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证明书(通用10篇)由网友“端午一枝花”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婚姻关系证明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婚姻关系证明书
1.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条件
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婚姻关系证明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2.具体办法是:
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递交原婚姻登记机关,由该机关查核是否有结婚登记档案。如有档案,该机关又有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即可办理手续,发给《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该机关无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则由该机关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证明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该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有条件的,还可以把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把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件一并交有权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即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1.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申请;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
2.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均应当先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予以办理或拒绝办理,证明书《婚姻关系证明书》。
1、有工作单位吗?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调取原来他们的个人档案,里面会有资料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2、户口簿。凭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3、旁证。找老邻居、老同事帮忙写证明,再由村(居)委会写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果以上方法还不能证明,那么拿上你们收集到的证明,到民政部门咨询该怎么办。如果遇到推诿,就只有拨打当地的.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了。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条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具体办法是:
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递交原婚姻登记机关,由该机关查核是否有结婚登记档案。如有档案,该机关又有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即可办理手续,发给《夫妻关系证明书》。如该机关无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则由该机关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证明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该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有条件的,还可以把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把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件一并交有权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即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篇2:婚姻关系证明书
1、当事人申请;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
篇3: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关系证明
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我与 于 年 月 日在贵处登记结婚。现因
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申请人签字或
盖章、按指印:
年 月 日
查档案情况 (档案 字第 号)
姓 名男:女:
出生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
结婚证这号
及登记日期 字第 号 年 月 日
审 查 处 理 结 果
出 证 理 由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处 理 结 果
出具证明书
字号、日期温鹿( )字第 号 年 月 日
取证人签字年 月 日
承办机关: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需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为:
一、申请人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在境外的,可以委托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亲友代理,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3、声明书、委托书(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4、二寸证件照三张;
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咨询电话:88362084。
注: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格可向街道(乡镇)领取或从网上下载。下载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复
1、有工作单位吗?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调取原来他们的个人档案,里面会有资料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2、户口簿。凭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3、旁证。找老邻居、老同事帮忙写证明,再由村(居)委会写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果以上方法还不能证明,那么拿上你们收集到的证明,到民政部门咨询该怎么办。如果遇到推诿,就只有拨打当地的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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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资讯频道 12月09日 10:54 巧顾网法律频道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条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具体办法是:
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递交原婚姻登记机关,由该机关查核是否有结婚登记档案。如有档案,该机关又有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即可办理手续,发给《夫妻关系证明书》。如该机关无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则由该机关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证明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该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有条件的,还可以把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把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件一并交有权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即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篇5: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写
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写
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写证明书
兹证明***(身份证:)和***(身份证:)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证明人:
日期:20**年*月*日
居委会公章
1、有工作单位吗?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调取原来他们的个人档案,里面会有资料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2、户口簿。凭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3、旁证。找老邻居、老同事帮忙写证明,再由村(居)委会写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果以上方法还不能证明,那么拿上你们收集到的证明,到民政部门咨询该怎么办。如果遇到推诿,就只有拨打当地的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了。
家庭婚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婚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感情与信任基础之上的,信任是决定夫妻双方感情深厚与否以及家庭和-谐与否的重要保证。因此,无论是调节婚姻关系还是保护妇女权益,在涉及家庭婚姻的事项上,必须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夫妻之间的信任。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规定是基于夫妻平等的原则,赋予了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事实上,在婚姻关系中,并非总以平等的状态出现,对于财产的相关权益夫妻双方是互补的关系,所谓的共同财产只是一个法律的概念。这个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破裂或者一方死亡,划分双方的财产权益才有实际意义。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其财产权益的结构如何,都不会改变财产的性质,这是客观存在。所以,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去查询对方的.财产并没有实质意义。相反,随意放禁婚内财产查询,造成的后果可能会将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怀疑转化为调查取证的行为,从而恣意透支双方的信任,影响夫妻之间的情感。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少数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未尽到夫妻之间平等的义务,甚至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侵害,比如未尽扶养义务、包二奶、养“小三”等等。一般而言,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夫妻双方的感情可能已经破裂,婚姻存续的基础已经失去,在协议不成的前提下,可诉诸法院裁决,这方面的财产权益保障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内都有相关的规定。
此外,对于婚姻内妇女权益的保护,更应立足于法律的框架,由法院授权律师或者相关的权益保护机构进行调查,而非由单方承担取证的责任。否则,随意放禁财产查询,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如同“按下葫芦浮起瓢”,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
篇6: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办理
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办理
婚姻关系的证明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是否跟我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相同的?很多人对于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流程都不清楚。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婚姻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婚姻关系方面的法律知识。
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
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
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说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为什么要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2、递交原婚姻登记机关,由该机关查核是否有结婚登记档案。如有档案,该机关又有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即可办理手续,发给《夫妻关系证明书》。
3、如该机关无权发放此类《夫妻关系证明书》,则由该机关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证明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该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的编号。有条件的,还可以把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把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结婚登记的档案复印件一并交有权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即可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4、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流程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如离婚怎么办理?婚姻财产怎么进行公证?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疑问,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解答。
篇7:童年经历与婚姻关系
陈露按照电话里预约的时间,准时来到我的治疗室,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来访者:娇好的身材配上一付漂亮而忧郁的脸,少女般的稚气再加上白领丽人的优雅举止,我对自己说:“又是一个红颜薄命的主。”
经过简短的强颜寒暄之后,她娓娓的道出了自己的痛苦。她是三年前毕业于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在一家名气很大的外企工作,收入可观,应该说她现在的一切都是大多数同龄人所羡慕的。男朋友文岳是她的大学同学,现在留校当教师。他们建立恋爱关系已有五年了,也有一段如胶似漆蜜月般的时光。可是近来他突然提出分手,五年的爱化为泡影。说到这里,她已经是泣不成声,哭成了一个泪人了。
等她平静下来,我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在大学期间,他们憧憬着幸福的未来,盼望着毕业之后的新生活,也时常谈论结婚的计划。在一起逛商场时,文岳常会指着那些精美的家具和家庭装饰品说:“等我们结婚时,我就要买这个。”生活的道路一切看来很顺利。可是等到毕业后,各自都有了稳定的工作,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尽管他们来往如旧,文岳却渐渐的不愿再提结婚的事情了。陈露感到了一丝的不安,开始不断的追问:“我们到底什么时候结婚?”文岳只是嘴里胡乱的搪塞,不愿正面回答。陈露愈发感到不安,于是每次追问的问题就越来越多了:“你到底爱不爱我?”“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你到底怎么想的?”等等。文岳的回答越来越模棱两可,不能令她满意。最后竟变成了:“你别问了,我自己也不知道。”陈露伤心透了,每次的见面都是在争吵和极不愉快的气氛中分手。陈露说:“后来我知道不应该再问了,可是我就是控制了自己,老是想刨根问底知道他到底他是怎么想的。每天没事都在想,想的不能正常工作,不能睡觉,总是忍不住想给他打电话,可是每次电话都搞得更不愉快,最后我终于受不了了。对他说:'我给你一个礼拜,我不给你打电话了,你好好的想一想,给我一个最后的答复。’可是等第三天我就忍不住又给他打电话。他给我的答复竟是:'我想好了,咱们分手吧。’我一下子就崩溃了。”陈露痛苦的用手捂着脸,眼泪从她的指缝中涌出,她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话:“他不在了,今后就剩我一个人了,我怎么活呀?”
童年经历
在我的安慰下,她终于平静下来,
我开始询问她小时候的情况,在她的讲述中,我渐渐的得到了一些线索:她的父母都很爱她,但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却很紧张,经常吵架,多次提出离婚。小陈露每天最担心的就是父母会不会离婚,她不愿失去父母中的任何一个人。有时候父母与她开玩笑说:“如果爸爸妈妈离了婚,你跟谁过呀?”她就会坚决地说:“你们要是离婚,我谁也不跟,我就去死。”她告诉我说:“这不是吓唬他们,我那时候真的是这么想的。”可能也就是这个原因,父母终于没有离婚,而是在吵吵闹闹中一直生活到今。陈露也就是在这种时刻害怕失去父母中任何一个人的不安中长大。她还告诉我说:“那时候爸爸妈妈工作都很忙,总是很晚才回家,我总是担心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会不会出事。如果真出事了,我就也去死,马上自杀。”
接下来,我开始通过陈露了解文岳的童年情况。根据陈露提供的情况,我得到了如下线索:文岳从小在农村长大,他的父母十分严厉,时常打骂他,并要求他除了照顾弟弟妹妹外,还要承担很多本不应是他的家庭责任,因而使他过早地失去了童年。
现在,问题的症结已经明显了,造成陈露与文岳的关系破裂的原因在于于双方的童年经历,以及由此造成双方在恋爱关系中的行为模式。
首先,陈露从小在一个严重缺乏安全感的环境中长大,这决定了她在恋爱婚姻关系中必然会不断寻找小时候从未得到的安全感。她会不断地要求对方做出对爱的许诺和保证,以满足她对安全感要求。如果对方稍有疏忽或冷淡,便可能重新唤起她在童年时不安的体验。于是她就会变本加利地要求对方的许诺和安抚。一旦对方不能满足她的这种要求,她便会有面临灭顶之灾的恐惧。事实上,她小时候就常常要求, 甚至不惜以死来强迫父母对她做出不离婚的许诺。这与她不断地要求文岳做出结婚和永远爱她的许诺如出一辙。对方提出分手后,她即感到死亡一般的恐惧。不知道自己一个人怎么生活下去,如同小时候对失去父母的恐惧是一样的。
而文岳则因为小时候过早地承担了本不该是他当时年龄所应该承担的生活重担和家庭责任, 从而过早地失去了童年。他在长大后必然厌恶或害怕过早、过多地承担婚姻家庭的责任。还在学校读书时,因为感觉结婚成家还是遥远的未来,所以他可以毫无顾忌地与陈露一起憧憬未来,谈婚论嫁。但是毕业工作后,结婚的可能性已经来临,他便犹豫甚至退缩了。他不想过早地成家过日子,因为这意味着回到他童年的生活中去。因此在陈露的不断压力下终于胆却了,决定逃避成家,逃避承担做丈夫和爸爸的责任。这一切对他来说来的太早太快。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我不想过早地失去自由”。
由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早期的经历会对人们成年后的婚姻恋爱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中国民间早就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这与西方近代的心理学的一些有关理论惊人的相似。下面让我们具体地看一看早期经历是如何影响人的一生,特别是人的择偶和婚姻关系的。
篇8:婚姻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婚姻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证明书
兹证明***(身份证:)和***(身份证:)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写。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证明人:
日期:20**年*月*日
居委会公章
1、有工作单位吗?有工作单位的话,可以调取原来他们的个人档案,里面会有资料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
2、户口簿。凭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3、旁证。找老邻居、老同事帮忙写证明,再由村(居)委会写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篇9: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婚姻法》(板书)
(简单介绍《婚姻法》的作用及现行《婚姻法》修改的主要的内容)
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其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板书)
1、婚姻自由(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列出知识结构图,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板书)
⑴、内容
⑵、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解释: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站在自己的角度来看,有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直系血亲以外在血亲上和自己出于同源的人。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
⑶、结婚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议一议:有人认为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太麻烦,没有必要。这种观点对吗?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不仅可以使合法婚姻及时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且可以避免各种违法婚姻的出现,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
强调: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婚姻法》的核心内容。
2、一夫一妻制(板书)
(简单介绍解放前一夫多妻制的情况,与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对比,引导学生得出第三个原则)
3、男女平等(板书)(学生自学教材,回答问题:男女平等是指哪些方面的平等?)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享有同等的权利,担负平等的义务。
男女平等在家庭生活中可分成下列三种情况:⑴、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⑵、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⑶、其他不同性别的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平等的。例如,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管教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篇10: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
婚姻法修订之后,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这种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所侵害的权利就是配偶权。承担这种侵权责任的基础,就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也叫做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侵害婚姻关系,配偶一方违反忠实义务造成对方配偶利益的损害,是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行为。另一种,就是本文要研究的侵权行为新类型――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为了说明这种新类型的侵权行为,请先看一个案例。20xx年4月27日,南京市建邺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汽车驾驶员徐某,在工作时间驾驶东风牌自卸车倒车时,将正在卡车后面帮助关车门的张某撞伤,医院诊断为左骨盆骨折,后尿道损伤。经法医鉴定,结果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张某的妻子王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张的合法妻子,丈夫因车祸丧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今后将陷入漫长的、不完整的夫妻生活。于是,夫妻二人共同以环境卫生管理所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2700元,其中包括性权力损害的精神损失赔偿。对这种案件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本案被告的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就是人身健康权,行为人没有侵害其配偶的过错,也没有侵害其配偶的行为,因此,受害人请求配偶的性权利受到侵害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不应当支持。但是对于直接受害人的`赔偿可以考虑责令被告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有的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虽然没有侵害直接受害人的配偶的故意和过失,也没有直接的侵害行为,但是这种侵权行为是一种使间接受害人受到损害的侵权形式,是间接造成的损害事实,因此应当构成对间接受害人及配偶方的性权利的损害,应当承担间接侵害权利的损害赔偿责任。审理本案的法院认为,、建邺区环卫所司机徐某在工作中倒车是疏于观察,将张某撞伤,环卫所应负全部责任。性权利是公民健康权的一个方面,正是由于徐某的侵害,使王某作为妻子的性权利受到了侵害。因此,该法院于20xx年9月2日做出判决,建邺区环卫所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近10000元。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间接侵害夫妻关系的侵权案件。在美国的侵权行为法中,这种案件被称为间接干扰婚姻关系的侵权案件,即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者患有疾病或遭受其他身体伤害,造成性能力的丧失,则必须对该受害者承担责任的被告,对于受害人的配偶因此所遭受的社会地位的丧失及其配偶服务提供的丧失,包括性生活能力的损害,对受害人的配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笔者认为,我国法院审理这种侵权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依附于主侵权法律关系的侵权法律关系,不是一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在这种案件中,存在两个侵权行为法律关系,即加害人在实施一个侵权行为的时候,产生了两个损害后果,构成了两个侵权法律关系,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产生的是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在这两个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上,是重合的法律关系。第二、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案件的责任构成,应当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其中,违法行为的要件,应当具备的违法性要件是违背法定义务,直接违反的是不得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定义务,损害事实的要件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损害的是健康权,另一方面则损害了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即配偶相互之间的性利益。因果关系的要件,则是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与人身伤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在与受害人配偶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性利益的损害事实之间也具有因果关系。必须具备这样双重的因果关系,才能够构成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责任。最后,主观过错的要件,故意或者过失均可以构成,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构成侵权责任,过失同样构成侵权责任。处理这类侵权案件应当注意的是,确定侵权责任主要的是要确定主侵权责任的构成,在主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基础上,再研究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责任的构成问题,这就要确定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责任构成是否成立。第三、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应当跟随造成人身损害侵权责任性质所适用的归责原则而定。如果主侵权行为的性质是过错责任,那么,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责任就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如果主侵权行为的性质是无过错责任,那么,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就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在责任构成上,就不再必须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同样,如果主侵权行为的性质是推定过错责任,其主观过错的要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那么,跟随主侵权行为的间接侵害婚姻关系的侵权责任的构成同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不必举证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直接推定加害人具有主观过错;如果加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自己举证证明其主张,证明成立者,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构成主侵权法律关系的行为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范围内,则不必具备过错的要件。第四、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侵权行为的责任,是承担精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 婚姻关系具结书
★ 结婚证撕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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