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汇报

时间:2022-10-04 08:01:42 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汇报(精选19篇)由网友“亚里士多吃”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过的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汇报

篇1: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汇报

我局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了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监管和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我局从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入手,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类商品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加强了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等场所的监督力度,净化了市场环境。

(二)认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我局继续扩大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切实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同时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围绕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宣传报导工作力度,真正在消费维权、引导合理消费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查处重点服务消费维权违法案件4起,案值0.8万元,罚没金额1.3万元;监测重点商品14组,监测发现不合格商品4组,通过监测查处违法案件4件,案值0.52万元,罚没金额1万元。

篇2:工商局“315”维权日宣传工作汇报

近日,县工商局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实施六项措施,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是畅通举报投诉平台。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维权工作。

三是成立应急执法分队。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是开展行政约谈。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六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3月11号省级政府农资打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该局积极贯彻副省长王铁讲话精神,快速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摸底排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护农民群众权益,让全县农民用上放心、安全、高效的农资,为夺取今年粮食丰产丰收保驾护航。

篇3:工商局“315”维权日宣传工作汇报

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是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群体事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篇4:工商所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汇报

工商所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汇报

20xx年以来,我所以“发挥监督网络作用,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深化消费教育工作,推进社会化监管程度”为主要工作方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截止20xx年12月,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xx件,相较往年同比下降xx%,已解决xx件,移交其他部门xx件,解决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其中赔偿xx万元;接受消费者咨询2587人次;发布《消费警示》xx条;开展消费调查xx次;参与各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xx次。现将20xx年以来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作一总结汇报:

一、完善消费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消费教育工作。

为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增加教育内容,扩大教育范围,正确引导消费,促进消费者更新消费观念、合理消费、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促进形成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关系。我所积极探索新路子,采取多种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实施,通过各种手段创新维权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消费维权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具体做法是:

1、构建和完善消费教育网络。为构建完善的消费教育网络,我所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快速行动。一是成立了“××工商所消费教育中心”;二是在辖区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xx个“一会两站”站点设立消费教育联络点。从而在网络组织机构建设上保障了农村消费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2、组建“3.15志愿者消费教育宣讲团”。由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士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消协的委托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做好各消费教育基地的消费教育培训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专业知识和咨询服务。据统计,自该“宣讲团”组建以来,已举办各类消费知识讲座、培训和开展相关消费教育活动二十余次,受教育人数达千人之多。在专业师资力量和人员配备上有效保证了消费教育工作在农村的广泛开展。

3、制订年度消费教育工作计划。我所制订了消费教育工作总体规划;消费教育基地制订了具体的消费教育课程和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包括正确消费观的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消费科学知识的教育和先进消费文化的教育等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把对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培训和对农民及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作为今年的消费教育工作之重心,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教育网络的“双网”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工作,切实营造起形式多样、渠道多种、参与广泛、力求实效的良好消费教育氛围。

二、充分发挥职能,提供真实消费信息和维权服务

为更有效地发挥消协的社会监督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更为真实详细的消费信息,我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商品和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消费调查,并利用互联网及时通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的同时也给相关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

1、为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能够安全、健康、放心消费,我所在春节、双周等节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了检查xx次,检查经营户xx户次,查获假冒伪劣商品xx瓶袋。通过节日市场整顿,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2、针对家装市场相对混乱的现状,我所于四月份对家装市场进行了一次消费调查,通过实际调查后发现,目前家装公司(单位)还存在以下普遍问题:一是家装资质问题非常突出。目前本地的家装公司(单位)均未取得相应的家装资质证;二是家装合同问题未能规范。被调查的十家家装单位与客户所签订的家装合同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三是家装专业人员问题。大部分家装公司(单位)并没有相对固定的持有相应资格证的项目经理和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也是临时雇佣的,整个家装队伍属于临时组合的“松散型”的。四是家装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问题。大部分家装公司(单位)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甚至无任何的制度规范。

三、推行“多网整合”,提升监督网络作用

为充分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监管网络资源,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利用,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有效发挥基层监督网络的功能,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管水平,在借鉴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我所于去年上半年着手进行“多网整合”和“多员合一”工作。

“多网整合”就是整合工商、质监、农业、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原基层监督网络,以消协分会、各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及村级消费维权监督点为基础,建立覆盖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基层消费安全维权网络。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站长由各乡镇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兼任,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xx名以上监督员(其中1名为村妇女主任),统一称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实现“多员合一”。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此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督”的消费安全维权监督网络,同时也为更切实有效地发挥监督员作用提供了保障,从而达到营造更好的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

1、对成绩突出的监督站和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考核评选,20xx年初共评出先进监督站xx个,“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xx名,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和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如“五一”前夕,××乡××村金某在帮本地亲戚办喜事燃放爆竹时手被炸伤,该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立即与××消协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介入并直接参与而及时成功调解了该投诉,这也证明我们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正在逐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在完善和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提高维权能力。我所逐步在辖区各大商(市)场、社(景)区、学校建立起较为系统、规范的消费投诉联络站。根据申报和审核,于去年10月份正式成立了首批63个投诉联络站。并于20xx年10月召开了首批消费维权投诉联络站“消费.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座谈会。对联络站成立后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作了说明和布置。同时结合座谈会对投诉联络站进行“消费.节能.环保”的专题宣传教育,具体包括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展的一些符合当地实际且富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消协的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消费争议仲裁工作还未有效开展、消费法庭的实际作用还未有效发挥、消协组织和维权网络的实际维权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今后我所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消费教育为抓手,构建和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

1、依托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和消费教育网络,大量开展农村消费指导工作。通过“一会两站”利用消费教育中心、学校、基地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重点是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的观念,培养消费者合理选择、使用商品与服务的能力。

2、充分发挥“3.15志愿者消费教育宣讲团”的作用,运用“宣讲团”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做好各消费教育学校和消费教育基地的消费教育指导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专业知识和咨询服务。

二是以维权网络为依托,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能力。

1、以“多网整合”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督”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切实有效地发挥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从而达到营造更好的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目的。

2、发挥各大商(市)场、社(景)区、学校建立起的投诉联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消费者在本企业(单位)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配合消协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承担消协布置的对商品和服务调查事项,及时向消协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等消费信息。

三是以创建规范为基础,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1、以创建规范化协会为起点,加强××消协在组织建设、内部管理、履行职责和办公设施等方面的规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努力提高消费者协会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2、在强化“一会”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两站”的监督和指导。对所属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及投诉联络站的建设和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两站”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3、加强消协工作人员和各监督站、联络站成员以及监督员的宗旨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消费维权队伍整体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增强消费维权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需要。

篇5:消费维权工作简报

消费维权工作简报

简报一:

践行“三个转变” 消费维权工作见成效

消费维权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紧密。为抓好这项民生工程,市工商局、市消协站在服务发展大局的高度,从解决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践行“三个转变”,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见成效。

一、由各部门“单打独斗”向整合维权职能,提升维权合力转变

为改变过去各部门工作交叉,难以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的状况,市工商局消保分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协整合职能,各有侧重。市消协负责调解消费纠纷和组织对外宣传;12315指挥中心负责收集和分析消费者投诉情况;消保分局侧重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理顺了职责,统一了工作步调,充分发挥了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优势。

二、由被动等待投诉向主动出击,延伸维权触角转变

为改变过去坐在办公室等待消费者来人、来电、来函投诉的情况,使消费维权工作更“接地气”,市工商局发挥和延伸“一会两站”的作用,共在全市社区、村屯设立了644个消费维权投诉站,在电信、保险等公共服务企业设立了消费纠纷调解站,使维权网络遍布城乡。一季度,共举办了3期培训班,对投诉站,调解站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消费纠纷的调处能力。为提高消费维权效率,由原来的30日内处理消费投诉改为15日内办结,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三、由“为维权而维权”向警示消费,让群众满意转变

市工商局、市消协借助开展“3.15”大型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各大媒体点名道姓曝光辽阳市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十件工商部门调解消费纠纷实例,以震慑违法经营者,警示消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市电视台、市电台制作并播放揭露免费体验馆的消费陷阱、揭露汽车4S店的消费陷阱等专题片,深受群众欢迎,使消费维权工作从事后被动处理向事先主动防范转变。

年初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800余件次,共开展各类热点行业专项整治8次,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简报二:

龙华新区领导高度重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立足民生,结合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选定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作为“两建”工作试点。新区将与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专责小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探索消费维权体系的建设之道。目前,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正积极与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专责小组沟通,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重点从六个方面来推动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一)建立消费维权统筹协调机制。龙华新区将参照“区打假办”成立“区消保办”挂靠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办、考核全区消费维权工作,确保在行政层面切实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消费维权指挥协调机制。今后,涉及多部门多职能的消费维权事件,可以通过此工作机制协调处理,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工作职责不清,消费者投诉无门。

(二)建立统一的消费维权申诉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平台。龙华新区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申诉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服务平台,并建立统一的受理中心和统一的网络系统平台。市政府12345或其他上级部门转派的'消费者申诉或者经济违法行为举报信息,统一接入网络系统平台,由中心根据新区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将所有消费维权和经济违法行为举报信息分派到各责任单位承办。同时,网络系统设置各环节办理时限,自动提醒和督办超期的承办单位,并定期向纪检监察局抄送有关督办情况。纪检监察局将各单位的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建立消费维权政企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职能和建站范围,并建立以网络为基础,以市场监管业务为支撑,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政企互动平台。监管部门通过此平台,及时点对点或者点对面地给企业发送监管提示、消费者申诉、行政指导意见、重点法规政策等等;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此平台直接向监管部门反馈消费者申诉处理情况、企业需求,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寻求监管部门在法律、政策或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等等。以此拓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转变市场监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监管和行政服务的质量,同时也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企业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动力,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健康成长。

(四)扶持建立公益性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以龙华新区共青团、义工组织、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和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为发起单位,在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的支持下,沟通协调团市委、义工联、律师行业协会、深圳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在龙华新区试点建立公益性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为弱势群体消费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和其他公益性援助。该组织由共青团、义工联按照深圳义工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具体业务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指导,其成员可以是律师、公司法律顾问、法学专业的在校师生、质量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等等。该组织可以开展以下具体公益活动:到学校、工厂、社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和消费知识教育;代理有困难的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民事诉讼;监督并检举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消费信用评价工作等等。政府部门给予该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补贴。(五)建立消费维权公益基金和公益性检测鉴定机制。检测鉴定费用高昂和程序繁琐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障碍,建立公益基金和公益性检测鉴定机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公益基金前期以财政拨款为主,期间尝试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公益基金管理制度,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检测鉴定费用补贴,为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的公益性消费维权活动提供经费补贴。同时也将在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的支持下,寻求与检测机构的合作,建立公益性检测鉴定工作机制。争取在“两建”工作的后

期努力将消费维权公益基金建成社会性公益基金,成立专门的非盈利性管理机构,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和监督,以在更大的领域、更广的范围保障公益性消费维权活动。

(六)建立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消费宣传和教育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为龙华新区塑造质量一流、诚信可靠的品牌形象,营造消费放心、维权轻松的消费环境。具体将在各大型商场超市、高铁站、地铁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开辟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的公益宣传窗口,并采用宣传手册、海报、灯箱广告、媒体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篇6:消费维权倡议书

大学生消费维权倡议书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我们要用自己的维权行动去证明,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是靠施舍,而是靠我们自己去争取。为此,工商管理学院发出大学生消费维权倡议书。

中国几千所高校,几百万大学生,我们生活中有太多不合理却被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太多明知不公平却懒得去“较真儿”的事情。面对这些,我们大学生是否有着打破砂锅,刨根问底的精神,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有没有勇气,怀着那份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向整个行业的行规提出挑战呢?不管从前,从现在起我们开始行动吧,行使着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所拥有社会权利,呈现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用我们维权行动证明,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都有我们大学生的声音和行动。

我们作为21世纪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有着社会感、责任感、使命感,只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7:消费维权倡议书

消费维权责任有我 争当良好企业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倡议书

为提高中消协投诉和解联网单位解决消费争议的效率,树立和解联网单位良好社会形象,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让消费者更有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向中消协投诉和解联网单位发出倡议:

一、诚实信用规范经营

1.履约践诺,真诚对待每一位消费者。

2.依法合规,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乐于奉献勇于担当

1.主动扶弱助残,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坚持公平正义,满足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

三、严格标准确保品质

1.实施严格标准,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要求。

2.不断提高标准,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

四、优化流程强化服务

1.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和解在线消费争议。

2.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丰富市场消费体验。

五、善意提醒透明消费

1.重要信息事先明示,不刻意隐瞒产品缺陷。

2.营销手段简洁明了,让消费者能明白消费。

六、主动维权自觉监督

1.主动收集涉及企业投诉抱怨信息,努力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2.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让企业经营管理在阳光下操作运行。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8:消费维权标语

消费维权标语

1、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十七大精神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4、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5、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6、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7、净化农村消费市场 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9、天天“3·15”不只是一句口号

10、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1、积极关注民生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1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3、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5、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6、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不能只在315

17、改善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8、敢于善于维权 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9、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0、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2、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3、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5、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6、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7、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8、学习消费知识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9、“315”不能天天喊口号

30、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1、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篇9:消费维权倡议书精选

___:

为响应___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主题;为提升我校学子的维权意识,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学子维权信心;为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自主消费,我校学生会在3.15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1.积极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人身安全权等,增强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利

2.营造合法合理健康的消费环境,拒绝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倡导自主科学理性消费,树立安全和谐的消费观

3.倡议广大师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坚决抵制盗版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倡议广大师生积极利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校级院级学生会的权益部等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

5.了解3.15开始实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拒绝霸王条款,拒绝电商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等,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大学生

倡议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篇10:消费维权倡议书精选

低压电气元件行业厂家:

随着中国经济连续30年的迅猛发展,各种工程项目乃至国家层面上对电力控制系统的智能化要求越来越高,电力智能化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促进国内智能仪表、电容器、电抗器等电力产品技术发展动力强劲,使得我国的电力智能产品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差距逐渐缩小。

发展中国家里,我国是仪器仪表行业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综合实力最强的一个国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10~的差距,特别是高端产品的差距可能更大一些,而如何进一步缩小差距甚至达到领先水平仍是国内电力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作者认为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的同时,企业本身也要扛起品牌保护的大旗,国内电力市场鱼龙混杂,存在着大量的仿冒品牌或“搭便车”、“傍名牌”、“打擦边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试图混淆消费者视听牟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正规企业的正当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作为智能电力产品的坚守者之一的暖威电气在这里郑重倡议:愿电力行业内的正规公司能坚决维护自己的公司形象与品牌价值,共同打击市场上以及网络上的仿冒产品,一起净化电力产品市场,从而使行业发展更加的公平公正。

国际范围内但凡成功的企业无一不同时拥有成功的品牌,企业为了生产出一款好的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但往往产品刚获得市场认可,便遭到大量假冒商品的冲击,使得企业的投入付之东流,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消费者当然希望购买到品质纯正信誉卓著的名牌产品。某些造假者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凭借先进的印刷技术将名牌产品包装上的商标和特色标识复制得美轮美奂,几可乱真;或者稍有差别,但这种差别绝大多数的消费者不会注意到,他们以为买到的就是正品。可实际上这些产品大多质量粗劣,性能低下,尤其是对安全性能要求极高的产品,将给消费者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和隐患。要避免此类问题发生,除了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外,企业本身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甚至整个行业的权益,破坏假冒商品的生存土壤。 法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产品本体或包装上伪造、模仿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借此蒙骗消费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逃避政府监管,仿冒产品由生产者自己取个品牌名字,或直接照办同类产品的成功型号;由于逃避政府管理,他们不缴纳增值税、销售税,同时不用花钱研发产品,又没有广告、促销等费用,再加上质量不过关成本底下,导致其终端零售价格往往低于正规品牌很多,但对使用者却构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被侵权企业应积极与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合作,通过客户、分销商、销售人员以及热心的社会人员的举报,及时调查侵权线索,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制订方案,有选择地采用行政手段、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诉讼打击侵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如果确定仿冒公司是没有经过允许而进行售卖知名品牌产品,品牌产品法人可收集贸易公司售卖证据加持专利证书等系列证书进行维权。

对于利用网络进行相同型号产品售卖的侵权行为,行业内企业应联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自己品牌形象的同时多发表揭露仿冒者丑恶行径的文章,集体进行鞭挞。有据可查的在全面深入调查、取证后将侵权人诉诸法庭,最终迫使侵权企业及其经销商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转让侵权商标及域名、限期回收侵权产品、包装及宣传材料并销毁、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登报道歉为止。 不为其他,只为净化电力行业内一股浊气,为中国电力智能控制产品市场的发展尽每一个从业者的一份力量,特提出此倡议,愿市场得以净化,技术得以发展,节能得以提升,环保得以实现。

倡议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篇11: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20xx年,玉阳工商所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新责任”主题,认真贯彻新《消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新的实践。截止目前,我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3%。其中涉及金额500元以下的案件47件,500元至5000元的案件73件,5000元至10000元及以上的案件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8442元;受理举报22件,其中5件转为案件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1元。

一是基本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由之前的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消费者的举证难、维权难问题。今年3月15日以来,对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手机等耐用商品,一般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把传统的消费者申诉由“谁申诉谁举证”改为由商家厂家拿出证据。今年我所共受理35件电动车、手机等的投诉,调解过程中都要求由厂家指定的维修店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消费者见面。如消费者朱华于20xx年8月21日在XX市陈峰手机店购买小米2a手机一部,价值1550元,今年5月28日申诉到我所,反映手机维修了两次,仍不能使用。在离三包期只有两个月的情况下,我所工作人员和商家进行协商,将小米手机送至厂家维修点进行鉴定。鉴定后发现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最后厂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小米3手机,消费者十分满意。另有消费者任先生在20xx年12月XX市隆鑫电动三轮摩托车店内购买了一辆帅牌老年代步车,价值17900元。在使用中,由于刹车过高,老年人不适应,导致老年车撞墙,车子损坏。事发后,我所立即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与厂家联系进行鉴定。由于厂家拿不出鉴定书,电动车没有3s认证,厂家最终同意给申诉人更换一辆新的同价格的另一品牌代步车,消费者表示很满意。

二是将惩罚性赔偿额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保留并加大对经营者实施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外,增加了经营者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对欺诈这种违约行为的赔偿由一倍提高到三倍,且确定了赔偿底线最低为500元。自3月15日以来,我所共受理3起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商家宣传为打折商品却按原价收款的案例。投诉后,我所依照新《消法》进行调解,对消费者给予三倍赔偿,由于三倍数额低于500元,因此,三位申诉人最终都获得了500元的赔偿。

三是加大对大案要案的调处力度,共调解了9起5000-10000元及以上的案件,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袁柳于20xx年7月7日在XX市海丰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海尔牌净水器一台,价值2600元。安装当天水管发生爆裂,将装修好的房间浸没。接到申诉后,我所工作人员急消费者之所急,立即和商家、厂家一起到其家中实地查看,对损失的项目进行登记。经过两次调解,最后由海丰商贸赔偿申诉人叁万贰仟元现金。又如,今年9月16日,XX市玉阳办事处张东来在XX市华进农用机械有限公司购“艾禾”收割机一台,价值7.8万元,另下定金3000元。使用第二天,收割机、发动机全部坏在田里,无奈下便到12315投诉。考虑到正是收割季节,我所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要求上级经销商和厂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所解决问题。经销商和厂家于9月29日在我所进行了一天的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XX市华进农用机械有限公司全额退还申诉人的78000元购机款和3000元定金,共计81000元,消费者十分满意。

四是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举报线索转案率。其中根据举报,对XX市某婚纱摄影公司在发放的宣传单中冒用国家驰名商标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5000元。另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3起无照经营案件和1件微信点赞领奖品虚假宣传案件,有力地规范了辖区市场的经营秩序。

新《消法》实施第一年,我们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我所将继续围绕消费热点,进一步促进履职到位,宣传和贯彻好新《消法》,破解消费维权难点,化解消费纠纷难题,提升消费维权尊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切实增强为消费者办实事的能力,提升“12315”工作水平和打造“12315”品牌做出新的努力。

篇12: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2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 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维权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维权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维权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00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维权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维权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维权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维权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维权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维权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篇13: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102.21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135.21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竞争执法领域取得新突破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2、从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建设、人员招募、培训、产品宣传,等入手,加强对直销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12.2万元。

打击非法运输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非法运输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非法运输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非法运输洋酒案4起,没收非法运输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二)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非法运输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58.67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网络商务监管领域有新拓展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四)维护消费权益有新举措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篇14:妇女维权工作汇报

上半年,镇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我们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针对信访接待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镇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

二、重点工作主抓不放。镇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多册,发到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组织开办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镇妇联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怎样去保护自己。

篇15: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

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共创“消费和谐”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区商务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酒类普法宣传咨询工作,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为确保我局的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我局党组领导高质重视,及时成立了“普法宣传月”领导小组。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商务局酒类普法宣传、执法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由于我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有力地促进了对酒类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学习商务法和《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是全局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也是“3·15”普法的内容之一。商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实效,做到宣传人员、宣传内容、宣传时间、宣传效果四落实。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商务局普法宣传活动的落脚点。一是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坚决执行商务工作各项法律法规,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三是从严执法,继续加大对酒类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进行整治;四是高度重视维护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坚决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贯彻各项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按程序、便民等各项措施,坚决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机关;五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不良行为,以便为下次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参加了“年3.15消费维权”、“2016食品安全宣传周”“2016节能环保宣传周”、“2016信访宣传周”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共计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传单及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布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

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酒类流通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主要检查了超市、商行、散酒坊等28家。进行行政罚款处理1家;没有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13家,已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走访酒类经营商超及餐饮店247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对随附单管理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每次进货必须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台账,将随附单按日期装订保存。通过检查宣传,提高了酒类经营者规范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净化了酒类经营市场,依法经营。

我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能够联系工作实际,做到“六个结合”,做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相结合;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相结合;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相结合;同继续以深化商务工作相结合;同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相结合;同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相结合。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各类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把为人民群众做好普法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篇16: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孝泉工商所在区消协的帮助指导和区局的直接领导下,以规范维权与服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抓手,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体系,在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为化解消费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工作成效

一、组织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的建设。一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培训,并使工商所新同志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发挥作用;二是研究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了新问题,提高了各项能力建设,并适应了新形势维权工作的需要:三是提高了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及依法维权的能力;四是提高了协调、服务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了消协维权创新的'能力。

二、组织并开展好了“3・15”消费权益日纪念活动。一是围绕年主题,认真做好了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积极主动地向镇政府汇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并转发我所活动方案,使“3・15”活动成为政府组织,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的有益维权活动;三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组织好“3・15”期间的系列宣传和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完善了“一会三站”维权网络建设。在实现上年“一会三站”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在抓基础、抓培训、抓制度、抓处理投诉上下工夫,发挥“一会三站”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

四、自我加压,提升了消费维权调解率。今年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上下了功夫,加大了“消费警示”、案件披露、宣传报道等工作力度,在支持消费者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努力营造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篇17:消费维权叙事作文

消费维权叙事作文

有这样一支队伍――总在你遇到消费问题时,拨打“12315”,他们就会来到你的身边。下面来说两件事我亲身经历的事吧!

有一次,爸爸去上海出差,我也吵着要去,爸爸无可奈何,只好带我一起去。我和在上海的姐姐一起去游泳馆。回来时,姐姐发现储物柜里的手机、手表和1750元现金都不翼而飞了。姐姐的手上还拿着储物柜的钥匙,我飞快地跑去找来了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储物柜,没有发现撬过的痕迹,就说:‘‘你没看见温馨提示吗:请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储物柜内,丢失概不负责。”我垂头丧气地说:“姐姐,算了吧。”姐姐问我有没有钱,我摸出了一块钱。姐姐去打了一个电话,我在旁边看着,是“12315”。 “12315”

的工作人员向我打听了情况,后又问了姐姐几句话,说:“你们游泳馆应赔偿这位小朋友3000元。”

有一件事:在大年初七时,我和哥哥去丽水的公园玩,玩了一会儿,我玩得很渴了,便让哥哥我买一瓶水。我从哥哥手上接过了水,看了看―― 已经过期了。由于店里在忙着,我怕影响店里的生意,就等到他们店里的人全部走光后,才去向老板说。老板听了之后,就像晴转阴,说:“我又没卖给你水,而且我的店里又没有过期的水。”‘‘明明就是你卖给我们的。”哥哥说。“・・・・・・”“・・・・・・”我们越吵越凶,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我想:这样子吵下去也不是办法,该怎么办呢?我得想个办法才行。突然,我的目光落在哥哥的手机上,又想起了姐姐在游泳馆里的事,就拿来哥哥的手机拨打了“12315”的'电话。哥哥问我有没有把握,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十足的把握。

不过一会儿,“12315”的工作人员就来到了这里。“‘12315”的工作人员随叫随到,真敬业呀!”我自言自语地说。

“是你给我们打的电话吗?”

“是的,他们・・・・・・”我向他们说了具体的情况。

“12315”的工作人员听了,就跟老板嘀咕了一下。老板恭恭敬敬地向我和哥哥赔礼道歉:“对不起,刚才・・・・・・”“没关系,只要有诚意就行。”老板给我们两瓶水、10块钱。

通过这两件事我懂得了怎样维护自己的消费权。下次你们遇到不法商家时,也可以拨打“12315”,这样,自己的消费权就不会受侵害了。

篇18:315消费维权案例

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

陷阱1 口头承诺问题

【案例回放】:去年5月底,购房者陈小姐前往上东国际营销中心购房。在现场她相中一房,但由于其名下另一物业正在交易,需三个月方能筹足首期款,故提出“先支付定金,三个月内支付首期款”要求。

“当时,对方表示没问题,可以协商。”陈小姐介绍,她当时曾一度提出要在《认购书》上注明“三个月的付首期款”要求,不过销售人员以“这个没问题”为由不注明。

然而,数天后事情发生突变。商家称时间无法延长,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首期款,根据《认购书》条款定金不予退还。

【律师点评】:口头承诺在消费中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消费者在购房时,万不可被口头承诺所迷惑,只有白纸黑字在合同中注明额外约定,这样才能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

【延伸解读】:房地产消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看房、买房、收房到入住时间跨度长,消费者如果没有树立很好的消费权益意识,很容易因轻信口头承诺而吃哑巴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吃哑巴亏现象多出现于交易前期。如新房市场,售楼员承诺送物业费、学位和优惠,最后以“上级未批准”搪塞购房者;而在二手市场则更常见,许多交易常因业主没有履行承诺而终止。

因此,消费者在置业过程中,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陷阱2 收楼质量问题

【案例回放】:末,东莞某楼盘业主陆续收到收楼通知书。

“起初是开开心心去收楼,结果收楼时很气愤,不知道楼盘是怎么通过质量检收的。”业主黎先生表示,房子多处出现漏水和空鼓现象。“明明有质量问题,还让业主去收楼。”

据了解,近10户业主在收楼日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损失。

最后,开发商经过一个多月整改才使问题房屋通过业主“考核”,不过赔偿事宜则不了了之。

【律师点评】:商品房交付时应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延伸解读】:在住房消费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对建筑知识和收楼流程不了解,常出现收楼后纠纷事件。

据了解,收楼纠纷主要有延期交楼、收楼证件不齐、建筑质量差和赔偿不明等问题。如去年南城某楼盘因收楼证件不齐遭业主拒绝收楼,最终开发商因延期交楼而赔偿业主损失;还有鸿福路某楼盘因精装房质量不过关,在业主使用两年后进行局部重新装修。

“收楼是住宅消费的最后环节,因此业主要多留心眼,千万不要盲目签收。”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收楼要慎之又慎,以免无法讨回合理权益。

陷阱3 定金问题

【案例回放】:多年前,某楼盘采用未建先售的方面筹集资金,结果不少业主因苦等两三年后退订。

“当时那里就是一片空地,商家拿着图纸卖房,大家全凭感觉来买房。”周先生表示,之所以会买,是因为提前内部预定可以享受特惠,有些人甚至一次付款。

然而,事隔三年多后,许多买家已经按捺不住了。“不少人去找商家退房,这过程太艰辛了。”周先生,都是托关系去退房的。“商家不但退款拖拉,而且没有补偿利息,这投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点评】:近年来,购房者遭遇“定金”陷阱的纠纷时见报端。

许多时候是商家不守诚信在前,用定金设套骗取消费者钱财。还有是各自对法律认识不清,自行设定交易规则,购房者在交定金后反悔而形成纠纷。

对于商家要不要退定金问题,要根据文字协议而定,如果是商家口头承诺则无效。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开发商存在欺骗或欺诈行为。

此外,在交定金的时候,要将具体的对方的义务条款写清楚,以免定金最后打水飘。

【延伸解读】: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作为置业第一步的“落订”屡现纠纷事件。

“定金纠纷无论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都常见。”某中介张小姐表示,定金纠纷的成因很多,如商家欺诈、业主反悔、政策调整和行情逆转等都可能出现定金纠纷,因此消费者置业前,一定要对所购买物业进行了解,不宜随意出手,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

篇19:消费维权的工作总结

20xx年,孝泉工商所在区消协的帮助指导和区局的直接领导下,以规范维权与服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抓手,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体系,在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为化解消费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工作成效:

一、组织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的建设。

一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培训,并使工商所新同志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发挥作用;二是研究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了新问题,提高了各项能力建设,并适应了新形势维权工作的需要:三是提高了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及依法维权的能力;四是提高了协调、服务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了消协维权创新的能力。

二、组织并开展好了“3·15”消费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是围绕年主题,认真做好了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积极主动地向镇政府汇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并转发我所活动方案,使“3·15”活动成为政府组织,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的有益维权活动;三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组织好“3·15”期间的系列宣传和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完善了“一会三站”维权网络建设。

在实现上年“一会三站”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在抓基础、抓培训、抓制度、抓处理投诉上下工夫,发挥“一会三站”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

四、自我加压,提升了消费维权调解率。

今年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上下了功夫,加大了“消费警示”、案件披露、宣传报道等工作力度,在支持消费者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努力营造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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