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安装装修合同范本(精选20篇)由网友“BIRDY”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建设施工安装装修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篇1:安装施工合同
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合同三
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就本工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内容:
施工范围内为:外墙装饰为干挂花岗岩与全明框玻璃幕墙、铝板等装饰的外墙面,共计约O。丙方为该项
工程的承包人,负责具体施工。
三、计价方式:
本施工安装
工程为总价万元(含图纸不明确的小结点或细小的变动,除甲方有变动要求或甲方对立面进行较大改动而发生的协商费用)。以上价格已包含人工费、辅料费、施工水电费、施工住宿费、吊笼施工费、清洁费、企业管理费、检测费、税金等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
四、施工工期:
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必须三日内开工,工期规定在年月日必须完成。承包方应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施工工序和质量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进场会同总包单位监督和控制施工质量、进度。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1.根据规范要求,门窗构件和结构应牢固,需用发泡剂、密封胶条等使连接部分密封、防水,此子项包含在价格范围内。
1.2.幕墙材料:幕墙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相关标准,并有保险年限质保书,硅酮结构胶在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1.3.挂件必须采用304不锈钢标准挂件。
1.4.乙方提供的建筑物的主体无法满足正常施工的,且下一道工序无法施工或必须处理而产生费用的,经甲方、监理现场核实后签证入决算。
1.6.本工程预埋件原图纸已经设计并由乙方预埋,丙方可根据实际施工的需要进行增加的或调整,但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在增加费用,增加后置埋板的拉拔试验费用由丙方承担。
1.7.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花岗岩、全明框玻璃幕墙的铝型材、铝板、钢架型材、胶水、玻璃及配件由甲方自理。
(二)幕墙性能试验:幕墙的三性试验由丙方组织甲方、乙方、监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参加,在国家认可的试验室内进行。试验结束后,试验机构应出具完整的试验报告。试验费用由丙方承担。
(三)制作要求:
3.1.铝型材加工应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应有良好的'清洁条件;有适用于加工铝型材的设备、机具,并满足精度要求;所用的量具要能达到测量相适应的精度,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使用。生产厂间应配合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总包方质监人员的定期、不定期检查。
3.2.所有铝合金门窗、幕墙构件在加工制作前,应对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现场实物进行核对,并对现有洞口、埋件进行精心测量,调整偏差,板面防锈处理由丙方自行处理,
费用自理。如因丙方工作疏忽或失误引起的后果由丙方承担。
3.3.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才能进行制作加工。加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3.4.加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观感质量良好,办理检验批验收。
(四)物料样板:4.1.丙方在施工过程时,需提供以下物料样板标明品牌供业主审核及批准:
4.1.1.硅酮结构密封胶、耐候密封胶。4.1.2.门窗五金件各一套。4.1.4.密封垫、固定块、橡胶条、密封条、发泡剂等。
(五)安装验收要求:
5.1.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批准,报甲方审核确认。5.2.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5.3.在施工及交验过程中,丙方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防止产品污染和表面损伤,保护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内,由丙方自理。
5.4.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工程验收: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监理、总包方复查同意,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实体功能检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可申请工程验收。丙方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5.5.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完整工程资料。
(六)其它须知:
6.1.门窗表与平面图数量不一致,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6.2.本工程的施工辅材由丙方采购,其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及合同规定的品牌。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采用材料应满足设计图纸对各项材料的技术要求。
6.3.工程安全事故均由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6.4.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丙方自行装表计量,费用自理,甲方只提供变压器接电点。
6.5.施工现场不得作为施工人员的住宿处,住宿由丙方自理,费用丙方承担,如作为管理仓库现场及值班人员数量必须经总包方同意的人员入住,如违反,一次性扣 元工程款且三天内搬离,逾期后每天扣 元,依此类推。
6.6.本工程幕墙设计费 万元列入总价,由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后转付。
6.7.要求丙方做好渗水处理,如发现由于石材干挂或幕墙渗水,罚款 元/处,依此类推。
(七)、其他材料按图注明,如图中无注明按现行国家外墙花岗岩干挂施工规范及要求,现行国家幕墙施工规范及要求,铝合金门窗施工规范等相关施工规范实施。
(八)、所有试验按图及规范进行试验,相关接地必须严格按图及规范要求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材料不符合施工图、合同要求的,甲方、乙方、监理有权拒收,并无条件退常如丙方不给予配合,甲方、乙方、监理有权要求停工,如出现材料不按规定及图纸施工的,每发现一次处罚 元并无条件返工,三次(含)以上扣合同总价的 % 并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为止,费用直接在工程申请款中扣除。
2、工期推迟3天(含)以内不处罚,3天以上每天处罚 元,按天累计,提前三天内(含)不奖励,提前3-10(含)奖励 元,10天以上每提前三天奖励 元,依此类推。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必须达到联系48小时方能计取),必须具备甲方、监理书面签字认可,工期顺延,施工过程中因场外露天作业,受风、雨季等自然气候影响,不能施工联续达72小时,所超越部分的时间现场签认,施工工期作延续处理。
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丙方自身资金问题无法开展工程而造成停工达到7日历天时,甲方有权强制处理丙方进行退场,且丙方施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甲方在7日历天内可直接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对丙方的原施工产生的费用,以甲方核算为准,按核算价的90%与丙方结算,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果由于资金问题断续施工而影响工期总进度,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房,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丙方承担(违约索赔有费用清单的,按违约索赔清单 的处罚)。
4、丙方在合同工期内施工,乙方垂直运输费用不需丙方承担,但工期外的施工垂直运输费用按市场租赁价计取,签认费用后由甲方直接从丙方工程款中扣除给乙方。
5、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丙方任何一方非正常原因单方终止合同,均给守约方总价10%的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钢架完成、幕墙及石材完成50%时退一半,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后付清,不计息。
7、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单项“感观好”的评定,否则处总价3%的罚款。
七、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幕墙工程单项验收合格并工程资料提交完全后付工程合同暂定价的万,结算完成(指联系单结算完成)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两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明显质量问题付至工程总价的98%,保修期满后一周付清,保修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日期为达到节点后5天审批完成(从请款单到达甲方管理人员开始计算日期),审批完成后5天付清。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进度款,造成工程延误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工程款支付给丙方时丙方必须提供工程正规发票。
八、三方责任:
1、甲方派作为现场管理负责人,电话,丙方任命为项目经理,派为现场管理人员,电话,合同签订后不能更换。
2、丙方在完成每一道工序后,必须经监理、甲方、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验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3、乙方必须按要求提供垂直升降机,按市场价协商确定,工期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提供一块花岗岩加工场地及堆积地。
5、丙方施工完成,施工场地内的机械及废料一周内必须清理出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让其他人员处理,发生费用由丙方承担。
6、丙方必须按照乙方、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听从乙方指挥、安排,不按乙方要求文明施工的,乙方有权处于 元/次的处罚(处罚必须经监理、甲方签字方能生效),在工程款中扣除,转给乙方。
7、涉及干挂、幕墙等相关资料丙方在完工十天内必须移交乙方,并合同乙方将资料并入土建资料,直至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以此类推。
8、涉及总体进度必须由乙方签字确认。
9、施工验收完成后,甲方在交付业主房屋前,丙方必须重新对外立面进行一次认真的清洗工作,经物业、甲方对清洁卫生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移交的最后标准,该费用由丙方自理,且该前发生的由于验收所要求的保护及清理工作均由丙方承担。
10、甲方其他施工队伍、乙方、丙方等各方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工种造成成品损坏的,经监理确认或现场抓到的,处市场价2倍的处罚,由甲方执行,扣除造成方的工程款作为处罚给损坏方,造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扣款单。
九、保修期:
此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物业维修通知后2天内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无法按期进行维修的,物业可自行安排进行维修,费用从丙方的保修金中双倍扣除,并给予罚款每次 元,以此类推。
十、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项,三方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的则可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签字 : 年 月 日
上一篇:汽车驾驶员聘用协议 下一篇:出租车承包给个人合同纠纷案例篇2: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安装工程给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个工作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预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协调邻里关系;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和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也可委托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按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竣工验收,乙方所进材料进场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8小时内验收,超过八小时没有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5、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签认,所有图纸一经签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前协商,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
6、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认、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其他事宜;
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保护好原房内的水、电、气管道,保证管道的畅通;
4、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水、停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中较高的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工程所在地的家装协会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每一个分项目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10%,即___________元整;完成工程的50%时,支付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整;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5%,即___________元整,剩余工程尾款5%,即____________元在质保期结束付清。
2、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4、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冷库安装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根据,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_______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工程除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按期交付验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2、付款方式:
总价款分______期支付:
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第二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后3日内支付第三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5%作为质保金,保险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提供冷库工程的图纸,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4、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5、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5、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6、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______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年,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安装施工合同
安装施工合同模板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州市公路局办公新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界处;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明细如下:
①综合价:10、50元/㎡;
②计时工:普工65、00元/工日;技术工65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时计)。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永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篇5:施工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就施工队安装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总工期______天,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2)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给予每拖延一天______元的罚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3)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位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额领料等工作把关。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
2、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工人承担该部分工作,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4、工程完工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验收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任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三条、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乙方应当场签收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应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物资移交和结算成本的依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及配合取样工作。
3、乙方要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错用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现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______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重罚。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本工程___XXXX____无预付款。每月____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___XXXX____%,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第五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建筑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乙方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六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未达到100%优良,乙方须进行返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并将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对已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七、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须提前解除合同,则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使其做好准备。
八、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___XXXX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
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__
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施工安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住址:
经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冷库安装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根据,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_______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工程除遇到不可抗力,否则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按期交付验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2、付款方式:
总价款分______期支付:
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第二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完成后3日内支付第三笔,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5%作为质保金,保险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提供冷库工程的图纸,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4、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5、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5、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6、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______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年,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施工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制作)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项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螺栓球节点网架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网架制作、安装合同,以资共同执行。
二、网架定制作、施工依据:
2.1.甲方应提供资料:
(1)土建总平面图;
(2)网架支承点、圈梁平面图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2.2.网架面积:_________;
2.3.网格尺寸:_________;
2.4.网架矢高:_________;
2.5.网架型式:正放四角锥;
2.6.支承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7.施工依据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2.8.施工依据2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
2.9.施工依据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XX》
2.10.施工依据4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298-》
2.11.施工依据5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XX》
三、荷载:
3.1、上弦球节点荷载:_________kg/㎡,
3.2、下弦球节点荷载;_________kg/㎡,
3.3、其他荷载:
四、网架工程定制作、安装项目内容名称及费用:
制作及安装费用编号施工内容工程面积单价金额
合同总价(大写)
备注:
1)此费用不包安装网架时的脚手架费;
2)最终工程决算按各项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付款方式:
1.汇票;
2.现金;注:在支付现金时,必须出具本公司介绍信与收款凭证方能支付
六、质量标准、施工及验收
6.1.乙方按照《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XX》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精心制作,确保工程质量;
6.2.甲方依据《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XX》、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6.3.甲乙双方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6.4、从乙方安装结束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在15天内未组织验收的,则甲乙双方视为该工程项目已验收合格。
七、工期要求
7.1.甲方预埋件和脚手架必须于_________完成;
7.2.乙方构件制作必须于_________完成;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
7.3.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工程款及完成预埋件、脚手架的情况下,乙方方能确保施工工期要求;
7.4.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则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双方协作、责任与配合
8.1.如甲方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面承担;
8.2.甲方土建单位在放置网架支座预埋件时应按乙方提供的预埋件位置图上的相关规定放置,搭建安装网架的脚手架必须按乙方提出的详细图纸及尺寸要求施工,预埋件和脚手架搭好后,经乙方派专人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进场安装网架;
8.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8.4.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半个月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8.5.甲方应尽最大能力提供乙方现场施工中的方便以确保工程顺利竣工;
8.6.甲方应提供水、电源,并且工具房一间,提供住宿便利;
8.7.乙方必须接受现场监理公司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指导,完善相关的工程报验资料;
8.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一切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9.乙方将指定为项目经理,并成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九、供货方法:
由乙方自行负责,垂直运输由甲方协助乙方利用现场总包单位的吊车进行垂直运输至脚手架上,如现场没有吊车,则垂直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10.2、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责任的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暂时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相应金额同等的罚款;
10.3、甲乙双方因自己的原因而延误工程工期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提请当地仲裁庭或人民法院仲裁;
11.2、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竣工验收完毕最后一次工程款结清时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签约单位、时间和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8: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顺利实施建设,明确双方关系:甲方为采购方,乙方为供货、施工方,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质量、进度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甲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实现与履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及安装内容
1.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见附表。
1.2 采购单价已包含了乙方供应全部费用。包含从组织货源、生产、运输、保险、货损、环保、质检、税金、中转、甲方代表到厂家考察、货到工地后甲方抽检、利润并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及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费用。安装单价:此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指将安装到指定位置上(含为完成安装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配合甲方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及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费用(除了门型钢筋由甲方预埋外,其他均有乙方施工完成)。
1.3 在签订合同以后到施工完成的期间内,不论供应数量多少或市场价格如何波动,合同单价始终保持不变。
1.4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可能减少也可能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安装。甲方不承担规格、数量发生变化带来的任何责任。
第二条 结算及付款
2.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次伸缩缝安装结束且检验合格后如数退还。
2.2在经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业主将工程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后7日内,甲方按本期劳务报酬的 90 %,年度工程结束或工程完工后,劳务报酬支付至总劳务报酬的 95%(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并撤离施工现场后且经双方结算确认后 28日内,劳务报酬支付工至程总劳务报酬的 95 %(含甲方应扣各项费用);剩余劳务报酬在保修期届满以后 28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乙方所提供钢材(除预埋在梁体的门型钢筋以外)及橡胶支座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质检报告及所采购型钢的购货发票复印件。乙方对所施工的桥梁伸缩缝质量终生负责。
3.2桥梁伸缩缝生产期间或出场前,甲方有权利组织甲方代表、监理及甲方指定的国家检测机关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伸缩缝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其检测费及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伸缩缝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测时,甲乙双方可再次委托相关国家检测机关到施工现场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送国家权威机构,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单,其相关费用及差旅费均有乙方负责。
3.3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及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修复(接通知后两天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3.4安装所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混凝土中必须添加优质的钢纤维,钢纤维质检报告须在安装前提供给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混凝土及钢纤维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3.5为确保保质保量安装,乙方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满足伸缩缝的施工要求。
第四条 安全管理
4.1乙方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
4.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4.3 安全目标:无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无施工安全、机械、行车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火工品意外事故。
4.4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使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若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5 乙方必须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配齐配足安全设施,其职工按应配备的劳保用品须按规定及时发放,并报甲方认可。用于乙方安全生产措施及劳动保护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6 由甲方统一配制的用于乙方工地的安全用品、标示标牌、宣传用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统一从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发生意外,理赔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4.7 乙方发生各种等级事故时,业主对甲方的各种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规定对乙方另行给予处罚。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 负责成立项目经理部,代为甲方履行合同,乙方需接受所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并无条件执行所属项目经理部的各种指令、制度和文件。
5.2 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文件资料,并负责审定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负责项目施工驻地设施的统一规划;负责线内标示、标牌统一规划。
5.3 负责测量控制网的复核,并提供控制点成果,负责对施工队进行中线和高程、坡度等几何尺寸的抽检。
5.4 负责本标段中心试验室的建立及运作;进行各类配合比试验;负责与工程监理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5.5 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统一指挥与管理,组织每天施工调度会及每月生产会议,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和发布各项生产指令。
5.6 甲方有权根据监理及(或)业主指示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对乙方发出进度方面的指令,并有权对乙方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查和改变,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执行。
5.7 负责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实施检查指导、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按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5.8 负责按月度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进行结算和支付。
5.9 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时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如发生乙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乙方进场后须提供劳务人员名单,劳务人员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项目经理部验证核实无误后现场发放。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 乙方应建立功能健全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随时与甲方联系沟通,按甲方管理人员的指示和要求安排工作,管理其员工,准时参与甲方召开的工地会议。如乙方工地负责人疏于管理,造成工地管理混乱或不服从甲方指令,进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或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地负责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工地负责人。
6.2 乙方须按施工项目配备足够合理的施工技术、测量、实验、资料、设备、物资、安全、财务等人员,在施工中负责向甲方现场技术员报检。同甲方相关部室执行“一对一”管理衔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共同构建和谐的施工环境。
6.3 乙方自行负责其驻地设施的建设,包括办公、生产、生活房屋、水电设施及场地在内的建设,其规模和标准必须符合甲方及业主要求。
6.4 乙方应按项目部统一要求着装,工地临建设施按甲方统一规划进行布置,施工现场悬挂标示牌及宣传标志,按甲方要求规划、建设并维护好办公、生产、生活各种设施。严格按环保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场地复耕、植被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尊重当地乡规民俗。
6.5 乙方自行负责其线内、线外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并不定时投入工、料、机对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施工便道的畅通和相对平整,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6.6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规定、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
6.7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与管理,遵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相关机具、材料按时到位、满足施工的需要,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季、月度生产计划。
6.8 乙方施工主要负责人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天施工调度会、月度生产会议和临时指令性生产会议,接受各项生产指令,落实各项安全、质量及进度等施工措施,按周、日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业主或地方部门处罚,影响甲方信誉和生产效率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6.9 乙方接受甲方项目标准化管理,并保证积极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线内标识、标牌,第一次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负责按标准安放,后期维护和修护由乙方负责。
6.10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并承担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6.11 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其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返修,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修复工作。
6.12 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承担本施工段的安全施工责任,并负担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不服从甲方指挥、违反施工规章、技术交底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6.13 接受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承担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不服从甲方指挥或违反相关施工规程及技术交底而导致的一切罚款。
6.14 爱护甲方移交的机械设备(如有),并承担在使用期间全部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乙方施工场地使用、机械停放、材料和设备布置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符合甲方要求。
6.15 主动配合甲方搞好地方关系,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尊重民风民俗,严格执行甲方综合治理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驻地整洁,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在工程范围内现有道路的交通状况、环境等满足监理、业主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6.16 乙方有责任与现场其他施工队、人员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现场管理秩序。
6.17 乙方应确保施工中有足够符合要求的特殊工种工人、施工员、工班长和其它技术工人(具有相应的资格)。保证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有效
身份证,并负担办理证件和劳务使用调配等有关费用。
6.1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做好劳动和社保年审,并将年审资料交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违背国家、省、市劳动用工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民工工资的发放发生纠纷,甲方有权暂时扣除一定工程款。
6.19 乙方签订的材料购销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和劳务(劳动)合同须在签订后7日内交甲方备案,若无备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结算款,甲方有权跟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乙方有责任按规定及时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如出现纠纷而影响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20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书复印件。
6.21 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甲方有关内业资料方面的规定整理编制和签证工序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相关资料,统一归档,完工后提交甲方验收;如乙方确无能力完成相关内业资料(质检资料、测量资料、试验资料),经甲方同意,可委托甲方完成,但应按每月5000元标准上交相应委托费用至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不能按合同或业主确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工期交付使用而导致业主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的降低、工期拖后的罚款,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价款中直接扣除。
7.2 未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工作一部分或者全部另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若乙方人员和相关机具设备推迟进场或不能按时开工,则每一个人员或设备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5000元;为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调拔、租赁相应机械设备进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用,所发生的租赁费用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价款中予以扣除。
7.4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不按要求进行施工,违章作业,或出现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施工人员不能满足承诺,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生产计划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责令停工整顿一个月内仍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8.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 则
9.1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9.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廉政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和下发的一切制度、文件、工作指令、会议纪要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9.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缺陷责任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开户 银行:
帐 号:
篇9:施工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装修施工合同
示例1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篇11: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篇12: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模板
DQ------0668
大旗尚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0版)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合 同 编 号:
大旗尚易装饰公司
二零一零年一月修订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 月日
竣工日期年 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办理装修手续时所有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如出现意外情况由甲方全权负责。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的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甲方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确认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修理,但不负责其他赔偿。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式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
篇13: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
手机机号: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附表1—1: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发包人代表(签):附表2: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序号|工程项目及做法|计量单位|工程量|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
附表3: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金额单位:元
||装饰装修内容及材料|||||
|序号||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
承包人代表(签):附表4:
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
附表5: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
附表6: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附表7: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
|变更内容|原设计|新设计|增减费用(+-)|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发包人代表(签):承包人代表(签):
1,2,3,4,5,6,7,8,9,10,11,12,13
附表8: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
|装修房屋地址||
|------|------------------------|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
|保修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
发包人代表(签盖章):承包人代表(签盖章):
备注:
①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②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③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
酌情收费。
④本保修单在发包人签、承包人签章后生效。
毕业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光棍节祝福网页光棍节祝福
图书管理系统论文采购流程小学教师实习报告学生会招新总结
运动会口号接待方案51代码二手挖掘机竹纤维服装
篇14:装修施工合同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装修施工合同
最新装修施工合同样本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有关装修施工合同样本,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6:装修施工合同
关于装修施工合同模板
甲方(发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3.3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7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篇17:装修施工合同
本方(拜托方):
签约工夫:
乙方(动土方):
签约地方:
为标准住房粉饰装修动土,掩护单方的非法权利,依据《中华群众民主国合约法》、《中华群众民主国消耗者权利掩护法》、建立部令第110号)《住房室内粉饰装修治理方法》以及其余相关纪律、法规规则的准则,联合本工事的详细状况,单方达到如次协定,单独恪守。
一、工事详情
1、甲乙单方的环境:
本方装修住宅系非法寓居。乙方为我市经工行政体理单位核准注销,并获得房产治理单位颁发的住房粉饰装修天分单据的部门。
2、粉饰动土地方: 区 路(小区) 幢号(单元) 室。
3、人家构造: 室 厅 构造,建造面积 公顷。
4、粉饰动土形式:详见备件一《动土形式表》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清工,全体承包) 。
6、本工事由 设想。
7、工期:工事期间 天,从 年 月 日完工,至 日月 日完工。
二、工事价款及预算形式
1、总价款:(大处落墨) 元(内中:设想费元,治理费(%),税金 (%)。经单方肯定变卦动土形式的,变卦全体的工事价款另计。
2、合约签署两日内,本方领取总价款的60%,计 元。工期至木匠全副合口漆工进场前,本方领取总价款的35%,计
元。工事完工验光象样后两日内,本方领取总价款的5%,计 元。
三、动土预备及单方的责任
(一)本方任务
1、本方完工前,应向物业治理部门或者财产权部门注销备案;确需改观屋宇构造和运用本质的,该当请具有呼应天分的部门出示鉴定和加固计划,经房产治理单位核准后,支付住房装修答应单。
2、本方应正在完工前 天,向乙方停止当场交底。凌空屋宇,肃清反应动土的阻碍物,对于只能全体凌空的屋宇中所滞留的家电、摆设等采取掩护措施。向乙方需要动土需求的水、电,并注明运用留意须知。
3、办好动土中暂时性运用专用位置操作以及发生反应邻里联系等行止的谐和任务。
4、指派 为本方专人,担任合约实行,对于工事品质、速度停止监理、验光、变卦、注销手续和其余须知。
(二)乙方任务
1、对于本方停止动土图纸或者做法注明的当场交底,拟定时划和速度方案,交本方把关。
2、指派 为乙方专人,担任合约实行。按请求机构动土,保质、保量、按期实现动土使命,处理由乙方担任的各项事情。
3、一经本方赞成和所正在地房产治理单位同意,没有得随便改观屋宇构造和运用本质。
4、与所正在地物业治理部门签署《住房室内粉饰装修治理效劳协定》。
5、严厉施行相关动土当场治理的规则,没有得扰民及净化条件。
四、资料的供给
1、本方需要的资料:详见备件二《本方需要的资料、设施清单》本工事本方担任推销供给的资料、设施,应为相符设想请求的象样货物,必需相符国度规范,有品质环保测验合格证书实和有中文标识的货物称号、规格、型号、消费厂厂名、厂址等,没有得用国度禁令淘汰的建造粉饰装修资料和设施。并应按时供给到当场,乙方应操持验光手续。如本方供给的资料、设施发作品质成绩或者规格差别或者无奈需要相关证实的,乙方应及时向本方书面提出,本方仍示意运用的,经书面肯定,可接续运用,由此形成工事丧失的,义务由本方承当。
2、乙方需要的资料:详见备件三《乙方需要的资料清单》乙方需要的资料,必需相符国度规范,有品质环保测验合格证书实和有中文标识的货物称号、规格、型号、消费厂厂名、厂址等,没有得用国度禁令淘汰的建造粉饰装修资料和设施,并应失去本方肯定,用来本合约规则的住房粉饰,非经本方赞成,没有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需要的资料系伪劣货物的,应按需要资料价款的双倍弥补给本方。
乙方需要的资料、设施,如没有相符品质环保请求或者规格有差别,应制止运用,如已运用,对于工事形成的丧失由乙方担任。
五、保险消费
本方需要的动土图纸或者做法注明及动土当场地应相符防火。防事变的请求,次要囊括电气、通信路线、天然气弹道、自来水和其它弹道疏通、象样。乙方正在动土中应采取多余的保险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及相街坊民的保险,预防相街坊民住宅的弹道阻塞。渗渗水、停电、物件保护等事变的发作。装运修进程中构成的各族液体、可燃固体等宝物,该当按规则的地位、形式和工夫堆放和清运。如上述状况发作,属本方义务的,本方担任抵偿;属乙方义务的,乙方担任修补和抵偿。
乙方正在动土日期应增强保险消费,野蛮动土。凡是发作工伤及出生事变均由乙方自行担任。
六、动土形式和工期的变卦
正在动土进程中,本方提出设想修正看法及增减工事名目时须提早与乙方联络,正在签署《工事名目变卦单》后(详见备件四),方能停止该项手段动土,由此形成用度增减或者工期改观的,由甲乙单方约定。凡是本方私下与工人约定更改动土形式所惹起的所有前因,本方自傲,给乙方形成丧失的,本方应予抵偿。
七、工事品质及完工验光的方法
1、本工事以动土图纸、做法注明、设想变卦和《住房粉饰装修工事动土品质事业标准》为品质评定验光规范。
2、粉饰装修工事完工后,工事品质和环保请求该当相符国度相关规范。
3、因为本方缘由形成的工事品质成绩,其窝工用度由本方承当,工期顺延。
4、因为乙方缘由形成品质事变,其窝工用度由乙方承当,工期没有变。
5、乙方应及时告诉本方操持隐秘工事和两头工事的审查与验光手续(见备件五《工事品质验光单》),本方没有能按预定规则日子参加验光,由乙方机构人员停止验光,本方应予书面否认。
6、工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告诉本方验光,本方自接到验光告诉七日内停止验光。
八、守约义务
1、本合约签署失效后,甲乙单方应实行合约所规则的各项条目(囊括经单方确认的合约备件、估算及图纸等),没有得私自变卦或者消除,要不守约方将付给对于方工事估算总造价的10%的守约金,并承当因而形成的其余经济丧失。
2、因为本方缘由招致延期完工或者半途复工,本方应弥补乙方因复工。返工所形成的丧失。每复工或者返工一天,本方领取乙方工事价的1‰;本方未按合约的商定付款的,每过期一天,按工事价的1‰领取守约金。
3、因为乙方缘由形成过期完工,每过期一天,乙方领取本方工事价的1‰。
4、本方一经乙方赞成,本方私自改观屋宇构造和运用本质,由此发作的丧失或者事变(囊括罚金),由本方担任并承当丧失。
九、工事保修
1、凡是包工包料的“双包”工事,从完工验光象样之日打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房室内粉饰装修工事完工验光象样之日起打算。
2、因为乙方缘由形成品质成绩,乙方无环境地停止培修。
3、因为本方运用没有当形成保护,或者没有能畸形运用,没有属保修范畴。
4、保修单须甲、乙单方批阅加盖后无效。
十、纠葛解决
住房室内粉饰装修工事发作纠葛的,能够商量或者许调停处理。没有愿商量、调停或者许商量、调停没有成的,当事者可按下列第 种形式解决。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守法向群众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商定须知
1、
2、
十二、本合约一式贰份,存正在等同纪律效能。合约备件为本合约的组作成体。
本方:乙方:
名称(签名): 部门称号(加盖):
地点:法定专人人:
地点:拜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停业许可证记号:
住房装修企业天分单据记号:
开户银号:
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备件一:动土形式表(略)
备件二:本方需要的资料、设施清单(略)
备件三:乙方需要的资料清单(略)
备件四:工事名目变卦单(略)
备件五:工事品质验光单(略)
备件六:工事保修单(略)
篇18:装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0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0( )本合同合同条款
0(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0 ( )图纸及作法说明
0( )工程量清单
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0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0 合同订立地点:
0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0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0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0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0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0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0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0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0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0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0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0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0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0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0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0 ( )中标通知书
0( )投标书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条款
0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0 ( )图纸及作法说明
0 ( )工程量清单
0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0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0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0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0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0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0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0 (6)不可抗力;
0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0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0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0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0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0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0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0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0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0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0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0(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0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0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0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0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0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0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0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0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0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0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0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0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0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0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0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0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0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0(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0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0(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0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0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0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0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0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0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0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0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0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0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0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0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0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0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0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0(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0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0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0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0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0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0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0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0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0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0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0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0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0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0 第34条 竣工验收
0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0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0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0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0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0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0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0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0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0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0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0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0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0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0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0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0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0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0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0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0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0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0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0(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0(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0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0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0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0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0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0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0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0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0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0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0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0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0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0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0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0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0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0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0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0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0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0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0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0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0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0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0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0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0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0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附件一:
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0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0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0 3.装修工程为: 年;
0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0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0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0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0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0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装修合同样本【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 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9:装修施工合同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 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3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8.1 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开工前 天,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9.2 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9.3 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4 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9.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维修约定 10.1 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工作日。
10.2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尝维修
10.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尝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12.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3.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3.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4.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兹就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9号2栋1门801房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为达至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9号2栋1门801房装修工程的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各项工程的承包工价详见附表。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9号2栋1门801房。
2、装修面积:113㎡。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4、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5、工程开工日期: 12 月 1 日。
6、施工期:为45天。
7、工程总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00元)。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必需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工程质量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凡发现现场尺寸问题应立即向甲方反应,不得盲目施工或偷工减料。否则,由此而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四、施工工期:
1、如遇停电或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则顺延或除外。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日起2天内甲方须预支付2万元保证金。
2、每10天预结算一次工程进度,并支付该进度的90%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时即扣除已付的生活费。
3、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十天内即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期间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不听从甲方指挥,或出现严重的盗窃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等,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合同。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更改施工图纸,乙方应无条件遵从;但甲方更改施工图纸时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施工工作安排;否则由此而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揽。
4、甲方有权监督控制和处罚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用电和环境卫生。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管,发现问题应即时提出整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6、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规范的临时用电、用水设施。
7、如需办理工地出入证,由甲方负责。
8、甲方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进场,以便乙方合理安排相关施工队。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务必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施工质量的监督。
2、乙方在施工前必需制定完善而规范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实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必须规范和文明施工,开料要科学合理,不得盲目开料或人为浪费材料。
4、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备,并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及保管,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
5、生活方面,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生活环境的卫生整洁。
6、乙方不得无故撤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提前1-2天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七、其它相关条款:
1、天花的结算面积应是所有施工面的展开面积;造型天花的结算面积应是以其相连的独立空间为结算单位。
2、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数量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证方有效。
3、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甲方须进行验收签证,否则如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或已投入使用则自动视为合乎施工质量要求。
4、如果乙方按原图已进行施工或已施工完毕,而甲方需更改图纸,需重新返工的,原施工造价照计付,新图纸工价另议。
5、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其它工程的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或停工的,所实际影响的工时按每人每天160.00元计算补偿,实际影响的工时数需由甲乙双方主管同时签证方有效。
6、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在保修期内,对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作无偿保修。
八、双方违约责任:
由于本合同是经双方平等自愿和充分协商一致而定,双方应无条件遵守,如有违约,违约责任赔偿金为伍仟元整。
九、本工程按图施工,工程的承包工价详见预算审定价附表,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如需增加工程量,按工价附表单价结算。
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属合法合同,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合同中全部条款双方一经履行完毕随即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补充或制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3 约定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2016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2.大型图书馆销售合同范本
3.精选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4.2016工程欠款抵押合同范本
5.中学保卫承包合同范本
6.2016二手房借款合同范本
7.最新服装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8.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房屋装修协议书
★ 私人装修合同
【建设施工安装装修合同范本(精选20篇)】相关文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2023-08-23
室内装修个人工作总结2023-06-23
维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2-08-26
简单商铺店面装修合同2023-10-27
电路装修设计合同2023-11-29
商场装修协议书2022-09-07
店铺店面装修合同2023-08-09
企业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2023-03-21
家装合同2024-03-16
家装合同范本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