无凝块、无杂质,有微甜和鲜奶独特的芳香气味。如果发现奶的颜色变灰、变黄或红色,有酸味,出现凝块或沉淀时,说明奶已经变坏了,不能饮用。
奶粉:正常感官性状应为淡黄色、粉状,颗粒较小并均匀一致,无结快和异味。选购奶粉时,应检查包装是否严密,因为不严密时,奶粉容易潮解。另外要注意保质期,过期奶粉,其卫生质量没有保证。
酸牛奶:正常的酸牛奶,其颜色与鲜奶一样,凝块流密、结实、均匀,有清香纯正的乳酸气味,无气泡。当奶的色、味发生改变,凝块溶化,有大量乳清析出时,说明奶已经变质,应废弃,不能饮用。
甜炼乳及淡炼乳:正常的甜炼乳和淡炼乳为均匀的淡黄色,味香甜,倒出时,乳液呈线状或带状流下。如果发现有凝块、霉斑、脂肪上浮和异味,说明其卫生质量不良,不能食用。
10、已加工的食物被污染。
四、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项建议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会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7、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8、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9、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10、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五、八种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如下:
1 、好热闹喜聚餐:每当节假日,人们大多喜欢三三两两到餐馆“撮一顿”,或是亲朋好友在家聚餐,又热闹又便于交流感情。这样做不利于健康,不符合饮食卫生,特别是当前这一非常时期,最好实行分餐制。分餐的做法是对别人和自己生命健康的负责和尊重。
2 、用白纸包食物:有些人喜欢用白纸包食品,因为白纸看上去好像干干净净的。可事实上,白纸在生产过程中,会加用许多漂白剂及带有腐蚀作用的化工原料,纸浆虽然经过冲洗过滤,仍含有不少化学成分,会污染食物。至于用报纸来包食品,则更不可取,因为印刷报纸时,会用许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3 、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白酒来擦拭碗筷,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殊不知,医学上用于消毒的酒精度数为 75°,而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多在 56°以下,并且白酒毕竟不同于医用酒精。所以,用白酒擦拭碗筷,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4 、抹布清洗不及时:实验显示,在家里使用一周后的全新抹布,滋生的细菌数会让你大吃一惊;如果在餐馆或大排档,情况会更差。因此,在用抹布擦饭桌之前,应当先充分清洗。抹布每隔三四天应该用开水煮沸消毒一下,以避免因抹布使用不当而给健康带来危害。
5 、用卫生纸擦拭餐具:化验证明,许多卫生纸(尤其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卫生纸)消毒状况并不好,这些卫生纸因消毒不彻底而含有大量细菌;即使消毒较好,卫生纸也会在摆放的过程中被污染。因此,用普通的卫生纸擦拭碗筷或水果,不但不能将食物擦拭干净,反而会在擦拭的过程中,给食品带来更多的污染机会。
6 、用毛巾擦干餐具或水果:人们往往认为自来水是生水、不卫生,因此在用自来水冲洗过餐具或水果之后,常常再用毛巾擦干。这样做看似卫生细心,实则反之。须知,干毛巾上常常会存活着许多病菌。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大都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所以说用洗洁剂和自来水彻底冲洗过的食品基本上是洁净的,可以放心食用,无须再用干毛巾擦拭。
7 、将变质食物煮沸后再吃:有些家庭主妇比较节俭,有时将轻微变质的食物经高温煮过后再吃,以为这样就可以彻底消灭细菌。医学实验证明,细菌在进入人体之前分泌的毒素,是非常耐高温的,不易被破坏分解。因此,这种用加热方法处理剩余食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8 、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剜掉再吃:有些人吃水果时,习惯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削了再吃,以为这样就比较卫生了。然而,微生物学专家认为:即使把水果上面已烂掉的部分削去,剩余的部分也已通过果汁传入了细菌的代谢物,甚至还有微生物开始繁殖,其中的霉菌可导致人体细胞突变而致癌。因此,水果只要是已经烂了一部分,就不宜吃,还是扔掉为好。
[新食品安全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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