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服务口号(共20篇)由网友“J8EaeA2fea@”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网络借贷服务口号,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网络借贷服务口号
网络借贷服务口号
1、有借有还,助您周转,理财投资,用钱赚钱。
2、你给我信任,我给你回报。
3、**贷,你的私人银行。
4、**贷,您最忠实的财务伙伴。
5、**贷,网上银行中转站。
6、**贷,网络借贷新选择。
7、礼尚往来――**贷。
8、一拍即合,有事儿您找我。
9、您的忧愁,我来解决,即拍即贷。
10、信不信,**你的口袋就能解忧致富――**贷。
11、**贷,效率更高,速度更快,挺实在。
12、**贷,**赢,**生活乐悠悠。
13、网上贷款,就找**。
14、**贷,风华绝代。
15、个人借贷安全高效网络,从**贷开始。
16、**袋,诚信百代,百贷诚信。
17、**贷,一拍即合,有事请拍我。
18、好借好还,借贷不难――**贷网。
19、**贷,让您富超过3代。
20、诚信无价,借贷有利。
21、贷款创业,一拍即合。
22、**贷,我解决难题,你获得收益。
23、点击**贷网,收获金银满仓。
24、**贷,不愁没钱花。
25、价由我定,贷(带)动你心。
26、增值您的财富,实现您的梦想。
27、一样的.贷款,给你不一样的服务。
28、网上办借贷,生活更精彩。
29、有拍有贷,有才有好玩。
30、借钱还得少,贷钱来得多。
31、网上借贷,有你有我。
32、**贷,让我们的钱活起来。
33、有钱没钱都找我,安全帮您理财。
34、理财有一套,借贷一起拍。
35、**贷,让生活充满期待。
36、**贷,诚信网络新e贷。
37、**贷,借贷弹指一挥间。
38、拍信优待,无信无待。
39、**贷,找他准没错。
40、网上**贷,就像天上馅饼掉下来。
41、**货,有了**货,在也不被钱困惑。
42、借贷,就找**贷;轻松借贷,圆你心中的梦。
43、投资好网点,融资热平台。
44、好借好贷,**手,好朋友。
45、**贷,让你借贷烦忧不在。
46、**贷:借入未来,借出精彩。
47、忧忧知我心,**伴你行。
48、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49、轻松借贷,尽在**贷。
50、上网**袋,可借也可贷。
51、我和你,诚信的P2P网贷世界。
52、开始你自己的金钱战略,就在**贷。
53、你借我贷,就是这么简单――**贷。
54、要想借钱快,()就来**贷。
55、解燃眉之急――**贷。
56、好朋友不谈钱,向网络借贷钱。
57、生活有你,“钱”途无忧。
58、个人借贷,**真快。
59、拍一拍,你的口袋鼓起来,欢迎使用**贷。
60、白手起家――**贷。
61、你拍一,我拍一,我们一起来借贷。
62、轻松点击,借贷无忧。
63、**贷,为您打造安全诚信的借贷平台。
64、上**贷,**你的口袋。
篇2: 网络金融服务口号
1、好支付,更盈利——万折宝。
2、财富管理一步到位——万折宝。
3、万折宝,托付好。
4、万折宝,贴心的服务,最懂你的服务管家。
5、万折宝,折扣跑不了。
6、万折宝,你首选的财富之路。
7、万事具备,只欠支付。
8、支付一点通,买卖更轻松。
9、万折宝:只要你信任,我就是你你积累财富的钱包!
10、没有挫折,只有责任——万折宝,不负选择,信赖金彩!
11、携手万折宝,因为服务好。
12、金品质,融便捷,支付佳,万折宝。
13、支付就是这么简单。
14、万折宝:您的信任,我的责任。
15、支付一点通,买卖更轻松。
16、你放心的网上交易银行。
17、万折宝:造价交换,无须怀疑。
18、万全智选——万折宝。
19、易购物,易生活!
20、会支付,能赚钱,懂生活。
篇3:网络金融服务口号
1、万折宝,用心服务不打折!
2、携手万折宝,因为服务好。
3、金品质,融便捷,支付佳,万折宝。
4、万折宝——不打折就不要。
5、支付就是这么简单。
6、万折宝:您的信任,我的责任。
7、支付一点通,买卖更轻松。
8、你放心的网上交易银行。
9、万折宝:造价交换,无须怀疑。
10、你的网络金融生活宝贝。
11、万全智选——万折宝。
12、易购物,易生活!
13、万折宝,你身边的金融服务管家。
14、万折宝:心服务,会支付!
15、可变现的虚拟货币——万折宝。
16、万事具备,只欠支付。
17、会支付,能赚钱,懂生活。
18、为万家服务,为万家创富!
19、一朝万折,万事皆和!
20、万折宝——折扣高。
21、万折宝,节约有道,服务无限。
22、支付不打折,关心不打折。
23、万折宝,托付好。
24、会讲价的存折——万折宝。
25、我支付,我享受——万折宝。
26、万折宝,信誉赞,服务优,值得靠!
27、折扣到心了,精彩到家了。
28、支付生活折上折!
29、好支付,更盈利——万折宝。
30、用心托付不打折——万折宝。
31、万折宝,支付佳。
32、万折宝,赚钱支付两不误。
33、万折宝,小小钱,人人利。
34、折扣一万,品无万一。
35、家有万折宝,生活无烦恼。
36、万折宝——万里无一的.好。
37、万全之选,便捷无限——万折宝。
38、万折宝,折扣跑不了。
39、万折宝:只要你信任,我就是你帮你积累财富的钱包!
40、电商的伴侣,支付的行家。
41、万折宝,支付好。
42、支付不打折,便捷万折宝。
43、万折宝,你首选的财富之路。
44、万折宝,小小钱,人人宝。
45、万折宝,享受支付生活。
46、财富管理一步到位——万折宝。
47、没有挫折,只有责任——万折宝,不负选择,信赖金彩!
48、服务金融,服务生活。
49、万折宝,为万家盈富!
50、万折宝:心服务,创财富!
51、万折宝,支付到。
52、万折宝,择享优惠,创造生活的美好!
53、与折扣成交——万折宝。
54、为美好生活买单——万折宝。
55、万折宝,贴心的服务,最懂你的服务管家。
篇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宣传口号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宣传口号
1、诚信中国,双赢你我。
2、芝麻开门,xx贷能。
3、xx贷——梦想成真的好地方。
4、xx贷,一拍定乾坤。
5、诚信架筑你我,便捷服务大众。
6、xx贷网,小民(有)银行。
7、诚信便捷,感动一生。
8、弹指一挥间,网上直掉。
9、金网融汇天下财,银桥贯通xx贷。
10、诚信一点,滚滚财源——xx贷。
11、“e”点xx贷,前途升的快。
12、远亲不如拍拍,xx贷帮你解决燃眉之急。
13、xx贷,您生活理财的好帮手。
14、xx贷,不怕贷。
15、xx贷,让你的资金不闲置。
16、看口袋唏嘘,找拍拍顶好。
17、e借e还,再借不难——xx贷。
18、个人网贷,款款信赖。
19、xx贷——引领最光明钱途。
20、网络借货,尽在拍拍货。
21、实现梦想,找我拍拍货。
22、xx贷——比朋友更“朋友”。
23、拍拍网贷,成就理想。
24、让我们手牵手,共渡人生激流。
25、贷款,就去拍拍网贷。
26、xx贷,为世界添精彩,为你赢喝彩。
27、xx贷——网尽天下钱袋。
28、有求有应,有情有利。
29、xx贷,闲钱、现钱转得快。
30、xx贷,投资理财新主张。
31、网络开启借贷新纪元——xx贷。
32、钱来钱往,弹指之间,想贷款,还是找xx贷。
33、创业基金不用愁,xx贷为你解决烦恼。
34、xx贷:急所急,帮所需。
35、拍拍借贷,创业新时代。
36、想要拍了还想拍吗?就来xx贷。
37、不想东跑又西借,就来拍拍把款贷。
38、xx贷,用心营造爱的`空间。
39、借网贷筹,为您解忧。
40、拍拍袋,让你肥水不流外人田。
41、贷款好轻松,资金不用愁。
42、xx贷,高回报,零风险,贷过就信赖。
43、借我东风,还您锦带,助人利己xx贷。
44、xx贷,放贷借款稳又快。
45、有借有还,诚信网贷。
46、人人借贷,款款信赖——xx贷。
47、拍拍借贷,精彩无限。
48、拍拍平台为您开启成功的起点,创造事业的辉煌。
49、还快借快,xx贷。
50、拍你所拍,贷我所贷——xx贷。
51、xx贷,因为需要,所以存在。
52、xx贷,一拍即合。
53、上xx贷,借款速度快。
54、xx贷,他能帮我的忙。
55、一拍即和,一贷即活。
56、交四海友,获利益己。
57、君子爱财,取之xx贷。
58、xx贷,邀您进入借贷新时代。
59、xx贷,有借有还,时尚的网络信贷。
60、网络的神话,真实的捞钱。
61、网上xx贷,网下拍钱袋。
62、缺钱,闲钱都会变得精彩。
63、有钱,你拍拍口袋;缺钱,你找xx贷。
篇5:网络借贷品牌宣传语
网络借贷品牌宣传语
1、**贷,拍出幸福生活来。
2、**贷――让钱动起来。
3、诚信**贷,方便你我他。
4、有借有还,**安全。
5、贷款是如此的简单――**贷。
6、**贷,轻松贷。
7、想贷款,一“点”不再难。
8、不借白不借,借了还想借。
9、**袋,大家合力赚钱快。
10、投资、贷款不用愁,**贷网解您忧。
11、轻松借贷――**贷。
12、借钱找**,解燃眉之急。
13、君子取财,贷之有道。
14、**贷,诚信便捷,让您随心自在。
15、**贷――创建贷款新时代。
16、**贷――网络信誉理财专家。
17、**贷――您的流动钱袋。
18、**贷,“贷”你飞得更高。
19、网上钱包拍一拍,借入借出友情来。
20、**贷,诚信网络新e代。
21、一切从你我开始――**贷。
22、**贷,创业更宽。
23、贷款还是―拍――拍――贷。
24、**贷,带来理财新主张。
25、有了**袋,让你生活更自在。
26、有借有还,拍代方便。
27、网络连接你我他,**贷网助您赢天下。
28、诚信为本,互利双赢,尽在**货。
29、情牵**,自由信贷。
30、一个好汉三个帮,上了**袋,数万网友帮您成功。
31、为您架起网络“金”桥。
32、**贷――你最忠诚的朋友。
33、借得放心,贷得顺心。
34、**贷网上银行,让你生活更便捷。
35、左手贷入,右手贷出。
36、**贷――比朋友还朋友。
37、拍贷之间,信用无限――**贷。
38、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39、携手网络,贷来希望――**贷。
40、有钱大家一起用――**贷。
41、贷款首选**贷。
42、诚信连接你我,()网络成就共赢――**贷。
43、**贷网站,一点是一点。
44、**袋,杨白劳与黄世仁的'现代改进版。
45、网借网贷,尽在**贷。
46、诚信借贷,携手共赢――**贷。
47、拍贷理财,轻松拍贷。
48、**贷,钱口袋,要钱要利都进来。
49、**货网站互动,生活中你我大家赢。
50、**网络贷款,帮你成就人生。
51、有心无力空欢喜,**相助乐开怀。
52、资金有困难,就找**贷。
53、有钱?请点**贷;没钱?请点**贷。
54、以信借贷,毫无戒心。
55、都来网上**袋,亲友更方便借贷。
56、上**贷,轻松借贷。
57、没钱不必拍脑袋,要拍就上**贷。
58、**贷――我们来为你排忧解难。
59、你借出,我借入,**贷帮你忙。
60、缺钱,求人不如求己,上**贷吧。
61、**贷,你的财务好帮手。
62、动动手,贷贷款,**手,没难题。
63、网络时代真方便,借钱放钱**贷。
64、人生能有几回贷,此时不贷何时贷?
篇6:网络借贷主题班会
班会时间:4月12日
班会地点:教学楼522教室
参与人员:建D1413全体成员及班导
主持人:XX
班会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制作PPT
班会形式:讲述、提问、讨论。
此处应有
一张现场图片
一、班会目的:
自9月以来,“趣分期”、“爱学贷”、“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在全国高校校园内蔓延扩散,各平台以“借钱不怕坑,还款不用愁”、“零门槛,无抵押”等虚假口号诱骗在校大学生透支信用、盲目消费。部分同学为赚取利息差价,将学费或通过借贷的大额现金投入网络借贷平台中。部分学生甚至充当宣传员,误导更多的同学陷入网络借贷、透支消费,导致数名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无归、或因收不回贷款欠下巨额债务而被迫辍学躲债,家人只得卖房
偿债的严重后果。
1、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消费风险。
2、提醒学生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网络借贷行为。
3、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同学,应主动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二、网络借贷络的风险: 其一,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大多自我宣传“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申贷门槛低,手续非常简单,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
其二,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监管。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有些地方并没有做到位。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备支付能力,某些网络信贷机构却将其作为“摇钱树”客户群来发展,刺激学生非理性借贷和消费。
其三,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根据此前的一些报道,校园网络贷款很少被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多被用于个人消费,尤其对手机、电脑等相对昂贵的电子产品的消费。由于不少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金额并不知晓,极有可能因网贷而背上沉重的债务,甚至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债务之中,最终还是要父母兜底,或酿成其他苦果。
三、班会总结:
同学们了解了网络借贷的现实危害后,表示会谨慎进行网络借贷。同时会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篇7:网络借贷主题班会
合理消费 拒绝网贷
班会开始,王老师说的第一个方面就是现在盛行的网贷。通过网贷的实例让同学们认识到网上贷款带给人们的.危害,使同学们深入了解网上贷款,加强同学们对网上贷款的警惕,让同学们不受网上贷款的困扰,拒绝网贷防止受骗,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典型的案例告诉我们,学生从网络信用借贷平台上贷款,部分学生因超支消费、逾期还贷,赔偿了高额违约金、滞纳金,影响个人信用,有些没能力还的同学,不敢跟父母说,一直拖欠,被法院起诉,被学校开除等……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使学生防患于未然,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健康的度过大学的每一天。
老师悉心地讲解
校园网贷安全主题班会
视频教育 精彩生活
接着,王老师给同学们放映了《今日说法》中有关大学生网贷的真实视频,视频中各种让人心痛的画面讲解,让同学们对于网贷的危害以及没能力偿还时其平台逼迫的手段有了充分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对于网贷危害的认识。视频观看结束后,王老师总结并告诫同学们:“不管网贷后生活如何改变,一定要看清网贷的本质!”提醒广大新生们要有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端正态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用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向生活,迎接人生的每一个挑战。
同学们认真地聆听
校园网贷安全主题班会
本次班会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使“安全教育、拒绝网贷’”深入人心,同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消费观,使同学们懂得谨慎贷款、合理消费,认清各类网贷可能带来的风险,谨防受骗,学会自我保护。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网上贷款的危害,并且加大了学生“防骗意识、强化理性消费”的自我教育力度,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都很认真,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真正发挥了班会的育人效果。最后,王老师由衷的希望同学们能成为一个努力,积极,向上的信院人。
篇8:借贷宣传文明口号
借贷宣传文明口号
1、看得见的抵押物,放心的借贷。
2、金桥信贷,为您架起致富金桥梁!
3、有金桥为伴,无金钱之忧。
4、我们家花生家装贷,就在您身边。
5、花生装修贷,贷来好生活。
6、心系小额,连“贷”金桥。
7、我们家花生家装贷,信赖筑家更精彩。
8、小额借贷不求人,广饶金桥帮助您。
9、保管有价,贷动天下。
10、多金可求,桥桥俱通!
11、选择好信贷,花生家装贷。
12、小额信贷架金桥,致富之路扬帆起。
13、致富短平快,借贷找金桥。
14、花生家装贷,比银行还快。
15、小额信贷助资金,共架创业致富桥。
16、商品转让不用愁,流通货物更无忧。
17、桥桥相接,贷贷相连。
18、创享实物作担保,无忧投资收益好。
19、实物抵押平台,合作共赢未来。
20、有抵有贷,诚信可爱。
21、致富借贷,梦圆金桥。
22、花生家装贷,帮你有个家。
23、小额借贷,创造大未来。
24、百姓装修,一贷美家。
25、我们家花生贷,值得信赖。
26、花生家装贷,用了都说好。
27、金色通道,借贷天桥。
28、选择金桥,走金光大道。
29、我们家花生家装贷,为您解忧快易贷。
30、金桥致富的捷径,快而方便。
31、花生家装贷,满意请再拍。
32、一次不来你的错,你来一次我的.错。
33、无风险,因为一切尽在把控中。
34、实物抵押有担保,快捷处置监控好。
35、金桥,造血工程师。
36、没有中间商环节,一物抵一物。
37、金玉其内,桥牵三农!
38、先天下之忧,解燃眉之急。
39、信任交给我,不负您所托。
40、金桥,一直帮你创造财富。
41、借贷去哪里,金桥来帮您!
42、我们家花生家装贷,不信不立放心贷。
43、滴水流深,情汇成海。
44、一步踏上金桥,成功向你招手。
45、花生家装贷,审批快,家装贷就是快。
46、装修借贷哪里找,花生家装快又好。
47、金色桥梁为您牵起,您的问题我来解决。
48、金桥借贷,带你踏上成功的桥梁!
49、操作受控,爱车抵押,马上变现。
50、我们家花生家装贷,新房住进能更快。
51、架桥点成金,创业要抓紧。
52、金桥“贷”您走出困境,走向成功!
53、选择放心呵护,全程无忧托付。
54、我们家花生家借贷,诚信如您下款快。
55、金桥信贷,财富金桥。
56、随时监控新体验,无忧投资看得见!
57、花生家装贷,我的服务,您的信赖。
58、找金桥帮忙,园致富梦想!
59、不必再等贷,通过金桥即是幸福的彼岸。
60、金桥借贷,为您服务到底!
61、金诺为本,桥接辉煌。
62、诚信是金,融资成桥。
63、现场视界全回放,交易变现更放心。
64、人人都能办得到,小额借贷找金桥。
65、金桥信贷,让您提“钱”快乐。
66、放心选择,托付无忧。
67、物品我帮您保管,让您生活更精彩。
68、融资是事业,生意成功的桥梁。
69、发财致富,为您指路。
70、交易场景全回放,爱车变现更放心。
71、金丝带,连心桥。
72、贷一块石头,你将架起一座黄金桥!
73、金桥在,轻松借贷速度快。
74、锦上添花处处有,雪中送炭唯金桥!
75、放心选择,美家期贷。
76、借贷就找,山东金桥。
77、金桥借贷,架起通往金山的桥梁。
78、实物投资简单快,安全抵押我信赖。
79、金桥信贷,广援博爱。
80、金桥信贷,您的致富快车。
81、手头缺钱怎么办,金桥帮您排忧解难!
82、金桥,为致富搭桥!
83、以物抵贷,简便实在。
84、找金桥,小额贷出大智慧。
85、快速借贷,请认准金桥。
86、我们家花生家装贷,一天申请到咱家。
87、花生家装贷,相互信任流程快。
88、金桥让借贷,变得如此简单。
篇9:中国人网络借贷习惯调查报告
互联网时代 一切被颠覆
连“借钱给陌生人”这个看似荒谬的遗体也成为了现实。
到底是什么似的陌生人借贷成为可能?
什么样的“陌生人”更容易借到钱?
互联网中介平台将“陌生人”信用升级
1、缺少一个借钱给陌生人的理由
根据数据显示,对于陌生人之间的借贷,持有明确态度的人并不多,有超过半数的的被调查者(57.68%)表示“可能愿意,要看情况”。由此也可以看出,不是不愿意借钱给陌生人,而是缺少一个理由。
2、互联网中介平台,将“陌生人”信用升级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数字波动,出借人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网络平台在人们投资的过程中承担了无法替代的作用和责任。在“选择在网络平台借钱给陌生人的理由”中,排在首位的是“部分互联网平台安全可靠”,而第二位才是“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
你是否愿意在网络平台上借钱给陌生人?
3、在互联网平台上借钱给陌生人的理由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数字波动,出借人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网络平台在人们投资的过程中承担了无法替代的作用和责任。在“选择在网络平台借钱给陌生人的理由”中,排在首位的是“部分互联网平台安全可靠”,而第二位才是“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互联网平台不仅为完全陌生的两个人提供了信息的中介平台,也以自身的平台信用为借款人背书,使得人们“借钱给陌生人”的意愿大大提高。
如果你在互联网平台上借钱给陌生人,你的理由是:
信用背后的社会标签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写道:“不要向别人借钱,向别人借钱将使你丢弃节俭的习惯。更不要借钱给别人,你不仅可能失去本金,也可能失去朋友。”但在精明的商业社会里,学会用别人的钱,做自己的生意,互联网平台的介入,颠覆了这一点,你不仅能在靠谱的平台上通过借钱给陌生人,得到不错的回报,还不会有失去朋友的风险。 那么在互联网借贷平台上,什么样的“陌生人”更受青睐呢?
1.企业主、公职人员最“可信”
篇10:网络借贷平台推广广告语
网络借贷平台推广广告语
1、成功和未来,信赖**贷。
2、**贷,创业致富的纽带,地球人都知道。
3、诚信**贷,借贷不再愁。
4、世间自有公道,借贷总有回报。
5、线上信贷,共赢天下――**贷。
6、此地吾有银,借贷不用行。
7、拍得放心,贷得安心。
8、**贷,您网上的钱袋。
9、**袋,拍口袋,袋金钱。
10、**贷――网上借贷第一家。
11、**贷――网络理财专家。
12、想拍就拍,想贷就贷,创造投资新天地。
13、金溢求金――**贷。
14、因特网上**贷,金融网点怕垮台。
15、贷**――诚心诚意为您服务。
16、**贷,让您跨过金钱的'门槛。
17、融融资,**货。
18、钱困大挪移,尽在**贷。
19、关键时候“**我”,一切尽在不言中。
20、聪明贷款者的选择――**贷。
21、**贷,让你借得放心,贷得轻松。
22、拍我?拍我就贷。**贷,有借有贷。
23、融资、闲置资金增值好去处,一切尽在**贷。
24、个人网贷,诚创未来――**贷。
25、**贷,中国网络借贷第一家。
26、**贷,自由好买卖。
27、**贷,为你的梦想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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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钱来钱来――**贷。
45、一点“**贷”,财源滚滚来。
46、**网,颠覆网络不信任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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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生活无忧,尽在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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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贷――现在流行谁拍谁升得快。
51、你我诚心,()拍出诚信,拍出财富。
52、**贷,互利时代。
53、需要时刻,解决问题的网络伙伴。
54、**网络,信贷中国。
55、圆你创业梦想,点亮精彩人生。
56、钱往钱来,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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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贷,缺钱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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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详解:《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
最新详解:《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
12月28日,万众瞩目的P2P借贷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或本办法)终于出台。与之前的猜测、传言相比,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什么变化?反映了怎样的监管思路?零壹研究为您一一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不多说。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释义]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区、市)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这里对网络借贷的定义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稍有不同,《指导意见》指出“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本办法所说的网络借贷实际上是指《指导意见》中的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
值得注意的是:
1. 本条中的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说明企业之间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借贷
2. 沿用了信息中介的定义,明确网贷中介机构只能是信息中介,而不能是资金中介和信用中介。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处的“四不得”为老生常谈,即“四条红线”,但其实存在一些法律方面的不严谨之处,末尾讨论。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借款人与出借人风险自负,网贷机构“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的定位。
第四条 [管理机制] 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
明确分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负担很大的监管责任。但与之前的猜测相比,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有所弱化,未明确提到这类组织的(辅助)监管职责。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五条 [备案登记]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包含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的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应当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采用备案制,不发牌照,不设注册资金本门槛,与本月初透露的监管细则一致。
第六条 [机构名称]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管你以前叫什么金服还是什么金控,什么金融信息还是什么投资咨询,现在统统要改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到时候工商局有得忙了。
第七条 [备案变更]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 [备案注销]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本条有遗漏,光备案注销不行啊,尚未执行完的借贷合同怎么办?以前还款都是通过平台中转,现在平台不干了,借款人怎么把钱还给出借人(投资人)?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 [机构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报送并登记。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条最大的亮点,也堪称本办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中央数据库,这其实是网贷行业的基础设施之一,有了中央数据库登记所有网贷平台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一人多贷问题、债权纠纷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还可以辅助进行征信。
第十条 [禁止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所谓的“自融”。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所谓的“资金池”。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所谓的虚假宣传。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这个猛!这意味着未实名注册用户到网贷网站上无法看到具体项目信息了,也意味这网贷机构以后不能直接做项目广告,只能做业务类型广告和品牌广告了。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贷机构不是放贷组织,不能自己放贷款。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所谓的“期限错配”,往往意味着构建资金池或提供虚假合同。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分业监管”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风险隔离,但是初衷虽好,可能被轻易绕开。
(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同上条
(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所谓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
(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禁止借钱炒股、当然包括臭名昭著的股票配资,但从“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的角度出发,似应禁止一切借钱从事金融产品投资的行为
(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此前已经明确透露过
(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条是所谓的负面清单,但是严厉程度比之前泄漏的版本要高,尤其是第四条可能将极大推高网贷平台的获客成本。
第十一条 [实名注册]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从反诈骗和合同规范性等多个角度来看,都有必要。
第十二条 [借款人义务] 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三)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四)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规范借款人自身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十三条 [借款人禁止行为]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篇12:《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监管细则”)终于在接近尾声之际正式发布,从监管细则整体内容来看,对网络借贷行业的规范合乎意料,对平台、借款人、出借人等多方的要求也客观合理,在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明确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更为注重引导出借人理性投资,以及规范借款人的借款行为。
一、平台行为得到明确
除了对职能定位、备案登记等方面的规定,在坚持“四条红线”的基础上,监管细则对机构义务与禁止行为作了更为详细、明确的规定与要求,尤其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的十二条规定,明确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红线“,这是行业期盼已久的,意味着网络借贷行业正式走出“探索期”,正式进入行业发展“规则周期”。
二、风险控制仍为重点
风险是金融行业的核心话题,而监管细则也用大量笔墨从各个方面对网络借贷风险管理作了相关规定,包括线下业务、风险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征信管理、电子签名等,其中,有几个关键信息:
一是关于线下业务的,“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也就是说,目前已开展线下理财业务的平台,注定要马上撤销这部分业务,合规发展,这对于线下业务占比比较大的平台来说,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是在风险控制方面明确了“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小额、分散原则无需赘述,监管细则再次指出小额,可见对网络借贷风险的重视程度,不过,监管细则并未明确定义”小额“的具体金额范围,体现出了细则对网络借贷行业引导为主的监管态度。
三是积极建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征信管理。209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未来5~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应实现的目标,包括底前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等,而监管细则中支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报送、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将利于加快我国建设数据强国的步伐。
三、明确出借人与借款人权益
监管细则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对义务与责任分别做了相关规定,其中,特别指出“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且在出借人义务中明确,出借人需”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与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能会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符合监管细则中的要求,在涉及到网络借贷纠纷时,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均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监管细则已经非常明朗,整体来说,对网络借贷的未来发展明确了基本方向,美利金融刘雁南认为,监管细则一出台,就意味着“网络借贷”得到正名,已经可以称之为一个行业,而不再是所谓的“非法集资”,大家可以根据监管细则中所列出的各项规定自行规范。这是对所有优秀从业者极大的鼓舞。同时,监管细则符合我国分业监管体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这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来说,是一利好消息,过去混沌发展的状态得到明确,更利于行业有序发展。在他看来,在风险控制方面明确了“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这将对目前一些平台的借款标的造成影响,资产端业务方向调整势在必行,美利金融也将依据互联网大数据进行交叉验证,风险前置,未来坚持小额分散原则的平台,或迎来快速发展期。
篇13:《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亮点
《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亮点
《办法》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
网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具有高效便捷、贴近客户需求、成本低等特点,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办法》规定,从事网贷业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对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合法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予以支持和保护。
《办法》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
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及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进行制度监管,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提示,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网贷协会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
《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办法》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总体要求,《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同时,《办法》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及控制信贷集中度风险等,防范平台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守风险底线。
《办法》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纠纷、投诉和举报等解决渠道和途径,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投诉和举报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
《办法》规定网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实时和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公布,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办法》坚持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思路,明确了行业自律组织、资金存管机构、审计等第三方机构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办法》特作出了18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净化市场,促进行业逐步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完善后将尽快出台,从根本上改变网贷机构缺乏准入门槛、监管规则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状态,有利于治理行业乱象,引导行业进入规范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轨道,并为下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措施提供依据,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篇14:《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职责分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问:《办法》中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别指什么?
答:《办法》中规定的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为此,《办法》将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到信息中介的本质。
2、问:网贷的特点及发展网贷的意义有哪些?
答:网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进行投融资活动,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有助于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了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网贷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以及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问:当前我国网贷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根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
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网络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4、问:《办法》确定的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发布,是当前指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一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网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坚持市场为导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发挥好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创新企业和百姓投融资需求。二是以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贷业务是金融信息中介业务,涉及资金融通及相关风险管理。对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监管部门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加强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监测,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实行分工协作,协同监管。发挥网贷业务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促进有关主体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5、问:《办法》确立的网贷行业的基本管理体制及各方职责具体是什么?
答:根据《指导意见》和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对于非存款类金融活动的监管,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鉴于《指导意见》将网贷机构定性为信息中介,而非存款类机构,且将网贷归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为此,《办法》明确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制度规则,督促和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做好网贷监管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提示,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网贷协会等;同时,网贷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其业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坚持协同监管,故《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
6、问:对网贷机构如何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答:《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该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办法》明确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实施先照后备案,并分类管理的规定,属于事后备案,减少事前行政审批,着眼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促进网贷机构规范整改,约束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将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各地统一规则,加强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加强网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7、问:《办法》对于网贷业务的主要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到网贷机构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业务模式尚待观察,因此,《办法》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同时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二是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为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增强市场信心,《办法》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为更好地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等,《办法》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8、问:《办法》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考量,注重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对出借人的保护,在第四章以专章形式对借贷决策、风险揭示及评估、出借人借款人信息、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办法》也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办法》还要求出借人应当具备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拥有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些规定,本质上属于合格投资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好地防范非理性投资,引导投资者风险自担,进一步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9、问:客户资金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答: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转、资金清算和对账等职责,将网贷机构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下一步,银监会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络借贷资金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存管银行的条件等,更好的满足当前网贷行业资金存管的市场需求。
10、问:如何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
答:网贷行业作为新兴行业,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行业在保持一定发展势头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控制相关风险,需要有关各方积极创新,相互配合,并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发挥政府、行业、市场力量。
在这种全新的监管框架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有利于建立统一数据登记平台,完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树立行业的正面形象,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11、问:信息披露制度对整个行业的意义是什么?
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规定,特别是关于网贷机构的相关义务,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同时,《办法》还要求网贷机构对自身撮合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撮合的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等在其官网上进行充分披露。下一步,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还将根据行业反馈制定信息披露有关细则,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12、问:《指导意见》中明确网贷包括个体网贷及网络小额贷款,《办法》只对个体网贷进行规范,对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如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中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该类机构不同于P2P个体网贷,两者经营主体不同,网络小额贷款经营主体仍然是小额贷款公司,其利用自有资金而非出借人资金,通过互联网发放小额贷款,其资金需求方即借款人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的电商等。因此《办法》只对个体网贷即P2P网贷进行规范。银监会拟在下一步对网络小额贷款进行专门研究,其办法将另行规定。
13、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银监会将密切关注各方意见,并根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展开专题论证和研究,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如《办法》无重大修改,拟以四部门联合规章的形式对外发布,并启动《办法》有关配套制度的起草工作。
篇15:网络借贷监管问题及加强对策
网络借贷监管问题及加强对策
【关键词】网络借贷;监管;民间借贷中介
【摘要】随着网络逐渐普及,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也开始悄然出现,但由于国内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加之缺乏有效监管,网络借贷存在放贷资金安全难以保证、利率水平超法律保护范围以及容易危及社会稳定等诸多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将网络借贷纳入金融监测和管理的范畴,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也开始悄然出现。作为一种新型的借贷方式,网络借贷具备简洁、方便等特点,有利于解决部分人资金“短缺之渴”,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加之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当前国内的网络借贷处于无序和自主发展中,亟待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规范。
一、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
1、国外的发展情况
网络借贷产生于英国。3月,一家名为Zopa的网站在英国开始运营,提供的是P2P(person to person)社区贷款服务。在该模式下,网站首先将借款人分四个信用等级,出借者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利率和借款时限进行选择,Z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中间人,承担包括双方交易中所有事务、法律文件、信用认证、追讨欠账等责任。为规避风险,Zopa还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者将钱分为50笔借给不同的人等。在Zopa之后,2月在美国开始出现一家名为“Prospe”个人信贷网站。由于信用体制的完善,Prosper在身份验证方面的效率非常高,最快在通过验证的当天就可以获得借款。除以上两家之外,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名的个人信贷网站还有Lending Club和Kiva等。其中,Kiva网站不仅提供免费借贷中介服务,还设置了一种“零利率”借款,投资者可以将钱免息借给其他国家的低收入者,在这里,投资并不仅仅是“用钱生钱”,也可用于帮助那些努力工作的人获得改善生活的机会,该网站面对的群体主要是低收入人群。总体来看,由于较早地建立了信用体制,在国外网络借贷体系已较为成熟。
2、国内的发展情况
国内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是拍拍贷,于207月在上海成功试运营。作为中介平台的拍拍贷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其主要目标是提供国内个人对个人的小额贷款的借贷平台。该平台的宗旨是,通过引入社交网络的概念,让用户能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这样做降低了借不到钱和借钱不还的风险。拍拍贷还引入了竞标机制,竞标双方一旦达成互相满意的协议,就意味着借入者认为自己通过较为满意的利率融入了资金,而借出者也认为自己将得到较好的资金回报。
国内另一较有影响力的借贷平台是齐放网,它是第一个通过网络借贷专为学生提供贷款的社区。由于国内信用机制不够成熟,齐放网选择了诚信机制和接受新事物能力相对较好的高校市场,每个大学生借款人必须通过网站的身份证认证、移动电话认证、银行账号认证和电子邮件认证,并且必须填写学校、班级、家庭住址和父母的身份证,当借款关系成立后,钱不会直接划到求助学生的银行账户,而是先转到学生所在学校的账户,再由学校将这笔钱发给借款学生,通过这样一些手段来防范借款风险。
除这两家相对人气较旺、完全采用网络的思维进行借贷操作的网站外,国内还有其他的网络借贷平台,如面向农户和学生小额信贷的51give网站和针对农户小额信贷的Wokai网站,这两个网站都是由外国人创办,采取与当地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合作的形式,对借款人资信进行审查。此外,一些地方性的网络借贷供求平台也在为当地的借贷者和贷款者提供中介服务。不过,这些网站基于地缘、人缘的因素较多,网络只是作为一种联系渠道或是宣传手段,而非纯粹意义的网上借贷,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国内外主要网络借贷平台:
Zopa(英国)——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还贷、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者将钱分为50笔借给不同的人等投资者列出金额、利率和时间,借款人可自主选择
Prosper(美国)——国内本身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
Kiva发展(中国)——收入非常低的企业“慈善型”的投资,帮助那些努力工作的.人获得改善生活的机会提供免费中介服务,并设置“零利率”借款
Wokai(中国)——类似Kiva的做法,接受为小额创业者提供贷款资金的个人捐助款项51give(中国)——面向农户和学生与小额信贷机构合作,将资金出借给其选中的项目和个人拍拍贷(中国)——中国社会个人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竞标机制达成双方互相满意的利率,约80%借款的利率超银行同期4倍
齐放网(中国)——面向中国大学生。必须通过身份证、手机、银行账号和电邮认证;所借款项经由所在学校账户,再发给学生本人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二之间
二、国内网络借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立法没有完善,网络借贷缺乏监管依据
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来看,可以将其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对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2、由于放贷方需自己承担风险,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鉴于网络方式的虚拟性,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难以完全认证,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而风险需放贷方自己承担。尽管网站能提供很多风险控制方式,如拍拍贷在网络社交圈的朋友中“借钱”和“还钱”,齐放网要求借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若干认证,同时所借款项需经由所在学校账户,再发给学生本人,但是,这些都只是一些辅助的手段,缺乏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借款人恶意赖账,最终所放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拍拍贷目前已经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网站协助催收,但是由于相关程序较为繁琐,违约成本居高不下。齐放网目前还未出现违约情况(截至4月底齐放网的还款率是100%),但由于该网站仍处在起步阶段,规模较小,并随着其大范围推广,同样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篇16:p2p网络借贷管理暂行办法
P2P网络借贷平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英文全称:peer to peer lending),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12月,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月底,全国P2P行业累计交易规模已达1.25万亿元。
P2P小额借贷金融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公司、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实现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P2P平台是以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受国家相关政策监控。
P2P理财源于P2P借贷,旨在P2P平台进行的自己承担责任的理财模式,是与股票股权投资理财并列的债权理财模式。
网贷平台数量近两年在国内迅速增长,已达到余家,比较活跃的有几百家。
年12月,在零壹财经举办的P2P借贷行业11月度数据报告会上,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P2P行业累计交易规模已达1.25万亿元;仅2015年以来,行业交易规模就在8400亿元左右,依据行业现有规模及月均交易额数据估算,2015年P2P借贷行业整体成交额有望在12月下旬突破1万亿元。
p2p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 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五条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有关数据统计部门报送并登记;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三)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四)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十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 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章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五条 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第二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十二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组织相关培训,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纠纷;
(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四)成立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篇17:服务口号
本周破零,笑口常开,重诺守信,受益无穷
攻守并重,全员实动,活动目标,服务导向
三心二意,扬鞭奋蹄,四面出击,勇争第一
观念身先,技巧神显,持之以恒,芝麻开门
专业代理,优势尽显,素质提升,你能我也能
风起云涌,人人出动,翻箱倒柜,拜访积极
服务客户,播种金钱,增加信任,稳定续收
客户满意,人脉延伸,良性循环,回报一生
主动出击,抢得先机,活动有序,提高效率
业务规划,重在管理,坚持不懈,永葆佳绩
技巧提升,业绩攀升,持之以恒,业绩骄人
情真意切,深耕市场,全力以赴,掌声响起
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天道酬勤,永续经营
客户服务,重在回访,仔细倾听,你认心情
时不我待,努力举绩,一鼓作气,挑战佳绩
落实拜访,本周破零,活动管理,行销真谛
全员实动,开张大吉,销售创意,呼唤奇迹
团结一心,其利断金!
团结一致,再创佳绩!
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忠诚合作、积极乐观、努力开拓、勇往直前。
道路是曲折的,“钱”途无限光明!
回馈客户,从我做起,心中有情,客户有心
全员齐动,风起云涌,每日拜访,铭记心中
快乐工作,心中有梦,齐心协力,再振雄风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绩保底
本周举绩,皆大欢喜,职域行销,划片经营
经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
素质提升,交流分享,精耕深耕,永续辉煌
行销起步,天天拜访,事业发展,用心学习
篇18:服务口号
服务口号
1、质量是成功的伙伴,贯标是质量的保障。
2、筑质量长城,兴中华经济。
3、跨过ISO9000的门廊,进入21世纪的殿堂。
4、敢担当:重视错误,勇于承担。
5、创新是根本,质量是生命,务实是宗旨,效益是目标。
6、人人心中有目标,失败成功我都要。
7、守信用:说到做到、信守承诺。
8、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
9、有礼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10、(部门名称)一零订单起,团结一致夺第一。
11、顾客信誉是企业发展的源泉。
12、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13、春光乍现,拜访争先,客户服务,情义无限。
14、把生命注入到产品中去,产品就会在市场上活起来。
15、全员齐动,风起云涌,每日拜访,铭记心中。
16、用心血融铸经营理念,让企业文化生生不息。
17、成功决不容易,还要加倍努力!
18、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机制,创新局面。
19、今日的质量,明日的市场。
20、用心专业,身先神显,季度达标,奋再向前。
21、心中有梦要讨动,全力以赴向前冲。
22、客户满意,人脉延伸,良性循环,回报一生。
23、观念身先,技巧神显,持之以恒,芝麻开门。
24、快乐工作,心中有梦,齐心协力,再振雄风。
25、服务客户,播种金钱,增加信任,稳定续收。
26、团队共作战人人出业绩。
27、争气不生气,行动先心动,助人实助己。
28、品质的优劣比成本更重要。
29、效益来源于服务社会的回报。
30、一鼓作气,挑战佳绩!
31、走进质量天地,带来无限商机。
32、让高质量的产品乘着环宇风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33、质量存在于人类生存的一切地方。
3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了保护您的生命,请为您的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5、市场如水,企业如舟,质量象舵,人是舵手。
36、索取介绍,功夫老道,热忱为本,永续经营。
37、落实拜访,本周破零,活动管理,行销真谛。
38、全员实动,开张大吉,销售创意,呼唤奇迹。
39、双虎并进,必压群雄,(公司名称)市场,有我最强。
40、产品的质量是拓展的翅膀,航程无限,辉煌有期。
41、把握真人性、洞悉真人心、成就真人生。
42、行销起步,天天拜访,事业发展,用心学习。
43、有条理:轻重缓急,有条不紊。
44、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绩保底。
45、品质—企业致胜的关键。
46、ISO9000—效率、效益之源。
47、时不我待,努力举绩,一鼓作气,挑战佳绩。
48、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
49、今天付出,明天收获,全力以赴,事业辉煌。
50、爱整洁:穿着整齐,岗位清洁。
51、效益靠质量,质量靠技术,技术靠人才,人才靠教育。
52、时代精神演绎民族灵魂,优质精神构筑时代精神。
53、心态要祥和,销售传福音,服务献爱心。
54、永不言退,我们是最好的团队!
55、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日常工作,不断自我激励,努力提升业绩。
56、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57、本周举绩,皆大欢喜,职域行销,划片经营。
58、经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
59、因为有缘我们相聚,成功靠大家努力!
60、树立核心价值观,而且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造。
61、增强紧迫感、加强责任心、全力抢市场、打好翻身仗。
62、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天道酬勤,永续经营
63、筑质量大堤,迎世纪挑战。
64、有计划:策划周详,准备充分。
65、技巧提升,业绩攀升,持之以恒,业绩骄人。
66、建有质量文化的'质量体系,创造有魅力、有灵魂的质量。
67、市场练兵;心里有底,团结拼搏,勇争第一。
68、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
69、贯标九千,飞越二千。
70、制造须靠低成本,竞争依赖高品质。
71、三心二意,扬鞭奋蹄,四面出击,勇争第一。
72、相信自己,相信伙伴!
73、市场是海,质量是船,品牌是帆。
74、构造“质量、环境、安全”——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75、主动出击,抢得先机,活动有序,提高效率。
76、本周破零,笑口常开,重诺守信,受益无穷。
77、品质合格是尽社会的义务,品质卓越是对社会的贡献。
78、今天的付出,明天的回报。
79、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唯才是举,唯能是用。
80、因为自信,所以成功!
81、不吃饭,不睡觉,打起精神赚钞票。
82、用户是企业发展的源泉。
83、团队合作——共享共担,平凡人做非凡事。
84、和传统的昨天告别,向规范的未来迈进。
85、业务规划,重在管理,坚持不懈,永葆佳绩。
86、情真意切,深耕市场,全力以赴,掌声响起。
87、积极融入团队,乐于接受同事的帮助、配合。
88、风起云涌,人人出动,翻箱倒柜,拜访积极。
89、十年(公司名称),群雄逐鹿,第一永属,(部门名称)加油。
90、质量—带给你看得见的未来,说不出的精彩。
91、未来的成功属于质量领先者的世纪。
92、做事先做人,销售先销己,挣钱先夺心。
93、质量为先,信誉为重,管理为本,服务为诚。
94、正视危机、增强信心、艰苦奋斗、再创辉煌。
95、成功靠朋友,成长靠对手,成就靠团队。
96、攻守并重,全员实动,活动目标,服务导向。
97、客户服务,重在回访。仔细倾听,你认心情。
98、素质提升,交流分享,精耕深耕,永续辉煌。
99、吃得苦中苦,受得气中气,方为人上人。
100、有能力:思路清晰,执行到位。
篇19:服务口号
服务口号一百句
1.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超一流的速度为您提供服务
3.追求卓越服务尽善尽美
4.把苦累怨留给自己,将乐安康送给病人。
5.不怕顾客杂,只怕不调查。
6.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7.在笑容中温暖融化病人的疼痛。
8.为您,我们会做得更好
9.微笑服务每一天!
10.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机制,创新局面。
11.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当客户如初恋。
12.品质的优劣比成本更重要。
13.创满意窗口争一流服务
14.多点沟通,少点抱怨,多点理解,少点争执
15.点滴做起,倡导崇尚生命,还健康于病榻,还生命于垂危!
16.构造“质量环境安全”——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17.制造须靠低成本,竞争依赖高品质。
18.客户服务,重在回访仔细倾听,你认心情。
19.用真诚的心为您送去一丝温暖,用天使的翅膀为您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在笑容中温暖融化病人的疼痛。
20.需求万变努力不变
21.正视危机增强信心艰苦奋斗再创辉煌。
22.贵族化的品质大众话的生活
23.精彩源于电信创造自在生活
24.用心为患者书写健康。
25.我用心化水浇熄您伤口的火焰,我用情至真抚平您心灵的创伤。
26.爱心相连,服务永远!
27.你的始终满意是我的执着追求。
28.以周到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29.用我们真诚的微笑换取客户对我们服务的满意。
30.服务从微笑开始。
31.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
32.“三学二创一开拓”: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创企业经济效益创电信一流服务;灵活经营,开拓点心发展新思路
33.未来的成功属于质量领先者的世纪。
34.自信诚信;用心创新
35.用心做好细节,以诚赢得信赖。
36.为了你更好的使用我们在不懈努力
37.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38.开拓创新,立足市场求发展;优质高效,用心服务为用户
39.品质—企业致胜的关键。
40.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唯才是举,唯能是用。
41.放我的真心在您的手心
42.微笑暖人心,真情待客户。
43.网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44.我一天的爱心希望能带给你一生的幸福。
45.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
46.做一棵小草,奉献一片绿色,做一名护士,奉献一片爱心。
47.筑质量长城,兴中华经济。
48.用心护理,热情服务,病人的健康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49.售后服务是产品的最后一道质量关
50.追求完美的服务,做病人的知心朋友!
51.维护客户的利益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
52.和传统的昨天告别,向规范的未来迈进。
53.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54.微笑在脸,服务在心。
55.努力用心,为您服务
56.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57.你的健康,我的追求。
58.ISO—效率效益之源。
59.周到的'服务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
60.温馨服务,真情护理,为每一个身患病痛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真情服务!
61.物美价廉沟通无限
62.“艰苦坚实诚信承诺实干实效”:以艰苦的作风打拼坚实的企业基础;以诚实的信念承诺一流的企业服务;实干的精神创造高效的企业业绩
63.品质合格是尽社会的义务,品质卓越是对社会的贡献。
64.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
65.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66.自我提升,良性竞争,相互欣赏,相互支持。
67.“三新二点”:新机遇新挑战新市场;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
68.今天的付出,明天的回报。
69.你只管用剩下的我们来解决
70.您使用放心,我们努力用心
71.微笑问好,喜迎客到。
72.用心血融铸经营理念,让企业文化生生不息。
73.市场是海,质量是船,品牌是帆。
74.世纪——质量领先者的世纪。
75.质量是成功的伙伴,贯标是质量的保障。
76.要平凡,但不平庸;要大胆,但不大意;要敢说,但不空说;要多思,但不乱思;要大干,但不蛮干;要谦让,但不迁就;要虚心,但不虚荣;要勇敢,但不蛮横。
77.只有步入国际标准的轨道,才有无限延伸的空间。
78.将心比心,用我的爱心诚心细心,换您的舒心放心安心。
79.待人热情办公快捷服务主动答复满意。
80.你使用放心我们努力用心
81.树立核心价值观,而且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造。
82.愿我的服务质量和你随时相伴。
83.细微显真情,平凡塑仁心。
84.今日的质量,明日的市场。
85.百尽竿头,更进一步。
86.技术上追求精益求精,服务上追求全心全意。
87.索取介绍,功夫老道,热忱为本,永续经营。
88.您的满意就是我的动力!
89.建有质量文化的质量体系,创造有魅力有灵魂的质量。
90.铸造辉煌,唯有质量。
91.用真诚的心,去善待痛苦中的病人。
92.以技术的改进和创新促进采购成本的改善
93.要用我们的耐心诚心热情为顾客服务。
94.以周到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厚爱
95.对每个患者多点细心,多点耐心,再多点责任心。
96.用户是企业发展的源泉。
97.追求客户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责任
98.您的健康我的追求,您的满意我的目标。
99.您的健康,我的快乐,您的微笑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与奖励。
100.为了您的使用,我们不懈努力
篇20: 经典服务口号
一、杭州萧山,才气萧山!
二、社稷哺乳,萧山栋梁!
三、萧山山高月小,英才水落石出。
四、人才萧山,为您服务!
五、人才的天堂,中国萧山!
六、看我萧山,人才漫天。
七、开启梦想之门的钥匙。
八、机遇萧山,激情人才。
九、伯乐萧山,尚才唯德。
十、寻伯乐,到萧山。
十一、萧山人才潇潇风雨时,才聚媚萧山。
十二、萧山人才 让杭州多一份光彩。
十三、萧山湘湖水,蜀道竟英才!
十四、有了你,萧山更美!
十五、人文萧山,才气盎然!
十六、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海纳百川,人才到萧山。
十七、共创“才”富新萧山!
十八、聚天下英才,展宏图新篇。
十九、将遇良才,岂可无我萧山?
二十、抱负张展,尽在萧山。
二十一、才由此发现,才因此发光。
二十二、凝聚人才的力量。
二十三、人才托起萧山未来。
二十四、我们的舞台,由你的梦想搭建!
二十五、是人才,总会被发现!
二十六、到萧山,共发展,同灿烂。
二十七、天生我才,用在萧山。
二十八、汇精英人杰,展萧山风采。
二十九、萧山有“远山”远山能容天。
三十、走进萧山,赢在萧山。
三十一、要人才,找萧山!
三十二、给予你更多开创新生活的机会。
三十三、您的潜力,我来开发。
三十四、走进萧山,拥有明天。
三十五、立人才新风,创和谐环境。
三十六、投资沃土,兴业乐园服务有情,人才无价。
三十七、你是骏马,就给你草原。
三十八、牵人才之线,为经济搭桥。
三十九、人才聚萧上,前途更无限。
四十、萧山品质,服务全球。
四十一、加入我们,成就您我的未来。
四十二、服务,与需求同步!
四十三、人才飞天处,风凰落萧山。
四十四、聚九州英才,登萧山舞台。
四十五、重才兴业,人本萧山。
四十六、萧山为我,我为萧山。
四十七、萧山,领航人生的地方。
★ 巨人网络的口号
★ 校园贷策划书
★ 互联网口号
★ 网络文明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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