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记得作文1000字(推荐17篇)由网友“智取其乳”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一定要记得作文1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一定要记得作文1000字
一定要记得作文1000字
让我们向啊酥祈祷。
啊酥,这个夏天冬瓜最经典的词!某一天的下午,我们又去找草莓玩。我很怀疑地说:“她会出来吗?她不是要等着发霉么?”“你试试吧,或许会,愿啊酥保佑!”边走边聊,我突然一愣!“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啊酥?”冬瓜很不解地回答:“啊酥呀,那个西方的神。”我“扑哧”笑了:“晕你,不是啊酥,是耶酥!”
冬瓜不好意思了,道:“那就耶酥吧,记错了。”
到了草莓家,她还在继续自己光辉的“发霉事业”。听了冬瓜的`啊酥还算笑了会儿。问她出去玩不,草莓抱着她的奶糖(狗狗),望着窗外,大为感慨地说:“啊,太热了。还是不去了吧!”
虽然觉得冬瓜的啊酥挺好笑但我和草莓还是天天啊酥长,啊酥短地叫来叫去,成了口头禅。一碰到什么事就:“啊酥保佑!”呵,没想到我们抛弃了耶酥,向啊酥祈祷!
闪灯奶嘴-生日礼物。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草莓突发奇想,要我们提前送她生日礼物。(她生日9月,开学了!)冬瓜当即在礼品店让草莓选了个15元的十字绣,后来我们一致认为被敲诈了!
第二天,草莓要我送礼物。我问她想要什么,她回答:“那个!”手指向一个紫色的奶嘴!倒,她那句话立刻让我头上顶了个N大的汗珠!结果,我还是花了10张绿色毛大爷买了那奶嘴。结果我们一致认为再次被敲诈。
在我们两看来,草莓一直是比较成熟的,现在她居然要个奶嘴做生日礼物!还戴在手指上挥舞着,那个幼稚的蝴蝶结在下面摇动。结果呢,那闪灯奶嘴只亮了一秒就不在闪灯了,这……这劣质加幼稚的奶嘴。真亏她想得出来!我想这是我送的最滑稽的礼物!
瘦瘦的大胃王。
这个暑假,我经常和草莓冬瓜去吃东西。某个晚上,我们又去吃烧烤。从出来玩到去吃烧烤,我一直都嘀咕个不停,吵着要早点去!草莓就说现在太早了,烧烤店还没开门。冬瓜不耐烦了:“你今天吃了多少饭?”“和平常一样呀!”我和茫然地答。“你也太,你难道还没吃饱吗?”冬瓜很是惊讶!“你这么一说我倒还真觉得饿了!”“你猪呀,真服了你了!真不知道你咋会长这么瘦?”冬瓜快要倒掉了。
终于等到去吃东西了,点了一大堆东西。貌似我吃得最快,冬瓜中速,草莓最慢。草莓小时侯的吃饭速度是我亲眼看见的DD饭是一粒一粒的吃的!疯狂地扫荡后,我们饱了!数了数串数,我28,草莓21,冬瓜19!这怎么回事,我咋吃了这么多。我觉得自己没吃多少呀!而旁边的两位,以恐怖的眼神望着我!
其实呢,我并没有冬瓜能吃,只是他那天吃太多了。不过以我的身材,吃那么多也够恐怖了。实际呢,我对大米饭没多大兴趣拉,对这些特殊的美味倒十分热衷!人称面条的我可是这些东东的克星!
篇2:下辈子一定要记得我作文1200字
下辈子一定要记得我作文1200字
尽我一生,许你一座花开不败的城。倾我一世,许你一个万年不变的承诺。拾一瓣樱花,忆起那年承诺。
一袭青衫,腰间佩着一把长剑的小生。一罗轻纱,一身樱花香的女子。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了对的彼此。
“我的剑归你,姑娘的人归小生可好?”陌离眉间一挑。兮瑶害羞地点点头,用樱花在他的眼前拼凑了她和陌离的.名字。
“兮瑶,我一辈子都会陪在你的身边。”陌离一眼星辰,对兮瑶说。“傻瓜,可是……你是人……我是仙啊……”兮瑶把头扭向一边,不争气的泪早已悄悄落下。她知道,人和仙最大的区别就是寿命不同。“我一辈子都会记着你!”他拾起一瓣樱花,放在兮瑶的掌心。
陌离终究是离开了兮瑶。
他化作了一棵樱花树,永远永远陪在了兮瑶的身边。她就这样一直守护着这棵樱花树。这个承诺,由我来圆好了。
所有等待,都是一场久别重逢。
“谁?”兮瑶拿着樱花酒从树上下来。一袭青衫,腰间佩着一把长剑的小生出现在她的眼前。樱花随地而起,围绕着他,摇摇曳曳。是他回来了吗?
兮瑶眼眶一湿,略发颤抖的音,试问着:“陌离,是你吗?”“姑娘怎知小生姓名?”兮瑶走到他面前,用纤细的手指挑起他的下颌,“怎么,不记得我了么?”他用手拂去兮瑶的手,“姑娘可是认错人了,天下人至多,字同者皆多。”兮瑶饮下那酌樱花酒,从腰间拔出那长剑,“你可知这把剑独一无二,那你为何有着和我一样的剑?”他拿出他的剑,“世上竟有如此巧合之事?”
围绕着他的樱花聚集于兮瑶的剑上,兮瑶一挥剑,那樱花拼凑成一幕幕往事浮现在眼前。他猛地往后一退,“这,这是我?”兮瑶苦笑着,泪从她的脸颊滑下,声音更加颤抖。“陌离啊,你忘了吗?你说过,你一辈子都会……记得我的啊?”他拿出手帕,擦去兮瑶脸上的泪。“也对,你说一辈子,可你没说是哪一辈子!这辈子,这是你离开我的第3个轮回,你不记得我了,是么?”兮瑶继续说道。他依旧什么也没说。
兮瑶转过身,“你走吧,活着,总要留着点念头。我宁愿傻傻地守着这樱花树,念着那承诺,也不要你不记得我。”他却没有走。兮瑶大喊:“你走啊!”他走了。
兮瑶依偎在樱花树旁,一杯一杯饮完那樱花酒,陌离的身影或现或隐浮现在她眼前,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兮瑶向前一扑,却扑空。她抽泣着,“梦,这是梦啊。”她流光了所有的眼泪,“可我不想再过这种,没有你的日子了!我真的好难过。你等着我啊,我来陪你。”
兮瑶站起来,拔出长剑,刺向自己。她对天长叹一声,化作她最初的模样——一棵樱花树。那把长剑围绕着这两棵樱花树,变成一座城,一座花开不败的城。樱花纷纷下落,那是兮瑶的泪……
她等了他三生三世,化作人形,换来一世迷离。又是一个三生三世,他却没再记起她……
兮瑶默念着……下辈子……一定要记着我啊……
篇3:作文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因为拍戏时怕你被海浪冲走而哭泣。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愿意为你在两年时间内改变那么多。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因为半夜听到你的电话声而在朦胧的睡意中,给你回过去电话。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愿意为你捐献骨髓。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因为发现被你耍后,不生气,而是用撒娇的语气和你开完笑说:“你要请我吃饭。”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说愿意和你一起去看海。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在众人面前说最要感谢的是你。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帮你感谢粉丝。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陪你度过了生命中的两场流星雨。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一个你愿意把她比作纯洁无瑕的水仙花的`女孩子。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叫郑爽。
张翰,你一定要记得,有一个叫郑爽的女孩子曾经出现在你的生命中。
篇4:我会记得作文1000字
我会记得作文1000字
我会记得妈妈对我的一往情深,我会记得老师对我的谆谆教诲,我更会记得爸爸带我去爬山……
又是一个星期天,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床上,暖洋洋的。鸟儿在窗外叽叽喳喳地叫着,好久没有这样的好天气,好心情了!难道也有好事发生?果然,在洗脸的时候,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儿子,最近学习辛苦了,今天给你放天假,咱们去爬山,好好玩一天吧!”“太好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每天放学、周日的时间总是给我安排得满满的,今天有点一反常态呀!这幸福来得也太突然了!
我们的目的是方山,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我满怀激动地第一个跳下车,想尽快领略方山的雄伟英姿,嗬!真绿啊,满山的.树郁郁葱葱,叠成满眼深深浅浅的绿;真高啊!只见那山尖高高地插入蓝天,它们在与天公试比高啊!方山就像一块巨大的绿水晶镶嵌在天边,我迫不及待地走近它,进而想要征服它。
终于开始爬山了,我第一个冲上石梯,心里想:我一定要第一个凌绝顶,赏无限风光!于是我满怀信心迈开步子,一蹦一个台阶,轻轻松松地把老爸老妈甩得远远的,只见他们头向前伸着,弓着腰,正在慢慢一步一个台阶往上上,尤其比较胖的老爸,还不时用手抹着脸上的汗珠,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哈哈,我一定要一鼓作气爬上山顶,我深呼吸了一下,伸伸双臂,看看陡峭的石梯,继续向上爬……
突然,我的脚不知怎么扭了一下,有点疼。我便喊道:“爸爸,我的脚走不成了!”爸爸快速地爬上来,让我脱掉鞋子,用手把我的脚捏了一下,又晃动晃动,关心地问道:“疼吗?”,“稍微有一点”!我不高兴地回答。“没事,孩子,继续向上冲!”老爸鼓励我。可是,此时的我,望望耸入蓝天的山顶,快成90°的石梯,心里犯嘀咕,山顶和山腰的风光不是一样吗?我为什么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向上爬?于是对爸妈说:“你们爬吧,我坐在这儿,等你们!”
爸爸听了这句话,严肃地问我:“孩子,你知道山顶的风光是什么样吗?”
“我以前没来过,怎会知道!”我振振有词。
“孩子,咱们现在不是已经来了,并且你很努力地爬了这么高!如果现在放弃,那你还是不知道山顶的风光!这和你没来过又有什么区别?”爸爸看着我的眼睛缓慢而又温和地说道。
爸爸让我站起来,指着石梯对我说:“孩子,你看看这石梯,从山下到山顶,一级一级修成,容易吗?”我脱口而出“肯定不容易!”“但是,工人们不是把它修筑成了吗?今天的游客才能踩着它上到山顶!如果工人们修到一半,把它放弃,能有现在这样完整的石梯吗?”“孩子,你今天既然选择了来爬山,那你必须要像修石梯的工人一样!”
我望望蜿蜿蜒蜒的石梯,似乎明白了爸爸所说的话。便对爸爸说:“放心吧,我上!”
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妈妈,爬山真有意思!我一定不让你抱,我一个人爬上山顶!”我循声一看,原来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妹妹和妈奶在一起爬山,她头上的蝴蝶结随着她的一蹦一蹦也在开心地跳舞!脸上绽放着可爱而又自信的笑容……
“孩子,你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爸爸也看着这一对爬山的年轻母女问道。”
“爸爸,我明白了!”老爸,往上冲……我信心百倍地喊道。
我望望陡峭的石梯,忽然有一种“腾细浪”“走泥丸”的感觉!于是,我又迈开步子,像开始那样爬山了,快了,快了……终于到了山顶!“我成功了”我对着大山喊道。大山回音:“成功了!成功了……”我贪婪地欣赏着山顶的景色,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清爽的山风吹了过来,带走了我一身的疲劳,送来了浓浓的花香和青草的气息,我极目眺望,真有“登斯山也,则有心旷神怡,把水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从那以后,无论干什么事,我都没有半除而废,因为我清楚地记得那次爸爸带我去爬山。(公众号:冯老师为你读书)
篇5:我记得作文1000字
我记得作文1000字
我记得,每一种植物,都有自己的花语,但是这并不是她们自己的品格,而是人类强加于其身的一种美丽的象征。有时候,花的种类太多,人们便开始漫不经心了,比如说牵牛的花语,我今天才知道,是爱情永固。但是这怎么可能。
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牵牛花是这个世界上有名字的花中,我唯一的挚爱。
印象中的牵牛花,是那般模糊,却又清晰如一枚印,在我心中有着无法替代的高贵。
我记得小时候,家门口就有牵牛花,那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花,虽然花期只有短短的一天,但她们那俏丽的身姿似乎从未离开过我的视线,每天都有旧败,每天都有新开。她们并不贪求辉煌,只要在一天里欢笑,那傍晚与夕阳的告别,她们就会演绎无怨无悔。
我记得,每个无聊的日子我都会去看那些几乎遍地都是的牵牛花。她们的藤,纵横交错,缠覆密绕,似乎在用自己娇弱的身子去努力遮住城市中冰冷的铁光。她们的花,无愧于是五颜六色,那些颜色,真是绝美,不俗,不伪,不艳,不妖。
我记得,她们几乎成了我小时候最忠实的朋友,春天开得平凡,夏天开得骄傲,秋天开得高雅,就算是在冬天,她们在积蓄自己的力量,积蓄,积蓄。
我记得后来,搬了家。新家边上是一大片树苗圃,旁边有一座不矮的`小山。我记得那时搬家的失落,失去了原来的同学、朋友,也告别了一直陪伴我的她们,花。春天,我第一次去那座小山,那般繁荣,真的是无与伦比!这里,简直就是牵牛的天堂,除了山脚下有成片的二月兰,整座小山都是牵牛的领地!你们又回来了呢,又来陪伴我了呢!我真的好开心,总是去采她们的种子,我想,你们永远都会陪伴我开!
我记得几年后,不知从哪天起,整座山上,没了一株牵牛!光秃秃的土山,好难看!其实那是,我真的很失落,觉得她们好可惜,好无辜,怎么能无缘无故就消失了呢?你们还是牵牛吗?还是以生命力旺盛著称的牵牛吗?
我记得后来,小区的栏杆上又渐渐长出几株牵牛,叶很少,花很稀,病恹恹的。不过我还是热衷于去采她们的种子,虽然只是瘪瘪的黑粒,虽然丑的无可奈何。
我记得,再后来,路旁再也见不到一株牵牛,哪怕只是一株病恹恹的、稀疏零落的牵牛。没有了一个个缤纷在路旁微笑,没有了每天傍晚在夕阳下的告别,没有了每朝迎接新日的欢乐,没有了从前的回味,和那些如彩蝶般的记忆。
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再见过一株牵牛,没再见过我记忆中那些永远的美丽。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你们忘了吗?忘了你们对生命最唯美的诠释,忘了你们对这个城市最美丽的盼望,忘了你们自己的骄傲,忘了你们对我最真挚的诺言?
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你们不会忘,不会忘记你们伴我度过孤独,带我走过失落,和我一起寻找希望,在夕阳里告别,在晨曦里绽放……哪怕只有一天……
我记得,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牵牛花――人们心中平凡的野草,我心中最高贵的精灵。
我记得,你们美得歇斯底里,美得淋漓尽致,美得无与伦比,美得无可挑剔!一切,我都记得。
我记得,我心中永恒的,牵牛花!
篇6:初中作文:MISS LI,记得一定要回来
这个晚修,气氛格外凝重,同学们一改平时的安安静静,纷纷交头接耳:“听说Miss Li要走了……”
班长红着眼睛进来了,一坐下,就要走了港天的纸巾,刷刷地抽了好几张,毫不掩饰地擤着鼻涕。港天怪叫一声:“你抽那么多,我一个星期也用不了那么多。”听到的人都笑了。因为英语老师要走的凝重气息也减轻了许多。
Miss Li来给我们上最后一节课。她解释说,初三一个老师突然生病了,她要去代上一段时间,下学期一定会回来教我们的。心里还是难受,不过至少还有一些安慰。
好几个同学偷偷地哭了起来,舍不得Miss Li啊。Miss Li好像想让我们怨恨她似的,接连布置了好几个作业,可是在我们看来,不多啊,一点儿都不嫌多。她每在黑板上写一个作业,下面同学就“耶——”地大叫一声。
Miss Li说,这是她唯一一次在布置作业时,没有人在下面“哭天喊地”进行“抗议”的,而是在那里欢呼。
Miss Li暂时不教我们了,下个星期就会有新老师到来。
Miss Li,说好了只是暂时离开,记得下学期一定要回来。
作者:惠州一中实验学校七年级 田含玥
公众号: 飞老和他的孩子们
篇7:记得那年曾经作文1000字
初中三年来最忘不了的就是你的名字,还记得你天真的笑脸,和热情的性格。你的族别或许大家都不知道,正因如此我感觉自己很幸运。裕固族——马上消失在大家眼前的民族。
刚上初一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很有缘的是我们在车站相遇,当时我们还特别傻的互相问是否是自己的同学。现在想起来,真是别有另一番风趣。当时在车上你特别紧张的抓着我,说你以前没有坐过公交车,你可能不知道我当时有多惊讶。毕竟我认为坐公交车是一件简单的不能在简单的事。当时我还以为你的性格特别内敛,但跟你真正成为我的好朋友的时候完全是“霸气侧漏”型的。
感觉你总是在教训关心我,感觉你很成熟,跟你坐公交车形成极大反差。有时你也会像大姐姐一样开导我,但是我知道其实你内心也是很脆弱的。有时你也会脱下自己的伪装面具,跟我哭诉。
还记得那年下大雪,那是初中以来第一次全班性扫雪,当时我们还拿着麻袋装雪,感觉自己好笨,总会摔倒。但是好在你一直都在我身边,记得还有一次我带着你一块摔倒,当时趴在雪里笑的很开心。
我很爱哭,但你总是不让我哭,总是会吓唬我,说我就剩0。01滴眼泪,流完就没有了,我总是特别傻的相信。每次想总是努力忍着,不过就算忍不住哭了,你也总是在我身边安慰我,让我感觉真的很安心。
每次过节,我们总是特别心有灵犀的给对方买上想要的“贵重礼物”,其实就是给对方写上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在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塞到你书包里,偷偷看你惊讶的表情。
不过又一次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开元旦晚会,然后我主持,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很紧张。为了这次晚会我准备了好久好久,却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通知好像上不了台。感觉那天的心情已经无法形容,糟糕到极点。委屈到眼泪止不住,她知道以后特别特别生气,硬是拉着我问清楚。
后来发现原来是老师误会了自己才会使事情发展成这样。感觉那天就是在坐过山车一样,又从低谷到山顶,不用想,那年的元旦我主持的非常好,她就在台下看着我笑,大家都玩得很尽兴,老师也认可了我,此后元旦都是我主持的,现在想想真的很感谢她,要不是她,我估计无缘站在台上了。
但是大家都知道每个女生心里都住了一个小天使,在那懵懵懂懂的三年里,你也会不可救药的喜欢追星。每天都很开心的在我身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当然,后面就不了了之了。
最不后悔的事就是在有生之年认识你,了解你,并且成为你的唯一。总而言之,认识你我很开心。谢谢你的陪伴!
篇8:如果炊烟记得我作文1000字
这已是很遥远的记忆了,苍老得像脱了牙的老人。只是时常在脑海中浮现,便觉得是有值得一提之处的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有点烦闷,便胡乱披了一件外衣出去了,沿着乡间的小路慢悠悠地走着。除了暗淡的夕阳,目光所及之处尽是萧条的枝干和杂乱枯槁的荒草。偶尔的一阵风,便使它们瑟瑟发抖。那凄凉的滋味自是不必提了。自此彻底折服于一边流逝一边变换姿态的时光了。
虽然这是养育我的村庄,可那时的她在我眼里竟是如此陌生,仿佛我只是一个旅人,不经意间涉足了凄凉的荒原。是的,我承受不住她突然的变化,更承受不住时间的重压。
记忆没有像流水一样涌来,可思绪却乱了阵脚慌乱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路旁的一根狗尾巴草被暗淡的太阳镀上了一层暗淡的光圈,即使这样,它也早已失去了绿的原色和原有的一点生命力,蜷曲着,仿佛只要轻轻一触,便会碎成灰黄的粉末。
在太阳下沉的方向,有一片杉树林,树林遮住了太阳的半张脸,她的光芒被掩了一部分,显得更加暗淡了。森林像镂空的怪物的影子,有零零落落的细碎的光从萧条的枝陌间漏出来,在前方干枯的水田上打下暗淡的光影。起起落落的远山仿佛又变绿了。在暗蓝的天幕下憔悴地静立着。有几户人家开了灯,伴着狗吠声闪烁着,于是我开始考虑要不要回家了。
继续向前走吧,徐徐的干瑟的秋风带着微凉的墨色,曾几何时,世界像这般静默,静默地等待下一个季节的到来。
山坡上的枯草参差不齐地摇晃着,看来没有了青草的柔顺,风也失去了耐心。有些冷,随手扣上了扣子,在那块熟悉的石头上抱膝而坐,天上已有稀落的星星了。正想数一下时,那股炊烟就那样出现在我的眼前了,很突然地。在田野对面的土丘那边不紧不慢地出现了,看看方位是我们村呢,说不定是出自自家的烟囱呢。她由浓变淡,轻轻绕绕地向天空的方向升腾,继而在还未到达天空的地方突然消失,怎么会突然消失了呢?不是还有烟从我看不见的源头涌出来吗?也许是她在升腾的过程中耗费了体力,于是她变淡了,淡得像空气了,便融入了空气同样成为我的眼所不能捕捉的了,而烟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出,接连不断的消失,想来,人的拖沓冗长的思绪也不过如此,混沌模糊,轻盈地踮起脚尖,在某个你看不到的空间隐遁,然后又因为一把轻烟,一段年华,扛不过纷扰的此生。
在这年这月这日遇见一股青烟,或许来自自家门庭盘旋于暗蓝的天空下,于是我成了一个朝圣者,在他国荒芜的阡陌里,终于见到了佛塔的尖顶,所有的那些能用省略号代替的情感,也变得云淡风轻了。
不觉间,天色变暗了,那股青烟在暗蓝的天幕下渐渐变细,我急不可耐的站起身,向家的方向走去,好寻那烟的源头。突然对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听,那是奶奶,在喊我回家吃饭了。
篇9:所以你一定要去做作文1200字
所以你一定要去做作文1200字
岁月荏苒,时间一点一滴的像流水一样从指缝间流走,即使我想要握住也握不住。当我看到父母脸上的皱纹慢慢变多,头发渐渐变白的时候,我就知道时间在他们身上留下过痕迹,然而时间又在我身上留下过什么痕迹?
我把视线从窗外移动到堆满试卷和书本的桌上,我瞬间就感到快要窒息了。在这间教室里,所有的人都在拼了命的做试卷、背单词。我们像机器人一样每天重复着这几件事,只有枯燥和乏味。可是能怎么办,坐在这里每天过同样的生活的我们就是为了一个目标——高考。除了这个,我们别无选择。
我扶着下巴,双眼盯着在讲台上那位不知道讲了多少遍同样的话的班主任,他娓娓而谈,而我已经是困得不行了,那些励志的话就像是耳边风,吹不起我心中的那一圈圈涟漪。我像许多高三党一样,白天心力交瘁,夜晚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黑眼圈已经在我那双高度近视的眼睛下面赖着不肯走了,每天就像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拿着英语单词本有模有样的背着,可是能记住的也只是寥寥几个,函数几何我还是一头雾水。想起《那些年》里面柯景腾对沈佳宜说:“其实,会你这种题目,有什么了不起的啊。我敢跟你赌,十年后,我连log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是可以活得好好的啊。”而沈佳宜却说:“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但是我们还是依然要经历。”人生是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就比如我现在拼了命的读书和做试卷,不代表我就能考到我想要的大学,但是我还是做了,因为我们心中都有一个不甘心,不愿意服输,不相信我现在的努力都是白费的,不去试一试怎么知道你行不行,人如果不把自己逼上绝路,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比想象中的优秀得多。
我们在不停的.长大,也在不停的成长,或许你讨厌现在的自己,讨厌现在的生活,那又怎样呢,只要我们曾经努力的争取过自己想要的东西,即使得不到也没关系,起码不会遗憾。在高三的这段期间,我就是一直这样安慰自己,不停的对自己说,一切就好。因为我已经在好多个夜晚哭着醒过来,我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压得我都喘不过气,我必须得为我自己找一个阶梯,从这个死角往上爬。我会开始羡慕那些还没有到高中的孩子,他们没有办法感受到高考那种使命感带来的压力有多大,他们无拘无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因为他们不会因为今天没有背单词没有做数学题而产生一种负罪感,在高三,就连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时间在我身上留下过的痕迹就是在高三时所学到的知识,就是我眼睛下的黑眼圈会提醒我我曾经是怎样夜以继日的读书的,就是要告诉我,我已经长大了,我不能再任性了。村上春树说长大是一瞬间的。我想我的一瞬间,就是在高三。时间像小偷一样,偷走了我们的童年,偷走了我们还可以向父母肆意撒娇的权利,我们追不回时间,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留下太多的遗憾,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一定要去做。因为当时有再多的烦恼,有再多的不愉快,相信我,在十年后,你不会因为这些不好的东西而不去回忆往事,而是会去感谢这些让自己当时很痛苦不堪的事,所以,你一定要去做,做你想做的事。
篇10:我要记得你作文1000字
读着《妞妞》,我几次想停下手来,不看了,不要再看了。那个一岁多,初到人间的可爱妞妞,她比谁都乖,乖到让人心疼。她喜欢笑,看着灯光咯咯咯地笑;她喜欢听音乐,报出下一首歌名;她渴望命名,把新学的词和妞妞连在一块;她渴望永远拥有亮亮这个朋友。
她在她短暂的十八个月里,匆匆瞥了一下爸爸妈妈。她醒了就一个人安静躺着,一人忍受着生命不能承受的痛,疼到极至才会喊:“磕着了,爸爸想办法,爸爸想办法。”
我的心不止一次悸动着、哀嚎着。生命如此脆弱,一个小家庭的悲伤却又如此渺小而又无力。即使拜天拜地,即使四处寻医,小小的生命依旧在流逝。
妞妞勿庸置疑是勇敢的。她常说:“爸爸疼妞妞哭。”她给了爸爸一个支撑的肩膀,即使在她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还依据气味竭力辨认爸爸。有一幕,印象很深,一次妞妞玩着玩着,身子躬起来头埋在了被子里。阿珍拉她,她也不起来。也许她潜意识里知道,她起来后,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阿珍都会担心的吧。因为她的口里鼻里涌出了大量湿湿黏黏的东西,是血。看妞妞多乖,多勇敢啊,可是,为什么上天还要给她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让初生的婴儿患有癌症,让死神接二连三的剥夺她的眼睛、鼻子、胸腔、嘴巴。娇小的花儿在风中轻轻的摇曳,远处的运河波光粼粼,草儿很绿,树很大,天空有白色的小鸟飞过,可惜妞妞看不到,她的小世界里没有色彩,亮亮的天光转瞬就逝,天黑了。
可妞妞不难过,妞妞笑,从背过身的窃笑,到眉毛挑起得意的笑,再到咧开嘴大声连续的笑,直到扮不出笑脸只有喉头干涩的笑。她用她的笑肆意地活着。不管药苦,有糖吃就好;不管天黑,有爸爸抱就好;不管疼痛,再去外面玩玩就好。妞妞才不管什么苦难哩,不顺时就骂几句他妈的,然后怀着最卑微的愿望,渴望着下一刻不痛的5分钟。
换作是我呢?面对癌症,面对十八个月的生命,我难道还会比妞妞坚强吗?不,不会。起码我会不停地怨天尤人,我笑不出来,我会无时不刻沉浸在黑暗的恐惧之中,郁郁无欢地度过岁月。我总是边看边问自己,何以在这个小小的身躯里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让妞妞得以欢笑活着?或许这正是她之所以成为上帝的宠儿,要召她早早回去的缘故吧。
真正心痛的人当然不是我,我不过是以一个无关的身份平静地看待这些事。真正痛不欲生,是愿生病的是自己的周与雨儿。他们难以抉择,是要妞妞失去光明,还是要妞妞早早的死去。上天如此残忍,教人不能自处,情何以堪啊。他们忍着巨大的悲哀替妞妞选择了不开刀。是,是不开刀,可是那之后夜夜的啼哭夹杂妞妞痛到极处的叫嚷,这足以让他们癫狂,心力交瘁下是阵阵的绝望,只乞求奇迹,哪怕一小会儿,让妞妞别疼,让她幸福平静的度过余下的日子。
周和雨儿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他们确切知道妞妞会什么时候死,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尽力的爱妞妞,疼她、哄她,给她最好的,可是到头来,人还是会走的,一切都会变的毫无意义。于是,他们又后悔着,如果当初及早选择给妞妞开刀,让她活着,会不会更好。可是要这份痛苦延续到她成年,要她饱受异样的注目,要她在留恋人生中痛苦死去,那长痛不如短痛,让妞妞尽早去吧。
那种纠结于生死的矛盾,落在他们身上,他们纠结在一连串的厄运之中,纠结在当初签字书上的选择中,纠结在妞妞混沌的双目中。干脆不要妞妞了,再生一个吧。可是,再生一个就不是妞妞了,如何爱到骨子里,爱到生命毁灭,爱到泪流满面。依稀记得将妞妞放在书房,周发誓从今不读书,只读妞妞的誓言;记得医院的大门外,街上行驶着纸人纸马,而我们要去哪儿的无力感;记得渎神的诅咒,上帝啊,我决不宽恕!只是,一切皆成过往云烟。“为什么不是病在我身上?”他们希冀着。当看到自己的孩子在痛苦中翻滚,哪个父母不是这么迫切祷告着,因为那份血水之爱,早已将两者融为一体。
我悲叹着,人世的旦夕祸福,是谁可以掌控的呢!意义在于过程,可当过程也背叛了我们,我们在尽头又看见了什么呢!我想我会记得那个早已尘封在黄土之下的爱笑的妞妞以及写下“爸爸疼妞妞哭。今生今世,妞妞是永远的哭声,爸爸是永远的疼痛”的那位坎坷父亲。
篇11:姐姐你可曾记得作文1000字
当我们在会议中寻找记忆,填补着当下生命的空白,而记忆之后的空白,却是深入骨髓的寂寞。
——题记
岁月的无情的揭示,时间匆匆的流逝。走在悠长寂寥的小道上,看着如血般的残阳,不由自主的念起“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如今快要高考的我,内心的波澜无法平静,心中的忧郁无法填平。一夜间长大了似乎,那个懵懵懂懂的我已然成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庸人!
那熟悉的淡淡香气,眼前那片心悸的黄,记忆犹如决堤般汹涌,一切如在眼前。记忆的深处有着对你深深地思念——我亲爱的“姐姐”。
你可曾记得,在那个温暖的春天相遇。6岁那年的初春,父亲出了车祸,我陪同父亲住在了满是大山的地方——不错,那是你的家。当我孤独寂寞地看山时,你印入我的眼帘:扎着一双羊角辫,流动着满是好奇的眼睛,带着令人感到快活的微笑。将手中的三块饼干递给在我的手心,从不接陌生人东西的我接受了,于是我们迅速成为了好朋友。
至今想起,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饼干。
你可曾记得,在碧翠的湖水边,在婆娑的树上,在漫山遍野的黄花下……那留下了经久不衰的轻铃般笑声。你带着满山遍野的跑,走入黄花的世界,那翩翩起舞的`蝴蝶,那令人舒服的清香,一切是那么美丽,心醉了。我们追捕蝴蝶时到处乱跑的情景犹在眼前。当我由于个子矮怎么也捉不到时,你犹如姐姐般安慰我:以后你会长大了,长高了,会捉到很多的,到那时一定要送给我最漂亮的那只。你看蝴蝶多么美丽,就这样可那着他不是更好吗?我开心了,心欢快了,与天空同在,与蝴蝶飞舞,与你把臂。
至今想起,那是童年的最快乐的时候。
你可曾记得,当危险降临时你保护的我的情景吗?欢快的笑声留在小路上,年幼无知的我看到一条疯狗凶猛地向我冲来时害,怕使我无法移动,呆呆地竖立在那,心中却希望一个骑士来保护我。你出现了,将我如小鸡般护在身后,,倔强的不肯松手,你如一做山给我安全。当疯狗抓向你时,我哭了,心中泛起了无力感。是你用满是伤痕的受臂赶走危险;是你不断安慰我叫我不要害怕,不要伤心;是你温柔地帮我擦拭眼泪时。你可曾知道,我不是害怕,而是无力保护你,让你受伤,无法原谅自己而哭泣。好想叫你声“姐姐”。
篇12:{一作文1000字:百善孝为先
中国一直有一句古话叫做百善孝为先,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他们为我们所付出的可能是用什么都无法衡量的,如果真的想用一个词来衡量父母为我们所付出的,可能只有无尽的爱这个词了吧!
在我的心目中,每个人应该都受到了父母的养育,不说多的,起码是父母将你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当我看了《最美孝心少年》之后,我就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节目?为什么只有他们能上这个节目?我认为每个人应该都要对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尽到自己最大的孝心。我们通过看这个节目,有仔细观察过的都知道,里面那些最美孝心少年的父母不是有有严重的疾病就是残疾。也许中国还有无数的孝心少年未被选上,可能他们的父母亲都很健康,没有残疾,没有严重的疾病。这个节目可能也是在示意我们:尽孝要尽早,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孝顺父母,不要等到父母哪天得了重病或者快离开人世的时候再去孝顺他们,这时所能为父母做的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了,随后带给你的只有愧疚和痛苦了。
我们应该好好想想,我们能有如今的作为,能长这么大,都是谁给的?父母!
我们看着父母头上的白发一根根生起,可能一半以上都是为了我们。我依稀清楚地记得一句数学老师给我们说的话等你们读高三了,最累的不是你们,也不是我们老师,而是你们的家长。仔细想想好像是这样的,可能我们在这个寄宿的学校里不易看见,当你在通宿的学校里读了书,你就会发现:每天中午甚至下午,送饭的家长最多的地方就是高三楼了。在临近高考的前两个月,哪个家长不是在网上给自己的孩子查找学习资料,调整心态的方法,甚至到高考以后,大部分家长会与学生一起分析成绩,在分析选哪所大学。可见当我们读高三的时候最累的就是父母。
有些人总以父母的爱是报答不完的为借口,干脆就不去孝顺父母,请这些人摸摸自己的良心,问一下自己真的没感到愧疚吗?父母的爱是报答不完的,这是真的,但我们能为父母做多少不就等于报答了多少吗?
为父母洗一次脚,做一次家务,都是在报答父母。难道有父母希望自己生出来的是一个累赘?什么事都是为他做?我相信没有父母是这样想的。他们肯定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
记住,不要等父母患上严重的疾病或者快离开人世的时候再想去孝顺他们,那时候已经晚了。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就开始孝顺父母吧,尽管我们现在不能常在父母身旁,打个电话问候几声,说几句关心的话这也是对父母的孝顺啊!
请记住这句话百善孝为先!
篇13:{一作文1000字:百善孝为先
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教导我“圣人训,首孝悌”。爸爸妈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我们家,孝道已成为我们世代相传的好家风。我四岁那年,有一天晚上,爷爷突然倒下了,是脑出血,爸爸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借了外债,才终于把爷爷从死神手里拽了回来,但抢救过来的爷爷却瘫痪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
为了更好地照顾好爷爷,爸爸每天早晨五点钟就起床,先为爷爷准备好早餐,再给爷爷穿衣、洗漱、喂饭、按摩……晚上,等爷爷入睡后,爸爸还总是一夜起来好几遍,帮爷爷盖被子、倒尿壶……天冷时,爸爸用灌好的热水袋给爷爷暖脚;天晴时,爸爸用轮椅推爷爷到外边晒太阳……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爷爷刚好点,奶奶又病了:先是右臂骨折,后是急性胰腺炎,外加多年的高血压、冠心病,医生也好几次下了病危通知书,屡次住院治疗。奶奶住院的那段时间,全家人更累了,爸爸每天要在家照顾爷爷,妈妈每天要到医院照顾奶奶,擦屎倒尿,毫无怨言。
奶奶好不容易出院了,却一直沉默,总觉得自己现在啥也干不了了,思想很悲观,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有时间就陪奶奶散步聊天,还经常给奶奶买新衣服,买新鲜水果吃,陪她去医院复查……等奶奶体力恢复后,妈妈又挤时间陪奶奶去旅游散心,让奶奶重新燃起了幸福生活的希望!
每次放学回家后,总看到厨房里有个忙碌的身影,那是妈妈在为爷爷、奶奶精心准备饭菜……
就这样,爸爸妈妈八年如一日的悉心照顾爷爷奶奶,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常人难以坚持的事情,爸爸妈妈却做到了!爷爷瘫痪八年,没有长过一次褥疮,气色也非常好。别人都夸爸爸是孝子,爸爸却说这是他应该做的。
八年来,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讲“孩子,百善孝为先,有爱就有家,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想:是呀!爸爸妈妈面对生活的变故,没有被爷爷奶奶突然而来的病魔压倒;面对沉重的家庭负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我真佩服他们!
在爸爸、妈妈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也渐渐地懂事了:爸爸在医院照顾爷爷,我撑着雨伞,为他们送饭;爷爷想看电视,我帮他调好台,耐心地教他遥控器的用法;我还学会了讲笑话逗爷爷开心,学会了为奶奶捶背,学会了帮妈妈拖地……
20xx年,我们家被评为了“襄阳最美家庭”。爸爸也先后被评为“襄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枣阳楷模”等,妈妈也被聘为商场经理,我也被评为了“三好学生”。困难面前,我们一家人没有被压垮,反而更努力、更上进、更和谐、更幸福!
亲爱的小伙伴们,“尽孝道、讲传承,一辈讲给一辈听,一辈做给一辈看,一辈跟着一辈学,一辈一辈传家风”。让我们从今天做起吧!让孝道常驻你我心中,让孝道与你我同行,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
篇14:一定要还给我红领巾1200字作文
一定要还给我红领巾1200字作文
我上小学时,每个星期一学校都会升国旗,每次升国旗都要求学生带红领巾。学校还专门安排人检查,不带红领巾的学生,会被记下名字课班级的分,班级又会罚这个学生这一周的值日。我们都使劲记着要戴红领巾,但越是这样,似乎容易忘。
突然有一天。学校楼梯口站着一个长得白白的矮个子男孩。男孩子中拿着一沓鲜红的红领巾。男孩喊:“出租红领巾,五毛一次。”我不得不佩服男孩的聪明才智,可以想象,他的生意有多抢手。
需要的人递过去五毛钱,男孩递给红领巾时会盯着人脸看,并且叮嘱他下课后要记得把红领巾还给三年级一班的吴宁。后来我才知道,吴宁盯着人脸看,是为了记住租红领巾的容貌。他的记忆力好到什么程度,若不是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是绝不会相信的。
那次我租了吴宁的红领巾,升完国旗就上课了,第一节下课我只顾着玩,忘记了归还。等到上课铃响起,才想起这件事,可是我的脖子上已经没有红领巾了,在玩的时候跑掉了!我存着侥幸心理想,租他红领巾的人很多,他又没登记班级名字,学校有多名学生,只要我不去找他,他肯定找不到我。
没想到,下午放学时,吴宁既然等在我们教室门口。个子比我矮一头的,吴宁拦住我说:“你还没还我的红领巾。”本来我想说弄丢了,可我们班的一帮女生围过来,他们交头接耳的议论我,说我不讲信用。这话严重刺伤了我的自尊心,我索性来个矢口否认:“我根本没租你的红领巾,你认错人了。”吴宁本来就白的脸突然更白了,他低声哀求道:“哥哥。求求你还给我吧,我还指着它挣钱呢。”我也不知自己怎么了?突然张嘴就骂他:“谁稀罕你的破红领巾,你小子再不滚蛋,我让你尝尝这个。”说着握紧了拳头在他眼前晃。
吴宁怔怔地看着我,牙齿要把嘴唇咬出血来,眼睛里充满了仇恨。
后来我从同学们口中得知,吴宁有超强的记忆力,他租给了谁。那个人的容貌就会在他心里打下烙印。大家都知道他这点,所以谁都不去赖他,可是我已经赖了,覆水难收,只能嘴硬到底。只要吴宁一靠近我,我就伸出拳头威胁他,最后一次,我终于不堪他执着的索要,真给了他一拳。吴宁咬着牙说:“你会后悔的,我一定要你还给我。”我开始惴惴不安,莫非他要告诉老师或者找家长?可是等来等去,始终不见他有什么动静,我也就渐渐放下心来。
不久我小学毕业升到离家很远的初中,也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上到初二时,我已经长成1.80米的大小伙,周末时我们几个女同学喜欢骑着越野自行车到农村的小公路上赛车。小公路上车流不多,也比较安静,路两边绿油油的麦田让人惬意。那次本来我骑在最前面,可我突然双腿抽筋,车速慢了,他们都超过了我。
我正在烦呢,一只野兔突然穿过公路,我本能的捏了车闸,由于太急,连人带车摔了出去,我跌进路边的深沟里,左腿小腿肚不知被什么划伤了,过了一道两寸多长的决口子,鲜血喷涌而出。不一会儿鲜血就渗透了包扎的布洇了出来。我又疼又怕,解下血布后,把整个衬衣紧紧的缠上去,这才止住了血。
目光落在这块扔下的血不上,我怔住了:撕下的.这块衬衣布是个三角形,洇了鲜红的血,既然信一条湿漉漉的红领巾!
我打了一个激灵!脑海中突然闪出,两年前吴宁咬着牙说话的样子:“你会后悔的,我一定要你还给我。”
我的同学,好久不见我,原来返回找到受伤的我,他们把我送到了附近的卫生院。伤口缝了20针。从此,我再也没有到这条路上来赛车。至于那条像红领巾的血布,我嘲笑自己想得太多了。
正当我差不多忘记这件事的时候,从昔日同学口中,我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吴宁已经在一年前因白血病去世了!
原来家境贫寒的吴宁得了白血病,为了攒钱治病,他想起在校园出租红领巾挣钱。老师因为同情他,默认了他的行为,听说他死后就在葬在农村爷爷家里的麦田里。
篇15:一定要幸福700字作文
一定要幸福700字作文
刚上qq二姐就发来几条信息“她终于结婚了。”接下来的都是琦姐姐穿婚纱的照片,点开照片时我泪流满面,琦姐姐终于结婚了,只可惜我没有能去参加,好可惜啊!如果我在广西的话我一定会参加琦姐姐的婚礼的。照片里的琦姐姐穿着白色的婚纱,脸上化着淡妆,脸上满是幸福的喜悦。她的老公是一个帅气的男孩子,琦姐姐真有眼光,相比他对琦姐姐很好吧?
还记得小时候我经常跑去琦姐姐家玩,她的房间特别漂亮,就像公主的房间一样,还会给我吃的,我都想赖在她里不走了。最后还是妈妈来找我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吃完饭后我又到琦姐姐房间里玩。那时候我就像跟屁虫一样跟在琦姐姐的身后。
“呜呜呜,琦姐姐,妈妈不给我买棒棒糖。”我哭着说。“为什么呀?”琦姐姐捏捏我那胖嘟嘟的'脸蛋。“妈妈说小孩吃多了会变笨的,可是,可是隔壁家的小美每天都吃,成绩还是那么好。”琦姐姐噗嗤的笑了。“既然妈妈不给你买,那琦姐姐给你买好不好?我们不让妈妈知道。”“真的吗?”我停止了哭泣,一脸天真地问。“当然是真的啦,琦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琦姐姐摸着我的小脑袋。拉着我的小手,那双手很温暖,很大,让我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十一岁那年,琦姐姐十六岁。“琦姐姐,我们今天去逛街吧?妈妈好忙都不陪我去。”我走到琦姐姐身边问。琦姐姐爽快地答应了。我身上只有一百,买了一件连衣裙后,所剩下的钱不多了。后来我看中了一天牛仔裤,一百多呢!我没有太多的钱,只能呆呆地看着。“喜欢吗?喜欢姐姐买给你。”“真的吗?”我幸福地叫起来,不过想了想说“还是算了吧!那条裤子那么贵。”后来琦姐姐成功砍价到了一百元。琦姐姐说“等你长大了,再还我钱不就好了。”
琦姐姐是对我最好的人了,琦姐姐,一定要幸福噢!
篇16:我不认识你,但我记得你。作文1000字
我不认识你,但我记得你。作文1000字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的人,她只是一个。但是她却是记忆最请浅的一个。 ・・・・・・ -----题记 你应该是比我大吧,或许我们的命运注定我们不会再次相遇。我说不出为什么,在我的脑海里,只有你,只有你坐在你家的小院子前那个小小的身影。你给我的回忆毕竟是太少太少。 那天我看见她独自坐在门前。 胆怯地向她走去。她在玩她们那里的一种玩具:“金丝球”。至少音译过来是这样的。那是一种用树叶做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把树叶揉成一团而已。但是那种树叶是特别的,有许多的小丝连在一起。我特别想要一个,但是我只是到这里来玩的,不了解当地的东西,也不知道那是用什么树叶做的。 别的孩子好象都很排斥她,包括我去做客那家的孩子。但是我不喜欢那个沾亲带故的孩子,更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排斥这个孩子。而我和那群孩子很陌生,所以自然就想和她一起玩了。别的孩子都在一起嬉闹,她悄悄地走了,回到她家的院子前,一个人玩金丝球。我跟踪她来到她家,然后,就直接说:“你能不能把那个球送给我?”她抬起头,显得很诧异。然后,递给我了那个球。或许是没人和她玩,她显得特别胆小,我问她,你这个球是用什么树叶做的?带我去看一下。她的声音小的像蚊子叫,然后带我来到了一个堆满树叶的院落。“就在这里。”那个时候我还很小,相对于她的记忆很浅,更别说在这9年间[大概是]所遗忘的了。 那个下午,我没有和那群孩子玩,却和她一起在这个小小院落里用石头砸了一大堆树叶,然后揉成金丝球。我问她什么叫这个名字,她笑笑说就因为有细丝连接着呀。已经是下午了,我得回我去做客的那家了。那个孩子也来叫我了,说回去一起看动画片。她一看见那个孩子,一下子就脸红了,就要走。我说,你怎么不去,和我一起去看动画片吧。我想和你一起耍[玩]。她好象没听见我说的`话,自顾自跑开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和那一大群孩子一起围在电视前看《宝莲灯》。我一边看,一边手里反复地揉着那个球。“她送给你的吗?”那个孩子问。“是啊。”“哦,真的她送的啊……“她声音怪怪地问,显得出奇的冷淡。我没有问什么,因为我当时还太小,思想太单纯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跑去找她。她依然搬个凳子坐在院子前。“你看什么呢?”“看太阳呀。”她给我搬来一把椅子。我还没和她一起玩够,奶奶叫我来了。我就要回去了。她却就在这个时候失踪了,我小小的心里充满了失落。拉着奶奶的手,我走上了归家的路。这个时候她飞跑过来了,送给我一个金丝球,然后一句话都没说就跑掉了。或许她根本不知道,这就是最后了,我们不会见面了。 我对她的背影一笑。事隔快十年了,四岁的我现在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我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希望她现在快乐。她现在肯定都上高中了吧。她一定不记得我了吧。只是,我想对她说一句话: 我不认识你,但我记得你。 --------------篇17:我记得我曾经拥有过1000字作文
我记得我曾经拥有过1000字作文
一切都变了。
散发墨香的庭院变成了酒吧。
空房子变成了咖啡店。
独自在黑夜中徘徊。
不变的,
只有那尾剪影。
——序
夜色撩人。
独自徘徊在川流不息的马路内侧。
昏暗的灯光映着枯叶,随风摇曳。宁静的夜。
不曾多想,只是蛮头游荡,不知觉就到了古墙遗址。
暗绿的爬山虎藤蔓依旧在泥砖中缠绕,蔓延,生长。
冷冷的月光映着冷冷的'墙。
——15°微笑……
耸耸肩,继续漫步;尽管我知道不远处就是我渴慕已久的那家咖啡店。
暖暖的鹅黄色灯光,懒懒地打在脸上。
简约的风格……
我喜欢。
一个与环境不符的女孩正在与客人谈论着。她从碎发中瞥了我一眼,埋头继续扯着话题。
金色头发的年轻小伙子在擦拭着杯子,不放过任何的瑕疵——我知道,他是店主;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锻炼口语么?
噻,我还没有到这种程度。
我的目光一直在这家咖啡店停留,不想离去。
有种强烈的欲望,让我推开那个店门——我抑制了自己。
我没有钱。
无奈笑笑,依旧走向前。
又走到大街上了么?无所谓吧,蛋定。
蛮头。茫然。Nofeel……
转弯。
在与那辆宝马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又到了熟悉的地点。
那条水泥小路,是我以前用来打发时间的地方。
看见了——那个散发墨香的露天小庭院,曾是我学国画的教室,在这里,我与一个名叫张二允的中年男师傅度过某个暑假。
可如今,这里是怎么了?
变成了酒吧,昔日的书香已经消失得毫无影踪;没有了红色鲤鱼摆尾的瞬间,没有了透明露水滴落的霎那,没有了复古香炉飘出的淡紫色轻烟,没有了老师身上熟悉的烟味……剩下的,只有骰子的撞击。
没有力气再走,跨过栅栏,靠在冰冷的石凳上。
静静的,冷冷的——夜色依旧。
手指交叉,不想失去那些美好灿烂的剪影,不想离开那些平淡温暖的时光。
想着,便将头埋在双臂中。
不想。真得不想。不想失去,不想放手。可我又没有力气再来挽留了,只好看着它们一点点地流向沙漏的另一端。
透着纯净的玻璃,看着那些细小的小时光,我记得我曾拥有过它们。
夜深了。
加大步伐,奔回那个小黑屋。
变了,一切都变了;连我也变样了。
转眼——我初二了。
一切的一切就是这么快,匆匆的。
也许一个人比较适合吧。
捧着那本《天空之上》,耳边响起了贝多芬的《致爱丽丝》,继续进行着自己充实的生活。
不再伪装悲伤,依旧蛋定。
夜,未央。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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