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村建设意见建议(共7篇)由网友“毛绒机器狗”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帮扶村建设意见建议,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帮扶村建设意见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组[]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592个村的项目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遵循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遵循原则
以落实“十个一定要”和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统领,围绕十项重点任务(农村饮水安全、村街道路硬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安全稳定用电、农村通讯通邮、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项目帮扶工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二)总体要求
一是找准发展定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根据帮扶村经济条件、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帮扶目标,编制近、中、远期发展规划。二是明确建设主体。县乡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运用“三议一行一监督”村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村民的项目建设主体作用。三是强化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都要围绕推进项目帮扶工作找准定位、细化措施,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切实肩负起帮扶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体现均衡用力。要对各帮扶村通盘考虑,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综合协调,重点是雪中送炭,实现帮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帮扶效果的总体均衡。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农村饮水安全
592个帮扶村中,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180个村,全部调整到今年实施,实现饮水安全目标。共需资金938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632.86万元,省配套1877.62万元,市配套173.4万元,群众自筹1704.22万元。
饮水不达标且未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39个村,涉及5.37万人,按照省级财政每人补助200元,市、县财政每人各补100元(属于扩权县的,县级财政每人补助200元),受益群众每人自筹100元,共需投资2685.45万元,需省级补助1074.18万元,市配套503.6万元,县配套570.58万元,群众自筹537.09万元。
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部工作10月份完成,11月份完成验收。
(二)村街道路硬化
592个帮扶村,每村大修或再硬化一条主街道,按长1000米,宽3.5米的标准硬化成油路或水泥路,结合村庄综合整治和排水管网建设,完善道路排水设施。
共需资金9万元。其中:省交通运输厅按村村通或连村道路延伸补助安排5920万元资金;省财政厅从一事一议资金、省发改委从以工代赈资金、省扶贫办从扶贫资金、水泥企业捐赠水泥折款等渠道补助安排5920万元资金;市级补助每个帮扶村2万元,共计1184万元;缺口部分由县乡筹措及其他方式解决。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宏观调度;县(市)交通局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协助乡镇或村“两委”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委农工委、市文明办、市国资委积极配合。全部工作10月份完成,11月份完成验收。
(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592个帮扶村中,72个空白村已列入全省卫生室空白村建设规划,仍按原规划执行,每村建成一个标准卫生室。520个有村卫生室的帮扶村,按照国家《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要求进行建设,依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统一标识,建筑面积60平方米。印发村级卫生室标准化设备配置清单,指导帮扶村按本村实际配置。
共需资金3552万元,需要省级补助1382.4万元,市级配套198万元,缺口部分由县级配套解决。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全部工作10月份完成,11月份完成验收。
(四)农村垃圾处理
592个帮扶村,组织群众开展村庄卫生突击治理,清理街道、庭院垃圾,改善村容村貌。按每40户建设一个垃圾池,按每80-100户配备1名村级公益服务员,主要负责村内卫生保洁、垃圾收运。村级公益服务员优先从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中选择。垃圾处理项目资金,省财政每村出资3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乡解决。
市城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委、市文明办组织实施。此项工作8月份完成,9月份完成验收。
(五)安全稳定用电
592个帮扶村中,未完成电网改造且列入年度农网改造计划的145个村,今年10月份完成改造任务,实现安全稳定用电;未完成电网改造且未列入年度农网改造计划的320个村,争取今年10月份完成改造任务。改造项目需要资金5100万元,其中4100万元由县(市)电力公司承担,1000万元由省电力公司承担。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沧州供电公司组织实施。
(六)农村通讯通邮
通讯方面,592个帮扶村已经全部实现通信网络覆盖、互联网宽带上网和3G网络手机信号覆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工信部启动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
通邮方面,在592个帮扶村已实现全部送达的基础上,多方筹资建设新型村邮站,实现帮扶村居民享有持续、稳定的基本邮政服务。
此项工作分别由市工信局协调,市邮政局和有关运营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工作10月份完成,11月份完成验收。
(七)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
592个帮扶村中,已配置文化信息工程基层服务设备未开通的106个村,要尽快开通使用;未配置设备的75个村,市委组织部负责基层点网络开通、网络数据转换和相关设备(电视机、机顶盒、调制解调器等)配置工作;市文广新局协调省文化厅于4月份完成设备招标及采购工作,向基层点提供扩展型服务设备(投影仪、投影幕布、音箱)和提供文化信息资源。
592个帮扶村中,已建有农家书屋的318个村,各帮扶单位帮助提升硬件设施标准,配套电脑、DVD等多媒体设备;未建农家书屋的274个村,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每村配送1100册普适性图书和100张电子音像制品;帮扶单位负责采购或捐赠400册以上适合地域文化、产业特色、农民需要的图书及15种以上报刊。
592个帮扶村中,未实施体育健身工程的509个村,每村配备1万元的健身器材,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分级筹措,省配套254.5万元,市配套127万元;县配套127. 5万元,实现帮扶村全部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市文广新局负责文化信息工程村级基层点所需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做好开通服务和文化信息资源提供工作,8月份前完成;市文广新局负责制定农家书屋具体实施方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组织实施,6月份全部完成并验收;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育健身工程,9月份全部完成并验收。
(八)农村危房改造
592个帮扶村,需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2350户。全市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重点向帮扶村倾斜,在认真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对所居住的危房进行改造,加快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补助资金由国家和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补贴。以县为单位,根据扶贫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年内全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实现全覆盖。
市住建局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完成县级验收。
(九)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592个帮扶村中,纳入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幸福乡村计划示范点、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帮扶村共124个,其中,有9个村已完成规划编制,115个村需要重新编制村庄建设规划。592个帮扶村要全部编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省级财政补助每个帮扶村规划资金1万元,共592万元;市级配套126万元,缺口部分由县级筹措解决。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全市帮扶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等工作。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及县(市)活动办和驻村工作组予以协助配合。全部工作6月份完成。
(十)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
农业方面,需要扶持的瓜果蔬菜示范村82个,农作物种植村186个,畜牧水产养殖村56个。市、县农业部门会同驻村帮扶工作组,理清帮扶村发展思路,制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予以帮助扶持。加快帮扶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已经成立的18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对41个已初步具备成立条件的帮扶村,引导其尽快依法依规成立合作社。
扶贫方面,对列入的9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贫困家庭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帮助每个贫困家庭建设一个稳定的增收项目;结合当地县域主导产业,对村内适合发展的产业给予重点支持。
林业方面,结合国家生态防护林工程和建设现代果品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帮扶50个以优质梨、小枣和冬枣为主的特色村,在品种改良、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旅游方面,根据帮扶村资源特点及区位和交通条件,重点开发以休闲度假、观光采摘为主攻方向的乡村旅游,实施一批采摘园、观光园、农家乐、农事体验、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进一步增强乡村旅游的参与性、体验性和娱乐性,以乡村旅游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增收。
市商务局向省商务厅申请新建和改造农家店项目,选择45个帮扶村重点支持,对承办企业在帮扶村建设连锁化农家店,经验收合格的,每新建或改造一个农家店补助6000元。
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11月份完成验收。
三、项目资金和项目计划保障
(一)项目资金保障
在省级支持帮扶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多方筹集资金2312万元,用于帮扶村项目建设。各县(市)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市扶贫办对纳入国家、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9个县(市)的9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省扶贫开发资金20万元。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邮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牧局、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帮扶村项目建设。
各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优势,多渠道全方位筹措资金,做好对帮扶村项目帮扶工作。帮扶项目建设资金需群众自筹部分,由帮扶单位给予适当资助。
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发挥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让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进行投工投劳。
(二)项目计划保障
一是已列入计划的项目要集中实施。饮水安全、扶贫开发等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的帮扶村项目,要对年度实施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把所有帮扶村的项目计划都集中调整到实施。二是相关项目向帮扶村倾斜。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幸福乡村计划示范点、文明生态村等正在申报确定的项目,要把符合条件的帮扶村尽可能多地纳入其中。三是积极争取省支持。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向省有关厅局进行汇报,最大限度地争取省级支持。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办好十件实事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总责,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抓紧制定项目帮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明确审批流程、明确时限节点,明确支持政策,明确跟进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指导县(市)做好项目帮扶工作。
(二)县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帮扶项目涵盖农业农村各个重点领域,要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县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项目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及支持政策,推进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党委政府作为项目帮扶工作的推进主体,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指挥。要充实加强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正副组长,以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帮扶项目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协调调度项目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组织实施。县活动办要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与县直部门及驻村工作组的联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项目工作组织体系。
(三)要严格帮扶项目申报和审核把关。驻村工作组要全面把握村情民意,尊重经济规律,按照轻重缓急和实际帮扶能力,会同帮扶村“两委”确定年度帮扶目标,制定具体帮扶方案。选定的帮扶项目,由乡镇政府汇总分类,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技术评审,确定投资概算。行业主管部门将评审结果报县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汇总,县活动办对照十项重点任务和辖区内帮扶村现状及需求,对项目的建设规模、资金需求、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帮扶项目需要市直部门审批的,由县活动办汇总,报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活动办备案;对已经符合市行业有关政策,不需要报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报市活动办备案。帮扶项目需要省直部门审批的,由市活动办汇总,报经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活动办备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级党委政府项目帮扶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基层建设年项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要实行专项考核,并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活动办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情况定期反馈制度;强化系统带动制度,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业务指导,实现各级在项目帮扶指导思想、工作进度、业务操作上的“三同步”。善于发现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渤海新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帮扶村项目所需资金,由本地自行解决,建设标准参照市实施意见。
附:沧州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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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篇2:帮扶村建设意见建议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时期扶贫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至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000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以下简称重点村)扶贫综合开发规划,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从根本上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为认真做好重点村的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为工作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村建设的原则。
1.目标瞄准原则。围绕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这一目标,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2.广泛参与原则。从重点村到贫困户的选择和确定,从项目的选择到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体现县、乡有关部门、科技人员和农户的参与。
3.综合设计原则。坚持综合开发,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其它。
4.因地制宜原则。项目建设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缺什么补什么,把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
5.可持续发展原则。村级规划要与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要与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相结合,在改善环境、增加收入的同时,实现规划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重点村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州、市、县政府(行署)是重点村建设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级村级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扶贫办在各地、州、市上报的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汇总编制全省重点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要求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培训等工作。
(三)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负责审批县级重点村建设规划,并在汇总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区重点村建设规划上报省政府备案,同时抄送省扶贫办。各地、州、市扶贫部门负责重点村年度实施计划上报,检查、指导、督促建设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各县政府在指导完成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重点村建设规划并上报地、州、市政府(行署)审批。县扶贫部门负责本县重点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技术服务、检查验收、统计监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
1.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村级规划项目建设的重点,要用70%的财政资金进行建设,进一步改善电力、交通状况,提高农田水利灌溉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
2.产业开发建设。要根据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地发展种、养、加等项目,为解决温饱,巩固温饱,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
3.科技措施推广。主要是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
(二)重点村建设目标。
通过扶持,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规划实施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元以上。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均占有1亩以上基本农田,100%的村实现通电、通路,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每户贫困户都有1人掌握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全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重点村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一)重点村建设的方法。
以村委会为基本单元,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的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扶持手段,采取开发式扶贫的形式,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审批、分期投入、分年度实施。-实施第一批800个村,以后每两年再实施一批,连续10年实施完成4000个(包括20下达的70个村)重点村建设规划。
(二)重点村建设的扶持措施。
1.资金投入。重点村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项目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O-10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按云政发[]156号文件执行。同时要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对原来还贷情况良好的地方要增加信贷资金总量,帮助发展有市场前景,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和项目。
2.技术支持。重点村建设过程中,省、地、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从项目技术方案选择、应用和示范、推广普及等方面搞好技术支持。
五、重点村建设的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各地、州、市、县重点村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及投资规模进行安排。
2.重点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实行“上下结合”的办法,由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省财政预算情况编制年度计划和投资规模,联合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各地。各县根据省下达的计划以及核定的重点村个数,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审核汇总,并统一由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联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批准后执行。预算资金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3.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履行审批手续。
(二)项目管理。
1.重点村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按照有关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投标单位或投标人中标后,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与中标单位或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产业开发项目采取与小额信贷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严格按照《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扶持发展。
3.重点村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成后,由省扶贫办组织或委托地(州、市)、县扶贫办进行竣工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项目执行单位要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使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4.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的选择、确定、实施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三)资金管理。
1.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方面,对社会性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严禁将财政资金用于新建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能增加农户收入的种、养、加等项目,使用按贷款程序办理。
2.财政扶贫资金要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3.财政扶贫资金实行预拨款报帐制度。项目批准后,预拨30%的资金作为项目实施或物资采购的启动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提款报帐。
六、重点村建设的检查与监督
(一)各级扶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分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
(二)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审计、稽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
(三)重点村建设完成后,要实行公示制,向自然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公布实施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年四月五日
篇3:帮扶村建设意见建议
新年伊始,节后上班第一天,为落实好国家大扶贫政策,切实履行帮村第一书记职责,开展好扶贫攻坚工作,及时落实年前制定的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登平带队,韦鸿斌副局长、县乡科、市规划设计院和市规划测绘院相关技术人员到驻村帮扶点龙滩村,组织召开《龙滩村村庄建设规划》征求意见会,镇宁县双龙山办事处、龙滩村村支两委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张登平局长在村委活动室认真听取市规划设计院和市规划测绘院负责同志汇报编制情况、双龙山办事处和村支两委相关负责同志对《龙滩村村庄建设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规划编制工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张登平局长表示,要结合我市的扶贫攻坚相关配套文件精神,龙滩村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定位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才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让村民脱贫致富。
最后,为使规划更符合龙滩村实际,张登平局长对龙滩村村庄建设规划提出了几点意见。一、关于规划修改问题。驻村扶贫队员要积极配合规划工作,市规划测绘院尽快完成地形图的矢量化,市规划设计院加强基础资料收集,对村庄的产业、道路、广场、建筑物、通讯、污水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确保规划因地制宜,符合龙滩村实际,同时修改完善规划中的文字和图片错漏;二、关于项目申报问题。项目策划、包装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如以“1+7”项目文件、“六项行动计划”等为指导;三、关于房屋建设问题。村支两委要加大拆违控违力度,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宣传教育群众,房子不要贪大攀比,适用够住就行,关键是适用、经济、美观、绿色,确保村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该规划在春节之前完成修改工作,以便项目申报,争取投资推进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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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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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村党支部意见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实践活动总要求和镇的统一部署,村党支部决定深入开展村支委入户征求意见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入户征求意见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带头,三委成员和党员共同参加,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尤其要以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为重点,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凤”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凝聚推进亲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一)深入走访群众,掌握村情民意。要坚持“带题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心帖心交流,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诉求。重点走访困难户、老党员、老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留守人员等,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听起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走访时要认真记录走访日志、民情日记等,填写群众意见登记表,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解决问题的台帐。(二)广泛集中民智,推动我村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坚持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群众中来、办法从群众中找,通过走访、接访、座谈、书记信箱、网上征集等途径,广泛征集促进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按照总要求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三)大力宣讲实践活动内容,着力解决问题。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和部署,特别是要深入浅出地宣读系列讲话精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实践活动总要求精神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党的路线实践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开展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所列4大类25个方面的问题作照镜子,敢于直面自查,勇于对号入座,在照镜子中认识剖析改造自我。(四)积极积极梳理群众意见,确保活动实效。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入户征求意见活动的着力点,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排查群众在干部作风、生产生活、环境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认真解决落实群众提出的意见。(五)竭诚为民办事,真诚服务群众。通过入户征求意见活动,要着眼于群众得实惠,在征求意见中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在就业、上学、看病、行路、饮水等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重点对老党员和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和扶贫济困。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力争为群众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三、时间安排和入户形式从20_年4月初开始到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征求意见”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安排,运用悬挂、张帖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浓厚氛围。(二)摸底排查阶段支委成员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分类整理,明确征求意见活动的目的和重点,确保做到“带题下访”。
篇5:村党支部意见建议
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中的“领头雁”作用,现就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级联创”活动为总抓手,以星级化管理为载体,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创新选拔任用机制,落实教育培训机制,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确保达到下列目标:
(一)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善于结合本村特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二)结构合理。村党支部书记的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书记达到50%以上,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双高双强”型村党支部书记比例保持在80%以上。
(三)素质优良。村党支部书记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知识和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表率作用明显。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8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有1-2项致富技能,60%以上的有1-2个致富项目。
(四)作风务实。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能够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得到全村95%以上的党员和群众的支持拥护。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五)实绩突出。确立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形成优势主导产业,农民收入不断提高,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村风民风健康向上,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社会安定有序,无计划外生育、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众性事件。村“两委”关系协调顺畅,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四项机制。
(一)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一是拓宽选人渠道。按照“双高双强”标准,从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党员、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干部和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合适人选,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着力解决没有党支部书记村庄的问题,确保每个村都有党支部书记。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二是改进选任方式。完善“两推一选”办法,扩大“两推直选”范围,探索“公推直选”路子,提高选用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公信度。三是培养后备人才。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对他们当中锻炼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可推荐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二)落实教育培训机制。一是认真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各县市区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冬春农闲季节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街道)党委要结合形势任务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政策水平上下功夫,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上下功夫,在改进工作作风、为村民办实事上下功夫,在提高素质、增强致富能力上下功夫。二是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举办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文化程度。通过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实用技术培训班,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实用技术等培训,提高他们实际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的能力。拓宽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践锻炼的渠道,通过到经济发达村实践培训、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等方式,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本领。三是整合培训资源,落实培训经费。发挥好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好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农广校、远程教育等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师资、教材等基础建设,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落实培训经费,形成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以党费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建立保障激励机制。一是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报酬由岗位补贴、星级补贴和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岗位补贴、星级补贴分别占报酬总额的40%,由各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在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为农村党支部书记设立专户,办理存折,实行月工资季发放;绩效补贴占20%,由乡镇(街道)财政列支,根据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情况年底兑现。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行农村党支部书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底前为现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全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等保险给予适当补贴。三是拓展发展空间。对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大力宣传表彰,给予鼓励和奖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探索做好在农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等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完善农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督促村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建立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四、组织领导
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委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县乡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和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乡镇党委要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具体实施。
(二)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双百红旗争先”活动,在全市培养选拔100个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00名农村优秀党组织书记典型,不断激发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创业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带领群众致富奔康的作用。
(三)搞好舆论宣传。县乡党委、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大力宣传农村党支部书记典型事迹,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篇6:村党支部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激发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为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规范选任程序,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的监督
1、拓宽选任渠道。
(1)充分挖掘本村优秀人才。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优秀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加大措施,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
(2)有效整合社会人才。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加大从回村高校毕业生党员特别是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中选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力度。
(3)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从机关选派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
(4)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强企带村等办法建立联合党支部,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2、改进街道党工委委派方式。村党支部届中调整,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委派村党支部书记。街道党工委将对拟委派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征求所委派村党员、群众的意见。探讨推行“三推直选”方式,即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员大会投票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对确无合适人选的村庄,可本着就地、就近原则,由街道党工委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公开选拔。
3、建立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建立经常性发现、调整、处置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机制。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党员群众反映强烈,非受家庭、家族和宗教等原因影响、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2/3的,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暂不需要调整的村党支部书记,由街道党工委实行诫勉;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给予严肃处理。
三、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履职行为的监督
4、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填写《 年度村党支部书记承诺书》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公开向党员和村民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村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有关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向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评议。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一般结合党员冬训进行。
述职评议满分为100分,按街道党工委评议占60分,村庄评议占40分,两项相加再浓缩为10分,即为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得分。该项得分列入村庄目标责任制考核。
6、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由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对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前22名的村庄,支部书记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23-55名的村庄,支部书记确定为“称职”等次;年度考核后两名的村庄,支部书记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后2名的村庄,支部书记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岗位待遇、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推荐社会职务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的同时取消相应待遇。
7、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入户走访和民情日记制度。村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农户走访调查,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年走访户数一般不少于本村户数的2/3。并要详细记录入户走访、为村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严格管理措施,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组织监督
8、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街道党工委将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及时掌握村党支部书记的思想工作情况。村党支部书记本人或配偶、子女买房建房,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应于事前一周之内报告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书记外出的,要提前2天报告街道党工委。村党支部书记围绕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有关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至少每季度向街道党工委和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分别报告一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对不及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街道党工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9、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街道党工委将对其进行至少一次任职审计;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一般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村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公益事业开支等重大村级经济事项,及时组织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10、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诫勉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给予为期三个月的诫勉: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不力,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本职工作态度消极,任务完成较差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班子中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5)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或作风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以权谋私的;
(6)街道党工委或村党员群众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街道党工委将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并送达诫勉通知书,受诫勉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在5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街道党工委。诫勉期满后,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考察,问题改正的,解除诫勉;问题未改正的,责令辞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把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对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日常管理,定期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并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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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组织建设意见建议
党组织建设意见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点简介
按照“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消除盲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立足行业组织特点,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独立的党建领域来抓。建立由组织部牵头,民政局具体负责,司法、劳动人事等1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协助指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这一领域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行业党组织体系,创建“协会+党支部”的党建模式。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3名、规模较孝同一领域、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社会组织,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
三是落实党建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实际,采劝内部选育、外部选派、社会招聘”等方式,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热爱党务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在开展党建工作方面,由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立的时间不长,新社会组织自身又存在着结构松散,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大多数单位的党组织在机构建设、运转方式和发挥作用上,目前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党的工作需要。
一是有的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尚未认识到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社会组织组织机构过于松散,流动性大,党员组织关系难以把握,特别是党员基础性资料变化大,给党建工作带来不确定性。
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复杂,缺乏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得社会组织党的负责人参加党的业务工作学习、培训和交流,了解党建工作新内容、新要求、新方法和新思路的机会不多。而社会组织党的.负责人则反映不能及时看到党的文件,不能及时听到党的声音,参加不了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意见建议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领域中的延伸和拓展。
一是要深入研究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实践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地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是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逐渐在社会组织中形成党建工作五个机制,即互动联系机制、网络信息机制、互相激励机制、互相监督机制和培育指导机制。
三是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党的工作部门有效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四是推进不同系统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交流,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组织力量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建主管单位层面和社会组织层面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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