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缺失对照材料(合集8篇)由网友“cloud”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督检查缺失对照材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篇2: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权益,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等,我所对全县的22所学校展开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辖区内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有条件地区可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
篇3: 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贯彻落实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例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资料是;单位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规定的职责。
(四)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内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能够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职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做了党纪政纪处理。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检查状况要做专门记录。凡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篇4: 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塑龙井”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龙井市委关于开展重塑龙井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党委重塑龙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重塑龙井”活动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重塑龙井”活动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部门、单位自查和牵头部门日常督查。局党委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重塑龙井”活动活动开展状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状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要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塑龙井”活动宣传状况。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党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状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篇5: 监督检查制度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资料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群众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群众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群众财产为他人带给担保,损害群众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群众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群众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群众资金使用、群众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群众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群众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规无故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群众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群众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群众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群众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规用群众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群众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群众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自治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资料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四)将贯彻执行本办法的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资料,理解党员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二)对发现的全局性、行业性、区域性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令相关组织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查快办,及时督办,限时办结,迅速回应;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6:党员对照党章检查材料
俗话说:说别人容易,自己做起来就很难。这话在当前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感觉更加明显,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及听取员工群众的意见呼声,更加感觉自己确实就应“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我想只有深刻的、不留情面的剖析自己才能真正的得到提高,为此我将对照要求,现将学习状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作风的基本状况
政治思想方面能够与中央和公司持续高度一致;工作履职方面能够做到认真履职能,务实工作;工作作风方面能够做到倾听群众呼声,落实解决生产问题;团结民主方面能够做到经常沟通,相互支持;廉洁自律方面能够做到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经过初步梳理和排查,本人感觉四风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作为管理者,管理上不够严格,执行力较差,员工反映的一些形式主义何尝不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呢如自己作为化学室的管理者,工作近十年,但目前为此化学室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还是容易看到: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体系在化学室长期存在二张皮的现象,许多工作没有按体系要求扎实的开展;化学室进厂原燃料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手机管理流于形式,质量监控没有很好的执行,质量问题较多且重复低级错误长期没有得到根本好转,部分主量元素、关键元素、边缘结果把关不严,从必须程度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给中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2、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经常以会议落实会议,把布当落实,把开会当执行,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督促检查没有,使工作流于形式。如物理室集中制样班今年以来出现了多起试样污染、互反、超多的质量异议败诉,问题较为严重,但自己做为主管领导,也仅仅是在9月份的质量月去参加了他们一次班组会议,在会议上也仅仅是提了些要求和期望,并没有深入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造成自已去了的那个月集中制样的问题反而集中暴发,对于我也是一个很大的讽刺和教训。
3、管理没有创新的意识,时而刚愎自用,时而瞻前顾后,影响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如今年的群众路线基层一线单位反映的自动化室电钳工服务不到位、服务意识差、服务水平低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电钳工也反映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待遇偏低、学习机会不多等问题,对于这样现实的问题我一向没有想到好办法来解决,有时有些想法又怕得不到支持,致使问题长期存在久而久之能够也会成形式主义了,别人也不会再认真负责的反映问题了。
(二)官僚主义方面
1、对员工的关心关爱可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和“书面”的层面上,在自己的潜意识里没有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安全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员工力所能及的关怀帮忙。如7月4日环境监测室发生了通风柜着火事故,当时进行了一系列认为比较全面的分析和整改,但10月19日化学室同样的通风柜又发生了相同的事故,差一点给员工的安全造成伤害,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就是当时要求的通风柜整改措施中的二条:通风柜与电炉开关顺序的接线方式变更及同类型通风柜整流板及时拆除没有落实到位,作为主管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
2、个人性格较内向且较急燥,说话图一时口快,不顾别人感受,必须程度影响与员工的交流,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这也许是必须的官僚主义体现吧如对员工反映的问题了解不清,同时处理方式思考不全面造成冲突扩大,当事员工情绪失控,也出现了不少的不利于团结的局面产生,值得自己反思。
(三)享乐主义方面
1、个人自己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虽然有超多的知识自己不懂,但自己主动学习的欲望不强,有时还不懂装懂,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这也许就是享乐主义的一个体现吧如作为化学分析方面的高工以前在铁精粉的掺假方面做出了一点贡献,但今年的一类特殊铁精粉的掺假的判定公式由于自己的大意,出现了明显的错误,但这一错误却是被认真负责、敢于钻研的“外行”程主任在众多内行面前发现,令人汗颜,能够想见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尚且如此,还不要说检测中心十几个专业学科有多少东西等着我去学呢!
2、缺乏忧患意识,突出表现思想上有求稳不求进,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职责感。如公司当前面临巨大困难而作为中层干部为公司扭亏为盈都提不出一条有点份量和有点价值的合理化推荐,实在是一件十分惭愧的事情。
(四)奢靡之风方面
1、当前社会物欲横流,自已有时只想随波逐流,感叹做人难,做一个正直的人更难,而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做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往往会以结交朋友、人情关系、互相帮忙等借口结识不就应结识的朋友、参加了不就应参加的宴请、乃至帮了本不就应帮的忙。对于这些时常想起会觉得愧疚,觉得愧对组织、愧对领导、愧对员工。
2、当前公司面临经营生产的巨大的困难,但检测中心的浪费现象还是比比皆是,有浅层次的纸张消耗材料消耗,也有深层次的管理浪费,如一方面急需检测仪器设备,另一方面却有超多的仪器设备闲,作为管理者就应负很大的职责。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必须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理想信念出现了偏离,认为自己拼命努力工作时间十几年了,再努力也就这样了,船到码头人到岸了,混混算了,完全没有了理想和目标。同时感觉自己是个小人物,应对这个社会、应对不正之风只能选取渐渐妥协。看别人过得好好的,买房买车吃好穿好,羡慕别人的生活,攀比心无形给了自己压力,也增添了风险,容易偏离正常的人生航线。
2、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头脑里的官本位主义作祟,认为我本来就是你的领导,本来就是来管你的,没有处在解决问题的层面上平等的交流。另一方面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时想做个理想的管理者:事情做好了,还人人都说你好,但自己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反而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同时没有进行换位思考,只是想到了自己的不容易,没有想到员工的不容易。
3、政治纪律逐渐松懈,认为小错误没关系,自己不犯大错误就行了,都是自己的领导、同学、朋友、同事、兄弟….,能帮就帮,自己难道一辈子不求人有了这样的想法,所谓的原则底线规章制度也许就抛在脑后了,自身不够硬,如何要求别人
4、党性修养差距较大,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个人的惰性占了主导地位,有时间玩玩,年纪大了还学什么同时虚荣心很强但自信心不强,听得进表扬听不进批评,认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性格天生就这样,为此个人的修养也就没法提高和改变了。
篇7:党员对照党章检查材料
尊敬的党组织:
按党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本人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较系统学习了群众路线。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群众路线活动是党的x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大规模、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自己经过学习、反思,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从而使自己思想认识达到一个新层次,增强了责任意识,确立了新的奋斗方向目标。我被党组织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在长期的努力和党组织的帮助下,应该说,自己这一路走过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坚决的,政治上是清醒的,是一以贯之的。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如果认真反思这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感觉自己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上还存在着不够深入,不够及时的现象,存在着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上抓的不得力。今后一定要在这上面多下功夫。
本人从内心拥护《x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拥护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总的情况看来,学校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容易执行的,容易改正的都在积极的改,但作风转变,转变的是过去的不良习惯,需要通过系列的体制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并长期坚持,持之以恒的强力执行方能见以成效。但是,本人在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方面做得不够,今后一定要在这上面改进。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查摆问题上,本人在活动伊始就态度认真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认真听取意见,希望通过活动找出自己平时意识不到的错误和缺点,力求找到问题,找准问题。归纳起来,我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
1.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学习自觉性不强,紧一阵、松一阵,有时满足于已有的知识积累,存在凭经验的思想。二是工作抓落实不够。一些工作重布置、轻落实,对推动落实执行的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和具体抓手研究不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一些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虽然看到了症结所在,但没有真正下决心、花气力去推动解决。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当初对这些认准了的事,再努一把力,再较真一些,或许会取得更好效果。
2.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有些班级提议脱离实际。决策之前深入调研不够,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严格依规依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急于求成、操之过急,导致费了不少力,效果不明显,同学们也不买账。
3.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的倾向有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工作中面对一些想绕过去但回避不了的问题时,也产生过畏难情绪和“等一等、缓一缓、拖一拖”的想法,解决问题的主动性还不够。瞻前顾后,怕得罪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也是存在的。
4.奢糜之风方面。由于自己仍处于学生阶段,且家庭条件一般,应该不存在奢靡之风。
三、关于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
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
2、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最近对自己要求放松了,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提高自律能力。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于党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的系统化和自觉性,坚持搞好自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习上加强耐心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努力克服自身惰性产生懒惰情绪时,严格要求自己,必要时强迫自己坚持学习。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中敢于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拼搏进取。
3、树立集体观念和团结互助意识。从大学生活集体的大局观念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加强与其它党员同志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深刻认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本着“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祟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虽然作为一名学生党员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应该明确学习目的,勤奋刻苦,争取优良的学习成绩,但是仅仅学习好,对于一名党员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党对党员的考察并不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或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更多地应该考虑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入党一次,思想入党一生。学生党员在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学好科学文化的同时,还应该树立榜样的作用,带动周围的人,带动身边的人,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能等,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这样才能发挥学生党员的作用,才能体现党的积极性和优越性。
通过查找不足,我体会到无论作什么工作,都要端正态度,要加强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来开拓眼界,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对工作要有一种服务意识,事情无论大小都要尽心尽力,在工作中要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质量,请党组织考验我。
篇8:民主生活会对照个人检查材料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内容。按照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反思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认识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对照“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的内涵,对照《纪律》、《准则》以及“六大纪律”的要求,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比如,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虽然感觉很荒谬、很可笑,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危害性。
三是政治斗争不够全面。政治立场是坚定的,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比如,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谣言、“段子”虽然不信,但没有旗帜鲜明地反驳、斗争。
(二)群众纪律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站在职务想问题、干工作的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少,没有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上有差距。比如,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部分背街小巷道路坑洼不平,没有路灯,居民出行很不方便;紫云大道、泰安路、曙光路等道路管理低下,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怨气大。这些问题暴露出自己的工作落实不够,关心群众不够,解决民生问题不够。
二是深入基层群众调研不多。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日常调查研究,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到项目一线时间多,到基层农村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做到从群众里来,到群众里去。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大局意识不强。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事情,很少过问,不愿多说,缺乏从全局角度看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比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涉及到分管的工作,就很重视,会前总能够充分对接征求意见。而涉及其他口的议题,怕有越权之嫌,很少发言,甚至不发言。这说明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教条主义。
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民主生活会中,有随大流思想,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直奔主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怕影响团结,影响大局。
(四)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眼界格局不高。作为城镇化、交通公路等工作的分管副职,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全面提升的要求,自己的眼界、格局、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市委城市工作会后,深感自己责任重大,等不得,坐不住。二是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大胆工作,怕处理不好、激化矛盾、引起信访。
三是标准要求不高。接到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求更多的是怎样保住“屁股”不挨打,而不是争先进位,争创省、市先进。
(五)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
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
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六)生活纪律方面。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生活条件好了,物质丰富了,自我要求就放松了,安逸享受思想抬头了,总想穿点贵的、用点好的,对一些“小节、细节”不注意、不重视,放松了自我要求,把党的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放在了脑后。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的要求,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根本原因还是主观世界改造不够,主要表现以下4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牢。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自认为长期受党的教育培养,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党性修养是牢固的。时间久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看的轻了,没有真正入心入脑、触及灵魂,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致使思想蒙了灰尘,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
(二)党性修养放松。在党的关怀和培育一步步走来,对党有浓厚的感恩之情和感激之情,政治立场始终是坚定的,在大是大非和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和党保持一致。但随着年龄增长,放松了党性锻炼,造成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下降,没有做到时刻警醒警惕。在工作安排上,满足于上边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和想法,没有把党员第一身份时挂心头。
(三)宗旨意识不强。随着职务的升迁,坐办公室的时间长了,下去实地调查研究的少了,与群众促膝谈心、交流思想不够,从而导致对群众诉求和期望了解不清,群众观点理解错位,工作思路定格,埋在了抓项目、抓发展上面没有做到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没有从思想深处去关心、关注群众,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所忧所困。认真反思,主要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点不牢,没有真正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当做衡量工作的标准,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做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自我要求不严。为官之初,谨慎小心,随着职务升迁,生活水平的提高,放松了自我要求,降低了自律标准,淡薄了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认为只要原则上不出事,就没有事,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认真反思,主要是自我要求不严、自律意识不强、防微杜渐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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