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少年时》读后感

时间:2023-04-12 07:28:04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锦集13篇)由网友“环岛日记”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英雄少年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

篇1:《英雄少年时》读后感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

谁不想成为英雄?谁不想探索英雄成长的奥秘?这是我们每个要求上进的青少年都向往的事情。前不久,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英雄少年时》。看完之后,我越想越有趣,于是又重新看了第二遍,三遍……。

这本书选编了古今中久30多名英雄的故事。其中,有唐朝诗仙李白的故事,有发现“镭”的居里夫人的`故事,有无私奉献的雷锋的故事……,但最吸引我的还要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篇了。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是周总理少年时讲的,周总理是我们国家卓越的领导人之一,他为振兴中华献出了毕生的精力。记得斯大林说过一句名言,往往伟大的毅力产生于伟大的目的。是啊!周总理创立了丰功伟绩是和他小时候树立为祖国争光,振兴中华而读书的远大的志向是分不开的,自古以来,人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票。”但是,抱着这种信念读书的人很多吗?不!因为他们一旦读书做不了官,捞不了钱,或无私利可图了,那么书对这种人就毫无用处了。然而,少年时的周恩来并不这么想。有一天,校长问他的学生:“你们为什么读书?”有人说:“为做官读书”有些人说“为家父读书”还有的人说“为明理读书!”校长听了,很不满意,这时,周恩来站了起来,清晰有力地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长听了,大为满意,夸周恩来是个志者,后来用实事证明,周恩来的回答并非灵机一动,也绝不是为讨校长夸奖,而是他长期以来树立的目标,之后,周转来投入到轰轰烈烈的革命中,他与朱德等人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在中国人民革命史上记下了光辉的一页。

写到这里,我不禁对敬爱的周总理产生了无限敬仰之情,而且对自己以前的表现感到十分羞愧,过去,我只要评上了“三好”,就要伸手向妈妈要钱,现在读了这个故事,我完全懂了,懂了,读书不是为钱而读。

如果我们每个青少年都向周总理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中华腾飞于世界之日就不远了。

篇2:英雄少年时读后感作文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作文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

英雄,它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一个膀大腰圆、力大无穷、话不投机便拔拳相搏的粗鲁汉子。今天,当我一口气看完《英雄少年时》这本书后,柔着发酸的眼睛,脑海里浮现出书中所描绘的英雄的形象,谦虚的张良,诚实的列宁,尽忠的岳飞`````他们不都是那些可敬可亲的英雄吗?可就是没有一个是我原先想象中的。然而,使我真正改变自己想法的还是读了书中的《牛顿受嘲笑之后》这篇文章以后。

牛顿,我造就听大人和老师说过,久闻他的大名了。他是英国一个著名的物理学家。在数学、光学、天文学等方面都作出过重大的贡献。“处处留心皆学问”,据说,牛顿年轻时“苹果落地”这件小事上发现了地球的引力。

牛顿不是力大无穷,但他以超人的'毅力和非凡的智慧使人信服;牛顿也不是拔拳便打的粗鲁汉子,但他有抱负,有理想,有志气。有决心,不被冷嘲热讽所吓退,也不被恶言辱骂所击倒,而是勇敢的走自己的路。我思索着,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不正需要这勇敢进取的牛顿精神吗?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作文400字

篇3:英雄少年时读后感500字作文

英雄少年时读后感500字作文

妈妈为我借了一本书,名字是《英雄少年时》。这本书收集了三十几位在不同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古今中外人物的故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做的事,对人民都有益。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爱迪生的故事。

爱迪生是美国人,生于一八四七年二月十一日。他活到八十四岁,一生发明的东西,总共有两千多种。人们称他“发明大王”!

爱迪生从小好学,看到什么事都想弄明白。榆树为什么会发芽?秋天的枫叶为什么会变红?天为什么是蓝的,云为什么是白的?这些都是小爱迪生头脑中的问题。在爱迪生五岁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不见了。他爸爸找了好久,才发现他蹲在鸡窝里。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我在孵小鸡!”原来他看见母鸡把鸡蛋放在屁股底下坐着,觉得奇怪,就去问妈妈。妈妈告诉他,这是鸡妈妈在孵小鸡。他就想试一试,是不是把鸡蛋放在屁股底下暖和暖和,小鸡就会孵出来。

当然,什么都要动手试一试,难免会出一点乱子。有一次,爱迪生看到气球会飞了,就找了一点放在水里会产生泡泡的药粉,让小伙伴吃下去,希望他肚子里装满了气体也能飞上天。结果,小伙伴肚子疼得受不了,最后只好请医生来抢救。爱迪生也因此挨了一顿打。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我要学习爱迪生亲自动手做实验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人们说:“爱迪生是天才。”他却说:“所谓天才,那是假话,艰苦的工作才是实在的。”他认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喜欢这句话。

爱迪生生活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中还能做出如此伟大的贡献,我们生活在这么快乐、温暖的环境里如果不好好学习,就愧对了父母,愧对了老师啊!那将让我们自己也不好受。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篇4:彷徨少年时读后感

彷徨少年时读后感

彷徨少年时读后感

《彷徨少年时》是黑塞的代表作之一,赫尔曼・黑塞,德国作家、诗人、评论家,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以《德米安彷徨少年时》、等作品享誉世界文坛。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埃米尔・辛克莱的少年自10岁到18岁的心灵成长历程。埃米尔出生于富裕的家庭,上面有两个姐姐,一家人与人为善,信奉宗教,和和睦睦。但在这看似和美、平静的家庭里,埃米尔的生活并不平坦,首先在校外因为硬充好汉,被另一阶层的小混混所控制,违背自己的心性做了一些坏事,这时高他一个年级不同于普通孩子、早熟的叫做德米安的少年出现了,试图引导他找寻自我,真正的自我;后来他被父亲转往另一城市的寄宿式中学读书。但是他无时不在思念德米安,回忆自己与他的交往,最终在大学注册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再次遇见德米安,并与其一同加入了一个精神团体,他觉得自己很幸福。最终他牺牲在德、俄两国发生战争的战场上,临终时他仿佛对生活的真谛――有所领悟,对变幻莫测的命运有了认识。

小说文字优美宁静,清新如田园的'早晨。我一直被作者牵引,往下阅读,直到最后。德米安告诉我们:世界是复杂的,不仅有光明的世界,还有黑暗的世界,不要只看光明纯洁的世界;还需要冲破这个世界的束缚,才能找寻新的自我;我们要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不要做表层的、虚伪的人。()未来不管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这些都是表面的,重要的是在这个角色里是否找到了渴求的自我,这就是黑塞要表达的“自我”:听从内心,合于自然,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之路,然后忠诚于它。

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是工作、生活多么忙碌,亲情、友情、如何交织演绎,社会关系中自己自在或者不自在,这些给自己造成的负面情绪都不足以摧垮我们的精神支柱,只有在琐碎繁杂的生活里,找到自己的命运,找到自我,并且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那么内心就不会迷茫,不会过多的焦虑和不安彷徨,也不会随波逐流。终有一天,命运会掌握在自己手中,就像自己曾经的梦想一样。

篇5: 先少年时

先少年时

我得那时候我老家还是在农村,初一r我到了县城的民中上学,那r候胆小怯事,像很多刚离家的孩子一样会想家,我也个性不习惯我们学校的全封闭式管理。之后听我发小说她们学校可好了,然后我就强烈要求父母把我转回了我们镇的完中上学。

刚到那班就碰到一男生,白白净净的,个挺高,穿着那时候挺流行的运动服,我第一次看到他就X得他挺阳光的。

班主任为了照顾新来的我,就让我和我们女班长坐一块。那个男生恰好是@班的体育委员,好像和女班长是一个小学毕业的。

女班长长得挺漂亮,发育也比我们好很多,那时候,就有很多关于她和那个男生的八卦传言。

也许是缘分吧,恰好我的座位在他们中间。那r流行传字条,慢慢地我们就熟悉起来。

那个男生成绩挺好,篮球又打得好,长也挺不错的。学校还有很多学妹都喜欢他,所以那r候在他面前我其实挺害羞的。

中W二年级的时候,我居然收到了他的情书!真的是又高兴又害怕,那r候的自己觉得谈恋爱、进网吧是坏学生。

就是那种个性青涩的青春,想见到他又怕见到他,明明也喜欢他又不敢承认的。

所以当r自己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这件事弄的是人尽皆知,大家都以为我跟他谈恋爱呢。

有一次模考成绩波动大,班主任还找我谈话说是不是谈恋爱了影响的。说实话我俩就没真正的在一齐过。但是也不明白哪来的`自信,我总觉得我们高中毕业后会在一齐的。

初三那年我们也就像一般的同学一般该干嘛干嘛,就像有一个约定似的,可惜中考我和他说都没有告诉对方会报哪所高中。

就这样,我和他去了不同的高中上学。也许是注定吧,一个小插曲让我们分开了三年。

之后,他在高中交了一个女朋友。得高三那一年的中秋,恰好是他的生日。而我们高考听力要到他们学校考,他就顺便邀请新老同学相聚过生日,在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了他的新女友,我个性尴尬扭头就走了。

我想着我们就应就这样结束了,他最好的哥们曾告诉我他唯一真正爱的人是我。但是那又怎样呢。

大一的时候,他经常来我们学校玩,但是我们几乎没什么交流,因为个性尴尬也不明白说啥。

直到大二了,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坐在一齐聊天,谈起起中学时光,才明白当年我们都误会彼此了。那时候没有手机,他在我们县一中给我写很多信,我却都没收到,他便以为我不想再联系他了。

有个喜欢他很多年的女生,告诉他说,我让她帮忙带话“让他以后不要再联系我了”。而这件事我也不明白。就这样不明白是他气愤还是怎样,他和别的女生在一齐了。

就这样解开了彼此的心结,大概两个月后,我们最后决定在一齐。可惜时过境迁,有些感觉只是停留于当年看见的那个少年了,这么多年我们早已经改变了。

思维方式的差异让我发现或许彼此并不适合,之后,我和他提出了分手。那时候我朋友都说,你们都分手了叫我们怎样相信感情?

但是当时的自己铁了心的不回头,像很多年轻人一样拉黑屏蔽删除和他的所有。其实失败的还是我,我明白自己的心里住着他,毕竟那么多年了,根本就放不下。

我们没有再见面,只是听朋友说他那两年状态个性不好,此刻他的QQ空间里的留言、说说、日记都还是我,但是他尘封了QQ再也没用过了。

之后我看到他写的一篇文章(心跳),说分手后他在学校里看到一个女孩的身影他以为是我,他惊讶惊喜而又失望心砰砰跳,毕竟他明白不会是我。

我常常在想如果自己当年没那么倔强,会不会又是不一样的结局呢?大学毕业后,我们遇到过一次,他说,他的婚礼不会邀请我出席的。

听说,今年年底他要结婚了,是他们学校的一个学妹。

哈哈,祝福他吧,就这样啊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篇6: 记得少年时

记得少年时_小学写人记事作文

那时我和你是邻居,隔着一条小溪,一从桂花树。我从窗外就可以看见你的房间,挂满希奇古怪的弹弓DD追风少年的势爱。

我们站在山坡上,可以看见绿油油的田野,看高远的天空中,悠悠飘荡的白云,有许多鸟飞过。你每次都带着弹弓许诺,等射下一只鸟来,我们一块养着它,生出许多小鸟来。我总我满心欢喜地等待,可你却从没射下一只来,看见我脸上的失望,于是你去偷了两个桂子来做补偿,后来被你妈妈知道了打了你一顿。

记得那年春天,桃李花开日,到处都飞舞着蝴蝶,那彩色的蝴蝶就像童话里美丽的天使。我决心要拥有它,可个子矮小的我,却怎么也追不上那偏偏飞舞的彩蝶。这时候你安慰我,拍着胸膛说:“我一定帮你捉一只!”你马上向蝴蝶追去,你的眼睛只顾着盯蝴蝶,却没有发现地上有一只古树干。“啪”的一声,你摔了下来,你的双手仍然奋力地向前一挥,高兴地说:“我捉到蝴蝶了!”我却惊恐地指着地上你的脚说:“血……血……”这时,你才感到剧烈的疼痛,泪水寝满了你的`双眼。

第二天,我看见你一瘸一拐的。可这并没有阻挡你的贪玩,你给我一条番薯,说:“以后我们永远是朋友。”我点点头:“恩,永远是朋友。”我们没拉钩,真正的好朋友是不用拉钩的。

或许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你的爸爸妈妈吵架了。两家就这样结怨了。爸爸再也不允许我和你一起玩,你父母亲也不许你再到我家来。我们不再月下吹哨,不再连塘瓣荷,多姿多彩的童年一下子变得那么无趣。

这时候,我忽然记起了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一首歌: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么睡觉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在那一刻,我眼里忽然有了一种亮的东西。

篇7:作文素材读《英雄少年时》有感

作文素材读《英雄少年时》有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它不断给予我们知识,充实我们的生活,社会发展了,时代进步了,大家都在读书,人人都在读书。从书中我们获得了更多的满足,我们得到了很多的启发。

前不久,我看了一本名叫《英雄少年时》的书,书中30多名英雄的故事吸引了我,我从书中认识了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牛顿,了解了唐朝诗人李白的故事,看到了居里夫人发现“镭”的过程,等等,不过,最吸引我的要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一篇。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来自少年周总理之口,周总理是我国的卓越的领导人之一,他为中华的振兴,中国的和平现出了毕生的经历,周总理为何能创立这么大的丰功伟绩,是因为他从小就树立了为振兴中华而读书这个远大的志向。

自古以来,人们就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那时候许多有这种读书目的的人是十分渺小的。一旦做不了官,捞不到钱,或没利可图,那么书对于这一类人便毫无意义了。然而,少年时代的周总理却不这样想。当校长问他的学生:“你们为什么而读书?”时,有的人说:“为名利而读书。”有的人说:“为做官而读书。”还有的人说:“为家父而读书。”校长对于这些回答很不满意。这时,周总理站起来有力地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长非常满意,夸他是个有志者。周总理的'回答并非他灵机一动,也绝非他为讨好校长的夸奖,而是他长期以来树立的目标。后来。周总理在要离开学校与老同学告别时曾说:“愿相会于中华腾飞于世界之时!”此后,周总理便投身到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中。他与朱德等人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在中国人民革命史册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仅此一举便能说明他的确在为中华崛起而努力啊!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对周总理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之情,而且对自己以前的表现感到羞愧。我过去只要考上好成绩,就伸手向妈妈要奖金。妈妈总是说:“这是你读书的目的吗?”然而我却不以为然,现在我读了这个故事书,我完全懂了,我们为何而读书。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完这本书,我立志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那么,中华腾飞于世界之日就不会远了。

福建南平延平区黄墩小学五年级:天然隔夜冉

篇8:《记得纯真少年时》读后感_900字

《记得纯真少年时》读后感_900字

暑假到了,妈妈通过网上购物给我购买了这本《记得纯真少年时》,我第一次接到这本书,便急急忙忙地打开书本,通过前言的介绍,我了解了书中所选的是作家徐鲁所着的美文和励志故事,大致涉及到了成长感悟、少年友谊、自尊自信、乡村怀念、珍惜亲情、享受大自然、亲近阅读等等主题。就这样,《记得纯真少年时》陪伴我度过了半个月的时光,终于被我完完整整地品读一遍,我很赞叹作者的文笔,他的文字清丽、雅洁、纯正,字里行间有一种淡淡的诗意和浓郁的书卷气息。无论是他描述别人的故事还是他亲身经历的故事都显得很生动有趣,给人一种亲切感。而且他笔下的故事本意都是教育和开导儿童和青少年,从一件件童年的回忆中找回最纯最真的自己,做一个自尊自信、团结友爱、珍惜亲情、热爱自然的人。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因为每一个章节我都会获得了不同的收获,从“暴风雨中的伙伴”中我懂得了珍惜难得的友情,从“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中我看到了伟大的亲情;从那一首“校园朗诵诗”中我被带进了美好的校园生活,从那一片“鲜花的洪流”中我被冲进了满怀理想的世界;倾听那“遥远的风琴声”,将一位位小人物的大精神传承与赞扬,相约于“一生的邀请”,将一位位伟人的美德与魅力传颂和崇仰;“用美丽的汉语演讲”来表达我们心中对母语、对祖国的赞美之情,用“甜美的读书声”来表达我们心中对书籍、对知识的渴望之情;“迎接十六岁的太阳”正缓缓升起,它耀眼夺目的光芒照射出青春的色彩,体现了青春所具有的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也暗示了青春散发的无限的激情与活力,“大自然的美”是属于世间万物的美,我们不要去伤害它、破坏它,也不要去疏远它和冷落它,而应该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去善待、珍视和保护它,并且去亲近自然、感受自然,那时你会发现,其实大自然的美也是世间的一笔永恒而宝贵的财富。

虽然《记得纯真少年时》我很早就读完了,但书中感动、痛恨、欢喜、悲伤的情节仍时刻缭绕在我心头,确实让我感受万千,颇有受益,这本书的出现,也再一次勾起了我对那些童年往事的记忆,勾起了我对美好童年时光的怀念之情。

篇9: 声名狼藉少年时美文

声名狼藉少年时美文

少年会有偷吸香烟的经历,少年穿洁白的衬衫且解开恼人的胸扣,少年会写风一样的情书并传递出去……同龄人的鄙夷,长辈们的责骂,以及伙伴们的敬而远之,可是,这样的.少年,人生并不惨淡。对于青春和成长,他往往有更为深刻与独特的领悟。但坏孩子和好孩子一样,都必须接受命运的临检,不论少年曾经如何优秀,如何声名狼藉,最终要汇入汹涌的社会大潮。

年轻时,曾犯下多少过错,而今,都被时光一笔抹去了。谁还记得,那个在课堂上给前排女生偷写情书的小男孩?谁还记得,少年第一次买花的情景?谁还记得,那个莽撞少年与隔壁班男生大打出手的夏日?

有多少时光,在少年的眉宇间惊鸿一瞥,匆匆而去。少年不觉,这样悄无声息的流逝,正在他的生命里訇然行进。

少年一定是顽劣的。似乎,只有这种顽劣,才能凸显青春的张扬曲线。也只有这种顽劣,才能清晰而又不遗漏地镂刻成长的足迹。譬如,他和一帮伙伴,故作勇敢地翻过果园的篱笆,偷摘酸涩的葡萄和苹果,然后,被凶残的狼狗拦住,等待责打与发落;他头脑发涨地迷恋一个女孩,为她写诗,为她耍酷,甚至为她更改回家的路线,然后,勇敢地向她表白,承受拒绝和单恋的痛楚;他计划过一些恶作剧,在众人的哄笑和前排女生的痛苦中,享受“伪王者”的乐趣……如此,少年才会在愈渐茫然的成长中,变得孤独、敏感,且声名狼藉。少年爱幻想,渴望堂吉诃德式的生活。

少年如酒,醉了,反倒可以真实地爱恨,真实地言语;醒着,反倒倍觉人生的百无聊赖,处处受阻。可惜,少年和那些率真的日子总是要成为过去,而那些在旧时可凭借轻狂之名,直抒胸臆的青葱之恋,也只能无奈地在流水洗尽铅华的背后,逐渐成为一地让人黯然消瘦的怀念。

篇10:走过少年时散文

走过少年时散文

少年时熟悉的小路现在已经不见了,少年时那些耕作的水牛现在也已经不见了,在我成长的农村路上,那往返街道、学校和老家的羊肠小道,也因为公交车或小面的出现而消失了。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可如今,在我的生活圈子里,那曾经熟悉的乡间小路,走的人少了,便也失去了路。

我出生在大集体时代,少年时放学回家的第一要务就是放牛。我们几个小伙伴在一位大人的带领下,骑着老牛,嗯着儿歌,悠然自得,好不快乐。农忙时,大人说,老牛辛苦,我们必须在短时间内让它吃得饱饱的,于是我就拉着老牛,单独寻找着田间地头那些小块的草场,有时候还从家里带着镰刀,同时割些青草喂着那辛劳的水牛,老牛是我们农村的宝贝,我得尽量照顾好它,经常给它擦洗身体,帮助它扑杀蚊蝇,给它涂抹药膏等,有时还把新学的儿歌唱给老牛听,老牛是我放学后的伙伴和朋友。闲暇时,我们就把老牛放养在小山上,我们几个小伙伴就缠着大人给我们重复讲那古老的故事,故事情节简单,可教育意义挺好,因为那时的我们读不到好书,电影也无非就是《智取威虎山》、《白毛女》《渡江侦察记》而已,就是那些枯燥的故事却给我的少年时的生活留下了深刻印象。

因为放牛在山上的时间长,所以我们就自得其乐,找来蟋蟀斗架,蟋蟀打斗好玩的很,它们翘着那对犄角,红红的眼睛,还不时地发出“吱吱”的呐喊声,当然,斗架的蟋蟀必须实力相当才好玩,否则一两个回合下来,弱者就装孬种逃跑,也就斗不起来架来,那就一点也不好玩了,为了让蟋蟀斗的欢,我们从稻场的石碾下,从田埂边去仔细挑选那漂亮而又凶横的蟋蟀,然后小心地将蟋蟀放在透气的瓶子中,就等放牛时一决高下,斗蟋蟀给儿时带来了许多欢快。儿时的欢乐很多,都与放牛有关,我们有时把牛放养在山上,就在附近的山间和荒地寻找可口的野味,那荒地中的红灯笼果,外皮发黄的吃着香甜,青皮的吃着酸涩,便暂时不摘,等上几天再去采摘,田埂上随处可见的山楂果、山里红,还有一些既好吃也好看的野果,虽然叫不出名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儿时的欢乐很多,可有时也因为不小心也常常受到毛毛虫和峰子的袭击,每次遇到毛毛虫或峰子的'袭击,我们的土办法就是用茅草搓揉,或用塘泥反复搓揉,等回家后再涂上清凉油消毒,每次过后,自己总是想:“谁叫你好吃,谁叫你不小心呢?”被蜂蜇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一些道理。

在我朦胧的记忆中,好像人们的生活都一样艰难,每到天黑放牛回家时,爸爸妈妈的表扬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记得我们这些农村娃娃都很懂事,也非常想为家庭分担生活压力,晚上挨饿受冻是常有的事情,记得每天天黑放牛回家时,妈妈的晚饭烧好了,因为饿才留恋妈妈的土灶,在我的记忆里,每个夏天和冬天的晚饭最差,夏天的晚上常是南瓜糊,难吃不说,关键是吃完晚饭后不一会就感觉到饿,若是到了冬天就更惨了,经常呆呆地望着那冰冷的灶台,然后就围着妈妈转悠,吵着要吃晚饭,经常在夜半饿醒时,妈妈寄来三两片甜丝丝、凉润润的山芋,真是好吃。每次若发现妈妈没吃,于是便寄给妈妈一片,看着妈妈吃我挺开心,因为我知道妈妈此时也很饿。那时我就盼望着尽快长大,好让妈妈能吃饱饭,穿得暖,过上好日子。在那时,大人们有句口头禅:共产主义就是电灯、电话,楼上楼下,也有大人说:“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大人们的口头禅成为我少年时的梦。

少年时,我的心灵早早地成熟了,也努力地为家庭做事情,小时候早晚在家的时间很多,学校上午9时才开始上早读,下午4点就放学了。于是我就利用放牛的闲暇时间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在夏天采摘猪头花,2角4分钱一市斤;二是夏天采摘槐树叶,干叶7分钱一市斤;最有知识含量的算是第三件事情,那就是在秋天采挖鱼腥草,鱼腥草是中草药,深绿色窄窄的叶片光滑漂亮,开着紫红色的小花,可它的根须很深很发达,挖时需要力气,也要细心,不能挖断它的根须,否则就卖不上好价钱,每个坑大约10公分直径,深度约20公分,记得采挖一株鱼腥草需要20分钟的样子,晒干后的根须像老人长长的胡须,根须有鱼的腥味,印象中一株鱼腥草大约能卖1角钱的样子,记得少年时我每年都能交给妈妈20多元钱,给妈妈分担家庭重担是我少年时最有意义的事情。

我少年时的生活是快乐伴随着酸楚,苦难伴随着希望,少年时的经历让我早早地长大和懂事,少年时心中充满梦想,也盼望着能早点长大,来分担爸爸妈妈的生活重担。现在我匆匆地走过了少年时,可那些天真和美好永久地埋在记忆之中。

篇11:忆起少年时作文

忆起少年时作文

记得少年临近过年时,心中总怀揣着无数的期盼,也盛满了无数的憧憬,漂亮的新衣,好吃的糕点,丰盛的年夜饭,崭新的压岁钱,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都是那时所盼望的。

那个年代,物资极为匮乏,钱也很紧张,但无论如何父母平时都要省吃俭用积攒点钱留着过年花,满足孩子们不高的要求。进了腊月的门槛给孩子们缝制新衣,做些招待客人的冻米糖之类的糕点是父母每年必须要做的事。

裁缝师傅请进门的时候,我们小孩就高兴得乐不可支,兴奋得嘴都合不拢。师傅刚架好缝纫机,我们就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忙碌。那“咔嚓咔嚓”剪布的响声,仿佛欢快的小鼓点,轻轻激起我们心中的阵阵惬意与舒爽;那“哒哒哒”的缝衣声就像一首抒情的轻音乐,优美的旋律在我们心中荡起一圈圈幸福的涟漪。总希望裁缝师傅动作能快些,新衣早点做成穿上身。若是这时父母吩咐我们做些事情,脚下就会生风一样的快,心中对父母给我们添置新衣充满无限感激。

那时不像现在这样可以买得到糕点,都是自家做的,冻米糖是家家户户过年必备的糕点,正月待客少不了。尽管这种劳动是大人们的事情,小孩插不上手,但为了最先尝吃到酥脆的糖糕,我们小孩的热情似乎更高,围着灶台和案板,不停地转动,有时还指指点点。尽管父母嫌我们碍手碍脚,大声吆喝我们离开,但我们也充耳不闻。听到大人们切糖“嚓嚓嚓”有节奏的声响,犹如感觉到时光的脚步向年迈进的足音,心中就会有一阵按捺不住的'激动。这时,在忙着吃那新做成的糖糕时,还感激的帮大人做些事情,同父母一样要忙到夜深才睡。

随着腊月二十四小年刚过,鞭炮声就越来越密集,年就像一台大戏拉开了帷幕,隆重登场了,孩子们即是看客又是演员,把戏唱得热热闹闹的。特别是吃年夜饭,如果没有小孩的喧闹,似乎就没有年的热闹气氛和味道。我家过年不是在除夕这天,年大二十八,年小二十七,曰之为“跑马年”,吃年夜饭均在傍晚。这一天父母从早上就开始忙开了,杀鸡宰鹅,择菜洗盘,炖肉熬汤,为了孩子尽可能的将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顿饭做得丰盛可口。傍晚时分,饭做好了,屋内飘散着诱人的香味,但不能急着吃。吃饭前父亲要举行一个祭祀仪式。在堂屋的神台上放上猪头、鲤鱼、公鸡三样祭品,猪头用一个脸盆装着放在中间,鲤鱼、公鸡分放两边,都贴上红纸。父亲先点上一对红蜡烛,然后拿出几根香,在蜡烛上点燃,先插三根在神台上的香炉中,再插三根在大门前的泥土上,接着点燃一挂长长的鞭炮 ,硝烟还未散去,父亲就表情庄重且十分虔诚地先对天地揖拜,后对着神台作揖,口中念念有词,大意是祈祷菩萨、祖宗保佑家中来年平平安安,孩子健康成长,天气风调雨顺,家庭生活宽裕。父亲作完揖后,要求我们小孩子们也学着他的样子打躬作揖,孩子们不会说祈祷的话语,都是父亲在一边代讲。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父母为什么十分重视年夜饭前这道仪式,而且极为严肃、庄重、虔诚。长大后才知道,这是一种历史传统,是一种过年的文化延续,是一份真诚的寄托,是对孩子慈爱的另一种表示方式。原来,父母们是祈望慈悲的菩萨和祖宗的在天之灵,保佑家庭的平安富足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呢。但那年代,不管父母每年多么的重视祭祀仪式,多么虔诚的膜拜,然而还是摆脱不了贫困的命运。

仪式过后的年夜饭,一家老小在一起吃得非常热闹、开心,大人小孩边吃边听鞭炮声,其乐融融,能感受到幸福在缓缓的流动。

除夕,我们小孩也不会闲着,帮助大人们打扫卫生、贴春联和年画儿。那时候没有春联买,都是请人写的,虽然没有现在龙飞凤舞的气派、好看,但也写的工整,对仗得体,只是内容政治气氛浓厚些。贴上了大红对联的毛草屋,,就像素淡的天空缀上了一朵嫣红的彩云,明丽动人,为土屋增色不少,也为那“千家万户瞳瞳日,总把旧桃换新符”的传统文化赋予了新的内涵,过年的味儿随着也就浓厚了。夜晚,堂屋内生着一盆寓意来年红红火火的很旺的炭火,一家人围着火盆取暖,一边毕剥地嗑着瓜子,吃些糕点,一边谈论着即将过去的一年的值得记忆的事儿。那时没有电视,小孩并不感到缺少什么,仍欢天喜地的玩得有滋有味,特别对爆竹格外迷恋,将拆开的鞭炮一个个放得脆响,把除夕夜闹得喜气洋洋。记得那时我们村子上老一辈的人除夕有辞年的习俗,晚上,大人们相互串门,坐在火旁话旧岁,望新年,送些吉祥的话语。其间,大方一点的还会给孩子们三毛五毛的压岁钱,传递着邻里间浓浓的情谊。得到了压岁钱,我们就像拾到了宝贝一样的高兴,将压岁钱放在贴衣的口袋里,睡觉时带入梦中,做的梦也格外的香甜。初一早上热闹的鞭炮声将我们吵醒后,就会早早的起床。这时父母已在堂屋的桌子上放好了装满冻米糖、红薯片、花生等糕点的果盘。我们先向长辈拜过年,草草吃些零食,便同村子上的孩子们一道汇入大们的拜年队伍中,每到一家也学着大人们一样道贺,说些恭贺的吉利话,但眼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了桌子上的果盘中,主人礼貌性的叫我们吃糕点时,便会毫不客气的抓上一大把放入口袋里,拜完年口袋已是鼓鼓囊囊。拜完村子里的年,孩子们就聚在一起,边吃糕点边交流着过年的收获,个个神气十足,讲得眉飞色舞。压岁钱多的小孩还喜滋滋的拿出来炫耀一阵,常常弄得钱少的孩子低着头缄口不言,怪不好意思的。大集体时期政治色彩很浓,提倡过革命化的春节,过了大年初三、四生产队就要出工,年味就陡然的淡了下来,孩子们也依依不舍地收取了过年的高兴劲头,开始做些放牛、砍柴之类的劳动,眼巴巴的望着元宵节的来临。

现在过年, 物资极大的丰富了,文化生活也多姿多彩,孩子们再也不像我们那时在物资匮乏中对什么都充满渴望。然而,现在怎样也找不到昔日过年的那份古旧与纯真,那种自然与质扑。面对时代的变化,心中会无限感慨:时光的河流在带来喜人的繁华时也冲刷了岁月中太多的原始风味。

篇12:最美懵懂少年时

最美懵懂少年时

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 梦 ----冰心     童年,白璧无暇,绯红的笑颜,天真的童言,孩童的一切一切,宛如天使一样可爱,童年是晶莹剔透的水晶,是清纯碧蓝的心儿,对于童年,心中有太多太多的感慨,太多太多的回忆,有笑有泪,而如今,我只能用我贫乏且稚嫩的文字,来表达我对童年的爱恋。 小时侯,心里是幼稚的,只懂的用莲花瓣作成船儿,用柳条削成船桨,把玻璃当作水晶,用羽毛化为翅膀,幻想是童话里披着紫纱的`仙女,是魔法世界里拥有魔力的魔法少年,常常用心去梦,抬头望天上的星星,猜那是去世人的灵魂,爱听祖母讲牛郎织女的故事,面对情世间的悲欢离合,会伤心而泣,每逢七夕节,会趴在葡萄架下倾听他们的窃窃私语,那时心儿是单纯的。 抬头望望,人世间为什么充满着尔虞我诈,争吵,喧嚣,谋利,陷害。而童年天是蓝的,心是纯的,真想回到童年,回到过去。但这是不可能的,只好留一片心灵的净土,从小,我就喜欢蓝,喜欢水,喜欢梦,喜欢笑,喜欢风铃的声音,清脆,婉转…… 少年,是一个笑与玩的年代,以前的我,学习是上中游,英语课上的选择题,和同位压笔打赌(我们蒙,呵呵),社会课上划完了就作游戏,那时很开心,心里没有杂念,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有了学习,也有了人人都有的虚荣,骄傲,夸张,我承认这些,所以我怀恋以前,也知道了冰心为何独爱童年。因为 最美懵懂少年时 而我只能对着天空吟唱“我不想,我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花,我不想,我不想长大,宁愿又笨又傻……”但剩下的仍有梦。

篇13:少年时的他们

少年时的他们

当我合上《追风筝的人》时,心里思考了许多问题。

就像译者所说,“风筝是象征性的,它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诚实、善良。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仅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因为风筝,阿米尔与哈桑成为了儿时的伙伴,也因为风筝,让阿米尔的人生蒙上了一层阴影,让阿米尔不敢想起往事,不敢应对哈桑……

阿米尔给我的印象是自私的、虚伪的、懦弱的,同时他又是勇敢的。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的宠爱,对待哈桑的态度渐渐冷漠。他嫉妒哈桑即使是一个仆人,却有深爱他的父亲阿里。阿米尔与父亲的关系是复杂的,父亲爱他,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而他却始终猜疑父亲对他的态度。儿时的玩伴哈桑,是他的仆人,哈桑对阿米尔忠心,但阿米尔因嫉妒而取笑哈桑,最终因对自我和对哈桑的内疚,赶走了哈桑……然而并非如他所愿,他的内心依旧没有得到救赎。

“他明白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

哈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正直善良,勇于担当的少年。他能真心地付出自我的情感,他能原谅以往背叛过他的好友,他的死亡让故事中的阿米尔更加愧疚。同时我对哈桑感到惋惜与悲伤。

阿米尔的父亲背叛了他的仆人阿里,而阿米尔也背叛了他的仆人,好朋友——哈桑。两代人的罪赎,两代人都背负上了沉重的压力。哈桑,阿里,他们到死都不明白自我一向生活在谎言里,他们是多么的无辜。同时,在阿富汗那个动荡的年代里,一切的善良、纯真都被战争摧毁了,他们失去了童年里的完美回忆,他们失去了许多的东西……

感觉同一个时代,但不一样地方、不一样国度的人却有着不一样的成长经历。1983年,张国荣凭借《风继续吹》成名,而1983年的喀布尔,仅有贫穷,混乱与战争。同是在一个年代里出生,但彼此的命运却大不相同。阿富汗,始终的代言词便是“战争”二字,战争是多么的无情,权力的争夺是多么的荒谬!

“你以为用战争能够获取友谊?春天就会从眼前姗姗而去。”

哈桑仿佛就像那一只风筝,儿时的他活的自由自在,即便是长大,他依然想念着那个以往不择手段将他赶出去的好朋友阿米尔,他对他依然那么的忠心耿耿,毫无怨言。

阿米尔仿佛就是那一只风筝,想要将往事忘却,却始终摆脱不了了几十年内心的痛苦,他想要从苦痛中挣脱,却没有得到该有的救赎。

阿米尔和哈桑的关系仿佛就是那一只风筝,将彼此的命运连接在一齐。他们各自的生命里都无法忘却彼此,阿米尔是那风筝,哈桑是那根线,无论阿米尔发生了什么,哈桑始终都会陪伴在他的身边。

“风筝”象征着他们之间的友谊,“风筝”象征着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与救赎,对自我过去无情无义,背叛好友的救赎。

阿米尔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他想要追寻几十年来失去的东西,然而却不敢应对它们。当他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换做是我,永远无法理解这个事实,同时永远无法原谅自我!

在结尾,阿米尔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一齐放风筝,阿米尔仿佛找回了原先的自我,仿佛得到了内心的宽恕,而索拉博,似乎也从此改变……

故事中,让我震撼的便是一个年幼的男孩竟也会选择自杀!无法想象,那些痛苦的经历给多少无辜的孩子留下了难以弥合的伤疤。丑陋的人性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显露,战争中的孩子不会再拥有欢乐的童年……

当读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不禁潸然泪下,友情是这世间多么宝贵的东西啊!哈桑能够不顾及自我的性命来保护阿米尔,少年时的他们是多么无忧无虑!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作者:杨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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