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500字(集锦19篇)由网友“StarPlatinum”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5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500字
诗词歌赋,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记得小时候,喜欢在秋天泡一杯清茶,踏着浅浅的落叶,体位“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的酸楚。我不是一个喜好孤独的人,可我又偏偏喜欢孤独地和诗在一起,透过诗,我能体位出过去的那些人、那些事是多么吸引人,是如何的石破天惊泣鬼神。 从诗中,我可以感受到世外桃源“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美妙;我可以感觉到战场上金戈铁马的厮杀;我还能体会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那种离别家乡、亲人的痛楚、无奈... ...寥寥几句,聊聊数行,便能表达出诗人的心情——诗,真的是博大奇妙的文章。中华锦绣大地上有数不尽的青山绿水、名胜古迹,那种壮美谁也感受不完、描绘不尽,可我在诗的带领下,体位了许多许多。 多少春秋,哪一天不是诗陪伴着我?仍然记得李白的飞流直下;杜甫的忧国忧民;李商隐的怀才不遇;文天祥的丹心汗青;苏轼的低沉感伤;赵翼的更有后人;曹操的老骥伏枥;杜牧的东风之便... ...瞧,这些轰震天地的大手笔;望,那谁都感受不尽的无奈。这些诗篇,都是诗人在快活之时、困难之中、贫寒之间、胜利之刻激情澎湃的心血之作。 诗的美是难以言传的,它能让人在沮丧之时奋进,失败之时在拼一把;在胜利之时更上一层楼。诗是人的良师益友,我能从诗中明白许多道理;我又常叹,那明君仁主为什么又将无过之人流放,令其哀叹“路曼曼其修远兮”任奸臣随意毁坏朝纲... ... 又是一个秋天,我仍是捧着一杯清茶,看那“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心里有说不出的平静... ... 朋友们,诗能让人心境明了,读懂诗词歌赋这本大书更能带我们进入一个无比美妙的世界,让我们爱诗读诗吧!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500字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唯一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自己心满意足。沉浸在凯恩兄妹的冒险故事里久久不能忘怀……直到现在。
篇3:说明文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的人生常常要面临选择。选择正确,接下来的一切都可能是一帆风顺;选择错误,有可能铸成千古的悔恨。
当我踌躇的时候,我就会翻翻这——《启迪人生的故事》:坐下来,靠在椅子上,端着一杯茶,细细地品位当中的奥妙,体验人物的选择,有的人沉着冷静,有的人惊惶失措,有的人理智分析,有的人感情用事,有的人判断迅速,有的人迟疑不决……
我在想,当我面临选择的时候,我应当怎样正确的选择正确的答案呢?
是智者,就会在恰当的时候作出恰当的选择。我就是这么想的。
问题来临了,就意味着,我要作出选择。选择,我是要留在这个班级,或者是奔向另外一个校园的怀抱。
我还要留在这个让我无限伤心的班级吗?一个不能重用感情的班级,就像一个无情的铁笼,把我所在远离感情的地带。
我还要留在这个曾经让我笑过哭过的班级吗?整天嘻嘻哈哈的哥哥、搞笑的班长、还有让人头痛的坏小子。我能忘得了吗?
我在苦苦思索。
突然,我的心中燃气一线光芒:“如果你选择沉闷无望的世界生活,那是因为你自己沉闷无望;选择阳光,走进阳光,才能给你带来好心情,好心态。”这是的一句话。
为什么不可以忘掉过去的烦恼呢?面对崭新的世界?只要内在的本质不变,外在的形势不是可以有多种选择吗?选择改变,就是选择生存,选择发展。
我爱这,因为它启发了我,因为它让我感悟到了选择的重要性。
篇4:说明文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600字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北猫先生写的《米小圈上学记》。
书中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上了秋实小学后,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米小圈的同桌丽丽,她虽然是个学霸,却不怎么讲道理。还有幽默的姜小牙,米小圈常常盯着他的牙齿想:姜小牙的牙齿那么大,为什么不叫姜大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姜小牙的爸爸叫姜大牙。有一天,米小圈在幼儿园的好朋友邢铁也来了,他从原来的学校转到了秋实小学,米小圈经常亲昵地唤他“铁头”。
书里的老师们也性格各异。班主任魏老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发起火来非常恐怖,所以米小圈他们都不敢惹他生气。体育老师的肌肉很发达,米小圈还偷偷给他取了个搞笑的外号——肌肉老师。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生,很有亲和力,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除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书里还有精彩的情节。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想看肌肉老师展示体育技能。肌肉老师为了满足大家的心愿,就跟着大家一起跑步。他像一支箭一般,一下子就跑到了终点,同学们都不禁欢呼起来。接着,肌肉老师又兴冲冲地拿起了篮球,想给大家示范投篮。只见他举高了篮球,身子向后一仰,球就飞了出去。“不好!”米小圈看着飞向远处的球,心里十分不安。果然,“砰”的一声,校长室的玻璃被球撞碎了,玻璃渣碎了一地。大家一看闯祸了,都慌慌张张地躲了起来,生怕被兴师问罪。校长气急败坏地说:“是谁把我的玻璃弄碎了?”这时,肌肉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满怀愧疚地道着歉:“校长,对……对不起……”肌肉老师积极的认错态度安抚了校长的情绪。就这样,大家又手舞足蹈地出来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不仅读来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600字
“钱钱”,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金钱的“钱”!吉娅发现一只受伤的猎狗,把它带回了家,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钱钱。
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立马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什么情况?为什么把一只狗叫做“钱钱”?他们家很缺钱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小狗钱钱》是欧洲首席金钱教练、畅销书作家博多·舍费尔写给儿童和成年人的一部关于如何理财的书。它讲述的是:吉娅发现并救了一只小狗,取名为钱钱,没想到,钱钱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在一次吉娅打电话时,钱钱说话了,它成了家里的理财老师,并教给了吉娅许多珍贵的理财方法,帮吉娅一家摆脱债务危机......
钱钱还给了吉娅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个梦想相册,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记在梦想相册里,然后每天往梦想储蓄罐里放一些钱。吉娅很喜欢和动物打交道,于是,她开始帮助汉内坎普夫妇遛他们的狗——“拿破仑”和陶穆太太的“比安卡”,从他们那里取得第一笔收入,在钱钱的帮助下,吉娅认识了金钱,还学会了管理金钱。最让我心动的是吉娅还有一本成功日记,每天记三件自己认为做得成功的事儿,这样,以后遇到困难时,她就翻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让吉娅信心倍增,干起事情来都特别有劲儿。我也在自己的书桌上准备了一本秘密本,学着吉娅的样子来记录。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挣钱并不容易,而且钱财是可以打理的。以前,我总抱怨妈妈把我的压岁钱“没收”,放到银行里,我看也看不着,现在,我自己也办了一张储蓄卡,管理自己的零钱。更重要的是,我还发现“积累”是个奇妙的词语,金钱可以积累,心情也可以积累,自己的能力还能积累。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明文作文60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爱这句谚语。我就很喜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十分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十分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爱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样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悲哀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先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适宜呢?原先,熊爸爸买鞋思考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适宜,需要穿在脚上才明白合不适宜,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向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发内心的锁匙》。
这本书让我们讲了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种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让人令人难忘。比如书里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太爷的状况下,因为爸爸得病就弃官不干了,天天向北斗星恳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技术专业伺候爸爸,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到爸爸的粪便后,他知道爸爸病得很严重,心里十分痛苦……再如《董永》:“董永家贫,葬亲,天谴小公举,织缣完缗。”,董永家太穷,用卖本身的钱葬父母,触动上天安排小公举嫁给他为他织布机。这种故事在今天读来依然具备很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为了更好地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很好地掌握书里的一些文言文句子,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害怕损坏,孝之始也”这些。
我们的祖先早就感觉教育应德才兼备,这本书里的小故事就很十分非常值得大伙儿好好文章阅读和培训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启发内心的锁匙》这本书就是大伙儿最好不过的发展趋势的阶梯了。
如今,院校和父母对大家阅读的规定愈来愈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更是大家“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优良媒介。
我很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那样的好书!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暑假的时候,爸爸帮我买了一本书《狼灌河》,我才看一面就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共分八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獾》和第二个故事《静静的`白桦林》。在鄂温克族人格利什克猎杀了一头成年的獾。格利什克走过去看到了一只正瑟缩地站在茂密的灌木丛间的小獾。他把这只小獾带回了营地。小獾在格利什克的庇护下成长为一只“巨兽”。就在格利什克要到山下去的时候,这只“巨兽”也跟着去了。被逼无奈的格利什克只好把枪头对准这只巨兽,枪打到了它旁边的石头,可它怎么都不肯离开一次,格利什克在一场火灾中悄然逝去了。人们把他埋在一棵大树下,但小獾却永远在这里保护着逝去的格利什克。这个故事写出了人和动物的那份真挚的深情。在《静静的白桦林》中,巴图跟着一头母狼来到了沙地。这只母狼把它的孩子埋到了沙地里,只有头没埋到,自己去吃没吃完的动物。巴图走过去把小狼的头给砍了,小狼的头像果实一样滚了下来。巴图又把头给放了回去。母狼回来时,摸了一下小狼的头,可头滚了下来母狼因为伤心过度,跳崖自杀了。
在这一本森林动物小说里,一幅幅人类和动物共行共生的图画一一呈现在我的眼前,插图和文字珠壁联合,谱写了一首森林之歌,各种动物和鄂温克猎民们息息相关的奇异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从中体会到鄂温克人和动物们的共生共存,感受到他们对林地和森林的爱护,还有对森林里所有动物的关心。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努力保护环境,爱护那些可爱的动物。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范例1】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范例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海上的灯塔,指引方向;书,就像一盒画笔,使我的生活五彩缤纷。
——题记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人喜欢童话,童话世界里幸福美好;有的人喜欢寓言,寓言故事中有许多道理;有的人喜欢神话,神话故事内容丰富。这些书我都略知一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最近读的施耐庵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中国最早的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官逼民反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不学无术的无赖高俅因为踢得一脚好球,被皇帝封为高官,他倚仗权势压榨和迫害民众,激起了民众的反抗。这个故事生动形象地展现了古代官场的黑暗,他一共描写了一百零八条梁山好汉,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每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好汉的脾气性格各不相同,例如:花和尚鲁智深是个爱憎分明,粗中有戏的人;豹子头林冲是个安分守己,勇而有谋的人;而及时雨宋江则是个仗义疏财,但有浓重的正统观念和忠君思想的人……
《水浒传》在写法上往往通过一个个场面展开,用一个细节描写,一步步地推向高潮,这样读者读起来心潮起伏,不会觉得无聊。再加上它不是纯古文而是最早的白话文,这样我们读起来轻松了许多。
这本书是传世的名著,有着不朽的魅力,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看书,书给予了无穷无尽的知识,书像是我的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家里的书数不胜数,有经典的四大名著,有指内容精彩的故事书……我喜欢的书是——《老爱哭和不在乎》,虽然这是低年级的专属,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之情。当我获得了一个无价之宝,我爱不释手。
这书里面的内容特别精彩,主人公老爱哭与不在乎因对老人参撒了谎,受到了惩罚,变成了像一只蜜蜂一样大小,在大白楼里和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一起。可它们总是好吃懒做,在那儿吃喝玩乐,没有过多的练习飞行。在暴风雨来到之前,在小蜜蜂来救它们之前,它们掉入了田鼠王国,刚在那儿,它们还不适应在那黑乎乎的田鼠王国。可过了不久,它们一直用头发里的“爱学习水”换汤喝;和田鼠们一起骂人,长出了小尾巴。后来它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逃出了田鼠王国……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获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能撒谎,谎话会给你带来灾难,只要你知错能改,就为时不晚,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书会在我无助时给我知名方向。世界上不能没有书。如果没有书,大地将失去光彩,人们将没有知识,鸟儿将没有翅膀……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希望大家都爱看书,打造更美好的世界。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有关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舞鞋的秘密”,第一次看见,就不太想看,但我还是想说看一些,看到后来我沉迷在这个故事,边看边想象。
这本书里面在说霍艾妮姐姐和霍艾杰弟弟本来生在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他爸爸〈霍尹文〉的.公司遇上财务危机,在一夜之间濒临破产边缘,所以公司决定裁员,霍尹文也在裁员名单中,霍尹文也曾试着找工作,但因学历不高、有点年纪,根本就找不到工作。
自从霍尹文失业以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喜欢与别人说话,但在他失业没多久,因为朋友的帮助,霍尹文在一家酒吧里上班,可是过不了多久,霍尹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每天喝的烂醉如泥,回家后,还会对他妻子江春雪拳脚相加,最后,他的妻子因受不了而改嫁他人,远走他乡。
自从他妻子走后,霍尹文的精神更暴虐,整天在工作时喝醉酒,最后也被老板解雇,解雇后,每一天就喝个烂醉,醉了,就对两姐弟家暴,两姐弟因最后也受不了而选择离家出走。最后,两姐弟被一家花店的老板娘收养,但是要每天卖花,在这段期间,两姐弟也经过很多的考验,过了几年,老板娘因钱都被男友骗光,又得癌症,最后也走了。
最后,霍艾妮参加一场舞蹈大赛,在大赛中,她以最高分的成绩获得舞蹈大赛,霍艾杰也变成一个很会画画的人。经过无数磨难的姐弟,最后终于都获得他们想要的幸福了。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书,是陪伴我们成长的最重要的朋友。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从小就爱读书,我的家里的书也很多,每一本我都百看不厌。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是——《緑山墙的安妮》。它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作品,她用风趣幽默的文笔,刻画了一个红头发安妮从“丑小鸭”渐渐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安妮让我懂得了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勇敢、自信、乐观的去面对一切的挫折和误解,去追求人生的美好。
一次,我因为贪玩,成绩考得差极了,我苦恼极了。独自一人在大街上漫步。来到书店,随手拿了本《緑山墙的安妮》来看,看到了安妮闯的祸是多好笑,不禁捧腹大笑,也不是太生气了。我看到了安妮她是那么乐观,一点也不怕挫折,惭愧极了。心想:安妮她可以这样,我也一定行!我要向安妮学习,做一个最好的自己!我比以前用功了,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又一次的考试中,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哈,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啦!
緑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是我成长最喜欢的一个朋友了,它让我懂得了好多道理。所以我超级喜欢它。听了我喜欢的理由,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呢?快点去阅读它,和我一起去体会属于《绿山墙的安妮》独特的魅力吧!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书,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吧,它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有丰富的知识,老师把它当作优秀的推荐书目推荐给我们。我从里面懂得了很多的知识。如:藏獒分两种,一种是渡过魂的家魂犬,乖巧而又勇敢;还有一种是没渡过魂的野魂犬,凶残而又粗暴。
它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让我看了一章忍不住想看下一章。当故事情节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了起来,当故事情节放松时,我也为它们松了一口气;当故事情节悲伤时,我的心头也有说不出的悲伤和惋惜。当故事情节出乎人的意料时,我也有数不清的惊讶和好奇。它有把人的心提起来,随着故事动的本领。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很遗憾。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裔,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
召盘巴视它如掌上明珠,给它取名为“赤利”。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因为被误解而差点被召盘巴毒打并煮熟。幸亏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放了它,“赤利”带着满腹的委屈逃到了山林中,靠猎捕为生,并成为一群豺狗的首领,但“赤利”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眼看就要遭遇不测,关键时刻“赤利”及时赶到,不顾自己的安危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
它就是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相处。它伴随着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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