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读后感7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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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读后感700字左右

篇1:名着读后感700

名著读后感700(一)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

所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情是不分贫富贵贱的。不能让世俗影响纯洁的爱情,虽然现在社会的拜金主义流行,甚至某些女孩子抛出“没房、没车,就不结婚的言论。”在婚姻上更讲究门当湖对,我不禁慨叹古人的爱情,他们为了敢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爱敢于抛弃自己的一切,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成了呢?难道真的是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吗?相信读过红楼梦的您一定也会有您自己的答案,愿世俗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

名著读后感700(二)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作者是曹雪芹和高鹗共同创造的。全书以封建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著重描写了贾家由胜到衰的过程,以及各人物在封建体制和封建家族遏制下的悲剧命运。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四大家族兴衰过程中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中有喜有悲,出了许许多多的有个性的、有文化的人物。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默契、爱情让所有人都想真心的祝福他们。然而,贾母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却乱点鸳鸯,拆散了贾宝玉和林黛玉,阴差阳错之下却好心办了坏事,无意间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让宝玉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而贾宝玉知道林黛玉死了之后,便出家了,让贾府走向了灭亡。这更是揭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以及当时社会的阴暗、腐败、统治者的无能。全书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卓越的艺术成就。

跟四大名著中其他三本书不同,《红楼梦》主要写的是一段让人悲痛欲绝的悲惨爱情故事,我看了第一遍就哭得泪流满面。林黛玉的哭哭啼啼、娇弱的形象与其他书中的英雄形象有著翻天覆地的不同。或许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哭哭啼啼让你厌烦,但《红楼梦》却无疑是古典文学中的奇葩。这本书的名字也不同――《红楼梦》。一看这名字,我还真蒙了,《红楼梦》,什么意思呢?他给了我一种梦幻、神奇以及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本书中我最喜欢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说的就是林黛玉。闭上了眼,还是黛玉那明亮的双眼;那写诗时的姿态;那葬花时的诗意般的画境……

合上书,书中的场景还是历历在目,书中的人物还在跳跃、舞蹈。但当我一想起他们的结局,就忍不住想破口大骂,想潸然泪下,他已经把我深深地引住了。

名著读后感700(三)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著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DD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著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篇2:西游记读后感700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尽管每个人读完之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是都会认为这部巨着是十分有价值的,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被作者吴承恩刻画得淋漓尽致。

《西游记》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名着,故事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形象人人皆知。

在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火焰山的阻挡,孙悟空战胜了牛魔王、铁扇公主,取得了芭蕉扇,才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继续踏上征途。

在故事中,白骨精使用阴谋诡计,要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人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这些描写都令人犹如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孙悟空身上有猴子的灵活好动和性情急躁的特点,又有神仙般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猪八戒贪吃贪睡,但是又十分淳朴。作者把人身上的特点运用在了这些动物身上,有时还有一些戏剧色彩,让人神游其中。因此使这部巨着的内容变得不再枯燥无味。

通过阅读这部文学巨着,我发现其中也蕴涵着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进行中遭遇挫折,有挫折时,就得搬掉绊脚石;一帆风顺时,当然就要积极地面对它。

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被绊倒,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也不是天使,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要陪伴我们走完一生。

挫折其实就是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绊脚石,致使愿望不能实现而出现的不快情绪。挫折既能够改变人的情绪,也能锻炼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还能激发人的潜力。所以挫折不仅仅只是魔鬼,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部文学巨着,我受益匪浅,精彩生动的故事情节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充实了生活;而它其中蕴涵着的人生道理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也使我对人生了解了更多。

篇3:读后感700字左右

读后感700字左右

作品简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该书的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后半部分则介绍了海伦的求学生涯。同时也介绍她体会不同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以及她的慈善活动等等。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此外,本书中收录的《我的人生故事》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作品,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读《充实》有感700字

我有一次在做语文作业的时,读到一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是说:一艘货轮卸货后返航,在浩渺的大海上,突然遭遇到巨大的风暴。老船长果断的下令:“打开所有的货舱,立刻向里面灌水。”水手们担忧:“险上加险,不是自找死路吗?”船长镇定的说:“大家见过根深干粗的树枝被风暴刮倒过吗?被刮倒的往往是没根基的小树。”水手们半信半疑地做了。虽然暴风雨依旧那么的猛烈,但是随着货舱的水位越来越高。货船渐渐的平稳了。舰长告诉那些松了口气的水手们:“一只空木桶是很容易被风浪打翻的,如果装满水负重了,风是吹不倒的。”

这位老船长说得真对啊!在航海时,负重的时候是最安全的时候,空船时才是最危险的。

我有时像一只空木桶浮在水面上,有时又有了点充实沉到了水底。有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常常会遇到一些风暴,但当我“充实”时,我在风雨中走了过来。当我只是一只“空木桶”时,我却怎么也渡不过这个风雨,反而有一些退缩。这就是一只“空木桶”与一只“充实”木桶的区别。而我要选择“充实”的木桶,我要常在困难中磨炼自己,时时刻刻给自己“满水”。使我自己负重,只有这样才会不会跌倒。

其实,每一个人是“空桶”还是充实的“木桶”只在他们的努力和付出,

,那些胸怀大志的人,沉重的责任感常常压在心头。砥砺着人生的坚定脚步。从岁月和历史的风雨中坚定的走了出来。而那些得过且过的人,空耗时光的人。像一只没有盛水的“空桶”往往一场人生的风雨便把他们彻底打翻了。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像老船长那样,做一只充实的“水桶”。常常在困难中磨炼自己,给我们自己加满“水”,使我们负重,这样才不会跌倒。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700字

寒假里,我用空闲的时间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

这篇文章用感人的语言写下了因一场大病而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又失去了说话能力的女孩海伦·凯勒,她以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表达了自己对光明的渴望、珍视和对人生的深切热爱;并同时规劝身体健全的人们:珍惜生命、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渴望能有三天时间去重见世界,重见父母、老师、伙伴。在她的渴望中,她要光顾每一个角落,去抚摸每一个她能看见的东西。

这篇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海伦·凯勒说:“只有失聪者才知道有听力是多么幸福,只有盲目者才知道能看见阳光是多么快乐。但是那些从未受过视听障碍的人却几乎不懂得如何去利用这珍贵的天赋,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看着,看着,我就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对待身边的事物的态度:我的眼睛粗枝大叶地扫过身边的世界,耳朵则迷迷糊糊地接受着周围传来的声音。但是,却从来没有认真仔细地观察或聆听过。记得,又一次从博物馆回来,一位同学问我看到了什么,而我却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有看到什么……”这是同学惊奇不已。

更让我感受深刻的是:海伦·凯勒凭借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并学会了读书、写作和说话。最终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和《我生活的故事》的作品。以前,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变化不小,遇到困难就想办法解决。

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不要对身边的事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坚强、有毅力。要积极乐观的生活,以美好的心态去看待身边的一切。

篇4:《高老头》读后感700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想,这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令人发指,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把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它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篇5:《呐喊》读后感700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我国的著名小说,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民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投身到文学的海洋之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当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

篇6:四世同堂读后感700

“少年志则国志,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这篇《少年中国说》之所以能被多少人烂熟于心,永远流传,是因为青年们,无论在哪个国家,在哪个时代,都是最耀眼的存在。少年既是国家的栋梁,也更是整个时代迈向未来的新生力量。

今天的我们,仍应当抱着一个个金灿灿的梦想,义无反顾地冲向时代的前方。

《四世同堂》中,祁家老三就是这样一号人物。当全城的人都惶惑不安的时候,当还有人被家庭事业所累,举棋不定时,是他这一类人物,凭着爱国的决心和年轻人所特有的冲劲,率先投入战斗中去。这样,他在战场上尽量地散发着光与热,就算牺牲,也抱着一颗赤子之心,也是光荣的——正如钱家的大少爷,那个砸死了一车日本人的英雄。

有人说,是时代选择了他们。如果清政府不闭关锁国,如果当时的中国能更加富强……但是睁眼看看吧!即使有了中国如今的强盛,青年们不也正活跃着吗:抗疫前线,多少年轻人毅然决然,告别家乡,告别亲人好友,共同“战役”……

无论在任何时代,都不乏有满腔热血的年轻人,也永远不缺给我们展示的舞台。

有人说,人终会老去,固有一死。但年轻究竟是什么?是肉体上的吗?不是。年轻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敢拼的精神。像屠呦呦,袁隆平这些泰斗们,不也正是因为保持着“年轻的心”奋斗至今,才能获得成就,为祖国增光添彩的吗?袁隆平爷爷和屠呦呦奶奶已经89周岁,可他们依然年轻。而他们身上这种黄金般的精神,将在下一代身上得以继承,成为国家永远的财富。年轻人的埋头苦读,中年人的发愤图强……这样的精神无处不在,推动着国家的发展。

钱先生就算被逼疯,也不愿卖国,他年轻着;金三爷不怕权贵,痛打卖国贼,他年轻着;祁老太爷遭受欺压后忍无可忍,要向日本人讨一个说法,他也年轻着……可是冠晓荷,他打心眼里老了,像秋天里濒临飘落的树叶,毫无生气可言,更别说蓬勃了。他,一个30出头的人,却活成了毫无价值的模样。

这个国家,现在,正紧紧的握在我们“青年”的手中。当我们去奔跑,去呼号,去奋斗的时候,国家富强的未来便不再缥缈,而变成了理所应当。我们会宣告一个时代的终结,也自然会迎接新的时代,新的篇章。

那么,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不向上呢?

篇7:培根随笔读后感700

培根随笔读后感700

培根随笔读后感700(一)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

培根随笔读后感700(二)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而我听到哲学家这个称谓。不经撇了撇嘴,哲学家不就一片长篇大论吗?有什么好看的?于是不情愿地翻开了这本薄薄的书。看看目录,全是什么论啊,谈啊,说啊,必然是一本无味的书。然后我继续翻开阅读,手里无奈的拿着准备批阅的绿色荧光笔。

我不得不真实的说,我读过一本谈论哲学的书,叫《苏菲的世界》。而这本书充满魔幻色彩,而且能用一种奇幻的文风,带着我走近哲学的世界。苏菲这个普通的小女生,因为有了那一封封娓娓道来的哲学问题,渐渐爱上了哲学,

我的表姐因为读了这本书,就报考了哲学系。这本书让我看到,虽然哲学听起来是枯燥的,但是也有它的乐趣所在。

可这本《培根随笔录》我也不得不看,带着一点对哲学的启蒙知识,我开始了阅读,里面的很多知识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是至少,我看到了一个知识渊博的培根,一个善于总结的培根,一个有艺术情趣的培根,一个坚持真理的培根。

就拿《论园林》来说吧,读了前面的《论真理》等一系列的较高深的哲学问题后,看到这一篇不禁让我觉得耳目一新。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培根不仅仅只是钻研学术方面的问题。对这样的美的.艺术也有很深的修养。

他能辨清一年各个月份、季节中园林应种植的花木,能分别花木之中最芳菲的花的名字,并给它们排名。在这篇文章中,我看到的培根不仅仅是个作者,更像是一位园林艺术师,将如何种植美丽花木,如何使自己的园林更加美丽的知识毫无保留的告诉我们。

我认为我今后也应该像培根一样,随时把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最后翻翻本子,重新阅读自己以往的思想和心路历程,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毕竟我的生活阅历还有限,不能对这本书内的哲学知识全部理解。妈妈也看了这本书,和我一起探讨。这里面的许多知识妈妈也不能理解,觉得很深奥。所以可见培根对生活的理解,对生活独特的见地是多么的到位。虽然我不太喜欢这种较为枯燥的文风,但是我能感受到其中所展现的哲学的魅力。

培根随笔读后感700(三)

在了无生气的黑夜里,总有一弯明月,陪伴着我走完崎岖的前路。——题记

在历史的长河中,书作为文明的使者,在一分一秒流逝的时光中停留了下来。而面对密密麻麻的书籍,我却抽出由著名的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写的《培根随笔》,在这处处充满哲理的世界里遨游了起来。

在这密密麻麻的文字里读着,一句话便使我深思了起来。话是这样说的,"对于在上的人表示尊敬并不是一种奴气,而是处世应尽的一种责任。假如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居于我们之下的人又怎么肯对我们表示尊敬呢?”从前的我,无论是从书本中读到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抑或是从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英雄,都深深加固了我心中对此的不屑。而书中培根对于荣华富贵的渴求而不断低头的性格也是我无法认可的,但我单单从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却读懂了“尊敬”的真正含义。

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是由于官场的过于腐败,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大英雄是因为有着过于危险的任务而变得冷酷,而对于我们,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问题。与亲戚朋友见面打一声招呼是表达尊敬;在父母回家时接过沉甸甸的包是表达尊敬;在校园里遇见老师亲切地问好也是表达尊敬……过去的我们也许觉得这有些许虚伪,可这些行为却是必不可少的,它传递了你对他人的尊敬,同时也获得了别人的尊敬。

带着新领悟的道理,兴致勃勃地投入了继续的旅行。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让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求知的精神为我们铺好了道路;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让我知道了友谊使道路的两旁开满鲜花;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让我懂得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前进。而在这路上,总有像《培根随笔》这样的好书,化作了一弯明月,陪伴我走完这崎岖的前路。

篇8:飘读后感700字左右

去年旅游时见妈妈在看《飘》,于是,等到旅游结束后,我也看了一遍。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1.读后感初中700字左右

2.风云初记读后感700字左右

3.初中名人传读后感700字左右

4.名著《飘》读后感

5.《飘》读后感

6.飘读后感50字

7.《飘》读后感1000字

8.《飘》读后感500字8篇

9.世界名著《飘》读后感

10.飘读后感1500字

篇9:《活着》读后感700字左右

当我第一次品读《活着》时,对里面的情景,印象极为深刻。

一个老农只有一头老牛每天陪着他耕种着一块田地,借此度日。但老农脑里充满了回忆、激动和难过。这部小说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所有亲人的死亡。在小说中,福贵的经历同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相融合,就像一面镜子一样。

福贵本是一个富裕的土地所有者,耍骰子赌博致使他失去了拥有的一切,也将他的家庭带入了不幸和贫穷。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左轮手机的逼迫下福贵当了兵,当他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家时,等待他的却是艰难的现实:从饥荒到繁重的劳动;最疼爱的儿子意外夭折;唯一的女儿分娩时难产而死;妻子也因长期抱病也离他而去;接着女婿出了工伤而死;连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在吃豆子时也被噎死了。福贵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磨难,饱尝着一次次的打击。但他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即使生活是悲惨的,也应鼓起勇气与力量战胜它。

《活着》就是一个孤单的老人在那儿活着。他的价值就是他孤单一个,所以他更有理由发出“活着”的声音,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群发出“活着”的声音要强。

人,活着,定会经历许多磨难,许多艰辛。有谁会帮你渡过难关呢?没有任何人,只有靠自己去奋斗。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牢记的是:不能灰心,不能轻言放弃,应该向上、向前,不断超越自己,带一种人生向上的力量,勇往直前。

既然活着,那就要好好地活!

《活着》读后感700字左右【四】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活着》读后感700字左右【五】

时间总是一拖再拖,知道真的是百无聊赖了,才拿起这本已经从图书馆借了2个月的小说《活着》,很多人给我推荐这本书,推荐余华这个人。可是手到书边,却被各种诱惑夺去了我的注意力。今天3个小时的高铁,正好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

无聊的时间,却充满着跌宕起伏的情节。余华的文笔朴实直接,让人从一个又一个悲剧中来不及愤怒,剩下的就只是悲哀。文中的每个人都是不幸的,在那么一个社会的大背景下,百姓能活着,就已经是奢求,但凡一个大病,基本就是一条命,也许一丁点的社会变故,就可以改变一方百姓的命运。在那个淳朴单纯的农村,每个农民的思想都是赤裸裸的,静等着被安排,静等着被剥削屠宰,却没有反抗的余地。40年代的战乱,50年代的饥荒,60年代的文化思潮。活着的人们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我不知道,就好像福贵,他活着是上天的恩赐,还是一次不还好意的安排?死了的人让人难过,更让家人难过。或者或许是种幸福,却更多地沉浸在逝者的悲伤中。文中一句透露出那个年代的福分,什么是福分: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福分。这对于那个时代的家庭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的想法。我不知道他们的精神世界史什么样的,我也无法想象。

善良朴实的农民,历史上历经的磨难太多了。可是历史的车轮无论怎么碾压,农民的性质还是不会变。在《活着》的各个细节都体现出农民的淳朴善良,却逆来顺受。根生的回归,春生的探望,队长的庇护,其实在没有文化动荡,没有思想动荡,没有社会动荡,我觉得,福贵这个村,或许是一个世外桃源。可是,就是这么不凑巧,各种冲击击垮了那桃园的庇护。让我们的典型代表福贵饱受煎熬。

好人,却得不到好报,这是我在这本书里面得到的答案。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辛苦一辈子,却没有享受过一天福气。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上天开的玩笑,还是命中注定,生活在这个年代,或许很多东西,都已经注定了吧。其实到后来,我都不知道,我是该活着,还是该死去。死去是为了祭奠,活着是为了让我的故事还能流传。

在那个时代,真的感觉好无力,好无奈。无奈到只能怨天尤人,无奈道只能用眼泪来书写自己痛苦,却到最后无泪可流,流的,只能是心血了。

合上这本书,重游了一天40-70年代的大中国,体会了一遍农民阶级的生活。心情怒不起来,剩下的,只有悲伤。

篇10:三毛流浪记读后感700字左右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三毛流浪记》这里面演义着不同的情节、每一片段都描述不同的感情。这是1935年的故事说明了抗日战争前的三毛。主人公三毛他是个善良,好学的小孩,虽然他是一位穷人,但是他用自己的坚强换回希望,使自己能生存下来。

其中,我最爱阅读的是在小男孩家的那一段:小男孩在河边摘花的时候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见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跳进河里把小男孩救了上来,小男孩的爸爸来了看自己的儿子安然无恙见三毛无家可归就收留了他。

回到家小男孩的爸爸向他妈妈说明了三毛见义为勇的事并给他换上了干净的开裆裤。小男孩的妈妈给三毛吃一顿饭,三毛已经很久没吃过这样的一顿饭,就一屁股地坐下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吃了一碗又一碗,把饭菜吃得一干二净一点也不留。肚子吃得比皮球还大,大的把衣服的扣子给绷掉了,小男孩的妈妈叫三毛去浇水,三毛提着水壶去了。一路上看见小男孩手上拿花兴高采烈地到三毛面前一手递给三毛,三毛接了花向他的目的地走来,到了他看见花盆里的花全被小男孩摘走了,三毛不知如何向小男孩的妈妈交待……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小男孩家失火了,爸爸伤心欲绝、泪流满面地对三毛说:“我再也不能收留你了。”三毛拉着小男孩紧紧不放,他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们渐渐离去的背影。三毛又成了无人收养的流浪人。

天天还是又过露宿街头,饥寒交迫的生活。我看这本书的后感,三毛很穷,连一口粮食都吃不到和我们相比真有着天欜之别啊,我们真幸福,三毛真辛苦。我们要向三毛学他非常坚强,不被眼前的困难打倒。我以后也要坚强,要对自己有信心!

篇11:哲理故事读后感700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哲理故事》,里面讲了很多有哲理的故事,比如说《幸福在哪儿》、《快乐的人和不快乐的人》等等……它告诉我们“生活中处处有故事,处处有哲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明天的太阳又升起》。故事讲了这样一件事,从前,有一只癞蛤蟆和一只猴子是好朋友,它们住在一个木房里,经过雨水的冲打和大风的吹击,它们的木房早就破了几个大洞,每当下雨的时候,总是有雨落进来,让它们生病,很不舒服,所以每次它们总是抱怨:“真不凑巧,又下雨了,真是倒霉透了,明天我们一定要盖一个新房子!”

有一天,癞蛤蟆去参加运动会,走到半路,一阵大雨劈头盖脸地浇了下来,淋得它活像一只“落汤蛤蟆”,结果,它回家换衣服,去迟了,被取消了参赛资格。傍晚,又下了一场大雨,把小木房都浇透了,两个人都感冒了,它们决定明天盖一间房子。第二天,当红通通的太阳升起的时候,猴子从树上蹦下来对蛤蟆说:“蛤蟆哥,我们还要不要盖房子啊?”蛤蟆不耐烦地对猴子说:“今天天气好,就不盖了,明天再说吧。”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们总想着明天的太阳又升起来了,又可以舒服一天了。最后,猴子和蛤蟆到死的时候,房子也没盖好。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有感触,我们不要像蛤蟆一样,说到,做不到,光有计划而不去行动,白白错失了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趁现在多学点知识,这样,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篇12:哲理故事读后感700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个人只有在经受了各种生活的考验之后才能解放自我,使自己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名字叫《鱼王的儿子》:

有个渔人有着一流的捕鱼技术,被人们尊称为‘渔王’。然而‘渔王’年老的时候非常苦恼,因为他的三个儿子的渔技都很平庸。于是个经常向人诉说心中的苦恼:“我真不明白,我捕鱼的技术这么好,我的儿子们为什么这么差?我从他们懂事起就传授捕鱼技术给他们,从最基本的东西教起,告诉他们怎样织网最容易捕捉到鱼,怎样划船最不会惊动鱼,怎样下网最容易请鱼入瓮。他们长大了,我又教他们怎样识潮汐,辨鱼汛… …凡是我长年辛辛苦苦总结出来的经验,我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他们,可他们的捕鱼技术竟然赶不上技术比我差的渔民的儿子!”

一位路人听了他的诉说后,问:“你一直手把手地教他们吗?”

“是的,为了让他们得到一流的捕鱼技术,我教得很仔细很耐心。”

“他们一直跟随着你吗?”

“是的,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我一直让他们跟着我学。”

路人说:“这样说来,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却没传授给他们教训。

如果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没有坚决克服并战胜它的信心和态度,那我们就不会取得很好的成就,也就不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目标。温室里的嫩草是永远是经不起外面世界的风雨磨练的,这跟真金不怕火炼是同样的道理。所以我们要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人生的路也永远都不可能是平坦的,甚至我们还会时不时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而仅仅依靠父母的搀扶走路的人是永远站不起来的。因为父母给予我们的,仅仅是我们走出第一步的鼓励。所以只依靠父母过着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人,他永远是长不大的,长大以后也永远不会实现他的理想和奋斗目标的。

篇13:哲理故事读后感700

我最喜爱读的那还得算《哲理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即分享了作者的快乐,同时也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下面就给大家介绍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拨火棍和吹火()筒》。话说有一只猴子,一天钻进山上守林人的木屋里,偷了一点儿干粮,出门还顺手摘下了挂在床头的一管箫。回到家,猴群分享完了干粮,又把那管箫拿出来反复研究,轮番把玩,可谁也不懂这玩意是什么东西。老猴子决定将这废物扔掉。而那只偷箫的猴子不服气,拿过箫,朝着火堆拨弄了几下,高兴地说:“怎么没有用处呢?可以当拨火棍啊!”旁边一只大猴子接过箫管看了看说:“你也笨到家了,这东西中间是空的,还可以做吹火筒呢!”说罢它鼓起了腮帮子连吹了几下,火堆里的火苗真的又旺盛起来了。于是,老猴子接过管箫,下了结论:猴子是聪明绝顶的,人类拿来当摆设的东西,它们竟然能想到拿来当拨火棍和吹火筒,真是了不起!人类有个进化论,说人类是从猴子进化来的。错!正确说,猴子是从人类进化而来的。

每次读完这个故事,我就不禁大笑起来:这些猴子们,明明不懂还装懂,还大言不惭地说它们是绝顶聪明的,真是太有意思了。可静下来一想,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是也有很多这样的“南郭先生”吗?碰到了难题,明明不懂,也不肯请教别人,还自作聪明的瞎编一个答案糊弄同学、老师,到最后还是一窍不通。这样自欺欺人的后果,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孔子曾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所以,在学习中,遇到不懂的,我们一定要养成好问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能收获更多的知识。

篇14:初中读后感700字左右

初中读后感700字左右

作者简介:徐志摩(1897—1931),浙江海宁人,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19开始新诗创作。1923年参与发起新月杜,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著有诗集《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等。其中,《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名篇。

读《我所知道的康桥》后有感700字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是著名诗人徐志摩《再别康桥》中的名句。康桥,英国一条名叫康河上的桥,取名康桥。

关于康桥,徐志摩不仅仅写了《再别康桥》,还写了一篇鲜有人知的文章《我所知道的康桥》,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思念,喜爱。

康桥的灵性全在于一条河——康河,徐志摩认为这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河。康河的精华是在它的中流——著名的“baeks”,这两岸几个最蜚声的学院的建筑。最令人流连的一节是克莱亚与王家学院的连接处,两处风景相交辉映,再没有比这一群建筑更协调的了。

为了逻辑上的完善,作者简要的介绍了不得不写康桥的原因,随后便用浓墨重彩对康桥做了一番描绘。那是三幅神情兼备的画,无论是宁静悠远的康河坝城图,还是富丽堂皇的皇家学院,或是充满道骨仙风的三环洞桥,都是康桥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个不同的地点和视角给了康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情趣。观看河身两岸的风光,感康桥夏秋之意味,品康桥四时之异景,种种情感都溢于言语之间。

或许有人会惊讶,为何作者要写一座英国的桥。我认为,这不仅因为康桥旁美丽的风光,还因为它的恬静安详,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嘈杂的噪音,它显得高贵、典雅又不失活力,这就是康桥的风景特色。作者在文中说,凝视着水面,会发现许多平时没有发现的人生哲理。康桥因此显得魅力十足。

由此看来,康桥的确有着神秘面纱,给人亲切之感,启人心智,所以才会让作者流连忘返。

作品简介:《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Jean-Henri Casimir Fabre 1823-1915)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昆虫世界》、《昆虫记》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英文名称是《The Records about Insects》,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被誉为“昆虫世界的荷马”,还被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不仅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昆虫记》誉满全球,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被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始人”。

《昆虫记》读后感700字

这个假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世人说它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那我就先介绍一下着本书的作者吧。法布尔于1823年12月22日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一户农家。先后当过铁路工,卖过柠檬。在十九岁时,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而所教的科目自然科学史。

《昆虫记》主要讲了昆虫们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折折射出了人生。

是它告诉我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等,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有人说《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DD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共有10卷,220余篇。当然,因为我不可能3天就读完了这么多,所以我选择了精华版。精华版节选了其中的27篇翻译出版,每篇都是妙趣横生的昆虫故事。

我特别喜欢“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段文字。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着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着名的雕刻家的。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更是《昆虫记》第一篇《论祖传》中令人啧啧称赞的优美段落。

“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经历一个多世纪,启迪无数童蒙稚子,是一部不朽的世界科学经典。”这已经是很多人读完昆虫记后对它的评价。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篇15:飞鸟集读后感700字左右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超然,我很高兴自己能在这个城市中找到安静的一角,用心去品读这本诗集,寻味其中的智慧。《飞鸟集》带给我不仅仅是那行与行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感动,也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亮丽的梦!《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单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地为我们点亮了一个沉默在我们心中很旧的灯,它就是“爱”当飞鸟遇上了我的心,我学会了爱一切的前提——爱自己。

出自泰戈尔清新自然的文笔,在《飞鸟集》中,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与生活,但同时也高于生活,他把自己在生活中零碎的思想和感悟收集在一个诗集里,里面包括对爱的思考,对光明的追求,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赞叹。在泰戈尔眼里,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爱。是泰戈尔的飞鸟,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每个角落的爱和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飞鸟触碰我的心,我学会了爱自己的延伸——爱他人。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他人的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那么无私,又那么真实。

功成名就,金钱,似乎要占据整个世界,但泰戈尔为我们带来了那么多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拥挤不堪的城市里获得一丝曙光。人与人之间,没多一份爱,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

当飞鸟拨动了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我爱这个世界,所以我才活在这个世界上,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伤心时,请别抱怨,请学会用心去爱,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们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掩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只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远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些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给世界一片更蔚蓝的爱的天空吧!

篇16:有关于读后感700字左右

人生短暂而又各不相同,我们不能一一经历那些奇特的事情,但是,阅读豪夫的童话却可以让我们在精神上体验很多人的人生传奇,让我们的情感更加丰富,生活更加充实,生命更加珍贵。

豪夫的童话夯实了人类社会的基石,奠定了人性的基础。其中的《鹭鸶哈里发》、《营救法特美》、《小矮子穆克》、《假王子》、《矮子长鼻儿》、《赛义德历险记》等歌颂了正义、勇敢、善良、宽容等人类基本而美好的道德情感,批判了见利忘义、背叛、邪恶等丑陋行径。

是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并不是真的要当王子公主才能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可是小裁缝拉巴康却硬要当王子才心满意足。读了《假王子》这篇故事你会懂的什么是宽容,什么是知足,什么是尊严,什么是荣耀,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财富,什么是高贵,你会审视自己的内心,思考自己的人生。

如果你原本是个漂亮、健康、活泼的小孩儿,却突然被巫婆变成了个子矮小,鼻子长长的丑人,还被变成松鼠和许多动物一起伺候老巫婆,你会怎么想呢?非常不幸,小雅可卜就遭遇了这样的人生,读着《矮子长鼻儿》的故事,正视现实,坚强,与人为善的美好品德你和雅可卜一起经历奇特事件的同时注入到你的心田。

豪夫童话风格多样,或轻快,或风趣,或凝重;从阿拉伯沙漠穿行到英伦的海中小岛,从东方城市飞翔至欧洲的黑森林。阅读豪夫的童话能给人一种轻快感,疲劳顿时全无。《豪夫童话》以它丰富的内容,深厚的内涵,鲜活的人物形象,别具一格的艺术风格成为世界童话中的瑰宝。

读豪夫的童话故事,就好像走进了一个个神秘的山洞,每个山洞里都上演着一幕幕离奇而魅力无穷的话剧,形形色色的面孔就展现在你的眼前。一个一个惊险离奇的故事,它们会让你看得眼花缭乱,当然它们也会让你懂得什么是丑恶,什么是美好;会教你恨什么,爱什么。

我喜欢看童话,更喜欢看《豪夫童话》!

[有关于读后感700字左右]

篇17:《飘》读后感700字左右

记得,我第一次读《飘》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在书店里无意中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于是就买了下来。在我看来,《飘》和其他的有些名著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你一翻开它,你就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并且,在读完过后,你还是舍不得去合上它。那个时候年纪有些小,主要是被男女主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后来,我又去看了根据这本书所翻拍电影《乱世佳人》,电影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就是斯嘉丽在生产的时候,弗雷德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的时候的场景,他觉得荒唐的是为什么他不可以进去看他的孩子,他一点儿都没有嫌弃是个女孩儿,并且他还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孩子,谁也及不上。我觉得他是爱屋及乌,正是因为他热爱着斯嘉丽,所以他才会那么地激动,那么地喜欢那个孩子。

就在不久前的这个暑假,我又在家里重温一遍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看完后我对这本书又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

女主斯嘉丽自私、虚荣、傲慢、自私自利,她乐于炫耀自己的美貌,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异性之间,喜欢被众星捧月地对待,以此来满足自己那膨胀的虚荣心。她是不会爱的,男主竭尽所能想要把自己所拥有的,女主所想要的全部都给她,想要像宠一个孩子一样地去宠她,想要把自己最好的、更好的,全部都给她。可是,女主却没有在乎过,她跟男主在一起只是因为男主的富有,只是因为她想要过上安稳的生活,只是因为她穷怕了,她 想要变成人上人。所以,她就一次次的践踏男主的真心。

同时,女主又是可怜的,因为没有人来教她应该如何去爱,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她经历了亲人的离世、战乱、饥饿、寒冷,战争的残酷,让她看透了人性的险恶,同时也看淡了许许多多的东西。没有任何的过渡,她直接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只想要自己不会再饿肚子,除了自己,她不再去相信任何人。她变得不择手段,她又一次出卖了自己的婚姻就是为了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变得无比刻薄,为了降低成本而去雇佣那些劳改犯,压榨他们的劳力。同时她又有着一腔孤勇,在被人劫持的时候,她并没有太过惊慌失措,而是拼了命去与他搏斗。但是,没有人去教会她成长,没有人教会她爱。

男主弗雷德对于女主是爱的,哪怕是最后离开了她,但是毫无疑问,他还在爱着她。只是他爱得太累了,他是最了解她的人,能够看清她的每一个想法,自私自利的、愚蠢的、不情愿地想法。他甚至知道她从来就没有爱过他这个人,之所以会跟他结婚,只是因为她爱极了他的外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富有。

但是,弗雷德以为总有一天,总会有那么一天,自己会得到她的那颗高傲地心,她也会像爱上阿希礼一样,爱上自己。可是,真的太难等了,太累了,她永远都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一样,永远都对他的付出选择视而不见,永远都爱着她的阿希礼。而他,就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在她的面前放下了自己全部的骄傲和尊严,却也换不来她丝毫的怜惜,她只是冷冷地看着,心里甚至还止不住地冷笑。也许是他太过于高估自己的,哪怕是在虔诚的教徒,也都有停止信仰的一那天。

丧子之痛使他几乎痛得快要死掉,那是他一心一意去爱的孩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属于他的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宝贝。谁也不知道对于他来说,这个孩子的重要性,这是他对斯嘉丽爱的延续。

最后的最后,他离开了,带着满身的伤痕,他需要去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没有她的地方,也许是为了疗伤,也许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更加难过,他真的是痛到怕了。

《飘》是一本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的经典名言,但是,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在最后男主对女主所说的那一段话,他说“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也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男主一直想要的都是女主完整的爱,她却始终都不愿意给。这是他最后的自尊与骄傲,他不愿再爱她了。

最后,我还是想引用斯嘉丽最后所说的那句话,“Tomorrow is an other day”,希望无论发生了什么,大家都能够积极地面对生活。

篇18:《飘》读后感700字左右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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