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商所食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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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商所食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篇1:乡镇工商所食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今天,县食安办、县纪委、xx镇以及县局的各位领导莅临xx工商所,就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我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对此,我代表xx工商所向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xx工商所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xx工商所目前共六位工作人员,肩负着辖区内120户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针对目前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近年来,xx所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努力确保辖区内食品市场的安全。

一、强化措施,做到执法到位。

1、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的120家食品经营户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其中xx镇三平超市、交口乡华腾超市等四户食品经营户被授予a类信用户,xx镇点点利超市等110户被授予b类信用户,xx镇三满意生猪定点屠宰场等5户为c类信用户,并以此为依据,落实预警机制,划分重点监控户13户,重点巡查户21户,教育引导户27户,帮扶示范户4户,为日常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

继去年的“地沟油”、“问题奶粉”等食品的专项整治,我所今年继续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资质,取缔无照经营,结合年检、巡查等对食品经营户进行逐户排查和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全所共出动检查人员33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413户/次,整治重点区域3个,收缴过期失效变质无合格证明食品40余公斤,下架退市120余公斤,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起。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我所于XX年9月22日、XX年2月28日分别开展了两次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通过培训和座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明确要求“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告知经营者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与全部120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三、强化监管手段,做到检测、监控到位。

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我所会同“三满意屠宰场”、“灵石县xx镇xx村三平超市”等几家大型食品经营户率先开通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食品批发经营户的'所有食品实行电子化监控,从源头提高食品市场准入门槛,不但提高了工商部门的监管效率,同时也使食品零售户所经营的食品来源清晰,进一步净化了食品市场。

努力的方向:

一是拓展经营者教育培训渠道,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加强行业行风自律建设,形成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商界之风”。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思想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篇2:乡镇食品监管经费请示

县人民政府:

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批20XX年度食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的请示》(***质监„20XX‟2号)文件向县政府报告了20XX年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县政府以《*****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食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的批复》(***府函„20XX‟***号)文件正式批复我局。

我局按照批复,认真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验,第一季度共抽样检验***批次。检验经费为*******万元。其中:检验购样费*****万元,监督检验经费****万元。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含食品抽样检验的内容。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应当重点加强抽样检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所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

特请求县财政划拨20XX年第一季度食品监督检验经费*****万元。

请予审批。

附件:20XX年第一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督检验经费概算明细表

二○XX年四月十七日

篇3:工商所所长年终工作报告

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依法进行市场监管 (一)强化市场监管。一年来,我所以开展打假、打劣、打击传销为重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以建设消费维权平台为纽带,除加强日常巡查及春节、 “中秋”等重要时节的检查外,结合市场监管动态适时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农资识假等方面的知识,并先后开展了严查无照经营行为、惩治黑网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及整治“五小”、校园周边环境、“红盾护农”问题奶粉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提供优质服务。我所按照上级规定,用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依法办理年度验照手续、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在登记注册窗口,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多渠道获取所需信息,查询有关业务内容。对前来办照人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除国家规定的前置条件外,其它一律不作为审批条件,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请,受理后当日予以颁发营业执照。 (三)加强维权工作。我所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应,处理率达到100%。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经营者的正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维权调解功能。(本文由大学生个人简历网小篇为大家收集) 今年以来,我们为全面夯实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两个100”和“一个彻底”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并与 134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经营责任书》,全部建立健全了食品经营进货台账。我们采取全新的监管手段监管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成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由所长负总责,履行辖区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并实行所长和经营业主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监管责任。 二、加强自身修养,带好基层团队,增强工商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俗话讲:“打铁先得自身硬”。作为一名基层所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要带好全所一班人,自己就得有过硬的思想、理论、业务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注意从思想政治学习、业务理论探讨、实际工作锤炼、技能全面发展等多方面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来促进全所干部的 “能力建设”使基层工商工作真正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 (一)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全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 今年以来在抓好全所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首先,以学习党的“xx大报告”为主线,其次,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根本,以廉洁奉公为重点,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认真开展权力观自我教育,增强权为民所用的责任感;再次,以学习系统内外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深刻教训为内容,对自己进行示范和警示教育,不断警醒自己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通过学习,一是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团结全员,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保证上级的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和完成。二是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学,在实干中用,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修养,做到了与人为善,和睦相处。三是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策观念,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通过学习,并带领全所干部职工积极探讨,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进一步升华,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有了进一步提高,大家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了,服务群众的意识更加强了。 (二)努力钻研业务,注重全员的业务知识提升。 作为一名基层所长,常年工作在监管执法的.第一线,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而且还要具备精通的业务知识。所以我还十分注重抓好业务知识的钻研和学习。一年来我积极加强对法律法规、经济户口、办案知识、技巧等方面的深入学习,使自己在监管执法中能够得心应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执法形象;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还积极注重抓好全所同志的业务素质的提升,通过自己在注重学习理念的带动下,队伍学习方面更突出了“实用、能用、管用、会用”,在全所营造了良好的业务知识学习氛围。 (三)加强自身学习,使自己成为“有见识、有胆识、有发展意识”的工商所所长 一个团队要发展,就得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就得通过先进的经验来凝聚团队、团结团队、发展团队,作为一名基层所长,既是这个团队中普通的一员,又是这个团队的管理者。我按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队精神来团结全体干部职工,来促进全所的发展。在工作中,我能事事想在前、干在先、周密计划、为了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圆满完成,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真正要做到“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能包容同志一定的过失和缺点,真正做到容百川,纳四海。通过在工作中积极创新做法、创新理念、创新思维,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管理及工作中的问题,使自己成为在工作中“管理有新思想、监管有新思路、办案有新思考”的基层所长,带动全所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

篇4: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监管工作总结。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工作总结《食品监管工作总结》。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篇5: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第一季度,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全年工作思路

二、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力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新的突破

2、抓规范,药品流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巩固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确立了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整治、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在第一季度,将药品流通整治与药械稽查相结合,继续加大对药品批发企业dkfp,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加强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检查药品经营单位79家,警告79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份,全面扭转了我市药品流通的混乱局面。

3、抓亮点,药品检验整体推进。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开展县级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亮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真正做实、做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药品打假治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的检验人员,多方筹措资金更换配齐了检验设备及试剂。现在,已经检验药品47批次,发出报告书47份,无一例申请复检,合格率100%。

4、抓教育,提高监管素质。春节刚过,我局就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局领导亲自授课,重点学习公文写作知识、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和药品稽查办案经验等,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党风廉政意识,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组织开展了20xx年国庆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申请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办公楼改造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篇6: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为了明确事故责任减轻事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客观科学真实原则进行。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食安办。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本检验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食安办提交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各监管部门。在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在各自监管范围内,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依法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市监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保护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公共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区县食安办报告;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报告食安办―→食安办核实信息―→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区县政府报告―→市食安办报告―→市政府省食安办报告。

(一)调查处理。

食安办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卫生部门立即组织医疗救治。

组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信息发布。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市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篇7: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二工作流程

猪肉及猪肉品监管工作流程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投入品监管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篇8: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细化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篇9: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篇10:食品监管工作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是社会家长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校园食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含托幼机构)做好食堂及内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牵头指导xxxxxx县农村学生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倡导教育健康生活方式;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信息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学校(含托幼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备餐食品留样加工工具容器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规范餐厨垃圾的处置,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帐;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公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市工商局。负责学校校园内食品流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和经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超市或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学校校园内食品生产加工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生产加工厂(店)(不包括食堂内的裱花制作,下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贮存及食品生产加工检验销售和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学校(含托幼机构)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畜牧局。负责对xxxxxx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供蛋奶的产地和养殖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畜牧企业专合社和规模养殖农户面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畜产品。

二工作流程

(一)日常监管。

制定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向教育部门通报→跟踪督促整改→学校向监管部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监管部门回查落实情况。

(二)监督抽检。

制定监督抽检方案→开展抽检→送检→发现不合符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成因属于其他食品环节→向其他环节监管部门通报,成因属于食药监部门→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向教育部门通报。

(三)举报投诉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开展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反馈举报人投诉当事人,向教育部门通报。

(四)故意购买不合格食品的监管。

发现学校食堂购买低劣伪劣食品→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同时食药监部门通报→质监部门(监管部门)→对生产厂家经营企业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篇11: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XX年,市工商局工商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全所职工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首先从统一职工思想认识着手,全所上下牢固树立起“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第一要务”观念,并将作风建设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

其次是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干部分乡镇包干,做到定员、定岗、定职、定责。每个乡镇或乡场确定一名工商干部全面、专职负责该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片包干,从食品经营户证照办理、日常经营、票证索取、台帐建立、食品质量等情况对该局域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登记、监管、规范、清理、负责一体化。

第三是坚决落实“六查六看”和四制两查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和完善工商食品监管台帐,做到监管有记录、有专人、有专职;二是发放特别印制的《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资料》和《规范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进一步宣传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检查和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填写粘贴式台帐,并装订成册;三是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四是对综合市场食品经营摊点逐户登记造册,监管和督促并行,做到监管有痕迹;五是普查和快速检测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饮料、儿童食品、豆干和腌腊制品等食品有无过期、变质、三无和含吊白块、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问题,要求经营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六是查验经营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情况,敦促经营户在期限内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七是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工作,要求蛋糕店、卤肉店等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添加剂,不得违法违规乱添加。

第四是因地制宜,五个统一,标准化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xx工商所已按照市局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打造了2户监管栏、店招墙柱、亮证亮照、经营者承诺书、监督投诉电话等“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示范店。

XX年,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运行良好,辖区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明显的管理漏洞,得到了当地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好评。

篇12: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县食安委: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五一”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狠抓三个专项整治”、“抓好三个安全”、“全面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努力为我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宽松的购物环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打造“食品放心工程”

在日常工作中抓好食品监督检查,确保重大节日安全渡过。一是开展了“查食品、保五一”活动。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熟食、糕点、调味品着手,对35家食品生产企业、3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各大景区、饭店进行了检查,保证了“五一”节的安全渡过。

二、认真组织开展了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查

五一节前我局组织专人严格把关,抓好食品生产厂门安全,确保出厂产品质量。认真落实食品生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安全、健康的行为。一是集中力量对3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5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取蛋糕、豆制品、熟食、纯净水等样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8%。二是对16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进行检查,共抽查定量包装食品32批次。三、深入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保障全县百姓五一假日期间食品入口安全,我局在节前共组织开展了2次大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五一节前“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9家食品生产企业从生产运行状况、工艺流程、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生产检验制度的落实、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定量包装以及产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数均分布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企业法人代表文化水平较低、管理能力差、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我县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多,生产加工技术落后,生产环境条件差。尽管我们面临任务重、范围广、人手少的客观实际,但是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一定会履职尽责,做出应有的努力。

篇13: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打防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XX县工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1、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在作出食品流通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在遵循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严格把好审核关,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条件符合后发放行政许可;二是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过程中,对实际不经营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变更许可登记项目后在进行验照、换照,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有效,对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验照、换照。三是根据有关要求,规范乳制品等重点监管食品的行政许可行为。截止11月,我县现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24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64户,内资企业78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

2、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100%的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是及时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书的内容涵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在日常监管的过程,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告知经营者未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违反的法律条款,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树立依法行政的工商形象。三是片区责任人对所管辖的片区食品经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变动信息和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做到及时签订,不留死角。

3、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责任,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让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树立食品经营者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同时更应该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讲解鉴别和发现问题食品的相关知识,让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食品。三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责任,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可追溯制度。一是在过去建立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对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食品批发一票通。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进货单据按照进货日期顺序装订好食品进货单据,并保存完整,留存2年。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过去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

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上级安排布置的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今年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集市、城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杂店、城乡批发部、超市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906户,检查农村市场102个次。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经营户969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立案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件,罚款20xx元,没收过期食品23公斤。

2、开展了含黄曲霉素M1超标乳的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24户。

3、开展“瘦肉精”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 20人次,检查经营户105户次。

4、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发〔20xx〕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对本辖区酒类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酒类经营户基本能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查验记录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质检报号字号登记不规范。没有发现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数668户次,检查市场10个次。

5、5月19日,云南省质监局、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关于监督召回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问题油脂产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局刘副局

篇14: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乐东食安办《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通知》(乐食安办20xx1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统一部署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我局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年初,我局根据省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制订了《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要区域三个整治重点,并提出了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半年来,在一把手的亲自带领下,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至今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大力宣传,加强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主动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社会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悬挂条幅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产品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三、严格监管,把好源头

为把好源头关,我局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全县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情况进行填平补齐,在确保完成食品和生产加工企业100%建档的任务的基础上:

一是大力开展对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规模以上企业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省局和县食安办的要求,制定了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3个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对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行为的监管,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对猪肉制品、食糖和固体饮料执法查处工作。至目前为止,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四是按照《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对白酒产品的整治力度,对7家小作坊生产的9批次白酒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是制定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上半年共抽查食品20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5%。产品抽查合格率比往年同期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依然存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较低。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2家,其中家庭式小作坊45家,占食品企业总数的86.5%。由于企业规模小,生产管理粗放,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无证情况普遍存在。无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取证条件,另一个是企业经营状况差,无资金投入改进生产条件以达到取证要求。如我们在要求乐东腰果综合加工厂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中,就感受到困难重重,工作很难开展。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差。在目前列入监管的5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虽然全部均已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但的绝大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较差,场地脏乱,食品安全质量令人担忧。

以上问题的解决,非某一部门力所能及,特别是对一些覆盖面较大、涉及部门较多的食品安全工作,更需要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县食安委的大力协调,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群策群力、联合整治。

篇15: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深化市场整治为切入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市场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继续保持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案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监管责任,大力统筹协调全县食品安全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各类专项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一)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构建。坚持食品安全全县“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各镇、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完善督查督办、24小时值班、基层培训、联合执法、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等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建立。

(二)推进改革,积极履行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责。按照实现职能转换、提高监管效率、增强执法能力的工作核心,顺利承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县****余户经营单位实现从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在各镇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所,落实监管人员**名,实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行政村和社区聘任***名食品药品信息员,实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清晰,责任明确、高效运转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体制改革工作由于起点高、动手早、推进快、效率高、成效大,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调研中,受到市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改革工作的责任落实、机构整合、队伍建设、学习培训、履职尽责、舆论宣传等做法在全市进行了经验交流。

(三)强化督查,确保各项活动齐头并进步调一致。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和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管理长效推进,今年来,县食安委办抽调专人,对全县**个镇集中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督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抽门店、查现场和访群众的方式进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各镇督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纳入年终考核,进一步增强各镇抓整治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了各镇工作协调一致、不落死角。截止目前,农村集体聚餐已登记备案***起,集中开展农村家宴制作厨师培训**场次***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我县为保障农村家宴安全,对全县***人以上集体聚餐和民间厨师实行备案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对这一做法以报道。

二、深化市场监管,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一)强力推进食品市场监管。以保障全县广大公众食品安全切身利益为己任,不断加大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高强度开展粮、肉、油、奶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余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餐饮门店****余户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户次,化妆品经营单位****户次,责令整改***家,办理违法案件***起,餐饮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圆满完成旅游活动保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核心,按照“大监管、大安全、大服务”的工作理念和提早谋划、提前介入、突出监管、强化服务、全程跟踪的工作思路,在文化旅游节、高考中考等重大庆典活动期间,以学校、农家乐、集贸市场、景区餐饮单位和涉事门店为重点,采取“活动前实地查看、活动中全程跟踪、活动后总结归档”的全程监管方式,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次,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活动保障任务。

(三)严防死守校园食品安全。以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入手,加强对全县开办学生食堂的***所学校共计****个学生灶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其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和应急救援工作,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标准和保障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观。同时,加大各校园长《食品安全责任书》履职情况监管力度,对全县提供学生营养餐的***所寄宿制学校,认真推行每月检查***所学校的常态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学生小餐桌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已经备案的**家小餐桌经营者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向社会发布小餐桌备案管理要求和消费安全警示,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四)严把食品许可受理关口。本着“抓许可就是抓政风、抓服务就是抓行风”的工作理念,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的同时,积极转换工作观念,切实优化工作流程,热情服务监管对象,处处凸显服务理念,大力帮促产业发展,,截止目前。已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家、《食品流通许可证》***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坚持积极推行“三个一”工作制(资料一单清、一站式服务和多位一体的便捷服务),事事体现工作的服务性和便利性,在今年县监察局开展的优化行政审批工作调研中,受到充分肯定。

(五)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农村“四小”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活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劣质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市场。

篇16: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节日,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督察,建设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食品监管工作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篇17: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鹤壁市20xx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抽捡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淇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分别召开专门会议,提高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扎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将监督人员分为三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将每一个餐饮单位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和督察

活动中监督人员均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工作中我们以查办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为突破口,统一标准,探索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长效制度。按现有的法规,结合卫生部公布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免费下发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要求。同时加强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的巡查力度,提升其卫生许可硬件环境,改善餐饮卫生条件。要求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标准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此外,还统一实施“证照、制度(卫生组织、卫生消毒制度、饮食卫生制度、操作间卫生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等)上墙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店容店貌,提高了品位。

共检查餐饮单位197家,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186户,持证率94%,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单位126户,量化分级定级B级管理5家,C级管理110家,未定级11家,量化率90%。卧羊湾农家乐6户,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6户,持证率100%。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0份,具体告知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活动,我县餐饮卫生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下一步,我们将依照国家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围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积极与质监、工商、教育、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大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搞好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力争使我县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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