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读后感两百字(通用13篇)由网友“anly”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童年读后感两百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童年读后感两百字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就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就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构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那优秀的品质,童年的高尔基边学习,边捡破烂卖钱,给家里用。同学们嘲笑他,神父嫌他贫穷,但高尔基好学不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大家,他得到了两件奖品和一张奖状。
篇2:多彩的童年作文两百字
童年是火辣辣的红色,它释放着火一般的激情;童年是真纯的蓝色,它带来了清水一般的快乐。童年,真如霓虹一般的神奇、多彩,这些颜色都有自己的魅力。
红色
我爱红似火的童年。那时我才上幼儿园大班。双休日是我喜欢的快乐时光。白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游戏,有鬼捉人、老鹰捉小鸡、捉迷藏……如果还有时间,我就会到处走走。如果别人和我抢东西的话,就会引起一场大战。“战争”一下变得更激烈了。我生下来就像一个男孩子那样调皮的性格,别人不敢做的事我就敢做,一点不像女孩子那样斯文、乖巧,回到家妈妈知道我和别人打架时,就说我是个假小子,一点都没有女孩子的风范。童年,让我闹成了一团,一团有生命、有趣的红红的烈火。
蓝色
我爱蓝若水的童年。童年的心是真纯的。那时,妈妈带我去游泳。我穿着泳衣,下水游泳。我和一些大人比赛游泳,我努力地划水,划水,一直想着超过别人,最后,我却输了,在不服输的泪光中,我知道了自己的斤两,也知道了比赛的含义。我的童年,串着大大小小的故事,串成了一片瓦蓝的真纯。
红的火,红色的激情;蓝的水蓝色的真纯,组成了我五彩斑斓的童年世界。
[多彩的童年作文两百字]
篇3:昆虫记的读后感两百字
《昆虫记》所触及的,但愿也是我们能发现的。先贤法布尔所悟到的,希望也是我们所心领神会的……
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篇4: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
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1
拿到《城南旧事》,一个福字、老式的漆门、边上石头浮雕,是旧了点儿,疑惑,我会喜欢这类书吗?
捧起书读,才走进了另一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
原来,我也喜欢《孟珠的旅程》中的这一段:
“推开书房的窗户,一阵清香的空气送过来,太阳照着墙头上开得正茂盛的九重葛,红得发紫的颜色,一串串的。但,香味儿并不是从那儿来的,是那棵含笑花发散出来的。很浓的夏。”
差一点,我就笑着误以为我将有这一个自己的带庭院带花台的小家了。
这可能正与书的开篇一样,吸引着我:
“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
恬静
喜欢这份恬静。
喜欢恬静地将抓好的虫子放入早早准备好的瓶中,喜欢恬静地听“疯子”秀贞讲她远去的爱人和被抛弃的小桂子,喜欢如梦初醒般的恬静地回忆妞儿和秀贞……一个人,久存于一个聒噪的世间,如我:静静地将车子熄火,常留恋在车上熄火到打开车门的一刻,安宁、平静,哪怕只有几秒,可以一个人小憩,可能因为晨间来校路途的疲惫;可以闭眼凝神,准备打开车门后不得不面对笑着的人与人之间的“打招呼”、用餐时热衷的那些漫无边际的对话、继而就是没到教室门口就能听到的所谓的“琅琅”书声,当然,有书声,已经是件幸事,更可怕的是要面对一个个坐在地上闲聊的上学娃们……
所有的的喜欢都变到了被喜欢被接受被迷茫,所以当见到书中“雨声那样大,噼噼啪啪地砖地上,地上的雨水越来越多了,院子犄角虽然有一个沟眼,但是也挤不下那么多的雨水。”心回到了宁静的原点,便走入了书中的世界。
敏感
如果说书中只有恬静,不免让生活在世俗中的我又有些觉得过于乏味,毕竟是城南旧事,说的是旧事,总能在书中找到些自己的影子吧~那才更吸引自己。敏感。
《兰姨娘》中,妈妈对兰姨娘的敏感、爸爸对妈妈的敏感、我英子对身边一切的敏感,让我走进了小婚姻在大社会的新旧交替时期女人的内心--敏感地用自己不伤人的小手段对付身边的人、敏感地保护好自己的生活圈子、敏感地生活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中,那时候的女人,也真不比现在女人简单,谁不想拥有自己丈夫的全部爱?谁又想与一个年轻女子分享自己经营起来的家庭?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婚后的变故是多么的普遍,到底是社会变了,还是人变了?而永远不变的,就是女人的敏感。虽然我不能深刻地体会到英子母亲面对丈夫超过普通朋友般对待兰姨娘时的心情,却敏感地认为女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之间的话题的确也是人间永不消停的话题,哪怕再单纯的,更别提霓虹灯下的了。
共鸣是不是感同深受?我和英子一样,是个喜欢听老人讲故事的人,因此和家中成功“拿下”姐夫的二姐,教子有规律的表嫂等等,总是比较合得来。我喜欢在边上听他们的故事,不论成功的还是失败的,也时不时地会拉自己的先生一起听,那就不是听女人口中的世界了。听哥哥们在生意中的成败得失,总希望借别人的口,让先生也能增加一些经历上的财富:恒心、耐心和爱心。在处理自己的夫妻间的关系时,我和先生有一种相同的感受:没有恒心的人才会将家庭毁在自己手中,经营家庭却又不是仅有恒心就可以的。也许惟有慢慢积淀下来的敏感才是我大于先生的。
睿智
英子的睿智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当然并没有要炫耀自己的意思;《婚姻的故事》中,那位早早地逝去的方太太,是睿智的;《孟珠的旅程》中的柳梦(也就是周孟珠),是睿智的。
看一个人是否睿智,就像各人看庐山,各有各的看法和想头。
睿智的,被人所羡慕,往往自己是无法察觉的,或是察觉了也因有所保留。正如儿时的英子,她怎会不知道是自己让家中少了一个姨娘,让妈妈多了一份安全感,我也是一位父亲的女儿,我明白自己的话语在父亲心中的份量,常常会甚过母亲,母亲也明白,却被忽略得开心忽略得满足,因为我也是妈妈的孩子,是他俩共同的。但这又有别于姨娘与英子母亲之间的“较量”。
看一个人是否睿智,就像那位苏州盐府中的大小姐,后又早早过逝的方太太,谁又知道这位太太是不是正如她的丈夫所想的“因自己的自私、清高而让她远离大家庭,因长期思念父母却又不提”才早早地抑郁而终呢。天晓得,方先生拥有这样一位妻子的时候,还卑鄙的拥有着另一个家庭,如果说这是一位粗线条的妻子,一位没有任何涵养的女子,也许是会对此一无所知?!也许方太太就像父母爱子女一般,爱着自己的丈夫,平静地看待一切,难道我们用懦弱来形容这位女子?应是睿智,只是这回,睿智并不多给她添寿。
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2
《城南旧事》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它描写了作者在北京度过的难忘童年。这本书很有内涵,它里面的每个场景都是具体描写的,过了很长时间,作者仍然能清晰记得当年的情景,真是记忆力超人啊!作者是有条理、有情趣的记忆,我也要学习这种方法。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只听别人的意见,也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多想一想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该。父母有时不开心,也会发火,要多体谅体谅他们;别人有困难时要帮助他(她)们,不能故意去捉弄他们,这样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生活中要学会宽容,不能太小气,宽容别人,生活才会更有意义。
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3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她记叙自己儿时在北京城南度过的难忘的童年生活。这本书是由六个部分组成: 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和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随着作者的回忆,我仿佛也看到了老北京的的那个小胡同,看到了英子、疯子秀贞,可怜的妞儿,生长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生病的慈父……
在这些场景中,我觉得惠安馆传奇是我最为喜欢的。别人都不愿意理睬疯子秀贞,没人同她讲话,英子却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知道了秀贞丢失了女儿,不知下落时,还会主动想去帮助秀贞。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
我真不敢一个六岁的孩子怎样会做得这么好!不知道当时英子是怎样想的,这么勇敢,敢和大家认为的疯子说话;这么善良,为了帮助妞儿,把自己的心爱礼物送给她们。就这一件事情,就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完全书,我看到作者有暗中鼓励她的父母,有细心抚育她的宋妈,有调皮的妹妹们。随着这些亲人父母、宋妈、妞儿又一一离开了她,让英子伤心不已,从此她就担当起照顾妹妹的重担,成为了一个当家的孩子,也让英子变得越来越 成熟,越来越坚强,最终成为了《城南旧事》的作者,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夏天过去了,秋天过去了,冬天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了。
作者经历了许多事情,有欢笑,有泪水,有努力,又失败,这些成长故事成为了作者永久的纪念,会永久地留驻在她的心里,时时可以拿出来品味。
我在想,我的童年正进行时,我要细细地感受着成长,细细地写下我的成长,我要把我的童年写下来,也让我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那时再细细品味。
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4
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它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林英子通过童稚的双眼所看到的世界和对童年往事的回忆。反映了作者对于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英子的童年是彩色的,也是灰色的。有冬日温暖的阳光和那缓缓的骆驼队。住在城南小胡同的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遍体鳞伤的好伙伴妞儿、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爱穿衣打扮,性格耿直的兰姨娘。还有樱子所向往的大海。这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让人难忘。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在北京城南的小胡同里结识了常常在胡同里寻找孩子的“疯”女人秀贞,俩人还成为了朋友,在慢慢相处之后,英子知道了秀贞的过往。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恩康暗中相爱,后来恩康回了老家,就在也没有回来,但秀贞已有身孕,最后秀贞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家人却偷偷将孩子送到了城墙根脚下,从此不知去向。英子十分同情秀贞的遭遇,决定一起帮秀贞找小桂子。
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脖颈后有块青记,这也是秀贞和英子说过唯一认出小桂子的方法。英子急忙带妞儿去找秀贞,母女相认,她们母女俩决定坐上火车去寻找小桂子的爸爸。但就在赶火车时母女俩却惨死在了车轮下。就这样英子同时失去了两个朋友,英子过于伤心高烧不退,昏迷了十天,差点失去性命。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少年,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也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少年被警察带走,英子非常难过,英子认定他是她的朋友,但却失去了他。
直到兰姨娘的到来,给英子和英子妈妈带来了许多欢乐。但英子爸爸不喜欢兰姨娘。于是英子做起了红娘,给兰姨娘和德先生牵起了红线,最终兰姨娘和德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宋妈是英子的奶妈,儿子淹死了,女儿被送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丈夫把她也接走了,英子很难过。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离她而去,在她的童年里,尝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直到英子十二岁那年,爸爸因肺病去世,她没有感到伤心难过,真正让英子体会到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那时的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英子的童年时光也结束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善良,活泼开朗,她的世界是单纯的,也是最可贵的。
每个人只能经历一次童年,我们要珍视现在的美好时光,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少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两百字5
“夏天过去,秋天过来,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童年却一去不还,”《城南旧事》领着我们走进了作者的童年,走进了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生活。书中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子,透过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中的悲欢离合和她充实而双精彩的童年。
《城南旧事》这本书在我的记忆里,那并不是一个平凡的小说故事,初次捧起这本书,只觉得索然无味,再回过头来细品时,方才如梦初醒——原来,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
还记得站在惠安馆门前的秀贞,练着唱戏的妞儿,蹲在草丛里的青年,朝夕相伴的宋妈,慈爱的父亲,以及兰姨娘……小英子纯洁得像一块玲珑的水晶。在这一个又一个的故事里,小英子的眼眸,似乎永远都一样清澈。但是,沉重的离别与诀别,终究在她的眼里,出现了忧郁的裂痕。
回想我的童年,是父母的严厉与呵护,是疯玩的小伙伴,是香气四溢的小摊,是将每个角落都填满的无忧无虑。
见证着我成长的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爷爷总是骑着它载着我去公园,去菜市场,去广场,去各种各样的地方。依稀记得那时拂过我脸颊的夏天的风,也记得爷爷爽朗的笑声。那辆小小的自行车,载着我的童年,带着我的回忆渐行渐远,一切的一切都逐渐模糊,只有爷爷那奋力踩着自行车的背影还深深印在心间。
骊歌的乐意在耳边萦绕,在飘落的花瓣下,英子长大了,正如那句:“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而她襟上那朵不再绽放的夹竹桃,承载着她的童年,在无数次凄婉的离别下,儿时觉得枯燥的文字逐渐清晰明了,像一首婉约的诗,像一杯苦涩的茶,那些点缀在英子,也是我们人生中的人和事,就这样匆匆远离,只留下一首忧伤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岁月的长河使童年一去不复返,但它始终是我们心中温柔的一角。
长大吧,长大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高老头前三章读后感两百字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冷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篇6:高老头前三章读后感两百字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评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评现实小说的范畴。“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老头》以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一幅资本主义的金钱社会百丑图。破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来到巴黎上大学,住在偏僻的伏盖公寓里。他经不起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的诱惑,通过远房表姐鲍赛昂夫人踏入贵族沙龙,先后结识了两位少妇。拉斯蒂涅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以后一定要孝敬父母,多为父母做事。
高老头读书感悟
篇7:童年读后感二百字
“不要慨叹生活的痛苦!——慨叹是弱者。”这是着名作家高尔基的名言。寒假,我津津有味的品读了他的着作《童年》。
文章讲述了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在一个充满邪恶、勾心斗角的社会,只图自己的利益,完全没有亲情情谊可见。阿廖沙三岁丧父,生活在外祖父家的小染坊,慈祥的外祖母疼爱他,常给他讲动人的神话故事;两个舅舅自私贪婪,为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蛮不讲理,有时候却十分亲善;诙谐有趣的小茨冈是他的难得的好朋友,却在搬十字架的时候不幸被压死。而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孩子和女人挨打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善与恶、爱与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也没有能力再抚养阿廖沙,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这一段段扣人心弦的情节片段,让我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可比阿廖沙的童年要幸福得多得多。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有时候还会抱怨自己的生活环境,父母没给买称心如意的东西觉得自己委屈、不幸福,那么比起阿廖沙呢,他经受毒打辱骂,甚至要沿街收破烂给外祖母维持生计,但他并没有灰心沮丧,相反在困难的环境中不屈不挠,酷爱书籍。我们不是应该学习阿廖沙这种精神么?不被恶劣的生活打垮,不因一点小困难就散失对生活的热爱。
高尔基的《童年》,让我从中感悟到自己生活在一个美满的家庭、美好的环境,不应该再心存抱怨。
童年读书笔记
篇8:狼王梦读后感两百字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是一本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它和所有的狼一样都有野心,希望它的伴侣成为狼王。它的伴侣叫黑桑,他们策划了很长时间想把现在的狼王洛戈赶下台,让黑桑当狼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一只野猪袭击,叫野猪锋利的獠牙刺穿了头颅,黑桑死于非命。此时紫岚怀着小狼已经快分娩了,没有食物分娩了怎麽办?还担心自己的孩子刚出生就会营养不良,于是它决定铤而走险,去鹿场猎取食物。它独自一人去了猎人的养鹿场,叼了一只鹿崽就跑,猎人的大白狗追了上去,和紫岚搏斗起来。也许是母爱的力量,紫岚战胜了大白狗。在回去的路上紫岚也生了五只小狼。一只被冷风夺去了生命,紫岚拖着虚弱的身体把另外四个孩子带回了家。它们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它们身强力壮,它们的妈妈还是想它们成为狼王,所以很严厉的训练它们。可是它们极为不幸,黑仔在森林里寻找猎物时被一只金雕给吃了,蓝魂儿在一个狼群聚会中被猎人的捕兽夹夹的失去了知觉,双毛在夺取王位时被狼王洛戈咬死了。可怜的紫岚很可怜,生了五只小狼死了四只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幸存。于是它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媚媚的伴侣身上。可是媚媚找的伴侣是一个末等狼,叫吊吊,因为吊吊没有志气和野心,被紫岚咬死了,媚媚把狠心的妈妈紫岚赶出了山洞,把山洞霸占了,不让紫岚进来。
在草原上流浪了两个月后,紫岚忍不住想回去看看已经快要生产的媚媚,毕竟那是自己唯一一个遗留的后代。正好赶上媚媚在分娩,可是有一只老雕却想袭击自顾不暇的媚媚,再生的幸福感和母性的温柔还是战胜了仇恨。于是紫岚决定用自己换媚媚安全的生出小狼。老雕把紫岚提了起来,它们在空中搏斗了一天一夜,就在老雕准备把紫岚扔到乱石滩然后吃掉的时候,紫岚把脚勾着老雕的肩膀,把老雕的毛都快给抓光了,紫岚也全身是血,最后由于它们体力不支,双双从天空中摔了下来,失去了生命。由于紫岚的保护媚媚顺利地生出了五只狼崽,其中两只公狼崽,长得特别像黑桑和紫岚。但愿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完成黑桑和紫岚的遗愿。
以前一直以为狼是凶猛而残忍的动物,读了这本书后,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与执着,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和生命,也要把自己的后代培育好,为了狼王梦,意志力竟然如此坚强,令人叹为观止。
篇9: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六百字(通用)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作家凡尔纳的又一力作,描写了潜艇“鹦鹉螺”号在海底两万里的经历,展示了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并刻画了一个谜一样的人物“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
在茫茫大海上,有一艘神出鬼没的潜艇,曾经被陆地上的人们当作怪物,美国人派出“林肯”号捕杀这个怪物,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还有他的仆人康塞尔、职业鱼叉手尼。德兰都参加了这次捕杀任务,三人不慎都落入了海中,被那只“怪物”救起后才知道它并不是怪物,而是“鹦鹉螺”号潜水艇,它属于尼摩船长,从此这个故事开始了。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最后又转入太平洋,行程两万里。在途中他们领略到了陆地上无法领略的东西:他们到海底平原散步;在海底捕猎;他们徜徉于奇特美丽的海底森林,也踏入美丽的珊瑚王国;他们见到了价值连城的珍珠,同时也参观了沉没于海底的古老大陆;他们看到许多海洋动物、植物,以及各种海底奇观。但同时他们也遭遇了各种突如其来的危险:比如潜艇搁浅;被土著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受章鱼袭击其中最危险的一次是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冰山里无法出去,由于缺乏空气,潜艇内严重缺氧,他们几乎虚脱。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这时的尼摩船长没有去吸这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阿龙纳斯教授。尼摩船长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最后,他们终于破冰而出。
在整本书中最神秘的人就是尼摩船长,他有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近人情,有时又流露出自己的善良之心。采珠人被鲨鱼袭击时,他挺身而出,并把满口袋的珍珠都送给了这个可怜人;他们在海底沉船中挖出百万黄金,自己一点儿也没留,全部赠送给了穷苦的人;不管身份多么低贱的朋友死去,他都会泪如雨下。但他只爱自己的祖国,而且他厌恶所有陆地上的人,对他们有很大的敌意和不信任,因为他曾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国家和妻儿都死在所谓文明的、表面道貌岸然实际卑鄙无耻的陆地人手中,他希望能驾驶自己的“鹦鹉螺”号来到陆地人类永远到不了的地方。
篇10:中学生童年读后感六百字
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可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从来就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童年。同很多的的人一样,童年都是在父母的宠爱、溺爱下度过,直至自我长大,然而,在这过程中,殊不知自我已经走过了童年。但我清楚在这过程中,拥有的,不只是父母的宠爱、溺爱。
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可是自幼丧父的他,从未对人生失望。
“我十分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外祖父的种种行为,仅有读过《童年》的都会清楚,会有一种莫名的愤怒。晓得时候,严厉的慈祥的婆婆与严厉的外公总是吵吵闹闹。虽然,外公很少给我好脸色看,可是他从不会打我,会在我受伤是用他异常的方式关心我。
“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接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立刻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高尔基的外祖母是一个乐观、慈爱的老人,虽然生活并不好。外祖母喜欢讲故事给阿廖沙听,并且异常疼爱他。外祖母就像一个朋友是的关心他,鼓励他。一向就很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这个幽默、乐观的人。
“在人们心里,欢乐和忧愁几乎纠缠在一齐,以不可捉摸的,令人不解的速度互相交替着。”也许,这就是童年,阿廖沙的童年,高尔基的童年,我的童年,大家的童年……
闭上《童年》,午时的阳光依旧那么明媚,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斑斓的,童年的那个自我,永远的活在自我心中,伴随着自我成长。无论过多久,他依旧存在……
篇11:初中生童年读后感六百字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阿廖沙,本书记录的大都是他在父亲去世以后,到外祖父家生活的故事。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是充满悲伤的。
高尔基在他外祖父那里生活得却并不怎样好,外祖父本性贪婪、吝啬,而且脾气特别暴躁,特别爱挑毛病;外祖母却与他截然不同,外祖母非常温和,就算是别人打她一下,她也不会计较。有一次,阿廖沙因为好奇,把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母就赶过来安慰他,并让所有人都不要告诉外祖父。
一天晚上,他们正准备做祷告的时候,外祖父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他疯狂地把阿廖沙按在长凳上,疯狂的用湿了的树条抽击他,把他抽的几个星期都下不了床。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外祖父的残暴,外祖母在一旁说过这样一句话:“暴君,自己订规矩让别人遭罪!”这句话用来描写外祖父,是一点也没错。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外祖父还是十分挑剔,他让家里的'人,去买东西,在别人回来的时候,外祖父站在一旁,眼睛在东西上瞟来瞟去,嘴里还问道:“让你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吗?”外祖父都挑剔到连别人给他买东西都管。
本书里面有一个细节部分,写出了外祖父的吝啬。当他的女婿,也就是阿廖沙的父亲来见他的时候说:“我不是来向您讨嫁妆的。”外祖父顿时眉开眼笑。这里不仅让人感觉到他的吝啬,还让人感受到了他的吝啬是人人皆知的。
没想到到了后来,祖父的这些缺点变得更加恶劣,他和外祖母喝茶,都要注意茶汁的分配均匀,而且还跟外祖母分家了,他分给外祖母的,都是一些锅碗瓢盆,而剩下的都是他自己拿着,连外祖母的衣服他都给卖了。为了生计,他只好和外祖母想办法挣钱。
阿廖莎的童年在他母亲去世时就结束了,他需要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从此,他开始了在人间的坎坷旅程。想想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美好,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读过高尔基的《童年》之后,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在这样优越的学习环境中,在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中,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想想我们现在,依然有着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也有一些贪污的官员。但我们孩子的童年却变得越来越幸福,都被父母宠着,要什么就有什么,对比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我们现在的孩子比他们幸福多了。
高尔基先生小时候父亲就过世了,经常受欺负,还经常被毒打,而我们现在也许都可以动手到长辈了,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堂姐的儿子。由于是儿子,所以几家人都十分的疼爱他,他也变本加厉起来,一不满足就哭;心情不好就打。有一次到他家去,姐姐正抱着他,他突然就扇了姐姐一个嘴巴,我们都很惊讶,他才四岁就会打人了。后来,我们才都知道他身边的亲戚基本都被打了,包括我。
那个年代的俄罗斯虽然挺黑暗的,但我想也会出现孩子打父母的现象,但也就一两个罢了。
父母越是疼我们就更应该回报他们,不让他们对我们的期待落空。
篇12:初中生童年读后感六百字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它描述的是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段时光生活片段。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十分艰辛,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而善良的母亲因经济缘故无法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他对完美生活的无限向往,他依然在艰苦的环境中苦苦的追求自我的理想。艰辛的条件让他意志磨练得更加坚强。高尔基酷爱学习,虽然在繁重的劳动下,他却利用劳动之余的时光坚持自学,坚持写作实践、阅读了超多的书籍。最终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一名受人尊敬、世人敬仰的伟人。
阅读完《童年》感触很深。相比之下,想一想我们此刻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和高尔基是一样的吗?不,是不一样的。我们每一天都被父母娇生惯养着,想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身上穿著名牌衣服,手上戴着手表,每一天衣食无忧的。无论什么事都有父母罩着,遇到困难时父母能够给予帮忙。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没有被那么狠的打过,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看到这里,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甚至不用考虑挣钱。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但我们却并不知足,总是想有新玩具,新零食,新衣服……。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这篇文章读起来是悲哀的,让我们感受到在悲剧的氛围中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值得我们学习。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在学校同样有老师对我们的百般呵护。如果这样下去,那我们的未来又会怎样呢?在安逸的环境下,我们失去了理想,失去了目标,失去了追求。优越的条件让我们变得脆弱,不敢去应对困难,小小的挫折面前总是退缩、逃避。而高尔基的童年我认为是充实的,是快乐的,是完美的,是勇敢的。因为他懂得只有战胜困难,才有机会去实现崇高的理想。
篇13:童年初中读后感八百字
童年初中读后感八百字
高尔基3岁便失去父亲,又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后来母亲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也因为一场火灾而破产,他小学没读完就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但是强烈的求知欲望和顽强的精神使他从未而放弃过学习,终于,在他24岁的时候他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后一路势如破竹,最终,他一举成名!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暴躁又严厉的外祖父、慈祥的外祖母、总是喝酒闹事的的两个舅舅、漂亮而又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总是用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被称为“绿老太婆”的所谓的“奶奶”、有孤僻而又执着于化学的房客“好事情”、有自杀的小偷彼得大伯、还有那一群玩儿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的小朋友们……尤其是善于讲故事,性情乐观开朗的外祖母,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富有诗意的慈母形象之一。
而作者则以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童心在这群人中生活着,体验着生活的酸甜苦辣。而在这其中,苦难让他充满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顽强的意志则让他在逆境中成长!一个个的困难都没有阻碍他学习,他也从不因为自己的'条件而气馁,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地进步,以别人难以想象的姿态走进了文学界,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名人一定都是名门望族,一定都是一步登天,也许很多的名人都是这样,但是他――高尔基则是一个“市井小民”,通过一点一点的努力,一点一点的积累,积少成多,逐渐的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最后大获成功!我们也要像他一样,不懈努力,成为一个顽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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