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21 10:01:51 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共18篇)由网友“梅花落满南山”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1: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银行代发,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每学期直接减免贫困学生学住费,发放补贴均达到事业收入的3%,对经济困难家庭起到帮助作用,是对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有益补充。

六、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七、我校不存在不在校学生享受助学金,免学费工作中“先收后返”等任何违规行为。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2: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篇3: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 ——20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资助金,共发放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篇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多年来,我校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为目标,健全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贷、奖、助、补、减”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一、基本情况

(一)畅通“绿色通道”

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及时解决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害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是资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较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

(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开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可以拿着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止办理,已签订合同的学生,明年将办理结束。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形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17%。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现在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约30万元。

(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服务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能力,缓解了自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帮助学校很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

(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自身遇到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重大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

(七)严把学费减免关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影响,对学费减免进行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

(八)注重资助育人

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服务队。服务队以“心怀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践成才”为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服务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金等无偿资助的同学组成。实施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鼓励优秀”活动,通过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重视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每个宿舍设立了心理护航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

xx年年,国家施行了新的资助政策,资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大大加大,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难的问题。目前,学校资助工作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开通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贷款(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在试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建议

针对无法贷款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开展校内助学贷款。建议从学校收费奖励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贷款资金。

篇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为巩固“普九”成果,使全体适龄儿童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救助贫困学生。现就我校春季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做的: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组织人员到信用社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存折,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信用账号,存折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本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6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61人,共预计发放总金额6100元。

四、努力拓宽贫困生资助渠道

我校在认真落实省、市、县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团体对贫困学生予以救助。我校从年开始通过多方联系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为学校17名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学生每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的80%,本期资助款18,489.68元已汇到学校帐号上,学校4月28日将召开助学金发放会;我校还联系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资助7名贫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时学校分别还利用“3.8”“9.8”助学日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方救助。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小学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篇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一、关于高校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委、省政府历来对贫困学生资助高度重视,特别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将资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厅与中国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各高等学校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困难多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保证了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能按时入学。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规程,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工作。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学生助学工作。各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各高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校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本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其配足了人员、提供了办公场所,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省、市和高校三级较为完备的工作格局,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深入透彻学习新政策新办法,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校、本地与国家资助政策相配套的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管理规程,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为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项资助的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和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普通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各高校还普遍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渠道,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首先明确了工作思路。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山西省利用开行教育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规模、生源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差别较大的实际,确定了分批稳步拓展贷款覆盖面的工作思路。其次完善了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我省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延伸模式,即贷款风险由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三家分担,同时建立风险金返还奖励机制。确立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高校学贷中心两级管理操作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两级平台进行贷款管理与操作,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从而形成了银行、省助贷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模式。第三加强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资助数据时效性、规范性、安全性的有效途径。随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为加强管理能力和提高管理质量,我们重点建设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系统。新学年将使用管理系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此外,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我们每年都要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和地市进行表彰奖励。据统计,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75亿元,累计贷款学生12.6万人次。平均每学年贷款额度约1.15亿元,贷款人数约25000人。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还款总额已达到1.65亿元,已还款总人数约35000人。

二是积极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后,省政府很重视,每年都及时将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公平,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我们根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对各高校评审过程中的推荐、选举、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靠。2014-,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46人,发放金额共计6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3689人,发放金额共计6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6万元,省级资金2401.2万元,市级资金129.8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98390人,发放金额共计197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08万元,省级资金6827.9万元,市级资金386.2万元

2014-20,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36人,发放金额共计66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4534人,发放金额共计72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5.2万元,省级资金2575.1万元,市级资金156.7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06800人,发放金额共计213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40万元,省级资金7372万元,市级资金448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工作。各高校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资助政策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资助方法和机制。除了将国家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体系中相应的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自筹资金、积极争取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资助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近几年,我省高校每年校内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达4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杂费等多种途径,为困难学生减轻求学压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优秀人格。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每年减免学生学杂费约1050万,受益学生7000多人。仅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近两年来就合计减免学生学杂费470余万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入学无忧。为使经济困难的新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我省所有高校均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各高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得近年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入不了学。自2014年以来,全省高校约有14000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14]19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2014年在我省逐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稳妥起见,我们首先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14年在江苏、湖北、**、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经验,我们在2014年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14]137号)。 该文件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管理、贷款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同时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14]14号)和 《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14]196号)两份文件。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014年8月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协商,安排部署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了试点县(市、区)上报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资助中心会同省开行客户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赴9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工作座谈和现场指导,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两千多份,并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以及代理结算行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保障了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及各试点县(市、区)资助中心的建议,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两批发放。第一批于11月13日发放,第二批于11月27日发放。11个试点县(市、区)的7个试点县(市、区)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两批共计发放贷款256.59万元,共有457名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4个试点县(市、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放贷款。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去年试点工作进展还比较顺利。多数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我省去年各试点贷款额度不多,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试点县(市、区)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了2014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我省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方案,决定2014年在去年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教育部把山西省列为今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教育部资助中心领导对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非常关注,精心指导。

按照马主任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提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做到七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县机构到位,摸底到位,贷款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山西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

2、组织119个县(市、区)进行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3、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

4、召开具体工作会议促进落实

5、加强督查和批评通报。

三、关于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行是促进教育公开和社会公正的有效举措,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能够了解和熟悉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我省下大力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所有考生不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今年,突出抓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时,我们都要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开设专栏宣传相关国家资助政策,我们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专门到电视台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在教育厅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有关政策解答的热线电话,针对具体助贷政策、助贷流程和在受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均有专人负责在线或者电话解答。同时设立了“厅长信箱”栏目,多渠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地认真解决,通过及时反馈处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和家长对助贷政策的了解。三是在每年给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全省119个县,由各县发放到学生手中。四是在省资助中心设立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宣传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市、县设立同样的举报电话,解答有关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反映的问题。五是专门举行全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扩大宣传影响。这些措施和办法,正在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

篇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高校稳定,倡导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的重要工作。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安徽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耐心细致、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国家奖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月我院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78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学生资助经费的落实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校相关会议召开和文件下发后,我院按照要求,2014年10月27日及时召开辅导员会议,及时传达学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2014年11月2日党总支又专门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详细安排和布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2014?78号)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认定工作。

此后,各班级成立了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和选举产生的多名学生代表(学生人数的10%以上)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开展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

二、操作规范、方法适当

1、深入细致地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各班级认定评议工作主要是根据学生本人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申请学生平时的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客观公正地做好奖助学金的审定工作。在做好困难学生在班级认定评议的基础上,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我院2014年对63个班级8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6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34名,2014年对在校的61个班级7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1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203名,2014年又对在校的56个班级66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2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87名。

3、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规范有序。我院的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王振其负责审批,党总支秘书负责登记盖章,然后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几年来,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我院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特别注意方式方法,比如要求各班级分两次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文件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面的文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学生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投机取巧,客观上避免了不贫困的学生申请认定,从操作层面做到了客观公正。

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档案

1、对所有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对2014级学生和2014级学生还要求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

3、要求平时要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建议。

四、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按照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我院在第一时间内落实好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上报和发放工作,使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有效地缓解了他们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

1、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情况:我院2014年10月有6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8万元,81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0.5万元,52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5.6万元。我院2014年10月有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万元,94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7万元,547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9.4万元。我院2014年已经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93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562名,正等待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审批。

2、安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发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情况:我院2014年9月有974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9480.00元,我院2014年3月有591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80.00元,总计47280.00元,2014年11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1120.00元,2014年6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 200.00元,总计111200.00元。

3、学校临时补助情况: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原党总支副书记李有志审批了一部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14年有90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7520.00元(其中3人由学生处审批800.00元),2014年有64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0650.00元(其中1人由学生处审批400.00元)。2014年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党总支书记王

振其审批了60人次获得学院的临时补助12200.00元(其中2人由学生处审批600.00元)。

4、勤工助学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工作,2014年4月就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指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学院每学期都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公布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认真选拔、积极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2014年9月至今,经济管理学院根据院办公室、实验室实际需要,设臵了4个勤工助学岗位,先后有11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014年至今,我院已经推荐48人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勤工助学活动,三年来,总计发放了31483.00元的工资,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都能及时并足额领取到勤工助学工资,没有发生拖欠、少发现象。通过勤工助学活动,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暂时困难,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有利地保障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学生在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存在不真实的成分,有些学生虚构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者是恣意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建议学校能够给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专项经费,以便对学生进行大范围的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多少少存在各种心理负担,建议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社团,使贫困生在这一集体中相互关心、照顾、督促学习。

3、抓好奖助与教育相结合是重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在工作过程中要把促进他们的成长、成才,教育他们学会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作为重点。我院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让广大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另外,由于每年的奖助学金的名额有限,对于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也要加强教育,

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在利益面前要经得起考验,真正实现“见困难就上、见利益就让”的崇高境界。

4、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关键。国家颁发奖助学金的初衷是出于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上奖励和生活上扶助,要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学金和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完全必要的。建议以后在工作中采取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来有效地监控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防止学生把奖助学金留作它用,失去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篇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4年秋季—2014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14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207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6885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

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六年级81人,每生500元,七年级20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935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450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

贫困生29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74600元。

2014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篇9: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为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把政府惠民工程、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多次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中职资助政策、文件。现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整理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领导小组,以黄俊校长为组长,陈伟为副组长,罗永坚、漆守国为成员,其中严志任会计。

二、资助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我校财务对于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管理和发放助学金。

三、国助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申请与评定、发放和使用情况

1、申请与评定

对于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的申请与评定,我们严格审查受助学生的相关资料,并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根据“统计人数→核实上报→上报审核→资金拨付到银行帐户→签字发放→上折上卡→清理结算→结余上缴→自查整改”的程序操作,校长黄俊亲自督促审核与发放工作。

2、发放与使用情况

春季学期盘县教育局拨付国助金受助生31人,每生750元,总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实际发放31人,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未发放人数为0人。各班级享受国助金人数为:xx春计算机班13人、xx秋计算机班18人,合计31人。

四、我校教学点管理及整顿情况

秋季学期,经我校与各中学联合申请,盘县教育局审批,共设立了6个教学点。6个教学点为:平关中学、响水中学、松河中学、赵官中学、珠东十里中学、珠东金叶中学。我校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管理办法》,并印发到各教学点,双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我校成立了教学点督导检查小组,成员有:黄俊、陈伟、宁功六,每月不定时到教学点检查2次工作,严格检查教学点开课情况与教师上课情况。

五、国助金和免学费高年龄段学生清理情况

我校严格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重新申报高年龄段资助学生人数情况如下:一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5人,享受国家免学费

篇10: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年,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省、市学生资助中心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志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我区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学生资助的工作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皖教助〔20**〕3号)文件,我区对照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逐条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资助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1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区编办《关于成立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金编〔2007〕25号)批复于12月成立了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名,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五楼。办公设备齐全,充分满足工作需要,也便于各项助学资金的拨付与发放。为更好的做好全区学生资助工作,20**年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调整金安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教行〔20**〕20号)文件,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朱志明任组长,郭立富任办公室主任,解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政策,把学生资助工作向更加全面、深入的目标推进。

资助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规定,我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的通知》、区教育局与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了《金安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下发<金安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安区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六安市金安区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使我区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行。

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一)各项资助符合政策规定。金安区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普高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实施范围符合政策规定;中职和普高助学金资助比例、普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校内资助计提符合政策规定;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规范。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三级评议二级公示。要求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规范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定程序和公示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金安区教育局每学期都联合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工作人员组成“金安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检查监督小组”,对全区三所中职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开展实地核查。今年,通过人数核查清点,因辍学等其他原因不具备享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共计132人次,为国家财政挽回经济损失8.67万元。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资助卡使用管理。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资助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待遇的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资助卡严格实行“一人一卡”,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资助卡。严禁学校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办资助卡。资助卡实行“集中申领”。学校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学校及时组织受助学生本人签领资助卡,不得代签代领。严格落实“本人激活”的规定,资助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资助卡,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提取资助卡内的资金。

三是切实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足额提取、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校内资助相关材料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学生资助工作效果明显。通过对普高和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三)提标扩面积极开展社会资助。20**年以来,区教育局组织上海老凤祥公司六安分公司资助我区61名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额8万元;浙江省宁波市韩欣蕊同学个人捐助15名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金额1.81万元。

资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区教育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配套,及时分解下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各校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普高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每年5月底前、秋季学期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我区学生资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按照实际情况发放,无结余。

20**年,共计4279人次的普通高中(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发放资金总额为427.9万元;

免除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52.495万元,此举使全区731名贫困高中生收益。全区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1051人次,免学费金额达109.32万元;享受中职助学金319人次,补助金额达31.9万元。

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等相关制度,规范资助行为,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实施监管,强化过程管理。

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来电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资助工作日常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系统维护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维护并填报中职、普高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等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对每年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质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收集完整并及时归档。

资助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为有效开展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制定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利用宣传网络平台、微信、QQ群以及金安教育网“学生资助专栏”宣传资助政策;结合“千百万”走访、“两节课”活动,通过走访、班会等形式倾听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的心声,进行资助宣传;多种形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民生工程宣传问答小册子、明白纸;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政策的知晓度调查;加强校园宣传,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栏,并将资助政策纳入到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中,开展感恩、守信教育活动。

回顾过去,虽然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离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对困难学生家庭的信息掌握仍有待深入走访,进行动态管理;扩大资助范围和比例,积极组织社会资助项目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篇11: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学校20xx—20xx学年中,在我校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深化了励志教育,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概述,对于自查报告中的不当或遗漏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学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概况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xx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20xx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xx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41个本科专业,是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招生范围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

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xx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xx]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xx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xx]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篇12: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剩余资金管理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务专业管理。助学金发放后剩余的金额,均存放在学校账户,从未有过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结余助学金及时上报处理。

六、工作中的几点问题

学校的中职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生对申请资助需要那些材料不能及时上缴,材料不齐全,个别转学学生的原就读学校故意刁难不及时办理手续,导致不能及时申请助学金。

2、学校至今仍未建立助学金专款专帐管理。

3、学校对于宣传的力度还应加强,让学生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4、我们发现有的学生拿到资助后,有乱花钱的现象,以后我们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国家资助来之不易,应花在对学习有帮助的地方。

七、 几点建议

1、由于中职生的助学金是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但目前中职学生年龄偏小,对于银行卡方面的常识较少,常出现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后不知所措情况。建议适时开展学校和银行组织的讲座活动,帮助学生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信息审核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学生确实在本校,但与其他学校出现学籍重复不予积极配合且有故意刁难的现象,影响了这一部分学生的助学金发放,建议国家和省教育厅制订针对某些学校学生学籍查重的专项政策法规。

八、 《全国中等职业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数据维护权限太小。数据一经上报,无法立即更改,退回的权限不在我们这里,需联系市教育局才能更改。二是系统容量不够,特别是临近上报最后期限,全国各地的学校同时登录,系统变得非常慢,有时还登录不上。三是系统显示慢。数据审批后要隔夜甚至要好多天才能出结果,有的学校上报后一直出不了结果。四是数据状态混乱。一般情况下,查重时审核不能通过就退回。有的学校数据提交了,却看不到,只好等待。五是系统本身要求填报的报表相当多,但要报哪些表,文件并没有明确,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量。

以上是我校在这次自查过程中的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在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把此项工作做好,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贯彻实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今后的工作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国家中职资助的宣传,并且多组织一些宣传活动;二、管理人员要不断的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多多积累经验,再接再励,争取做得更好!

篇13: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以后打算以后,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

篇14: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15: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严格执行x县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求真务实,探索创新,使该项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持续深入推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享受政府的补助而安心学习并健康成长。xxxx年春我校在籍学生数是2345人,申请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数是341人,享受贫困资助学生数是214人,享受特困资助学生数是10人,合计享受资助的学生数是224人,受资助比例约为9.6%,贫困资助金额是每人625元,特困资助金额是每人1000元,资助金额合计是143750元。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统筹安排

目前我校大部分学生来自收入中下等的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是省政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惠民之举。作为学校,更应把对贫困学生补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按照上级要求,为了公平、公正地高效开展该项工作,我们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德俭校长任组长,程训领、陈令军、张为民三位年级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宣传、调查、评审、公示、发放、监管,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了省政府对学生补助的资金按时、准确地发放到位。

二、广泛宣传,严格流程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政策家喻户晓,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及学校年级会、各班班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省政府的惠家惠学政策,熟悉学校资助工作的流程:

1、教育局资助中心分配名额下达;

2、学校开领导班子会成立资助领导小组商定学校分配方案;

3、各年级召开年级会传达资助政策、要求和学校分配方案;

4、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传达资助政策、要求和学校分配方案;

5、学生个人自愿申请;

6、审核评定;

7、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公示;

8、申请资料上报;

9、发放助学金存折;

10、发放材料上报。

三、强化责任,严格审核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工作中,学校领导小组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过必问责。在资助评审工作开展中,由学校校长、学校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先由年级召开班主任会,对本班贫困生的申请表逐人进行审核,确认该生家庭贫困状况,审核无误后盖章拟定受补助学生名单。严把公示公告关,在校务公示栏张贴公示5天以上,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在审核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好记录,严把个人申请关、补助条件关、信息录入关、审核签字关,对审核的`结果予以负责认同。补助工作的层层审核,层层把关,阳光下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运作,加之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审核人员的求真负责态度,使整过补助发放工作的核心关键环节落到了实处,有效地防范了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监管,感恩成长

要求班主任协管到位,叮嘱监护人接管到位,节源长流,保证学生安心生活学习。为使补助发放工作规范严密,促进补助工作健康开展,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得失,拟定补助系列材料建档目录,按文件、申请表、村镇二级贫困证明、名单公示、总结等分门别类,科学建档,规范装订,专柜存放,实行专人管理。同时,我们引导受助学生牢记党恩,学会感恩,并把感恩的心转化成学习成长的动力,是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在补助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年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补助学生的谈心、自强自立、感恩奉献等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爱和感恩不仅要存在心里,而且要说出来,更重要地是落实在行动上,自尊自强自立,健康成长,才是最好地感党恩,在懂得感恩、学会感恩、有能力感恩中不断成长。

总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由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补助名额的相对有限,这次补助工作的实施时间急促,给补助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今后我们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加求真求实的工作态度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做细做实。

篇16:北京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北京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心下,北京大学一直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工作与成长情况,并于底在全国高校率先成立专业化学生资助机构――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统筹管理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差异化的成才需求,为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了个性化的资助方案――绿色成长方案,并直接面向学生服务。多年来,北京大学信守了“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此,北京大学在实现经济资助、精神关爱、能力锻炼三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综合激励、个性服务、因材施教三方面的.成才支持,实现了资助理念从需求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的跨越转型。

经济资助方面:在新生现场报到现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发放助学金、礼包、缓交学费、办理贷款”等一站式服务,确保学生入学无忧;多方筹措资源设立几十项助学金,不断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覆盖了全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基本学习费用;直接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广泛开展感恩与诚信教育;提供了家教、校园引导、图书馆助理、教室多媒体协管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培训学校为同学提供法律、安全、技能、人际交流等培训;通过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鼓励学生报效祖国;建立了包括灾害救助、应急资助、国防生专项补助、毕业生资助、学生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实物捐赠、伙食补贴、节日补助等在内的动态救助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关心支持农村学生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学生。

能力培养方面: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资助育人“新思维、新过程、新模式”的理念,实施燕园领航、燕园携手、燕园起航等项目,聘请知名人士、高年级学长担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人生导师,帮助学生迅速适应大学生活。学校朱善璐书记、王恩哥校长等主要校领导都亲自担任燕园领航导师,亲切引领学生成才。指导学生服务总队广泛开展公益服务和能力建设活动,利用假期实施“优才拓展”项目,针对学生普通话、英语和计算机能力不足的问题进行相关能力培训。

情感关怀方面:每年实施温暖家园项目,每年的元旦、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学校主要领导都会出席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的联欢活动,让他们感觉到家一样的温暖。实施一对一资助服务,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对面谈心,细致指导他们克服困难、不断进步。

篇17: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研究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研究

党和国家十分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资助力度,实施新资助体系,改进经济困难学生状况.本文针对新资助体系,客观地分析其不足之处,提出建立科学认定体系、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加强诚信教育、公益行动引导、精神鼓励与物质资助并举等时策.

作 者:汪江平潘莉莉  作者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安徽,合肥,230032 刊 名:文教资料 英文刊名:DATA OF CULTURE AND EDUCATION 年,卷(期): “”(7) 分类号:G64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   现状问题   对策  

篇18:宁德市出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

宁德市出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

近日,宁德市出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为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宽了就学渠道,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宁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日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宁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为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宽了就学渠道。

《细则》规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具有宁德市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建档立卡对象、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第二类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林荣介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学校每年应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专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开支。

在补助标准方面,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两个档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学生按每年每生3000元标准补助;第二类学生按每年每生1700元标准补助。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因免学杂费导致普通高中学校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学校。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助学资金的申请和发放,首先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相关困难证明,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相关困难核实部门核验,学校通过‘班级评议、学校认定’实行评审认定并进行校内公示,同时上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林荣说,等审核完成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受助学生统一申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资助资金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通过“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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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0〕118号)、《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意见》(宁委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精准落实与规范实施,由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宁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宁财教〔2017〕1号)。

二、主要内容

《宁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共由四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为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宗旨;第二章申请与认定,共六条,主要从组织评定时间、规范支付渠道、实行动态比例、实现主动资助、确保精准资助、甄别受助对象等六个方面进行细化;第三章管理与发放,共七条,主要由明确补助标准、规范实施步骤、规范发放程序、建立预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做好政策宣传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阐述;第四章为附则,共两条,明确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等。

三、适用对象

《宁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建档立卡对象、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第二类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②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③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④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⑤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⑥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⑦父母是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⑧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经济困难的;⑨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⑩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等。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基本含义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主要内容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五、申请与发放流程

一是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相关困难证明,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相关困难核实部门核验,学校通过“班级评议、学校认定”实行评审认定并进行校内公示,同时上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二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受助学生统一申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资助资金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通过“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中。

六、资助标准

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两个档次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学生按每年每生3000元标准补助;第二类学生按每年每生1700元标准补助。

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因免学杂费导致普通高中学校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学校。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七、其他事项

细则中对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机构和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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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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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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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小学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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