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助学金秋圆梦的活动方案((合集16篇))由网友“你好我好大家好”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慈善助学金秋圆梦的活动方案,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慈善助学金秋圆梦的活动方案
慈善助学金秋圆梦的活动方案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7月13日至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参加20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18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篇2: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捐资助学是一项救助贫困山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及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社会公益项目。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创新帮扶工作品牌,发挥工会帮扶资金的最大效能,真正为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金秋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宝总工发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全县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8月初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1、普惠性帮扶对象是户籍在XX县、且在XX地区上学,建立了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国家统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帮扶对象必须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学生,并且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三、具体实施计划
在多年开展“金秋爱心助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求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计划分为普惠性帮扶和一次性帮扶。普惠性帮扶是对在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学帮扶。对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积极争取省、市一次性帮扶及精准帮扶,一次性帮扶5000元。
四、救助程序
1、普惠性帮扶: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困难企业职工,携带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困难申请等到所在企业工会领取XX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补助申报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如实填写,在申报表上粘贴照片,单位工会初审张榜公布,父母双方单位在困难申请、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由所在镇工会或工委审查。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工会录入本单位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随其他资料一并由基层工会于8月20 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审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镇工会领取“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提供所需资料、证明交予镇工会审定,统一上报县总工会。
2、一次性帮扶:帮扶对象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帮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单位公示照片和报告表、《XX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三)。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县总工会。
3、对已获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资助的,县总工会不再救助。
五、活动要求
1、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帮扶系统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全覆盖、不遗漏。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帮扶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优势企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子女,劳模结对帮扶、冠名助学、社会助学、捐赠学习用品等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地方和产业工会及企业的助学配套力度,力求在帮扶形式、措施及标准上有实质性的突破。
3、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工作档案。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严格审核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重复帮扶,对于助学活动确定助学的对象要在单位进行公示。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时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资料录入纸质及电子档案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录入并上报帮扶信息,同时要做好助学活动资料归档工作。救助过程中若出现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会助学举措,不断增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助学的社会氛围。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范文二: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xxxx市总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市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国际旅游岛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子女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
1、必须为已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或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依档帮扶。
2、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资助过的目前仍困难的往届高校在校生;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进城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4、企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30元,不超过30%)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工会会员子女,且已录入临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得再享受本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助。
(二)救助标准
在助学资金发放标准上,对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每名资助5000元;对往年资助过现今仍然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名资助元。
三、活动时间
活动自7月15日至8月30日,申报截止日期:1、本科第一批及回访生8月5日止;2、本科第二批8月15日止;3、本科第三批8月25日止;4、专科(高职)批8月30日止;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特困、困难工会会员本人向本级工会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xxxx市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并附有学生录取通知书和单位证明,往届回访的必须填写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同时提供学生的相关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和工会主席签名。基层工会要通过家访调查核实情况,并将申请金秋助学的对象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确定无误后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各级工会要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查上报,携带以下材料:1、“xxxx市工会xxxx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二份)、2、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未收到通知书的`,需打印网上录取信息和准考证、报考卡)、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单位开具的困难职工证明,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第一页(贴有本人照片)复印件;5、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病历证明、残疾证明等到市工会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8月底发放助学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金秋助学”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特成立“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xxxx(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xxxx(市总工会副主席)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市总工会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xxxx(市总工会副主任科员、组宣部部长)、xxx(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xxx(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xxxx(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xxxx(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青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此次活动资料的发放、回收、核查、公示(电视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确保顺利完成工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助学帮扶。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4、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篇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总工会、文明办、关工委、工商联、企联、劳模协会、私企协会,xx开发区工委会、党务工作部、工商联,xx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会、文明办,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部署,协助党委政府解决我市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帮助品行良好、家境贫寒、学习刻苦的学生更好享受应有的受教育权利,引导激励受助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毕业后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经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工商联、xx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联、市劳模协会、市私企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困难职工子女圆梦”。
充分发挥志愿xx作用,在全市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捐资助学;引导受助学生励志成才,感恩反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绽放青春梦想。
二、助学事项
(一)助学对象:主要是存在就学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重点关注被录取到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特别是艰苦行业的一线困难职工子女。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因疾病、灾害、子女上学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较大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从事环卫、协警、保安、园林等艰苦行业的`一线职工家庭;
5.本着尊重爱心团体和人士的意愿原则,爱心团体和人士自发结对助学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象均可申请。
(二)助学资金来源
1.政府补助;
2.工会投入;
3.社会捐资。
(三)助学方式及标准:助学方式及标准主要有两种。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就读大专及高等职业院校以上的对象每人资助35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等职业院校的对象每人资助2000元,初中及以下的对象每人资助1000元。
2.从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中推荐给爱心团体和人士结对认助,或由爱心团体和人士自发结对认助;结对认助原则上要求资助至学生毕业,助学金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
(四)申请方式:原则上采取属地助学方式。申请渠道主要有两种:
1.职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
2.职工通过xx市总工会网站金秋助学专栏提交网上申请(网址链接 www.qzszgh.org.cn/)。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可推选部分品学兼优对象报送市总工会进行助学结对帮扶。
(五)申请程序:符合助学条件的对象,填写《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经父母一方单位审核盖章、公示(附件4)后报上一级工会(灵活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社区(村)工会调查审核)。
《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可从xx市总工会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
往届受资助的学生(含结对认助学生)继续申请助学的,须按申请程序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三、时间安排
助学活动时间为6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报送助学结对帮扶对象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联办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弘扬大爱精神,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拓展捐资助学渠道;动员爱心团体和人士自发结对助学帮扶,或设立专项助学基金(50万元以上),建立助学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助学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营造良好助学氛围。
(二)各级工会要结合下基层、调研、接访等活动,深入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新入学大学生的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基本情况,实施精准帮扶,跟踪脱困情况。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助学方案,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推荐2-3例活动感人事迹送新闻媒体报道,扩大影响;要利用寒暑假期间组织受助困难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重点是组织他们到养老院、福利院、特殊学校等艰苦地方参加体验式劳动或志愿活动;要及时对今年金秋助学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
(四)市、县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把资金筹集和支出、资助对象等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xx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地址:xx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 。
xx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 );xx广播电视台热线电话: ; 报热线: 。
xx市金秋助学捐资户名:xx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账号: 。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要填写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应根据实际设立热线电话并公布基金帐号,以便工作联系。
篇4: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工委、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篇5: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有关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
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惠民”,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梦大学,按照“整合各方资源,扩大学生受益人数”的要求,县教体局、民政局、计生局、总工会、县文明办、团县委、妇、
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慈善会、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工商联将在 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按照 不低于我县文考硬上线总人数的 15%确定资助名额。现将具体实 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 16 日—8 月 20 日
二、资助对象
参加 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 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市级资助 每人不低于 元(180 名),县级资助每人不低于 1000 元(542 名,其中特优特困 10 名,每名 5000 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争取相关市级部
门补助和县级相关部门筹集解决,并按活动要求时间(20 8月 6 日前)集中划拨到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也要积 极自筹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大学新生 顺利入学。
(三)扩大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心助学 的良好舆论氛围下,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伸出援助之手,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定向资助、协议帮扶等形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中来,多 渠道、多层次地帮助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
1.时间:年 7 月 14 日—7 月 15 日。
2.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印发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发出活动公告,多方筹集助 学资金。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 7 月 16 日—8 月 12 日 地点:县惠民帮扶中心教育窗口
(三)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 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
残疾人证;县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 印件;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 和基层工会证明、单亲家庭困难证明或父母离婚证明等(原件审 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县 惠民帮扶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绵阳市或三台县‘资 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 材料(1 式 3 份)。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只能申请一次(项),不 得在不同部门和单位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绵阳市或三台县 2015年‘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后,由所在地乡镇(社区或
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资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县相关部门、惠民帮扶中心。
年 8 月 6 日下午五点前,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申请市级资助困难大学生名单和资料,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由县惠民帮扶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统一汇审并上报。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五点前,由县惠民帮扶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县级资助的困难大学生名单和资料进行统一审核,并最终确定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名单。
(四)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1.享受市级资助学生名单将于 8 月中旬,在《绵阳日报》、 《绵阳晚报》、市政务网、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助名单。
2.享受县级资助学生名单将于 8 月 15 日—8 月 17 日,在 三台电视台、三台政务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 助名单。
(五)助学金发放仪式
8 月 20 日举行资助金发放活动,届时邀请县领导、有关单 位负责人和受助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加。8 月底要确保“资助 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全部发放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县级各相关部门、镇乡要高度 重视“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 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更多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得 到资助。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县级各部门、各镇乡要严格资 助条件,加强调查审核,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严禁弄虚作 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 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助学,同时,要加强 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济困助学、感恩社会”的良好氛围。
篇6: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13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篇7: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篇8: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qq.com
篇9: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幸福南路社区自高新区精街道、强社区,成立社区党委、服务站、居委会以来,在高新区党工委、稀土路街道的带领下,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了解到所辖小区大多是老旧小区,困难群体比较多,且许多低保、低收入、残疾人等贫困家庭孩子就学困难,结合市委组织部包组通字[]40号文件精神,经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拟开展“幸南社区金秋助学”活动,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牵手困难学子 “金秋助学”共建幸福社区
二、活动时间
201x年8月至9月底
三、助学范围:
应往届高中、高职、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1、社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社区单亲困难家庭及因病、因意外致贫家庭;
2、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有长期居住趋势的家庭子女。
四、活动程序
1、救助者申请助学;
2、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了解情况;
3、社区党委研究审批;
4、公示一天;
5、发放助学金。
幸福南路社区党委
篇10:“圆梦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求学圆梦,传达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爱护,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助力和谐巴东建设,巴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工商联决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爱在金秋·助飞梦想
二、资助对象
1.全县20应届高考前三批录取的特困大学新生,全县在读的特困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低保户、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因病因灾致贫户、下岗特困等类型家庭的学生。
3.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三、资金来源
,“爱在金秋·助飞梦想”爱心专户共募集善款55.06万元,经过层层筛选、核实、公示,共有132名贫困学生获得35.5万元的爱心资助款,剩余19.56万元善款。
年,将19.56万元全额用于本次活动资助,其中9.56万元用于在读中小学生资助,10万元用于优秀高中毕业生资助。
四、工作安排
1.报名推荐阶段(7月20日—8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填写报名表,出具贫困证明(村委会、乡镇民政办盖章),附上高考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乡镇团委汇总后,协商本级工会、妇联、中心学校等单位意见,每乡镇分别报送3名特困优秀大学新生和8名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
2.调查核实阶段(8月10日—8月20日):调查核实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分片负责的原则,采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的工作方法,实地了解拟受助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填写调查表和收集相关资料(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或民政办盖章的贫困证明资料,低保证明复印件、医院证明等材料以及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调查分组:县总工会:野三关镇、大支坪镇、绿葱坡镇;县妇联:茶店子镇、信陵镇、官渡口镇;县工商联:溪丘湾乡、沿渡河镇、东壤口镇;团县委:金果坪乡、水布垭镇、清太坪镇。
3.汇总公示阶段(8月20日—8月25日):活动主办方根据报名推荐、走访调查的情况,集中会审,最终核定受助名额和对象,确定资助标准,并进行通报公示。
4.助学金发放阶段(8月26日—8月31日):公示无异议后,做好受助学生银行卡办理及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郭玲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向继玲同志任副组长,谭学早、陈永久、贾鹏程、钟茂波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安排部署。
2.规范管理,透明公开。本次活动资助金从20所募集的专项资金列支,做到专款专用,所余资金全额用于此次资助对象,活动经费不得列支,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公示。各乡镇、学校本着“雪中送炭”的原则,及时做好贫困大学生的统计摸底工作,组织并指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确保将关爱送给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长江巴东网、巴东电视台要注重对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更多的社会团体及群众参与进来。
篇11: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金秋助学”、“金秋助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即困难职工子女应届考上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及已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在校高中生。具体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1.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
2.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
3.在读(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含职高)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各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慰问标准和流程,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市总工会给予适当补助。
二、帮扶资金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工业园区工联会、职工服务站、社区工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各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按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3.市总工会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未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困难职工,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将职工办卡资料统一送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卡办公室办理。
三、活动进度安排
1.基层工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工作于6月25日前报送到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于7月12日前完成审核及档案更新录入,汇总基层申报资料并形成汇总表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2.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并建档的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于8月20日前核拨助学帮扶资金。
3.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在9月20日前将帮扶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4.各区工会、产业工会自行安排一批金秋助岗位活动,实施“阳光就业”计划,确实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料要完整。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内容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严格执行“先录入,后帮扶”的帮扶资金管理规定。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资金发放于8月20日前完成。
3.有条件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用人单位可通过“金秋助岗”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勤工助学、提供见习岗位、社区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减负式”帮扶,提高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能力,让困难职工家庭真正脱困。
4.通过各级工会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包括公示、助学对象、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并注重发现典型,宣传“金秋助学”、“金秋助岗”的励志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篇12: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xx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xx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xx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xx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篇13: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减轻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确保全市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市总工会决定20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参加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元。
三、救助名额
2016年,全市工会救助名额1300名,其中:市直100名,县(区)1200名,县(区)救助名额分配:镇原县200名、宁县200名、庆城县200名、西峰区130名、环县190名、正宁县100名、华池县100名、合水县80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县(区)的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上报县(区)总工会审查确定。市直及部、省属单位的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统工会或单位工会审查加注意见后报市总工会。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复印件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填写救助申请表;
4、家庭困难证明(家长下岗证、低保证、农民工(工会会员)所在单位证明)。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要通过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势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二本录取结束之日,过期不再受理。
3、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联系电话:*************
庆阳市总工会
2016年6月2日
篇14: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圆梦大学,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十八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以下是具体的方案:
一、资助对象
县总工会今年开展助学的主要对象是考上大学(三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残疾、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活动时间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5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活动分为四个阶段:7月15日至8月6日为调查摸底阶段;8月6日至20日为申报、审核阶段;8月21日至30日为资助实施阶段。
三、材料申报
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审核,于8月2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县总工会二楼)。上报材料包括:①职工个人申请救助书面报告(须以困难职工名义申请);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申报表;③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件1);④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⑤分数条复印件;⑥建档家长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⑦困难佐证材料。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和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
四、活动要求
1、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考取三本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搞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各级工会组织必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纸质电子档案同步),规范档案管理。
3、严把申报对象条件关。在调查摸底申报中,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把握申报对象条件,对符合助学条件的要如实申报资助,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于急需资助的困难职工对象。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非现金支付形式打卡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银行帐号。
5、及时宣传总结。各系统、基层工会要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务必于8月31日前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联系电话:2187151。
篇15: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下面是具体的活动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278668836@qq.com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篇16: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己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特困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
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12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1、2012年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和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三)助学范围:
县总工会资助范围原则上为困难工会会员家庭子女;社会捐资、单位筹资范围,可放宽至非会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上级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报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期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第三阶段为讨论、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讨论、审批、核定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6、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
★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 金秋助学会议方案
★ 金秋助学实施方案
★ 希望工程讲话稿
★ 慈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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