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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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篇1: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保障广大妇女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为此,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徐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徐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地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依法维护妇女在社会保障和劳动工资收入方面的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到底,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3.36万人,其中女性为1.7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0.26万人,其中女性为28.8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6.7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68.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33.3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30.44万人,其中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达到0.57万人。

主要做法是:

(一)全力做好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平等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妇女就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近几年,在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其中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占多数,且再就业难度比较大。根据这种情况,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就业层次不断提高。

1、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做好就业服务。一是引导和鼓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免费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同时举办了专门面向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专场招聘洽谈会。二是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表彰和树立一批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典型,引导和激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大胆创业,激励她们的创业积极性。三是对40岁此文来源于本网网:wmjy.net以上女性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购买培训成果,大力开发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适合妇女劳动特点的就业岗位,将这些岗位优先提供给大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

2、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我市的妇女就业培训工作以提高妇女就业素质为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针对妇女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在专业选择和办班形式上注意向妇女倾斜,先后开设了家政服务、月嫂、插花和布艺制作等十余个专业(工种)。同时针对妇女家务事较多的特点,在上课时间安排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开办了白班、晚班或全日制班、半日制班、周六、周日班,方面了妇女参加培训,受到了她们的欢迎。二是根据下岗失业女性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年青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其参加计算机操作、食用菌栽培等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壮年女性,组织参加家政服务等技能相对简单、就业面广的劳动密集型职业的技能培训;对年龄较大的女性“40”人员,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实行推荐妇女培训就业奖励机制。凡培训机构培训妇女合格率达85%以上,且培训合格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就业人数,在按中标价格支付培训单位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另按照中标价格的25-35%予以奖励。四是搞好培训与就业的对接,提高女性培训就业率。将经培训结业后的女性失业下岗人员输入职业介绍网络,并采取举办劳动力洽谈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积极联系用工单位,为培训学员提供寻找岗位的平台,同时对自谋职业或创办企业的学员提供义务的后续帮助服务,确保成功就业。

3、加强劳务输出协调,做好转移就业。近年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措施,实行“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劳务输出组织网络,加大劳务资金投入,发展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采取“政府发动、典型带动、市场拉动、培训推动、企业促动、南北联动”等形式,使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升、范围不断扩展、协作不断深化、贡献不断加大,基本做到了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其中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农村女青年劳务输出工作,在市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在各级妇联、劳动、农业、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增加农村家庭收入、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妇女地位做出积极的贡献。至20末,全市在外务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48.47万人,占全市在外务工总人数的46%,占全市农村女性劳动力总量的30%。年全市在外务工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带回劳务收入近27亿元,相当于每个农村女性增加了劳务收入920元。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近年来,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城镇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和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其中,生育保险是专门针对妇女生育问题、为保障妇女权益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经过艰苦努力,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1、逐步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我市生育保险从10月实施以来,有关政策在不断完善。市政府确定了有关提取比例、支付待遇项目和标准等基础政策,2005年我们针对我市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多,支付项目和标准已明显偏低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各协议医院和现行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为今后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标准、扩大支付项目和维护女职工权益做好了准备工作。

2、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为确保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的完成,我市加大了扩面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目标领导,成立了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会议,分解落实了扩面工作指标。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并到六县(市)、贾汪区专门督促检查扩面工作情况,将参保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积极争取未参保单位参保。三是加强政策完善,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办法,稳步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至2005年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0.44万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广大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同时,我们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妇女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

1、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严肃查处使用童工案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2、贯彻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收入。在企业内部建立岗位工资制度,除了不适于女性职工的工作岗位外,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工资收入。

3、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注重维护妇女在劳动争议方面的权益。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妇女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突出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重点查处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违法行为。

篇2: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汇报

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汇报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局坚持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与县妇联密切配合,在广大妇女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进一落实职责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落实“男女平等”国策和建立和谐x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局把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不放。一是建立组织,成立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局长x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局长、就业局局长任副组长,x室、x科、x中心、x科、x科、x大队、企业x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安排《妇女保障法》贯彻落实。二是明确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劳动保障执法、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将维护妇女农村劳动力、女职工的`权益突出出来,做为重点,列出详细规定,落实责任科室,并逐步督导到位。三是严格考核。将《妇女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做为责任科室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完成情况,做为局内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因不力的,适成拖欠女职工工资、女工保护不落实、歧视女劳动力就业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科室进行严肃处罚。通过领导的重视和同志们的努力,全局上下形成了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良好氛围。

二、常抓不懈,保障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一)积极促进妇女就业。一是着力提高农村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建立了覆盖全县、规范统一、相互联通的职业培训网络,针对市场需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女性举办适合他们操作的技能培训班,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x年来,我们举办x、x、x、餐饮服务等轻体力技能培训班x期,培训女性劳动力x人。二是为妇女求职提供良好服务。为方便女性求职,设立了“女士专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查询电脑,配备女性职业指导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提高女性就业成功率。近x年来,有x名经过职业指导,实现了就业。在就业总人数中,女性比例占x%。三是着重维护妇女劳动就业权。加强就业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防止招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用工单位招用女职工必须要签定劳动合同,特别是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对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一律取予以取销,视为无效合同,并督促重新签订。目前,维护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已成为单位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四是积极帮助女性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了《关于对“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三种家庭实施再就业帮扶的意见》,重点解决x岁以上的女职工和x岁以上的男职工的就业问题。在认定就业困难对象时,优先考虑女性人员,安排公益性劳动岗位,并帮助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此外,我们还针对制约妇女就业的瓶颈问题,定期展开调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妇女就业问题年年有新的突破。目前社区以保洁、保绿、家政服务为基本内容的公益性劳动岗位,已成为安置女性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主要途径。目前,我县已有x名女性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占实现再就业总人数的x。

(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一是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印制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发放到女职工手中,使广大企业女职工全面掌握和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有效地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实行联合制约。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近几年我们明确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企业考核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在企业法人评先评优和申报劳动模范时,凡有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加强执法监察。劳动监察大队始终把维护女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作为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对劳动条件恶劣、雇佣女童工、女职工“四期”保护和随意降低女职工待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题监察。两年来,共检查企业x家,查出并督促改正隐患x起。历次检查表明,本县大部分企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执行较好,女职工的合法权遇得到基本保障。

(三)全力维护女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我县自x年就实施了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近年来,我局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和基金征缴为突破口,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综合采取明确目标责任、社保稽核、强化督导等有力措施,使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取得了较大进展。截止到目前,我县有x名企业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结余x万元,累计为为x名女职工报销医疗费和产假工资待遇x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使她们及时重返岗位。二是按政策积极办理到龄女职工办理退体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退体的制度,对年满50周岁的女工人和55周岁女干部,在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后及时办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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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各位主任、委员:

现将我区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个办事处、*个镇,辖***个居委会、***个行政村,妇女人数***万人。《妇女法》实施**年来,我区妇女的政治、文化教育、人身权利和劳动权益等得到较好的维护,主要表现为: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女干部****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51%,比199*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共有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人,占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总数的16.4%;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党政群机关有**个,占部门总数的48.5%,比199*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镇(办)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人,平均每个班子配备1.9人;全区***个村“两委”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其中有女党支部书记6人,女主任4人,妇女进“两委”比例达到42.3%。

2、妇女就业和劳动权力得到进一步保护。截止2005年底,全区企业有女职工**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7%。90%的企业设立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大力推行生育保险区级统筹,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达到***4万人,今年1-9月份有****名女职工在生育保险中受益,共领取生育保险金****万元。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1-9月份,有失业女职工***人次,领取失业金*****万元。各地积极开拓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和就业方式,发展民营经济,拓展了妇女的就业渠道。

3、建立起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不断巩固。妇幼卫生监测体系日益完善,截止2005年底,全区新法接生率、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100%和98.5%,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和5周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计划免疫率达到95%以上。优生优育工作全面落实,优生优育优教普及率达100%,计划生育率达100%。人口平均寿命77.2岁,卫生保健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4、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适龄女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100%。“春蕾女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农村,有9.2万名妇女接受了新技术培训,600多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90%以上的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在城市,广大妇女踊跃参加各种技术培训、比武和成人教育,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 [本网网文章-www.wmxz.cn 找范文,到本网网]

5、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和人身权利得到较好的维护。结婚自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等观念逐步深入;民主、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逐步建立;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90%以上的妇女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身、家庭、财产权益。各级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的各项权益,严厉打击残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每年都能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人身权利。

二、主要做法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各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形成实施《妇女法》的整体合力。

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为了使《妇女法》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从政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反复强调妇女地位的重要性,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形成共识,并予以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及各镇、办事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妇女再就业及妇女人身权利的保障等创造了良好条件。区里将《妇女法》纳入全区普法总体规划中,区领导经常听取有关《妇女法》的实施情况的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难题。区人大多次对《妇女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妇女法》的贯彻执行是《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做好“两纲”的实施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环翠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区长、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区妇联主席任副组长,劳动局、卫生局等32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妇女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强大舆论氛围。

为使全社会达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共识,形成实施《妇女法》的良好舆论氛围,我们从多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了“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四项内容,建好三级阵地”的工作方案。坚持“四个面向”,即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促使他们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面向各级有关部门宣传,促使他们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宣传,促使他们树立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自觉意识;坚持面向妇女自身宣传,促使她们争做“四有”,“四自”新女性。“建好三级阵地”,即建好以区电视台为主阵地的区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以镇党校为主阵地的镇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的村级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二是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平时,我们充分利用橱窗、板报、闭路电视、送法律下乡、市集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每逢“三八”节、《妇女法》宣传月、家庭文化建设月、“十一”、春节等妇女工作的黄金时期,则开展大张旗鼓的集中宣传。三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举办全区妇女干部培训班的时机,组织妇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并邀请律师进行现场解答。每年组织女司法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为广大妇女解疑释惑;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妇女专栏及专题,宣传妇女运动新动态及优秀妇女典型。为了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新《婚姻法》修改后,我们邀请法律专家就修改部分录制了一期专题访谈节目,在**有线台反复播放,并组织广大妇女进行集体收看。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她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切实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妇女法》过程中,各级各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妇女参政、劳动就业、人身权益、贫困儿童入学等突出问题上,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1、注重大力选拔培养女干部。区里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妇联、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妇女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区妇女干部培养选拔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妇女党员工作的通知》等全区性的规范意见,为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选拔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方法。每年的组织工作会议,都坚持做到研究酝酿干部时有女干部的内容、组织培训时有女干部的名额、换届安排时有女干部的比例、选拔青年干部时有女干部的要求,在女干部的使用上,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干部、班子有空位时优先安排女干部的原则,把经过培养、比较成熟的女干部及时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目前,我区有8个区直部门的一把手由女干部担任。纪委、组织部、财税、公检法等重要部门都有女领导干部负责业务工作。

2、进一步加强妇女就业和劳动保护工作。在促进妇女就业方面,区里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安排意见》等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再就业的政策。区劳动局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设立就业窗口,并实行空岗报告制度,帮助下岗女工重新上岗。妇联、工会、劳动等部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下岗女工1500多人次。今年4月中旬,区妇联与劳动局联合召开了4050人员供需见面会,**人当场达成了初步就业协议,架起了下岗女工和就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细则,女职工“四期”特殊保护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基本上做到怀孕七个月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不上夜班。针对部分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保护设施不健全的实际,妇联协同劳动、工会等部门定期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检查和督促整改,促进了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3、切实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和人身权利。各部门通力合作,不断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严格把关,杜绝了包办、买办婚姻和重婚纳妾等现象的出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方面特别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法部门与拐卖、残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不懈斗争,促进了社会稳定;各级妇女组织认真做好妇女信访工作,千方百计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妇女实际困难,9*年以来,接待上访案件***起,结案率达到95%。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需要,2002年,区妇联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环翠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多人次。建立了特邀陪审员制度,将全区各镇、办事处妇联主任全部纳入队伍加强培训,对有影响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会同法院共同审理。针对家庭暴力日益增多的现状,与政法各部门联合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进一步优化维权环境,制止了部分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

4、维护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自“春蕾女童”活动以来,累计资助孤贫儿童856名。近几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助学力度,去年和《**晚报》联合开办专栏,对我区**名孤儿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追踪报道,为他们找到了长期、固定的资助对象。今年,我们又协调民政局、体育局等七家单位捐款4万元,为全区**名贫困学生缴清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部学费,并在“六一”前夕举行捐赠仪式,向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用品和衣物,在全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竞争的实力。

“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我们把贯彻执行《妇女法》的最终目标落脚于提高广大妇女素质,增强社会参与力上,使广大妇女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各项权益得到根本维护。

1、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我们通过开展“美在家庭”、“巾帼文明队”建设两项主题活动,组织带领广大妇女在更大范围内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美在家庭”活动中,各镇、办事处均推出一个示范村(居)。在做好家庭绿化、美化、净化的同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实施,重点做好家庭美德教育工作,全区涌现出各类五好文明家庭3000多个。开展了“大众读书”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丰富“妇女之家”和大众图书点的藏书量,通过“好书伴我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使读书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在“巾帼文明队”建设中,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建起了科技服务、卫生保洁、文艺宣传等800多支“巾帼文明队”,拥有队员6200多人,她们活跃在城乡各个街道,组织文艺演出、传播科技知识、调解邻里关系,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们不断提高“巾帼文明队”的活动档次和水平,200*年组织了“全区妇女健身操大赛”,参与妇女达千人,赛后全区10多万名中老年妇女迅速掀起了健身热潮,健身操、秧歌舞遍布城乡各个街道,两个单位荣获省级“先进健身单位”称号。200*年,又组织了“全区妇女腰鼓大赛”,各镇、办事处成立了80多支腰鼓队,购买2000多个腰鼓并配备服装,14支代表队的1300多名妇女参加了比赛,这一活动被中央、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应和“品牌”效应。腰鼓队多次被邀请参加市、区一些单位的大型庆典活动,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2、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我们牢牢把握发展这一主题,通过三项“特色活动”组织广大妇女为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做贡献。一是进行庭院经济开发。围绕“深挖庭院潜力,求得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组织广大农村妇女进行了庭院经济开发,全区庭院经济开发率达到了100%,20%的家庭实现了立体开发,户均庭院收入达2210元。为将庭院产品推向市场,我们连续四年举办了“家庭手工艺品展销会”,架起了家庭产品与市场的桥梁,1999年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来我区考察时,对这一作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开展滚动扶贫工作。多年来,我们一直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一方面通过调查摸底,掌握最新贫困家庭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民政局增加扶贫资金数量,实行“造血性”扶贫。2000年以来,筹集扶贫资金***万元,为贫困家庭发放“珍珠兔”、“朗德鹅”、奶山羊等种苗,通过滚动,帮助全区***多个家庭脱贫。今年,我们还协调林业局为20名妇女种植大户赠送了价值1万多元的新品种板栗苗和梨苗,并进行了专门技术培训,预计三年后就能产生经济效益。11月,我们将协调民政局再出资1.5万元,购买40只奶山羊,在桥头和草庙子两镇继续开展滚动扶贫工作,目前已处于实施阶段。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力度和层次偏低。主要表现在:(1)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偏低,女领导干部中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2)妇女参政议政的领域偏窄,女干部涉足的领域多集中在无管理职能或管理职能小的部门,“议政”的多,“参政”的少。

2、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力度不够。(1)妇女的劳动权益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实生活中,女职工下岗多,女大学生就业难,妇女在“四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妇女在人类自身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得不到充分肯定等男女不平等现象大量存在;(2)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妇女上访案件中,家庭暴力约占80%,每年都有15起以上,还有大量受欺辱虐待的妇女,法律对这些受害妇女却常常表现为无能为力,施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分析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在妇女参政问题上,社会上还存在受传统思想影响而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妇女成才成长缺乏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条件,选拔重用女干部特别是重用高层次女干部长期处于“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状态;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长期熏陶,妇女自身参政议政的观念和意识不强,缺乏拼搏竞争精神,加之家庭责任感强烈和生育劳动繁重,使许多德才兼备的妇女干部只能“望洋兴叹”或“舍车保卒”。二是部分人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单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部分企业劳动保护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现象时有发生。

四、今后的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大《妇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自觉性。

2、切实做好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为妇女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广阔的空间。同时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鼓励和引导有发展潜力、素质好的女干部到基层去经风雨、见世面,提高她们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3、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要把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下岗女职工转岗、转业和自谋职业,同时引导她们转变择业观念,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新业,出佳绩。

4、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妇女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

贯彻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工作总结

街道妇女儿童的工作总结

妇女儿童的工作总结

外国语中学女工的工作计划

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分析

学校女职工作总结

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告

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教育局全面贯彻实施妇女儿童纲要工作情况汇报

县妇联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报告

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利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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