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自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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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自查的报告

篇1:开展农民工的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报告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发[20xx]91号)和《某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某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

[20xx]3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对20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区目标办印发了《20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某某电视台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126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26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160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361人,带动298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

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分别在西集、桑村、冯卯三镇第一批区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216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76栋,建设面积2100亩,现已入72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129人,带动271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领导。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镇(街)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今年

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4200人,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新增转移就业4132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8700人。

三、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区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某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某某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

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区、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枣庄就业网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枣庄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通过某某区人社局网站和室内、室外大屏幕举办网上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529条,提供3962个就业岗位。

四、存在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我区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矿工、针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区镇(街)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部分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篇2: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xxx区司法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能够在重要时期和特别节日协调和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过年过节在工业区多次开展 “欠薪举报”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活动及分发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温情卡等,为外来工寻找法律途径,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二是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繁华闹市、在工业区域、在便于为民服务的各种场所举行大型咨询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如融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法制猜谜、宣传资料等为一体的宣传活动,[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本网网!]方便了各层次、各群体的需要,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是开设法律频道,通过网络上传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栏目等内容,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通过上网寻找解决各类利益纠纷问题的法律途径。

二、对农民工能够降低法律援助门坎,简化法律援助程序。

我局考虑到农民工身在异地他乡,所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要求法律援助时给予简化程序,免去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等。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劳动报酬案件为40件,工伤赔偿案件为18件。通过法律援助均得到合理解决,缓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问题。

三、主动与各执法部门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平安鲤城”建设。

今年来,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讨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得到区综治委员会认可,并作为经验材料转发。通过警民联调,共同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达到快速高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同时,指导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法院、区劳动局、区工会、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经常沟通、协调、联手为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有力地树立了区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

篇3: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委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关爱青年农民工群体、帮助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注重调研分析,充分认识农民工群体现状。

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新扬州人”现状、青少年网络教育、青少年自我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专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大调研,形成了《20xx年共青团扬州市委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等11篇调研报告,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等进行剖析,为做好服务、管理该群体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通过统一组织发动、深入走访调研、集中有序推进、落实有效服务等方式,在全市有效开展了20xx年度全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明确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作为主题,市、县层面全面启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的领导及市政协共青团、青联、工会、妇联界别组部分委员参加座谈会。为配合此次活动,团市委开展了“全市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大走访”活动,下发调查问卷14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20份,形成了《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生活、职业发展、精神文化需求和权益保障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反映出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四种主要特征,融入城市的四方面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解决办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发展及融入城市的建议》已被立为第287号提案,年初召开的市人大、政协会议共收到涉及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提案、议案、建议共4件,全部办结,并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大走访的基础上,面向80、90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开展了“新扬州人”流动课堂,邀请专家进工厂、进工地、进园区等新生代农民工的聚集地进行授课,为他们提供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内容实用的培训服务。

三是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外来未成年人)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明确各县(市、区)试点方向,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状况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良行为的帮教和矫治,积极开展困难帮扶、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目前,宝应县的闲散青少年群体试点等已被省综治委确定为省级试点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争取拿出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的扬州模式。

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活动。

全面梳理排查了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自“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精心选取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截至目前,我市创成国家岗4个,省级岗17个,市级岗137个,今年又成功推报扬州市育才小学、扬州市邗江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省级岗。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示范作用,联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对农民工群体给予特别帮助。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两个关爱”活动的通知》,号召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社区、进农村,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截至11月底,全市较为集中的182所中、小学中44331名农民工子女,结对率已达95%以上。

五是创新拓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

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自护教育,利用暑期组织20xx团市委博闻自护夏令营,丰富、拓宽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见闻视野,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围绕平安自护、法律自护、火灾自救、自然灾害自救、网络自护、心理自护课题与市消防、供电、卫生、急救等部门联合,组织同心、向往等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参观开发区消防大队,学习了消防常识,观看了消防演练;在市供电公司参观了吴州路电动汽车充电站和营业大厅,感受了科技与生活的密切结合并学会了基本的用电知识;赴市120急救中心、110指挥中心了解了急救、治安方面的知识。

六是打造品牌,全力形成扬州特色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团市委开展了“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将其作为团市委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品牌工程和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模式。具体是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化工作对象为工作力量,把有能力的青少年聚集起来,志愿帮助曾经有过类似经历的孩子。例如“接力棒”爱心社是由扬大一批受过社会资助、品学兼优的学子发起的社会团体,首批成员33人,旨在关心特殊少年群体、传递爱心信心。团市委了解到志愿者的意愿后,加以引导、大力支持,为他们提供活动阵地,动员美程国际旅行社对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自今年6月份成立以来,对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扬州市向往学校、同心学校举办了一系列牵手、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活动,形成了“三个一”模式。即“依托一个阵地”,依托“接力棒·青少年关爱工作室”开展活动;“建立一支队伍”,成立以扬大受助学生为主体的“接力棒”爱心社;“立足一个支撑”,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商业机构美程国际旅行社加入,为爱心社的运作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长效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形式丰富、充满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团市委将继续以“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工程”,扩大关注群体,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近期,团市委、市综治委预防办还将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通电视在线服务、市区消费优惠服务等内容。

篇4: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www.fwsIr.com)花卉园艺师等10余个培训项目,参训人数达2753人。据初步统计,参训的80%以上农民工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人均月薪提高近1000元。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层次。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另外,针对新建的丁家庄、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我们及时开设保洁、绿化、保安等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率。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除了根据季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我们还充分利用集市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印发资料、发放书籍、现场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区职工培训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周末学校的学习,参与各类技能比武活动。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0日

篇5: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月***日至20***月***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

截至目前,检查***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份,协调解决***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余名民工清欠工资***余万元。

篇6: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中国共产党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第25、26条开发区医疗保险的自查报告

对在产业集聚的工作一年以上,愿意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在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政策落实情况。

自收到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排查落实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的农民工参保情况,现把调查情况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照劳动服务协议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我们针对这部分人员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且按照缴费时间段稽核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但大部分农民工家属已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我区还是以户口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针对以少数未参加任何保险的职工家属,接下来我们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意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篇7: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篇8: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x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x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四、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9: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去年,我市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抽6名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委毕美家书记的“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4月初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市目标办印发了《淮北市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列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国家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分别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淮北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13946人;建立了南坪、刘桥等10个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发展劳务经纪人87人,新增转移就业16839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6521人。

篇10:全乡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全乡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

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篇11: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区公安分局治安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篇12: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民工3年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从11月起在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工作专项督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督查的通知》的督查主要内容,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先行自查并形成报告,通过督导调度汇总归纳,现将我市20xx年度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菏泽市农民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保障厅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各县区、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民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我市作为人力资源和劳务输出大市,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先后于5月12日、6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和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社局按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代市政府起草文件、组织春风行动,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建立返乡创业服务站等措施,努力推动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今年1-10份,全市新增各类企业3561户,其中返乡人员创办877户,带动就业4758人;新增个体工商户10976个,其中返乡人员创办3181个,带动就业7672人。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今年以来,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文件,我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和推进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菏发[20xx]10号),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的20条优惠政策。近期,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菏泽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预计11月底即可下发。

二是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4月25日,我们在杭州举办了菏泽籍在外工作及创业人士座谈会,杭州及周边200多名菏泽籍创业成功人士参加座谈,重点推介了我市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放了“政策大礼包”,当场有8名企业董事长表态要返乡投资,并表示组团回家乡考察。4月29日,在上海召开长三角地区菏泽籍企业家恳谈会,上海资信永安公司董事长刘信永、天永机械电子公司总经理荣俊成、上海冀鲁纺织公司总经理张孔江、上海山勇电力电控公司总经理张金勇等企业家先后发言,一致表示,要为家乡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是筹建返乡创业服务站。优选出合适的城市建立服务站。最终确定了在11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温州、杭州、福州、深圳、南宁、厦门、青岛)建立首批返乡创业服务站,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1月20日后陆续开始挂牌,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开展相关工作。明年还将陆续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站。

四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从全市千万创业者中遴选9名优秀创业者,组建了菏泽市“全民创业先锋”报告团, 9月18日下午,在市政府第四会议室举办一场报告会,其中返乡创业的优秀代表、上海壹模式集团创始人、菏泽市创业实训孵化基地总经理候兆允以及被誉为“农民工总司令”的纪德力,先后作了精彩发言,引起热烈反响。报告会由菏泽电视台全程录播,并在黄金时间播出,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为返乡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工作任务落地,服务职能下沉”的要求,20xx年,第二批从市县两级人社系统两批抽调各17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乡镇人社所“第一副所长”,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下沉。

六是积极开展就业“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8.5万份,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接受创业服务4005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1.28万人,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405个,推荐诚信服务机构59个。

七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与联通、移动公司合作,开展了“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活动”,倾力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做到“5个半小时”:即企业提出用工或培训需求后,服务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上门服务,半小时内制作好简章或信息予以发布,用工信息在半小时内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协理员获得求职者信息后半小时内与有关单位实现用工对接,劳动者提出上门服务要求后,半小时内实现上门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20xx年以来,我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责任分解任务目标,都做了卓有成效工作。

一是人社部门大力实施 “春潮行动”。以人社部门为主,依托职业院校、技术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全市建立职业培训机构104所,通过招标评估认证挂牌46处劳动就业培训基地。今年1—9月,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27455人,发放培训补贴934.63万元;创业培训913人,发放补贴73.04万元。同时,集电商交易和培训为一体的菏泽人社“壹邦壹品”平台上线准备工作基本完成。6月28日,作为市政府全民创业的“1号工程”,“壹邦壹品”电商交易平台完成内部测试上线。8月7日,壹邦壹品在广州市成功进行项目推介。目前壹邦壹品网站已经完成对菏泽八县二区的1号土特产品选型工作,市外与北京、广州、河南安阳、商丘、聊城、济宁等地达成合作伙伴,目前已整合500余款1号产品,已完成188款产品的电商化工作。同时,壹邦壹品上海研发中心加速开发建设,切实把壹邦壹品打造成全国电商领域“互联网+”的“菏泽模式”。

二是教育部门大力实施 “素质教育培训计划”。 一年来,陆续成立了社区大学(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社区教育学院(各县区职业教育中专)、社区教育中心(各县区乡镇中心学校),扩大和巩固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阵地,确立了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等14所学校为菏泽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试点单位。20xx年1-10月,全市共培训农民工18627人,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科技部门大力实施“星火计划”。今年以来, 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星火计划”培训。目前,已开展了小麦、花生、油用牡丹、山药、大蒜、芦笋、大棚蔬菜、番茄、苹果、青山羊、小尾寒羊、斗鸡、生猪等高产栽培、优化养殖、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培训班42次,培训农民工5000余人,发放各类图书、口袋小册、明白纸、操作规程等资料7000余份。

四是建设部门大力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 20xx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了一次农民工高技能人才(技师)培训和建筑业农民工多岗位技能培训,共计培训452名建筑技师,培训合格率82.14%,就业率100%;培训了初中高级农民工5216人,培训合格率97.3%,就业率100%。

五是扶贫部门大力实施 “雨露计划”。20xx年,选取了菏泽技师学院、菏泽信息工程学院、牡丹区职业技术学院、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个培训基地,投入130万元,共对216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进行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2年的补助。

六是商务部门大力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继续实施千名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养老、育婴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在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家省家政服务培训单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其他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部分农村家庭收入。20xx年以来,培训农民工1000多人,培训合格率98%以上,上岗就业率95%以上。

七是残联部门大力实施“残疾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强化培训质量管理为手段,以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切实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20xx年,在电子商务、盲人按摩、美容美发、维修、种植和养殖等方面,全市共完成残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560人,实现就业、创业370余人,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八是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试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50)要求,加大对鄄城县试点工作管理。目前,鄄城县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全市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统筹管理进程,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质量。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一)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xx年以来,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制定规范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鲁发〔〕15号)和菏泽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制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菏人社〔20xx〕24号),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菏政字[20xx]9号)和工资指导线(菏政字[20xx]10号),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0%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市共受理欠薪投诉、举报533起,其中人社部门受理304起,建设等部门受理229起。妥善处理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39起,移送公安涉嫌恶意欠薪案件7起。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8332万元,其中建设施工企业补发5171万元。

(三)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经营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必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不得对农民工有任何歧视政策,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做到同工同酬。

(四)重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认真贯彻鲁安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利用多种方式,强化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宣传,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深入人心。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止目前共培训各类农民工5805人。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分行业、分批次的方式,开展职业卫生培训429人,开展从业人员3000多人。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安排,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40天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劳务用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五个方面安全管理情况,有力地预防和防止了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局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等及时解答农民工的问题,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帮助。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市直及各县区本着方便农民工的原则,均设立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受理处,并由专人负责。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快速机动,随时处理突发恶性事件。

二是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通过简易程序从速处理。落实便民利民仲裁措施,实行“便民仲裁”和“阳光仲裁”。在劳动仲裁中,“阳光”操作,坚持仲裁“程序、信息、结果”三公开,努力为争议当事人提供文明优质服务。20xx年1-3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7件(含上期未结案3件),涉及劳动者648人。其中当期受理涉及农民工争议93件,涉及农民工200人。通过调解和仲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506.49万元。

三是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年初,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依托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获得法律帮助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专网、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农民工的特殊需要,菏泽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及时指派,保证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年来,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余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努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灵活就业的、特别是进城的年青农民自愿参保,并保障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一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督导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鼓励灵活就业的进城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据统计,截止到20xx年10月底,全市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已为97095名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我市积极做好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全市约有700多名农民工已经退休,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早在6月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为农民工参保缴费,重点人群包括: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建筑业、纺织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民营、园区企业的农民工。近年来随着 “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为保证农民工应保尽保,农民工参保政策不断优化,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止目前全市参保人数约94760人,也可随户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实现居民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农民工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后,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22万人,较20xx年底增长0.8万人。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与其他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努力扩大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一)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工作

据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达7000余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共有6212人,涉及接受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85所。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就学权利。全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按照“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入学办法,简化入学手续。早在6月,我市教育部门就对随迁子女入学做出明确规定,监护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20xx年以来,贯彻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2〕11号文件精神,要求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全市初中学生一样依据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三是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资助体系。在全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校舍建设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改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贫困学生资助范围,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政策。四是完善管理办法,实现同等待遇。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络,将申请子女学籍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就学同等编班、同等享受教育资源、同等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与本学区儿童少年一视同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政府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方式、申请条件等,将农民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之中。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上,加大对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园区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式公租房,并享受上级有关政策优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市区内已有10多家企业在企业园区投资建设了3000多套公租房,面向企业职工出租。在城区内购买小户型的商品住房,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中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或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目前,市区内通过财政投资在中富奥斯卡春城、交通家园、水岸嘉苑三个商品房小区内购买了119套公共租赁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内在康馨雅苑、滨河新城、和谐家园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964套。这些公租房建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农民工家庭出租。二是加强农民工经济适用

住房保障。20xx年,根据国家、省市户籍改革情况,将落户城区内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凡是符合城区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允许已落户农民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赁补贴。

三是加强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1.降低缴存门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作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2.放宽提取条件。农民工购买商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可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农民工租住自住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个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额。农民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非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2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优化了贷款政策,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农民工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鲁卫基层字〔20xx〕11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菏卫发〔20xx〕25号,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保证农民工各项卫生计生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全市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今年,全市目标人群实现城乡全覆盖,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全免费,目前,全市共建立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服务点32个。四是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农民工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3月24日开展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4月25日—5月1日开展了主题为“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止目前,全市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979人,落实健康教育2199人,预防接种337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228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7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6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111人。

(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建设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开展针对性服务活动。我市图书馆20xx年正式对外开放,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群体提供阅读、借书、专家讲座等服务。市博物馆、鲁西南民俗博物馆、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县区乡镇文化站已经全部建成,一半的行政村建有村文化大院。全市范围内已启用的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博物馆及纪念馆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组织了系列关爱农民工专题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在主城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办公室,目前,菏泽市主城区79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中65%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服务办公室或窗口,充分利用人社、统计、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协助做好农民工流入和流出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健全社区农民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民工社区管理水平。同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帮助其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六、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工作

(一)落实政策,超前行动,全力推进户籍政策改革

早在20xx年6月,市公安部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有力支持,大幅度降低城镇落户条件,重点解决已在城镇务工经商人员落户城镇问题,以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6月13日,在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获得通过,制定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菏政发[20xx]14号)文件,成为全省首个以政府名义下发的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规定“实行宽松的户口政策”和“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市户籍改革意见强调了对农民的权益保护,规定了农民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受法律保护。同时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强调了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完善就业创业、义务教育、社会求助、医疗卫生、养老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在农民工聚集居住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组织全市户籍民警深入走访,主动办理居住证1700多个。

(二)贯彻精神,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上级文件精神。农业部门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见》(鲁发[2013]1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163个涉农乡镇5576 个行政村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占涉农村数的97.3%。5413个村完成登记簿打印,占比94.4%;5391个村完成了证书打印,占比94.0%。目前,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尾声。其他职能部门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七、积极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一)组织开展共青团走进青年农民工恳谈日活动

活动以“让梦想走进现实——我的城市我的路”为主题,邀请部分在菏务工农村青年及企业青年职工代表参与座谈会,倾听青年农民工心声、了解他们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搭建起共青团与青年农民工联系交流的平台,让青年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同时,以非公企业青年农民工群体为重点,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提升青年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托市级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力度,帮助困难青年农民工解决个案问题;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为抓手,联合安监部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岗位练兵,增强青年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实施“红丝带”计划,深入建设工地、大型工厂等青年农民工集中地发放“红丝带”大礼包,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等生活常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

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团属资源,做好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工作。团市委机关带头示范,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牡丹区一完小、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了结对,在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活动。机关团干部与学校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定期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学生送去学习用品和各类书籍;筹措建立菏泽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组织青少年法律讲师团、开通12355热线,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物资帮扶、法律维权、心理疏导等关爱。同时,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菏泽学院志愿者等开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捐建留守儿童活动站,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捐建省、市、县三级“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56所,配备了100多万元的电视机、电脑、电钢琴、投影仪、乒乓球台等文体器材。活动站通过集中开展课外辅导、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济困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引领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根据省统一部署,确定单县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妇联多次深入单县调研,帮助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并在单县新建一所留守儿童活动站。努力优化家教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家长学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等网络优势,通过举办“百场家庭教育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农村父母课堂等,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20xx年,市妇联开展了“家庭教育进社区、万名家长进学堂”活动,近10万名农村家长受益,有效改善和优化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

(三)倾力打造留守妇女“花城巧姐”和“巾帼家政”品牌

一是打造“花城巧姐”品牌。针对我市留守妇女、老人、儿童较多这一现状,妇联部门精心打造“花城巧姐”品牌,最大限度凝聚妇女手工爱好者,扩大“花城巧姐”影响力,并带动5万余名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创业就业。这一做法已被全国妇联第55期《妇工要情》、《中国妇女报》、《山东妇女》、《菏泽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大力实施“巾帼电商行动”。今年以来,基本形成了“淘宝+自营商”、“乐村淘+体验店”、“互联网+基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妇女电商发展格局,成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妇联已举办女性电商培训班100余期,帮助11350名妇女成功掌握电商经营技能。除此之外,市妇联编印了《菏泽市巾帼电商创业故事汇》、《菏泽市妇女创业创新政策指南》,开展了“创客·女性”图片展,深入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创业内生动力。

二是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我市巾帼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市巾帼家政已发展12个直营连锁加盟店,7个服务站点和一个培训学校,营业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管理队伍近30人、服务人员700余人,年营业额近千万元;各县区妇联通过联办、加盟、扶持、指导等形式,建立了10个“妇”字号家政服务中心,全市巾帼家政产业化发展日渐成熟。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培训、安置留守、失业失地妇女800余人次。

另外,在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和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方面,我市也做了积极工作。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菏泽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总召集人、召集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人社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菏泽市农民工工作总联络员由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长兼任。各县区也按照市的统一要求都成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根据菏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菏政办字[5015]51号),将返乡创业情况、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全民创业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等列入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同时建立了月报表和季通报制度,对各县区今年以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设立月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每季通报情况,有力地督促了返乡创业工作的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市场需求与求职者的选择还有错位和差距,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心不强、协调难度大;由于经济欠发达,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认真抓好国发[20xx]40号、[20xx]23号、国办发[20xx]9号、鲁政发[2013]22号、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和我市菏政办发[20xx]59号、菏发[20xx]10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将惠及农民工的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督导力度。

2、进一步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我市一个大的产业来研究。大力推动民营个体经济、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着力推进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尽力扩大就业总量,逐步形成以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为龙头、民办劳务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劳务输出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配套服务。

3、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掌握到先进实用的技术。同时,挖掘设置有菏泽特色的培训专业,以“天使家政”、“天将保安”、“天巧焊接”、“天香园艺”、“天安驾驶”五个“天字号”品牌为龙头,大力培育在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劳务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4、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市级人力资源市场规模,提升服务能力,督促县区市场尽快建立和规范,提高乡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5、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保证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防坑骗农民工现象的发生,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积极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疾病防控、适龄儿童免疫、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篇13: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澄城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做法是: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线,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二、以就业创业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三、以农民落户为重心,强力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生活;四、以劳动执法为核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以目标管理为统领,强化农民工工作督导检查。

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工自主创业意识不强,技能水平较差,就业质量普遍不高。二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培训覆盖面不广。三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企业用工行为还不很规范,加之就业竞争压力大,违反劳动法、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察执法任务。为此,今后我们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形成环环紧扣,紧而有力的农民工工作网络体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力度,实现劳动力深层次、特色化、品牌化转移;提高劳动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体系。

总之,严格按照中、省、市农民工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开展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企业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企业工作的自查报告

企业工作自查报告

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的自查报告

全乡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检查汇报材料

街道工作自查报告

小学开学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自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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