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狼群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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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狼群作文

篇1:狼群经典诗句

狼群经典诗句十篇

【一】

久隐湖山清俗念【狼群慕容】

已到中年难减负【狼群容雪】

卑微自是无人理【狼群红楼】

月似冰弦流石上【狼群红楼】

数载乡愁情渐重【狼群红楼】

敲我闲愁更漏尽【狼群红楼】

心上愁痕从未减【狼群红楼】

沧桑已久生无望【狼群红楼】

久历江湖终淡却【狼群红楼】

提壶欲与山同醉【狼群红楼】

【二】

湖山醉去轻名位【狼群潇湘】

一生未改家乡话【狼群潇湘】

浮名一世皆空落【狼群潇湘】

看我经年蓬草命【狼群潇湘】

云中隐见青山角【狼群内S】

黄鹂鸣柳啼春序【狼群内S】

寒窗一笔沧桑味【狼群内S】

瑶台遣下玲珑朵【狼群花雨】

扶杯难道曾经苦【狼群潇湘】

醉去湖山名利远【狼群潇湘】

【三】

铜墙铁壁金砖瓦【狼群布衣】

来是空言人各自【狼群锦衣】

几回梦里常争论【狼群布衣】

天风抬手调云向【狼群锦衣】

残花一地风知错【狼群潇湘】

慷慨激扬文字愤【狼群潇湘】

把酒画楼曾问月【狼群锦衣】

寒山古寺高僧坐【狼群唐T】

窗满春风颜色绿【狼群潇湘】

名微岂敢高声语【狼群唐T】

【四】

归樵巧作烟霞赋【狼群S】

清霜肩上逐年厚【狼群S】

后庭策杖听风雨【狼群S】

一笔风云成妙句【狼群S】

家山久别托毫素【狼群S】

钦君量大如沧海【狼群S】

平穷未敢输风骨【狼群红楼】

命运洗牌谁做主【狼群红楼】

平和心态对生命【狼群红楼】

淡却一生安本分【狼群红楼】

【五】

尽扫尘嚣,金猴奋起千钧棒(狼群雨落)

又喜春回,梁前旧燕啼新句(狼群雨落)

盈盈一剪,冷韵初凝冰骨瘦【狼群陷阱】

暮色归樵,担声惊醒春山梦【狼群陷阱】

天地之间,翻开云卷读风雨【狼群九九】

刺股悬梁,书声读落三更月【狼群九九】

千里孤魂,万种凄凉何处话【狼群祸水】

风雨潇潇,一叶扁舟波浪里【狼群祸水】

红伞丽人,又忆江南青石巷【狼群祸水】

远去孤帆,从此天涯多浪子【狼群祸水】

【六】

名缰利锁迷心智【狼群宜心】

四野风烟浮翠色【狼群宜心】

居山不问红尘事【狼群宜心】

名利囚心耽笔墨【狼群宜心】

人老犹能勤奋笔【狼群宜心】

更深不见归来客【狼群宜心】

心头块垒抛深壑【狼群宜心】

伤我无非情一字【狼群宜心】

窗前小月窥诗案【狼群宜心】

人情冷暖难勘透【狼群宜心】

【七】

敢与先贤争事理【狼群花爷】

小蜓巧立荷尖稳【狼群花爷】

唯愁自己难超越【狼群花爷】

何必亏心盈小利【狼群花爷】

封存过去从头越【狼群花爷】

何必人前多计较【狼群花爷】

人生百度求完美【狼群花爷】

夹岸清风裁细柳【狼群花爷】

柳色盈窗书染绿【狼群花爷】

我同山水千钟醉【狼群花爷】

【八】

风流过处云皆淡【狼群红楼】

笔下疏狂无俗境【狼群红楼】

客梦凄凉悲一枕【狼群红楼】

名声何惧后人定【狼群红楼】

最怕秋声凉半夜【狼群红楼】

我自埋名归隐遁【狼群红楼】

冷暖人心生百感【狼群红楼】

伤到情深无一字【狼群红楼】

已老山中名早忘【狼群红楼】

欲卷千江风十万【狼群红楼】

【九】

虽多俗累不逃世【狼群皇城】

归樵肩上山云厚【狼群皇城】

肩挑风月天涯步【狼群皇城】

倚栏一曲东风破【狼群皇城】

含笑桃花春点赞【狼群皇城】

浮名已是囚心久【狼群皇城】

名利谁能全放下【狼群皇城】

斩断山腰云一片【狼群皇城】

中庸劝你莫文蔚【狼群皇城】

钦君无畏清风客【狼群皇城】

【十】

芸窗挤进梅花影【狼群唐T】

穷通看淡游山水【狼群唐T】

风骨从来齐泰岳【狼群唐T】

一如山月身形正【狼群唐T】

些许微名何挂齿【狼群唐T】

人居高处危常惦【狼群唐T】

墨海潮升诗卷浪【狼群群友】

山庄呼啸一街土【狼群唐T】

居山改性名云水【狼群唐T】

植竹四围风月淡【狼群唐T】

篇2:《狼群》读后感

小女孩朱莉发现自己迷失在阿拉斯加忙忙的荒野中。聪明的她观察和学习一群北极狼的动作和语言,并幸运的被狼群接纳,逐渐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狼群的帮助以及父亲教授的爱基斯摩人的生活技能使小女孩艰难地生存下来。

她的经历使她深刻体会到爱基斯摩人自身文化的价值,进一步感悟到了自然的伟大魅力。她最终决定留在荒野,去体会爱基斯摩人的素朴、宁静的生活,感受自然的生命脉搏,体验自然赐予人心灵上的那份祥和、充实。

这本书语言细腻朴素,用孩子的眼光和动物的感情,告诉人们被遗忘的大自然的真相。我想说的是,动物世界有灵性的,有感情的有血有肉的,是与我们人类一样平等的生命体。要告诉孩子,生命的舞台是如此的辉煌、如此可爱,让我们从小懂得热爱生命感受生命。

人类应该与动物和谐相处,人性的光芒不仅要照亮整个人类社会,而且还要照亮林林总总的动物世界。

篇3:狼群读后感

狼群读后感

马上就要下班了,趁机写个简短的读后感。 这本书有60多万字,讲述一个中国的大学生误入美国雇佣兵组织后,为钱工作,杀人如麻,想回到现实生活,却伤害了父母,认识了REDback,生了小孩却被对手掠走,妻子也走掉。在美国间谍的一手策划下,狼群几乎全军覆没,甚至刑天和刑风在生死关头兄弟相搏,惨不忍睹……多年后,狼群的`“叛徒”――扳机,带着刑天的儿子杰克来到狼群的基地,将刑天生前的日记交给了他,日记中记载了刑天这一路走来的种种。杰克看完日记后与其母REDBACK重逢。 这本书前部分情节紧密,后面很伤感,真希望刑天能和REDBACK退出狼群,带着可爱的儿子回归现实的生活,可惜刑天死掉了,还好杰克和母亲重逢了。 刑天、还是快慢机、屠夫、小猫、天才、牛仔、恶魔、刺刀、扳机、美女、赤背蜘蛛、大巴克、小巴克、大熊、总之我喜欢看这本书,这个故事带给我很多启示,关于人性,关于亲情,关于理想。。。

篇4: 狼群教案

一、狼群教学

目标:

1、掌握本课生字,理解“默契”、“惩罚”等词语的意思。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

2、了解课文内容,知道狼群的集群生活方式,边读边批自己的阅读感受。

3、通过学习,懂得团结协作对于生活乃至生存的重要性,培养学生与人团结合作的精神。

重点难点:

通过学习,懂得团结协作对于生活乃至生存的重要性。培养学生与人团结协作的精神。

教学过程:

你见过原野上纵横驰骋的狼吗?你听过山谷中凄厉的狼嚎吗?一只狼是孤独的,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狼选择了群居生活,共同进退。让我们一起走进和我们一样过着群居生活的狼的世界吧!

二、理解词语

呼啸:发出高而长的声音。

在文中指一边跑,一边叫。表现速度快,气势大。

望而生畏:看见了就害怕。畏,害怕。

退避三舍:指主动退让,不与狼相争。

默契:没有明白说出谁做什么,但彼此却有一致的配合和行动。

至高无上:最高的,没有比它权力更高的了。

俯首帖耳:一切听从别人的命令,形容卑屈驯服的样子。

身先士卒:作战时将领亲自带头,冲在士兵前面。

三、理解结构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总写狼友良好的群居生活习性。

第二段(第二至三自然段):写狼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团结,力量十分强大。

第三段(第4至11自然段):写头狼的产生、权力、责任。

第四段(第12自然段):总结全文,狼正是依靠这种集体力量生存下来的。

一、讲解第一段。

提醒学生注意观察狼的外形、动作等。比较它们和师、虎、豹等森林猛兽不同,的地方。

二、讲解第二段

1、品读感悟一只狼的攻击力量是有限的,而一群呼啸而过,能使凶猛的老虎、棕熊望而生畏,退避三舍。

这句话通过“呼啸而过”,“望而生畏”,“退避三舍”将狼群的强大描写的淋漓尽致,也表现出团队力量的强大。

三、讲解第三段

(1)头狼在狼群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可以惩罚、攻击、教训别的狼。

这句话表明了狼群世界的等级制度。

(2)狼群常常围住头狼,热烈的嗅它、舔它,还轻轻的从下侧咬它的脖子。

这句话写出别的狼队头狼的臣服,也表现了狼是善于交流的动物。

四、讲解第四段,品读感悟。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中,狼还是依靠狼群的集体力量顽固的生存下来。这句话是对全文的总结。写狼是通过自己的团结生存下去的,突出本文的中心,同时,也使我们懂得人也要依靠团队的力量才能变得更强大。

板书设计:

狼群的群居生活

篇5: 狼群教案

头狼在狼群中所起的作用

教学反思:

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同学们懂得人也是一样,要勇敢,要能团结别人一起做事,要能克服自己身上的缺点。

篇6:狼群的作文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篇7:狼群末路作文

狼群末路作文

我是一位失败的狼王,我的族群,在我这一时代——被人们称代“21世纪代”的时代,走向了末路。

曾记在上一代狼王统治时,狼群是多么昌盛!而如今只剩下我的护卫与少数幸免于难的子民,走在这荒凉的草地上。

我目睹过无数同伴死去的惨状——有的狼,捕猎时径自脱离队伍,私自去追逐那些炙手可得的猎物,却不想被一个从树上快速落下的钢铁巨物打碎了头颅;有的不顾我的劝告,前去猎杀树下一只奄奄一息的山羊,却被一只从地上飞起的带有巨齿钢牙的怪物咬断腿骨,只能静静等死;还有一些狼的.死更为离奇:他们在行进中途,忽然口吐白沫告别了世界……

记得我的弟弟——最勇猛,最强健的狼中佼佼者倒下的时候,前任狼王,对即将取代他位置的我说“这不是大家的错……”从此,我知道了一个新名词“偷猎者”。

现在,我和我的护卫、子民,离开了上一代狼王统治的疆域,离开了我们的故土,也离开了同伴们的墓冢。

可迁徙之路上布满了艰辛和绝望,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也呼啸着狭长的铁刺,多少次惨烈的包围战,“偷猎者”们用这高速发射的铁刺,将我的子民的血涂在草地上。

眼前就是那传说中的“第二家园”,上一任狼王早已看中这片美丽的山谷。我将这令人欣喜的消息传达给身后仅有的几名护卫,他们点点头,随我一起跑向这片肥美的沃土……

背后升起一阵凉意和几声凄绝的嗥鸣,扭头看时,护卫们的鲜血染红了刚跑过的路。我自知不妙,正想向一侧逃脱,却发现早有一排发射那种铁刺的机械无一不对着我,而扣着发射扳机的,正是那所谓的“偷猎者”!

我停下了,那些“偷猎者”们渐渐向我逼近,近得以至于我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不要开枪,打破皮毛,价格就大打折扣——用捕兽网……”一股复仇的热血在我心中燃烧——正是这些人,屠杀了我的子民,毁灭了我族群!

我浑身都因愤恨而颤抖。待其中一位带着一张网的“偷猎者”走近时,我用尽全力跃起,想将他扑倒在地。然而,一串串铁刺贯穿了我的身体,令我以极不自然的方式从空中栽落。我的眼中浮现出昔日的族群,我们的故土。

篇8:狼群的作文

“今夜落基山脉的星光很美,可我却死而有憾。”

我是布温妮,是生活在落基山脉的一匹野狼,世代以猎食为生。

对我而言,生活紧张却又平稳地过着,还未等我品味生活的美好,我们野狼家族就陷入了哀嚎。而我呢,置身于一片黑暗之中。

就在今天,我们去猎捕驯鹿。对于驯鹿,我们一般只盯住老弱病残的,那些跑得快又喜欢攻击的驯鹿,我们一般都不会主动去招惹。

这次猎捕算得上很成功了。我们刚从下游的白桦林里出来,就看到一群正在觅食的驯鹿。老样子,按计划行动。没过多久,就围住了一只苍老的驯鹿。老驯鹿看着渐渐逼近的狼群,知道逃脱无望,那原本噙着泪的双眸闪过了一丝猩红,它发了疯似的朝着西北角的母狼玛丽狠命地冲了过去。玛丽并没有惊慌失措地闪开,反而毫不畏惧地站在那里,与老驯鹿对峙着。三米、两米,玛丽与老驯鹿的距离越来越近。玛丽弓起了背,露出白森森、尖利的牙齿,目光里充斥着狠戾;相反,老驯鹿的眼神愈来愈涣散与迷茫,眼泪又重新回到它的眸子里。恐惧与绝望抑制着它那不要命的疯狂。终于,它“呦”地悲愤大叫一声又折了回去。久经沙场的玛丽可不给它这个机会,只见玛丽“呼”地一跃,快、准、狠地咬上了老驯鹿的脖子,其他埋伏已久的同伴们一拥而上,帮着玛丽撕拉扯咬。不一会儿,老驯鹿朝天翻着白眼,倒在地上无力地挣扎着,捕猎结束。

玛丽是这次猎捕最大的功臣,自然会有奖赏。正当玛丽准备去领赏之时,“砰”的一声巨响,我听见了玛丽绝望的叫声,也听到了重物狠狠砸在地上的声音。我惊恐地抬眸,只见玛丽睁着眼睛,一朵妖娆艳丽的红花开在她那蓬松的皮毛上,血与生命从她身上流逝……

狼王发出带着哀音的嚎叫,号召着狼群。我短暂地一愣,便跟着狼群没命地逃亡。

猎狗追在我们的左右两侧,还伴随着得意的叫嚣。那可怕的声音久久不散。“砰”的又一声响起,跑在我旁边的伙伴突然间腾空跃起,四肢僵直,满眼的痛苦与悲戚。那可怕的声音一声接一声地响起,我的族狼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血腥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白桦林留下了几具已失去生命的躯体。

回到狼洞,天空已经盖上了一层淡黑的丝绒。族狼们皆筋疲力尽。这个傍晚,狼心惶惶。

也就喘了几口气的时间,我们又听到可怖的叫嚣声与猎狗的狂吠声。我们几近一天的逃亡,又没有进食,个个都有气无力。一种将死的绝望笼罩着狼洞。我们还在这做什么?难道要坐以待毙吗?狼王用眼神无声地警告着我们。我们又一个个强撑起来,跟随狼王继续奔逃。

黑里泛红的天色中,寥寥的几颗星星照着我们奔逃的路。

路途很漫长,有几匹老狼撑不住,倒下了。狼越来越少,可人类依然紧追不放。只要有一点时间,狼群就可以逃到峡谷,避人耳目。但是,人类与猎狗紧追不放,哪怕现在逃入峡谷,也无事于补。

只要一点时间,拖住人类……

我抬眼望向天空,现在群星璀璨,美得像一幅古老的画。

我决绝地转过身,奔向了人类与猎狗……

我分明地听见,狼群响起了悲歌……

篇9:狼群的作文

黑夜里的山脉是很冷的,也是凄寒的。

整个静谧谧的一片,没有什么声响。月光下澈,更增加了一种来自骨子里的寒冷。

亮白色的身影闪过,月光照耀下,只留下了一道影子。看不清虚实,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只是知道那股速度不是人类能够抵达的。

猩红的眸子,嘴中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化作一团雾气,最后消散于空中。长长的尾巴垂在身后,毫无规律节奏地摆着。

目光中望着面前的那只麋鹿,黑夜一直都是狼群的狂欢时刻。

这只麋鹿它已经盯了好久了,它有伤在身,行动不便,是一只理想的猎物。狼群不仅要躲避猎人的围杀,还要远离那可怕的人群。以前所待的那片地方已经被他们给毁了。所以,它们从草原一路跋涉,来到深山里的林子里。

这是狼群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只猎物,它是狼王,理因做前锋,狼群则在后面跟着。跋涉的途中,狼群每天都在找寻着理想的猎物。所以,今晚它一定要把这只麋鹿赶进狼群的包围圈里,然后一举进行猎杀。

低着头,像是发现了什么,摆动着巨大的鹿角,抬眼扫视了周围。白狼见状,则尽量地压低身姿,慢慢地放缓呼吸,使自己冷静下来,以免暴露自身的行踪。如果这只麋鹿跑了,狼群就很难再找到猎物,说不定又要饿上好几天,它受得了,可狼群里还有狼崽子,还有那些受到枪伤的狼,需要更好的食物。所以它别无选择。

麋鹿见周边没有什么可疑的动静,又伸着鼻子闻了闻,也没有古怪的气味,看了一会,便又低下头,啃食着地上的嫩草。

白狼见状,见它放下了疑心,瞬间,猛地暴起,锋利的爪尖在麋鹿的身上拉出五道血痕。整个趴在了它宽阔的背上,死死地拽着。“咔吧”一声,白狼咬断了麋鹿的后腿骨。

随后,便从麋鹿的身上退去,隐入一旁的林子,它只需要做这么多。那只麋鹿受到了惊吓,瘸着腿,往前跑去。

白狼嘶着牙,坐在一旁的岩石上。麋鹿已经进入了包围圈,它也不必担心了,狼群合作猎杀很少有失误。

灰蒙蒙的狼群从一旁的林子里钻出,全都扑了上去。顷刻间,麋鹿被撕成了碎片,血糊糊的一团,很是恶心。

白狼只是卧成一团,任由那月光照在它的身上,闭着眼。狼群之中有规定,狼王先行进食,再按照地位依次进行。可它不一样,它有着它的思想,它先是让狼崽子去尝试撕开猎物的皮肉,尝尝鲜血的味道,这是后生,也是狼群未来的希望。自然要照顾好。

随后便是受伤的狼,跋涉这么多天以来,它们当中有伤是最累的。不照顾好,只有死路一条。

“砰”的一声巨响,树上的鸟儿纷飞,惊起了狼群,也惊起了白狼。它所在的岩石上随即刮出一串串的火花,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白狼在第一声过后,早已跑开,幸运的是,那子弹并没有对它造成创伤,但弹道所夹杂的灼烧感,使白狼的毛发都开始变得有些扭曲。斜着眸子,嘶着牙,怒视着那黑洞洞的枪口。这么多天以来,它带领着狼群躲避着,躲的就是这个。

可他们还是来了。

篇10:狼群集合(第二章)作文

深冬季节在鹅毛大雪中匆匆赶来,狼群这几天食物匮(kui)乏,很长

就在这时,老狼捷克、残狼肉满,因为受不了饥饿的摧残饿死了,狼群蜂拥而至把这两匹狼吃了,虽然不能完全吃饱,但也能垫垫肚子。

狼王洛戛决定去捕捉雪豹或是狗熊这类大型猛兽,狼群也都同意了。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一个熊窝,大家只能去猎杀“雪域霸主”雪豹。在日曲卡雪山山腰,随处都是雪豹的洞穴。这一天,狼群终于找到一只雪豹的洞穴。可是,这是一只8岁龄的雪豹,狼群失落极了,按照雪豹的21岁龄来说,这是一只生命力处在壮年时期的优秀雄雪豹和一只美丽的雌雪豹组成的一个家园,狼群在200米后的小丘上,看的一清二楚。

洛戛在挑选哭狼做诱饵。洛戛选中7只老狼(肉克、洒雨、柴云、黑蛇、黄黎、三栀、晨曦、)去引开两只雪豹,雪豹果然上当了。洞穴里有五只即将满22个月的小雪豹,狼群蜂拥而至,把这五只小雪豹全都吃了。狼群离去很久以后两只雪豹才回来的。

狼群集合

这是一只母狼,很风骚的母狼。她细腰肥臀,四肢修长,身材匀称,亭亭玉立,眉宇间透露着丝丝忧愁,宝蓝色的皮毛像夜空中的蓝宝石那样耀眼,腹部与脖颈是纯白色的像日曲卡雪山上终年不化的积雪,奔跑起来像飘飞在空中的蓝色雾影,那条蓝中泛紫,紫中泛银的尾巴像上等的绸缎那样光滑漂亮,那饱满的乳房像熟透了的柚子,紫黛色的鼻吻透发着青春女孩的妖娆与娇艳,粉色的眼睛更为她增添了几分妩媚与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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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刚满两岁,但已经有很多优秀大公狼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名字也像她一样美丽,无与伦比,她叫维雅

自从,她来了,她就是洛戛号准的妻子,没有一匹优秀大公狼敢对她示爱只能压抑在心里。维雅在狼群中别提有多自在,捕到猎物可以和洛戛一起吃动物最糯爽的动物内脏,可以睡在最干燥最舒服的地方。

这天,狼群刚刚吃完三头肥膘体壮的岩羊,舒服的趴在草地上休息。媚媚最近正在想怎么样才能拆散洛戛与古古的联盟。媚媚已经有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媚媚一蹦一跳跑向古古,古古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媚媚,但又存着若有若无的温情显得十分怪异。谁叫越美丽的母狼他越喜欢。古古以前也有过伴侣个个美若天仙,妩媚无比,虽不是说狼群中最美丽的,但也有几分妩媚漂亮,但每一个都被洛戛棒打鸳鸯,出了一只叫紫蝴蝶的给他留过后代,好像别人娶漂亮媳妇就是大逆不道的,自己娶漂亮媳妇就是天经地义。连最好的兄弟都要看着。谁叫能,在洛戛面前总是低眉顺眼的样子,像个十足的贱狼。

媚媚见古古没有反应,又蹦蹦跳跳的向草丛跑去。古古实在是心痒难耐便去追媚媚了,古古不知道已经落到媚媚设的圈套里了。媚媚一个跳跃往灌木丛跳去古古紧追其后。

草丛中央,卧着一只漂亮的母狼。她上身紫色,腹部与四肢为金红色,虽说不是狼群中最美的但也有几分媚态,她叫萨维。萨维朝古古看了一眼,又撒腿就跑这正是母狼对公狼的爱慕。古古向萨维追去,萨维仿佛是一块高效能的磁铁吸引着古古。三步,两步,一步,追上了。古古深情的舔着萨维的每一根毛发。

媚媚见状知趣的退开,不再打扰他们。

六年级:只爱李易峰

篇11:突围的狼群作文

突围的狼群作文

突围的狼群

狼群以被狮子围困了3天3夜,饥饿与困乏无不在吞噬着它们的体力,但坚强的意志和团结的心始终没有让它们屈服。

头狼清点数量时发现短短3天数量已经锐减3分之2小学作文 ,终于忍无可忍的头狼放弃了与狮子的谈判,下令突围。这一天还是来了,头狼本想保全大家的性命,用领土与狮子谈判,但狮子蛮横的态度与不可理于的攻击使的决战的日子来的是那么快。 突围前的三个小时,头狼召集了所有的伙伴,作最后的战前演讲:“与狮子的决战在所难免,但以我们现在的数量和战斗力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我们只有快速解决战斗,当我们突围以后,所有的幼狼全部快逃,其它所有全部断后。” 战争来临之前,总是那么平静平静到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它摧倒,该来的'总是要来,夜晚狼群们以迅雷之势袭击着狮群,傲慢的狮子们遭遇着沉重的打击,当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狼群们早已突破了防线,狮子们看着这几乎到手的猎物,心中怒意横生,飞快的追赶去了,就当快要追上之时一部分狼“调转头”猛的挡住了狮子的追击,与狮群展开了搏斗。当狼群们看到“孩子们”成功逃跑以后,便带领剩余的狼发动了一场根本不可能胜利的战斗。当激战正酣的时候突然,幼狼却全不回来参加战斗一只又一只最后没有一只肯原做逃兵。

终于战斗结束了,没有一只狼做了逃兵,没有一只狼做了俘虏,但也没有一只狼活下来。它们用他们的死捍卫了他们的品质,但他们并不是拥有这种品质的最后一群狼。

篇12:《重返狼群》观后感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篇13:《重返狼群》观后感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平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篇14:《重返狼群》观后感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xx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平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近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习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平相处的,否则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文革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平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篇15:《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篇16:《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篇17: 重返狼群观后感

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透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最后透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忙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但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个性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期望帮忙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明白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向坐在山头凝望,狼妈最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齐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最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阿。

之后,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最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阿,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阿,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明白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不见,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仿佛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阿,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篇18: 重返狼群观后感

《重返狼群》观后感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篇19: 重返狼群观后感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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