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纯真年华》有感(共16篇)由网友“pftiffany”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纯真年华》有感,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读纯真年华有感
童年是上天恩赐的礼物,而且它像手心里的一捧水,很快就会不见的,
读纯真年华有感
。记得心里珍藏一点好东西,留给长大以后去回味吧!―――――-题记拿起这本书,轻轻翻开第一页,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那五花八门,却又都蕴藏着一个美丽的故事的题目迷住了。我,并没有想地太多,只是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想看看这些作者们留给我们什么样的一片美丽的天空。可是,当我真正意义上去读它的时候,觉得书中的内容 情节,每一个地方都是那么地恰到好处,这,使我感到意外。当我开始读这本书以后,几天不下楼疯狂阅读的情景便随即到来,好在文采斐然的一个个美丽的故事能将我不断带到另一个世界,然而,丰富的现实生活却刚刚开始......一转眼,几个星期过去了,篇2:读纯真年华有感
就是这样紧张而充实的生活,有一种隐约的形象,是从内容到道理,都像美丽而又朴实的花一样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这样的'形象一直在我的前方召唤着我,让我一停不停地疯狂地阅读......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察觉到了,我是深爱这些文字的。纯真年华―――-这里是一片湛蓝的天空,我在这片天空下尽情奔放,呼吸清新而又盎然的空气!一片天空!一片天空?名师点评:这篇文章文字流畅且优美,富有诗意。极力描写了这本书对小作者的吸引。可是,小作者在写感想的时候,要防止离开原文,“读”与“感”互相脱离。初学写作者常犯的一个毛病也就是引出话题后,就把所读的作品的内容或精神放到一边了,这是不恰当的。应当在行文中注意抓住原作品,最后也应当回到原作品上,以照应开头。(学乐中国特聘教师:邹紫老师)-5-21 12:34:00
篇3: 读《纯真年华》有感
读《纯真年华》有感
“我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来可爸爸无可奈何地说。想到这句话,我的心情就起伏跌宕了。
来可的妈妈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失去了一条腿,所以她便在家中调养。不幸的是来可的爸爸也从原来的科长降到副科长,为了生计,他辞职了,买了一辆出租车当司机。来可是一个中学学生,为了上重点中学,他的父母还帮他负担了沉重的学费。
“坐在来可爸爸后面的一个乘客,掏出面值100元的钞票,递给来可爸爸,说,别担心,先付你100元,不够的话,到地方再补。当来可爸爸伸手接钱时,那人伸出手臂勒住来可爸爸的脖子。来可爸爸说,不!不能这样,你们不能这样,我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在生命最危险的时候,来可爸爸心里还是想着家人,想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在父母的心中,我们孩子就是他们的希望,而且他们都盼望着我们成为人上人,有句话说得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每个父母都希望我们成为自己骄傲的孩子,祖国的栋梁,为家乡、祖国作出巨大的贡献。来可的父母当然也是如此。此时此刻,我觉得:父母真的最爱的就是我们孩子。为了孩子,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只要是大人们力所能及的,他们就会帮我们办到。
“那天,来可接爸爸出院回家时,他看见爸爸坐在床上望着病房的门口,向他伸出一只手来,说了一句让他听懂的话,我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爸爸说完这句话后,口水就顺着嘴角流下来。”想到这里时,我感觉到在来可的爸爸心中,来可是他这辈子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顿时,我的鼻子酸酸的,眼睛红红的,眼泪好象不自觉地要流下来。来可,你真是太幸福了,有这么一位深爱着你的父亲。我看后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了。我相信,所有的读者看后,都会有这样的'感受。
“第二天一早,他把阳台上的破自行车翻出来,一件一件组装上。来可装自行车时,把脸抹成了花。妈妈说,不行,就拿到自行车铺修理吧。来可爸爸递给来可一条毛巾,又重复那句只有来可能听懂的话,我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这可谓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嘛!你看,来可的爸爸对来可的照顾是多么的无微不至;来可的爸爸对来可的关心是多么的呵护备至啊!这就是父亲对孩子最大的父爱,虽然父爱的表达方式与母爱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但我们同样能感受到父亲对我们的父爱。从父亲那一个细小的动作;从父亲那一个眼神……可以看出父亲对爱独特的见解。就如来可的父亲一样,给来可递上一块毛巾,这就是父爱。
父爱就藏在各个角落,而我就发现了――――“你今天在学校受到老师的表扬了吗?”爸爸和蔼可亲地问到。瞧,这不就是表达父爱 的一种吗?父亲平时话语不多,一个眼神、一个细节都表达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想到这里,我睡在床上辗展难眠……
篇4:《纯真年华》读后感
栀子花开,笑声中透着清秀;生如夏花,烦恼中溢着芬芳;桃花烂漫,秘密中漾着纯真;风约清莲,专注中蔓着圣洁;一树梨花,回忆中隐着安逸几度花开,几度花落,逝水流年,夹藏着纯真的花蒂。
《纯真年华》的花卷,宛如落入人间的天使,带着芬芳,抚过心的痕迹
轻启书唇,仿佛闪电划过黑夜的天际,照亮童年的琐碎,在丛中摸索深处的唯美《纯真年华》载着满满的幸福,诉说萦绕在指间的花香
我把纯真年华的笑声,藏进清秀的栀子花里。风儿轻抚过窗前,葬下烟花的喧闹,我却不曾留意。只记栀子花的舞步,沉浸在纯真年华的笑声中灌满了爱的文字,犹如天使的羽翼,化作点点星屑,在书页间闪烁。久违的微笑浮现美丽的弧度,伴随着风儿的乐声,曼妙的旋舞
我把纯真年华的烦恼,化作火热艳丽的夏花。快乐总是伴着苦恼的影子,无法永远藏在黑夜中,但可飞舞在夏花间,用更多的快乐挽回惆怅的殇。或许还有阴影的间隙,却已不再悲伤。火热的夏花摇曳着芬芳,充溢在扉页间,抵御烦恼的侵扰,纯真年华的亿更加梦幻
我把纯真年华的秘密,变作轻音似梦的桃蝶。情愫在心中已压抑不住,却无人倾诉。桃蝶纷飞,纯真的秘密,被牵动,思绪随着桃蝶翔飞,得到了释怀。告诉了桃蝶,告诉那烂漫的.季节。桃瓣翩翩落入手中,变作粉红的书页,承载着秘密的纯真。
我把纯真年华的专注,映射在圣洁高傲的清莲上。心与心的沟通或许不用面对面地畅谈,或许只用寥寥数字便能勾勒那圣洁的庄重。《纯真年华》走近了我的心在风儿携手清清水莲时,你拉起卷缩的我,远离了喧嚣。清莲畔旁,阳光投下,追寻着缥缈的碎片,回想最初的圣洁。
我把纯真年华的宝贝,埋在安逸自由的梨花下。捧起一捧青壤,参杂着淡淡的花香,渗透那早已疲惫的心。木马、木剑儿时的宝贝,犹如一叶小舟安逸地漂流在历史的长河里。欢声笑语,早已不复存在,埋在梨花树下的纯真,却爬上枝头,攀上心头。梨花飘落在指尖,纯真的宝贝,陪伴到我真正长大的一天。
纯真年华,“我要咬开命运的茧,放出青春去飞翔”。
篇5:《纯真年华》读后感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几乎可以说是偶然,说实话,这本书的作者,只记得是三个人,具体是谁,我已经淡忘了,。但对于我们这些纯真的少年来说,这本书确实值得读一读。
初见它时,它的封面曾经一度让我赞叹不绝,淡黄色的底色,一株高大的桃树上花团锦簇,书下花雨纷飞,一个金黄色头发的红裙女孩正如痴如醉地陶醉在这花香中,整个封面就是一幅唯美的图画,古老而又鲜活,古老的是那略微泛黄的带有陈旧厚重感的纸质,鲜活的是那满树桃花所带来的生机与芬芳。
有人说过读散文或校园小说就象在喝一杯过于清淡的普洱茶既古怪又无趣,喜欢这种文章的人是另类。可我觉得这只是代表了一小部分人的观点,如果一定要让这句话成立,那我宁愿成为另类中的一分子。刚开始,我读散文小说就如同看机械公式化的数学书,但到我把这本《纯真年华》的第一篇读完时,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品味”,什么叫“沉醉”。当读到秦文君的《四弟的绿色庄园》中父母和“我”又一次乘上火车而四弟追逐着车子飞奔和哭喊时,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飞奔进厨房,紧紧抱住了妈妈,就像找到了一件丢失多年的宝贝,一刻也不肯松开……而当我又读到孙卫卫的《女生也很酷》中孙卫卫全家在高谈阔论养什么狗好时,孙卫卫父亲的一句话“……后来不管男的女的都叫赛虎,赛虎二世、赛虎三世,我爸爸说他一直养到五世,然后就到城里上学了,好象现在家里养的是“赛虎十世”,将来肯定要养十一世,让它万古长青下去。”这句话总让我觉得象狗狗王国的登基大典时牧师说的话似的,因此我曾多次被逗的捧腹大笑,当读到《三个人的小屋》时,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沉重,爱的沉重!当看见《深海鱼流泪》中苏苏失去了一条腿时,我自己的双腿也仿佛麻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秦文君的《我家老郑》这篇文章时,同样也在学习绘画的我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或许我的父亲也和老郑一样,也曾经有过当画家的梦想?或许,我的父亲也是和老郑出于同一个原因――让子女完成自己未竟的心愿才让我学画的?……那一刻,我的眼前模糊了,父亲与老郑的影子忽然重叠在了一起,现实与想象不断融合又不断分开……
这本书一共收录了8位作家的作品,16篇文章,文章篇幅虽然不长,但却让我体验了8种人生观,成长了8次,感受了8种不同的写作风格。带着些许伤感色彩的林彦,清新淡雅的饶雪漫,有着浓郁农村特色的徐鲁,欢快活泼的秦文君,幽默诙谐的孙卫卫……在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里,我和主人公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8次旅行,也许正如饶雪漫所说:“等着我们去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不能沉醉在一种辉煌或一种痛苦中,如意或不如意的种种如果可以不留痕迹,就让它如一池飞雁已过的清潭般宁静美好,让开朗和无所牵挂的心情陪伴我们过全新的日子。”人生也许就像书中所描写的那些故事一样世事无常,但有一点不会改变,只要你用心浇灌生命的大树,就一定能让它绽放出最美的花朵。谢谢你,《纯真年华》,感谢你给了我一片清新的天空,一片花香四溢的天空……
篇6:《纯真年华》读后感
《纯真年华》是一本好看、看不够的好书。这本书汇集了冰波、周锐、葛冰、张弘等多位知名儿童文学作家的经典童话、获奖童话,作品融入了新的元素、新的意象,给人以全新的审美愉悦。作品或想象奇特,充满游戏精神,或活泼俏丽,暗香凝动,或崇尚科学幻想,愉悦富含时代精神,或蕴涵哲理,思考永恒主题。
《纯真年华》有泪水、有欢笑。你相信有“酒精云”吗?这里面有个故事叫做“酒精云”。爱喝酒的人一定希望这是真的!
它下的雨让整个城市的人都醉了,吝啬的人变得大方了,胆小的人变得勇敢了,贪生怕死的人变得舍己救人了。。。。。。有趣吧!
下面我要介绍的故事叫“绿发卡”。有个小女孩原来是一棵小树有一百片叶子,这一百片叶子就是她的一百个发卡。它讲的是这棵小树伴着老爷爷过年的感人故事。
在众多的故事中,我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戴大耳环的蜜儿》使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要心胸宽广;《红狐狸》告诉我做人不能太自私自利,如果一切只为自己想,想要世界围着自己一个人转,那就只能落得和狐狸一样可悲的下场。《三只老鼠三亩地》讲了三只老鼠不想再干偷鸡摸狗的事儿了。一个种菜,一个种粮食,还有一个种花。种花的老鼠虽然钱多,但并不开心,整天在家里数钱,成了守财奴。而种菜、种粮食的老鼠虽然钱少,但心情平静,日子倒过得其乐融融。它告诉我们有钱未必是一件好事,开心就好&hllip;&hllip;
抽空看看《纯真年华》吧,让我们在接受童话语言的福音时,也许我们心中就充满了信心与希望,整个人就沉浸在文字巨大的快感之中了。
篇7: 《纯真年华》读后感
在暑假中,我与妈妈一同看了一本书,叫《纯真年华》,这本书中有许多能启发人的文章,读了让人受益匪浅,让我最感动的是一个叫“舞蛇的泪”的故事。
人们都知道鼠怕蛇,但在这本书中却是鼠吃蛇,这是这么回事呢?要想知道,就跟我来吧!原来,这里的老鼠在冬天时要吃蛇,因为蛇冬天要冬眠,这不是给老鼠吃蛇冰棍的大好机会吗?但有一只老鼠与一条舞蛇成了好朋友,它们之间的友谊超越了一切,舞蛇在老鼠死后,留了一滴眼泪。这让我和妈妈很震撼。
我和妈妈看得津津乐道的,一点空闲时间都不放过,最终,这本书被我和妈妈看个精光,妈妈跟我说:“我很震撼,书中的舞蛇和白鼠本是水火不容,却成了好朋友,我想这就是在对美的共同追求中想通了吧!”我看完后的感受是:“它们的友谊超越了世间的一切,这就是友谊的重要吧!真可惜,我们连动物都懂得道理都不懂,哎!世界为什么不能和平呢?为什么中国不能和其他的国家和睦相处?为什么要有战争?这样会有多少人因为战争而牺牲?”
如果你问我:“友谊真能战胜一切吗?”那么我的回答是:“是的,友谊的力量很大,友谊真的很重要。”
《纯真年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在此,我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友谊,并珍惜它。
篇8: 《纯真年华》读后感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纯真年华》,我选择了其中的一本“清风扶露”卷。这一卷汇集了二十多位作家的几十篇精彩的童话。作品有的想象奇特,充满游戏精神;有的崇尚科学幻想,富有时代精神;有的蕴涵哲理,思考永恒主题;还有的幽默风趣,充满童真童趣。
《钟的生日》对我的影响最大。故事讲了一座很老的钟,那座钟放弃了自己最后生命的希望,为了三个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能够准点上班,准确地完成了最后的使命,深夜来临的时候,就停止了运动。这件事情让我非常感动,我要学习老钟的`奉献精神。
还有《画家的画》,故事中的画家叫阿迪,他画了一幅有小木屋和许多火狐的画,他到大城市去参加一个比赛,比赛完后他的画就被展示出来,一个商人看中他的画,阿迪就把画卖给了商人。本来说好第二天交画的,后来阿迪发现画上的火狐不见了,商人非常生气,阿迪许诺把画补好,接着第二次火狐和小木屋又不见了。那天晚上木屋外的门有敲响声,阿迪开了门,看见了他画上消失的小木屋和火狐群。后来,有很多商人来找阿迪买画,阿迪都没有动心,有人说他太傻,这样的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可阿迪说友情是拿金钱买不到的。我很喜欢阿迪这样重感情的人。
《纯真年华》非常好看,建议大家多读,多看。
篇9:读《如梦年华》有感
马永杰
这本书是去淮海店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的。随手翻看了一下,立刻被深深的吸引住了。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本书在店里,翻看目录,便有了答案。第17位作者,正是淮海店的顾客董萍孝。这就不难理解了,她是来店里做服务的时候带给大家阅读的。在征得店长和员工的同意下,把这本书拿回来,看完后感触颇深。
说是一本书,其实是《老年文艺》杂志的增刊,作者全是上海老龄大学的学员,都是为了写作这个兴趣爱好而来的,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后,刻苦练习的成果。因为是普通学员的习作,反而更显得真实,通俗易懂。在专业老师的指导和改正下,自然流畅,别有一番风味。全书27位作者69篇文章,每篇都是写作者从自身出发,通过自己的眼光,思索,体会而来的对人生和生活方方面面的叙述。共同的特点都是老年人,但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既有北大高材生,也有初中刚毕业就上山下乡的老三届,既有身边的家长里短的老阿姨,也有游离世界各地的老克腊。此书不是张爱玲描述的风情万种的老上海,也没有程乃珊笔下的风花雪月,有的是今夕对比,他们这一代老年人历经前半生难忘岁月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对我们现代这个国家的信心和祝福。总之,全书处处充满了正能量。
让人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到这个城市的普罗大众,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处处是光鲜亮丽,摩登时髦。也有着太多的无奈与辛酸。就像作者赵苏青写的《“牛棚”里的朋友》一篇,1973年的大年三十,不到十岁的她和姐姐到崇明去看被关押在牛棚的父亲,一群被关押的人中,遇见扣着“历史反革命”帽子的顾阿姨,吃饭的时候问“顾阿姨,侬这么漂亮怎么没人要你呢?”,被爸爸以吃饭还堵不上你的嘴责骂后,晚上和姐姐,顾阿姨挤在一个房间睡觉,临睡前又忍不住问了,还说:“你真倒霉”.过了半晌,顾阿姨悠悠的说“哎,这就是我的命呀”.半世飘零的顾阿姨,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但是也有洋溢着人性真情的感人故事,例如陈采菊的《我的“姆妈”》,作者是插队到外地的知青,等终于返城时父母已经去世了,没有投靠的亲人,只能借房子住,房东是一位好心的婆婆,把她当女儿看待,并且阿婆主动帮她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把户口迁回到上海,挂到她们家名下。“姆妈”90岁的时候,作者在外地出差,等回来时已经去世了。成为她心头永远的痛。也有另外一位作者写的,好福气的孙家阿婆,年逾九旬被诊断为肠癌,住院期间,一家6个子女悉心照料,最后安然的离去。百善孝为先,并没有因为曾经是十里洋场,而被冲刷掉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秀传统。
篇10:读《生命本就纯真》有感
读《生命本就纯真》有感700字
作者:蔡矜欲
班级:精神一班
一代国学大师周国平先生以信仰、灵魂、写作、读书、人性等话题在《生命本就纯真》这本书中向我们展示了心境亦如雪白的并蒂莲,在灵魂的青梗上秀挺、欢欣、鲜妍。生活尽归于平淡,而平淡又胜过一潭单一的静水。
个人的生活如同机器运转,按部就班,浑浑噩噩,只在不知的态度下感叹时间如白驹过隙;又如同苍穹星子,戮力烧灼,锋芒尽显,怀抱燃烧整条银河的野心。然而大部分时候,我们像一隅小草,本分地吸取着一切对自身有用的物质。单一的个体有多样的特点,却经常围绕着孤独的自我为中心,心灵过于贫瘠,又或是超越热情。
而每一颗心灵的聚集,每一种性格的融合,每一种思想的碰撞,让一个集体在热情下不减平实,激进中包含稳重。各种情绪,各种心境交织,我们可以畅快大笑,又或感慨万千。然而这就是生活,陈杂五味,在差异中寻求一种共性。
“一枝潇洒,黄昏斜照水”,广玉兰的绽放不显山不露水,秃枝白萼,花开从容,花落凝重,每一扇花瓣都渲染一份心情。是啊,生命本就纯真,平淡是一种境界,能平淡纯真的生命本就是一种奇迹。而世界本不缺少奇迹,何为奇迹?能以有限的生命让一隅天地注满魅力便为奇迹。我甚至相信,最接近神的时刻不是昭示奇迹的'时刻,而是人在没能意识到奇迹却为这一方魅力感到惊奇的时刻。
或许你在北方的寒夜里饮尽一碗马奶酒,在陕北胡杨的剪影下瞥见了大雪纷飞;或许你在南方的艳阳里打着一把油纸伞,在江南的三月里冰封了黛色山峦;或许你在敦煌飞天的奇异下感受到了天津海河的平静与斑斓;或许你在桂林山水甲天下中望见了湘水无潮秋水阔。可人生哪有这么多“或许”,身于辽远之地便赞颂天高海阔,处于繁华市井就赏慕舞榭歌台。世界是否有“美”?有着人欣赏便成了美。“美”的存在定义于心的放置,生命本就纯真, 心的归宿在哪,美就在哪。
篇11: 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对已逝生活的回忆是我们短暂人生里可以把握住的东西。它只属于我们自己,绝不会有人来偷,来抢。所以,面对回忆时我们获得了在直面仓促的现实和遥望不可预知的的未来时所不能得到的一种平静。
我有时候想象,回忆或许是时间在浩瀚宇宙里经过时遗落在人间的礼物。
时间是刮在某个人生命里的风,它带来了每一个人生命里的一切。
它还想带走一切。
而人类用全部的文明所能抓住的,不过是一点灰烬,一些叶子,它们从时间远去的指缝间向四面八方飘落,无穷无尽地飘落下来,覆盖了整个地球,这就是我们的文明。
文明就是我们的整个记忆,整个人类的集体记忆。我们永不会忘记,她从时间的指缝中怎样落下来,她从整个人类面向天空的仰望中怎样落下来,她怎样落在我们的纸笔和文字里。
多么渺小,又多么辉煌。
而我想,刮在每一个人生命中的大风,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总有一些东西是只属于你自己的。她在我们文字记录的文明之外。
文字和图画记录不了她,没有别的人能拥有她,她只在每一个人的内在的世界里。
她是的。
所以,遗忘是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
遗忘之外,我们一无所有。
而一个关于遗忘的故事,一定是你所不忍猝读的。
它讲述着,在与时间的抗争里,我们终于失败。
《追忆似水年华》在我看来正是这样一种纠结。
它讲述着普鲁斯特一个人与时间的战争。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会有一种被淹没,被覆盖的窒息感。他来自普鲁斯特不厌其烦的描述,和那些细致到纤毫可见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普鲁斯特一生多病,时时面对死亡的威胁,所以现代人普遍的时间焦虑在他身上几乎成为一种神经质。
他奇特的一生在逼仄的现实与已逝的过去之间不断交织往来,即使是一件在当时毫无意义的小事,当它成为回忆并且幸运地在某个时刻进入现实,他也会用一种极度重视的眼光去打量它。
我说过,回忆是美的,它具有一种温柔的品质,和安稳的力量。
可是我也许错了。美也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回忆的确曾逃过时间的虏获,可是他仍然是不安定的,如果我们不注意,他随时会从我们的记忆中再次逃逸,永恒消失。他仍然是我们焦虑的根源。你可以想象,普鲁斯特面对一件已逝的事情突然再一次降临时的心情,我想那一定不是满足,也不是安慰,他像看着一个深爱的人突然出现在幽深的黑暗之渊,她很近,近到你可以清晰地看清她的眉眼,可是她又离你很远,她随时可能再一次滑落深渊进入永恒的黑暗。
那就是遗忘,它残酷得接近了永恒。
普鲁斯特一生都在拒绝遗忘。
那是一种伟大的拒绝。
它源于在时间伟大而人类渺小之间却依然保持的人类尊严。
篇12: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追忆似水年华,追寻逝去的时光
文/李国豪
很久没有静静地坐下来品尝一本好书。忙碌而琐碎的学习生活,总是让时光变得仓促紧凑,驱使着我在人来人往的熙攘之中,也必须要人来人往。
某天于书店闲逛度日的时候,偶然之间,我瞥见了这一本厚实简朴的书《追忆似水年华》。我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这本书,因我曾听说它长期占据“买了来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甲。不知传言是真是否,我还是掀开了故事了第一页,也许当初仅仅只是想挑战自认为荒谬夸大的宣传。
但事实证明我过于轻浮与肤浅。仅仅只是浅尝到本书的前半部分,我便已经感受颇深,常常沉沦于及其悠长意韵的人物描写当中而深深被塑造而成的人物形象所打动。
有人说,《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它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不错,在与这本书的精神交流过程中,尽管语言并非辞藻华美,但字里行间的诙谐与对文体的游刃有余,使我深深折服。如:
“他感到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像是一从宾夕法尼亚玫瑰,巴黎歌剧院像一只海底水族缸。一位侍者个子非常高,长着一头乌黑的秀发,脸上像扑了粉一样,使人更容易想起某些珍禽而不是人类。他不停地从大厅这头跑到那头,似乎没有目的,叫人想起一只南美大鹦鹉。这些大鹦鹉以其艳丽的羽毛色泽和不可理解的骚动不安填满了动物园的大鸟笼。”
这段叙述,并非优美儒雅的言辞,而是其恰如其分的描绘与值得玩味的“隐喻”手法散发着令人沉醉的魅力。“花枝招展”一词,不仅完全契合小说营造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谓“黄金时代”的法国巴黎上流社会的种种人情世态,还暗示男主角对感情的泛滥与不一;而对侍者的比喻,便是一针见血地道出当时社会的不正之风,以美色主义当道的荒乱疯狂的社会现实。作者精彩细腻独到准确的笔锋与语言魅力,会让你不能自已的上瘾与沉迷。
除此以外,作者还精通于使用复合式的长句,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毫无保留地展示出来,同时还将环境、景色、心境等元素巧妙地融合于一体,完美地将一个人的内心与外表在同一时间里全部呈现,却丝毫不会让读者感到冗长与琐碎带来的压抑与沉闷。也许这种冗长与琐碎,也正是马塞尔独特精妙的叙述语言风格之一吧。
“维尔迪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啦,像我啦,听到康步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作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如此简单的一段话,便在我脑海里营造出一幅虚伪的矫揉造作的维尔迪兰夫人的画像。矫情之对象在于“我”与夏吕斯先生是“新客人”;矫情之表现为“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只顾同大夫说话”;矫情之心理状态是故作镇静。短短几句的轻描淡写,就在我们面前成功塑造一个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的人物形象,出其不意,却又在情理之中。
入世未深的我,未能够信手拈来,将作者文笔上的技巧与精细之汹涌澎湃之情完全恰当的描述出来。只知道,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犹如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犹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同时长句中生动细腻的形象与乐感诙谐的描述为所叙事物增添质感与轮廓,使读者如同身临其境,一睹风采,一尝滋味与内涵。
独特的叙述语言,精致的人物形象塑造,再加之奇特而美妙的意识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仅仅只是浅尝这本伟大的小说而已。伴随着小说进入作者的内心世界,触摸到小说背后的思想与情感,我认为,才算是咀嚼品味。
犹记得作者忆起儿童时代某天早晨把一块俗名为“玛德莱娜”的甜点心泡在热茶中,然后一边喝茶,一边吃点心,其乐无穷的滋味让人流连往返;随后在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中重提“玛德莱娜”,使我们猛地发现,我们原来是在同时触摸着作者“今”与“昔”的'回忆,仿佛成为了第二位“马塞尔”,去体味这二十年来的点点滴滴。
不难感受到,“今”便是现实,而“昔”便是梦想。把现实与梦想重叠交叉,也许是这本小说的独到之处吧。千百年来,人们总是在讲述同样的故事,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生活本质并没有改变,都是面临着生命在逐渐走向死亡的这一事实。在小说中,作者用回忆的方式来抗拒死亡,抗拒遗忘,在梦中也许一切都将改变,但另一面,逃避其实是另一种方式的面对。能够将现实与梦想之间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的淋漓尽致,比用虚幻来体现真实往往来得更直接,更震撼。
借助回忆,他解除了时间的束缚,获得了今昔之重叠与交叉,形成了特殊的回忆结构,拥有了真正的生活。生活有时候让人哭笑不得,当你专心致志一心一意想要回忆某件事、某个人的时候,有时候往往不遂人所愿。但是,却在你不经意间,原来你所经历过,拥有过甚至是失去过的,在那恍惚的一瞬间中,就像是作者回忆起儿时给他带来无尽快乐的甜点心一般,将回忆与现实再次重合,就像找到了回忆大门的钥匙一样,所有一切涌上心头,浮现于脑海之中。这种回忆的方式,并非你我能够强求,你也无法预知那块甜点心会在何时何地与你相遇,或者是,任何一件事物都能够成为连接今昔的这块点心,你无需回避,也不用执着。还不如珍惜好目前我们所拥有的记忆,无论美好抑或痛苦,都终将成为我们最珍贵的财富。
当然,追忆似水年华,追寻逝去的时光,也是我们从小到大对自我的追求,自我的认识的一份独一无二的纪念册。小说中的“我”从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受溺爱的孩子”不断成长,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周围人们的“存在”,正是提醒我们,到最后找到自己的“思想与灵魂”,正是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都不能否定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人生前进道路的最大动力。没有其他人能够更了解你自己,没有其他人能够更清晰地读懂自己内心的感受。在生活当中,不乏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之人评头论足,指指点点。我们可以试着去聆听,去改变自己的行为,但却不能够因为别人而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不能够任他人摆布自己人生的每一个抉择。也许若干年以后,再回忆当初,也许会会心一笑,笑自己当初的青涩懵懂与莽撞倔强,但是却永不后悔,因为我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时间与回忆,本身便很玄妙。这也许是这本书精妙所在之处。每每合上书本,或是喝一杯热茶,或是做一份作品,总会不自觉地忆起这些年走过的时光。
也许我的大学同学并不知道,在我高中的时候,并不像现在这般拥有三五知己,拥有对自己努力的肯定与支持。那个时候的我,除了学习以外,一无所有。没有能够谈心的知己,也不能和班上同学打成一片,甚至连自己的室友都开始无形之中讨厌、疏远自己。我懂,但我无能为力;我累,但我只能坚持。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够和朋友们一起跌跌撞撞,却依旧不离不弃,我能够获得他人的肯定与支持,我相信我不会只有一个人。
我还记得临走时,我的英语老师对我说,我应该值得拥有更多好友的。我面无表情,但内心已经翻江倒海。
对的,这段时光很痛苦,很黑暗,伴随着我度过了高三,这一段具有巨大学习压力的旅程。但每每回忆这段时光,我却不再感到痛苦与无助,反而我得感谢当时强大的自己,能够扛下一切的黑暗与不安,找到属于自己的光明道路;反而我得感谢自己,没有被别人的不屑与针对而自暴自弃,走向本不该属于我的道路。正如书中所说:“真正的天堂是已经失去了的天堂”.
被康诺利评为“一百年才出现一次的作品”,岂能是我三言两语能够道出个中真谛?只能借用本雅明一段让人眼眶湿润的文字:我们脸上的皱褶登记者激情、罪恶和真知绰见的一次次造访,然而我们这些主人却不在家。
篇13: 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很久没有静静地坐下来品尝一本好书。忙碌而琐碎的学习生活,总是让时光变得仓促紧凑,驱使着我在人来人往的熙攘之中,也必须要人来人往。
某天于书店闲逛度日的时候,偶然之间,我瞥见了这一本厚实简朴的书《追忆似水年华》。我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这本书,因我曾听说它长期占据“买了来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甲。不知传言是真是否,我还是掀开了故事了第一页,也许当初仅仅只是想挑战自认为荒谬夸大的宣传。
但事实证明我过于轻浮与肤浅。仅仅只是浅尝到本书的前半部分,我便已经感受颇深,常常沉沦于及其悠长意韵的人物描写当中而深深被塑造而成的人物形象所打动。
有人说,《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它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不错,在与这本书的精神交流过程中,尽管语言并非辞藻华美,但字里行间的诙谐与对文体的游刃有余,使我深深折服。如:“他感到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像是一从宾夕法尼亚玫瑰,巴黎歌剧院像一只海底水族缸。一位侍者个子非常高,长着一头乌黑的秀发,脸上像扑了粉一样,使人更容易想起某些珍禽而不是人类。他不停地从大厅这头跑到那头,似乎没有目的,叫人想起一只南美大鹦鹉。这些大鹦鹉以其艳丽的羽毛色泽和不可理解的骚动不安填满了动物园的大鸟笼。”
这段叙述,并非优美儒雅的言辞,而是其恰如其分的描绘与值得玩味的“隐喻”手法散发着令人沉醉的魅力。“花枝招展”一词,不仅完全契合小说营造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谓“黄金时代”的法国巴黎上流社会的种种人情世态,还暗示男主角对感情的泛滥与不一;而对侍者的比喻,便是一针见血地道出当时社会的不正之风,以美色主义当道的荒乱疯狂的社会现实。作者精彩细腻独到准确的笔锋与语言魅力,会让你不能自已的上瘾与沉迷。
除此以外,作者还精通于使用复合式的长句,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毫无保留地展示出来,同时还将环境、景色、心境等元素巧妙地融合于一体,完美地将一个人的内心与外表在同一时间里全部呈现,却丝毫不会让读者感到冗长与琐碎带来的压抑与沉闷。也许这种冗长与琐碎,也正是马塞尔独特精妙的叙述语言风格之一吧。
“维尔迪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啦,像我啦,听到康步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作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如此简单的一段话,便在我脑海里营造出一幅虚伪的矫揉造作的维尔迪兰夫人的画像。矫情之对象在于“我”与夏吕斯先生是“新客人”;矫情之表现为“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只顾同大夫说话”;矫情之心理状态是故作镇静。短短几句的轻描淡写,就在我们面前成功塑造一个装腔作势矫揉造作的人物形象,出其不意,却又在情理之中。
入世未深的我,未能够信手拈来,将作者文笔上的技巧与精细之汹涌澎湃之情完全恰当的描述出来。只知道,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犹如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犹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同时长句中生动细腻的形象与乐感诙谐的描述为所叙事物增添质感与轮廓,使读者如同身临其境,一睹风采,一尝滋味与内涵。
独特的叙述语言,精致的人物形象塑造,再加之奇特而美妙的意识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仅仅只是浅尝这本伟大的小说而已。伴随着小说进入作者的内心世界,触摸到小说背后的思想与情感,我认为,才算是咀嚼品味。
犹记得作者忆起儿童时代某天早晨把一块俗名为“玛德莱娜”的甜点心泡在热茶中,然后一边喝茶,一边吃点心,其乐无穷的滋味让人流连往返;随后在最后一卷《重现的时光》中重提“玛德莱娜”,使我们猛地发现,我们原来是在同时触摸着作者“今”与“昔”的回忆,仿佛成为了第二位“马塞尔”,去体味这二十年来的点点滴滴。
不难感受到,“今”便是现实,而“昔”便是梦想。把现实与梦想重叠交叉,也许是这本小说的独到之处吧。千百年来,人们总是在讲述同样的故事,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生活本质并没有改变,都是面临着生命在逐渐走向死亡的这一事实。在小说中,作者用回忆的方式来抗拒死亡,抗拒遗忘,在梦中也许一切都将改变,但另一面,逃避其实是另一种方式的面对。能够将现实与梦想之间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的淋漓尽致,比用虚幻来体现真实往往来得更直接,更震撼。
借助回忆,他解除了时间的`束缚,获得了今昔之重叠与交叉,形成了特殊的回忆结构,拥有了真正的生活。生活有时候让人哭笑不得,当你专心致志一心一意想要回忆某件事、某个人的时候,有时候往往不遂人所愿。但是,却在你不经意间,原来你所经历过,拥有过甚至是失去过的,在那恍惚的一瞬间中,就像是作者回忆起儿时给他带来无尽快乐的甜点心一般,将回忆与现实再次重合,就像找到了回忆大门的钥匙一样,所有一切涌上心头,浮现于脑海之中。这种回忆的方式,并非你我能够强求,你也无法预知那块甜点心会在何时何地与你相遇,或者是,任何一件事物都能够成为连接今昔的这块点心,你无需回避,也不用执着。还不如珍惜好目前我们所拥有的记忆,无论美好抑或痛苦,都终将成为我们最珍贵的财富。
当然,追忆似水年华,追寻逝去的时光,也是我们从小到大对自我的追求,自我的认识的一份独一无二的纪念册。小说中的“我”从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受溺爱的孩子”不断成长,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周围人们的“存在”,正是提醒我们,到最后找到自己的“思想与灵魂”,正是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都不能否定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人生前进道路的最大动力。没有其他人能够更了解你自己,没有其他人能够更清晰地读懂自己内心的感受。在生活当中,不乏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之人评头论足,指指点点。我们可以试着去聆听,去改变自己的行为,但却不能够因为别人而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不能够任他人摆布自己人生的每一个抉择。也许若干年以后,再回忆当初,也许会会心一笑,笑自己当初的青涩懵懂与莽撞倔强,但是却永不后悔,因为我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时间与回忆,本身便很玄妙。这也许是这本书精妙所在之处。每每合上书本,或是喝一杯热茶,或是做一份作品,总会不自觉地忆起这些年走过的时光。
也许我的大学同学并不知道,在我高中的时候,并不像现在这般拥有三五知己,拥有对自己努力的肯定与支持。那个时候的我,除了学习以外,一无所有。没有能够谈心的知己,也不能和班上同学打成一片,甚至连自己的室友都开始无形之中讨厌、疏远自己。我懂,但我无能为力;我累,但我只能坚持。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够和朋友们一起跌跌撞撞,却依旧不离不弃,我能够获得他人的肯定与支持,我相信我不会只有一个人。
我还记得临走时,我的英语老师对我说,我应该值得拥有更多好友的。我面无表情,但内心已经翻江倒海。
对的,这段时光很痛苦,很黑暗,伴随着我度过了高三,这一段具有巨大学习压力的旅程。但每每回忆这段时光,我却不再感到痛苦与无助,反而我得感谢当时强大的自己,能够扛下一切的黑暗与不安,找到属于自己的光明道路;反而我得感谢自己,没有被别人的不屑与针对而自暴自弃,走向本不该属于我的道路。正如书中所说:“真正的天堂是已经失去了的天堂”。
被康诺利评为“一百年才出现一次的作品”,岂能是我三言两语能够道出个中真谛?只能借用本雅明一段让人眼眶湿润的文字:我们脸上的皱褶登记者激情、罪恶和真知绰见的一次次造访,然而我们这些主人却不在家。
篇14: 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一向想读读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有幸在图书馆领悟了解了它的上卷,于是就借了看看。在领悟期中我几乎每晚花一钟头左右的时间来读它,但是一学期下来我也只能算是粗略的了解书的大致资料,于是我寒假决定重来细读这本书及其PRO医师评论,作者在应用绘画作品和音乐作品来表述自我的内心心里感受时都要对作品去严格而深入的研究,例如在描述教堂绘画这段资料时,作者会亲临这幅作品的现实场景以及这幅作品的作者日常场景来心里感受作者的创作思想。
又例如对音乐作品的描述,作者要经过反复倾听来核实自我的内心心里感受及其表述是否与作品一致。有部分不仅仅是1个段落的修改,而是放弃原稿的重来构思安排。在我第2遍再读作品前,我细读了安德烈、莫洛亚为这部小说所写的序言以及普鲁斯的生平及创作年表。在此根基上再读作品才有部分了解的心里感受理解作品一种对流失时光的追忆之美,一种独特展现内心世界的方法之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心理小说,并且是少见的规模宏大的心理小说。作者把内心世界的微妙变化、辗转反侧都写的栩栩如生。小说的叙说者是一位中年以上人士,它以时间为主线从开端到结束,读后感《有感于《追忆似水年华》600字》。正如作者所说:“假如假以天年,答应我完成自我的作品。
我必定给他它打上时间的印记:时间这个理念今日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强迫我理解它。我们四周的一切都处于永恒的流逝、销蚀过程之中。“就像空间有几何学一样,时间有心理学。”人类毕生都与时间抗争。我们本想执著地眷恋1个爱人、1个友人、1个信念,但是遗忘从冥冥之中慢慢升起,沉没他们最漂亮最宝贵的记忆。
作者一向随着记忆去追寻那已经流失的,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在时间的流程中逐渐解体。在小说中原本爱过的、痛楚过的、一齐一场革命过的等等,最后什么也不会留下,小说中看到的斯万、奥戴特、杰尔贝特、布洛克等等逐一在感情和年纪的聚光灯下经过,呈现相异的颜色。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流失的悦来粤多,会看到日常中悦来粤多的人事成为记忆。
毁灭一切的是时间。世界每分每秒都在变,即便我们回到原来的地方,可叹的是原有的街道、房屋和岁月一样转瞬即逝。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永远受我们自身的情感而扭曲:“天天清晨有多少双眼部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清楚过来,便有多少个世界。”
时间毁灭了一切,但是记忆却能持于一切的永恒。一件小小的物体就足唤醒我们的过去,那样了解可见,尽管是刹那的。并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的记忆也悦来粤丰厚,悦来粤真的完美。正如作者所说“唯一真的的乐园是群众流失的乐园。”“幸福的岁月是群众流失的岁月。”“过去”便是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存在的某种永恒的东西。
尽管相异国度、不另外代、相异文化背景,但是人类对美的事物的追寻,对永恒的追寻是一样的渴求。
篇15: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马塞尔·普鲁斯特的父亲Adrien Proust是个意志坚定、志向远大的法国外省人,他的家族都是普通人,从来没有出过名人,他的父母也是安分人,希望儿子从事平静的教师工作,而Adrien却立志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他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医学学生,后来成了在职业上有所作为的优秀医生,娶了富有的妻子,有两个儿子,美满的家庭。他进入过欧亚大陆最原始的地区,不是为了冒险,而是为了探索霍乱病传播的路径,普法战争的艰难时期,他仍然坚守岗位,因为治病救人乃是作为医生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普鲁斯特医生是十九世纪后半期发生在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的一份子,科学方面的各种巨大成就似乎昭示着新时代的诞生,在这个更美好的时代,科学可以将一切纳入它的体系,解释世界上的一切。
而马塞尔,似乎在很多方面和父亲完全相反,没有对科学膨胀的信任,数次对医学的怀疑(特别是第五部),而他的父亲和弟弟罗贝尔都是医生。当我阅读普鲁斯特的传记,我惊叹的总是他的父亲几乎完美的成功——尽管没有在文学上具有突出地位的儿子,很多人也许不会知道普鲁斯特这个姓氏意味着什么。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出世就差点成为一个失败,他是在普法战争中出生的,他的父母担心这个孩子会夭折,对他百般呵护。他年幼的时候得了哮喘病——这个疾病终身伴随着他,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痛苦。长大之后,父母希望他从事正经的工作,但是他痴迷于社交,为了满足父母的期望,他通过关系找了一个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没有薪水,尽管如此,从业被他一步步推迟,最后干脆辞职了。这一个人生插曲也反映了他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那就是缺乏意志力,他是20世纪痴迷于描写意志缺乏的作家之一,正如卡夫卡在文章里说的:“一切困难都在摧毁我”,普鲁斯特小说的男主也总是试图写作又完全失败:写作的任务太庞大,对于羸弱的神经来说难以承受。早年他在上流社会过着优游卒岁的生活,出入所有的社交沙龙,认识所有的社交名人,甚至那些尊贵的皇室贵族、外国亲王。但是正如他的朋友在那本回忆性质的小书《普鲁斯特之夏》里表现的,他经常担心自己一事无成“这又有什么用呢”,在《追忆》的原著里,他甚至公然奚落那些社交人士,他们的鼠目寸光、自私狭隘,没有巴尔扎克描写贵族时那种钟情的目光,贵族们也只是会让人打哈欠而已。早年他也是从事过学术的,普鲁斯特研究罗斯金,他把罗斯金的两本书翻译成法语,他的英语不够好,他的母亲和朋友可以帮助他理解原文的意思。这总让我想起小说中的花花公子斯万:斯万闲暇时候研究维米尔。但是罗斯金最后把他搞得有点厌烦了,所以这方面他也没有继续下去。在写作方面,很多伟大作家在年轻的时候就写出了著名的作品,之后一直笔耕不缀,而且创作可以分成不同思想内容、深浅不同各种时期。普鲁斯特不同,他年轻的时候也许没有人相信他有写出巨著的意志,事实却证明他一辈子都只是在为一部作品努力:最初在《驳圣伯夫》中是一个基本雏形,他多年的生活、痛苦、欣悦,最后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难以企及的完美作品,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完美的小说之一。
《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奇特的小说,它具有回忆录式的外壳,从追忆往事开始。这意味着从小说开头,叙述者就已经垂垂老矣,用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的目光审视自己的童年。很多方面它的确类似于回忆录,因为我相信普鲁斯特曾经以某种方式经历过他笔下的一切。但是它又完全不同于回忆录,不仅仅是因为往事进入小说的各种扭曲变形。我相信写回忆录的人都有一个前提:坚信自己经历了不平凡的事情,这些事情会永垂不朽,所以回忆录应该以事件为主但是《追忆》中不停涌动的只有思想,缺乏事件,或者说事件微不足道,而思想如同河流般源源不断。《追忆》使大部分读者敬而远之的原因在这里:主人公不停思考,他思想的范围非常广泛,一切艺术、医学、政治、战术、音乐、哲学,都可以用来类比,《追忆》打开的是一个思想的新世界,虽然他没有采用T.S.艾略特或者乔伊斯那样令人难堪的引用方式。
《追忆》中的场景都是来自于叙述者的回忆,那是多少有点怪异的回忆方式,《追忆》的回忆总让人觉得同一场景不断重复、情节断裂无法衔接,就好像是普鲁斯特描写事件时,就好像它们是一帧一帧的画面,而他无意让它们快速播放,无法形成画面连续的错觉,就好像是哪里出了问题。小说中那些著名的人物也是如此:圣卢、阿尔贝蒂娜、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夏吕斯男爵,他们就好像是多面的怪物,每次出现你只能看到他们身上的某个侧面,而普鲁斯特要的是他们的重影。西方文学中有着崇拜理念的倾向,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一个影子,理念世界才是完美的,模仿现实的艺术家和追求真理的哲学家比起来是次等的存在,而对奥古斯丁来说,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比起来是次等的。这种思想的影响非常深远,那些19世纪的小说家,虽然在柏拉图看来只是理念的模仿者,但是他们和柏拉图在本质上却有相似,他们相信自己可以描写现实,像摄影机一样客观地收录现实。
普鲁斯特的小说看起来继承现实主义小说传统,因为在《追忆》中人们仍然可以得到不错的社会风俗画。但是普鲁斯特笔下的现实,让人觉得十足地怪异。首先,这些“现实”都是也已逝去的回忆,其次,就这些回忆的性质而言,普鲁斯特大大发挥了记忆的主观性,事件不仅仅是客观的事件,因为经历事件的人是主观的,思考事件的方式是主观的,特别是经历事件的人是有情绪的。比如热恋中的斯万,奥黛特明明不止一次地背叛他,但是出于爱,他不愿意戳穿,甚至陷入自欺欺人的怪圈,想要知道事实、知道被背叛的事实后又加以拒绝。普鲁斯特的主人公绞尽脑汁想要追忆往事,但是他找到的却不是往事本身,而是几幅被缩减的画面、几帧幻影。不仅仅回忆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回忆本身变成了值得怀疑之物,而且通过小说主人公数次怀疑阿尔贝蒂娜的过程中,我们似乎可以隐约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回忆,其实都是主观构建的产物,是虚假的艺术品,是生活在人的想象中的。而事情的真相,已经永远地不可知了。
你可以从《追忆》的每一页中体会到这种焦虑,构建事实的渴望,以及这种渴望实际上无法实现的焦虑。让我们严肃地考虑回忆录这种东西的可行性。用回忆录来记录人生、达到不朽是可行的吗?《追忆》当然不同于任何回忆录,它没有记载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大事,它的乐趣就是不断重复不断挖掘的自身,假如普鲁斯特有更多的时间,我相信他还会按照步调继续扩充这部小说的。人无法用回忆录留下人的本质、人的精华,人的经历乃是不可客观解释的,但是《追忆》确实寄托着普鲁斯特扬名的愿望,代表着他的不朽,精雕细刻的让人难以企及的文学丰碑。但是小说中的幻灭感,是普鲁斯特钟爱的作家巴尔扎克很少体现的,巴尔扎克似乎对自己的职责非常自信。和19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家比起来,是一种色彩上的不同。
有人说《追忆》是一个主人公由幼稚逐渐成长的故事(成长小说),我觉得这个主人公的弱点在于它倾向于活在自己的想法里,他从小阅读过多的书,对理念有忱挚的爱,在他的想法里,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是理念在现实中的体现,直到他渐渐接触事实,发现现实生活中没有艺术作品中的完美感情,这种过程让主人公显得是一个神经官能症患者。《追忆》数次描绘那种理想破灭的幻灭感,不管是初入社交界还是初次陷入爱情,他总是充满了幻想,甚至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直到虚幻的光芒失去,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一切幸福都只是自己期望的投影而已。这总让我想起《black》的歌词“不知不觉我的脸被阴影笼罩 你是否还会在光亮中出现”。但是普鲁斯特是热爱艺术之人,当他发现现实的幻灭,就会走向艺术的完美,《追忆》本身不就是艺术上的完美之作么,体现了他的艺术野心吗?
但是艺术是真的不朽吗?我对此非常纠结。不管是科学还是艺术,都不能解决人巨大的生存焦虑:人生于尘土,最后也会复归尘土,任何哲学、宗教都不能彻底解决人最终会化为虚无的结局。《追忆》并不是有宗教色彩的作品,普鲁斯特在《追忆》的第五部中也体现了这种艺术终究无法永恒的担忧,小说中的画家埃尔斯蒂尔去世了,最后还在思考画作上的一小块细节,正如普鲁斯特临终前还在修改这部《女囚》。当主人公看着故事女主阿尔贝蒂娜兴高采烈地收集艺术品,不无感慨地说,沉迷于艺术的人是真正的俘虏。从某种程度上说,追忆是一部想象之书,是存在于普鲁斯特心中的,他曾经的期待,他将这些在现实中会幻灭的幸福感统统记录了下来,做出了普通人没有做到的事情。也许它不能真正不朽,正如普鲁斯特自己说的,假如人类灭亡,它也会随之消亡,但是它很接近不朽,它将会在我们长久在我们心中引起同感。
读后感
篇16: 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一向想读读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领悟期有幸在图书馆了解了它的上卷,于是就借了看看。在领悟期中我几乎每晚花一钟头左右的时间来读它,但是一学期下来我也只能算是粗略的了解书的大致资料,于是我寒假决定重来细读这本书及其PRO医师评论,作者在应用绘画作品和音乐作品来表述自我的内心心里感受时都要对作品去严格而深入的研究,例如在描述教堂绘画这段资料时,作者会亲临这幅作品的现实场景以及这幅作品的作者日常场景来心里感受作者的创作思想。又例如对音乐作品的描述,作者要经过反复倾听来核实自我的内心心里感受及其表述是否与作品一致。有部分不仅仅仅是1个段落的修改,而是放弃原稿的重来构思安排。在我第2遍再读作品前,我细读了安德烈、莫洛亚为这部小说所写的序言以及普鲁斯的生平及创作年表。在此根基上再读作品才有部分了解的心里感受理解作品一种对流失时光的追忆之美,一种独特展现内心世界的方法之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心理小说,并且是少见的规模宏大的心理小说。作者把内心世界的微妙变化、辗转反侧都写的栩栩如生。小说的叙说者是一位中年以上人士,它以时间为主线从开端到结束。正如作者所说:“假如假以天年,答应我完成自我的作品。我必定给他它打上时间的印记:时间这个理念今日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强迫我理解它。”我们四周的一切都处于永恒的流逝、销蚀过程之中。“就像空间有几何学一样,时间有心理学。”人类毕生都与时间抗争。我们本想执著地眷恋1个爱人、1个友人、1个信念,但是遗忘从冥冥之中慢慢升起,沉没他们最漂亮最宝贵的记忆。作者一向随着记忆去追寻那已经流失的,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在时间的流程中逐渐解体。在小说中原本爱过的、痛楚过的、一齐一场革命过的等等,最后什么也不会留下,小说中看到的斯万、奥戴特、杰尔贝特、布洛克等等逐一在感情和年纪的聚光灯下经过,呈现相异的颜色。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流失的悦来粤多,会看到日常中悦来粤多的人事成为记忆。毁灭一切的是时间。世界每分每秒都在变,即便我们回到原来的地方,可叹的`是原有的街道、房屋和岁月一样转瞬即逝。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永远受我们自身的情感而扭曲:“天天清晨有多少双眼部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清楚过来,便有多少个世界。”
时间毁灭了一切,但是记忆却能持于一切的永恒。一件小小的物体就足唤醒我们的过去,那样了解可见,尽管是刹那的。并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的记忆也悦来粤丰厚,悦来粤真的完美。正如作者所说“唯一真的的乐园是群众流失的乐园。”“幸福的岁月是群众流失的岁月。”“过去”便是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存在的某种永恒的东西。
尽管相异国度、不另外代、相异文化背景,但是人类对美的事物的追寻,对永恒的追寻是一样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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