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应合同(精选15篇)由网友“力力狗”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混凝土供应合同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货
(一)订货要求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 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 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恒高混凝土有限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向甲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 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中使用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合同。
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
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陆。紫云金沙项目
2.工程地点:成都贝森路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范围为本工程 基础、主体、零星部分建设工程所用之所有混凝土,供应总量约 36000 立方米,预计合人民币 1100 万元。
四、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质量应合格,并达到相应砼标号的设计强度标准和砼结构验收达到合格。
五、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数量、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
项目 强度等级 材质标准基本单价(元/m3)备注
水泥生产厂家及标号骨料种类(石子)(规格mm)⑴每m3水泥用量单价⑵石子、加工费等其它所有费用⑶=⑴+⑵基本单价
C10使用大厂(峨嵋金顶、江油双马、拉法基); 标号为P.O.42.5R按定额用量标准执行5―31.5mm碎石851552401、使用汽车泵时在同标号基本单价基础上加20元/m3; 2、若使用防水砼在同标号基本单价基础上加18元/m3。
1、基本单价:
⑴本基本单价含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及搅拌、运输、泵送等,本单价为泵送非泵送的综合价。
⑵本基本单价不含施工配合费、防水外加剂、纤维、膨胀剂、车泵费、柴油泵费、细石砼费。
⑶施工配合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砼供应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车辆、泵车占道费,现场架设泵管及现场供应时发生的人工费及周转材料费。
⑷若使用细石砼在同标号基本单价上增加10元/m3。
⑸若使用汽车泵在同标号基本单价上增加20元/m3。
⑹本工程防水剂由乙方包干供应KS防水外加剂,包干费用为在原基本单价上增加18元/m3。
⑺若使用膨胀剂在同标号基本单价上增加18元/m3。
⑻若使用纤维在原基本单价上增加20元/m3。
⑼基本单价为固定合同单价,将不因市场原材料价格涨、跌等因素作单价调整。
2、水泥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其使用消耗量及单价已包干在基本单价内,不作单独计价结算和价格调整,支付时间及比例均按本合同第五条第㈡款执行,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水泥厂家或水泥经销商发票。
3、供应时间:从20**年 9月起至砼施工完毕 止。凡不属乙方原因影响,在超过供应终止时限以后,还需继续供应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基本单价另行商议。
五、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结算及付款办法:
㈠砼计量结算方式及时间:
1、基础换填、垫层、保护层、塔机基础、砖混部分、防水保护层、回填、道路、地坪、水沟、龙门架基础等主体以外的零星预拌(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实际车次立方米数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车次立方量或验磅查计量,抽检立方量不足时,按抽查方量计算该批砼方量。
2、乙方所供预拌(商品)混凝土基础、主体等结构工程计量结算按按施工图纸计算体积,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预(决)算规则及图纸结算预拌(商品)混凝土量(如修改设计按修改后的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结合图纸进行计算)不计损耗量也不扣减砼内的钢筋量。乙方可预先派人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槽。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预拌(商品)混凝土超量损失,由甲方办理签证,进入决算?
3、?合同中预拌?商品)?凝土供货量廓算在主体结?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应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手续。
4、按施工图结算的砼,若存在高低等级、抗渗与非抗渗及其它特殊要求砼等级串量,结算时按图上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按甲方签收乙方票送量结算高等级、抗渗部分及特殊及特殊要求砼量,剩余为低等级、非抗渗及非特殊要求砼量。
5、甲方应指定专人审核乙方送达的砼方量结算单及决算书,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即生效。
㈡本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付款办法:
1、本工程货款支付采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2、甲方在主体结构五层砼浇注完毕后十五日内支付±0.00以下混凝土款的70%给乙方。
3、甲方在主体结构第十层砼浇注完毕后十五日内支付一至十层混凝土款的70%给乙方。
4、甲方在主体结构第二十层砼浇注完毕后十五日内支付十一至二十层混凝土款的70%给乙方。
5、甲方在主体结构断水一月内支付至已供混凝土货款总价的85%给乙方
6、余款在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
六、甲方责任:
1、甲方项目负责人:覃树清,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有权在本工程中签署供应计划表、计算、对帐表等。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必须具备保障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的基本条件:施工现场道路平整、通畅;提供保证混凝土泵正常运行的电力电源以及照明、用水及冲洗设备等设施。
4、乙方制订并执行甲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协调乙方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5、根据《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川建质安发[]339号文)文件规定,甲方应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在货物供应前组织乙方、监理方召开协调会议,在全面细致协商的基础上制订施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6、甲方应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且该专人混凝土运输全过程中应保证在场。甲方现场所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的需要。需泵送施工时,应组织人员负责铺设、迁移、清洗泵送管道及混凝土泵的进场就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协调周边城管、交通及其他相关事宜。
7、预拌(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擅自掺入外加剂、生水等引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8、乙方按甲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运送预拌(商品)混凝土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若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预拌(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而造成预拌(商品)混凝土不能使用损失由甲方承担。
9、浇捣后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应按照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加强养护工作。
10、预拌(商品)混凝土在正常供应中,如因特殊原因,甲方需临时性停供或更改供应计划规定的内容,甲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一套完整的本工程结构施工图和各类设计更改通知单等有关资料,配合乙方查阅各种现场签证单。
12、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货款。
13、在政府规定不得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须保证为乙方预留足够的施工时间,以确保乙方浇注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为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达到第四条要求,乙方所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在其企业资质等级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于超过乙方企业资质等级允许范围以外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应事先经市建委批准后,方能生产供应。
2、乙方应按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实验。并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开始供应前将各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提供给甲方。
3、甲方将预拌(商品)混凝土书面供应计划表送达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合格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4、乙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的出厂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提供给甲方。
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事先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中的供货时间及时供应货物,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因不可?力导致乙方不能?时供应情形除外。
6、因预拌商品凝土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捣供应中断造成的冷缝问题,由乙方负责。
7、乙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国家及成都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8、积极主动地与甲方办理结算,积极配合甲方审核。
9、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
10、乙方供应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应保证在室外自然温度下28天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和规范验收标准,若因乙方供应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影响甲方结构验收,则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损失以及相应的违约赔偿。
11、乙方应在本工程主体断水后一月内提供符合相关对顶的全套技术及试验资料,确保甲方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
12、乙方承诺,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达到甲方总工期进度要求,若达不到甲方总工期要求,则承担相应责任和违约赔偿。
八、交货检验:
1、乙方将货物运至本工程工地后,甲方应及时指引乙方将货物卸到事先清理准备完毕地点,除另有双方约定外,乙方责任不包括安装责任。
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判定,按国家标准《混凝土》(GB/T149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川建质安发[20**]339号)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试件在标准条件养护至28天,其抗压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进行评定,作为交货检验的依据。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项目的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1、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协议以附件形式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已开工工程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建、缓建,或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建设合同解除,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双方可按实际情况协商做到合理部位,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⑴不能提供混凝土供应所需的基本条件和人员配合,经乙方通知后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的;
⑵破产或丧失偿债能力;
⑶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因以上原因解除合同时,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保留进一步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十、争议、违约与索赔
㈠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未确定仲裁机构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外,凡未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包括资金不到位);
⑵双方协议同意停止供应;
⑶仲裁机关要求停止供应;
⑷法院要求停止供应。
(二)违约与索赔
1、甲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甲方责任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暂停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上的时间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对未完成预拌(商品)混凝土浇注的部位仍应继续进行,直至施工规范所允许停止的部位。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5、乙方所供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在自然环境下28天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验收标准的,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损失以及相应的违约赔偿。
6、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而另一方具有正当理由或能出具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据,可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内应答复索赔方或要求索赔方补充索赔理由及证据。如双方就索赔达不成一致,可提交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印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办理完毕阶段且支付完全部货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份,其中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存查。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篇3:混凝土供应合同
需方(简称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供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科技广场北侧
三、供应混凝土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计算混凝土数量:
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四、供货期: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五、混凝土价格:
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15、C20、C25、C30、C35、C40、C45、C50)。补充说明:
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
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
3、以下添加剂以实际用量为准,抗渗P6每立方6元、抗渗P8每立方8元、防冻剂每立方10元、细石每立方10元;
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
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六、供货量的确认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
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乙方公司的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正常供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代表人:联系电话:
篇4:混凝土供应合同
供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需方: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同沙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2350kg/m3;C152350kg/m3;C202350kg/m3;C252355kg/m3;C302360kg/m3;C352365kg/m3;C402370kg/m3;C452375kg/m3;C502380kg/m3)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15天内将余款全部
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东莞市华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5:混凝土供应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文三
甲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供应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见下表:
注:具体结算时以实际过磅单为准,过磅时要有甲方人员在场,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
二、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沥青混凝土总价款的 ,剩余款在 年 月日前付清。如不能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额,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配合比进行生产,材料性能指标要符合《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相关城镇道路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生产过程中乙方要辅助甲方或根据甲方要求对该混合料进行微调,以满足施工要求。
四、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提出的沥青混凝土材料技术要求投料搅拌,准确计量并接受甲方对沥青混凝土的质量、计量的随时抽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摊铺完成后若因乙方沥青混凝土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需求供料,甲方应在用料关键时段及时与乙方沟通用料具体数量,以减少误差。
4、乙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5、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摊铺压实设备故障等),甲方通知乙方停止出料,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若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废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有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每车材料进行检验的权利,随着工程的需要,供料计划可能变化,甲方有及时通知供料计划变动的义务。甲方要提前提供以下资料:当天第一辆沥青混凝土车到达工地时间、当天沥青混凝土供货量、施工部位、原材料是否有特殊要求等。
2、甲方有权不定时抽检乙方供货的数量,并有权拒收不合格的沥青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道路畅通。甲方应配备足够的施工工具和施工人员,并应采用规范的施工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以保证卸料及时。
五、沥青混凝土数量的确认沥青混凝土数量出场前必须双方人员现场过磅确认,沥青混凝土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后,在乙方随车的回执单(回执单上应有每车沥青混凝土的吨数)上签字,乙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无甲方签字,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甲乙双方随时抽检过磅的真实性,不得相互欺诈,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六、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付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篇6:混凝土供应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国标GB/14902——)及临沂市《临沂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合同砼需用量约 m³,合同标号、结算单价见下表: 混凝土供应价格(常温):
价格补充说明:
以上价格含运费,含税费等其他费用,如使用泵送设备,价格另行协商。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定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临沂市有关规定、合同约定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场地的混凝土,以实际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预拌混凝土供需量应以运输车发货单的发货总量计算。如有异议甲方应于12小时内通知乙方合适确认,超过12小时以乙方发货单为准结算。
2、如需要以上工程实际量进行复合时,双方按《预拌混凝土》标准中8.2、8.3条的要求确认数量,明确责任后由双方各负其责。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现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后,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和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错误或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施工部位(1.5小时内卸料完毕)。需现场检验塌落度的,应在混凝土运输到达工地后20分钟内完成。如卸货延时,甲方应认可该车次的混凝土塌落度及和易性变化等因素符合规定;如甲方责任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甲方认可该车次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承担乙方该车次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因浇筑不及时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且乙方有权卸料返回。
篇7:混凝土供应合同
第四条 价款结算依据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并以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实际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本合同结束时甲方向乙方结清已用商砼总货款的60%,余款在本合同工程桩基混凝土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结清。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申请并明确所需要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和技术数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便乙方及时备料、安排生产和调配运输车辆及泵送设备。如因提供有误造成的混凝土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乙方混凝土运输车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进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多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4)甲方指定专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运输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收货,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对账。若该指定人员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收货或对账的,该人应指派其他人员进行收货或对账,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有该收货人或对账人的签名。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安排指定收货人或对账人收货或对账,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派其他现场人员在运输单上签收或进行对账的,供方也将此签收凭证或对账单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甲方收货后收货人应签字确认。每月双方对账一次,核对无误后形成对账单,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5)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甲方不得自行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添加水、添加剂的等材料,违反此规定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因混凝土浇筑中跑模、涨模或多要混凝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如因甲方未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未准确提供供货数量,未及时验收或违反规范操作而造成退料,甲方应按结算单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7)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承诺乙方为本合同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得私自使用其他来源的商品混凝土(包括但不仅限于使用其他公司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等)。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甲方自行承担工程质量和所有损失,并向乙方支付实际已使用混凝土总货款5%的违约金。
(8)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否则,每逾一天,按应付款的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逾期超过一年的,迟延履行金加倍,且乙方有权随时间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乙方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统一调配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如出现停电、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有异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
(5)浇筑混凝土后,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相应的归档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混凝土对应时间的试块,保证试块检测合格。
第六条 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履行中有变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责任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混凝土价款。
3、经甲乙双方签字去二年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货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如无,则划斜线)
第十条 需方指定收货人(1) 需方指定收货人(1)电话 需方指定对账人(1) 需方指定对账人(1)
10.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___)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需方 (签章) : 供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淮安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混凝土委托甲方给予供应。混凝土量以现场需求供应量为准。
二、甲方供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因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报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夏季不超过2小时,冬季不超过3小时。每批次供混凝土低于20M³的原则上甲方不提供泵送。
三、按实际签单数量进行结算。甲方按乙方在施工现场签收的混凝土方数作为和乙方结算的工程量相对应的混凝土款。
四、按重量过磅结算工程量。
五、乙方以C30每立方米三百三十二元整从甲方处购买C30混凝土.
六、.付款方式: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篇8: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具体说明如下:
HN————XX————XXXXXXXX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0006”表示“编号为05号的企业在20xx年签订的第0006份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8甲方需提供专用洗车场地,并委托专人对乙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预拌混凝土。
3.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3.4乙方应按供货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配合甲方随机抽查;应根据计划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3.5乙方应按计划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6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数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签收,作为结算凭证及付款依据。
3.7乙方应按约定(计划)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与甲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3.8在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运输车、输送泵发生故障,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至现场排除故障,或另行调配相应的设备,保证混凝土正常供应。
3.9在混凝土供应期间,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其它约定条款
4.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4.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预拌混凝土主管部门。
4.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乙方应在甲方的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结算的资料,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4.4甲乙双方有协议,甲方供应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纤维等)时,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将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
4.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使用、清洁及保养,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发货单的签收人名单或加盖印鉴样本。
4.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对乙方的要求见《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附件一)。
5.2预拌混凝土计价方法:
双方商定具体价格见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供应价格应以南京市建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在签订本合同前发布的“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5.3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托人签收的发货单数量计量,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
②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期限: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结算,结算结果无效。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货款支付的依据。
5.4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元。
②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资料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月度预拌混凝土结算货款的_______%。
③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立方量后_______日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货款。
⑤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条款
7.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7.2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采取的试样,是判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3预拌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
第八条 争议解决条款
8.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8.2如仍没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条款
9.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以上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9.4本合同甲、乙双方共签订_______份数。
其中:甲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②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表;
③附件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混凝土浇筑通知书
2)混凝土发货验收单
3)甲乙双方混凝土数量及价款结算单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资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公)证单位:_____(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一: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
供货起至日期
交货地点
运距(KM)
强度等级、抗渗要求
坍落度(mm)
水泥品种
集料
外加剂、纤维
浇筑部位
泵送高度(水平距离)
供货量(m3)
强度评定方法
其他要求
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二:预拌混凝土价格
序号
强度等级
抗渗标号
数量(m3)
单价
(元/ m3)
运输费
(元/ m3)
泵送费(元/ m3)
外加剂及
其它材差 (元/ m3)
综合单价 (元/ m3)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砂浆
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注:1.早强增加________元/m3,抗冻增加________元/m3,细石增加________元/m3;
2.润管砂浆若由乙方提供,则按同标号砼单价计价收取;
3.坍落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20m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________元/m3;
4.泵送高度在《预拌混凝土技术与验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________m,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调_______元/m3;
5.单批次泵送混凝土不足________m3,甲方支付给乙方泵车进退场费,________元/次;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9: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
按现场签字的实际收货量计算。
四、质量验收
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五、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的70%的凭现场签字的收货单及正式发票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资料移交完毕后的 月内付清。
六、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随时保证混凝土供应需求及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严重耽误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⑴.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 工程所需混凝土由乙方供应,总方量约为: m。
2、混凝土标号及价格如下表:单位: 元/ m
3、付款与结算方式:
4、商品混凝土数量确认以乙方的电子磅称称重为准,按混凝土(2400kg/m),砂浆(1500kg/m)重量折合成方量进行结算,甲方可随时抽查(整车误差±150kg);如超过误差按相应比例扣罚商砼款(甲方也可以到乙方磅房现场进行监磅)。
5、甲方每次需商砼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按计划向甲方提供混凝土,如出现停电、天气变化及非人为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每次供货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作为商品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和结算的依据;商品混凝土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车辆卸料,因甲方原因导致混凝土在工地停留时间过长,因此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7、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如需具有资质实验室的配合比和相关资料,乙方只按混凝土方量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原材料的批量报告资料;乙方必须保证商砼的整体质量、强度合格,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现场试块由甲方自己抽混凝土制做、养护、检测,费用自付;甲方应制定养护措施,加强混凝土养护,因养护不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裂缝等缺陷由甲方负责;在《28天强度试验报告》作出后,任何一方认为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应及时解决,否则即认定为乙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9、其它:
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⑵、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供应合同
公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经────────两边会商,签订本公约,互助信守。
供方
┌───┬────┬──┬──┬──┬──┬────┬─────┐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
├───┼────┼──┼──┼──┼──┼────┼─────┤
│││││││││
├───┼────┼──┼──┼──┼──┼────┼─────┤
│││││││││
├───┼────┼──┼──┼──┼──┼────┼─────┤
│││││││││
├───┼────┼──┼──┼──┼──┼────┼─────┤
│││││││││
├───┴────┴──┴──┴──┴──┴────┴─────┤
│货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别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公约法则的时候、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必要的,应按数补交,不必要的,可以退货,并负担每天负约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法则,需方赞成收货的,根据供方所策划的品种,尽情抉择,按质讲价。需方差别意收货,允许退货。
(3)别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端变动品名,数量,不践诺公约,给供方造成吃亏,应给付供方实际吃亏的千分之一补偿金。
(2)对无端不按公约法则时候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负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别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两边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灾祸和确非企业本身酿成的因为,而不能践诺公约时,经两边会商赞成,由考核构造查实表明,经当局承诺,可以裁减或免于经济责任。
别的未尽事变,由两边会商,可另订附件。
本公约一式份,自工商行政办理构造考核之日起见效,有效期到年月日
┌─────────────────┬────────────────┐
│供方(盖印)│需方(盖印)│
│││
│││
│年代日│年代日│
├─────────────────┼────────────────┤
│签证构造(盖印)││
│││
│││
││年代日│
└─────────────────┴────────────────┘
篇12:供应合同
供货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共同议定地价格,数量及供货方式上,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纂改,撕毁合同,损害对方利益,均视为单方违约。
二、供应品种及价格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制纸剩下的塑料边角料。经甲、乙双方协商,按 供应给乙方。甲、乙双方暂定每车不少于 。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上车服务,运输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在上车完毕后,验完货方及产品质量后应立即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将塑料边角料销售给其他客户,否则视为违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中断购买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再行约定。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责任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有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责任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同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原则,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议定协议。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篇13:供应合同
甲方: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
乙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
公路局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下称甲方)负责实施的县通镇公路建设工程,为确保路面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县通镇公路建设招投标办法的规定,县通镇公路建设材料中的沥青材料另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
一、沥青技术要求:采用AH90-2的袋装沥青(沥青包装袋耐高热120℃不破、不沾且有足够强度,在160℃能与沥青混溶)。沥青必须符合GB/ T15180-20xx、SII0522-200标准。
二、材料单价:根据材料供应报价单,中标单位供应的沥青为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海”牌软包装AH90-2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中标价为4175元/吨。(中标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税等)
三、供应材料:乙方保证所供应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按各项目管理处提交的沥青供应计划及时供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单价正常供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材料供应,以保证正常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因沥青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或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乙方必须确保沥青的使用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甲方对所供应的沥青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若因沥青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将由乙方负责。
五、沥青数量:所供应的沥青数量以实际供给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保证每次供货数量。每次供货重量由施工队抽查,若发现其中一车重量不足时,则该批沥青所有车数的重量按抽查发现最轻的计量。
六、货款支付:乙方按月提供由各项目管理处确认列支的沥青材料数量,甲方在下月初支付90%材料货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七、其它:
1、乙方必须按上述合同要求履约,如有违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由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本工程的工期保持一致,合同期间价格不得变动。本工程竣工并结清材料帐款后,本合同即行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篇14:供应合同
需方:________市民超市联盟(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24个月作18个月,18个月作12个月,1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进价、售价、以及甲方要求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1.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加盟店或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加盟店或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帐款扣除,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对甲方任何加盟店或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商品之交付
1.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日期起算________天内送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2.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__%计算违约金。
3.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交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4.乙方出货应用甲方统一收货单及加盖公章(厂商已规范电脑打印出货单,须经甲方财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拒绝收货或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已方负责。
5.商品包装外须印有国际条码标签的相关费用,否则该货予以拒收,并罚款________元,用于补偿营业损失。
第五条商品检验
甲方或指定受领商品者权在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未交间开具退贷通知单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款中扣除。
第六条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之法律规定,尤其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以上的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者的损失。
第七条贷款支付
1.原乙方的客户货款由乙方自行与各超市自行结算,与联盟总部无关。如遇纠纷可委托联盟总部协调。新开发产品按下列方式运转!
2.商品交付期自上月的____日至该月的____日为商品交付计算准日(注:基准后____天称之为月结____天),乙方交付之数量以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应在商品交付期后提交商品清单核算,并在付款条件所定支付期____天前向甲方财会部门提供交付商品及数量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未在此支付期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或提交错误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核算不及时,该贷款可延至下次支付期支付。
4.甲方应按所定付款期按时支付,付款期以所定支付期后____-____天内支付。
5.支付汇票,电汇收取手续费____元。
6.交易条件及付款条件以附表协议或场内促销为准。
第八条例明
1.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4.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交货、少量交货、更不可超条码交货,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多的部分。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退货、商品陈列
1.商品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贷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2.商品上架后两个月连续2次为该分类中排名最后则撤下货架,且不退还一切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
2.因供应商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一旦经甲方验手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4.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5.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口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应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其它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规格的商品。
7.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本合同正文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申通快递”品牌,完善“申通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XX市( )县<区>(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申通快递”网络中运行。区>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申通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
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
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申通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签章) (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XX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篇15:供应合同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乙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按甲方通知的石料要求供料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置。
3、单价的确定:乙方送至甲方工地的石料以每平方 元计算。
4、甲方提前 小时向乙方提出供应计划,石料到现场,有人负责验收,并指挥车辆就位。
5、乙方按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石料结算:石料按方数支付,乙方供应甲方石料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供石料货款。
7、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石料供应,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
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9、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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