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装饰合同

时间:2022-12-24 07:50:10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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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装饰合同

篇1:建筑装饰合同

五、安全生产: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如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不分大小,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通知乙方修理,乙方在48时内应进行修理。

七、合同违约: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得违约。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违反合同条款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由甲方延迟支付进度款,可相应延长工期及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

3、如乙方不能按期竣工交付,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延期迟竣工,每延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人民币。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合同期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完帐清自行废止。

十、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甲方必须进行验收,逾期作默认验收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建筑装饰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08月01日开工,于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建筑装饰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工程监理师: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公司投诉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私人建房及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1: 工程报价表)。工程合同预算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按实际面积施工承建的房子阳台、雨遮约平方米,每平方的单价为 元,合同人民币 ,大写金额: 。现场实际工程变更签证,最终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5、开工日期: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进行施工,即 年 月 日以前进场施工(注:以工期报告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竣工期限共 天,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工程过程中所在当地的规定的不许施工的工日及工程变更和甲方主面造成耽误施工时日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二条 工程管理

1、工程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管理;

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际平行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监控。

第三条 甲方准备工作

1、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时间:

2、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运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必须时整理一份清单,交乙方施工负责人签收认可。

3、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由甲方自理。

4、负责到小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求交纳的各类费用(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等费用)。

5、不拆动室内陌生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非陌生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在京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由乙方人员收留备案。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队的监督,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委托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工程更等进行签认。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纸完成的时间及要求:

2、负责办理交工程所在地地方规定的费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及质量标准。按期保持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各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保护好原居室内的煤气及电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

5、保证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热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收面变更单,同时进行工程变更。否则,乙方对擅自变更的部分不予认可。工程变更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单为本合同附件。(附件4:建筑工程工程变更单)。

2、施工完成后所发生的部分变更按实际工程结算。

3、增加工程项目时甲方应在签字工程变更单(增加款)的第二天交纳乙方增加项目的全部款项,若工程变更款减少可在进度款中扣除其减少部分。在施工中甲方决定减少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甲方未支付变更费用(增加款)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旗员合理安排的工期内进行提供,并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乙方对短少、压型制品及由此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2、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主材,乙方应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接通知后不到施工现场验收,乙方将视甲方认可。

3、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乙方承担施工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可提供施工意见,但因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工期可顺延:

①工程量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②乙方可提供证明的由于约定材料供应时间所造成的延误情况。

③不可抗拒的力量。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可以顺延。

4、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指预付款和进度款在合同签定的付款日期不予支付,

及随着工程进度量完成,或变更工程完成,业主接到就会催款通知三日内不到公司支付变更增加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顺延工期,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进度款和变更项目的款费,乙方再行施工。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质量与交工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单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隐蔽工程 ②防水闭水实验

③基层隐蔽工程 ④木工活收口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单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单项工程二天内如已通知甲方知晓而甲方不到现场参与验收,乙方将视甲方验收合格。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在三日内付清工程款,办理移交手续。若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不参与验收,乙方可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并于两天内付款给乙方。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甲方结算工程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工程验收完成的,建议甲方于两个月内入住,旱季一个月之内入住,否则可能会导致一些制作因天气原因而发生变形)。

第九条 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支付:第一次合同签署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50%,即 元。

2、工程量过半(指甲、乙双方实现约定好的分段工程量的为依据) 。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40%,即 元,如甲方在接到乙方催款三日内不按规定交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在付清款后乙方再行施工。

3、施工中发生变更,若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身份证,甲方应付清增加项目的全部款项后乙方立即施工,若甲方未付此款项,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结算完全部款项,余5%的工程款项为质保金,半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至此,五年的保修期承诺方可生效。

5、工程款全部结算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并开具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凡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定损工作请到云南省质监中心有关部门核定,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材料或未按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施工中增加项目款及完工结算尾款)每次相应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1/1000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工期不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并且不能提供致使工期延误的合理依据,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价1/100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执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下列程序解决:

1、向云南省建筑工程投诉调解部申请调解。

2、向昆明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3、向地区人民币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乙方开展工程期间,甲方所在透气管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涉及工程规定的所有政府收费及垃圾清运费由甲方承担;

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到当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各项条款。

3、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业主方)签字: 乙方(施工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3:建筑装饰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的需要,将深圳笑常开酒店三楼装修工程,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义务关系,特订如下条款,共同信守执地。

一、工程名称及地址:深圳笑常开酒店三楼沐足城。

二、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安全施工完成(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核准的报价单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工期:

1、按甲方与乙方确定的材料样品购买装饰材料。

2、按市场同单价等级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3、施工工期:6月10日至205月15日,共65天。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办法:

1、工程价格:按预算价95%计算,合同价壹佰叁拾万元正(¥1300000元)(此单价不含发票)。

2、因在现场施工时可能与预算工程量有出入,按实际所做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法: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90%(装饰材料进场付30%即39万元人民币,吊好天花架,做好木工基础付款30%元人民币,开始油漆时付款30%即39万元人民币)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增加工程的工程款应在完工后同时一起支付)。

篇4:建筑装饰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期限: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 约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 工 日 期 : 年 月 日。

三、施工地点:郑坊镇郑坊村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建筑结构、水电等(二次装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包施工)。

五、承包性质:包工包料(不含二次装修)。

六、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七、工程内容:土建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或用户已投入使用,工程款结清后自动终止。

十、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十一、本工程建设面积:约2846.28㎡,合同单价:1150

十二、双方均保证本合同记载的名称、住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的真实有效。一方信息如有变化应于变更之日起15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二部分 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所指的款项均为人民币。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结合土建建筑的特殊情况,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工程垫资工程,主体结构浇砼封顶时支付总工程款的50%,内外墙砌筑全部完成且基本粉刷完成支付总工程款30%,主体结构及脚手架拆除,全部工程施工完成,乙方提供竣工报告且经甲方组织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17%。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2天后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发包人也应承担起相关的违约责任,并从逾期日第四天起按日支付合同总款项的5‰违约

金,及因停工等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进行核实,确认后发包方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支付。

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

一、发包方应提供施工图纸六套。

二、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

四、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承包方负责设计的,设计费由发包方承担。

五、发包方负责施工地“三通一平”的施工准备工作及必要的施工用电用水费用,并且水、电的接入点离工地不能

六、承包方运抵工程现场的材料,无论损坏或丢失,在工程交付使用前承包人拥有全部处置权和保管权。

七、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不当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如因果发生费用增加(包括返工、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八、因发包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发包方承担工地每人每年30天伙食费。

九、如二次装修甲方需要外脚手架可以和承包方协商。

十、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出的配套施工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四部分 工程的延期与质量

一、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2、施工地点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完成三通一平,致使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停水、纠纷、雨雪、风

4、因发包方原因(如行政手续不全、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场地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而致使承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或因发包方负责的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影响承包方正常施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5、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承包人延误期内材料涨价的差额,并相应顺延工期。

6、发生不可抗力原件,参照部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解决。

7、施工期跨跃春节的,扣减工期28个日历天(春节前10天起计)。

8、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代表)提交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书面答复的,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认可。

9、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进场的,工期延误不予调整。

二、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

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验收:

1、承包人应在完工后10天内递交《工程完工报告》,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土建单项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如有需要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工程完工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通过已被认可。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完工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8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做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三、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质保期内,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因发包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承包方提供有偿服务。

四、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起讫日自本工程完工之日开始计算,但最迟保修开始之日不超过发包方收到承包方

五、本合同描述的“工程完工日”是指:合同内容的土建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土建施工人员撤场之日。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承担直接损失的1%违约金。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违约,应承担合同总款项的每月5‰的违约金。其他事项违约承担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但文本前面条款中已有约定的按前述条款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可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部分 安全责任及其他

一、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承担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承包方在施工地的办公及生活设施应自行解决,发包方给予协助。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参照部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相应条款。

第八部分 补充条款

此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人: 委托人:

篇5:建筑装饰材料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上列单λ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λ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λ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λ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Χ和承包方式。承包范Χ主要指单λ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λ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û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û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λ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λ,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λ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Χ。

第七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δ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Χ及计算方法。 7.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7.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ÿ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7.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7.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λ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7.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7.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δ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8.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8.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8.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ô时间、什ô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ô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8.5本款应写明应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8.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Χ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8.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λ工程或部λ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九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Υ约应负的Υ约责任和Υ约金金额。

第十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他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Υ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Υ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ÿ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十一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ÿ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十二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λ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Χ,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十六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________%(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ÿ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十七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十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ÿ月的第____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____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十九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二十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二十二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三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Χ、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û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û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天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五条 甲方Υ约应负的Υ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Υ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Υ约金,要写明Υ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Υ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Χ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二十六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烈度__度以上的地震; 2.__级以上持续__天的大风; 3.__毫米以上持续__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__度,持续__天; 5.日气温低于__度,持续__天;

第二十七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篇6:建筑装饰工程合同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篇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竣工。

1.6 工程质量: 合格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4.2 非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隐蔽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前,乙方需自检合格并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包括隐蔽验收的相关资料)通知公司签字确认。

(2)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若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合格。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隐蔽或修护后隐蔽。若检查不合格,按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4)因隐蔽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均由乙方承担。

5.3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报告申请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验收合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

(1)暂定价格: (见预算)

(2)竣工结算:按预算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材料进场)付款 %,中期付款分批支付,每 天付款一次,支付总工程量的 %,工程完工付至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 一次性结清。

6.2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工程款。

第7条 有关质保期内的维修约定

7.1、保修范围: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内各部位、部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7.2 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7.3保修费用:工程中已含保修费用,乙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24小时内给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通知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其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并按甲方的工程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7.4材料采购与检验:

a甲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到场,乙方派人与甲方代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赔款。

B 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乙方需将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环保证明文件(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等书面报批甲方代表,同时派人与甲方代表共同对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及封样材料要求的材料,不予进场。乙方应重新采购并报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约定事项,未经本合同确认的,一律无效。

10.2 本合同签订后,有关合同条款的变更应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原审查、鉴证单位备案后生效。

10.3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1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其它约定

因现有施工图部分节点及材质不明确, 故所有工程量以清单单价为准,本工程灯具只包含筒灯、射灯、灯带。工程量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执行标准(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预算报价(详见预算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2.1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3 总施工日期为 天。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开工日期为准,但总日历工期不变。若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包括停电、停水、设计变更等),工期顺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资质证书号:

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2 工程主要材料乙方自购。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包干价万元,按图纸施工内容施工,超出图纸范围据实结算。

第五条 支付工程款的比例、金额、时间:

5.1 签定合同时付款元,封顶付款 元,竣工结算付款 元。

第六条 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开工、竣工日期的延误,经事实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6.1 因变更设计施工图纸、材料材质而不能施工;

6.2 因甲方原因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6.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并实际影响乙方施工时间(一周内累计计算);

6.4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6.5 因甲方资金拨付的原因;

6.6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工程管理及质量验收

7.1 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7.2 人工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施工。主要施工人员须具有较高装饰工程施工技术。主要工种必须具备专业操作资格证。

7.3 材料管理: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与甲方认可的材料品种、规格、品牌一致、不得以劣充优。如经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将材料退出场地。

(2)主材价格签证:乙方需提前填写主材价格申报表给甲方,甲方对材料报验审批时间为48小时,48小时内甲方未签字确认或未拿出审批意见,乙方将视同甲方已认可主材价格申报以表中内容(即:材料采购数量、损耗、单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主材价格申报表的当月,即组织订货。如乙方无法接受甲方确定的主材单价,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提供采购渠道。

(3)甲方承担逾期审批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责任。

7.4 现场其它签证:乙方在施工前按实际情况填写工程量签证单,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量签证单48小时内到现场核实情况,48小时内甲方未签字确认或未提出异议,乙方将视同甲方已认可工程量签证单的数量、价格。乙方可进行继续施工或有权停工待甲方代表在工程量签证单上补签确认,其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7.5 质量验收:除工序质量按以上要求控制外,主要部分工程质量须按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最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7.6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抽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合。

第八条 甲方责任义务

8.1 甲方任命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方案、材料报验,工期顺延,工程变更等的审批及签证,负责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整体工程的验收及签证等,甲方代表在其职责范围内的任何签证甲方均予认可。

8.2 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水源、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正常的施工手续,包括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建环卫、消防市政等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标准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如工程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设备管线、消防设施等,则由甲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8.3 负责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认可进场的材料,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提供条件。

第九条 乙方职责

9.1 乙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内容精心组织施工。乙方若确须更换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得借故变更。

9.2 负责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3 报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填写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验收必须的工程资料。工程竣工后,负责按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9.4 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详细清单。主要材料提交样品及合格证、检验报告以便检查验收。

9.5 负责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住宿、及有关对外协调的费用(包括暂住证、外来劳动管理费等),负责办理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手续,费用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处理

甲乙双方应按审定认可的设计施工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如需变更设计按以下原则办理:

10.1 乙方若对装饰设计进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批。

10.2 甲方对乙方所作的装饰设计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进行变更,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没有变更通知的,乙方有权拒绝变更施工。

10.3乙方已经或正在施工的工程,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甲方予以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中,甲、乙双方可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甲、乙 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如需解除或终止全部合同,双方认同后方可书面签订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13.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13.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 本合同文件包括以下附件:图纸、预算报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建筑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材 料类 别: (具体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总价见以下明细表)

第二条 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 供应起始时间: 年 5 月 6 日中午前第一车到达施工现场。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剩余货物全部到达施工现场。

第四条 材 料 总 价:人民币 元 大写:

第五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5.1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5.2 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除双方另约定其他供货地点、方式外)。

5.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6.1 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2 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由此造成的运费等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物品的损坏。

6.4 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 定价与结算

7.1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因虚报部分得到的不当利益,并扣除年度发生材料供应款的50%作为违约金。

7.2 乙方每半年对材料价格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重新报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半年内的结算依据。 7.3 每月(25日~30日)乙方应主动和甲方进行对账,如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对账的,甲方可视乙方自愿放弃未对账月份的权益。

7.4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7.5 付款方式: 。 第八条 违约条款

8.1 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致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8.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3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前,如双方都有签约意愿的,应有书面的方式进行确认。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益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并予以保密。

9.2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工程量数据和材料人工价格资讯,并协助甲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9.3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业务洽谈,并予以保密。 9.4 双方签订的价格中已包括税金。

9.5 甲方公司建设需要乙方帮助解决事宜,乙方应义不容辞。

9.6乙方应该无条件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文件。以满足甲方工程验收资料的需要。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十一条 廉政条款

11.1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5倍的罚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2.1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章)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0: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甲方(委托人): 合同编号:

乙方(施工方): 签订日期:

一、装饰施工地点: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

2、装修内容: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 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发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 应填写详细地点

承包范围: 应填写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

承包方式: 应填写固定价格或按实结算

1.2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不应写×个月或×年)

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 × × × 职务: × × ×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 × × 职务: × × ×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x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3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索赔

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_________。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保险

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44.3 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篇14: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期 天。

1.5、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区域,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施工区域有变,一般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变更

不影响工程工期。如有影响,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竣工验收必须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不含各种因素而延期或不能施工的面积),5日内进行。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参与竣工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有关人员架构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更换项目经理或工程有关人员架构表中的人员构成。如甲方对前述人员有任何不满意,可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的情况下,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以合格的、有资质的、令甲方满意的人员替换。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4、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乙方应当负责乙方(包括其供应商的人员)在本

工程上的服务满足必要的要求(包括提供工作许可证、食宿交通方便等),并应及时向其支付相应的薪酬或应付款项,并保证不会向甲方追索。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施工期间,若实际工程进度与原定的进度计划有任何延迟改变,乙方应在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分析造成工程进度延迟的原因,并提供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及确保该计划实施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30-200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30-2003)评定合格标准。为此,乙方应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各分项工程完成时,乙方必须依据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严格自检,并会同甲方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不按时协同甲方参加中间工程验收,如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将不予认可。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由此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

5.4、乙方需按照合同进度表进行施工(施工进度表详见附件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七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甲方经验收认为本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维修,直到符合本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时为止。返工、维修期间,工期不因此顺延。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返工或维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7如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论有异议,乙方应在甲方出具相关验收结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一份工程质检检测机构鉴定的申请,并由甲方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所需鉴定费由乙方垫付。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七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

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确保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时间及数量保证材料和设备按时送达施工现场,以确保工期,如应乙方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款项的 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 、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8、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施工押金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款项结清失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本工程保修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使用的产品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工程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12.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3、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4、本合同的附件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附件:

1)

2)

3)

4) 工程项目一览表 (见工程报价书) 验收标准(附件二) 施工进度表(附件三) 工程报价书(附件四)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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