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共13篇)由网友“lauyuk”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欢迎阅读分享。
篇1: 《逃离马戏团的熊》的读后感
今年寒假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故事《逃离马戏团的熊》,这个故事直接和动物的'心灵进行对话,为我们深度剖析了动物的内心世界。
这个故事的中心就如卢梭所说的一句话:“动物生为自由”,人是如此,动物也是如此,特迪是动物园里的一个老演员,他是一头棕熊,从小学会了表演,它会骑车,敲鼓,学会了取悦观众,因为这样可以填饱肚子。虽然它有时候也想发脾气,但它知道那都是没有用的,所以就放弃了挣扎,特迪在动物园里日子过得比较滋润,因为衣食无忧,但是人们在自以为善意与它们相处的同时,忘记了它们最渴望的是自由。
有一天马戏团出去演出的时候,在喂食的途中,管理员忘记锁笼子的门,在特迪走出笼子以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一次一次的人类枪下逃生,在森林里,特迪缺少野外生存技能,可能饥饿就是最好的老师吧,特迪一次一次的学习如何捕食。最惨的时候它的脚被枪打伤了,在那一片最熟悉的领地被一只比它大的熊驱逐了,还有在驯鹿生活的地带,数次被公鹿挑衅。可特迪是一只成年的熊,野性的呼唤让它不断地找回自己,它在不断的让自己变得强大。最后它打败了公鹿,那一片领地变成了它真正的家,它成了那一片领地真正的王,冬天来了,特迪开始享受它在城市里没有的冬眠时光。
对于特迪来说,我觉得它是幸运的,因为它是一头成年棕熊,有着自己天生的森林生存优势,要比温室里的花朵更适宜在野外生活,野外的生活虽然是需要拼搏的,但是那至少是自由快乐的,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篇2: 《逃离马戏团的熊》的读后感
每年学校都推荐好多书供大家选读,今年的书单中有一本《逃离马戏团的熊》格外吸引我。因为我看过极地馆的表演,那里的海狮、海豹都能跟训练员和台下观众互动,能听懂人类的语言,聪明极了。带着好奇我读了《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
特迪是一头高大棕色的老熊,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逃离了马戏团,逃离的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心里还很怀念马戏团的生活。它回去看了一眼马戏团,发现马戏团已经不见了,最终在野外锻炼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熊、海豹、海狮……这些可爱的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他们在马戏团、极地馆都非常的可爱、敦厚、忠诚,它们能模仿人类的动作,取悦人类,但是它还是渴望自由的。动物们是属于大自然的,我们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就剥夺了动物的自由,要与动物好友相处,爱护动物成为他们的朋友!
篇3:《逃离马戏团的熊》的读后感
特迪是一头高大棕色的老熊,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逃离了马戏团,逃离的'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心里还很怀念马戏团的生活。它回去看了一眼马戏团,发现马戏团已经不见了,最终在野外锻炼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熊、海豹、海狮……这些可爱的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他们在马戏团、极地馆都非常的可爱、敦厚、忠诚,它们能模仿人类的动作,取悦人类,但是它还是渴望自由的。动物们是属于大自然的,我们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就剥夺了动物的自由,要与动物好友相处,爱护动物成为他们的朋友!
篇4:《逃离马戏团的熊》的读后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利用假期的生活,我读了沈石溪选评的书名,叫《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以动物为主题,写了维尼派克的狼,逃离马戏团的熊等动物。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只熊名叫特迪,他无意中逃出了马戏团,历经艰险,来到了一片他小时候去过的森林,他觉得这里应该没有人,可令他没想到的是,竟然刚进森林就看见一个帐篷,帐篷外还有三个人在交谈,特地撒腿就跑,一个眼尖的人拿起枪就像特迪开枪,只可惜没有打中,特迪趁他换子弹的功夫赶紧跑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热爱自然!
篇5:《逃离马戏团的熊》的读后感
《逃离马戏团的熊》这篇文章的出版于明天出版社,作者名字叫:沈石溪。出版年月是20xx。12开本16开。
小熊不爱上学,因为他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还在下面大吃大喝,还哈哈哈的大笑,当然这样的坏学生老师怎么会忍受呢?直接让他上外面站着去,小熊虽然心里很难,但是他的外观看起来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放学后这个调皮的熊就不想上学在家办一个马戏团为动物们表演节目,一开满分作文网始是小猫看小熊表演跳火圈,但小熊把火圈碰倒了把小猫屁股给烧着了,痛的'她“喵喵喵”地大叫。
牛伯伯来看小熊的表演,这次小熊骑单车没想到撞到了牛伯伯,牛伯伯受了重伤,骨折了,痛的叫不出声来。
所有的动物都不敢看小熊的节目了。小熊就散了这个马戏团。
这一小段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心里充满仇恨,还有要听他人的劝阻,和指导。
我们不要向小熊一样过时贪玩。
篇6:小学四年级《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
书籍像一位无言的教师,每一本书教给我们的道理和知识都不同,就像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是要勇敢,坚强,努力。《逃离马戏团的熊》是沈石溪选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特迪的熊,小时被马戏团捕捉,母亲也死了。
一天马戏团带着特迪去演出,饲养员喂食后,忘记关笼子门,特迪从笼子里走了出来,被人发现了,一直追赶着,特迪很害怕,头也不回的往前跑,一直跑到一片树林。特迪慢慢的习惯在树林里生活。我觉得特迪能在回归大自然后努力学习探究如何在大自然内生存,努力学习各种生存技能、野兽的本能,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去体会动物心声,或哭泣悲鸣或笑语欢歌,触摸动物美丽的心灵。
篇7: 《马戏团》读后感
曹文轩出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他新出的书--《马戏团》。这本书一共有中短篇小说15篇,其中《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不可思议的是,当她们返校后,丢的东西又都回来了,可是临近周末,她们的东西都又丢了,夏萤怀疑是舒袖干的,就和其他两个女孩跟踪舒袖,看她到底有没有偷她们的东西。眼看着舒袖没有往家走,而是走出三里地后,她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又向一座离公路大约五百米的小镇走去,快到小镇时,舒袖一闪,进了一片小树林。大约过了一刻钟,从树林里走出一个漂亮的少女,白皮鞋,带绒绒球的短袜,墨绿色的长裙,一顶蓝帽子,将平日总是一副忧郁神情的舒袖,打扮成了一个小小的美人儿!舒袖是高傲地走进小镇的,她招摇过市,其他三个女孩却十分反感,便责骂舒袖。有个老婆婆告诉了三个女孩事情的经过,并且让她们原谅舒袖。三个女孩躲在门后,一直看到天将黑,舒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只注重外表,可能她的内心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美丽的东西是人人追求的,外表的美是短暂的,内在的美才是恒久的。一个爱美的人不能通过丑陋的行为来修饰自己的外表,做错了事就要有勇气说出来,不能因为个人私利而侮辱了别人的清白。而那个老婆婆,为了不让舒袖当众出丑,还劝其他三个女孩原谅她,这种宽容与乐于助人的精神也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篇8: 《马戏团》读后感
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想对傻子和他老子说:你们不能仗势欺人、仗钱欺人。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篇9:《逃离》读后感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
篇10:《逃离》读后感
其实我很容易找一个原因说服你好好看一下这本书。
我一直觉得好的长篇小说(特指被翻译成中文的)就像掉在马路中间的金子,即使被压成饼沉进泥土里呆上个三五年,总会有发光的一天。可短篇小说集(也特指被翻译成中文的)虽然多如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贝壳,但要找到喜欢又值得珍藏的,难。
《逃离》该算是人见人爱的一颗。
短篇小说一向被认为是易读难写的文种,它常以两种形态出现:一个好的构思在有限的篇幅内被叙述的乱七八糟,或是一篇绚的迷眼的文字背后是个无聊的故事。此二者数目甚众,个别优秀的 篇章从一出世便体会着在恶俗愚蠢和曲高和寡间夹缝求生的悲哀。
却没想到让门罗老太太摘取布克奖暴得大名的这本《逃离》居然就是一个短篇集,翻开书后着实惊喜了一阵。
由于另一个强大的阿特伍德老太的存在,对于加拿大女作家书写的女性视角的文本有种复杂的恐惧感:既享受于她们细致入微的描写和经常出现的精当见解,又极害怕那些堪称唠叨的段落。
我忽然觉得在夹缝中拼杀出一条血路的门罗老太太很踏实地站在卡佛和阿特伍德之间,她的文字在真实的生活和虚构的故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她没有不动声色也没有合身扑上,因为她找到了一种强大而危险的中和剂――时间。
书中八个故事里的女人们无一不是在与时间较量。
门罗曾经开过书店。虽然不是每个书店店主都虚怀若谷,但能写出这种文字的店主一定曾是个理想主义者。
所以她的故事是用力的,是携带着她的全部技巧与生活的,读来仿佛她强迫自己用一个相对短小的篇幅承载更加厚重的东西。
这样做是危险的,所以有意无意间,一些神秘的叙述和意向会出现在写实的故事中。不知道她的中国之行是否是在为这种神秘感寻找一个归宿。
最后忍不住说一句:如果直接想要看到一篇十分传统、十分清晰、十分标准、十分好看的短篇,请翻到《播弄》。
忍不住再说一句:虽然未读原文,但从李文俊故意追求一种风格的译文来看,在内容和精气神上都应当能够展现出原著风貌。
篇11:《逃离》读后感
一天,我做完作业,妈妈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你看那边的箱子里有什么?”我连忙跑过去,打开一看,啊,原来是我期待已久的《神奇校车3》,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其中的一本《逃离巨鲨》。里面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阿诺的四年级学生,跟着卷毛老师上课,他们竟然来到了海底,从鲨鱼的吸盘上救了同学们,最后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对这本书,我爱不释手,每天只要有功夫,我就会拿出来看一会儿。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了20遍都不止了。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了解到了许许多多的鲨鱼。恶魔鲨前面有一个尖尖的角,就像一个大钻头,令人望而生畏,其实他的性情很温和,只吃一些小鱼小虾。还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大白鲨,是十大最凶猛的鲨鱼之一。他的牙齿异常锋利,一口就能咬碎海龟的壳。锤头鲨最为奇特,他的身体和普通鲨鱼差不多,而他的头部却像锤子的柄,有人说它像陆地上的螳螂一样爱吃自己的同类。大海里还有很多巨型的“垃圾桶”,那就是虎鲨,如果他遇到体型较小的鱼类,它就会毫不犹豫的吞下去,大海里的衣服、塑料罐等,它也吃,有一次,海军向海中发射了一枚水雷,竟然被一头虎鲨吞进肚子!
通过阅读这套丛书,我掌握了许多的科学知识,了解了很多生活中的学问,唤起了我对科学研究的兴趣。我以后要读更多这方面的书籍,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篇12:《逃离》读后感
食堂的门口有一棵树,向着横斜里伸展着几根粗粗的树枝,短短长长,树干上随意点缀着些浓淡不一的绿。每每傍晚时分,我从那里走过,看它在夕阳里静静站立,就像站在油画里一般,说不出的朴拙和奇异,天边的山峦有时绚丽有时深沉,仿佛是多变的背景音乐,让它不变的姿态有了韵律,日日为我诠释着风格迥异的美。
有一天,我终于为它驻足,在暮色里出神。学生时代的我们没丰富的生活,书本就是我们的天,不能沉醉却别无选择,按照程式完成了一次一次幼、小、中学生的角色转换,终于可以逃离书卷校园。狂喜远不足以形容心情,纵然有着同吃,同住的上铺姐妹,但各奔东西的伤感怎么也挡不住我们匆匆离去的脚步。踏入绮丽的大千世界,看到生活正热情的招手。逃离的快感如山高,如水长。
快乐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被一阵流浪的风吹远了。
琐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追想生活的时候,它是美的形态,投身其中,才感觉锋芒锐利。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玩笑》中说:“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诱惑,它们拼命的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时,它们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生命有时就是这样的黑色幽默,让渺小的人们难堪无助。
只有逃离,逃离成了我们本能的选择,某个地方,某个人,某项工作,某种羁绊。只要感觉不再需要,不再快乐,我们就变得脚步匆匆,张望起别处的生活,仿佛那里到处闪耀着快乐、自由、幸福、梦想的诱惑之花。可是,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的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命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
生活在我们逃离的背影里开怀大笑,我们早已成了生活的一分子,无处可逃。
开始喜欢旅行,希望别处的风景时时宜人,以为陌生和距离会滤去尘沙,呈现哪怕不真实的美丽。在千山万水中惊鸿一瞥,在浮光掠影中雁过无痕,却是偶尔惊艳,少有惊心动魄,兴味盎然而去,带着些许失落归来。风景区从来热热闹闹,只是没有我们逗留的理由。
心寂寞,世界所以寂寞,花开遍地,有人看到的依旧是满眼寂寥落寞。
想起最心爱的诗歌之一――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羡煞了诗人有那样的勇气,逃出芜杂的尘世,和明月为伴,和清风为友,自由地引吭高歌,仿若遗世独立,静美之至极。可在那幅想象的图画里,我常常咀嚼出百般的孤独。在空旷的世外山谷里只身独处,竟让我有些不寒而栗。纵有推窗邀月的情怀,纵有把洒临风的洒脱,能够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牢笼藩篱;可以逃离现实的喧器,终逃不过那漫无边际的寂寞命运。生活的网无处不在。看着眼前这棵奇异的树,我明白,无需逃离。被刺痛着,也要承受。琐碎和锐利只是生活的假象,犹如玫瑰的刺,扎手之后是芬芳的娇艳。
与其逃离,不如归来。
逃离是一种懦弱,沉醉却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就像那棵树,独自站立,也可演绎风情万种醉了路人。生活不在别处,它躲藏在我们的心里,微笑着等待我们转过身来。
早已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何时了,只记得曾经很为作者优美的文笔所打动。譬如那句“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的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命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还有那句“琐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真的是太美了,至今我还在深深地崇拜着那位有着一双巧手和一颗玲珑心的作者。昨天偶然又一次见到它,却有了新的感受。
作者讲道,她曾经快乐地向往着逃离生活,而又一次次悲哀地发现生活总是会在她自认为成功时突然发出笑声,告诉她,我们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分子,早已无处可逃。逃离,出走,旅行,带回来的总是失望,远处的快乐总是虚幻的,只有选择归来,归来才是拒绝寥落的唯一方法。我就想了,曾经我不是也有和作者一样的经历吗?总是对生活不满意,总是要去向往着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总是向往着逃离本来的生活,逃离那些认识自己的人,逃离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总想追逐自己理想中的完全自由。后来考上大学了,以为一切愿望都能够实现,什么自由,快乐,全在自己掌控之中。理想的秋千仿佛已经荡到了它生命的最高处,但最后却发现,原来,没有了曾经习惯的忙碌,生活就变得无聊了起来,曾经在幻想中快乐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的情景却没有一点要出现的迹象。甚至发现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从前的那些爱好和兴趣,如今却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成天只有无所事事。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样的生活,也许唯有“没头的苍蝇”差可比拟吧。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曾经听一个同学说过:“什么自由啊?没有了发挥的空间,就成了无聊。”真的很对啊!
欲逃无路,唯有归来。真的'只有归来,生活的网无处不在,逃到何处皆有它的身影,归来便是出路,唯有归来才可能远离平庸和彷徨。那句古词讲的好:“归来也,着意过今春。”春色如画,何须逃离?不妨留住脚步,尽情欣赏。深入生活,品味生活,再来溶自己于生活,便会时时看到生活的微笑。那便是生活的真谛,亦即是生命最佳的归宿。
篇13:《逃离》读后感
每个出身农村的人虽然家庭状况有所不同,但所接受的启蒙教育一般无二:出人头地,离开农村。这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心中。而读书考上大学是当时那个年代唯一的出路,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捷径。
当课堂效率难以或不能再提高的时候,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就成了首选,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做法,貌似谁占用的时间最多,在中考和高考上的胜算就越大。校际之间从拼早晚自习到周末不休、寒假加班,一直演化到暑假提前开学;校内教师之间通过增加作业量挤占学生固有的时间,迫于压力,学生常常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作业,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的生活,为了父母期待的目光,咬着牙,坚持着,忍耐着…
每当回忆起这些,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对学生的怜惜、对同事的愤恨、对体制的无奈,也悲叹自己的渺小和无能。
现在农村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家庭有农用车、摩托车,农田劳作机械化程度很高,上山几乎不用步行,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就业机会很多。
随着读书费用的增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耗尽家财,毕业后因物质条件较差,即便挤进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其择偶机会还不如初中毕业就去打工并小有收入的绩差同学。作者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读书多而又没能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他们在乡村社会的生存能力还比不上那些读书少的同龄人,这也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不少乡村社会抬头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当下农村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升值加速,面对着一大堆的钞票、房产,一夜暴富的农民迷惘了,家长们成天下饭馆,遭了太多罪的农民不愿意再让儿女们重蹈覆辙,对孩子们的要求几乎为零,他们衣食无忧、择偶从优,还愁什么呢?加之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考上大学又能怎样?
而农村教师再用过去的思想观念来教导如今衣食无忧、贪图享受的学生,再用题海战术来简单地训练已经厌学、缺乏志向的孩子们,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升级。教师恨铁不成钢式的挖苦、体罚,导致家长向学校、教师的发难也屡见不鲜。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很多学生无中生有,即便犯了很大的错误,教师也是投鼠忌器,不愿招惹是非。
面对恶劣的学生,很多教师心灰意冷,明哲保身。学校想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苦于没有师资,很多农村学校多年未招聘音乐和美术老师,现有的不仅专业素质薄弱,且很多也都转行教文化课了。
书中介绍了一部反映农村教育题材的儿童电影《草房子》。我迫不及待的到网上下载和观看,剧中桑桑的故事勾起了我许多儿时的回忆――网知了、钻废窑、打陀螺…秋天的时候,学校还经常组织小学生摘松球、采药才,给生产队复收花生和地瓜。常常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跟在生产队的拖拉机后边捡被草刮掉的花生,有时还趁着押车的人不注意,从车上拽一把下来。
学校永远是孩子们向往的地方,在这里既能获取知识,又能结识很多伙伴。如今,厌学已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当然幼儿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认为更多的还是社会问题。独生子女在很多家庭中几乎成了皇帝,呵护备至,疼爱有加,在幼小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已经不能容忍被冷落和斥责,这或许才是主要原因。
每一个孩子都希望被别人关注,都有表现的欲望。影片中桑桑大热天穿着棉袄和棉帽在校园里招摇过市,陆鹤紧跟着戴着礼貌信步走过,大抢了桑桑的风头…
剧中陆鹤的故事令人深思。他属于现代学校里典型的差生,学习成绩差,头上天生没长一根毛,同学们都嘲笑他,都叫他秃鹤,经常摸他的脑袋取笑。在学校会操比赛中,他的报复性搞笑,导致学校丢了这一传统的“金牌”,可是文艺汇演,正是他天生的滑稽形象,博得了观众的喝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找回了自尊,为此陆鹤号啕大哭。
在我的教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学生,学习很差,但体育很好。每天都盼着下午最后一节的训练,每年都盼着运动会的来临,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回自信和自尊。甚至毕业多年,每逢学校举行运动会,还来看看是否有人破了他保持的纪录。而有的学校多年不召开一次运动会,其他的活动也没有连续性,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为了应付上级的的工作检查,只是印发一个活动通知。
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学生也存在不同的天赋,如果学校不能够提供若干个可供学生展示才能的舞台和发展的平台,没有一个合理公平的评价体系,那些长期因为学习不好而得不到老师关爱的孩子们,也只好“搞怪”、“破罐子破摔”了。
对于学生如何努力学习,教师如何敬业的场景,影片没有任何描述。但观众能感受到孩子们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是最快乐的。这也能从辍学生杜小康的台词里感受到。杜小康的爸爸跟他说等有了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小学读书,他斩钉截铁地说:“不,我只去油麻地小学”。如今,哪一所学校能让学生如此留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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