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通用6篇)由网友“赤焰狂魔右护法”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小说《恶意》读书心得感触
处心积虑的谋害,到最后只是因为那句话“我就是看他不爽”。很朴实很纯粹的一句话,看得我背后一凛,但栩栩如生。曾经我也充当过被人嫉妒,被人视为眼中钉的感受。那时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一个跟我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竟然能把我的所谓丑闻编织得栩栩如生。我尝试过反思自己是够得罪过她们,但后来朋友告诉我,人的恶意跟你对她友好与否无关,而只跟那个人自身的扭曲想法有关。有一些人,生来便认为自己是宇宙中心,无法接受世界的多样化,遇到比她们幸运、幸福、优秀的人便无端开始造谣、诽谤、攻击。好像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不仅骂骂咧咧地说葡萄酸,还会憋着劲儿把葡萄架子给砸了。
最近看了不少人类史相关的书籍,深感人类的渺小,生命的脆弱。我常常不能明白,为何本身卑微如蝼蚁的人类要这样相互倾轧。世界已经那么多难题,活着有时比死了还不易。为何弱小的我们,还要给同样弱小的其他人制造难题?
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还有许多人,他们的恶意发源自无缘无故的扭曲逻辑。他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明白:
幸福不是别人过得差了,你才感到幸福。
篇2:《天狼》读书心得
《天狼》读书心得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篇3:小说《悲惨世界》的读书心得感触
要问可曾有一本书让你震撼到掩面痛哭?我的回答是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
有人说:你对生活的冷暖认知越多,《悲惨世界》就越能让你热泪盈眶!这也就是我读这本书时最大的感触,不知要看尽世间多少的人情冷暖才能读懂雨果的《悲惨世界》,有时候在读的过程中,那种悲恸随即而来,无以言表,内心却无比清醒——我要带着同情去看待这个世界,哪怕它美好的无所漏洞,哪怕它满目疮痍。
生命不能承受之苦,人性不能承受之痛,《悲惨世界》中全都彻彻底底地表现出来了。然而让我深受感动的是让瓦让坐了牢狱之后,用他的善意将复仇之路转变为自我救赎之路。是啊,自我救赎之旅道阻且长,可有人真正的做到以德报怨,善待世间。让瓦让只不过是为了姐姐的几个饥饿的孩子偷了块面包,便被抓去蹲了牢狱,那19年的苦役生活,让他忘记了自己是否还有亲人,是否能像个正常人生活,在米埃里教主的教化下,他开始自己的救赎之路,用自己的能力帮助穷人,残疾人,替病人付疗伤费,只要是能帮助别人的他都做了,成为市长也是他凭着自己的能力做到的,无奈于社会的黑暗,他太过于善良,以至于又沦为人人弃而远之的苦役犯、在逃犯,时运不济,命运多舛,他的心灵一次次的遭受到重创,可从未抱怨过,仍想着在芳蒂娜面前答应的帮她赎回女儿,是的,这个可怜的老人遇见了他生命中的天使——珂赛特,他将他所有的爱都给了这个女孩子,她陪着她成长,和生活战斗,好似那些悲惨的事也随着这短暂的幸福能消失。他太善良,遇到抓他的警察雅伟尔被绑时,竟没有想过杀掉他,居然以德报怨,救了他。让人难以相信,原来一个人可以这样善良,原来一个人的善良竟能带来巨大的灾祸。不管你曾做过多少好事,但被大多数人记住的是你犯过的错,不会有人因你拯救了世界而感动,却因你的犯错将你驱逐,我看到了人性的可怕与悲哀。
纵然生活中再黑暗,还好尚有一丝人性之光。让瓦让在扶养珂赛特的过程中,感受到无尽的爱与美好,我想这也该是命运对他善意的馈赠吧,他从入狱那一刻起就没有了兄弟姐妹,没有侄子外甥,没有老婆孩子,没有父母。他感受不到被人陪伴疼爱的滋味,但在珂赛特那里他都找到了,这是他最幸运的一处。
篇4:《天狼》读书心得感悟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_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5:天狼读书心得400字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篇6:小说《天狼》读书笔记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 天狼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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