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作文700字

时间:2023-10-15 07:34:16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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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作文700字

篇1:以书为友与书相伴-四年级作文700字

以书为友与书相伴-四年级作文700字

“书”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个方块字的组合,还是生命不可或缺的养料,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当我还在跌跌撞撞地学走路时,妈妈就经常带我去书店,读书给我听。书中无穷无尽的故事让我感到十分好奇,“咦?书里怎么有那么多讲不完的故事呀?”受到脑袋里小问号的驱使,我每天都拉着妈妈去书店,刚跨进书店就搬来一叠书,让妈妈读给我听。渐渐地,我上幼儿园了,每当老师提问时,别的小朋友还在冥思苦想,我却早已骄傲地举起小手。为了得到更多更漂亮的`贴贴纸和老师的表扬,我每天放学后都要泡在书店里看书,睡觉前还要泡在床上看一会,像《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它们像一位位良师益友,让我从中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每当我翻开一本好书时,便仿佛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只有书和我,其他的一切都化为虚无。记得有一次,我正在书柜旁看书,妈妈叫我把煤气关了,可我当时正看到精彩处呢,头连抬都没抬一下,便随口“嗯”了一声又埋到书里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厨房一看,天哪!煤气还开着呢!赶忙揭开锅盖,好端端的水饺已经变成了一锅面皮肉末汤。结果可想而知,不仅美味的水饺泡汤了,还挨了妈妈一顿批。不过,只要拿起书,我还是“死不悔改”,而且“罪状”越来越深,因为书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啦!

有句话说得好:“当我们找到一本好书时,我们仿佛找到了一个好友。”在宁静的夜晚,手里捧着心爱的书,舒舒服服地坐在床头,自由自在地和贝尔一起探险神秘的雨林,与朱自清一起讨论扬州的茶馆,同老舍一起玩弄他家的小猫,陪萧红一起观赏傍晚的火烧云……这,大概就是学习一天之后最幸福的时光吧。同学们,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美好,书中的生活是那么的精彩,让我们一起,以书为友、与书相伴,温暖童年、快乐成长吧!

篇2:与书同行,与书为友作文

与书同行,与书为友作文

我国大文豪鲁迅先生曾说过:“爱看书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书,即课外的书……僻如学习理科的,偏看看文学书;学文学,偏看看科学书;看看别个在那里研究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子,对于别人、别事,可以有更深的了解。”高尔基也说过:“热爱读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事实的人。”从这些名言中,不难看出读书的重要性。

我也爱读书,可以说是酷爱读书。也许是缘份吧,书对我有着十分神奇的吸引力。从幼年时起,书就成了我的好朋友。我吃饭时,在看书;走路时想着书,甚至晚上也要叫妈妈给我念着听才睡得着觉(当然是指小时候哦)。现在的我,一直保持着睡前读半小时书的好习惯。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一读起书来,我总有一种在沙漠中突然遇到一处甘甜无比的泉源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的书籍读得多,我的写作也是很“棒棒哒”的,每一次因为写作写的好而被语文老师表扬,都会使我更相信了书的力量。

朋友们,让我们都来热爱读书。让我们与书同行,与书为友吧!

篇3:我快乐,因为我与圣贤为友!作文900字

我快乐,因为我与圣贤为友!作文900字

・・      我快乐,因为我与圣贤为友! ・・・・・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实验小学02―3班   谢年年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从小,爸爸妈妈就让我看很多书,我感到很快乐。 而我最喜欢读的,还是《诸子名句》、《论语》、《增广贤文》、《幼学琼林》之类的书了。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第一句是妈妈教给我的“学不可以已”,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它对我来说作用一直都很大;而作为检察官的爸爸则用“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来教育我,长大以后不要做坏事;而我的叔叔就用“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来鼓励我,以后要超过爸爸妈妈;而我的舅舅则用“吾生也有崖,而知也无崖”给我说通了“学无止境”的真理…… 你说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我能不快乐吗? 不过,这都是在没上小学之前的事了。上了小学,我开始学习《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弟子规》。 从“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梁”中,我知道了,读书人、农民、工人、商人这四种人,都是国家不可缺少的栋梁,所以,我们不应该去嘲笑农民和工人;读“朝起早,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我懂得了,我们早上要起早一些,晚上要睡晚一些;人这一生很短暂,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 有一次,我发现自己的成绩不如别人时,非常懊恼,整天闷闷不乐。爸爸知道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年年,你应该学学比尔・盖茨,发现自己的品德、学问、才能、技艺不如别人时,应当自我勉励,努力学习,赶上别人,这就是你以前学的‘惟德学,惟技艺,不如人,当自励’的道理啊!”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真的,自从我按照爸爸的.话来做了之后,成绩一直都很好。 我想:这就是古文名句的力量吧! 读了那么多古文名句,我发觉自己变的越来越懂礼貌了,越来越聪明了,越来越乖巧了,越来越孝顺了。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来读读古文名句,那不知该有多好!那时侯,你一定想说: 我快乐,因为我与圣贤为友!   ・・・・・・・・・・・・ 指导老师:欧丽斌 简评:你读的书,真的很多很深。 相信,你的文笔一定过人。 看着你的词句,流畅中,处处引经据典,墨香飘逸。 在众多与书的故事中,唯有你散放独特的魅力。

篇4:以诚为友作文700字

以诚为友作文700字

俗话说好:“精诚所致,金石为开。”“人以诚为本。”如果人与人之间缺少诚信,那么,人类根本就无法安心地生活。

记得那是周六的一个黄昏,呼呼的狂风怒号着,天色十分阴暗。我到菜市场去买胡萝卜。妈妈在我临走时特别地叮嘱我:“千万要小心点,别被那些小摊小贩给坑了。”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径直向菜市场走去。

不一会儿,就到了菜市场,我朝一个卖胡萝卜的摊位走去。卖主是一位叔叔,他大概三十多岁,饱经风霜的脸上定满了岁月,流水般的岁月无情地在他那浅黄色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皱纹。那位卖菜的.叔叔见我来了,立即眉开眼笑,急忙开口问道:“小朋友,你要买什么呀?”我瞅了瞅摊位:“有没有胡萝卜呀?”“有,有,有。”他急忙答道。“你看,这些胡萝卜,水灵灵的。你要多少呀?”

看着他那满脸的笑容。这时,我想起了妈妈的话:“小心那些小摊小贩,别被坑了。”这句话不断在我耳边回荡着。我顿时产生了疑心,冷冷地瞟了他一眼:,黝黑的皮肤,黄里带白的脸颊,瘦得教人担心;头发长得盖住了额头,显然是好久没有剪了,几根极短的胡须嵌在嘴巴上方。“我要五元的就行了”我冷冷地回答。

他给了我一个袋子,我挑战了几个又大又水灵的萝卜装进袋里,又递给他。

“五元1角钱”,就算你五元好了!”说着,将萝卜递给了我。我目不转睛地盯住电子秤,生怕我被他给坑了。我确认之后,付给了他钱,才放心地走了。

刚走到路边,突然听见有人叫我。我转头一看,是刚才卖菜的那个叔叔。远远的,只能模糊地看见他穿着一件长彬,脚穿着一只破鞋子。我停下脚步,望着他的身影,愈来愈清晰:黄里带白的皮肤,极短的胡须嵌在嘴巴上方。

“小朋友,你刚才掏钱的时候掉了两块钱,我发现后,却见你已走远,好不容易才追上了你。给。”

我从他那只竹枝似的手指中接过那两枚硬币。冰凉的寒风刺骨,可我的心却感到无比地温暖……

多么善良,多么诚实的一个人啊!他已真正地与“诚”交上了朋友,相信他今后的路会更通畅。

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诚为友吧!

篇5:与诗为友作文700字

与诗为友作文700字

如果有人问我:我会和什么做朋友?我会告诉他,我和诗做朋友。

记得一天,哥哥送了我一本《古诗大全》,我没在意,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柜。那天刚好考语文,我拿到试卷,“刷刷刷”地就写了答案,也不检查,就直接交了上去。

第二天,试卷发了下来,我以为我至少考个九十多,没想到却名落孙山,一个大大的六十出现在分数栏里,一个个鲜红的大叉使我不忍直视。我低头看着试卷,傻眼了,泪水不禁涌了出来——我怎么会考得这么差?我边哭边跑回了家,家里没有人,我痛苦得失控,大声呐喊着,开始摔东西,哥哥送我的《古诗大会》也被摔在地上,摊开在一页,是一首李白的诗,我无趣地想把书盖上,却瞥到了诗中的一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我不是也在做着这样的傻事吗?明知道这样的发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却又傻傻地去做,这也太傻了吧?我的火气立刻就消了一半,静下心去看下一句——“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我看了这一句,火气不知怎么会消了——李白遇到了这么多挫折,并没有像我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而是坦然接受,多么洒脱。相比之下,我觉得很羞愧,别人遇到过那么多挫折,都没有放弃,我又怎么可以轻易放弃呢?

从那一刻起,我告诫自己不要轻易放弃,认真检视自己的态度和错误,把成绩提了上去,也因此爱上了诗。我喜欢李清照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喜欢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更喜欢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诗教会我许多道理,也让我在老师举行的诗词比赛中夺得桂冠,当同学们纷纷向我祝贺时,我高兴地笑了。

我喜欢诗,诗对我很重要,也是我灵魂的一部分,诗是文化的传承,也是让我们终身受益的好伙伴,所以,我喜欢诗,诗是我永远的朋友。

篇6:与动物为友作文700字

与动物为友作文700字

与动物为友我家有许多书,其中有许多是动物书,这些动物书,是我在暇余时随手一翻的读物,我不是把看这种书当成消磨时间,而是想了解动物,虽然书上写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我可以了解一小部分的知识,虽然收效甚微,但我认为这种书对学习一定会有帮助。有一次上科学课,老师问我们蚯蚓是一种什么动物,很多同学都在交头接耳,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老师,老师叫了一个同学,他的回答是爬行动物,老师说他只讲对了一部分,同学们又开始互相讨论,可是半天没有结果,最后只好埋下头等老师讲,这时,在一堆黑头发的脑袋上方,举起了一只手,那就是我的手。老师叫了我,我信心满满的回答了四个字――环节动物。老师又让我来介绍一下环节动物,我就把从书上学来的东西都说了出来,“环节动物就是指把动物本身分开来还可以死而复生的动物,不过海绵并不是环节动物,尽管海绵被分成很多块后也可以像蚯蚓一样,但是它属于棘皮动物。环节动物,一般都是昆虫。”这是我第一次在全班出风头,虽然他们都对我投来惊讶的目光,可是没过几天,就没有了。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会儿,但我还是觉得挺不错的,有关动物知识的考试已经过了第一关,第二关考试,是在五年级的暑假。这个暑假,有一个写研究报告的作业,我在上一次写的是有关恐龙的研究报告,这一次总的来点新鲜的吧,我就开始冥思苦想。最后,我下定了决心,写一篇关于珍稀动物的研究报告。这回,我的.内容写得十分丰富,把四种动物的名称都写了出来。还一一进行了介绍。老师很满意,我也很高兴,首先是因为自己的作文受到了老师的好评,其次就是高兴自己通过了第二关的考试。第三关的考试迟迟没有进行,不过在学习生物多样性的时候,可能会进行考试,我希望自己能够通过第三关的考试。我想深入的了解动物,但现在还没能实现我的愿望;我想成为一名动物学专家,这也许要有丰富的知识;我想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和大自然这巧夺天工的物品成为亲密的朋友。我希望你们和我一样,与动物为友。

篇7: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读书可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判事之际。” 我爱泡杯香浓的奶茶,靠着幽幽的竹帘窗,借着倾泻下来的的灯光回味着乐趣…… 人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是如此。当我跟同桌吵架时,《同桌冤家》给我支招;当我遇到挫折,《奔跑的女孩》带给我勇气;当我不开心时,《淘气包马小跳》带给我快乐。 就因为看书还曾闹过不少笑话呢! 曾清晰的记得这样一件事,妈妈叫正在看书的我去买味精,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走出家门,模模糊糊地记着妈妈说的话,以为是让我买“围巾”。我一开始还纳闷:大热天的买什么围巾啊!“ 但转念一想:管那么多呢,买就买呗。于是兴势冲冲的买了条围巾回家,说道:“妈,我买回来了。”妈妈疑惑地看着我手里的围巾:“我叫你买的味精呢?”我这才发现自己真的听错了,于是拍了拍后脑勺,嘴角露出尴尬的笑容!妈妈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于是没说什么,只是抿了抿嘴无奈的笑了。 还有一次,那时正是暑假,天气炎热极了,可我却还聚精会神地坐在椅子上看书,吃饭的时间到了,外婆叫我去吃饭,可我却毫无反应,直到外婆拍我一下,我才有反应,外婆说我真是个书呆子啊! 即使这样,也从未改变我对书的喜爱…… 与书为友,哪怕是单影之心,也不会空虚寂寞。 与书为友,哪怕不是富裕人也不会封闭落后。 与书为友,让科学引导我们的生活。 与书为友,让美好生活主宰人间。 书,是人类的伙伴,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指路明灯。书,我愿一生都与你为友。 文章来源

第4篇

篇8: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我的座右铭是: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是我无意间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当时,我还不喜欢看书,书里面那一只只“小蚂蚁”弄得我头昏眼花,但是,自从我看到这句言之后,我就开始教书这个忠诚的朋友。我为交这个朋友付出了很多很多-----

被表妹说成书痴:有一次,表妹来我家吃饭,吃饭前,表妹吵着要和我玩游戏,我勉强答应了,我拿着一本书,在妹妹玩捉迷藏。这次是妹妹抓,我一边看书,一边躲进衣柜里,那时,我正在看我最喜爱的一套书------《明朝那些事儿》,于谦的死,真的太冤枉了,于是,我就大声地骂害死于谦的石亨,被表妹听见了,表妹顺着我的声音,从衣柜里找到了我,我输了。

暑假为了看书,每天都偷偷摸摸地“起早摸黑”:暑假到了,妈妈不让我看那么多书,说暑假是休息的时间,应该多睡觉,养足精神,而我呢,却当妈妈的话是耳边风。趁妈妈不注意时,我偷偷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放在枕头底下,平时,妈妈规定我看书的时间我就看书,到了晚上,我就以黑为借口,拿了一个小电筒放在枕头边,等妈妈关了门后,我就打开小电筒,从枕头里拿出那本书开始看,看到我累了的时候,我才睡觉。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起床了,我又从枕头底下拿出那本书看起来,等妈妈来查房时,我就把书藏进被窝里,然后装睡觉。这也是导致我近视的原因之一。

为了看书,害得我上学迟到:有一次,我在看《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很好看,看得我都入迷了。正巧,我又看到了最精彩的那段,害得我忘了时间,到了一点四十分校车要开走了,我才记起来要上学,幸亏我看侦探电视剧看得多,会用“半路截车”这招,赶上了校车,要不然,又要被“??侣杪琛甭盍恕

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所以我一点也不后悔与书交朋友,也不会后悔为了交这个朋友而付出的代价。

篇9: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书籍带给我们的快乐和好处是无尽的,我喜欢和书为友,与书相伴。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宣泄自己的心情,没有任何约束;我也可以品味生活,感悟这世界的人情百态;我还可以了解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内心……提起读书带给我的快乐,真是诉之不尽啊!

书的世界就像一个百花园为我们心灵增添一方净土,带来一份纯洁。在书中,我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卖火柴的小女孩》《狼来了》《小红帽》《三只小猪》……这些故事给了我们受益终身的启蒙,让幼稚天真的我们在心灵上画上第一道彩虹。书中的世界总是丰富多彩的,使小小年纪的我们都会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美丽的梦想;《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这些给予我们理想之花的种子,深深的扎根在心田上,伴随我们逐渐成长,我的心灵又画上了第二道彩虹。识字量逐渐多了,也有了理解能力后,我们又开始背唐诗宋词,《静夜思》让我们认识了文采飞扬的“诗仙”李白,《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漂泊在外游子的浓浓思乡情,《游子吟》让我们感受到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和感人真情,我的心上又画了第三道彩虹。再长大些后,我们与作文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读书更成为学习中、生活中的一个需求,因为它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可以丰富我们的课外知识,读书,真是一种享受啊!我的心灵上又画上了第四道彩虹!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想说:“书籍是打开心灵之门的一把金钥匙。”读书,就是在提高一个人的修养,展示一个人的气质,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凡是有理想热爱生活的人,他必定喜爱读书,与书相伴,会使每个人受益终生!四道彩虹的美丽不足以照亮我的整个人生吗?因此,我要永远与书为友,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五彩斑斓的梦!书,就是我圆梦的良方。我要让书陪伴我一生,让光明与善良点燃心灵之光!

篇10: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夜幕降临,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青灯下,手捧书卷,品着香茗好不惬意……

——题记

时常抚摸一本书的扉页,怡似一位多年不见的挚友,只需碰着他,见着他,便已知足。手指于书页里穿梭,流连,回味着一个又一个与书相知相惜的故事。

还记得林海音的《窃读记》吗?书中的小主人翁是多么渴望读啊!“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我的眼睛过于急忙的寻找,反而看不到哪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昨天那位置了。”

可以相像小主人翁眼眸中那抹夺目的光彩,给读者展现了一个如饥似渴,希望得到书籍的安抚与浇灌的孩子。“啊!它在这里……”正如在茫茫的沙漠之中,一行干渴又焦躁的旅行者,忽地眼前出现的感叹,是多么的激动而热烈啊!

“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的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能令小主人翁如此贪恋又不舍得,除了她自己对书的热爱,更多的其实是书籍本身吧。

书香醉人心脾,诗行渗入血液。青年少时所读之书,暮年时必会回想,仿佛一切就在身边,从不曾离开。

想起了安徒生,想起那单纯,美丽,毫无杂质的孩童时代,曾多少次为什么那幻化成泡沫,消失于大海的人鱼公主感伤落泪,多少次为那在火柴微弱的光中遇见了希望却最终迈向无国的姑娘黯然神伤;多少次为那光裸着身子却自鸣得意的国王捧腹大笑。想起安徒生,想起了那一个个溢满了玫瑰色,奇幻的梦。

读一本书,就是去感悟缕缕墨香的深沉,体会丝丝动人的情感。

以书为友,这是多少前人的毕生追求。所有朋友中,书本最为耐心而又令人愉悦,我们身处逆境灰心泪丧时,书本并不抛弃我们,始终如一,友爱接纳,给予我们以慰藉和鼓励。

愿做一本书的友人,与书页间流淌着的灵魂相通,在作者所描绘的人生舞台上,与他们同台出演。

篇11: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但可不是所有书里都有黄金屋,像《阿衰》、《漫画party》之类的漫画书,怎么可能有黄金屋呢?所以,这句话应该写成:“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没错,只有在好书里面才会有黄金屋;只有在好书里面才会有智慧的海洋。我今天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意林》少年版。

别看每次《意林》少年版就那么薄薄的一本,但它的“分量”可不小。这本书以“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作为宗旨发行。共有八个大专栏,分别是:“成长小脚丫”、“搜星记”、“青青校园”、“思想的翅膀”、“绿野仙踪”、“IQ总动员”、“天使之城”、“专栏加油站”。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成长小脚丫”里主要讲的是一些人在成长的时候遇到的挫折,又将挫折打败,最后成功;“搜星记”里讲的是各类明星出名的道路是怎样的;“青青校园”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讲校园事迹的;“思想的翅膀”就应证了“小故事大道理”这一宗旨;“绿野仙踪”讲的就是在森林里看到的奇怪的动物;“天使之城”里讲的是一些感人的事情;“IQ总动员”的主题就是娱乐、放松;“专栏加油站”写的就是作文怎样才能写好。这八个专栏,层层递进,使人越看越有兴趣,看完这期又想着下期。《意林》少年版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比如说我,我以前写作就是记流水账,而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写出好作文,而这些进步都得益于读《意林》少年版这本书呢。

大家快放下手中的漫画,拿起《意林》少年版,做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达人吧!

篇12: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书,是治疗疾病是良药;书,是一把金钥匙;书,是一把斩断困难的利剑;书,是一扇智慧的大门;书,是知识的海洋。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如果一天不看书,做任何事都会没有力气。

走进书的世界,你会赞叹它的奇妙。在那里,许多知识精灵飞来飞去。一本本书整整齐齐的被罗列在书架上,你可以在书的海洋里徜徉,也可以在书里翱翔。

看书切不可囫囵吞枣,只要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书的世界其实要比现实世界更有趣。在书里,人可以无障碍地交流。那里的人都是天真无邪的。在书的世界里,人人都是你的知己。说起来,我与书还有一段不解的缘分呢!

九岁那年,一天晚上,我梦到自己进入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寻找大熊猫》的世界里。

在那个世界里,清香弥漫,令人心旷神怡。

我看到可爱的马小跳一行人,高兴地跑过去跟他们打招呼:“你好,请问你是马小跳吗?”“哇!”马小跳大吃一惊,往后退了几步,用防备的眼神看着我,“吓死我了!我是马小跳,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我特别喜欢你。”“是吗?”马小跳兴奋地打量我,“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当然可以!”我爽快地答应了。

梦醒了。我下定决心要读好书,一定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更要做一个像马小跳一样开朗,阳光的人,凡事不斤斤计较。

由于每日放学后背诵《唐诗三百首》,并仔细看了每首古诗的赏析,这样我对所背诵的古诗,理解得更深入。我的诗词储蓄量已经非常多了。老师上诗词的时候,说了很多首唐诗,我一听,几乎全部我都会背。写作业时,遇到诗词类的问题,我总能快速而准确的答出来。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过我不会因此而骄傲,因为我知道,中华诗词这颗“璀璨明珠”我才学习了一点皮毛,才刚刚踏入起点,前方还有很长的路等着我走。只有虚心前行,才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正因为多看书,我拥有了许多的快乐,也学到了挺多的知识。

从现在开始,我要好读书,读好书,与书一路同行。

篇13: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书,是我的启蒙老师,也是我第一位知心朋友。它会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予我安慰,在我经历挫折时给予我勇气。书,更像一位大师,在不经意间教导着我的一切。

我从小就是一个胆小鬼,怕黑、怕昆虫、怕鬼,更怕孤独。我最害怕的就是只身一人呆在家里,因为我总爱胡思乱想:万一有一个人突然要谋杀我怎么办?万一有一个人突然闯进来要绑架我怎么办?万一……连家都这么不安全,别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那天,爸爸妈妈都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结果是,我要独自在家。于是,我只好躲在被子里直发抖,至少天塌下来砸到我也不会很痛。我正想拿枕头给我在被子里枕着,却突然摸到了一本书。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刚问好友借的《阳台上的梦》。书,像一剂良药,让我瞬间忘记恐惧。我翻开了书。文中的小女孩和我多么相似。她的爸爸妈妈也都升职了,因此也没有时间陪她。而她的新家那么宽敞,那么安静,安静得让人无法呼吸。我不也是这样,诺大的房间,装修得富丽堂皇,可冰冷得没有任何温度。她也和我一样从骨头缝里惧怕孤独。我不禁流下了同命相连的泪。可看着看着,我发现,她又和我不同,她没有躲避孤独,而是做起了各种自己喜欢的事,用快乐驱赶恐惧。

于是,我在反思自己:对呀,我为什么不能像书中的小女孩一样呢?与其这样躲在被窝里,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比如此刻的读书,比如,很久以前我答应布娃娃要给她做一件新衣服……

我开始忙碌起来,孤独也识趣地走开了,恐惧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阳台上的梦》这本书和勇气无关,可是,它却给真真切切地给了我勇气。我沉浸在快乐中,时间也过得很快。当爸爸妈妈带着歉意回来时,我已经给布娃娃做好的裙子。

像多米诺骨牌那样,慢慢地,我从书中吸取到更多的能量,开朗、自信、乐观……如今的我敢在台上大胆发言,在宿舍里做着夸张的表演逗乐小朋友……这都要感谢我的恩师——书!

篇14: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长长的旅途,只能选择一样东西带在身边,供自己娱乐,那么,你将选择什么呢?……而唯有一本书--一本你喜爱的书,才仿佛是一位永远的亲切而有趣的伴侣。

书是我的挚友。自我呀呀学语开始,我就与书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当时我不会认字,是母亲把书上的故事讲给我听。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便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是这种浓厚的兴趣,使我视书为知己。一天不读书,我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些什么。

如果仅用一个“喜欢”来形容我对书的喜爱程度,那是远远不够的。甚至用“酷爱”这个词,也不是很充分。而唯有用“痴迷”这个词,才恰如其分。这不是夸张,书以其自身特殊的魅力影响着一切。

是的,什么也不能像书那样帮助我们。用生命,用心灵去感知和认识未知的事物,一个人,只有从小热爱、珍惜、和尊重自己祖国和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学遗产--那些读也读不尽的好书--你的精神世界才会变得丰富、健全、美好和高尚。

不错,读书犹如欣赏一道道美丽的风景,不仅带给我们赏心悦目的美感,而且是我们的头脑更加充实、灵活。也唯有读书,我们的思想才有飞翔的空间,我们的感情才有停靠的港湾。

当然,我爱好读书,并不是什么书都读,因为一本本的书就像一座座金矿。每做金矿的含金量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书亦是如此。不同的书有不同的含金量,世上许多书只有很低的含金量,甚至完全是废矿,可怜那些没有鉴别力的读者辛苦地去开凿,结果是一无所获。那些含金量高的书,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因此,我比较喜爱那些关于历史、军事、科技、文学的书,很少去看那些精神垃圾“口袋书”。那些好书让我了解到大国的兴衰、朝代的更替、科学的发展、人间的真情……并丰富了我的内涵。

愿你度过热爱书籍的一生,并在书的滋养下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我宁愿当一个住在堆满书的阁楼里穷人,也不愿当一个不爱阅读的国王。(--麦考莱)与书为友,不亦乐乎,只有真正爱书的人,才能体会到书中蕴涵的无穷乐趣。在书的世界里,我甘愿做一只永远的书虫。

篇15: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的确是人类的知识海洋,只要我们愿意遨游,总是能够吸收一些精华与体内,让我们的人生绽放出全心的光芒。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够以书为友,伴书而行。

书,可以为我们指点道路。三国大将吕蒙,曾经也是一个粗犷的武将,以读书为耻。但是经过了帝王的一番开导,他终于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紧接着,他就多看书,各种书籍均有涉猎。最后,也就是文臣鲁肃走过来,和他聊天,突然发现其貌不扬的他,居然能够说出那么富有文采的话,正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就是这个道理。

试想一下,如果吕蒙没有听取帝王的开导,只是一味的蛮干,当然也不会得到帝王的赏识,更得不到文采鲁肃的赞美“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美好句子,当然,也更不会拥有白衣渡江的惊人历史之事了。所以说,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战场上来取自然,灵活自如,一次又一次获得了巨大的胜利。而我们也可以学习他,学习他爱看书,各种涉猎,不断取长补短,才能更近一步。

书,也的确是我们的好伙伴。在我们无聊地时候,它可以打发我们的无聊之意。而且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经历作者的所见所闻,有些数据就是作者花了好几十年乃至一生的精力造就的。也许你一天就能够看完,但是你的精神与灵魂将会的到升华。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来洗涤你的内心,沉淀你心中烦躁的杂质。同时开阔你的视野,让你在面对困难时能够联想到更多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书籍,从小伴我长大。虽然书还是那些内容,但是我,早已经不是那个时候的我了。我获得了知识,在我目前的生活之中,不知不觉就能运用到,快乐了我自己。所以,请你与书为友,这样你就能获得无数的伙伴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不同思维,开拓自己的视野。

篇16: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一纸,一笔,一盏灯,做回散人,与书为友。

书本身就有一股香气,是发自本身的香,不是花草的芬芳,不是香水的迷离,是一种气质、素雅、幽静和沁人心脾。

狭小的房间里点着一盏灯,四十瓦,昏暗的光透着气息,那是文人的吐纳,墨绿色的书架占了大半空间,上面堆着一些书,杂乱但绝无灰尘,那是我的全部。我爱侧躺在床沿看书,仿佛多了一些遐想,又多了一些文人的味道。伸手我便可以清楚地寻找到我要的书,我已经完全熟知书的粗糙或光整,哪一些有折过的痕迹,或者夹着一张漂亮的枫叶。与书的合作是如此默契,以至于我弄不清是我在找书还是书在寻觅我。

红色,书皮粗糙,有颗粒状,我知道是米开朗基罗的册子,对于他的作品我只能用凡人的眼光去看待,但是我喜欢他那句话,“每个人都是一件很好的雕塑,只是他还被珍藏在大理石里。”我坚信自己也是那块雕塑,不是自负,而是一种完成自己使命的信念。

这一册大概是奥地利作家莫里希顿尔的书吧。这片树叶是两年前采集的。老实说,我不能完全读懂他的话,甚至觉得他在瞎掰,“每个人的心中都装着一个布拉格当铺,进进出出存放着心情。”我一直迷惑着,为什么人的心情要寄存,而那个地方又是当铺?我们不该勇敢地表达自己,而是缩地将它皱在心中,我想这是一种轻视,一种对自己的不尊重。

没有整齐地放进书架的是李清照的诗集吧。两天前我翻阅过。看诗,陶冶情操罢了,而对于只懂得皮毛的我来说,只能说是朗读,而读些什么,自己也不清楚,但读过后又倍感舒畅,似乎口中溢出的都是满嘴的墨香。李清照是我喜欢的,喜欢什么?又谈不上,也许是那种清冷的气质吧,我想我是模仿不上的,只能跟着轻轻吟诵:“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书架中的书许多我是看不来的,也许是经验不足,也许是阅历太少。但我喜欢翻看小时候读的书,似乎在努力寻找童年时的天真浪漫,或者在体验一种回忆。但这似乎很难,“幼稚”已磨灭了我看这些书的的兴趣,尽管我还不成熟。但我却意外地品味到了作者的童心未泯,我想这是我最该学习的吧。

关上了灯,房间暗而静,我闭上眼睛回味着书的味道。与书为友,与书中的人为友,终一日,有人会捧起一本书,然后与我为友。

篇17: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书,就像一艘轮船,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汪洋中航行;书,就像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让我们在智慧的王国中畅游。与书为友,就如同一股清凉的泉水缓缓地涌入我的心田,让我受益匪浅。

奇思妙想《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种种磨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文中塑造了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天性善良、慈悲为怀的师傅唐僧;身怀十八般武艺、能上天入地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沙师弟……他们的取经之路虽然布满了荆棘,有无数的坎坷,但是他们从未放弃,而是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地朝着目的地前行。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碰到不如意之事,但只要我们把这只名为“困难”的拦路虎化为前进的垫脚石,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妙趣横生《安徒生童话》总是带给我无穷的惊喜,让我走进了一个奇妙的童话世界。在一篇篇动人心扉的美妙故事中,我最喜爱的是《皇帝的新装》。愚蠢的皇帝受到两个骗子的蛊惑,为证明自己是聪明人,穿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衣服,举行了盛大而隆重的游走典礼。全国的百姓虽心有疑惑,但还是对皇帝的新装赞不绝口。最后,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它让年幼的我明白了:不能人云亦云,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们要用自己的睿智来辨别是非善恶。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次听到这首慷慨激昂的《临江仙》,我的思绪就仿佛飘到了几千年前的三国时代。这都源自我心中那部永恒的经典——盖世无双《三国演义》。罗贯中用他的生花妙笔描绘了一个个生动而又令人惊叹不已的故事:火烧赤壁、诸葛亮草船借箭、关羽温酒斩华雄……每次读到这些文字,我都心潮澎湃,真想穿越到东汉末年,身临其境,去一睹当时烽火连天、群雄争霸的场景。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与书为友,让我攀登上了知识的巅峰一览众山小,让我在书的海洋中乘风破浪。

篇18: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益友。——臧克家

如果你在寂寞时想交一位朋友,如果你只能选一样物品做自己的“朋友”。你会选择哪一样呢?一幅美丽的画卷,一本有趣的书,一副扑克牌,一台电脑还是一只口琴……似乎很难做出选择。

如果你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书做朋友。”

在我幼年时期,我并不喜欢读书,可是我的眼睛在那时候得了近视,我不得不告别电视和电脑。在无聊的时候,我从妈妈的书柜中找到了一本已布满灰尘的《一千零一夜》看了起来,丰富多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从那天起我就与书交上了朋友,与书结缘。

从《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读到了《老人与海》,从《简爱》读到《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随着年龄的升高,我也一步步从童话走入了小说,从小说走到名著。渐渐的,这些书已经不能让我满足了。我开始尝试读名著,读《西游记》中嫉恶如仇的孙悟空,《三国演义》中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在我脑海中形成画面让我品味名著的乐趣,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毅力和勇气;《童年?我的大学》给我坚强的性格;《世界未解之谜》这一本本科普书籍令我在一个奥妙、奇特的科学世界中翱翔……

虽然我读书没有“头悬梁锥刺股”,但我不放过每一个与书结友的机会,连吃饭前、上厕所时,我都会捧一本书静静地看。只要我手中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忧愁时看书会让我脱离苦恼,写作业累了看书会让我变得轻松,无聊时看书我会得到灵感……

书就像无边无际的海洋,我就是快活的小鱼虾,在海洋中自由穿梭。书就像蔚蓝的天空,我就是展翅的雄鹰,飞往知识的尽头。

妈妈说,好男儿应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就是我的理想。我希望我的朋友越来越多,我离不开书,我愿意一直与书结友。

篇19: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的成长更离不开书。书,给我带来了知识,给我带来了智慧,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陪伴我成长的最好伙伴。

书,在我眼里,不单单是一张张写满字的纸,它是一个宝库,里面有无穷无尽的“财富”;它是一个心灵的港湾,给人以安慰;它是一个调节器,能在你不开心时,驱散你心中的愁云。

那时我还小,才上三年级,整天都在疯玩中度过。一天,妈妈从身后“变出”两本书说:“女儿,你如果把这两本书看完,妈妈就给你买玩具!”我欣喜若狂,“铁公鸡”妈妈居然……我连忙拿起一本《我要做好孩子》读了起来。刚开始读,我并没有多大兴趣,觉得一点都不好玩,但为了玩具,拼了!可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忘记了时间,沉浸到书中。后来,我发现我已经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只要不是上课时间,我总忍不住把书掏出来看上两眼。

喜欢上读书以后,我的收获也不小呢!记得一次考试,一看到作文题,我就很自然地联想到曾经在书中读过的事例,用到这篇作文里应该再恰当不过了。于是,我如鱼得水,平时写作文像“挤牙膏”的我居然以“光速”完成了,并且那篇作文我只被扣了1分!这让我信心大增。从那以后,我读书更有动力了,总是“书不离手”,连上厕所都要带上一本书,从“淘气包”成功转型为一个“小书虫”。妈妈则因为计谋得逞而偷着乐呢!

书是人类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是人们精选出来的财富,也是我们的朋友,无论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让我拥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它给了我知识和力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和恶,美与丑。书给了我生活的乐趣,书让我从中得到了许多人生启示,让我开阔了眼界,让我得到了无穷无尽的知识。同学们,让我们与好书做朋友吧!我相信读书的习惯一定会让我们受益终生。

篇20: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美好的心愿,可要想真正达到这些愿望,就得拥有丰富的知识。书是储积智慧的不灭之明灯,优秀的书籍像一个智慧善良的长者,搀扶着我们,使我一步步向前走,并且逐渐懂得了世界。书——我永远的朋友。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著名作家梅子涵爷爷所著的金水桶儿童文学丛书时,感到非常好奇。尤其是这些丛书的书名,如《冬天躲在衣橱里》、《天空包在馅饼里》、《鼻子和你捉迷藏》、《蝴蝶站在提篮上》和《书包写封信给你》,深深地吸引了我。其中《香肠穿上红鞋子》这本书,里面简单的故事,美丽的文字,处处透露出天真的童心,让人觉得非常轻松、愉快。“红鞋子”是其中一个温馨的小童话。讲述了一只被跳舞的小主人遗失的红鞋子害怕孤独,恳求小老鼠带她一起去寻找另一只红鞋子,最后在快乐而又惊险的旅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和同伴,而小老鼠也最终体会到了孤独的失落。“一个天真的人,相信童话,总能讲得精彩。走近他,你就飞扬。”我深有体会。这的确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好书,我很喜欢看。无论是离奇的想象还是缥缈的构思,都体现了梅爷爷那种独特的童话创作风格。

记得鲁迅爷爷曾经说过:“只看一个人的著作,结果是不大好的;你就得不到多方面的优点。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所以,只要一有空余时间,我就会博览群书,亲近阅读,亲近经典,让自己的心情与文字一起闪烁。图书馆、新华书店、班级图书角、家庭书吧,都会留下我的足迹。在书的海洋里,我尽情遨游着。

每当我静坐在一边,手捧一本书籍,细细品味,这时我就觉得面前就好像展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茫的宇宙,可以与书友交流人生愿望,感悟点滴体会,真是悠哉!悦哉!书,你就像一位良师,给我丰富的知识;你恰似一盏指明灯,给我照亮成长的道路。书,我永远离不开你!

篇21:与书为友作文700字

我喜欢读书,已经把书当作自己的朋友了。因为读书是一个获得知识的最为便利的途径,正所谓“开卷有益”。通过读书可以扩展并补充自己的知识,开阔视野。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莎士比亚

……

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将会怎样?我真不敢想象,没有一本书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荒凉?如果没有书,我们怎能与作者一起欢乐,一起笑?如果没有书,我们又怎能与作者一起承担,一起哭,一起迈向成功?如果没有书,我们怎么去感受钢铁炼成的那一刹那的惊心动魄?如果没有书,我们怎么能看到作者童年里那无限趣味?如果没有书……

以前,我曾经看过一则小故事,故事说:从前有一个爱读书的人,一天有个人问他如果让他住在一座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里面有佣人伺候他,有大把大把的黄金摆在他面前,整天吃着山珍海味享受着荣华富贵,有大群的朋友和他在一起欢歌笑语,但是有一个条件是不让他读书。

这个人的回答让我很吃惊,他说:“我宁愿住在又暗又小的茅屋里,吃着咸菜就干粮,不用任何人伺候,身上没有一分钱,没有成群的朋友,但是不能没有书。”是啊!生活再穷也要读书,住宅再小也要藏书,友情再浅也要送书。

“书”四笔一个字,写起来很简单,但是,如果想把它写好,写对都很难。“书中自己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

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和书做伴吧。让我们在书中尽情地遨游,去寻找自己的那所“黄金屋”,在书中迎接属于自己的那片火红的朝阳。

教师评语:作文写得非常棒!文中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并巧妙引用小故事,让人读来颇受鼓舞。字里行间都在强调读书的重要性。读书是我们的神圣的精神家园,大家都来读书,学校就会成为“书香校园”。让读书伴我们成长,伴我们一生,让书香永驻我们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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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与自然为友作文700字

大自然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客观环境,人类从大自然的万事万物中得到了许多灵感、启发,得到了很多馈赠与无私的呵护。无疑,它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曾警告人类,“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人类每一次对大自然的胜利都必要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大自然给予了我们许多,不仅仅是生存环境。它的无私奉献,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对它,我们理应心存感激。可是,我们非但没有知恩图报,反而一次又一次地摧残它的身心。然而,这一次不同了,它开始暴怒,开始呻吟……

是否记得我们走在漫天飞沙的街道时,我们是怎样的心情?欢笑、泪水还是埋怨?如果说这一切都因为大自然的冷酷无情,那么,当我们举起斧头向大树挥去的时候,就是天使了。树木犹如大自然的四肢,四肢被砍下的痛苦,谁能体会?世人无时不在宣布自己的爱心,而这些就是我们所谓的“爱心”。

“风在吼,雷雨在咆哮”,这样的情景,我们并不陌生。看到家园被吞噬,我们无奈,责怪它将一生心血毁于一旦。可当我们毫不犹豫地将污染物倒进它的血液时,可曾想过这是对大自然的煎熬,让它生不如死。

与其说这些是大自然的报复,不如说是人类应得的惩罚。

万物皆有情,大自然也不例外。仔细想想,它为我们所付出的不正说明这一点吗。它早已超出一般的朋友,犹如一位慈祥的母亲,无悔地付出……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和谐相处呢,非要弄得两败俱伤吗?相信任何人都不愿见到互相残杀的时候。很庆幸,人类如今懂得了大自然的重要,已不再僵持,向它伸出友好的双手,打破了以往的僵局。

人类对大自然说:“对不起,我的朋友。由于我以前被虚荣心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地想从你身上获得好处。对此,我很抱歉。你能既往不咎,原谅我好吗?”

大自然给了人类一个拥抱,微笑着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既然是朋友,就不会计较前嫌,希望我们以后能彼此真诚相待!”

从此,人类与大自然和睦相处,成了好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篇23:以书为友五年级作文700字

书是一杯茶,越品越香甜;书是一片金矿,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一位益友,陪伴我成长。

小学一年级时,我的同学黄梓希,她每天抱着书。下课时间,既不喝水,也不上厕所,而喜欢看书。我真是不知道书有什么好看的,所以我就叫妈妈买了一本书。那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月才看完。它告诉了我,做事,要做得井井有条,一点不能马虎,要懂得讲礼貌,有素质,不要讲脏话。连邻居阿姨都感觉我变了个人似的。

小学二年级时,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人体与健康类的。这本书给我增长了许多课外知识,告诉了我耳朵为什么能听见声音,中国人为什么头发黑……妈妈还说我是一位小小科学家!

小学三年级时,我又买了几本书,有一本是《贝丝的快乐农场》,写得那么真实,我还把一本书里的好词好句都抄了起来,给写作用,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作文,就用到了里面的好词好句,也给我增加了很多灵感。结果作文还打了96分呢!

到了小学四年级,家里全都是书,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现在我看了《繁星春水》,这是诗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无处不在,一定要战胜它!《昆虫记》让我知道了很多昆虫的特点和生活习性,《海底两万里》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原来还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海洋生物,《秘密花园》告诉我了长得不好并不可怕,只要心灵美才能真正受人喜爱。《小橘灯》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爱无处不在,只要用心去体会。

我已经与书成为了好朋友。我已经养成了一个爱看书,每天都爱看书的好习惯。爸爸看见我每天那么努力,非常欣慰——比吃了蜜还要甜。

其实,我还是要感谢黄梓希,因为她,我才知道书原来藏着那么多秘密,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精彩。

以书为友,其乐无穷!

篇24:以书为友五年级作文70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等待我去遨游;书,是一棵智慧树,等待我去采摘知识的果实;书,是一片森林,等待我去浇水;书,也是我的朋友;带给我无尽的知识。

在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讲了许多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应有尽有。记得当妈妈给我念白雪公主时,我听到那个巫婆要用毒苹果去害白雪公主时,我不禁大叫:打死那个老巫婆,打死他,不一会儿,我听到白雪公主死了的消息,又大哭起来:白雪公主,你不能死啊!呜呜呜……当我最后听到老巫婆死了,我又哈哈大笑:死得好,死的好啊!就这样跟着主人公们一起哭,一起笑。

过了几年,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民名学史著;比如《史记》、《红楼梦》、《春》。这些我都看过。还记得那一次,妈妈出远门了,让我到小姨家去,我从家门口坐车出发,在车上,我随便从书包中拿出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快三四个小时,售票员阿姨问我:小朋友,你不下车吗?啊!我转过身,这怎么这么熟悉呢?原来是我家呀,原来我坐车坐过头了,这都是看书惹的祸,大小姨呢?则在到处打电话找我呢!

还有一次,天气很好,妈妈说要出去散步,要我在家看着她的皮蛋粥,我随手又抽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过了好大一会儿,我闻到了一种焦味,这是什么呢?糟了,这下倒霉了,妈妈回来非打死我不可!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回来就开始骂我:你呀你,就知道看书,要你帮我干点小事都干不好,那长大了,还了得!哎,我就是这么倒霉,反正又不是一两次了。

现在,因为晚上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导致视力下降了,现在看书很不方便,书呢!离我只有一步之遥,可我就是迈不出那一步。妈妈还经常看着我,那一次,我拿了本书去卫生间看,把门反锁了,妈妈还去拍门说:我知道你在里面看书,快开门,难道妈妈有火眼金睛吗?

看!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传奇经历,我爱看书,就让书和我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吧!

篇25:以书为友五年级作文700字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读书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眼里,书是一杯咖啡,是需要我们来慢慢品尝;书是一片矿产,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我们的一位益友,陪伴我们一起成长,自从我记事开始,书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中。

幼儿园时,我常常一动不动地坐在妈妈的怀抱里,津津有味地听着妈妈娓娓动听地给我讲故事,仿佛我就是那书中的小主人公。《海的女儿》是我领悟到了爱的真谛;《丑小鸭》让我明白了“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不以貌取人;《睡美人》让我懂得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听着这些故事,进入了梦乡;我听着这些故事,慢慢地成长。

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就这样诞生了。那天是我六周岁的生日,妈妈送我了一本课外书《西游记》。我高兴地接过书来,我轻轻地撕掉了保护书的塑料膜,我翻开书本。我闻到了油墨的清香,我还看到了精美的图画。我抱着书,钻进了书房,坐在书桌前,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不能理解的文字我就查查字典;不认识的文字我就拼拼音。本领高强的孙悟空,老实憨厚的沙和尚,贪吃丑陋的猪八戒,心地善良的唐僧,就是这样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直到全家人都坐在餐桌前准备开始吃饭时,大家这时才发现我不见了,因此家人们都叫我“小书虫”。

五年级,我的读书范围更广了。只要一有空,一有时间,我就回去读书。书桌上、茶几上、床头柜上……到处都是我的课外书,我走到哪儿,就会读到哪儿。《写给孩子的世界历史》《鲁冰逊漂流记》《每一棵草都会开花》……家中应有尽有,度舒服了我的课余生活,还是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尤其是是对我的的帮助。

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提升了我的素养,滋养了我的心灵,与书为友,其乐融融。

篇26:以书为友五年级作文700字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盏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使我每天神采奕奕,信心满满。我喜欢书,并以它为友。

在我看过的所有课外书中,我特别喜欢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描写了母狼紫岚的悲惨一生。它为了实现死去公狼黑桑的遗愿,立志要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顶天立地的新一代狼王。为了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不惜一切代价去严格培养自己的狼崽,但梦想毕竟是梦想,最终还是希望落空,几匹雄狼崽都相继死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伟大的母爱,我们要学习它那百折不挠和敢于追求梦想,永不放弃的精神。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我们要不断地从这些故事中汲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想起以前,我也是不怎么爱看课外书的。自从三年级下册,王老师接了我们班后,她每天都要给我们布置看课外书的作业,第二天还要回学校交流看书的情况。久而久之,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王老师的带领下养成了每天看书的好习惯。王老师常对我们说,不动笔墨不读书,读书时要把书中的好词好句都用横线或者圆圈给标出来,做到一边读书,一边做笔记。特别是书中的精彩段落,要反复“咀嚼”,才能吸收其中的“精华”,把它运用到平时的写作中去。我们班的同学每人都有一个“采蜜”本,我们就像一群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不断采集书中的知识。书读多了,不知不觉中,作文就写得轻松了,很多书中的好词好句就会自然而然地运用到写作中去。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读书,使我思维变得更加活跃,心胸变得更加开阔;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读书,可以使人忘掉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和痛苦。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不求“黄金屋”,也不求“颜如玉”,只希望能在书中尽情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我爱读书,还要一生与它为友!

篇27:以死亡为友的作文700字

以死亡为友的作文700字

不知死,焉知生?在人生中,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我们正视死亡,以死亡为友,就会从死亡之中获益无穷。有时,当我们看到死亡时,就会思考很多人生的真谛,只有在死亡的问题上充分的思考,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的精彩。

“苹果”公司的老板乔布斯曾经被认为患了癌症,也有过一次濒死的体验,因此,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时,就会想,如果明天我要死,那么今天我应该做什么?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最具价值的事情上,用死亡不断激励自己,使自己拥有了熠熠生辉的人生。很多的人在活着的时候无所事事,庸庸碌碌,每天都在虚度光阴,想着这件事明天再做吧,可是,你可曾想过这样一首诗:“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永不回头。如果每天都事事往后拖,你将一事无成,直到死的时候才会感慨日月如梭,转瞬即逝。可是,在那个时候,什么都晚了,所以,请不断站在每一个终点,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是否有意义,有价值。

黄天忠博士曾说过:“只有无知的人与不敢面对生命的人,对死亡才会感到恐惧。聪明的人会视死亡为亲密的伙伴和仁慈的导师,任何人若要完完全全成为一个生命力充沛而丰富的人,那么他在有生之年,必须得与死亡结友。”是啊,愚者逃避死亡,不敢正视死亡,最终碌碌无为,抱憾终身;而智者正视死亡,与死亡结成亲密的.伙伴,充实这自己的生活,最终走向人生的顶峰。

朋友,死亡对于活着的人更有意义,所以,在每天睡前静下心来与死亡谈一谈,站在死亡的角度,看一看自己在有限的时间内是否做了最具价值的事情,以死亡为友,愿你拥有璀璨的人生!

篇28:以书为友优秀作文700字

以书为友优秀作文700字

书籍是每个人获取知识的一个途径,对于与书交朋友,你的看法是怎样的呢,下面这篇以书为友作文700字,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书是一杯茶,越品越香甜;书是一片金矿,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一位益友,陪伴我成长。

小学一年级时,我的同学黄梓希,她每天抱着书。下课时间,既不喝水,也不上厕所,而喜欢看书。我真是不知道书有什么好看的`,所以我就叫妈妈买了一本书。

那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月才看完。它告诉了我,做事,要做得井井有条,一点不能马虎,要懂得讲礼貌,有素质,不要讲脏话。连邻居阿姨都感觉我变了个人似的。

小学二年级时,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人体与健康类的。这本书给我增长了许多课外知识,告诉了我耳朵为什么能听见声音,中国人为什么头发黑……妈妈还说我是一位小小科学家!

小学三年级时,我又买了几本书,有一本是《贝丝的快乐农场》,写得那么真实,我还把一本书里的好词好句都抄了起来,给写作用,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作文,就用到了里面的好词好句,也给我增加了很多灵感。结果作文还打了96分呢!

到了小学四年级,家里全都是书,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现在我看了《繁星春水》,这是诗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无处不在,一定要战胜它!

《昆虫记》让我知道了很多昆虫的特点和生活习性,《海底两万里》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原来还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海洋生物,《秘密花园》告诉我了长得不好并不可怕,只要心灵美才能真正受人喜爱。《小橘灯》让我知道了世界上爱无处不在,只要用心去体会。

我已经与书成为了好朋友。我已经养成了一个爱看书,每天都爱看书的好习惯。爸爸看见我每天那么努力,非常欣慰――比吃了蜜还要甜。

其实,我还是要感谢黄梓希,因为她,我才知道书原来藏着那么多秘密,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精彩。

以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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