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的读书心得优秀感触(精选16篇)由网友“陈永昌”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天狼》的读书心得优秀感触,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天狼》读书心得
《天狼》读书心得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篇2:《天狼》读书心得感悟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_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3:天狼读书心得400字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篇4:《空城计》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一个故事:空城计。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内容是:诸葛亮为了不让西城的粮草落入司马懿手中,亲自带领五千人马到西城去搬运粮草。诸葛亮分出一半士兵搬运粮草,另一半守城。突然,司马懿率领十五万大军杀到城下。西城的文官都吓得直打哆嗦。诸葛亮镇定自若,命令士兵打开城门,每个城门口都派二十名士兵装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一切安排好了,诸葛亮披上道袍,戴上头巾,带着两个书童,搬了琴在城楼上坐下来,点上两柱香,悠闲地弹着琴。司马懿来到城门前,见城楼之上诸葛亮笑容可掬,烧香弹琴。接着看城门,大约二十名百姓在低头认真地洒水扫地。司马懿越看越怀疑,越看越害怕。他只好下令撤军,司马昭对父亲说:“也许是诸葛亮手下没有士兵,故意装成这样,想要骗我们退兵”司马懿很有把握地说:“诸葛亮办事一直很谨慎,从不冒险。今天却打开城门,城里面一定有埋伏。”城楼上的诸葛亮,脸上泰然,其实手心里捏了一把汗。官员们赞叹诸葛亮真是神机妙算,诸葛亮说:“我不是愿意冒这个险,实在是没有办法啊。这条计策只能冒险用一次,以后绝对不能再用了!”司马懿在撤军退路上,探马来报:“诸葛亮已从西城撤退,他随身只有两千多名士兵和一帮文官,刚才城里没有埋伏。”司马懿听后长叹:“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啊。”
我读完这个故事,明白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紧急情况,我都要像诸葛亮一样镇定冷静,积极寻找最好的办法解决问题。
篇5:《悲惨世界》的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悲惨世界》是著名法国作家雨果的长篇小说。
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一个叫冉阿让的人,由于偷了东西进监狱。出狱后,他化名马德兰,当过企业家,后由于身份识破被捕,不久又逃出,并不断受到追捕。故事以冉阿让的悲惨生活为主线,描述了当时法国百姓的苦难生活。
在雨果的笔下,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显而易见:阴险狡诈的德纳第、凶狠但又聪明的侦察员沙威……雨果将他们穿插在冉阿让的故事中,使其更加丰富多彩。
既然叫《悲惨世界》,那么故事中一定有许多悲剧,确实:法国革命战士防守街垒失败,领袖们被枪杀;善良的芳汀由于受到惊吓,不幸身亡……这些情景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在《悲惨世界》里,雨果用大量语言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普通“罪犯”冉阿让(其实冉阿让犯的罪,只是砸碎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而已)的坎坷的一生。虽然冉阿让的生活十分艰难,但是,他坚持下去,靠着他的毅力生活——最终,他成功了。他不再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他有了自己的家。冉阿让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也值得我们学习。
雨果的《悲惨世界》善恶分明,内容虽然长,但是却无啰嗦语言。雨果的语言虽然看似平常无奇,但能让人物“活”起来,不像一个书中的人了,而像一个真正的人,由此可见雨果语言的威力。
而此书开头的米里哀主教也令我感动。他是个仁慈的助教,当时刚出狱的冉阿让受尽歧视,而他却收留了冉阿让。更可贵的是,当冉阿让偷走了他的银器,他却说:“那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东西,他想拿,就给他吧!”这难道不令我们敬佩吗?
《悲惨世界》的众多人物里,有好有坏,当我们阅读好人的故事时,要看出他(她)“好”在哪儿,要向他学习;阅读坏人的故事,也同样要看出他(她)“坏”在哪儿,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做出和他(她)一样的事儿。
这本书在去年寒假我已看过一次,大致是囫囵吞枣地看的,但是,许多内容吸引了我,引起了我的兴趣。今年,我第二次看《悲惨世界》,重新看到了、学到了许多新东西。所以,好书,多读几遍,是有很大好处的。
老师点评: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篇6:《曾国藩家书》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一直以来,想认认真真读一本书,可惜事务繁杂,定不下心来。一日,偶然看到《曾国藩家书》,翻之,字行间话虽短,然语言精练,读之令人深思。
曾国藩作为大儒,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洗礼,其学识之博、见识之远,在中国历史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家书中体现的“仁”、“礼”、“慎”等传统文化的精髓在现在来看也十分具有积极的意义。
曾国藩在家书中写到:正人先正己,时刻不忘修身养德。曾国藩说修身养德的关键是:诚、静、谨、恒。诚为诚实、诚朴,为人表里一致。静,指的是心、气、神、体都处于安静放松的状态。谨,主要指言语和行动上的谨慎,不打诳语,不讲无根据之话,不做无胜算之事。恒,指的有恒心,生活有规律,做事有毅力。这些往往是我们现在社会所欠缺的,君不见,部分高官大吏因腐败深陷囹圄,自身的原因就是不注意修身养德。“常存敬畏之心,则是载福之道”、“多见自己过,少见他人非,不思他人得,却防自己贪”,敬畏规矩、修身养德才是我们处事应有的标准,有了这样的标准,我们才能够坦坦荡荡、堂堂正正地做人,而且能够做到修而乐之,修而有为。
我们应该用“入世精神以办实事,体老庄以寄闲情,由中国文化中培养见地,从传统道德中汲取力量”。以普通出身,凭自我奋斗,立大志,修炼人格,以大气度做事,以收敛态做人,认准目标,用“屡败屡战”的精神修炼心态,端正心态。
曾国藩说:“凡人皆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的君子。”从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曾国藩对读书的态度。并且他还认为家塾可读书,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而他自己更是每天必读书十页,写百字,记日记,而且逢三日写回信,逢八日作诗。雷打不动。并且读书时“一书未点完,断不看他书,东翻西阅,徒循外为人。”正是这种读书持之以恒的精神让他在文采方面的造诣连毛泽东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营养,克己复礼,修身养德,谨小慎微,非要做一大儒,生活会收获很多快乐。
篇7:《如何阅读一本书》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读书怎样才是对的?怎么样才能更好的阅读一本书?
这本书也是流行很多年了,基本上作为如何“正确”阅读的一本工具书在被各种推荐。
其实首先对于受众来说,你得先问你自己,正确和阅读之于自己的含义。
你想要正确的阅读,即意味着你在怀疑自己过往的阅读的方式是否存在疑问的地方,所以你才期望这要修正自己的阅读,变为正确的阅读。
那么为什么你会有这种怀疑的想法了?
一本书看完一遍后,忘记书中的内容了?那么你希望的是提升你阅读的学习力。
如果你阅读的书目大多是畅销书或者网文小说,你阅读的目的就是为享乐,为了舒服,为了纯粹的增加资讯方便以后的谈资,那么我相信你其实没多大必要来看这本书。
因为这本书完成的很早,那个时候信息匮乏,人们获得书籍的手段和花费都比较高成本,而且出版的书籍纯粹消磨时间的娱乐性书籍不多,不像现在,大部分人根本就不把阅读书籍当作思考和提高精神的工具了,而只是娱乐的一种消遣方式,所以作者说的阅读一本书的方式显得会比较功利性,阅读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你增值的。
其实读书和做试卷甚至各种工匠活一样,它是一个重复且提炼经验的过程,如果你寄希望于长久的、持续的通过阅读来自我学习,获得成长的话,阅读它必然是一个耗费精力耗费时间的事情,如果你依旧抱着当下知识付费这样,幻想买一两个课就学会了一门课程,幻想看完这本书就在阅读书籍的路上进阶,那就不用太当真了,睡前听一听十几分钟的拆书和小课堂就吸收那些过一下脑海的总结就能成满腹知识的达人的事情真是跟去一趟拉萨就完成了精神救赎的想法一样不切实际。
你要记住,所有的自我经验的增长和自我技能的增长都是不断练习,不断重复熬出来的,如果你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理解力“,”提升自我“,”通过书籍来洞悉一部分有价值的经验“,去获得显著的成长,去汲取历史上最具智慧的前辈们的精神财富。那我强烈推荐你花时间,仔细地读这本书,无论过程有多少阻碍,无论你觉得字句粗糙难以吸收,甚至读不下去,我都建议你看完。
不要被读书的欲望控制,多读不如精读,况且知道资讯远不如明白和理解重要。现在正切在花时间读书的人已经很少了,而这些有阅读习惯的人,也只有非常少一部分人懂得如何阅读(比如我),读完这本书,如果你觉得书中内容对自己帮助不大,我相信这不可能,不管是选择还是分类,还是对于阅读的几种方式的概括,这本书都从普及以及工具性的角度去帮你分析步骤了,而如果你依然觉得对自己帮助不大,无非是过于鄙视权威带来的负反馈,亦或者是只是粗略的翻了一遍,并没有按照书中说的去实践,甚至都没有做完最后的实践习题,当你真正按照作者的方法去做,去尝试,你会发现每一次按照书中的方式去实践,都会让你更好的学会阅读,而不是过眼就忘。
这本书的思维导图和拆书在网上有很多,其实你看目录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来,就如同教材课本上很清楚的条目一样,而且作者说的很细,虽然有点繁琐和啰嗦,但是步骤和阅读的深度要求都如条斯理的呈现的读者面前,你只要按照书中说得那样做完后续的实践习题,都能感受到阅读完这本书后的收获,我自己也是在按照作者说的做了后面的附录习题后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一个会阅读的人,需要加油。
篇8:《乔布斯传》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乔布斯传》的书,我读了几页,觉得非常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写了乔布斯——苹果公司创始人一生的经历。主要讲:乔布斯是一个弃儿,大学上了6年就辍学回家,但他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对电子产品非常热情,后来,他和兹在乔布斯的父母的车库里面开创了苹果公司,工作的非常努力,十年,这个公司从两个车库里的穷小子变成了超过四千名雇员、价值超过二十亿的大公司,因为乔布斯生性固执,被自己倾心的公司炒了鱿鱼,于是乔布斯在外面有组造了一个公司,并用1000万买了乔治·卢卡斯的电脑动画制造组,获得许多奖项,可苹果公司却陷入绝境,濒临破产边缘,换过许多总裁后,还是不行,于是乔布斯担任总裁,富有想象力和创新力的产品一一产生,有ipod、iMac、iBook、iPhone……不但挽救苹果公司,而且还使乔布斯成为了富翁。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乔布斯的自信,正是他的自信,让他成为了富翁,让他可以成功,不过我们不能不听从比自己跟好的建议,我们应该学会谦虚,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该骄傲自大,比方:你的成绩比别人高,你不可以嘲笑别人,应该帮助别人,是别的同学成绩提高。
我想,我们读完这泵书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是:你若选择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切不要放弃,失败是成功之母。
篇9:《乔布斯传》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由美国作家沃尔特撰写、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喜爱科技与创新的我一直都对他不平凡的人生充满着好奇。
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极具创造力的企业领袖,他永无止境、誓不罢休的钻研精神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发生了颠覆性变革。由此可见,他是一个真正的伟人,一个正如他说所的“可以改变世界”的伟人。
作为创造力与想象力的终极偶像,乔布斯独树一帜。他明白,在21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方式就是将创造力与技术相结合,因此,他成立了一家公司,融会了源源不断的想象力与非凡的技术成果。这家公司,是他实现梦想的场所。
书中提到,谈及与他共事过的人以及竞争对手,他直言不讳,甚至尖酸刻薄;同样,他的朋友、敌人,还有同事在访谈的过程中也描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毫不修饰的真实的乔布斯。因而,在这本书里,他的激情、能量、才华、完美主义、艺术修养都令我一览无余。
从书中也能看到他的个性经常让周围的人愤怒和绝望,但他所创造的产品又与这种个性息息相关,不可分割,正如苹果的软件与硬件一样。这种极端的性格显然与比尔盖茨截然不同,比尔盖茨要理性和温和一些。
他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发人深省,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以及价值观的教益,使我受益匪浅。
篇10:《乔布斯传》读书心得优秀感触
因为课程需要,我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
乔布斯是一个筋的人,他理想中的产品,一定是精益求精的产物。他自大,肯定自己的才能,就如同苹果“非同凡响”的广告,告诉世人,“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他这个人的性格也不得不说非常古怪。据不完全统计,本书共有20处提到了乔布斯哭泣。理由五花八门:有可以理解的被董事会扫地出门和看《非同凡想》的广告片;也有另人费解的在劝说沃兹入伙时的“又哭又闹”、看到mac光驱时的“差点哭出来”以及知道自己员工编号是2号时的“痛哭流涕”。总结来说就是一个哭点低情绪波动大的人。
有时候人生就是如此神奇难捉摸。令你人生失色的缺憾或者性格却能够使他人走向成功,性格决定命运,乔布斯正是接受了这样的自己并且利用这样的自己走向了辉煌。
篇11:《子夜》读书心得感触
最让我感觉到失望的是蓬勃的理想火焰被时代的洪水扑灭,心里猛地一沉,突然想到自己曾经拥有的理想是多么的不现实,说过的那些大话是多么的可笑,而置身于时代的洪流之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渺小。
矛盾的《子夜》,无疑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在那个1930年式汽车咆哮着奔驰过飘散着“共产主义”传单的混乱街道的时代,在那个军阀混战,革命镇压乱作一团,经济跌荡起伏毫无规律的年代,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看完之后,盘踞在我心头的诸多疑问和重重忧虑,像春日沉闷的乌云一样,久久不能散去。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失败,买办金融资本家的回回得手,富家子弟的无所事事和铺张浪费,实在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曾经游历欧美,见多识广,用尽了他的心智想要实现他伟大的梦想,但是因为身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没有免得失败的命运,实在可悲。撇开时代背景等其他的因素,他在发扬民族工业上的努力和决心是不可否认的,虽然他也有剥削工人的一些表现,但是国际丝价一路下跌,作老板的也有苦衷,既然我们恨的是剥削的行为,就不要去恨那些同样被现实逼迫的人,他们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他在厂里奖罚分明,重视人才,又能合理规划,也确实是位不错的领导者。然而在公债市场上,他又被机智狡诈的赵伯韬逼上了绝路,又是由于他贪心不足。如果老老实实办厂,因为上海的工潮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容易,但是至少不会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毕竟时代接受有能耐的人啊。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的他在数月之间厂房、银行、公馆全没了,最后的结局静悄悄的,灰溜溜的。是因为罢 工风潮搅乱了他的实业,金融魔王卷走了他的一切积累,革命军队打开了他老家深院的大门,还有他公馆里那一群成天游手好闲的女人和青年们,把他一步步拖向衰亡。
不光是工业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也不好过。吴公馆的常客李玉亭是当时上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必然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而受人尊重的人,但是他习惯于资产阶级闲适奢华的生活,看到共产主义革命的一步步成功,整天忧心忡忡,唯恐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实无论是怎样的时代,有知识的人都是受人欢迎,被人需要的,他的杞人忧天与杜家大少爷杜新箨的毫无忧患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形容杜新箨总是一副“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就是他从法国学回来的“巴枯宁主义”,当李玉亭在他耳边重复着现在面临的危机时,他却能不以为然的把视线投向遥远的海外:“不要紧!至少明天,后天,下星期,下一个月,再下一月,都还不要紧……再不然,日本,法国,美国,总该不至于要紧!供我们游乐的地方还很多呢,不要紧!”即使“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言语也不能刺激这种人奋发上进,那他花了那么多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学了什么呢?真正可恨的是杜新箨一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剥削工人的人!
然而资产阶级家庭出来的青年也未必各个如此,这让我们还不至于绝望:吴芝生、杜学诗都是典型的代表。杜学诗“国家的铁掌应该强制人们在丝业上压倒日本”,吴芝生与同学柏青一起走入“五四”游 行团队,不都是他们对未来积极的表现么?他们的出现,就像正待勃发的春草,可以染绿整个田野。
然而这部著作的中心还在资本家之间的斗争,公债市场上的残酷斗争。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公债也不例外,大人物在里面做手脚,谁最后接到那谁都不想要的“花”谁就倒霉。虽说我这样的评论十分幼稚,但是这种智商上的游戏实在太残忍,完全就是在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之间玩的一场在他人头上妄加噩运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太不人道,太急功近利了。在我的概念里,那些单纯用经济来衡量社会进步的手段太片面,也太自私。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是什么?是某些人毕生的追求,是他们灵魂的最终归属吗?我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奥秘,是我的知识太欠缺了也罢。但是所谓股市、公债不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以损人利己为表现形式的无聊勾当么?那些为此疯狂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些人还在饥饿的魔爪下挣扎,那些赢家的心里有没有一点对自己手下败将的留意——他们或许会变为危害更多无辜的人的冤鬼。
有没有一种行业是真正造福于社会,能让人们共同享受幸福,共同进步的?答案当然数不胜数。认认真真地做好实业,让人们共同富裕起来,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然而正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心,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许正如作者矛盾所说“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必然胜利的前景”,但是我相信忧患是激励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会因此而更加明确今后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篇12:《寒夜》读书心得感触
如今已是二月初,深圳的天气总是与凛冽的寒风擦肩而过。独自凭窗阅读,轻掩书卷,喟然长叹。阖上双眼,眼前闪过的却是一幕幕《寒夜》中的情节,以及那体弱多病的汪文宣,装束入时的树生,老妈子一般的汪老太太……
无须写出轰轰烈烈的生活,不必描绘凄凄惨惨的境况,只用轻描淡写就显示出抗战时期的艰辛。无须豪门富翁的奢侈生活,不必穷苦百姓的惨淡境况,只要描写一个经济相对稳定的中等家庭就可以记叙中国家庭走向崩溃的过程。这也许只是巴金先生才有的能耐,难怪《寒夜》是巴老最满意的作品……
汪文宣与其妻子曾树生都是新文化运动的产物,他们大学毕业,追求爱情与理想的统一,对生活充满着信心和勇气。由于贫困与疾病的折磨,特别是在长期仰人鼻息的社会环境中讨生活,他们的理想都发生了巨大扭曲。
汪文宣成了一个可怜的小公务员,懦弱、多病。曾树生则凭着美色当了资本家银行的“花瓶”。这种贫困以及心理的沉重负担给家庭带严重危机。加之汪文宣的母亲的加入,婆媳不和使原有潜在的感情矛盾进一步复杂化,终于陷入无以自拔的悲剧。最终,曾树生随人而去,汪文宣在吐血中身亡。
中国封建社会中,媳妇必须遵从三从四德。汪家恰好处在旧新社会相交的民国时代,汪老太太作为缠过脚的旧社会媳妇,而曾树生则是近乎新社会的媳妇。汪老太太脑中充斥着旧社会的规条,所以对于曾树生追求自由的行为非常厌恶。而曾树生,这个试图让自己过上一些应得的好日子的女人,的确找到渴望已久的自由,却在归“家”之时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比自由更珍贵的很多东西——丈夫汪文宣病逝,汪老太太和儿子小宣不知去踪。而小说的最后却是这样一句震撼人心的话——“夜的确太冷了。她需要温暖。”那个烽火连三月的时代,烽火连天,饿俘遍野,的确需要久违的温暖。而她寻求到温暖,却要重新找回温暖。这,是对矛盾人生的一种哂笑,还是对中解放的一种讽刺?
汪文宣作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巴老赋予他的却是懦弱和体弱多病。对于抗战胜利的遥远,以及肺病的折磨,汪文宣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等待抗战胜利再给家人过好的生活。但,他意想不到的却是,当别人在庆祝抗战胜利时他却因肺病折磨而英年早逝。更意想不到的应是,抗战胜利之后的生活与之前丝毫未变。生命到达尽头,梦也支离破碎。巴老笔下平淡的生活却使人心中荡起一阵阵的涟漪。最难忘记的应是汪文宣病逝前不能说出话来的情节,但仔细一想,即使汪文宣能大声说出自己的不满,那个时代也不允许。普通的一个情节却震撼人心,让人心酸。
思绪飞扬,阅读时的感受已不在,惟在脑海中拾起那点点滴滴……
篇13:《钱学森》读书心得感触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就是谈了钱学森在儿子眼中是什么样的啊,还有钱学森怎样工作的,钱学森小时候是怎样学习的。最近,钱永刚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策划出版有关钱学森的书籍,帮助筹建上海交大“钱学森图书馆”,参与拍摄钱学森的专题片、举办钱学森生平图片展,协助西安交大、清华大学办“钱学森班”等,使钱永刚对父亲有了更深的了解……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觉得钱学森不是不关心自已儿子的学习,而是自己根本没有时间来关心。钱学森第一次回国的十年,正是自己风华正茂的十年,但他并没有把这十年留给自己,让自己好好的来生活。他却把这十年给了国家。为国家怎么怎么样。在这十年里,钱学森和他的同事们用10年时间把导弹、火箭搞成了;又过了几年,把卫星做成了。钱学森那时承担着非常大的压力。那时候和现在是天壤之别,现在科技发达,但那时候国家就那么点钱,又要做成那么大的事,只允许试一次,一次就得成功。这样钱学森就累了,方方面面都得考虑得很周到。为什么后人这么敬重‘两弹一星’的功臣?就是当时的环境和条件远远不能和现在比,完全是凭着他们的智慧、勇气和奉献‘拼’出来的,不是‘试’出来的。“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篇14:《钱学森》读书心得感触
那天列了个书单去图书馆找书,找了半天只找着了一本,却无意间看到了这本《钱学森》,美国作家张纯如的。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钱学森的了解仅限于他是一位伟人,一位为我国航天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伟人。到底是什么,成就了钱学森?他带给中国的是仅限于中国的航天事业吗?带着许多对于他的疑问,如饥似渴的看了两天,让我对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有了一个较为深层的认识,只可惜书是出自别人之手,而非钱学森的自传。也是在读了之后才知道,钱学森在世时很坚决的不想写自传,也不让别人写,因此作者只能通过其他人的讲述以及各报纸对钱学森的报道为钱学森写了传。钱学森在世时的很多事迹也就随着他的去世从此变成了永久的谜。
此书主要从钱学森幼儿时的老家杭州写起,主要写了钱学森在国内读书以及在国外的二十年,对他在回国后的描写主要因为国家机密的保密,写得很概括。无论如何,钱学森的事迹给了我很多启发。
首先,要爱国。虽然书中说钱学森是因为美国的对于他的不接纳才被迫回国的,但我仍然相信,钱学森是爱国的,他对祖国抱有无比的忠诚和热爱。他放弃了自己在美国拥有的一切——金钱、地位、名誉,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毅然回国,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有人笑他傻,认为他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和资质,还遭到了美国的迫害,但是这些都没有动摇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报效自己祖国的决心。在他身上,我看到了,那一颗炽热的爱国心。
其次,我作为一个理工科学生,应该学好数学。数学是理工科的基础,各门学科的研究不仅离不开数学,而且是建立在雄厚的数学基础上的。钱学森在美国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很多都是学术界的前沿,为美国的航天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包括著名的卡门—钱公式,都是经过复杂的数学推理演算得出的。
还有,成功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勤奋。有一句话说的好,“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学问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做成的。钱学森在上学的时候被认为是天才,后来更是被誉为航空界的稀世之才。然而这样一位科学巨人,大家对于他最多的评价却是:极其勤奋。不论是假期的充分利用,就连工作日也常常学习到深夜。有不懂的问题就立即请教老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疑问。他在美国发表的诸多论文就是一个证明,他还很认真的做了大量的笔记,就连报纸上别人的论文他都剪贴成册,只可惜在回国的时候他的论文与笔记都被扣留没收了。
最后,要做自己。不得不说,钱学森并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他沉默寡言、举止怪异,对于那些无法理解他课程的学生,他更是难以忍受,他无法接受别人的无知。因此,他在学校的人缘,相比他读博时的导师冯·卡门逊色多了。我觉得钱学森有些孤独,不被世人理解的孤独。然而,在这孤独的背后,我看到了他的敏锐,严谨,深谋远虑。“为国家富强、中华崛起而读书”,从这朴实的愿望中,我看到了他最殷切的期盼。他严谨的思维方式,敏锐的视角,在任何时候都能绽放最明亮的光辉。不受世俗的影响,不看众人的眼光,时刻保持敏锐的头脑,孜孜不倦地学习,最终使自己成为伟大的人,并引领着身边更多的人不断前进。
篇15:《名利场》读书心得感触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篇16:《名利场》读书心得感触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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