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集锦3篇)由网友“cjw0504”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篇1: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水产健康养殖进程,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18号)文件精神,2017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2017年贵州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7〕18号)文件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执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渔业生产方式,提高我省水产品的竞争力,做强特色渔业,实现我省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7年,在全省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个以上,其中,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各创建2个以上,其余市(州)、贵安新区各创建1个以上,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多创建。各市(州)、贵安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州)〕要组织具备符合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基本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的创建活动,指导创建县改善生产条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尽快达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标准。
(二)完成对2017年底到期的21个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见附件1,详见农办渔〔〕139号和农办渔〔2012〕154号)的复查。
三、创建重点
2017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一)突出依法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养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健全养殖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细化养殖设施设备管理、水产品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和安全使用、病毒防控、养殖废水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等制度规范等,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快推动水产养殖标准化进程。
(二)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健康养殖保障能力。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养殖池塘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完善循环用水、水质净化、废水资源化处理等设施设备,优化厂区环境;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质量检测装备,推广物联网技术和相关设施设备建设。
(三)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和效益。紧紧围绕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广生态、免疫的病毒防控方法,把增加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水产养殖质量和效益。
四、工作安排
(一)示范县创建。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32号)文件精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会同市(州)渔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创建的县(市、区)进行生产指导,积极开展水产健康示范县创建活动。
(二)示范场创建和复查。
1.6月,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示范场创建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工作,并积极组织辖区内养殖单位申报参加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材料报市(州)渔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后,统一报送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超高密度池塘养殖、大水面投饵网箱养殖等方式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7—10月,各市(州)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动员,发动创建单位开展生产条件改造、装备升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等创建工作,我委将按照《201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见附件2)相应标准进行验收(复查),结果将在贵州省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
3.11—12月,我委验收(复查)并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场报送农业部审核、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委负责我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和具体验收(复查)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推进机制创新,及时解决好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我委将组织水产健康养殖创建工作专家组进行实地验收(复查),对不再符合创建条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示范场,将交由示范场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查处,并由我委报告农业部取消其称号。
(三)加强政策扶持。我委在今后渔业项目资金安排上,将优先考虑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的县(市、区)及示范创建单位,重点支持池塘标准化、冷流水循环改造、稻田综合种养等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支渔惠渔资金优先支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
(四)营造创建氛围。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报刊、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不但要让广大养殖户知晓、提高对示范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更要扩大健康养殖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要大力宣传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增添新的亮点。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请于7月13日前将上半年示范创建工作总结正式函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从8月份开始,每月1号前上报上个月量化指标进展情况。各市(州)在汇总上报申报材料时,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渔业主管部门公章)及工作总结正式函报送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838821004@qq.com。
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联系人:崔巍,冯浪;联系电话:0851-85815762。
附件:1.201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名单
2.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评分表
3.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表
篇2: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发展现代农业重点行动的意见》,结合当前我国现代渔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20xx年继续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渔业现代化道路,以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现代水产养殖业。
行动目标
20xx年通过组织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水产养殖业规范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养殖权制度得到巩固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权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加快,全国沿海县和内陆主产县县级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编制和颁布基本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率达到90%以上。二是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进一步得到广泛推广。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个以上,部省共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达200个以上,培育4万个以上的渔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达80万户以上。三是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养殖产品药残国家监督抽查样品数量达3700个以上,药残检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药残阳性样品结案率达到100%。同时,各地养殖生产基础设施和条件进一步改善,水产良种繁育和水生动物防疫等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为实现上述目标,从以下几方面采取行动: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权制度建设主要内容:加快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制定和报批工作,全面完成各沿海县和内陆主产县县级以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公布工作。各省(区、市)进一步加快(出处!)养殖证核发工作,规划养殖水面滩涂养殖证发证率要达到90%以上,全面启用全国养殖证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养殖证核发信息,已登记发证的信息年底前全部录入新系统。继续组织创建30个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备案制度,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颁布后应当报农业部渔业局备案。
实施步骤:4月农业部公布30个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名单,提出年度工作任务要求。4月至8月由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示范县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11月底前各示范县提交示范工作总结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农业部。3月至5月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养殖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养殖证数据录入工作。3月农业部下发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备案制度的通知,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省、市、县三级规划颁布情况,向农业部渔业局报送备案材料。2月至3月农业部组织水域滩涂养殖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3月底形成草案上报,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巩固和深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
主要内容:农业部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在全国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个以上,研究制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完善考核、验收和管理机制,实施示范场的动态管理,组织跨省(区、市)交叉检查和验收,并上网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合格示范场取消其称号。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筛选申报,对申报单位加强指导和培训,支持和督促其生产条件的改造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健康养殖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对已挂牌的示范场要加强跟踪指导和督查,保持示范场的创建质量和示范作用。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分层次树立示范典型,带动水产健康养殖整体水平的提升。农业部将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启动水产养殖用“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等渔机购置补贴项目,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做好机具选型等相关工作。
实施步骤:3月农业部下发做好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申报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4月底前,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选择确定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申报单位名单并报农业部备案,5月至10月各省(区、市)对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第一、二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示范工作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单位上报农业部取消其称号。10月至11月农业部将组织各省(市、区)对示范场进行交叉检查和验收,12月初发文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名单。3月至10月农业部组织研究制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管理办法》,争取年内公布实施。农业部已于20xx年12月下发了农机具选型的通知,1月至2月各省(区、市)按照要求完成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制定等准备工作,3月至12月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实施补贴项目。
深入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活动主要内容:部省共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200个以上,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4万个以上,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水产品产量和收入比前三年提高1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80万户以上。重点示范推广8个渔业主导品种和6项渔业主推技术。重点围绕对虾、河蟹、海淡水鱼类等开展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活动,在对虾、河蟹(梭子蟹)优势产区和海淡水鱼类主养区,建立50个万亩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15%以上,优先推荐示范区内养殖场和大户参加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重点推广水产养殖水质调控技术、海淡水池塘健康养殖技术、网箱无公害养殖技术、盐碱地生态养殖技术和海水工厂化健康养殖技术等6项主推技术。
实施步骤:1月至2月为第一阶段(筹备阶段):确定示范县、组建专家组、遴选示范户、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落实万亩示范区和联系人,建立各省科技入户示范信息网络。筛选发布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和举行启动仪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示范县水产养殖科技入户技术指导方案和万亩健康高效科技养殖示范方案。3月至10月为第二阶段(入户指导阶段):开展渔业科技入户三大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和秋季行动)以及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活动。11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总结阶段):进行项目总结、抽检和验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各级专家组进行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并制定20xx年工作方案。
大力加强苗种管理和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以我国主要养殖品种、出口优势品种为主要对象,农业部继续组织实施水产原良种工程建设项目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进一步完善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和引进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并公布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水产原良种场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指导已建成的水产原良种场和遗传育种中心,加大重要水产养殖品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工作力度,努力在我国建成一个主导品种突出、区域布局合理、运行机制顺畅、管理科学规范的水产原良种保护和选育体系。
实施步骤:3月下达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工程项目投资指南,8月底前完成批复,11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4月下达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项目计划,6月至10月组织项目实施,11月至12月项目总结。3月底完成《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7月至11月建立并公布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扎实推进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主要内容: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各有关省(区、市)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农业部继续组织在省开展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省(市),同时在、等省继续开展草鱼出血病免疫预防试点,在省启动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精准监测试点,在省启动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试点,推进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的建(出处!)立,加快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的提高。农业部还将组织开展编制《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起草和论证,组织编写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实施步骤:3月初由农业部下发鲤春病毒病(SVC)等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和斑点叉尾鱼回暴发性流行性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提出年度工作任务要求。3月至11月各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疫病抽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11月底上报总结材料,12月总结监测和调查情况。2月至11月各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草鱼免疫试点、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试点,12月初报送总结材料。1月至2月农业部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起草和论证工作,3月至12月根据发改委的意见进行调整修改。5月至7月组织一次全国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
篇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工作总结报告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工作总结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县++水产综合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金350万元,固定资产280多万元。公司位于+++县西联乡北埂村永兴圩,紧邻长江,占地面积1300亩,其中养殖水面720亩,滩涂580亩(含经济林)。现有职工30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近年来,公司不仅与市县水产部门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还与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在水产名优新品种引进、生态养殖、示范推广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x年预计生产无公害商品鱼530吨,实现销售收入550万元,利润115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切实打造“永润”品牌
为切实抓好国家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创建工作,切实打造“永润”牌品牌,我公司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各类技术培训、科技服务及媒介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品种应用效应,扩大品牌知名度,为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201x年申请注册了“永润”牌商标。同时按省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一体化要求,申报了无公害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并通过无公害认证,无公害产地认定70公顷,产品鳙鱼、鲫鱼。
(二)强化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公司养殖鱼种均来源于县(省级)水产良种场,产品符合国家良种标准。养殖用水符合渔业水质标准、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鲫鱼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无害化鳙鱼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无公害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各项标准5项。二是饲料和渔药使用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执行,所使用的饲料和渔药均来源于规范企业,使用说明数据详实;三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贯彻落实《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为契机,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抓手,以抓源头、管塘口为重点,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后建立了苗种生产标准化制度、池塘生态养殖标准化规程、投入品管理标准化和塘口档案管理标准化体系,认真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完善生产档案,切实保障养殖生产中的投入品安全。201x年7月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并签订承诺责任状。201x-201x年水产品分别被市县食安委和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共同抽检,产品合格率100%。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到201x-201x年市菜篮子建设民生工程——标准化水面建设任务,共改造标准化水面300亩,其中池塘水深2米以上,塘埂面宽3.5米,塘底淤泥厚度≤15cm;4.0米宽塘口碎石道路建设1100米;进排水沟渠改造140米;三项四线电路整修1000米。二是自建了700平方米的猪舍养殖生猪,并建设沼气设施处理猪粪,利用处理后的沼液沼渣进行无害化培育浮游动物来养殖匙吻鲟和黄鲢。三是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在公司经济林中共建设餐饮、休息、娱乐于一体的农家乐600平方米,被县文化旅游局授予“三星级”农家乐。
(四)实施项目,推动示范场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带动设施渔业建设,推动示范场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实施了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匙吻鲟人工繁殖和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从湖北省匙吻鲟良种场(国家级)引进匙吻鲟亲本30尾、苗种500尾与亲本鱼人工繁育技术,目前本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是开展仿野生甲鱼养殖。利用江边丰富小杂鱼和螺蛳资源,在公司内部选择善于管理、设施较好的水面用于发展甲鱼养殖,实施面积100亩,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总之,通过第六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将进一步夯实设施渔业建设,完善各项标准制定与应用,努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与技术示范,积极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养殖业可行性报告
★ 农业项目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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