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共13篇))由网友“宇宙搭车客”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
你与公司所签————年——月——日的《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从自————年——月——日开始不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年——月——日。对以上终止或解除意见无异议时,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于 年 月 日 时前完成
2.最后一月工资共 元,经济补偿金 元,代通知金 元,请于 年 月 日时到 领取。
3.社会保险金已交至 年 月止。
4.档案处理意见:
5.有关证件的处理意见:
6. 其他需办结的手续:
全部相关手续办妥后,即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公司):(盖章)
说明:1.本通知书一式二份,送达一份,存根一份。2.涂改无效
送达记录:送达人:受送人:送达时间:
篇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
您与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项情形,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年月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年月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
员工姓名: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月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机构各一份。
篇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 )
您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项情形,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 收 回 执
篇6: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职工姓名)_______:
___年__月__日你(乙方)与本单位(甲方)签订的______ 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劳动合同法》第____条第( )项规定的情形,决定解除本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乙方在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7: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篇8: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
年 月
篇9: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相关条列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主张经济补偿金期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是属于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通常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将可能承担超过仲裁时效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何谓“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这些规定实际上就是要确定一年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但是,在具体确定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时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争议事项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对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计算起点分两种情况: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承诺,用人单位到期未支付的,则则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起算点,但这种承诺需有证据证明,如协议书,欠条等;
没有承诺的情况下,通常则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为起算点。
当然,如果在起算点之后没有先申请仲裁,而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不过劳动者应向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投诉或调解的证明材料。
篇10: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者):
我单位决定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与你所签订的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注:
1.请接此通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到XXX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发放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工伤保险待遇:
⑴无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
⑵实发经济补偿:元.
⑶实发生活补助费:元.
⑷实发医疗补助费:元.
⑸实发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元.
篇1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先生/小姐/女士/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本单位即日向你发出本通知书,就解除与你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你在本单位岗位的实际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解除事由:
□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理由是 ; □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日,违反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 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项规定的情形;
□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约定的工作和培训、调整后的工作;
□ 劳动者申请辞职,提交申请的日期为年月日;
□ 其他。
3、待遇结算及工作交接:
□ 本年度内,劳动者在本单位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天;
□ 劳动者承诺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返还在本单位尚未结清的备用款;
□ 本单位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你支付尚未结算的'工资(含加班费、绩效、奖金、津贴)、依法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元、应法应得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元; □ 劳动者同意本单位于前两项款额内扣除其个人应缴的费用(含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元;
□ 办理其他工作交接手续(含但不限于返还工作证、工装、工具)。
4、劳动者签字或捺印后,本通知书即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签收之日即为送达;无人签收的,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超过30日,视为送达。
本通知书送达后,用人单位按第3条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双方无其他争议。
5、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者(签字):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1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呢?大家敬请关注下文!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 人员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
★ 厨师劳动合同范本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共13篇)】相关文章:
特约经销合同2022-11-11
合同范本下载2022-10-17
哪些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条款2022-06-16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23-08-07
通信服务合同协议范本2023-01-0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2022-05-08
乙方商铺租赁合同优秀范本2022-05-06
合同范本2023-12-14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范本2023-12-14
合同的范本202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