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范本

时间:2022-08-03 07:37:10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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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范本

篇1:工程合同

承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以下简称乙方)承接 (以下简称甲方)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整)。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

2.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付清。

3.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舞台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如因甲方或装璜进度原因影响乙方的系统安装进度,乙方工期顺延。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管理、使用。

3.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甲方的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合同附表清单相符的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双方约定,厂家生产的标准产品;暂没有标明产品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中中档以上产品。

3、主设备(如硅箱)中的主元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给予保障承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5.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设备技术资料、图纸、主设备的中文使用说明书验收前提交甲方。

六、保修期限:

1. 本合同设备保修期为两年,保修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烟雾油、电池、灯泡等)。

3. 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甲方正常营业。

5.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并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费用。

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计),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乙方所在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八、工程地点:

九、售后服务:

1、培训服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系统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服务。

2、甲方如有大型演出,乙方提供1至2名技术人员进行无偿指导服务。

十、甲方组织专家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乙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必须听取甲方专家意见,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调整。

十一、 本合同(含附件及其它变更)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篇2:工程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有限公司与X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XXX有限公司环保项目验收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工程概况:

1

2、工程地点:

三、排放标准: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xx)标准要求

符合XX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四、工程承包方式与时间:

1、承包方式:实行包审批、包工、包料、包调试、包验收合格的总承包方式。

2、工程时间:乙方在收到预付款之后,整个工程工期从进场开工到验收合格的工作时间为天,停电、停水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工期顺延的原因及时间需要甲方书面认可)。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在商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乙方提供建设地点、标高、工程地质情况、水准点及相对坐标点等资料,并对其可靠性负责。

2、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设备、工具材料堆放场地,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并专人配合做好工程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提供工程设施的安装场地,施工过程中给周围人群带来的不便,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的关系,并协助乙方协调施工期的关系,由此造成的施工时间延误,则将工期顺延。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5、甲方解决乙方施工人员吃、住问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负责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对上述环保工程进行施工、调试并通过XX市环境保护局验收。

2、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并确保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异常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并且乙方应节约并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包括水、电等,杜绝浪费。若乙方故意或者不合理的浪费甲方资源,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工程调试前向甲方提供操作规程。

5、保证工程调试后达到处理效果。

6、通过环保验收,达到当地环保监测部分验收合格。

7、乙方进驻甲方场地后,应督导自己的工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若乙方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由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由乙方支付工期延误赔偿金。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上述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XXX元整),不含税金,工程税金由企业直接向当地税务部分办理。

2、工程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即时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万X仟X佰X拾X元整(¥XX元整),以便乙方开展立项审批以及设备订货。

3、乙方完成主要设备进场后三天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即人民币

4、工程竣工试运行批复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即人民币XXX元整);

5、验收合格后,取得XXX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后,甲方应即时付清余款,即人民币X万X仟零X拾X元X角整(¥XX元整)。

6、乙方保证不额外收任何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费用。

七、维修和保养

在工程竣工后,甲方按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备及相关工程保修为壹年,保修期从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八、违约:工期每延迟一天,按每天500元计扣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在保修期满之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XXX有限公司乙方单位(盖章):XXX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3: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清华大学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清华大学校内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级消防机关的批准,是否和学校保卫处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甲方委托作为本工程的现场监理,代表甲方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

二、乙方责任: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和原设计部门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要到保卫处防火科办理动火证,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遇有五级风以上不得在室外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当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地与用火作业区间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12、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作行灯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4:工程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喀左龙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设备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收货。

第一条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日,是设备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

本着共同发展和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为双方介绍客户和业务,作为长期合作。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总造价: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为____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 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乙方现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甲方现金500元。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 确保施工前,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 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4、 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工作职责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对本工程承担养护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质量要完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铺设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 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八条 养护期限

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当年12月底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工程合同

承建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规范,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第二条 施工方式及范围

4、施工方式:

5、施工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6、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进厂做施工准备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竣工,共计 天。工程竣工按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但不得影响主体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每栋楼的开工日期按工程部出具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标准

8、工程质量: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级标准。

9、结算方式:按保温面积 ㎡估算,最终以实际保温面积展开结算。

10、合同施工价款:本外墙保温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外墙真实漆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

11、本工程包工包料。双方如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以审计为准。(按后期实测实量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主体交接,需修整另行计算,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简易场地。施工用脚手架由 方承担。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变更必须经公司盖章生效)和其他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要变更的部分及图纸以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盖章,否则无效。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原则上从竣工之日起不超过10天)。

6、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监督,施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第七条 关于工期变更及逾期竣工的约定

1、如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12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因大风、下雨不良天气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室外温度低于5℃的时间段不允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承诺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承诺聚苯板厚度不小于 cm,单位容重不小于 kg/m3。(按工程设计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墙体。

3、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144—20xx)以及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期予以顺延。

5、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工程进度款依据进度计划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并支付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工程承包款结算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工人、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约 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25日书面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下月5日支付以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产品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人员及甲方代表抽样检验,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因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全面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专卖店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本工程正式施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为_____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5、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1、图纸、提供的套数:壹套;

2、保密要求:图纸和预算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仅供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的房屋装修使用,甲方不得提供用于其它房屋装修使用。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数量为计划数量,在时间数量与计划数不一致时,以实际

数量为准;

2、属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对所供应的材料质量承担责任,由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质量

应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的,其损失有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部正式采购的除外;

3、甲方应按约定的供应时间供应材料,如发生延期,工期顺延;

4、甲方供应的材料送达工地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代表进行数量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运进工程现场使用前必须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施工,因为甲方未签字确认耽搁工期正常顺延;

6、甲方接到乙方材料验收通知时应及时进行验收;

7、乙方提供工程材料若出现市场断、缺货时乙方可采用相等材质、价格、的材料。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期的延误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

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检查与返工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如因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甲方除应承担设计变更和材料更

换的费用外,如该项目已施工的甲方应承担已做工程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是因甲方自购材料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

方要求更换和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隐蔽工程和分项验收

(1)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时,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再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整改后重新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或参加验收后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的,可视为甲方以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被隐蔽项目的下道工程继续施工;

3、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身原因不能按期

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延期验收,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2)甲方不参加验收的,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的质检部门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

方认可;

(3)甲方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4)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进行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进行履盖和修复。如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与顺延;

(5)甲、乙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的,双方约定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为准,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行为均

视为违约。

2、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4、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

约金。

5、因乙方的工程施工原因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甲方不能全额退还押金、保证

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部分。

6、合同仅作为双方工程约束合同,由甲方用作他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应间接或直

接责任。

7、合同条款未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高邮市玟璇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

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按照甲、乙方认可的室外监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监

控设备、器材、线路数量和质量。

4、工程内容:监控设备购置、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和围护,具体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后端设备及器材费、人工费、税金详见报价单。

5、签约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

二、施工工期

1、本合同工期 7 天,开工时间: 20xx年 12 月 2日,竣工时间: 20xx年12月 8日,逾期一天,按天计算每天罚款2,000.00元。工程竣工为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该工程的合同承包总价为 16541.00元整,(大写:壹万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该工程实行“六包”:①包设备、器材采购及质量②包线路铺设安装,③包按设计施工,④包费用,⑤包安全,⑥包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和工程设备、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工

程款的20%,即3308.2 元,大写: 叁仟叁佰零捌元贰角。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

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周后,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剩余80%,即

3、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乙方已经全面考察甲方场所,并保证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设备及工料已经足够满足安装监控设施所需。对于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相关工料费用。

五、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且需要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乙方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起码标准:

(1)所有摄像头视频设备能稳定运行,不存在任何不稳定或黑屏;

(2)所有线路排线科学、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线路混乱不清、短路的情况。

6、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和电源。

六、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方案,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一年。

4、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如遇甲方需要调整摄像头安装位置,乙方承诺一年内给予五次免费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超过五次乙方将按市场行情收取有关工程安装费用;并承诺质保期内如遇产品质量和系统调试问题,经电话面授无法解决的,乙方将在5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有关问题。

八、验收和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九、设备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统开通后一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更换、重做、维修等义务外,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A、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总额的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3、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和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月日

篇9: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搞好配合协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项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便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商定的工程内容按所付预算书中的所列项目由乙方总承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工程所付预算书双方应作充分协商后确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则不再另行讨论、变更。

3、甲方如需要在预算内容外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根据实际增加工程量,做出预算,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后,甲方应将追加预算金额在三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三、工程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乙方进施工现场后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竣工,总期_____天。

2、施工中,如遇下了情况影响正常进行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应追究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致使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或要求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施工内容,致使原施工进度无法如期实施者。

(3)因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工期向后顺延。

(4)施工期间由天气等原因,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5)交叉施工中造成的误工。(指乙方只承担部分装修项目时,与甲方自行安排的其他施工队伍交叉施工)

四、质量及竣工验收

1、为保证施工期及工程质量,乙方派__________________为工地代表看守工地。

2、装饰工程属工程类,甲方应允许乙方有一定误差。

(1)如木工制作中由于材料存在着干燥程度不够的问题,施工中出现轻微变形现象,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如墙、顶面涂料饰面中由于气候条件及墙面本身问题等客观原因,会使墙面出现少许裂缝,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维修。

(3)交叉施工中由对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协商,所需费用由对方承担。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有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三天内,若甲方不验收,视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40%。工程木工完工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额的35%。刷乳胶漆前交付总工程款20%。待完成工程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款的5%。

2、甲方不如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在商定付款日三日后停工。

六、甲方责任

1、本工程施工的用电、用水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便利条件。

七、工程维修

本工程自竣后两年内,如遇有因施工质量造成损坏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意外事件如水淹造成的损坏,乙方亦负责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电话: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电话: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0:工程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工程总造价

1、本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经甲方测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为 (大写)。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方案,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6、根据甲方对点位的要求,布线后提供详细的网络点位分布图和路由图。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工程工程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篇12:工程工程合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工程工程合同

甲方: xx州水务局

乙方: xx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xx州水务局 将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xx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xx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

四、设计单位:xx省水利水电勘探设计院

五、工 期: xxxx年 月 日至xxxx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 、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 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xxxx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xx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州水务局 乙方: xx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工程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双方商定的工作量为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以完成施工任务为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施工地址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 工种的施工内容,施工地址为 。

三、合同价格以单项单价或施工内容报价制

四、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分项报价及清单。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材料及成本控制。

六、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单项承包施工,材料甲供,乙方应做到合理控制材料损耗,在审计中发生损耗超出规定的,乙方应承担超出部分的材料款。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应承担部分。

5、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图纸进行施工造成返工,乙方应承担返工的人工及材料损失,由现场项目经理开具返工单,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返工造成的损失费用。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图纸或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结算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核算,核算后进行结算。

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事故及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10、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公司备案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工程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见附表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不含土建、防火及其它附属项目。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工程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现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工程区域内之农田水利的相关工程,交给乙方承建。

一、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二、乙方作业内容:新建Ⅱ型(0.4×0.5)灌溉渠;新建Ⅰ型(0.3×0.5)灌溉渠;整修Ⅱ型(0.4×0.5)灌溉渠;整修Ⅰ型(0.3×0.5)灌溉渠;新建Ⅰ型(0.8×1.0)排水沟;新建Ⅱ型(0.6×0.8)排水沟;维修0.8×1.0排水沟;整修山坪塘。以上作业内容按照“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规划工程量施工。

三、工期: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面竣工。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在20xx年1月编制的《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单体图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要保证各单位工程建设成功后,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竣工验收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

五、合同造价核算: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均按照以下公式核算:P=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降点费14%+施工企业管理费1%+应付税X%)合同总造价为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合计,即“P合计”。

六、安全责任:乙方及乙方成员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外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甲方义务:甲方按照本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的施工放线布点,施工阶段如实记录各单位工程完成量。

八、乙方义务:乙方组织管理队伍、组织施工设备、组织施工材料、组织民工队伍有计划的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议和管理会议,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罚金、工期延误费等)。

九、工程款预付办法:乙方在施工阶段的合格工程,以国家主管职能部门检查为准,合格工程款的预付,甲方每取得一次国家拨款,就拨付乙方一次,按照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70%进行拨付,国家资金不到位,甲方不堑付。预付期间,甲方对本合同第五款中乙方应付税X%暂不核算扣取,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税率核算统一扣取。

十、工程款结算办法: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国家级验收合格后,甲方取得拨款,拨付给乙方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25%之工程款,下余的P合计×5%为保质金,保质期一年,保质期内,乙方承担的施工作业内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修,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取得拨款后,付清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相关损失,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且各执一份为凭),至竣工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工程合同

工程编号:_________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

(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

(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

(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

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

(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

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工程合同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xx〕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9: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公司所有外墙涂料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外墙涂料粉刷 ,总面积约 立方米。

3.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总天数:天,雨天顺延。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照每平方米元计算(大写)( 元,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增加工程,增加造价;减少工程,减少造价。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所有外墙面1.2米高做咖啡色,1.2米以上用蓝色。老办公楼和销售部办公楼全部做咖啡色墙面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包括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精心施工,确保颜色一致,如不能保持颜色一致,其返工所需材料和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工程开工时付 %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在三个月内支付 %的工程款,剩余的 %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壹年)内没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第七条 工程验收

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

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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