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有感((共16篇))由网友“落水大猫布鲁西”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何为人性,其实我也不是了解的十分透彻。但如果用东西方之间的爱情故事来展现的话。那么西方的爱情故事显然会比较人性一点。
没有看《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前,我以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非常纯洁的,没有任何人介入的,这点我错了。我又以为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见钟情,然后堕入爱河,但由于各种原因的阻碍不能在一起,最后两人双双为爱而殉情。这点也许我对了。
其实,罗密欧在遇到朱丽叶之前,已经是有喜欢的人了,并且因为她的拒绝而多愁善感、郁郁寡欢。不过,从结局看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仍是凄美的爱情,但其开始却打破了我曾经对这两人的爱情的美好向往,其内容并没有令我失望。
罗密欧确实是对朱丽叶一见钟情。但在见到朱丽叶的前一刻,罗密欧的心里是有一个女孩儿的。他为那女孩儿罗瑟琳伤神,为她失魂落魄,为她茶饭不思。罗密欧对那女孩的热爱,不论是从他口中说出的感受,还是别人口中描述的他的神情,无一不让我认为他非常爱她,而且短时期内不会对其他女孩产生爱慕之心。我想这也许这就是人性,我们会因为美的事物而产生爱慕之心。罗密欧在没有遇到朱丽叶之前,他总在赞叹那个女孩的美丽,并且无人能及。
可是,人性这东西无法让人一眼就看明白。我想不仅局限于他人,有时你可能不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内心。所以人性驱使罗密欧发生了以下事情,上一秒还在为那个发誓终生不嫁的女孩念念不忘。下一秒就爱上了美丽大方的朱丽叶。到底是因为朱丽叶的十足魅力,还是因为罗密欧这个视觉动物的正常反应。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这也足以说明人性,我们会因为更美的事物而见异思迁、喜新厌旧。
不管怎样,从这一点看来就颠覆了我对这份爱情忠贞不渝的认知。但是又不可否认,他俩的爱情确实是忠贞不渝。罗密欧是见异思迁的,在仍然心系他人的情况下瞬间爱上朱丽叶。可是他又是忠贞不渝的,他对朱丽叶的爱在结局中完全体现。所以这足以说明人性的复杂,罗密欧会在不同时期不同对象展露出不同的性格特点。
说实话,我没有看到罗密欧与朱丽叶有太多的互动,不过甜言蜜语一大堆,毕竟这是话剧。他们俩似乎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一样,说出来的话腻死人不偿命。而他们的感情也是发展得非常快的。我才看到他们相识,转眼间就开始描述他们在牧师的见证下成为夫妻了。并不是说这样不对,只是有点出乎意料,出乎意料快地发展。也许是人性,爱就爱了,不多犹疑。
我相信罗密欧是十分爱朱丽叶的。否则不会在朱丽叶死的时候,喝下毒药,抱着她一起死去。可是事实上朱丽叶并没有死去,而罗密欧却因她的“死”而死去。“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所以罗密欧没有收到那封信,没有得知那个事实,只能遗憾地死去。这样的结局是意料之外,亦是意料之中。有的人爱一个就是会愿意为他去死,而有的人就是愿意和她一起与世长眠。
除此之外,罗密欧有一点暴虐,对于将他朋友杀害的人,他会毫不犹豫毫不手软地亲手解决他,即使那个人是他深爱之人的表哥。在朱丽叶假死的时候,当得知帕里斯会是朱丽叶未来的丈夫,其中出现一些摩擦,于是帕里斯在说完“我死了”以后就死了。我觉得这是对天性解放的具体表现,能用武力解决的事情绝不手软。
我认为在所有的人物中,罗密欧是塑造得比较形象的。请容许我这么说,他像一个人,一个现实生活中也许会存在的一种人。因为我所以为的人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里面所理解的人,有他的七情六欲,不论好坏都展现在世人的面前。而罗密欧正是这样的人,我们也会是这种介于完美与不完美之间的矛盾体。
很多人把《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梁山伯与祝英台》放到了一起,我觉得似乎二者是有区别的,尽管它们同样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里面的人物性格是单一的,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神化了的人物只会令人向往,故事结构过于美好只会令人叹息,这不是现实,而我们却活在现实中。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话,则可以在人物形象中挑刺,不尽完美。这就是人性的解放,如果把人性装进条条框框中,硬是用道德来束缚的话,人会活得很累,时间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当然东西方文化也代表不同的价值观的立场,就如同断臂维纳斯的美在不同价值观的人的眼里会有不同的看法一样,不过是时代背景不同而产生的。
戏剧注重得更多的会是对话,对于人物之间的动作似乎被忽略得稍有点彻底。当帕里斯说完:“啊,我死了。”于是就死了,如此的简单明了,不拖沓,让人一看就懂。
不同时代下所产生的不同的心理变化,有的人接受,有的人则不能。站在我的立场,我们中国人比较含蓄,不如西方人来得热情大方,作品中的所有人吐出来的那些字词都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尤其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无法想象这些美丽丰富的词藻组合在一起再由人的口中所讲出来,会是一个怎样的情景,也许我会感动得一塌糊涂,也许我会鸡皮疙瘩掉一地。
可是,没听过,谁知道呢?
篇2:《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这周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本书,《哈姆雷特》、《麦克白》、《仲夏夜之梦》、《罗密欧和朱丽叶》。莎士比亚是英国著名的剧作家,是一名文学巨匠,他很会编故事。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讲的是:罗密欧和朱丽叶互相爱慕,但是朱丽叶的父亲不让他们在一起,让朱丽叶和别人结婚。朱丽叶吃了假死的毒药逃婚,罗密欧却以为她真的死了就自杀了。朱丽叶醒来看到死去的罗密欧,悲痛欲绝,也拿起匕首刺死了自己。
为什么他们不能在一起呢?因为两个家族有世仇,是仇恨把他们害死的。他们为什么会这么相爱呢?是因为一个宴会上的一见钟情。他们用最快的速度结婚了,约定一辈子都不分开。罗密欧却因为决斗时杀人被逐出了城市。
我觉得故事的结局很悲惨。但是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如果他们爱的程度不是那么深,他们可以分开。可是他们太相爱了,这种情况就只能一起死了。
篇3:《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看了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想颇深。在我的定义里,这篇戏剧自始至终都围绕着两大主题——情与仇,爱与恨。
“我们第一次见面,却好像认识了一万年之久。”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这样,虽然两人眼睛与眼睛的对视的那一瞬间,那一刹那,是如此的短暂,但心与心的触动却是永远。
“否认你的父亲,抛弃你的姓名吧……如果你愿成为我的爱人,我也不愿再姓凯普莱特了。”——朱丽叶的黑夜表白,虽然朴实但却真挚。让我们看到了一颗纯洁的心,伴随着热焰的波涛在爱的名义下汹涌澎湃。
尼采说过:爱和死,永恒一致,求爱的意志,也就是甘愿赴死。
当朱丽叶得知自己心爱的罗密欧杀死了亲哥哥后,她是痛不欲生,但她的泪不是为哥哥,而是为了爱人而流。看到这里,我真的很喜欢,很欣赏朱丽叶,或许我们不应为了爱人而抛弃亲情。但就我个人理解,亲人中有好但也有坏的,可爱人是始终如一爱你的人,世间歌颂爱情的诗歌远多与亲情。然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正是所有爱的精髓,他们的爱是真 爱。且他们的真爱也超越了个体的存在,与所爱对象融为一体,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本身。他们的爱表示了一份忠贞。当罗密欧得知自己心爱的朱丽叶的死讯后,义无反顾地奔 向墓地与爱人同归于尽。“死在自己心爱的人身旁,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我敬佩罗密欧。而当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为了自己而死,也带着微笑扑向了罗密欧那开壳的匕首的怀中——死了。她的微笑也许是欣慰——自己的爱人为了与自己永恒,服毒自杀,就在自己的身旁;也许是安详,终于,终于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的在一起了!
虽然他们的情化解了仇,但他们也随爱而死。爱与死的内在统一是世间永恒的主题:只有死亡的毁灭中才体会得到令人颤栗的极度之爱!也正是在爱的狂潮中,才深切感受到死亡阴影的逼近。死赋予爱以深刻的内涵,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中,如果没有死,爱会变得苍白,肤浅。也正是他们的死亡提升了他俩爱的无比珍贵的价值。
或许他们在爱中的死亡,在死亡中的爱,才是他们最终的归宿。
篇4: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1000字
本文作者介绍:
郭瑜:金融管理硕士
现任办公室综合管理员
[摘要]
同一本书,在不同的年龄读会有不同的感悟。不同的人读亦会有不同的感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让我们一起走进郭瑜感悟的爱情经典《罗密欧与朱丽叶》。
[关键词]
爱是永恒的主题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爱情是文学作品亘古不变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炙热的情感谱写出一曲曲爱的赞歌。尽管我们都是发自内心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文学史上还是留下了许多魂销肠断的爱情故事。如果说有哪一个故事能让我反复品读咂摸,我想应该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宣扬了年轻一代追求爱情,追求幸福自由生活的精神。这本书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脍炙人口的文学著作。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同样,在不同的'年龄段阅读也会有不同的感悟。
回想起我第一次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还是个中学生,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那时被其中波荡起伏而又不失天真浪漫的爱情打动,他们对爱情坚贞不屈,不惜一切,同封建思想的传统礼教和压迫封建的家长做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同时,也为书中最后的悲剧结局感到惋惜。如果莎翁笔下送信的神父能早一点通知罗密欧或者朱丽叶能早一点醒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结局。
后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对于他俩的爱情有了与往日不一样的看法。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一见钟情式的。当他们在舞会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互相被吸引。俩个天性浪漫的人一见钟情,互相倾述,纵然说些甜蜜的话,但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经历柴米油盐的生活,何谈厮守终身。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如果情感大于理智,选错了对象,家庭也就无幸福可言,这才是更大的悲剧吧。
当再次捧起这本书时,从罗密欧追求自由的爱情生活,为了爱情宁愿被流放,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朋友被杀时,奋不顾身的为了朋友报仇,到朱丽叶惊鸿一瞥便决定生死相许。莎翁用他的超现实主义戏剧手法,让我们看到了爱是一种信仰,从情不知所起到一往而深,再到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这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爱情。在王权统一和家族仇恨延续的背景下,他们的爱情在两个家族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重重阻力下,仿佛注定以悲剧收场,但两人的自我牺牲,促成了两家世仇释嫌修好,也暗示着美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思想牢笼,想必这也是莎翁最想带给我们的一种价值导向。
对于生活,我们都有追求爱情、理想、自由的权利和执着,那份简单的纯粹和渴望,正是这份力量让我们能勇敢的走下去,支撑我们走的更远。爱情友情都一样,久处不厌才是真情。最后祝大家 :长夜漫漫有TA陪你说话,晚灯不灭有TA等你回家。
篇5: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感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感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好处上的感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感情,多么完美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能够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应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完美的感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篇6: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在此刻的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听到“孩子是无辜的”说法,可往往故事的最后,孩子的命运却是最悲惨的。为了家族的利益,罗密欧与朱丽叶彷徨着,在走投无路时,选取了解脱。爱驱使着他们向死亡迈进,情催促阗他们抛开家庭走到一齐,仇却注定了他们命运的相斥,痛苦的背后藏着多少无奈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不仅仅仅是一出戏,它必须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太多太多的身不由己,数不胜数的无可奈何,这都是感情带给人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感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感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感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主角,它能够是悲剧的导演也能够是喜剧的策划人;它能够是毒药也能够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感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能够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感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一个完美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一个故事如果以悲剧结尾,那它必须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点什么,或是遗憾,或是可惜,让读者反复咀嚼,思考。人都是追求完美的。与此同时,人们也赞颂残缺之美,这似乎很矛盾,但又不似乎不矛盾。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出悲剧,如同我上面所写的,它在我心里留下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遗憾吧……
爱比天大,但比生命小!
篇7: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有感
坏消息,总是比好消息传的快,朱丽叶的死亡噩耗就已经传到了罗密欧的耳朵里。
在此之前,罗密欧还一直非常欢乐和轻松, 他曾梦到自己死了(一个奇怪的梦,死了人还能有想法),妻子来看他,发现他死了,就亲吻他,把气吹进他嘴里,他竟然复活了,并且成了国王。
这时有人从维洛那城送信来,罗密欧认为肯定是好消息,会如梦里的征兆,送来什么好消息,但是消息和他们梦却恰恰相反,真正死掉是自己的妻子,无论他怎样亲吻她,她也不会复活了,他立刻叫人备马,因为他决定当晚就回维洛那城。去妻子的坟墓里去看她。
就在他刚要离开曼图亚城时,劳伦斯神父派去的人遇到了罗密欧,他对罗密欧说,这是神父策划的一场假葬礼,他的爱妻只是表面上诈死,暂时趟在坟墓里,等着他去阴森的墓室里,把她救出来。
这时,罗密欧心中的巨石才放了下来,不过当罗密欧想起朱丽叶还等着他去救,便骑上马,朝维洛那城出发,准备去爱妻的坟墓里见她。
她在午夜十二时,抵达维洛那城。他在凯普莱特家祖坟的正中央,找到了爱妻的坟地,他拿出烛光,铲子和铁锹,来撬墓门,他小心翼翼的撬着,因为他是个罪犯,根据维洛那城的法律,他只要在城里被逮着,就是死罪,罗密欧打开坟墓,里面躺着他的妻子,妻子依旧那么美丽无比,看来死神一点也么有办法,让她的容貌或色肤变样。
罗密欧亲吻了一下,妻子的双唇,朱丽叶从昏迷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看到了她心爱的罗密欧,高兴极了。他要带她去曼图亚。
她同意了,正当他们要走时,年轻的帕里斯伯爵在半夜来朱丽叶坟上献花哭泣,而她本应该是他的新娘了,可是他看她和他在一起,他高兴朱丽叶活了,他憎恶她和他在一起。
朱丽叶对帕里斯数落,她真的爱的人是罗密欧,她和罗密欧在一起,无论生活多么困苦,她都很幸福,因为她本来就不爱帕里斯。
帕里斯看见罗密欧,竟然生命危险来维洛那城,来救朱丽叶(帕里斯以为朱丽叶死了,是罗密欧用爱情的力量唤醒了她)知道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而朱丽叶心甘情愿和罗密欧去曼图亚,朱丽也深爱着罗密欧,他便对他们说,我祝你们幸福。
罗密欧与朱丽叶谢过他后,迅速起程赶回了曼图亚,
而伤心的帕里斯也知道,朱丽叶也根本不爱他,向凯普莱特和蒙太古说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的天荒地老,生死不离,表明自己愿意让步,退出与朱丽叶的关系,希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不再敌对。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两家在承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上成了亲家,他们开始策划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接回来,他们向神父寻求帮助,而神父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主持,神父自信的说,他能说动亲王,赫勉罗密欧,而事实正是这样。
罗密欧与朱丽叶回来后,他们立即找到帕里斯,并将他看作是他们的大哥,而帕里斯和他们结拜为金兰。
此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之间的仇恨消除了,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了幸福的鸳鸯。
篇8:莎士比亚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莎士比亚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篇9:《狼图腾》读后有感
《狼图腾》读后有感800字
《狼图腾》这是本好书,值得一看,于是我就借了一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虽说读得不是很精细,但是有几个精彩的环节还是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点点思考。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狼的各种策略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
人不是狼,但我们却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学习草原狼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我喜欢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篇10:《朝花夕拾》读后有感
一、
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果要我来回答:他是我中学时代不怎么喜欢的一个“课文作家”,一个面容冷峻眉毛浓密嘴唇上都是胡子的男人,说话半文不白的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不喜欢的原因呢?
一言难尽啊!
我第一次接触鲁迅,大概就是小学时代的那篇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文章讲了什么,我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一直记得这个片段:
鲁迅说他小时候鼻子又高又挺,后来碰了几次壁,鼻子就变平了。作者问他“为什么会碰壁”的时候,鲁迅回答:
“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
这句话被放在课后习题里重点分析。于是我知道,“黑洞洞的”是表示当时社会的黑暗, “碰壁”是形容革命遭到了挫折,而鲁迅先生幽默的说法表达了他乐观的革命精神和坚定的革命决心。
虽然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幽默的,但这个初次相遇的确在某种意义上奠定了鲁迅的基调:六年的时光里,他的影子苦大仇深地飘扬在语文课本的字里行间。每一次出现,他肯定在严厉地抨击什么、无情地批判什么、辛辣地讽刺什么――这些“什么”内容很丰富,但无非就是“吃人的”封建礼教啊、反动派啊、“旧势力”之类的很抽象但一听就觉得“不像个好东西”的事物。
如果鲁迅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那他一定在不停地抱怨、抱怨、再抱怨……
而谁会喜欢一个一天到晚传播“负能量”的人呢?
再说了,他说话还文绉绉的,看着就头大……所以他哪里是在传播负能量,他就是负能量!
二、
去年春节的时候,在老家翻书架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薄薄的《朝花夕拾》――只见标题的正上方,赫然写着“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我当然知道这本书了!我还记得它是散文集、还记得它最初发表在《莽原》杂志,原名“旧事重提”。
你看,我没背错吧?!
在书的第一页,“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很贴心地为小读者们准备了一篇导读:先介绍鲁迅、再介绍创作背景,然后对10篇作品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进行了分别概括。
我一直觉得写导读剧透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就像看《我是歌手》之前不小心看了一眼微博,然后发生了什么、最后的名次是什么全都知道了,再去看节目趣味全无。
于是我跳过了导读,花一个上午的时间,慢悠悠地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有点不敢相信:天呐!我竟然读完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竟然又读了一遍《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更要命的是,我竟然觉得每一篇散文,都挺“有意思”的!而同样的文章,多年前,恰恰造成了我痛苦的中学语文学习体验。
当我返回到导读的时候,读着读着就开始困惑了:我眼中的《朝花夕拾》明明就是一个经历了人生酸苦的成人回忆童年、少年时光的文字集,怎么被这位署名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的作者导读得充满了政治斗争的味道?
三、
我不太明白“革命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但大概觉得是这一种以革命为职业――或者事业――的人吧?钢琴家弹钢琴、舞蹈家跳舞、歌唱家唱歌……所以革命家天然搞革命:不仅搞,还要比别人搞得好、搞得精、搞得频繁。
可是,钢琴家也有不弹钢琴而吃饭的时候,舞蹈家也有不跳舞打开微信水一水朋友圈的时候,歌唱家除了唱歌有时候还是会说说脏话的……因此,革命家在搞革命之余,也有自己作为普通人类的一面――而人,是复杂的。
中学语文课上我见到的鲁迅“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而今天我读到的《朝花夕拾》中的鲁迅却颇为真实。
打一个不太恰当地比方:鲁迅就像我一个研究生毕业、进了事业单位的老同学,偶尔聚会跟我讲起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的“心路历程”――他是个性格有点叛逆、言辞时不时过激的老青年,经过世事磨练因而眼神浑浊、叙述往事时难免感怀一下现实艰难。
他会怀念生命中遇到的一些人:世俗而善良的保姆(阿长)、对他关爱有加的师长(藤野先生)、命运坎坷的朋友(范爱农);他也会想起一些不怎么让人开心的人――比如有些猥琐、自私、病态的长辈(衍太太)。
他同样会怀念起往事:比如小时候读的一些书,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些故事荒唐而虚伪(《二十四孝图》);小时候去看玩耍之前,被父亲要求学习,以至于最后去玩儿了都没有觉得快乐(《五猖会》);离开家去读小学,感叹旧时光逝去,但在小学的日子似乎也并不是完全乏味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去外地读书,读了几个大学,结果发现大学教育不太对自己的胃口(《琐记》)……
如果去掉上面两段中括弧里的内容,一遍读过来,我会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丰满而又正常的人应有的生活轨迹。
鲁迅文笔犀利是显而易见的,但他并未失去凡人所应有的情怀。
可是导读的部分解释却总让我觉得用力过猛:
比如说《五猖会》吧,导读表示这篇文章“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我实在不明白什么是“封建教育”?按照文章的情节,在看迎赛神会之前,父亲要求幼年鲁迅背《鉴略》,背不好就不让出去玩,这个难道就是“封建教育”吗?既然可以指出当时的“封建教育”落后,今天的教育起码应该是“非封建教育”或者“不那么封建的教育”了吧?我很难回答今天的教育是否很好地保护了儿童的天性。何况什么是“儿童的天性”,这个东西是否需要“保护”以及怎样才算是“保护”,这些似乎都是可以扔到清华大学辩论队里辩上三天三夜的问题。
再比如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导读中认为这篇文章“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情趣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又来了!“束缚儿童天性”、“封建私塾教育”……这二者怎样界定、是否对立、以及文章是不是表达了这样的对立……这都是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在读了三遍原文之后,我总觉得鲁迅离开百草园之后虽然依依不舍,在三味书屋被“束缚天性”之后也在“苦中作乐”,二者之间并没有“尖锐的矛盾”。快乐的童年逝去,鲁迅固然不舍,在三味书屋的日子似乎也是“快乐”的一部分,或者说起码不痛苦。
我宁愿相信这两篇文章只是表达作者的遗憾和怅惘这样容易被理解的情结,而不是恶狠狠地要用自己一个人的亲身经历来控诉教育。
毕竟一个理性的作者和读者都不应该由“我一个人的童年时代受教育不快乐”得出“这个教育是摧残天性的”。
四、
当然,《朝花夕拾》中的讽刺、抨击、批判是非常普遍的。这些批判有些在辛辣老到的文字中非常直接和明确,还有一部分隐晦到需要借助于文章的尾注来了解历史背景。比如《狗猫鼠》这篇散文,如果读者不了解鲁迅和陈西滢、徐志摩的论战简直不知道鲁迅在说什么,《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如果没有对“新文化运动”的了解也会感到不知所云。
如果读者没有文学史的研究任务或者特别的兴趣,我相信这些内容非但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反而会增加阅读负担、降低阅读效率。
我们想象一百年以后,“方寒大战”期间的各种各样的长微博被集结成册并由认真的编辑加入注解。读者读到“这是真的吗?”、“这就是xxxx的又一铁证”……等等的时候,必须了解当时发生了什么样的论战、双方是怎样表现的、围观群众是怎样反应的才恍然大悟:哦,这个短语或者句子原来是方舟子说过的原话,它被引用之后有的确会有奇特的修辞效果。
一个对方舟子、韩寒感兴趣的读者也许会如饥似渴地挖掘这段历史,更多无关的读者却容易被搞晕然后“读不下去”。
我总觉得一篇杂文、时评,首先必须要做的功课是交代好前因后果,其次才是有针对性的攻击或立论。对时事的评论在其他文学作品如狭义的散文、小说中隐晦的带入不应当影响文章的可阅读性。这样一个普通读者可以读到一个流畅运行的故事或者感悟到一种人类共有的情感,而一个喜欢考据和历史知识丰富的阅读者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探测到还原的史实和作者的态度。
但鲁迅和很多其他的作者并不这么认为,起码我就见过不看尾注、不用Google就根本看不懂的文章,看起来相当伤脑筋。
五、
让我从自身的角度,来总结一下鲁迅曾经带给我痛苦的语文学习体验的原因吧:一方面是语言的隔阂――中学时代的我,对于半文不白的汉语没有很好的兼容能力;另一方面则是生活阅历和历史知识的欠缺;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由于教材编写者和语文老师的生硬解读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而今天我觉得《朝花夕拾》是一本不错的散文集并且喜欢阅读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年龄大了以后,阅读汉语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则是在有了一定的生活阅历之后,我开始能够理解鲁迅的一部分思想感情。
阅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阅读应当是一种乐趣,而不应当是负担;阅读是去了解世界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去浏览已经定义好的世界的说明文档;阅读应当锻炼感性和理性的思维,令读者感受到文字的张力和语言的美好――而思维和美好,是冰冷的“标准答案”和“答题要点”所不能给予的。
事实上,我认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怎么解读鲁迅和他的文字都不应为过。重要的不是答案,重要的是阅读和思考的过程。对于语文教育者来说,在阅读方面授之以渔比授之以鱼要可贵得多。
当我们看到网上的“论战”中,笔仗的双方都罔顾逻辑的缜密而忙于不断的人身攻击的时候,我都在怀疑:这样批判性思维的缺失,跟语文课上的阅读教育是否有关联?起码在我的眼里,这些论战的主角和我的语文老师门一样,都在做着“告诉你一个无比正确的结论”这样的事情。
我不知道现在的中学语文教材是如何解读鲁迅文章的,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能否理解鲁迅和他的语言。不过想想看,今天的互联网是如此的发达,还有什么事情他们不会懂呢?
即使今天不懂,以后也会懂得吧?但愿他们有能力懂得的时候,还有阅读的习惯。
十年后,第一次读完《朝花夕拾》。我更加坚定地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贴附在文字上面的那些花花绿绿的标签都会随风剥落,文学作品中与人性最接近的那一部分才是永恒的。
十年前我可以乖乖地在试卷上写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表达了对封建私塾教育的控诉,十年之后我会指着当初的试卷追问自己“What?”、 “Why?”、 “When?”、 “Where”和“How?” .
再加上一个:“Seriously?”。
篇11:金银岛读后有感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别的朋友商量,他的朋友带着一群水手踏上了探宝之旅。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一丝景象,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在他身边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他现在是在海底了,我还在一小时内,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了。至于纵帆船吗,使我割断了船的缆索,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西尔弗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越想到金钱脑子空空,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想一个接一个的把人喉管割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全部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短刀疯狂的杀了很多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虽然,这篇小说以假乱真,但是他的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
我在暑假中读了一本名叫《金银岛》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孩子吉姆历尽艰辛寻找宝藏的故事。故事的内容十分精彩:在一次偶然中,吉姆从一个海盗的手中得到了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居尼和医生李甫西的兴趣。为了找到财宝,他们雇了一个船长和一群水手驾着一艘帆船去探险。不料船上有一伙水手,在独脚吉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走大船,独吞财宝。吉姆发现了他们的阴谋,告知了船长等人,并同其余的水手联合起来,巧妙地和坏人周旋。最后吉姆凭借自己的勇敢机智,夺回了大船,找到了财宝,回到了故乡。
看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像吉姆这样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做出这样一番大事,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虽然在吉姆身上也有不少小缺点,特别是经常容易产生冲动,但是他身上的那种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勇敢机智的好品质,还是令我深深敬佩。如果我们也能像吉姆那样的话,有多少问题能迎刃而解呀!在我身上就有过类似的经历:那一天,我去游泳训练。忽然,看见一个戴粉红帽子的大女生在水中浮沉,我一个激灵:“她溺水了”。可因为人比较多,教练竟然没有发现。眼看她又要沉下去了,我赶紧向她游去。虽然我会游泳,却从来没救过人。当我一靠近她身边,就被她死死地拽住,一下子我也沉了下去。“危险!”我急中生智拼命把她的一只手掰开,在水中一个翻身绕到她的后面,抱住了她,拼命打腿,终于浮上了水面。这时教练也发现了这里的状况,忙跳到水里把我们都救了上来。……旁边看台上的人纷纷赞扬:“这个小男孩真勇敢!真了不起!”我也为自己的机智勇敢而感到骄傲!不过事后想想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我明白了:在危险来临时,恐惧和放弃是没用的,只有勇敢地面对它,积极地想办法,再加以付出实际的行动,才能战胜危险和困难。
篇12:《西游记》读后有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才能取到真经,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有趣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 来自:作文大全 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
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后来,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对师傅也是很忠诚。 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篇13:弟子规读后有感
弟子规读后有感
弟子规读后有感《弟子规》是一部成书于清朝并广为流传的儿童启蒙读物,目的就是要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为其将来成长和发展奠定基础。它采纳《论语・学而》篇中“弟子,入则孝, 出则弟, 谨而信, 泛爱众, 而亲仁, 行有余力, 则以学文”的文意,加以引申扩展,以三字一句,两句一韵的形式进行论述,阐释了“弟子”在家、在外、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求学等方面应具备的礼仪与规范。
作为一部传统道德教育著作的纲领,弟子规在现代人的生活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与教育意义:
在我反复品味这千余字后,得到了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入则孝,为人子女在家当尊敬长辈孝敬父母。
弟子规入则孝中,开篇便提及"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这一段意在告诫我们,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在日常生活中多去聆听父母的建议,多为父母考虑,应当保持一种恭敬的态度。作为在叛逆期的我们青年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忽略或是厌烦父母的唠叨。这恰恰违背了弟子规认为的,为人子女应有的态度。仔细探讨,父母虽不一定什么都对,但是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对生养我们的父母,保持一种感激的态度,就如弟子规所提到"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当我们在理的时候,不应该持有一种得理不饶人的态度,而应该静心与父母商量探讨,而不是持有一种"抗争"的态度。这是该篇中我所感悟的为人子女我们当有的态度。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弟子规又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弟子规有云:"冬则温 夏则�酢〕吭蚴 』柙蚨ā〕霰馗妗》当孛妗【佑谐!∫滴薇洌⒄庖欢问窃谔峤湮颐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考虑父母的感受,尽力去让他们过的舒服安心,即便出门在外,也应当尽力让父母不为我们担心劳忧。古代有黄香温席,郯子鹿乳奉亲,卧冰求鲤等等的例子,现实生活中,我们即便做不到如此,也应当尽我们所能去满足父母心愿,让父母活得更加舒心。
出则悌,对待亲人当懂得礼数尊老爱幼。
在出则悌中,大篇幅教育我们"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在面对亲人长辈的时候,我们应当像对待自己的亲父母,兄弟姐妹一样。该篇大篇幅描述我们对待长辈应该持有的态度,以及所应有的礼节,在我理解中,是提醒我们维持家庭和睦的.重要。作为晚辈,我们有责任去维护家庭环境的和谐团结,所以才会一再强调"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这个高速化的时代,亲情的味道已经略显淡薄。或许从弟子规的出则悌中,我们能学到的就是一种维持家庭气氛,促进家庭团结的方式和态度。
谨,出门在外,慎思而行有礼而为。
弟子规谨中,全篇向我们叙述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规范,比如"朝起早 夜眠迟 老易至 惜此时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等等这一系列的行为标准。我们仔细想想,为何作者要花大篇幅去列举写不清的规范行为,而不是直接说理?在我看来,作者是希望我们醒悟,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放松自己,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端正。也许我们现代人会感觉不以为然,但换个角度思考,像网络上传出的一些乞丐毫无顾忌的躺在公共场所的长椅上等行为,难道不为我们所厌恶吗?那么我们自己呢?规范的行为让人感到清爽,更可以拉近人与人的关系,一些在我们看来无所谓的行为,比如清扫居室卫生,难道和那些乞丐有区别吗?不得不说,在今日,在当下,弟子规仍然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信,人无信无以立足,有信者人恒信之。
"凡出言 信为先 诈与妄 奚可焉 话说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信篇开头便给我们当头一棒,告诉我们说话诚信的重要,如果是谎言,与其说的再多不如不说。这里所说的信,除了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诚信以外,更是一种对于出事的良好态度的归纳。所谓信,是一种律己,一种戒骄戒躁。作者在这里更多的是强调对真实,诚实的肯定,以及对于勇于面对错误的态度的推崇。在生活中,总是少不了尔虞我诈,作者在这里继承了一种儒家的仁爱思想,肯定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重要性,而做到这样的信任,更多的是一种对于自己行为负责,对于自己诚信的约束。所以,在当下,弟子规对于我们的劝诫仍然值得我们去思考,去学习和借鉴。
泛爱众,仁义为己任,天下可大同。
作为一部儒家思想的典籍,在泛爱众中,作者就写道:"凡是人 皆须爱 天同覆 地同载"开篇就把儒家的仁爱思想提出,告诫我们要成为君子。这里的君子,就是指儒家意义上的君子,他兼备对于大众的仁爱,不轻慢穷人,不附庸权贵,严于律己,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友爱兄弟姐妹,彬彬有礼,张弛有度,为人诚信可靠,并且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化他人。其实从这里开始,就是对于前文的总结,或者说对于达到前文要求后的形象的总体描述,让人觉得有依可循,更是一种对于建立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的描写憧憬。
亲任,谨慎择友,亲贤而远小人。
"同是人 类不齐 流俗众 仁者希 果仁者 人多畏 言不讳 色不媚 能亲仁 无限好 德日进 过日少 不亲仁 无限害 小人进 百事坏"短短四十八个字,作者就像我们展示了择友的重要性。在择友上,我们不能全凭自己的喜好,要分辨贤与妄。择友就像喝茶,要学会分辨好坏。仁者就像是回味悠长的茶,也许你一时半会感觉不到他的好,但是随着你与他的交集越来越深,你会从他身上学会有用的有益处的东西,得到无数的好处。而如果不慎与小人交友,你就会如同喝了一杯品质极差的茶,或许入口沁人,但回味只会是无穷的苦涩,你会发现自己只会拥有无穷的损失。
余力学文,端正态度,谨慎选书。
在最后一篇中,作者讲述了做学问的态度与要求:"不力行 但学文 长浮华 成何人 但力行 不学文 任己见 昧理真"作者告诫我们,要想读书,要先学会做人,我们仔细想想,一个只会读书不懂为人的人,终只能成为一个书呆子,甚至可能会危害到社会。只有当行为端正,品行规范了,才拥有做学问应有的条件。而作者随后又告诫我们,在做学问时,要有着用功刻苦的态度,肯钻研的决心与毅力,还要有良好的学习作风与习惯。其实这是浅显易懂又容易让人忽视的道理,拥有这些态度与要求,往往会让我们事半功倍,不过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自己的习惯与惰性而忽视了这些要素,往往变成吃力不讨好的恶性循环。
弟子规所讲的道理,正是圣人的训诲,我们可以当成个人反省的镜子与行为的指针。然而,作为一部受到程朱理学影响,被一些人批判为伪儒学的典籍,我不得不说一下我对之的一些不赞同的观点:
首先来说,弟子规是很明显的一言论。它单纯的提及善言善行对于我们的好处,而忽视了对于我们的坏处。例如入则孝的观点,那我们反过来看,父母吸毒难道子女也该顺从吗?父母不孝祖母,子女也该学习之?父母投毒害人,子女难道也该无条件服从吗?纵观历史,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光凭哭劝是无能为力的。智者可以辨证取舍,愚者必然死执之。如此看来,弟子规难免有些片面化了,这种偏向恰恰与儒家所推崇的中庸,辩证的思想相违背,难怪会被称之为伪儒学。
再者,我认为弟子规过于理想化,过于死板。作者严格按照封建的思想去规定了行为的对错,而忽略了现实的多变。在商业战争上,难道你不告诉竞争对手你的商业秘密,与其尔虞我诈就是错误的吗?难道对身患绝症的病人隐瞒真正的病情是错误的吗?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不同的角度,而弟子规明显过于偏着,硬性规定了对错的标准,导致了这部典籍在某些方面显得迂腐落后。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弟子规从目标上是希望培养优秀的人才,而它的观点,大多数也是正确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中感悟的。或许弟子规不够变通,有些迂腐,但我们是可以变通的,我们可以从它里面学习到中华传承的美德与优良品质,可以从中自我反省得以升华自我。
篇14:《悲惨世界》读后有感
面前摆的百余万字的巨著《悲惨世界》。读上百万字的书是需要些耐心的,写百万字书的人则需要那种让读者不忍释卷的才能。
雨果有。他甚至还能让不能忍耐他唠叨的读者终于在他的唠里唠叨里为他的冉阿让流一滴圣洁的泪。
他靠的是情节和情感。尚奇与情感热烈是法兰西民族的天性,因此也造就了《基度山伯爵》的奇巧与《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奔放。而雨果的叙事无疑同时具备这两种品格。雨果全心全意地爱着巴黎,爱着法国,爱着自由与进步,爱着他的上帝。他的笔势不懂节制,但他构造情节网络时却有条不紊,极具匠心。
雨果经历过多次法国社会大动荡,故而他带着强烈的历史感敷衍巨制。他是最会铺垫的。一段历史,一场战役,一个酒店,甚至一次下水道里的地陷,费铺满垫足不可。阅读过程中最不能忍受的往往就是这些铺垫――它们牵扯情节,延宕事件的进程。可只要耐心读下去,你就会觉得,那些铺垫中,冗笔并不多。雨果在写史,不是写冉阿让一个人,他显然不满足于情节离奇、但仅以满足读者好奇心为满足的记述。他要写出他所有了解的,和所有自认为必须发表的议论。他为民族、进步、正义、上帝而写。
读完《悲惨世界》,不由得会感到上帝不但存在,而且无处不在。这上帝,换种叫法,便是道义。这道义包容一切,原宥一切。它主要经由两个人物传达:卞福汝主教和冉阿让。写主教那一卷可以说是纯粹的铺染,但没有卞福汝便没有冉阿让,这一卷笔墨是完完全全必要的。类似地,不批评修道院怎能显出冉阿让从修道院带出珂赛特的必要呢?如果不尽全力描写滑铁卢,大如后文的党派之争,细如德纳第与马吕斯的恩怨又怎能说清呢?
但事总有两面,过分强烈的写史意识确实使小说拖沓了。议论破坏小说是古往今来大小作家的通病。雨果和托尔斯泰都未能幸免。小说靠人物说话,离开此轨,便无所谓小说。议论时政、议论黑话、议论污水处理问题,诸如此类,也务求通与全,结果得不偿失。并且,这些太长的议论几乎也都是自成一卷,这时,小说家履行了额外的义务,小说的空间因而被填充得过满了。
此外太满的还有一些追击前因后果的补叙。作者似乎对读者的想象力不太放心,一定要在写到某些关节的时候停下来,源源本本交代清楚。
毕竟是法兰西的儿子,懂恣肆而不懂含蓄,不知中国人所谓的“留白天地宽”。
但恣肆也有恣肆的美,并且我们必须承认,《悲惨世界》的精彩首先得自于这种恣肆。全书最震动人心的叙述在商马第案中冉阿让的心理活动,具体地说,是一夜人与上帝的搏斗,进或退的抉择,善与恶的较量。这几页文字显示了雨果渲染功夫的极致。这时只需恣肆与坦白,必须恣肆与坦白。在这样的时刻用这种笔法才可谓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篇15:《老人与海》读后有感
《老人与海》读后有感600字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篇16:《背影》读后有感
爱,也许……总之,流泪的一瞬间我明白了许多。
《背影》一文讲述的是朱自清爷爷要离开父亲,去继续学习的时候,他父亲为他买了一袋橘子,说是路上可以吃,当父亲离开的时候,他的背影给朱自清爷爷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给了他一生的留念。“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体向左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潸然泪下。多么伟大的父亲啊,在他的眼中不管朱自清有多大,都是孩子,连去买橘子这份担子也舍不得让自己心爱的儿子去挑。我爸爸和朱自清爷爷的父亲有许多相似之处。爸爸身材较胖,平常除精心照顾我的生活外,学习上很少过问(因为妈妈是我们学校的老师),但我有过分行为时,爸爸会狠狠的训斥几句,我总觉得他没妈妈伟大。
可今天读完朱自清爷爷的《背影》,回想起爸爸上班之余每天为我搭配好三顿饭,特别是夏天,他不顾自己挥汗如雨,为我烹饪可口的饭菜;生病时,深更半夜抱着我去医院的情景;犯错时对我的严格要求。
有句话说得好:母爱是无私的,父爱是深沉的。如果说妈妈像一块巧克力,甘甜甘甜,父亲就象一杯咖啡,虽然它是苦的,但它有浓郁的香味。如果说母亲是一双翅膀,带我翱翔天空,那么父亲便是太阳,照亮我前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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