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信访终工作总结(通用14篇)由网友“阿听”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司法局信访终工作总结,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司法局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当前我们既处在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在社会各种矛盾的突现期。社会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以及分配方式日趋多样性,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各种矛盾尤其是深化企业改革、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问题,由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和他们自身法律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不太适应,导致一段时间以来,群众来访量不断上升。如何创新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是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针对一段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研究,着力提高办结率。20xx年通过面对面接访、电话约访等形式,在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接受咨询400多人。
2、落实责任措施。一是实行了“一包三定”信访督办责任制,对接待受理的信访案中,局班子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领导包案,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办理时限。二是实行信访例查追究责任制,对出现的新的上访问题,将追究引发上访的根源。对因上访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恶性事件,异常上访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作措施
一、每周星期五为局长接待日。局长在区局法律援助中心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4:30—5: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同步建立所长接待日制度,敞开接访大门,方便群众就近、及时反映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对属于其它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对属于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及时向区委政府报告,按领导批示办理,对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讲清说明道理,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二)排查化解。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做到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敞开大门接访、深入一线下访,以乡(镇)为单位,每月集中统一对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大规模排查调处,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回访反馈,同时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和情况熟悉的优势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到发现苗头,就地化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尽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三)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采取了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常的法律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包案办理。在“接访、下访”活动中,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措施,做到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访。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下访的同时,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做到主动自觉接访、下访解决处理问题,在“接访、下访”活动开展期间,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对群众反映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依据城厢区司法行政系统问责制度进行行政问责。
二、几点体会
1、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前提。司法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保证信访工作责任清楚,任务、目标明确,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且能够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超前介入,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做到超前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其次做到超前摸排,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三做到超前化解,发现苗头和信访隐患,要及时做好化解,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相互联动,资源整合,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根本措施。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从当前信访案件的类型来看,绝大多数系维权类,同法律法规相关,这就要求信访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访件。
4、提高司法信访人员素质,是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保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必须有高素质的接访人员,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高低,决定了接访效果的高低。因此,信访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必须有政治敏感性,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亲和力;必须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乐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公正执法。避免因态度粗暴、业务不精和执法不公造成群众的不满,使信访问题趋复杂化。
篇2: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x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了大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sO100
一、认识到位,思想明确,各科室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强
为了把信访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干部职工中大力提倡和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信访工作作为促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科室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妥善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68件(次)。其中:来信15件(次),来访212人(次),来电741件(次)。从信访类型看,受理民事类问题共688件(次),占信访总量的71.1%;受理经济类问题共203件(次),占信访总量20.9%;受理其他问题共77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这些问题当场答复处理的案件占95.7%,预约答复的案件占4.3%。目前全部办结完毕。
二、健全机构,完善网络,认真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根据市委xxx文件精神,年初,局里和各科室签订了横向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信访网络建设,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兼职工作人员、有信访室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信访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科室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探讨办法,有效地开展了信访工作。一是继续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和包案处理重要信访案件等制度;三是局领导经常亲自批办信访案件,对许多案件亲自主持协调处理,使一些疑难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减少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信重访问题。
一是重视信访信息工作,协助领导解决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我局按照《信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信访信息。一年来,共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提供信访信息4条,其中一季度报送的信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几类民间纠纷及特点》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以参阅件下发到市直有关部门,作为各部门决策和指导信访工作的依据。二是针对重点问题,尽力做好超前工作,使大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如:今年x月x日上午,“148”指挥中心接待了xxx等十二户居民的来访。来访者反映,因他们居住的xxx楼房处于xx黄金地段,xxx公司准备在该住宅楼离马路5米的'空地上筹建商业门点,xxx公司想一并占用一楼十二户居民的住房,但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xxx公司言辞过激,并借xxx公司某领导的名义强行压制这些居民,从而引起了他们的反感,使协商陷入了僵持状态。后来,xxx公司又声称xx公司就此事已上会作了研究,决定x月x日动工修建,要求一楼的十二户居民在x月x日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排。否则,后果自负。情急之下他们想找xx公司领导上访,或是强行阻止施工队伍动工修建。听完十二位当事人的陈述后,“148”工作人员查阅了他们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附有公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该房屋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行使处分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予以处分。如果xx公司在没有与他们达成协议之前擅自动工修建,其行为构成侵权,在一楼居住的十二户居民作为相邻关系的一方,在该公司的建筑影响到其通风、采光或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排除防碍、赔偿损失。在依法进行解答的同时,“148”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他们要正确处理双方的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与对方进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尽量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告知其必须完全放弃找领导上访和强行阻止等不理智的想法。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解答工作,十二位当事人对“148”的意见表示赞同,愿意依法解决。为此,一件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在“148”值班人员的帮助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三是上下联动,切实解决好重点问题。如:x月x日上午,当事人xxx心事重重地来到“148”指挥中心,他向工作人员反映他于7月来xx,与xx粮管所口头协议约定:安装价值200余万元的磨面机设备,安装费5万元。现粮管所已付给xxx3万余元,剩余的1万多元粮管所以延误工期为由拒绝支付。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以至恼怒撕打。xxx一气之下堵到粮管所所长的门口声称要杀掉所长的儿子和妻子。“148”工作人员听了后,首先以理说法,稳住了王大成的激情,并立即向主管局长作了汇报,局长决定由“148”中心值班人员与xxx司法所取得联系,及时对这一纠纷进行联合调处。x日上午8时,“148”工作人员赶到xxx政府,与镇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一同前往粮管所进行调解。据此,主持调解的“148”工作人员和司法助理员根据事态现状和归责原则并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依据事实,阐述法律、讲清道理,通过寓法寓理的调处工作和说服教育,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统一起来。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件可能激化的“民转刑”纠纷在“148”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合调处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总体讲,xxx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办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信访统计和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业务熟悉不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办法较少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篇3: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面对当前特殊时期新的信访形势,我们积极转变思想,强化领导,改进方法,真抓实干,排难并进,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今年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创新举措、对症施治
为了把信访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凡是化解各种矛盾,局党组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做法是:一是抓导向叫响两句话,即无礼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上访也不行;无礼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
实行双向规范,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对信访不重视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造成影响的干部,坚决按规定处理;对有理有利上访的,满腔热情地接待,认真解决问题。
二是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落实,切实做好不稳定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的有效途径。
我们要求各司法所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行了“救火”向“防火”转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理。
三是抓调处,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我们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三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
本着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解决,有效地减少了重访,控制了越级访,减少了信访总量。
四是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陪同县领导开门接访及带案下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直接为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有利于加深党群、干群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司法和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有利于增强律师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了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完善机制、落实責认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局和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签订了目标债认书,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分管领导,有专职人员,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研究工作,探讨办法,有效地开展了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局领导班子人员每周轮流值班接访,在接访中值班领导实行边接访、边处理、边督查,包责任追究和办案人员及办结时间的责任制,对值班,接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协办、协调、调度责任直到解决。
三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
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上报信访信息,我们着重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一年来,我们受理了来信来访和上级批转信访信件共七件(其中上级批转三件、来信三件、接访一件),共办结七件。每个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认真办,形成上下联动一起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网络。按照分管责任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在局信访室人员的协作下,各有关股、室严格照章办事,认真办理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总之20我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信访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信访统计和信访报送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为推动我县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4:司法局信访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这个大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并坚持以人为本,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局20x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区司法局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导全局同志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局里多次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信访工作,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
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局里还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和任务,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对各股、室、所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局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年初,局里和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综治工作一齐纳入目标,强化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并把信访工作作为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查,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案件评查、调解衔接、责任查究等机制,建立信访日常接访登记簿、信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台帐、主要信访部题和信访人员与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册等多本台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各股、室、所严格照章办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较好地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三、采取措施,强化职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1、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
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多次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对全区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快速调解、有效调解的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区着重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有可能转换为信访案件的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89起,成功278起,成功率达96.1%,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
2、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引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今年,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我局共举办大型活动3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出动宣传车十台次。制作横幅20余条,版报20块,通过这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使纠纷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处理结果;纠纷当事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区司法局引导其采取正当程序来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信访行为。
3、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介入涉法涉诉信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
对待涉及信访案件,我局尽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能援尽援。今年,区潇湘街道居民刘和国等8人因认为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未到位,多次到许多部门进行上访,我局得知这一情况,对其降低法律门槛,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对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4、组织律师参加信访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司法局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制定了可行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需要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解决,案件办结后,再将情况反馈给信访部门。这样,使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稳定了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化。
篇5:司法局信访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 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
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篇6:司法局信访终工作总结
局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下,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切实强化完善了我局信访工作制度标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在维护全区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现将我局今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信访格局。我局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
(二)完善了工作制度。
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了科室,落实到个人,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排查制度。对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排查,及时报送局领导,并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个人。三是建立信息考核制度。加强信访信息报道,特别是典型、重大的信访信息,力求做到不过夜,使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
二、加强培训,强化信访意识
(一)强化队伍培训工作。
我局定期组织培训工作,强化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全局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4月17日,我局与xx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全市特邀人民调解员及辖区的部分人民调解员,在xx区人民现场观摩了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理。使调解员对调解技巧和方法有了进一步掌握。
另外,我局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司法所就如何规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法律援助初审应注意的问题;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培训,逐步规范了司法所在处理群众来访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
我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宗旨,将扶贫帮困作为信访稳维工作的一项重点常抓不懈,在xx社区进行了详细摸底,对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家庭困难原因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了3户帮扶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在节假日前夕派专人进行走访慰问,与困难户家庭进行座谈,了解困难家庭成员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
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协助解决就业、医疗、上学等实际困难。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及我局管理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时为困难户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义务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三)建立奖励制度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
为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还实行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优秀个案奖励制度,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努力探索,建立信访新机制
(一)建立了“门卫分级”制,拓宽纠纷排查渠道。
建立起了覆盖区、街道、社区、居民院落四级排查网络,把纠纷信息收集的网络延伸到院落小区。
20xx年,我局率先在汪家拐街道试点推行了“门卫分级制”,将辖区内经常跟小区居民打交道,并且最熟悉小区居民情况的院落门卫纳入到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绩效考核,分级评定,奖惩挂勾的方式,有效地建立起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了社区全覆盖,主要社情全掌握、主要危害全预警,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真正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一年来,xx司法所及时发现纠纷苗头176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34起,因为有了信息员的及时报告,全部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和化解。
(二)建立了“信息过滤”制,确保信息排查准确。
为了确保排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局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归类统计,并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报街道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在抓好调处工作的同时,要填写《重大矛盾纠纷报告表》,经领导签字后由街道司法所和街道综治办分别向区司法局和区综治办报告。同时,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1起,其中经济债务纠纷91起;劳资纠纷107起;城镇和交通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纠纷69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382起;宗教民-族-矛-盾纠纷2起,实现了将矛盾有效排查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三)建立了“驻所调解”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
全区14个街道司法所通过与各派出所合作,开展了驻所(派出所)调解,由民警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民间纠纷,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之时。目前,设立驻所(派出所)调解室51个,通过驻所调解室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463件,成功率达到了96.3%,由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延伸,派出所在治安案件中投入的警力与往年相比增加了30%,与此同时,辖区内的上访、信访案件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了16%。
这项机制的实践与运行,极大地解决了民警在调解纠纷中占用大量警力问题,把大量警力从繁琐复杂的调解纠纷中解放出来,使警力投入到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上来,同时,也使人民调解工作前置到矛盾纠纷最突出、最敏感、最易激化的前沿窗口,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充分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近年来,由于以上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目前全区已建立调解委员会104家,其中街道14家,村(居)社区调解委会73家,企事业单位调解委会17家。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总之,通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存在,我局信访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做好信访工作。
篇7: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XX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积极参与信访劝访、稳控工作,为创建“和谐浦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从维护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了以局长章雄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对全局的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为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和基础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信访责任。
今年,根据我县的信访工作实际,我局下发了《浦江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浦江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方案》以及《浦江县司法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使我局的信访工作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更上了一个台阶,
三、发挥职能、夯实信访工作经常性机制。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信访动态大排查,并对排查情况于每季末前上报市局;二是及时查处信访与投诉案件。我局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用时妥善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涉及的各种信访案件与投诉问题。
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分工到科室、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效果。特别是今年针对王清安要求解决刑满释放后生活费的信访事项,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与王清安进行约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程序做好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县信访局。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浦江”、“平安浦江”作出新的贡献。
篇二:临海市司法局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 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篇8:司法局信访工作报告
20XX年,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联席关于信访工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市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按要求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网上25件、领导批示件10件、群众来信6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受理的41件(次)来信来访已办结,使100%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颇高。与去年相比,今年信访态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同比减少。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优抚工作方面,原参试部队人员要求提高待遇;军队复员干部和下岗志愿兵要求享受军队转业企业下岗干部解困待遇;二是基层组织治理方面,村居换届选举方面对选举工作存在异议;三是窗口服务方面,婚姻登记和社团办证时,因法定手续不齐等因素无法办理而极端上访的;四是社会服务方面,殡葬陋习扰民等问题。
以上信访事项均已办理完结,并与信访人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沟通关系。
二、扎实工作措施,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对信访工作要求以及《信访条例》内容实质有了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性。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对农村基层群众开展了《信访条例》和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教育,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运用正常渠道反映自己诉求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年初,我们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都江堰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工作方案》,就领导信访责任、首问责任、办理责任、责任追究、督查检查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全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建立领导挂牌接访制度,并坚持将信访工作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阅批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反馈办理结果;科室负责人主动配合化解矛盾,帮助解决来访群众实际困难。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政信访工作格局,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是狠抓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就全市民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民政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坚持将军队涉军维稳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高度关注、严加防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涉军人员建立了信息档案库,对重点对象和苗头性信访动态实行严密监控。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强化监督,及时反馈。一是对局机关受理和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逐一登记备案,跟踪督办,季度检查,半年审查,提出督办意见。二是对各基层民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抓好调查反馈;三是按要求和程序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向信访局反馈信息和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信访局的监督指导。信访局工作总结五是破除殡葬陋习,厉行节俭办丧。最近几年,丧葬陋习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了城乡群众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老百姓反映很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对我市范围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电子礼炮车、非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等情况调查摸底。召开了各类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关于规范殡葬活动的通告》、《文明殡葬须知》、《给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公约》和文明殡葬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并制定了《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和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3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正式进入宣传阶段,通过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快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农村广播、农信通、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5月24日起,由市民政局牵头全面负责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治理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组成执法组进行了为期15天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采取“现场取证、教育为主、事后处罚”的方式对极个别还在经营的客货混装、非法接运遗体灵车业主进行教育和警告。
至目前为止,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文明殡葬行为和陋习得以有效改善,节俭办丧、文明殡葬已深入到全市城乡老百姓的心中,为文明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地分析,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需救助的层面比较大,潜伏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由于政策的连续性以及民政职能职责的局限性,群众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形成根源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汇报,认真分析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篇9:市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司法局信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从源头上信访条件。
全面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在市信访办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所交办任务,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加大了领导工作力度。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责任制,年初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
(二)一把手负责制。率先垂范带头阅批群众来访件。千方百计替群众想办法、出主意,在繁忙的工作中亲自接待上访人员,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上访人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促进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及时完成信访工作。上半年受理群众咨询90多人,进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家庭困难的,合理合法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走诉讼途径。共解决61人次。
(二)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局上半年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信访条例》的宣传,使群众自觉地遵守信访秩序。对可能发生的信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的住,处理得好。
回顾今年上半年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找工作存在的差距,增强我局信访工作的力度,努力把司法行政系统不稳定因素、信访工作做好,为全市的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篇10:司法局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总结
,我局以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各级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在平安建设、服务发展、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为我县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永顺建设实现新突破
1、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以加强法院、公安、检察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司法调解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调解” 工作机制。一年来,县法院调解工作室累计调处各类案件216件,成功率达99 %,作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3例;县公安各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案件 1063起,成功率达98.6%;县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案件49件,成功率达100%。同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手段,我们还妥善调处了“12.3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38户受损害户的民事赔偿纠纷,为受害户挽回经济损失达800多万元。二是以稳步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为抓手,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医疗卫生和交通事故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调解、律师会诊等工作机制,健全受理调解、调解流程、协议签订和履行、回访、结案总结、归档管理等具体工作流程,一年来,县卫生人民调委会共受理医疗纠纷61起,成功调解59起,调解成功率达97% ,涉及赔补资金 108.2万元。县交通事故人民调委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217件,调解成功196 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赔偿金额达4万元。三是以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行动为契机,扎实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工作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接而必办,办而必果的工作要求,尽最大努力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74件,办理网上投诉1件,办结率为100%。自“大调解”工作格局建成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80件,调解成功2369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5%以上,排查纠纷2198次,预防纠纷758件;防止民间纠纷自杀1件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64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3件36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件226人。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为推进“平安永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一是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主线,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和网络三项建设。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半年度、年度和重大节会期间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点验及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日常管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排查走访、部门衔接、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等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严格社区矫正工作秩序。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相关规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拟矫正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为下步实行社区矫正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威慑力和保障力,充分体现刑事执法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县矫正股联合县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2次社区矫正专项检查行动,对1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三是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落实重点矫正人员24小时的GPS定位监管。7月4日,我局与县电信局合作,在全州率先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档案,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手断,对矫正对象进行24 小时跟踪监管。四是大力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深入到各乡镇认真摸排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解决矫正安帮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截止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8名,到期解矫140名,现有矫正对象348名,实行手机GPS监控定位矫正对象304名,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151件,给1名保外就医对象解决大病救助资金24000元,对符合低保条件的4名矫正人员落实了低保。
3、认真落实安置帮教责任。今年我县推行了安置帮教出来有人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四有”工作模式,建立了司法所、社会、家庭、单位无缝对接机制,及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排专项活动,准确掌握帮教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活动,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实现了在网格内“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的良好效果,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常态管理。截止目前,我县共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83人,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5人,劳动教养改教人员 4人,无1人重新犯罪。
二、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服务永顺发展实现新突破
今年,我局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代理案件486件,担任法律顾问52家,提供法律咨询达478人次,参与处置突发群体性案(事)件19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 382件,担任法律顾问11家,司法鉴定所办理各类鉴定258件,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276件。
一是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县城综合营运开发等方面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为农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覆盖面达80%。二是不断完善公证质量监管制度,开展“公证服务发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我县城市综合营运、城南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门人员,主动联系跟踪项目,全力提供高效公证服务。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和广度,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永顺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县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是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今年,我们对全县境内所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注册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全面澄清了我县现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底数,针对我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现状,出台了《永顺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大会,目前,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进展顺利。
三、深入实施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永顺建设实现新突破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察年,我县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我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全面启动推进法治永顺建设。年初,我县召开了“五五”普法表彰暨法治永顺建设推进会,成立了法治永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村(社区)三级普法网络,构建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乡(镇)和县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 “大普法” 格局。二是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围绕主题先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和系列送法下乡活动,活动中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5万余份,赠送普法书籍3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安装国家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系统。9月初,召开了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培训会。在9月底,完成了软件安装调试任务,11月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圆满完成,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四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年初,我县出台了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狠抓了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工作, 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2019年新创建33个,截止目前,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创建达227个,创建率达70%以上。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
今年,我们以县委开“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狠抓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了干警的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责意识,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增强领导责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公开召录了4名基层司法所长,及时为司法行政队伍补充了中坚力量。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投入资金2019万元,全面完成了30个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新添了30个司法所的办公电脑、桌椅、档案柜和办案取证照相机等,司法所服务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篇11:桂阳县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20xx年度工作情况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首道防线
1、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1月份,县“两办”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xx〕1号),文件对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化,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纲领性文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据统计,全年各类调委会共调处7007件,成功6866件,调处成功率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4 次,预防矛盾纠纷136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5 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3 件,化解金融风险案件5件。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目前,全县26个司法所中,省模范化司法所2个(龙潭街道司法所、正和司法所),省规范化司法所12个,今年我局又投入20余万元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争全部司法所达到省规范化标准,改善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
3、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
7月31日,召开了法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暨诚信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法律服务执业过程投诉处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规范整顿,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提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共执业律师22人,参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接访20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4000余人(次),化解各类信访矛盾33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处理信访案件的法律意见200余条,参与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20次,成功化解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9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全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21人,直接参加县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20余起,代理各类诉讼591件,办理法援119件,调解纠纷79起,担任法律顾问58家。
(二)深化法制宣传 建设法治桂阳
1、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0月22日,郴州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芳斌,县政协副主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忠等领导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县检察院、龙潭街道办事处、鹿峰街道东塔社区、太和镇榜山村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听取汇报,查阅了相关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参观了法治桂阳宣传长廊。通过实地检查考核、验收,市检查组对桂阳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桂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2、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活动浓厚氛围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的实施意见》和《桂阳县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五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四是参与开展全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法治和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县禁毒法治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四型机关”法律知识竞赛。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分机关组和乡镇(街道)组进行,经过必答题、共答题、风险题、抢答题、PK题五个环节的激烈角逐,选出机关组6支代表队和乡镇(街道)组2支代表队进行决赛。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执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
一是根据《桂阳县乡镇(街道)和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20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对26个乡镇(街道)、118个县直机关(单位)和27个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2019年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办法》,对26个乡镇(街道)和118个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述法考评,并把“述法”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资料归档,装订成册,上报到县委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等主要部门存档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评优以及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对2019年以来,评选为省、市、县的民主法治示范窗口(乡镇、街道、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共计32个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四是组织全县6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000余名科级(含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100%。
4、认真编制“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规划
法治桂阳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到舂陵江镇、流峰镇、正和镇、鹿峰街道等乡镇(街道)和县国土局、环保局、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 法治桂阳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对开展“十三五”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十三五”法治桂阳建设工作基本思路,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大项目规划三个方面,供县委、县政府参考。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制定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69所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制讲座142场次,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册(份)。
(三)建设矫正中心,提升监管水平
1、抓住机遇,按时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今年,我县成功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规划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入矫(解矫)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谈心)室、心理矫治室、技能培训室、驻检室、警务室、档案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等。目前,桂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完成,已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2、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监管水平
(1)进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开展以培训、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4期,参训人数达32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执法能力。
(2)创新管理方法,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20xx年4月8日至4月23日,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分成7组分别对辖区内26个司法所进行检查,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开展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规范化、社会调查评估案卷、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又学习了兄弟单位的长处,不断提升了业务水平。
(3)强化司法所日常管理。全县司法所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定期上报相关报表和汇报工作动态。建立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单独立卷。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宣告、公益劳动、请销假、入矫解矫、奖扣分等制度。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司法局年终联合检查中,被随机抽查的7个司法所(鹿峰、樟市、龙潭、太和、正和、黄沙坪、方元)全部通过检查,矫正人员全部到齐,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案件,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4)从严打击违反监管人员。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收监10人。今年以来我局对因违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收监执行3例。有力的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全面清查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为了严格规范管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社区矫正股在上半年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教育,各司法所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月需有8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1、不断扩大援助范围
一年来,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自去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0日,完成 法律援助案件280件,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2、注重质量,强化纪律,保障案件质量
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例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做到援务及时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的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听庭是全面监督案件承办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措施,我局做到分管领导每季度、中心主任每月听庭,通过听庭全面了解承办人举证、质证、辨护(发表代理意见)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开庭情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人办理案件的情况,并将发现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3)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通过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提升法援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意度、是否收取受援人财物、案件是否执行等情况。今年对88件案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率达应回访案件的100%,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达99%以上,同时也发现了少数存在的问题,例如执行不到位、承办案件不尽职的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人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此提高法援案件质量。
3、强化督查,突出实效,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多措施跟踪该项工作开展。中共桂阳县委法治桂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知》(桂法治办发〔20xx〕11号),对20xx年度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10月14日,根据督查结果,下发《关于落实20xx年度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的通报》(桂法治办发〔20xx〕13号)。据统计,全县102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已有83个单位法律顾问合同备案,聘请率达81.3%。
一是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我局于8月13日下发《印发<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发〔20xx〕14号)。通过组织律师学习、自查自纠等措施,教育引导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律师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成为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严把公证质量。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0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800次。狠抓办证质量,严把公证质量关。
(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基层司法所长进行岗位培训,并选派人员分别到省厅、市局和县委党校参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技能培训。
积极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桂阳县司法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桂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
二、20xx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治桂阳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大调解”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为“聚力建小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化法治桂阳建设工作。
开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人民调解统计分析制度、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 等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结合社会稳定形势和维稳任务的要求,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及时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将社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体系、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分析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适应性帮扶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减少社会乱源。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做好20xx年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群性敏感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突发公共事件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事件的处理和化解工作。拓展、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证机构《两个办法》的学习落实和督导,不断提升公证员在办证实体、办证程序、公证卷宗管理以及服务方面的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公证办理质量。
(五)扎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互联网+司法新思路”的平台,努力为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狠抓法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降低受援门槛、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创先争优、爱民为民”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和以 “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流、物往基层转、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发展,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力度,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对各基层司法所所务管理、业务开展、职能履行、文书使用、档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开展。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篇12:区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坚定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信访工作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使我深深了解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信访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突出对人民群众讲感情,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信访问题绝大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的政府,群众有问题、有困难、有要求,就必然向党和政府来反映,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寄予厚望的表现。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体现了“三个代表”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学习和实践,坚定了我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二、认真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要想做好信访工作,只有真诚和热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自身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接待室的工作很繁杂,没有时间学习,我放弃了平时自己的爱好,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虚心向同志们请教,通过学习,自身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在较短时间内便进入了工作角色。我参与接待了集体上访、动迁补偿上访、换届选举上访等区几个影响较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这些上访人数多,情况复杂,有的是拖了好几年没有解决,因此怨气很大,在接待中,我认真做好记录,并且热心、真诚地向他们解释,同时宣传党的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领导认真处理,确保了事件没有进一步扩大,最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通过这些上访事件的处理,提高了我在纷繁的事件中驾驭工作的能力,使我受益匪浅。
三、辨别信访工作中的真假问题
作为信访工作者,我们要在敏感、矛盾比较集中的时期,要高度警觉,去伪存真。如在村换届或干部调配比较集中时期,在改革和发展最快、最关键时期,会有个别人因私欲得不到满足,“红眼病”发作,私心膨胀,乱发信件。其目的是打击、搞臭别人,或想踩别人身上往上爬。对这种现象,作为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防止让虚假信访干扰我们的工作,程序搞乱;防止让虚假信件模糊我们的“眼睛”,黑白颠倒;防止以反映干部的信件多少来定性、定论,处理差错。
在工作中要认真区别真假,历史地、辨证地、主次分明地。看干部的一贯表现,保护好真正过硬的干部,不让小人占便宜。并且信访案件,大量反映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非抗性的矛盾。我们要在信访工作中坚持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事最好。近年来,我们抓住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的机遇,组织信访问题大排查,分别列出多个重点问题,责成驻村干部会同村支两委一起解决,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同时,对这些社会问题,我们要强调及时解决。这类问题,大多是由于在初始阶段处置不当引起的,结果是没事搞成有事,小事搞成大事。所以,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在于防、在于疏,而不是单纯地去堵。
四、真诚接待,切实解决来访群众实际问题
信访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工作,努力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虽然在这只是挂职锻炼,我还是信访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全力做好,为我区经济社会的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位88岁老人,因家庭赡养矛盾,多次上访没有解决,我热心接待,记录好情况后,并亲自将老人送回家。我几次上他的子女家,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工作,最后全家达成一致,老人也非常满意。街等户因问题多次上访,而且情绪非常激动,我认真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入情入理地进行疏导,使他们情绪稳定下来。同时我又积极协调自来水和街工委等相关单位,在很短时间内使他们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得到群众赞誉。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的都是有怨气不满或其它想法的群众,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做好信访工作,确实需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但最重要的一点:必须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才能在信访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虽然挂职锻炼的时间很短,我不断摸索信访工作的规律,接待上访群众时做到热心,不冷漠处之;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直到问题解决。
针对上访群众的不同情况,我自学了心理学,根据不同上访人的心理总结出自己的接待策略:对“哭闹型”的,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充当“亲友团”;对“叫骂型”的,勇于忍受,甘做“出气筒”;对“别有用心型”的,据理力争,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
五、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1、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2、提高干警对处理上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是上访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组织保证。涉法上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增强法官干警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必须使我们的干警充分认识处理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局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意见,确保上访的集中处理取得实效。
3、在处理上访问题中既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配合市信访部门解决好每一件上访案件。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尽量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劝解群众,尽量使其打消试图强行进入行政中心的想法;若群众已经进入行政中心,应立即对其控制,不让其分散或继续向内,情况允许下,让其离开行政中心,前往信访部门解决问题。
4、我班在处理上访问题过程中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全班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全面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干事意识,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群众工作,把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维护好市区政府大院内部的稳定。同时,我们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和局内部文件。通过这些学习,保证了集中处理上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处理情况,保持警容严整,在行政中心内,保持良好的警察形象。
5、在未发生上访事件的时候,上午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条文,规章制度以及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下午保持一定的运动训练量,保持身体状态。
六、爱岗敬业,严格要求自己
我十分珍惜这次锻炼机会,无论是接待来访群众,还是其它工作,我都尽职尽责,认真干好,不分份内份外,工作到位不越位,我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有时整夜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信访办这个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使我深受感染,也从他们当中学到了好的传统和作风,在工作中,我处处向他们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信访工作中,我注意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廉政的各项规定,珍惜手中的权力,深感肩上的责任,时时处处在群众面前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通过这段时间挂职锻炼,收获很多:做为一个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践行,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人民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做到决策、谋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锻炼,增强了我的公仆意识,提高了我的领导艺术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也使我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提高,更加融洽了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为我今后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虽然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但是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感觉到理论功底不厚,领导工作经验不足,这些都是我今后应该加以改进和提高的,我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做好本职工作中 信访工作个人总结。
七、做好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信访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说到底还是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必须严格落实责任,从严追究责任。要完善责任机制。当干部就要担信访之责,抓工作就要理信访之事。信访工作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要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部门,大问题不出单位。要加强工作考核。要制定出台专门的《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每月考核一次,按季通报,年末汇总。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政绩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官僚作风主义、形式主义、侵害群众合法利益引发的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查处。
今年以来,共上报信访动态18篇,信访简报 12篇;四是认真做好文件收发工作,能够做到随取随用,忙而不乱;五是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有些上访群众不到接待室,来办公室以后,我都认真进行了接待,给上访人指明反映问题的途径、解释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六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纠风、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项工作,撰写起草相关文件;七是严格遵守秘书工作的原则。平时采取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保证自己知秘不泄秘;准确,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注意要慎,让领导放心;迅速,工作要及时、高效,保证效率有序运行;八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严守组织纪律。不无故缺勤,做到有事请假。平时做到遵章守纪,不做任何违反组织纪律的事。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反对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
四、民族团结方面
始终维护民族团结。充分认识到在新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努力和民族干部和民族群众搞好关系,不说不利民族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民族团结的事。
今后,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学习,认认真真工作,不断追求进步,以求做到更好。
篇13:司法局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总结
一、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工作责任,围绕“项目建设年、深化改革年、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实际,以“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云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突出人民调解“新模式”。一是以服务重大项目为抓手。今年,我局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增设国土资源纠纷、城乡规划建设纠纷、海洋与渔业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四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特别是列屿镇成立了大调解中心,经列屿镇党委、政府推荐,聘任了21位同志为列屿镇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矛盾调解中心、云霄县工业企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及工商、妇联等调解组织的作用,确保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服务一线为抓手。我县“148”法律服务所,围绕建设“平安云霄”,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县财政局、司法局联合上报《关于调整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的说明》(云司〔〕15号),提高我县人民调解三项经费预算,优化人民调解员待遇,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各类培训,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等,同时运用“柔性”手段去化解“刚性”矛盾,以柔克刚,树立良好的法律服务者形象。一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48件,调解成功1648件,调解率、成功率均达100%。其中公安行政调解733件,调解成功721件,成功率达98%。至目前,我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16起,已成功调解15起,赔偿金额达90万元,其中1起还在调解协商当中。今年,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深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突出法律服务“便民化”。一是法律顾问“便民化”。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深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法治云霄”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全县各村(社区)延伸,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来,我县法律顾问共走访村(社区)1千余次,接受法律咨询活动500余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为民办实事“便民化”。通过绿色通道、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深化便民活动等措施,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拓宽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乡镇、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重要作用,努力将法律援助延伸到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每个角落,让需要法律帮助的应援群众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0件,接待法律咨询25人次。三是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特别是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监督,建立律师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深化本领域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突出社区矫正“制度化”。一是健全四项机制,念好“管、联、帮、带”四字经。围绕生活圈、家庭圈、朋友圈“三个圈”,由县、镇、村、志愿者纵向组团,公、检、法、司、民政、计生等部门横向协作,实行“四对一”组团捆绑式帮教机制,实地走访困难人员,营造社区矫正良好情感氛围。结合“四下基层”等主题活动,采取结对帮扶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方式,由一个干部挂钩一个困难户,今年帮助解决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困难2人。二是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至目前,我县已建立5个社区矫正工作站。三是建立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今年来,已召开分析会11次。四是建立听辩会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听辩会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全新执法模式。今年来,全县共举办听辩会11次。五是打造安置帮教工作平台。至目前,全县审前社会调查260起,社区矫正对象1662人,累计解除矫正1172人,现有490人接受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134人,今年衔接432人,安置率、帮教率均达100%,各乡镇对每个帮教对象都能及时建立登记卡“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小组。六是加强学习教育。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通过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等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零目标。
(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拓展普法内涵
突出法制宣传“多元化”。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在继续采取“摆、讲、赛、考”等传统普法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公民法制观念日渐提高的特点,不断拓展渠道、创新载体,形式多样地推动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来,我县共举办了法制讲座60场,组织法律知识考试50场,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60场,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教材、课件、挂图等作品30件,组织法制文艺演出8场,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次,新建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9个。并已顺利通过“六五”普法验收。二是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活动。目前,我县已建法治公园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今年共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16场。四是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扩大志愿者队伍,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组建法律宣讲团,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成就宣传,全面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五)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突出队伍建设“规范化”。一是抓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坚持每星期一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xx大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学习交流、落实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队伍政治思想建设,有效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二是抓监督检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再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为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机关股长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三是抓量化考核。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制定了《20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鼓励基层工作开拓创新,奖励先进典型,确保我县20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四是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政法规划,我县司法局、司法所、涉台法律事务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预计在2019年初完工。2019年,县司法局火田司法所所长汤艺勇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工作机构。二是细化责任分解。我局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分解到各股(中心),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全年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我局坚持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领导班子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发展观,不断完善和提高领导班子政治修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省厅“班子好、队伍好、保障好、形象好、工作好”的“五好”部署,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班子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增强班子合力。五是开展警示教育。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用反面典型警示和告诫自己,从思想上杜绝和根除诱发腐朽的动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2019年工作计划
总体上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在扩延,任务依然繁重,现有的司法行政队伍需要强化、提升,仍存在主动性、创造性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2019年工作方向和思路是:
尽好责,履好职,继续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全面深化改革,精心谋划“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为云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加大信访积案攻坚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力度,确保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覆盖率达100%。
四是加强基层“标准化”建设,在司法所量化考核基础上,开展“评星”活动。
五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篇14:市司法局信访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201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战略部署,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以“讲政治,讲规矩”为刚性原则,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创新力”为抓手,依法正确履职,为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神
今年,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并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大调研课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3—8月期间,重点开展了资料搜集、考察学习和调研座谈等工作,在较全面了解掌握先进地区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代拟了《中共贵阳市委市人m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拟制下一步工作措施。
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积极筹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群工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在条件成熟的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地,先行挂牌成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市级层面,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机构的基础上,利用我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原有工作班底及办公场所,从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布置全市法治宣传工作。
与市委宣传部共同拟制印发《贵阳市201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x禁毒宣传年”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禁毒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x禁毒宣传年”暨禁毒法治宣传“七进”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提高全体市民抵御du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du品的浓厚氛围;制定了《201x年贵阳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作方案》,对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安排。
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轻轨快铁建设、严打“两违”、“两严一降”、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等主题,编写法治宣传标语、短片和制作沙画视频等,通过贵阳电视一台、三台法制栏目广泛进行播放宣传,利用重要路段、广场户外大型LED显示屏、850余块楼宇电梯显示屏、2019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4800余辆出租车LED显示器及8辆公交车整车喷涂公益法治宣传图片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通“贵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微博公共账号,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便捷迅速的传播手段,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等宣传活动。2月8日开展201x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万家集中示范活动;3月15日在筑城广场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月15日在大十字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中资专项宣传活动、7月21日在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民族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共同建设美丽乡村”送法进乡村活动以及将在12月4日“宪法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对象,编印了《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知识问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资料》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019余份,面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据统计,今年全市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7846次,编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791166份,解答法律咨询47952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9868块次,举办法制1244次课,受教育人次1517412人次。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1.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大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一是组织各区(市、县)司法局和三江强戒所按照“排查登记、集中治理、依法收戒”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特殊群体的总体情况。同时,指导、督促三江强戒所及时维护更新出所人员网上信息,严格执行解戒出所“无缝对接”工作规定,做好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充分利用场所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畅通“进口”渠道,切实做到“依法收戒、应收尽收”。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人员3300余名,均已纳入台账管理、并落实管控措施。三江强戒所已收戒吸毒人员1825人,解除强戒1319人,在所强戒人员2149人。
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禁毒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今年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1500人等刚性目标,强化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增容收戒1500人涉及的场所功能布局调整、新启用强戒大队设施修缮、场所文化软硬件建设、警力配备和辅警招聘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5次,提出督办意见和工作建议20余条。目前,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相关准备工作已如期完成,新启用的两个强戒大队已开始陆续接收强戒人员。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司法局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贵阳市司法局201x年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制定出台《贵阳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操作规定》,有效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牢把“入口关”。杜绝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人档不相符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从源头杜绝脱管漏管。实施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社区矫正资源,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以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和修文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为样板,制定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x年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活动。清镇市司法局主动联系巢凤社区,在扁坡村设立了全市第一家村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站,并采用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强化对在矫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5月15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到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全市先后围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等方面进行了3次专题调研,进一步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9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29人,累计解除3815人,在册2019人,共累计警告95人次、撤销缓刑8人、撤销假释5人、提请收监执行13人次。未发生重大恶性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
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基层和谐环境。
一是强化对安帮网络信息化的管理、指导,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网络签收”及时率和“必接”率。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对安帮对象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对各区(市、县)司法局司法所安帮网络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网络签收”、“必接”等各项工作要求,解决了部份司法所签收不及时问题,确保刑释人员出监(所)必接率达97%以上,连续五个月排名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各安帮机构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指导全市司法所(安帮机构)在加强帮教力度的同时,积极与安置帮教基地及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帮教措施。截止9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人员2532名,通过各种途径安置2027人(其中城市籍967人、农村籍1060人),签定帮教协议2333份,帮教2680人次。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律师公证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做好律师公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和报送工作。201x年1月-9月共受理、审查律师、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服务事项334件,并做好对当事人的咨询解释工作,今年共解答来人和电话的政策咨询2019多人次(不完全统计),履行了律师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责,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x年8月14-16日,我处与市律协联合组织了201x年度执业律师培训。此次培训同时也是“百千千工程”安徽省律师协会“千场计划”在贵州的具体实施。
二是做好省直所平稳顺利接管工作。省司法厅于201x年3月1日将38家原省直所移交贵阳市司法局进行属地管理。为平稳顺利做好省直所回归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接收相关工作。
三是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承担了贝地卢加诺、汇信行非法集资、华能焦化等多起重大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直接参与工作,律师不计报酬,积极参加,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优势,履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四是深入推进律师到群工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常态化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市、区(县)级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在市群工中心进行信访接待,目前,共开展信访接待100余次。
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千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要求,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承办了贵州省“以案释法--律师行的启动仪式,并通过贵阳电视台联办“大律师”栏目将工作推向深入。
2.法律援助工作。
全面推进贵阳市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和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各项工作,认真安排布置、精心调研、起草文件、建立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截止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53 件,其中,刑事案件 892件,民事案件2402件,行政案件59件。
市法援中心今年共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6件。其中刑事案件 200 件,民事案件368 件,行政案件 58件。市法援中心作为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贵阳市实施单位,负责全市公益金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并具体执行。今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结案 114 件,申请项目资资金17.3万元;结案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19 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2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共帮助 132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五)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截止今年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17487件,其中,市法援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 8966 件,通过贵阳市法律援助网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65件。今年我们继续加强“12319”来电咨询的跟踪服务,加强同“12319”指挥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共承接办理12319法律咨询219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今年,省厅对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听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我市12348热线也被纳入其中。市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对设备调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安排专人学习新系统操作,保证了我市市一级12348热线的顺利运行。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对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农民工、特殊人群等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截止9月底,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未接到任何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进行投诉、信访;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5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共担任法律顾问134家,代理诉讼案件824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3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代写法律文书1119件,协办公证20件,解答法律询问12467人次。
4.司法鉴定工作。
为规范市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今年我局组织了“201x年司法鉴定机构行政人员培训班”,就机构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如何做好所内行政管理的方法;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相关要求办理司法鉴定各项行政许可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正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组织召开了“201x年司法鉴定工作会”,通报了2019年目标检查情况,对今年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今年,我局共受理并办结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2件,新设立1家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11件,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13件,变更业务范围申请3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申请2件,变更住所申请1件,延续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申请6件,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21件。另有6件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正在办理中。截至9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1986件,采信率达90%以上,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1.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巩固和提高“省级规范化”达标司法所的创建水平。一是对巩固提高“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做好迎接省司法厅随时抽查的各项准备;二是对2019年度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重点慰问,提高基层对创建工作积极性;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重点组织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长分5期参加“全省基层司法所所长骨干培训班”,赴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四是通过到14个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对巩固提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能及时解决或帮助的,及时解决。
2.认真总结和巩固“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成果,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检查、指导。一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南明区、白云区、息烽县、观山湖区司法局进一步细化“省级模范”创建工作的方案,加强市、县两级的沟通,并从各方面对创建单位进行倾斜性支持;二是通过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帮助理清了创新工作思路,并帮助解决了创建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三是通过收集整理我市开展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工作亮点和投入的经费、编制等相关数据材料,完成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省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的拟写、上报,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书面的充分肯定;四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区、县司法局,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调研的工作。
3.以“枫桥经验”、“余庆经验”为学习示范,认真探索和总结具有贵阳特色的人民调解经验。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余庆经验”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坚持和发展以“枫桥经验”为学习示范,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培育打造2个以上学习示范点,提炼出人民调解贵阳经验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中进行推广。目前,我市确定的学习“枫桥经验”示范点共27个,具有贵阳特色人民调解 “五老促和谐”示范点5个,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各示范点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4.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促进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贵州省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要求,指导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明确了1—2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首先在基本要素上达到标准,其次各项管理规定和指标达到要求,并通过规范化创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率,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截止9月底,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78件,调解成功17165件,成功率达98.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件、涉及当事人60余人,防民间纠纷引发群ti性事件179起、涉及当事人2856人。人民调解参与“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84件。
(七)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贵阳考区各项工作
1.圆满完成了2019年贵阳市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申报、颁发等工作。在201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全处同志始终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要求,加班加点,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做到了不错报、不漏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了审核任务,并按时上报省司法厅进行复审。据统计,共审核上报材料384份,共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585份,其中A证410人,B证1人,C证174人。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826人,变更备案66人。
2.做好我市201x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考试“从严治考”工作,按照司法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我处着手采购考场安全技防一体机、信号屏蔽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以科技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作弊行为。6月,我处派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201x年全省司法考试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201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新要求,同时针对我市考生人数众多、持续增长的现实情况,我们提前谋划今年司法考试各项工作,提前制作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考务准备工作。9月19、20日贵阳考区工作顺利实施。
(八)大力开展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专项工作
1.根据市委群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支持花溪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花溪明珠社区实地考察调研,提出了我局支持工作要求。制定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力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报市委群工委,并根据上述方案拟制《关于具体帮助明珠社区工作推进方案》,将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定期到花溪明珠社区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督办,并将每周工作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群工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向市委群工委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拟写专项工作简报信息共3期。
3.督促完成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31块法治宣传栏的修建及宣传内容的喷印、5万份《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手册》的编印、社区依法治理的相关管理制度模版收集交送等工作。
4.指导市律师协会在贵阳地区招募志愿者律师,经严格审查确定由二十二名律师担任该“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4月28日在花溪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司法局、贵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参加的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珠社区“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座谈会,并对50名志愿者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
5.指导、帮助花溪区明珠社区及其下属的溪北居民委员会、朝阳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样板化建设。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完善;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流程以及调解文书、台帐的规范和完善;三是为花溪明珠社区编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人民调解工作指南》折页宣传资料20190份,并帮助编写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汇编》。目前,明珠社区有2个调委会基本完成了规范化、样板化建设工作,还有一个调委会待改造完成后,制度上墙。
(九)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视频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约束和监督。继续做好干部述职述廉、绩效考核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部“五种意识”。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素质,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1x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201x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完成了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印发和转发了《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在机关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实施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作风整顿“五治五增五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等通知,并组织了相关工作实施。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开阳、修文挂帮。并先后5次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活动,建议投入帮扶和扶贫资金近8万元。
(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定下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败工作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2.一是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全局系统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及亲属有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情况。同时,局机关和四个直属单位全部填报了单位和个人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承诺书,并全部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对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4月10日,根据《贵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局纪检组集体约谈市三江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领导及纪检监察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陈刚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书记要牢牢抓住不松手、要亲力亲为不甩手,要敢于担当不缩手以及要拉得下脸下狠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自律和责任意识,推进廉洁从政。同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约谈记录建档备案。
4.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滥用zhi权、玩忽职守、贪腐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在执法执纪活动、公务活动中的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努力营造依规依纪、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受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法治宣传、戒毒康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协调推进中有一定难度;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201x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意见,逐步推进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六大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强戒、戒毒康复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场所教育矫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积极配合、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安帮基地、安帮网络建设,力争做到无缝对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认真总结推广总结推广遵义片区司法所、扎佐司法所社矫工作试点经验,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九)认真抓好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法律援助联络点及法律援助案件评查评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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