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车改革自查报告(精选15篇)由网友“硬糖少女翟潇闻”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过的推动公车改革自查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篇1:推动公车改革自查报告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使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努力,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20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部署,着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全面、依法、规范履行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职责,服务全县工作中心。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了防震减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全局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深化改革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夯实地震监测预报基础,提升县域地震监测防御能力。
1.认真组织实施省、州、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加快推进地震预警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震预警示范区”建设服务协调配合工作。今年,省、州地震局规划在甘洛则拉、田坝、玉田、海棠、阿嘎、斯觉、沙岱、坪坝八个乡镇新建地震预警示范台点8个,按照省州要求,我县成立了“地震预警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完成了实地选址工作。目前,各预警台点建设工作正在加紧施工建设,预计6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2.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地震监测台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1—6月,先后对全县3个强震台、1个二氧化碳监测点、5台地震预警烈度速报仪开展安全运行检查2次,请省地震局相关技术人员对有故障的仪器进行维护维修2次,确保仪器正常运行、网络畅通,观测数据连续有效,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分析资料。
(三)创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今年是州政府确定的防震减灾“宣传科普年”。按照《凉山州防震减灾“宣传科普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大宣讲、媒体大宣传、资料大赠送、影片大播放、课堂大进入“五大”工作的全面开展,以“5.12”汶川地震七周年暨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5.12”当天与全州同步开展了“宣传科普年”启动仪式,向社会公众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施工指南》、各类地震基本知识、书籍、图册等8500多册,县级相关部门参加了启动仪式,拉开了全县防震减灾“宣传科普年”活动帷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播喇叭、LED电子显示屏、电视台、多媒体播放器、电脑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震害防御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
三是邀请中国地震局陈德诗专家来甘洛为全县各级各部门300多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一场以“走近地震,远离灾难”为主题的高规格、高质量的防震减灾知识大宣讲,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四是部分乡镇放映队组织村民观看防震减灾、自救互救专题影片;部分学校通过多媒体视频组织学生观看防灾避险、应急自救等地震基本知识和逃生技能。
五是各中小学校按照年初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将防震减灾知识融入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内容,以班为单位,每月开展1次防震减灾知识课堂大进入专题讲座,提高了学生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为推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增强学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学生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我局会同教育局、科协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甘教安〔〕3号),决定新增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所,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9月30日前完成创建任务。同时,我局还落实资金2.9万元,对1所州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6所县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分别给予5千元、3千元的经费资助。
篇2:推动公车改革自查报告
自20xx年5月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紧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20xx年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审计、公安、编办、经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xx年5月24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为保证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海西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且根据省、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检查后的要求,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治理情况,对已制定出的《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明确了各阶段任务、要求和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全面自查登记,严格审查核实。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抓住“自查登记”和“审查核实”两个环节,按照“登记上报、对照核实、逐车甄别、重点检查”的原则,领导小组分了三个组,采取到交管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到单位实地查看、与单位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等方式,多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了,督查面达到了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下了监督检查意见反馈单,对超编车辆及时进行了清理纠正。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问题反映。
根据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我县应配备公务用车234辆,经审查登记,现实有217辆,不超总编。在现有的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62辆,其中有轿车46辆、越野车68辆、旅行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辆、皮卡车5辆、其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车辆共有55辆,其中有轿车22辆、越野车17辆、特种技术专用车1辆、旅行车3辆、其他车辆12辆。按各单位编制核定,全县有18个单位共超编26辆,其中越野车12辆;13辆车车况极差已报废,其中越野车6辆;15辆车正在调剂之中,其中越野车6辆。我县超标车辆共12辆,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继续使用这12辆。
(三)严格配备标准,加强公车管理。通过自查登记、审查核实和清理纠正,全县公务车辆数据和车辆信息已经全面掌握。并且我县按《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结合实际制定的《都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将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在公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杜绝超编超标购车,避免公车私用等问题。20xx年5月,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行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为防止因换届发生借机更换、更新公务用车行为,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深入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对因提任、交流等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必须将使用的公务用车交回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治理以来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因换届违规购车、用车问题。
(四)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实行标识化管理。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县于2016年3月8日起,除公、检、法、司的车辆和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涉密车辆外,116辆公务车张贴蓝色标识上路,实行公务用车一律标识化管理。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围绕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县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公务用车多头审批,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发生。一是严格编制标准管理制度。我县根据《海西州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严格购置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县凡购置新车和车辆交替单位,财政局对申请单位现有车辆、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同意购车的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县四大班子配备车辆报州纪委审批后购买;各乡镇、各部门配备车辆报县纪委登记备案、县财政审查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购买。三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在已建立车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全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使用登记、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管理,实行定额核算和定点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努力从源头遏制违规购车、违纪用车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由于以前多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需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由于对公、检、法、司、环保、安监、国土、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无法准确界定等原因,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上级部门对各下级部门项目等工作中配发的专用车辆的编制和标准不明确,在公车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种车辆的编制和标准的核定。
(四)由于我县地域狭长,地理地质情况各异,又是农牧民人口大县,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核定的车辆编制与实际工作业务量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核定车辆编制尚需完善。
(五)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新编制和配备标准,并根据新编制标准核定公务用编制数,防止一般公务用与执法执勤车辆的重复配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业务工作量及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应增减车辆编制数和越野车的配备,力争准确测算和科学合理定编定标准。
(二)深化认识,强化公车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靠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纠正处理旬报制度,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违规车辆纠改督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清改结合,严格处理违规车辆。要继续纠正处理超编超标车辆问题,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超编车辆,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全部处理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使用管理等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堵塞管理使用上漏洞,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监管不严、低效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逐步形成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篇3:机关单位公车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自委办〔20**〕42号)的要求,我局对公务用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财政拨款购置;执法用车3辆,为省环保厅调拨。用车编制、标准、资金来源都符合规定。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一是无违规借车现象,除财政拨款购置外,均为省环保厅调拨,未向企业和下属事业单位借用车辆。二是无越野车使用准专车化现象。我局所有的越野车均为省环保调拨使用,均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巡查等工作需要时使用。三是未使用川cv号牌。四是不存在公车私挂、违规购车问题。我局所有购置的车辆,用车编制、标准、资金来源都符合规定,且无公车私挂的现象。
三、专项治理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篇4:公车改革工作报告
一、改革前公务用车状况
公务用车改革前,全区61个部门(含公、检、法、工商、税务、医院、学校等),13个街道,拥有各种车辆1072辆。纳入这次车改的63个单位共有626辆车;专、兼职驾驶员103人,据统计每年财政负担公务用车费用1995万元(以为例)。其中新车购置费5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呈增长趋势);车辆使用经费1495万元,平均每辆车每年耗资经费2.39万元(不含司勤人员经费)。
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拥有公车是一种“待遇”,是 “地位”的象征;公车私用、购车攀比、车辆管理不统一、车辆使用经费较大等问题。这些现象既不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又使财政负担较重,不利于本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至此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的种.种弊端已显露无遗。
二、公车改革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多年来形成的公车管理使用吃财政“大锅饭”的做法,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新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物质缺乏诱发的不正之风,非得依靠发展经济才能消除。对于体制弊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非得深化改革才能治本。”公务用车改革势在必行。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党政机关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从源头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战略举措。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使管理车辆专业化,使用车辆市场化,用车服务社会化,让职务消费转化为个人消费,减少交通事故,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根本上杜绝“车轮腐败”,节约财政支出,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改革的方案及基本情况
我区的车改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筹备,经过3个月的前期调查,9月上旬全面启动。至12月底,我区63个参改单位417辆公务车(除执法车、保留特殊用车等)拍卖成功,标志着我区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区的公务用车改革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守成同志为组长的车改领导小组;并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车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素蓉同志带队赴外地考察。在借鉴了外地如上海、齐齐哈尔等市的先进经验,和本市高新区、青羊区的车改工作经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在算大账、算细账、算对比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和交通费用货币化。在具体改革实践中,把握了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界定范围和对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我区车改范围确定为全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公、检、法及市垂直领导的单位(含区属医院和区属学校)暂不纳入此范围。对象是参改单位的局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其他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前,用车的对象主要是局级领导,而公务用车改革后,享受车改补贴的除局级领导外,还包括参改单位局级以下的所有干部、职工。因此,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支持,参与车改,为顺利推进车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确定基本原则,明确实施步骤。
在车改工作中,我们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二是保证工作需要,不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三是节约财政支出的原则;四是兼顾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确定车改基本完成时间在12月31日之前。
(三)深入调查掌握实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区部门、街道63个参改单位涉及到626辆公车,情况各异,问题多样。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从6月份开始,就对全区车辆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摸底调查。对车辆的购买时间、使用状况、行车里程、费用支出、产权归属、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包括改革范围、原则、补贴标准、车辆处置、纪律规定等在内的《成都市武侯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的建议意见。此外,还先后召开了参改单位领导、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听取意见;到部份参改单位听取意见,对车辆使用经费、人员经费进行抽样核算比对。经过反复研究、推敲、修改,最后形成了指导我区车改的指导性文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也是车改能否成功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在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参考了我市高新、青羊的标准,根据各职级不同岗位,经过认真测算、反复比对、并结合我区的财力建议并报区委、区政府确定:局级正职每月1600元,副职每月1400元,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分别为实职的70%(即调研员1120元,助理调研员980元),科级正职为600元,科级副职500元,主任科员500元,副主任科员450元,一般干部(其他人员)每月也可领取补贴40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依法处置公务用车。
按照武委发[]61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所有参改车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拍卖。
参改单位所有车辆经公示后,由本单位车改领导小组确定参改车辆,并报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车改单位再次公示参改车辆和留用车辆。所有参改车辆经区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汇总后,由区国资办委托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432辆车进行了价格认证(估价)。
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由专家、车改领导小组代表(由区委办、区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国资办等组成)共同组成的招标小组面向社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标拍卖机构。经过现场谈判,最终确定四川省嘉诚拍卖公司为中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特邀请了武侯区公证处对招标全过程进行了公证。由区国资办委托中标公司嘉诚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我区参改的432辆公务用车。
拍卖公司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展示、拍卖。分别于月4日、11、18、25日和5月28日组织实施了五场大型拍卖会,共有五千余人(次)参加竞买。参改的434辆车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金额1423.04万元,每辆车平均价格为3.28万元。拍卖成交金额1860.244万元,每辆平均价格为4.286万元。
按评估价计算,434辆车共计增值额439.2万元,增值比例为30.86%。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公务用车增强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性,让民众更好地监督政府;专家认为此举增强了政府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有利于阳光政府、规范化政府的建设,媒体争相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六)明确交通补贴费使用范围,严明工作纪律。区委、区政府在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中明确了有关纪律规定,区纪委也制定了相关的纪律。一是凡领取了交通补贴费的领导干部从车改方案执行当月起,在市区内的一切公务活动需用交通工具的,其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二是因公出差到成都市各区(市)县以外,需乘火车、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按《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差旅费。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的《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购买、配备公务用车,一律没收上缴;领取公务交通费的所有人员,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或接受赠车;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找管理服务对象无偿添加油料,获取车辆配件以及报销交通费用等涉及个人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准擅自提高或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公务交通费的发放标准;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所有干部,不准为节约交通补助费用而延误、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开展。
四、车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为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委、区政府大胆突破传统观念,提出了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的思路。
(二)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为保证车开工作顺利进行,由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车改工作动员大会,大会宣布了车改试行办法和车改纪律规定。使全区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全区上下形成合力。为保证公车改革的公开、公正、公平,区委、区政府确定将全区参改的车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整个车改工作积极、稳定地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我区车改的成功,归功于市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业务上的指导。外出学习、考察、带回了先进的可借鉴的经验,在我们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各级领导机关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各参改单位的积极配合分不开的。在车改的工作中,尤其是在后期评估、封存期间,正值年底各项工作繁忙时期,各参改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工非常理解、支持配合,使车辆在评估、拍卖阶段能够顺利、正常地进行,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保证全区车改工作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五)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车改办同志的辛勤工作。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车改工作中,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车改办同志在困难面前,不畏艰辛,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了解每个单位的车辆状况,每辆车的状况,为了弄清一个单位甚至是一辆车的情况,往返几次,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正是有了这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才能确保车改工作顺利进行。
篇5:公车改革工作报告
一、公务用车的现状及问题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体制同全国一样,是计划经济产生并沿袭下来的传统模式。_年至_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每年每辆单车帐面直接支出为2.7万元,加上司机工资、补贴、车辆保险、车库折旧、大修等费用,每辆单车年实际平均支出为7.7万元,三年公务用车实际总支出为2725万元。同时,三年新购车辆206 台,购车支出1615万元,年均购车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9%。
这一体制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7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加上每年财政负担的大修费用等,公务用车支出的口子越来越大,财政及各单位早已不堪重负。二是公务用车私用严重。公务用车消费在民间早有“三三制”之说。即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据调查,社会其他营运车辆每万里运行成本平均为8215元,而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约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
务用车的13%。四是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干部形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反复论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关键。为使方案切实可行,齐齐哈尔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采取调查摸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年月形成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方案》年月在市直83个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同时确定了富裕县、铁锋区作为县(市)、区试点单位。
三是制定原则,规范操作。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我市确定了七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传统公务用车模式,实行货币补贴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约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四是坚持保证工作需要,任何时候在规定范围内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五是坚持从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支出情况和各单位工作量及职能特点出发,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原则;六是坚持分步进行的原则;七是坚持市直单位自愿参加的原
则。
四是合理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既不能偏离改革方向,又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要保证实际工作需要。为此,我市明确了以下分类、分档的原则:1、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按前三年单车实际支出及工作量大小分类;2、保证特殊职位工作需要,据实发放;3、市直行政及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市财政按方案规定的档次核拨;4、财政部分供养和不供养的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和市直机关分类核定补贴(主要是根据前三年车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采用基数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并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务用车个人补贴标准最高限额和财政补贴经费的档次。
五是以人为本,妥善安臵司勤人员。富余人员安臵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齐齐哈尔市从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如提前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关系、就地转岗、停职留薪创办和领办企业等安臵方式,做到了“退养的愉快、转岗的安心、解除关系的称心”。
六是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有公务用车统一上交市财政局,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带原牌照按照依法、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价拍卖。同时,为保证各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工作用车需要,市政府采取公开招
标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经营性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按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涉及诸多环节,涉及各方面利益,必须严明纪律。为此,齐齐哈尔市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监督组,出台了《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若干暂行规定》,并及时下发《关于严明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车辆搞好登记造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取得的成效
(一)堵住了体制漏洞。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明显堵住了两个方面的漏洞:一是公务用车带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以杜绝。特别是相互攀比购车、以车顶债、车辆修理费用畸高等诸多问题都不再存在。二是公务用车私用得以根治。存在多年的公务用车消费“三三制”问题从源头上得以解决。
(二)减轻了财政负担。
公务用车改革实行后,减轻了财政压力,改善了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前,齐齐哈尔市公务用车年费用为3790万元,改革后,财政支出交通费补贴仅为113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56万元。
(三)改善了干部作风。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已经不把公务用车当作工作的
手段、办公的条件,而是成了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公务用车改革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外出办事、下基层多是坐公交车、乘火车,由于没有可供随意使用的公务用车,再也不会出现“白天跑公路,晚上回家住”的现象。实践证明,公务用车改革改善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减轻了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拉动了消费需求。
一直以来,齐齐哈尔市个人拥有汽车比例不高,尤其是机关干部更是寥寥无几。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使机关干部每月都能有一定的交通费补贴,有关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为机关干部购车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可用未来5年交通补贴费抵购车款,同时可享受竞拍价格25%的优惠等等。至今为止,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700多名县处级干部中,已有300多人购臵了车辆,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
篇6:公车改革工作报告
公务用车,既是一种行政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发挥其必要的社会功用。中国公车消费现象其实是?公地悲剧?的写照,即在一个由众多牧民共同行使产权的草原上,每个牧民的最优选择就是最大限度地增加牲畜数量,而不去考虑草原承受能力。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减少牲畜(公车)的数量,可以较低成本的实现这项改革。公车改革是经济改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就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公车的社会功用,节约行政成本,避免浪费,减少社会开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挥公车的最大经济效益。
从概念上来看,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超标配臵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过不少规定,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区也曾出台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快我区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区机关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我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区公务用车的现状情况
我区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以行政配臵为手段,靠计划审批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区财政来支付。据调研统计,我区目前在用车辆共有908辆:其中,公务用车420辆,执法用车139辆,工具用车296辆,校车53辆;20__年总的公务用车消费为1523.78万元,其中,汽油835.56万元,保险173.38万元,维修509.09万元,年检5.76万元。
近几年来,我区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臵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我区公务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南关区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
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有时到一个地方开会,会出现四个人驾驶四辆公车的现状。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个人事件,午休时间外出会亲访友,结伴用餐,只要是外出,还有可利用之公车,大都存在着同一种心里,就是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甚至扣掉税点全额返还,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不管是不是公车配套所需,只要司机开口就给,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到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甚至出现新购买的公车,一年之内的维修费用竟然达到数万元。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
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承担,而且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补助。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练习驾驶、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家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用公车、下班后赴宴要用公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用公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用公车。据调查,在我区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科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4、公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情况严重。20__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办发【20__】2号文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
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七条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但纵观我区实际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臵使用公车情况严重,有的部门不仅领导每人配备一辆公车,就连科级干部也配备了公车,有的部门配备了排气量2.0以上的轿车或是吉普车,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大大增加了我区的财政支出。
5、公车管理不规范。我区一直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车管理制度,现行的公车管理相当混乱。在公车管理上如加强制约,也会减少相当大的一部分财政支出,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司法局的做法,每到周末或者是法定假期,司法局都会将所属公车统一停放到后楼停车场,不允许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将公车开回家中,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制约了公车私用,也有效控制了财政支出。
篇7:辽宁省公车改革
辽宁省公车改革最新
标准: 我省车补或上浮30%
《辽宁省悉数推进公务用车原则改观整体方案》本年8月正式上报国家改观委员会,9月份,经国家层面各关联单位对车改方案中止会签,昨日国家改观委员会体改司供认,我省的车改方案已正式得到批复。
依照事前走漏的我省公务车改观方案主体思路,我省公务车改观的车补一种将遵从国务院精神,即“本地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现实情况上浮,最高不逾越30%”来方案车补标准。
国务院和国家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一个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一个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一个月500元。如按“本地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现实情况上浮,最高不逾越30%”精神,我省处级指导的平均车补每人每一个月有望逾越100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一个月不逾越650元。
等级:比国务院方案更为细化
依据本年6月我省有关有些吐露的消息,对比国务院方案“司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的等级区别设定,我省的车补方案曾提出过“细化等级”思路,即比国务院和国家车补标准提出的等级更为细分为正局,副局,正处,副处等等。
本报得知,因比国务院方案平等级的区别更为翔实,我省的车补标准也与国家层面的车补稍有出入,有些等级或许参照国家标准,有些等级实行上浮标准。
封存:整体估量需要1到四个月
本年6月份,我省已传出消息已结束对省级层面各单位公车保留与封存的挂号汽车等后期工作,在公车改革方案初步实施后,将报废一有些汽车,一同,许多汽车将中止拍卖,我省将当令对处理汽车中止分批次拍卖。
据关联有些吐露,因各单位情况不尽相同,封存汽车的工作发展也将有所不一样。汽车封存工作恳求落实到每辆车,每两个人员,我省省级层面的汽车封存工作估量将持续1到四个月,这意指着,如车改工作于9月中下旬发起,年底前,将结束大有些汽车的封存工作。
实施:年底前 我省将有单位车补发放得手
只需结束汽车封存工作的单位,才华初步发放车补。万万,我省关联有些估量,受各单位各自情况不一样,还有封存公务汽车发展不一样的陶染,全县省级层面各单位拿到车补的时期不会完全同步我省将采用“哪个单位先结束,哪个单位先发放车补”的办法,结束一家,发放一家。
到本年年底前,将有有些封存汽车及各项工作发展灵敏的省级单位,首要拿到车补。
篇8: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关于“解决车轮xx”问题、“落实举报责任制追究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纪发20xx3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1月以来现有的公车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车辆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配备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为桂,型号为,购置时间为年月,购车价格元,无违规配备用车情况,属核定编制内购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局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规范车辆使用手续。进一步加强对局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公车经费开支使用情况
20xx年1月—9月期间,该车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共计元,相较去年同期下降%(20xx年1月—9月车辆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合计元)。
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篇9: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怒江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的通知》(贡政办发[20xx]82号)和《云南省20xx年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相关要求,我中心对公务用车处置、采购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转让情况
自20xx年12月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我县积极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公务用车处置流程为:进场交易(转让方需提交:机构代码证、资产转让申请、资产处置批复、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处置申请表、产权证明、资产转让方案)、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发布转让公告、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性受让方、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性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签订交易合同、发布成交公告。
自成立至20xx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公务用车处置3项,交易金额为6.5万元。其中:小轿车1辆2.25万元;越野车2辆4.25万元。
我中心制定了产权交易流程,明确了从申请交易到交易进行以及交易后的资料存档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处置前置准备,转让方具备所有进场材料才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办理处置事宜,通过交易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来确保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公务用车采购情况
我县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的管理模式,即“监、管、采”三分离的管理模式,具体为: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县财政局设立的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交易中心负责具体采购事项。
公务用车采购流程为:入场(州公车办批复,财政部门审批表,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购车款到账凭证),与中心签委托协议书,发布采购公告,开标评议,确定供货商,发布成交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
自成立至20xx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公务用车采购8项,共采购xx辆车,采购金额为249.76万元。其中,越野车8辆共201.92万元,小轿车2辆共41.46万元,五菱面包车1辆6.38万元。
中心在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确保了采购程序的规范有序;
二是需备齐州公车办同意购车的批复和财政部门批复、其他进场材料才予以同意进场交易;
三是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再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确定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
四是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采购目的的`实现;
五是坚持把好资格审查关,根据不同项目的类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有效确保了招标采购的成功率。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我县交易中心起步晚,相关制度和规定还不完善,交易程序不够规范。办公条件和设备滞后,难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求。
第二,有些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认识不到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导致规避招标、化整为零等现象的发生,未能起到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作用。
第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人员都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工作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等依据的学习不到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第四,中心编制不足。目前,我县交易中心只有5个编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但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精力分散,对全面开展好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一,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大对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进场交易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宣传,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交易中心的职能和工作机制有更好的了解,进而支持交易中心工作的开展。
第二,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纪律。加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
篇10: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公车办通〔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xx〕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购置于20xx年12月的长安牌SC6443B3型排量1298ML微型车(车牌号云EA3779,购车款4.98万元,单位事业支出),购置于20xx年xx月的别克牌SGM6531ATA型排量2997ML7座商务车(车牌号云EH6060,购车款34.98万元,财政拨付),用于管委会公务活动。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7座商务车,购置于20xx年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JFISH94T型排量为2.5T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篇11: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公室:
根据公车办通〔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xx〕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购置于20xx年12月的长安牌SC6443B3型排量1298ML微型车(车牌号云EA3779,购车款4.98万元,单位事业支出),购置于20xx年11月的别克牌SGM6531ATA型排量2997ML7座商务车(车牌号云EH6060,购车款34.98万元,财政拨付),用于管委会公务活动。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20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 7座商务车,购置于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JFISH94T型排量为2.5T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特此报告
第二篇:《公车使用情况自查》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银海区人社局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北银办发〔20xx〕5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以来现有的公车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车辆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配备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为桂EE0636,型号为颐达DFL7160BB,购置时间为204月,购车价格121800元,无违规配备用车情况,属核定编制内购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局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公车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规范车辆使用手续。进一步加强对局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公车经费开支使用情况
20xx年1月-20xx年10月期间,该车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共计5590元,相较去年同期下降60.95%(20xx年1月-10月车辆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合计14316元)。
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1月7日
篇12:山东公车改革动态
这次车改,在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的同时,山东也明确提出“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下一步,这些车辆的数量也将被大幅压减,而且执法执勤用车还将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上述方案规定,在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内,省、市、县(市、区)分别保留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40%、60%、70%
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其他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相关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省、市、县(市、区)分别保留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执法车辆编制数的30%、50%、60%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上述方案也给出了“硬杠杠”。其中规定,市级党政机关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总量按照不高于各市市属部门总合计数的200%核定,县(市、区)级党政机关,按照不高于各县县属部门总合计数的150%核定,乡(镇、街道)一般可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1至2辆,地处偏远或山区的可保留3辆。
焦点省级党政机关人员在济南城区公务出行领“车补”后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
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上述方案还提出,将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也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除此之外,还将把公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平日里,调研和接待用车,也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一方面,上述方案规定,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以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县可分别按照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
焦点公车改革后,原有的车和司机都咋办?司机可转岗,公车要拍卖
听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已出炉,济南一市直单位的公车司机周勇(化名)就开始到处打听此次车改的一些细节。“车改一下子取消了那么多公车,我们这些司机里肯定有不少人都没法再给单位开车了,那下一步怎么办?能继续留在局里吗?”他说,他所在的单位的司机们,“都想知道未来自己会怎么样”。
按照上述公车改革方案,在公车改革后,像周勇这样的司勤人员将得到妥善安置。在具体层面上,车改后,各级党政机关将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以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则将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司机将得到妥善安置,公车则将被统一处置。上述方案提出,对取消的公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处置时,得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出现甩卖和贱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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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各国的公车改革
国外
纵观一些国家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都坚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以此作出各项具体规定。
芬兰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德国
德国政府从联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区和各州县政府,都为一定级别官员配备公务用车。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和副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保证公务用车,但不配备专车。
印度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南非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7-8]
国内
杭州
杭州的公车制度改革发轫于基层。20xx年,杭州的西湖、余杭、下沙等地部分乡镇街道因为干部外出任务多,有限的公车满足不了需要,购置新车又需增加财政经费,因此开始尝试取消公车,以补贴的方式发放给干部,由他们自行安排公务出行。在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区三墩镇,改革当年就节约财政经费50万元,相当于上年度该镇公共交通支出的70%。更重要的是,镇纪委没接到一封关于干部公车私用方面的信访件。[9]
“杭州车改”在受到舆论肯定的同时,也遭遇了一些质疑,最多的意见集中于“车贴”。
一些市民指出,公车消费本来就有浪费,用发放定额车贴的方式,实际上是将一些浪费行为合法化,公权变成了特权,特权又被“赎买”成了私产。还有市民认为,车改呼吁这么多年,还是迟迟改不到位。市民刘一舟说:“凭啥干部就可以用公车,取消公车就得发车贴?为啥不能像百姓一样完全自理?如今欧美国家并没有‘公车’‘车贴’一说,咱们为啥做不到?”市民裘冬梅说,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每天打车四次计算,月打车支出也不会超过1000元。“一个正局级公务员的车贴比普通百姓工资还高,怎么说得过去呢?”
篇14:江西公车改革实施细则
江西公车改革实施细则
江西公车改革有了实施细则。10日,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新闻通气会在南昌举行,大众关心的车补标准共分四个层级,其中科员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在司勤人员安置上,我省专门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明确了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等七种安置途径。
公车支出将压缩45.9%
10日,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公车改革办副主任李志刚介绍,传统的公务用车实物供给制,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费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显现。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车支出又是“三公”经费的大头。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节约的资金用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经过测算,改革后,全省公车相关支出压缩比例将达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节俭的'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竞聘上岗
参改单位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内部转岗
参改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未聘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安排在本单位所需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或经本人同意,调入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
提前离岗
截至12月31日,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各项社保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清退
对借用和退休返聘司勤人员,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及时清退。
解聘
对单位自聘的司勤人员,由参改单位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等。
离岗创业
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要求申请离岗创业的,原单位可为其保留3年人事劳动关系。
终止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司勤人员由参改单位依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终止、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篇15:公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公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中央在京二级及以下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为“在京参改垂管单位”)。
对部分与二级预算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直属派出机构,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驻在地车改政策,视同三级预算单位。在二级预算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车改方案)未获批准前,三级及以下垂管单位车改方案暂不批复,重点做好方案的预审工作。
北京专员办负责审核二级预算单位车改方案。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车改方案原则上由二级预算单位制定总体审核方案,确定本系统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车改方案的总体原则,报北京专员办审批通过后,由二级预算单位按照总体审核方案逐家批复三级预算单位的车改方案,并将具体审核情况逐家汇总报北京专员办备案。
二、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一)车改方案
根据中车改办〔2015〕84号和京政函〔2015〕106号文件制定的车改方案,车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参改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预算、车辆保留和取消情况、节支率测算情况、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车辆停驶和封存计划、组织实施情况等。
对于现有车辆情况、拟保留车辆编制申请和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等信息,由申报单位根据车改文件和主管部门要求分别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所附附表1《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附表2《保留车辆编制申请表》和附表3《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表》三张表格。对于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由申报单位填报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前述四张附表随同方案一起申报。
(二)相关资料
1.参改人员。需提供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文件、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等。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应包括人员姓名、身份性质、职级、所在部门、所属单位性质等具体信息,按职级分类统计。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部门、特殊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处理。
2.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参改单位根据规定的补贴标准、人员范围等要素,在“方案”中详细说明测算情况。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的,应明确统筹比例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资金管理原则。
3.参改车辆。需提供参改车辆原核编文件、车辆购置预算批复文件、车辆购置原值入账凭证及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长期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非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参改单位提出申请,附购置车辆预算批复文件以及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内单位,对保留和取消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情况要进行说明,并详细说明保留车辆的计算过程。附执法执勤用车原核编文件,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需附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4.节支率测算。计算节支率时,涉及改革前支出、改革后支出的相关数据所对应的报表、账页、凭证等复印件;费用支出科目较分散的,还需提供测算表格和说明材料。
5.司勤人员安置。参改单位在“方案”中详细说明司勤人员总人数及编制情况(总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人数);司勤人员用工情况(在册正式人员、自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人数);司勤人员合同签订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人数)。参改单位需提供司勤人员情况统计表,该表由参改单位根据主管部门布置情况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并附正式在册司勤人员编制文件、相关合同协议、人事部门签章的安置人员原工资薪金水平等证明材料。
6.车辆停驶封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单位车辆封存时间和有关情况的验收证明;主管部门不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申报单位提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封车情况的文件。
7.其他资料。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补充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审核原则和内容
(一)审核原则
从严从紧、应改尽改、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
(二)审核内容
1.参改人员范围审核
参改人员范围应为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得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等不符合政策范围人员计入发放补贴人数。
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指长期病休、公派出国(境)、因私出国(境)陪伴等长期不在本单位工作的编内人员。在岗不在编人员是指各类在本单位工作,但不在本单位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内的人员,主要是各类借调人员。挂职(含异地交流,下同)和实习、锻炼人员在何地参改原则上按工资关系确定,并执行工资发放地补贴标准。未转走工资关系的外出挂职人员,如在外地担任领导职务并配有车辆的,作为参改人员申报,但暂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待其专车取消后再按照规定发放。
公车改革方案应详细说明人员情况,包括批复编制数、编制内实有人数、在编在岗人数、在编不在岗人数,分职级统计在岗在编司局级及以下参改人员人数。参改人员和不参改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合计数不得突破财政统发工资人数。统计截止日期按照参改单位出具的相关封车验收证明确定。
2.公务交通补贴审核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一律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执行,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统筹公务交通补贴的,审核统筹比例是否按照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即原则上不超过10%,并随方案报送本单位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统筹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参改单位自行制定。
核定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参改人员职级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岗位职务为准。按照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各职级参改人数,测算各单位申报的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是否准确。
3.司勤人员安置费用预算审核
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司勤人员安置相关必要支出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结合规定申报的司勤人员情况、拟安置方式和去向等,重点关注提前离岗司勤人员和解聘人员安置费用预算的合规合理性。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情况,司勤人员安置费用主要是指少量合同制司勤人员合同解聘补偿金。
4.公车取消和保留车辆编制审核
原则上取消参改机构范围内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审核申请保留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是否符合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公车保留数量和比例要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对于拟取消车辆,应注明停驶、封存、上交处置的时间安排。
审核中,各处室应统筹考虑预算单位职责职能和人员规模等因素核定保留公务用车的种类和数量。
(1)机要通信车辆审核:提倡中央在京垂管单位加入北京市机要通信交换系统,按需时租并支付费用。不具备加入该系统条件的单位和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须保留机要通信车辆的,原则上不超过2辆;
(2)应急车辆审核:根据参改单位工作性质、人员规模、有无应急事项等实际情况核定,原则上不超过2辆;
因机要通信车辆和应急车辆可调剂使用,审核中应加以统筹考虑。
(3)其他用车审核:鼓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遵循自愿原则,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不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保留数量要在属地化政策的基础上从严掌握。
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车改,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保留时须不超过每40名离退休干部(不包含工勤人员)1辆服务用车的标准,据实核定,从严控制。
(4)执法执勤用车审核:允许配备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仅限于2011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明确的17个部门(系统)的执法执勤单位。具体为: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执法的公安(含铁路、民航等行业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含监狱、强制戒毒)、安全、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纪检监察、交通(海事)、海洋(海监)、农业(动植物检疫、渔船检验、渔政渔港监管等)、林业(森林资源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种苗管理等)单位。涉及扣减公务交通补贴经费的,应对部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扣减方式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此前,未核定过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原则上不予重新核定。二级及以下参改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的保留比例原则上分别控制在50%和60%以内。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17个部门以外的部门原则上不予核定综合执法用车。
(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审核:在上述17个部门(系统)之外,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长期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根据北京市公车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其编制核定情况,按照从严从紧,保障公务需要的原则予以核定。
5.节支率测算审核
为实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节约可控的目标,各地区改革总体方案中应详细说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节支率计算过程和相关基础数据来源及口径。节支率应按照中车改办〔2015〕1号文件附件规定的公式计算,计算公式如下: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100%。
(其中: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已实行车改部门交通补贴+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的支出+保留涉改司勤人员的支出+其他相关支出。上述公式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各层级参改人员发放补贴总额-超比例执法执勤用车扣减补贴。保留涉改车辆的支出指涉改车辆改革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其他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其他相关支出是指集体公务出行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车改后,车辆更新统一按10年、单价18万元测算。)
6.其他事项审核
上述审核内容以外的事项,按前述文件要求开展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审核工作。审核人员接到车改方案等资料时应立即对资料完整性进行预审。预审发现资料不全的,应退回申报单位并当面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所缺资料明细。对资料齐全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二)严把政策关口。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审核指南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于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应及时向处长报告,由处长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核意见。重大事项还应向分管办领导汇报,由办领导召集会议研究审核意见。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处室应在审核工作中建立规范的内部运转流程,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和汇总上报工作。汇总审核报告由业务二处负责起草和上报。
(四)规范审核意见。各处室要按照统一格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审核意见表》,对于核减情况要在审核意见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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