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作文(精选16篇)由网友“九尾妖狐”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作文
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
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
《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
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
《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
《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
篇2:我最喜欢的书刊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期望也跟着飞机一齐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应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应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应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我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我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我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我,所以绝对不要放弃期望!此刻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忙,所以我们应当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我帮忙自我,用自我的手斧,为自我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篇3:我最喜欢的书刊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篇4:我最喜欢的书刊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书有:爱的教育、昆虫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瞧,这群俏丫头。
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人公是: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女孩路曼曼、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还有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下头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特征。
漂亮女孩夏林果: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聪明女孩路曼曼:路曼曼是班上的中队长,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管马小跳,她生病时,只要一管马小跳病就好了。疯丫头杜真子: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泥。笨女孩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有时候很笨,但有时候,她的脑筋却能够急转弯。
我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推荐的理由是:在书中,杨红樱讲述了她与小读者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她在平凡生活中的点滴感悟。
篇5:我最喜欢的书刊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习,学会独立。
篇6: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我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明白他是否最终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期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齐,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明白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篇7:我最喜欢的书刊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述生动,实际,仿佛自我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必须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激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齐,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篇8:我最喜欢的书刊
大家必须都明白我国古典名著中《三国演义》的故事吧,想必必须对它很熟悉。什么“桃园三结义,斩黄巾英雄立首功”,真是好看极了。
大家读《三国演义》必须会觉得刘玄德以德治国,关云长义字当头,张翼德忠厚老实,孔明神机妙算,吕凤仙见利忘义,曹孟德假仁假义,孙仲谋阳奉阴违……
其实大家都把书中的“英雄”给错人了,都以为是刘玄德、关云长、张翼德、赵子龙、孔明……我认为真正的英雄仅有三人,那就是曹孟德、孔明和吕凤仙。刘备、关羽、张飞、孙权都算不上真正的“英雄”。刘备胆小,失败时一会儿找刘璋当靠山,一会儿找曹操当靠山,甚至有一次还找吕布当靠山。关羽有点骄傲,立场还不大明确,谁对自我有恩就对谁好,张飞太莽撞了,不会使用计谋,就会硬对硬的碰,孙权阳奉阴违,与另一个国家交往时勾心斗角,不好琢磨。再说曹孟德、孔明和吕凤仙吧,曹孟德在董卓专权时期,敢于刺杀董卓,被发现后以献刀的名义脱身,成就了一番大事业,这是谋;当吕布向他射冷箭时,他一闪身躲过了,这是勇。孔明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吕凤仙设计差点烧死曹操,这是谋;单人独骑和刘、关、张三人对打,未分输赢,这是勇。
三国时代,逐鹿中原,唯有曹、诸、吕三者为英也。三英之争,唯曹胜之,可见曹乃一大英乎!
篇9: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篇10:我最喜欢的书刊
一天,我和爸妈一齐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立刻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可是老吕却一点都不一样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此刻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可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我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当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我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最终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可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激它。经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一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怎样样是不是很好看呢?如果你想明白更多的事情,那你就读读这本书吧!
篇11: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我喜欢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此刻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爸爸》。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爸爸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爸爸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之后,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十分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忙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我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那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能够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此刻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能够从书中明白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明白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篇12: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为大家介绍的书是《中文经典神话》。那里面有几个故事异常吸引我,它们是“精卫填海”、“梁祝化蝶”、“孟姜女哭长城”、“木马记”和“金羊毛的故事”,其中“金羊毛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和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古希腊有一位青年叫伊阿宋获得稀世珍宝——金羊毛的过程。金羊毛是遥远的黑海边上的一个古老王国——科尔喀斯王国的无价之宝,金羊毛仅有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才能拥有它。
伊阿宋的勇敢打动了国王女儿美狄亚,于是美狄亚偷偷帮忙了伊阿宋打败了神牛、武士和守金羊毛的凶猛无比的毒龙,最终取走了金光闪闪地金羊毛,并与美狄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启发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古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让我们共同做个有心人吧!
篇13:我最喜欢的书刊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所以,我的课余生活很多时间都花在看书上。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周围奇奇怪怪的事物,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格林童话》带我走进了幻想世界;可是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伊索寓言》,它不仅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还让我有机会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
你看,这本《伊索寓言》的封面就格外引人注目。一串串紫莹莹的葡萄挂在封面的右上方,可惹人馋啦!别以为葡萄架下蹲着的,是那只馋嘴的狐狸,主角正藏在下方茂密的草丛里面的一块石头后——一只可爱的蚱蜢。假如你想明白有关它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翻阅吧!
“一只驴听到几只蚱蜢在叫,他被蚱蜢的叫声吸引住,并期望自我能有同样迷人的声音,驴问蚱蜢以什么食物为生,才有这样迷人的声音。蚱蜢回答‘是露水。’驴子听了,决定以后只喝露水生活,不久就饿死了。”瞧,寓言中的这头驴多么愚蠢啊,不从自我的实际出发,盲目崇拜,其结果可想而知。
《伊索寓言》中的故事短小、精悍且趣味。有时,我在故事中会找到“自我”,觉得自我就是那个令人发笑的主角,于是,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篇14: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两个气球,上头分别写着“6”、“1”,上头还有许多小朋友,我一看明白小朋友在过六一儿童节。
我看了这本书的一个故事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之理发遭遇》,这个故事趣味极了。一天,大头儿子正和三只小狗玩儿,小头爸爸让大头儿子去理发。可大头儿子不愿意,可当他照镜子时,却看见自我的头发的确太长了,并且还乱七八糟的,这才同意去理发。可大头儿子还不愿意洗头,他们父子俩走在街上,看见了一家理发店,就走了进去,可里面仅有一张理发椅,还没有人。他们便戴上假发,自我剪了起来,还剪得一塌糊涂。这时,一个理发师跑了出来,看见了剪坏的假发,便用扫把把他们赶走了。
他们很快又找到了别一家理发店,因没有看清店名是“剃光头”的,就直冲进去,立刻坐下,让理发师剪发,却被剪成了光头。
回到家,围裙妈妈也不认识他们了,还叫来了警察把情景了解,解决这件事,他们还为此吵架了。
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自以为事,看字或看句子要看全,做事要仔细等道理。
篇15: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它的封面很趣味,是一只天鹅拿着小号,一看就明白是吹小号的天鹅,同时也让我感到奇怪,天鹅为什么要吹小号呢?所以我飞快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里讲有些天鹅发出的声音象吹小号,所以叫吹小号的天鹅。其中有一只吹小号的小天鹅发不出声音,它的爸爸很担心它长大会遇到很多很多难题,所以它的爸爸想尽一切办法帮忙它,比如让它进学校去学习。小天鹅也努力地去学这学那,可惜其它的天鹅不懂。小天鹅的爸爸想买一把小号给它的孩子,这样它的孩子就能和其它天鹅沟通了。可是它的爸爸没钱买,就偷了一把小号还受了伤。小天鹅努力学吹小号,最终学会了吹小号还同时用以前学到的知识赚回了钱,给爸爸治了病和还了小号的钱。
所以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小天鹅遇到困难不退缩,努力学习,最终还回报父亲,这是我的好榜样
篇16:我最喜欢的书刊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妈妈给我买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和《阿凡提的故事》这两本书,陪我度过了了欢乐的时光。
《十万个为什么》之地球篇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知识,了解了许多地球的奥妙,比如说地球的构成,地球的构造等,丰富了我不少的科学知识。可是,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的封面就和吸引人,阿凡提留着山羊胡子,长着鹰钩鼻,小眼睛配上小叶图案的眉毛,头戴一顶民族帽,背朝前,脸朝后,骑着他的可爱的小毛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总篇共分为三篇,分别是“童心篇”、“开心篇”和“智慧篇”,我最喜欢看的是“开心篇”中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故事里介绍了阿凡提的许多搞笑的事情,异常是“石头是白送的”故事、“死人怎样会救人”的故事,在搞笑中包含必须的哲学道理,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假如你想明白有关阿凡提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进入他的故事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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