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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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共13篇)由网友“hdakjdhalkdh”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篇1: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06]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开展。自20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机制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06年10月-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4月―年7月)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进行,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07年8月―2007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并做好转段衔接。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整治活

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qLG

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年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02年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00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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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1、市政府成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任常务副组长,市物价局局长计和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由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刘观明担任。

?2、各县(市、区)要相应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办发〔XX〕37号、建住房〔XX〕166号和九府厅发〔XX〕40号文件精神,房管、物价、工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房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要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违法行为。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篇3: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X〕166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篇4: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1、部门配合。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XX年10月)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九府厅发〔XX〕40号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11月—XX年12月)

?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XX〕166号文件要求,自查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自检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3、督促检查阶段 (XX年12月—XX年年4月)

?从XX年12月份开始,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XX年年4月—XX年年8月)

?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前期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的建设,继续巩固、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和房地产

信用公示制度,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5、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XX年年8月—XX年年9月)

?总结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对这次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各县(市、区)要在XX年10月底以前,将这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3、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

篇5: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

按照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07]18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全市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施工、预售等环节是否存在有违规审批、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自接到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07]188号)文件后,市建设局、规划局立即分工,召开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07]185号)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文件的统一要求,分阶段地开展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又专门行文下发到县区建设局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召开了由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使各相关单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查自纠工作。

二、清查登记如实上报

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在建并已经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省厅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一制订的表格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共登记项目152个,其中市区46个、沭阳县68个、泗阳县22个、泗洪县16个。建设单位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表》,均详细进行了填写,并按时上报。通过清查登记,掌握了全市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监督建立档案

按文件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市建设局、规划局召开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自查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责任人为自查工作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了《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廉洁自律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两局对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进行了公示,并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使自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为所有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使之成为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的“紧箍咒”。廉政档案记录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干部各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情况。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廉政档案信息,提出执行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为研究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依据。

四、近期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涉及房地产项目的各种行政行为,对在自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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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州专项行动检查组: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恳请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市的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今后进一步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在汇报正式开始之前,我简要向各位领导介绍一下我市各类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市教育系统共有教职工5066人,其中党员1154人,共有各类学校57所、在校生54036人,其中高中3 所、在校生4865人;职业高中1所、在校生2741人;初中17 所、在校生18079人;小学33所、在校生26925人;幼儿园3所、在校生1426人。

我的汇报分三个方面:

一、工作回顾

州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高度重视,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现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州综治委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后,市综治委立即将州里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常务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责成市综治委按州里要求,迅速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并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市综治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市综治办制定了《××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将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25日至10月18日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为自查自改阶段、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综治办先后组织召开调度会两次,专项督察行动两次,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市综治委的强有力领导和市综治办的多方协调下,全市综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全市各类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全面治理。

(二)强化措施、综合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处理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及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师生反映强烈的抢劫、伤害等犯罪活动进行了重点打击。今年1至10月份,在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133人,占总数(785人)的16.94%。目前,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较以往有了明显好转,涉及师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基本杜绝,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利用9月至10月末近一个月的时间,市综治办协调市文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针对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音像制品店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共没收非法光盘2650张;非法书刊2378册;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摊点5家;检查网吧416家;查处举报案件7件,立案调查49件,办结案件13件。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9家游戏厅下发了限期拆迁整改通知书。目前,全市各类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已全部取缔,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三是整顿校园周边商业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期间,市综治办组织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市内十六所小学,十八所中学校园周边各类摊点进行了检查整顿,没收无证流动商贩经销的小食品40余公斤,盒饭3000余盒,清理无证流动商贩30余人。同时,拆除了××大学、市第七中学附近搭建的水果棚、烧烤棚等违章摊点11个。

四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政府投入20多万元资金,为20所中小学校增设了各类交通设施,其中新装电脑监控设备2套,计150000元;新设道路交通标志牌26块,计31200元;新施划人行横道线5处,计5000元;新增黄闪灯1处,计6000元。同时,市公安交警大队还安排警力在临街学校的上学、放学时间进行交通疏导,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配合中小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活动以及小交警上路宣传和管理交通活动。

(三)堵塞漏洞、清除隐患

为了彻底杜绝校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定详和的教育学习环境,今年以来,市政府全面加大了对中小学校的资金投入,仅上半年就投资近600万元,用于更新和添置各类学校消防设施和校园安防设施维修。

9月20日至10月25日,按照《全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安排并结合全州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话会议精神,市综治办组织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中学20所,小学35所,幼儿园3所,发现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四类、25大项、155小项安全隐患,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通过对安全隐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类学校和学校安全责任人预防安全隐患的责任意识,校内安全隐患大幅度减少。

二、存在问题

经过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在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打击力度不够大。以大欺小、抢劫学生财物和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在各校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多为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满法定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州里又没有专门的少管所和工读学校,对这部分人的教育和管理缺少有效措施。

二是家庭教育缺失。我市有一种特殊情况,单亲、离异、出外打工家庭孩子占相当比例,家庭教育缺失。如,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未成年学生到个体旅店住宿,有的甚至男女混住,对社会和学生的身心成长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是个别网吧仍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虽然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已经取缔,但我市仍有101家网吧在其他位置经营,个别业主受利益驱动,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于不顾,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对沉迷于网吧的孩子不加过问,甚至纵容他们违规上网。

三、下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已结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市综治委确定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个体旅店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 “黑旅店”,坚决禁止旅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是继续对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整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和监督查究机制。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学校及周边治安面貌没有彻底改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在强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学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环境,扩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市的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距离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

篇7: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范围,全面开展检查,要查实、查细、查全,不能出现漏项。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对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查处违法占地,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及违规预售等行为,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点查处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通过普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达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效果,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要加强对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市场行为。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开发、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1.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2.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责任分解表;

3.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

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

5.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

6.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物业管理企业)。

篇8: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汇报

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汇报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检查,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检查小组,以房地产 为中心,从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积极配合,并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定推进。根据文件精神,我们确定以“五个重点”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不实行明码标价行为;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收取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行为,针对当前我县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经纪机构管理;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关系。尤其针对商品房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信息公示、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优化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地产交易方面:各开发企业都能按规范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及“两书”。

(二)冰溪测绘事务所针对房屋测绘所出现的问题,勤练内功,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确保测绘工作无误差。

(三)房地产评估:大多数评估机构均能按规范操作评估事务。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只有一家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暂无代销售公司。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五)物业管理:目前我县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落实到位,均能按要求留置物业管理及社区管理用房,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也正在逐步落实成立。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仍需进一步加强开发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篇9:市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

市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专项整治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量化指标已实现,专项整治成果显著。现将我市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政府重视,组织严密。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各牵头责任部门对照总体要求,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各自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自身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列出工作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了将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制定出台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落实、有检查。全市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部署各自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会议,及时总结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交流各牵头部门在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地推进各项工作。

2、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市工商局、市卫生局采取联合行动,对全市的小餐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两部门采取联合行动进行清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核发放证照。市质监局作为牵头部门,将普查中发现的无证照企业名单、厂址、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时向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移交。同时,向所在镇(区)进行通报。市农林、质监、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查处了一起病死猪肉案。积极发挥整体联动机制的.作用,环环紧扣,层层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全员发动,全民参与。我市各职能部门充分认清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层层动员,把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电视、报纸等进行集中宣传。组织召开企业、商场、酒店等负责人会议,明确企业责任主体。质监局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分别召开了有证、无证和小作坊企业负责人会议,督促企业严格自律,签定责任状,递交承诺书。工商、农林、卫生、药监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能,通过召开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编发了15期信息简报,及时将法律法规要求宣传到位,总结和交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9月份以来,我市强势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对照总体要求,围绕10个100%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体联动,强化大局意识、目标意识、责任意识,抢抓时点,攻坚克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基本实现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市已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完成率100%;镇的生猪进点屠宰率100%,其他镇为95。5%。镇市场、超市354户,已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完成率100%;各镇、街道、社区食杂店总数为5630家,已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5630家,完成率100%;镇20家市场、超市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率100%。全市所有食堂和镇餐饮经营单位总数820家,已建立进货索证制度820家,完成率100%;镇餐饮经营单位总数630家,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率100%。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183家,已领取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166家,还有17家已通过现场考核验收,完成率100%;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总数73家,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73家,完成率100%;14类产品企业总数18家,已建立质量档案企业13家,还有5家企业已经建议吊销生产许可证,完成率100%。另外,还完成了11家3C认证产品企业的质量建档工作。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面广,包括管理层、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广大的消费者等,市农林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平台,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4000份、《动物疫法》4000份,《特别规定》份,并下发了关于禁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剧毒农药的紧急通知。各镇生猪办、各屠宰场向市生猪办递交了承诺书,对全市部分鱼药经营部和市水产养殖场、中心沙水产养殖场等养殖企业开展了鱼药执法检查。市农林局查获外省市流入的私屠滥宰猪肉8头,查处违法案件10起。

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市质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分别对有证和小作坊企业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宣讲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26个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分别与到会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到目前为止,我市已经有166家企业申领到生产许可证,17家企业通过了现场考核验收。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添加剂备案、产品出厂检验等台帐资料。督促食品小作坊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和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

在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市质监局按照统一部署,对十四类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进行整理归类,积极推进企业质量建档工作。结合“国庆”、“中秋”两节临近的特点,加强对许可证管理类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从8月1日起至今,市质监局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10多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5件,涉案货值80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3件。

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市工商局自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52人次,检查企业和经营者8963户次、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120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96份,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36份,清理无照经营298户,检查粮油、肉制品、酒、月饼、饮料、奶及奶制品、儿童食品等食品26320品次,下架和就地销毁处理“三无”、过期食品1537袋(瓶)。全市在册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6044户,普遍建立了进货验收登记制度,进货验收登记台帐使用率达100%。全系统共查处各类食品经营简易案件1304起,一般程序案件171起,涉案金额30多万元。

在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市卫生局集中力量,重点解决餐饮业餐具消毒不规范、熟菜卫生不达标、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现象,减少和控制因饮食不卫生导致的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的发生,为每个餐饮业单位印制了一份食品原料采购登记表,帮助他们建立原料索证制度。重点对肉禽类和食用油进行登记和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使这些易腐坏、易污染、易假冒的食品可溯源。组织人员对集体食堂的硬件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验收,全市100余所学校食堂已消除无证现象,对各类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检,对7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为防止通过市售的卤菜传播肠道传染病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共抽检卤菜82份,作微生物指标检验和亚硝酸盐的检验,对56起涉嫌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市食药监管局结合源头企业监管、“两网”建设、药品抽验和日常监管等日常工作,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月上报原辅料数据、生产情况、关键质量控制点监控、岗位技能培训等情况。完成了向我市两家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监督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使用登记制度,包括进货验收、正常运转、检验校正、维修等记录。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外科植入物的进货记录、产品来源、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共出动检查820多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260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4起,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医药市场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有序推进,初见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特别是广大农村,而质监和药监在基层没有分支机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容易形成“监管盲区”,长效管理机制还亟需完善。

今后,我们将按照胡总书记在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立足以质取胜战略”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1、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巩固业已取得的专项整治成果,抓住主要矛盾、主要对象,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要把生产集中地、小作坊、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切实防治问题反弹。

2、从严执法,重拳出击。要继续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要根据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大侦破查处力度,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经营的窝点,摧毁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基地、分销网络和批发市场。

3、整体联动,强化监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源头性问题。发现问题不仅要督促整改,还要追根究源,把整治工作引向深入。探索建立辖区打假责任巡视制度,形成辖区打假责任制和职能工作纵横交错的管理体系,杜绝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4、强化组织,加强督查。市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做好总体协调,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各牵头部门要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准备工作,对照验收细则,逐项做好自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篇10:XX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高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紧急通知》精神、《XX市学校安全条例》和XX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我市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一些治安隐患,决定自5月起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查摆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及周边地区重点人员档案》。 (二)打击一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无证经营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四)建立综治、教育、公安和学校之间的.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制定防范对策。 (五)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用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举办“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 (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搞好调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对近期发生的涉及师生人身及财产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整改治安隐患。各镇(街道)要对学校内部(包括分校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经常活动的外来无业人员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统一登记造册。要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作一次“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侵害师生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对校园周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摊点、不洁饮食摊点、歌舞厅、录像放映室、台球房、网吧等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规范学生接送用车管理,坚决查处超载及无证接送。 (三)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严密防控网络遏制盗抢犯罪“百日攻坚战”暨“04”二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学xxx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我市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把“平安XX”创建不断引向深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加强对此次整治的领导,市综治委已牵头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综治委、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文体局、工商分局、城管办和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以政法书记为组长,文卫镇长(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学校所在地的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与驻地学校紧密配合,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协同作战,联手整治,共同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治安面貌明显改变。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各学校要对治安复杂场所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特别对校园治安秩序及师生人身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各派出所要坚决依法打击涉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案件。各镇(街道)综治委要组织协调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 (四)落实措施,推动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要在整治行动中不断总结探索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的新思路。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校园治安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篇11:市文体局网吧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

市文体局关于网吧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

市文体局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对我市网吧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吧接待未年人、以及“黑网吧”等问题,区文体局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组织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近两个月时间的努力,我市网吧整体情况趋于良好发展,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整治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结合我市网吧市场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制定《20__年市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14人,由市文体局陶保华局长任组长,玉香约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市场科、稽查队、图书馆、电影管理站为成员的组织保障。并安排4张车辆、检查取证设备、工作经费,工作措施有效、机构健全、物资保障,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宣传工作

为了将全市网吧整治工作坚决落到实处,我们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1月21日下午4:00时分我局组织召开了《20__年景洪市网络文化经营户法律知识培训会》,传达了《20__年景洪市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等内容,要求经营户会后对照检查,全市网吧法人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端正经营思想,严格依法经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觉进行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技术监控措施,积极配合整治。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景洪市广播电视台就我市网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我局及时在景洪政务信息网发布整治情况,及时向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简讯形式汇报进展情况,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认真开好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抓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依法打击网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营活动,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我市网吧市场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截止2月22日,召开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1次,参会166人次。会议及时汇报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办法,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依法严处违法经营行为

在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整治围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离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超台经营,管理系统,入场登记,证件,警示标语、警示牌8个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排查。通过检查,严格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12家网吧,我局在整治行动中,拒绝说情,处罚决定全经网吧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保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到位。

(五)做好检查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检查方式:一是全面检。调整检查时段,执法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日和周末时间,在凌晨、中午、晚间等不同时段,针对上网人群的高峰期,加大巡逻力度。二是反复查。我局分成三个检查小组,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组检查并用,努力做到每天至少采取一次行动反复查。三是突击查、重点查。对于部分自律意识差的重点户,不让他们把握检查规律,突击查,打消经营户违法的侥幸心理,对于有不良纪录、自律意识差的网吧采取逢查必查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成绩显著。

(六)做好巩固整治成果工作

随着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到了巩固整治阶段,根据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了更好的把这一成果加以保持和巩固,细化责任,定人定点,措施灵活,使我市打造一批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品牌化网吧,我们不断探索网吧管理新机制,搞好“五个做到”,即一是做到值班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做好第一现场的取证工作,及时上报,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做到每天收集网吧巡查记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网吧管理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做到在景洪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布整治最新进展情况;四是做到采取“一宣传、二巡查、三教育、四惩罚”的办法,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五是做到充分发挥执法人员挂构文化站等方法,

灵通信息,壮大执法力量。通过采取以上“五个做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有力加强了网吧经营户的自律意识。

二、取得成效

(一)网吧呈现“八无”的好现象

通过整治,经营户们的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高,能较好地自觉抵制违规经营,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网吧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八无”好现象,即: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无超台经营、无超时经营、无网吧经营地点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卸管理系统、无不亮证照经营、无警示牌不全、无入场登记不全问题。全市网吧市场出现健康、有序、守法的好现象。

(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检查取证、各种材料草拟、收集、登记、上报、管理工作。截止2月22日20:00,共召开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11次,参会人数166人次,检查网吧446户次,出动检查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62车次,处罚12户,按时上报简讯4期。形成档案齐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安全出口通道窄小,电线陈旧。二是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严重紧缺。大市场小队伍矛盾特别尖锐,执法人员的严重不足使得文化部门难以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提出以下两点意见:

1、消防部门加大对网吧的消防安全检查。

2、增加我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0人。

今后我局将继续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努力提升网吧行业形象,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网吧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文化市场规范、文明、安全、健康发展。

篇12:XX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X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会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豆制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卫生安全,我区迅速开展行动,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现将近几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迅速。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工作,于6月26日召开了由区卫生局、工商分局、技术监督分局、龙凤公安分局、卧里屯公安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区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将豆制品市场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两手并重,有力打击制造劣质豆制品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二是制定方案,责任到人。根据市政府办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龙凤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朱清霞副区长为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日汇报和周汇报制度。本着“严监管、重引导、强抽检”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整顿豆制品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把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保辖区豆制品市场健康发展,区卫生局、龙凤工商分局、区技术监督局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小分队,构建了以村屯、街道为单位的信息反馈点13个,扩大整治覆盖面,消除整治盲区,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三是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按照方案要求,龙凤镇及各街道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加强了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管理网络。建立了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线索较为准确、涉及面广的违法行为,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出击;各相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违法行为,及时将案情通报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移交,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在联席会上互通整治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使各相关职能科室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确保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治理到位

一是摸清底数,做到排查有数。我区现有豆制品小作坊加工户70户,其中,城区44户,农村26户,无证或证照不齐的 户,占96%。小作坊日加工黄豆能力大都在100300斤,以自产自销供应本地市场为主,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生产工具简陋,加工工艺粗糙落后;经营管理较为混乱,无进货及销售台帐;有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和劣质黄豆的情况,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通过此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为下一阶段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打、整、改”提供了全面依据。二是控制环节,严格把关。为有力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们从“五个环节”入手,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劣质豆制品流入市场。一是检查证照。凡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没有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的.,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二是清理整顿生产经营资格。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对豆制品管理上的相关法规,对现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严格对照检查。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合格的,按程序发放证照;三是检查生产经营。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变质原材料,加工中是否使用违法添加剂,检查经营单位产品包装是否合格,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完整等;四是检查餐饮企业。重点检查了龙凤宾馆、康乐园等餐饮企业对豆制品的使用和管理,对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豆制品的加工、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及有无使用过期豆制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抽查了几个小餐饮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小餐饮企业豆制品进货渠道不明确。五是检查学校食堂。重点检查了大庆四中、龙凤乡一中、十九中学校、总厂长托等食堂。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豆制品采购、贮存、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防范食物中毒的发生。三是突出重点,准确出击。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

以百姓经常购买、市场销售分额比较大的干豆腐、水豆腐、油豆皮、腐竹等品种的生产和经营为重点排查对象,以超市、市场、商场、酒店、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以及边远农村为重点巡查和监督检查区域,组织两次联合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20家,农贸市场6个,豆制品销售单位32个,其中有卫生经营许可证15家。立案8起,结案1起,罚款10000元,查扣不合格腐竹成品239件,假冒包装箱1600个,包装袋4880个,没收违法添加剂240余公斤,销毁不合格豆制品200余公斤,打掉黑加工点4个,扶持豆制品制作销售单位1个。

三、严格把关,着力治本,确保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到位

一是严把源头,狠抓监管。对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监管,实行产品强制检验等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以控制食品源头污染,堵住劣质豆制品流入市场的源头。此次将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生产加工场所。此外,还特别注意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管,杜绝劣质豆制品从集贸市场流入百姓的餐桌。二是严把准入,打扶结合。通过认真开展豆制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工作,对重点品种在各环节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索证制度,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豆制品。兴化街道积极选择卫生环境相对较好的位置发展社区服务业,大力扶植商场、庆客隆等豆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信任和好评。三是加大宣传,全民监督。重点加强了对《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群众主动参与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展了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的法制与诚信意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投诉举报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劣质豆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及时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以立足、无处藏身,形成整治市场秩序的强大舆论,震慑违法分子,扶正锄邪。

存在问题

1、农村豆制品市场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豆制品作坊数量多且分散,为有效监管带来难度。

2、无证生产经营现象屡禁不止。豆制品市场竞争激烈,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生产设备多数简陋,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无法取得卫生许可,但在利益的驱使下,造成违法生产。

3、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不够,特别是广大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较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豆制品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长效管理,在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经营者先行监督制度,由经营者先行把好食品销售终端关;二是建立完善豆制品流动检测机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各类豆制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实行经营者自检和主管部门抽检结合制;四是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监督管理。增加对农村豆制品市场的监管频次,在当地政府建立举报机制,扩大农村地区的监督覆盖面。五是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着力宣传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扶持一批豆制品加工企业,鼓励全社会参与豆制品安全监督,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安全消费意识,努力营造百姓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篇13:×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

×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 -情况报告

绥化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环保专项行动工情况汇报提纲

2004年10月9日

省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黑环发[2004]17号)要求,我市全方位开展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纳入日程

接到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专门研究落实工作。首先,政府常务会听取了环保局对专项行动的专题汇报,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明传电报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内部明电(绥政办明传)[2004]16号)。其次,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经贸委、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孙晓玲兼任,成员由六部门的主管科长组成。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思想,确定重点

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按照省局的要求,确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异味、恶臭等环境污染,以及群众投诉的其它环境问题。二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三是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擅自违法建设的问题,以及乱上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项目问题。四是地方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台的保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各种“土政策”和干预环保执法等问题。

三、全面推进,狠抓落实

第一,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从2003年初至现在,我们共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案件共1207件,结案数1098件,结案率为91%。在这次环保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03年专项行动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深入实际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绩。我们主要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了环保工作的主线,成为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们按照省局和市信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全市环保系统连续多年实行了环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具体要求及考核方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局。工作中坚持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案件的处理及反馈情况。局里主要领导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对重大信访案件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其次,重点做好直管范围(北林区)的环境信访工作。由于实行了目标管理,各县(市、区)已把绝大多数的信访案件解决在了基层,个别的难点我们实行重点攻关。我们始终坚持细心、耐心、热心办案,处以公心来接待与处理每一件环境信访案件。在现场处理案件时,做到了帮助排污单位出主意、想办法,选择最优治理方案,为企业搞好服务,兼顾上访人和排污单位双方的利益,较好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还连续三年被市信访主管部门评为达标优胜单位。三是建立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信访接待处理制度》、《信访案件处理规则》、《环境信访首问制》、《环境信访越级重访追究制》等有关制度,为做好环境信访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通过以上作法,我们使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是新搬迁了一个居民区中扰民严重的个体企业;二是对北四路建在居民楼内的    家歌厅全部搬迁,多年来的歌厅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周围住户都很满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集中清理了市区烧烤滩点;四是新增防治污染设施66处;

第二,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从2004年5月13日至7月13日,对2000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此次清查中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共66家,市本级30家,外县(市)36家,其中生产性项目22家,非生产性项目44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64家,建设项目竣工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2家。共下发各类法律文书68份,其中补办审批手续通知书32份,补办验收通知书1份,环保处罚决定书35份。此次清查的建设项目现已有47家补办了环保手续,其余19家正在履行法定程序中。在工作中,我们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设项目,要求在建的要立即停建,已经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限期补办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由于采取措施得力,清查工作成效显著。

第三,对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进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未发现电解铝的生产企业;钢铁企业有1家,为庆安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主产品为生铁、钢管、小型元钢、炼钢等,近些年由于经济不景气,该企业濒于破产边缘,于2001年停产;目前,我市有水泥生产企业9家,其中有省控企业一家,为黑龙江肇东水泥有限公司,市控企业8家,分别是庆安三松实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海伦振兴水泥厂,绥棱杨森水泥厂,安达市永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绥化清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绥化清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市水泥厂(租赁),绥化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中有机立窑或回转窑加工生产能力的企业4家,其余均为熟料加工企业。这些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各个生产工序均配有高压静电或布袋收尘器,生产过程中污染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污染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这9家企业由于建厂时间较早,有6家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善。

第四,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共有水厂10家,其中饮用水源为地下水的是:北林区、庆安县、望奎县、明水县、绥棱县、兰西县、安达市;饮用水源为在表水的是:肇东市、海伦市。我市10家水厂水处理工艺均是提取─曝气─沉淀─过滤─加氯等,经过一系列处理后,通过绥化市监测站、绥化市卫生防疫站、水厂自行监测结果表明,我市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通过对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清查,目前没有工业企业污染水源问题。个别小的隐患通过清查已基本解决。一是绥化市北林区城市排污系统中,城市中心的排污系统比较完善,但距水源地约800米处有一纳污明渠(简称北沟),该处明渠是利用天然低洼地人工修建而成,周边的工业企业全处于停产状态,只有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入,虽然水量不大,但对水源地仍构成安全隐患。市政府已将北沟纳入市政排水管网计划。二是肇东饮用水源为松花江水,由于提水明渠的部分段落流经村屯,可能会在蓄水期间发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地表径流流入而污染水源的情况。目前正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另外,加强了对我市新建红兴水库周边的保护工作。红兴水库将成为我市新的饮用水源,预计明年将投入运行。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大了保护力度,(1)加大了对水库周边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2)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凡是在库区周边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水质产生污染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源头上遏止污染源。(3)加强了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发布了《关于加强红兴水库周边环境保护的通告》。告知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4)做好协调沟通,做到齐抓共管。针对一些单位想在红举水库周边举建旅游项目,我局及时给水务局发了《关于加强红举水库及周边区城环境保护的函》,防止了水库周边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和对水源水质产生危害的项目。

第五,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污染情况的清理。我们从七月份开始,抽调专人,配备专车,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重点是北林区境内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属于清理的重点行业做到发现一家、检查一家、处罚一家。从现场情况看,属于“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没有死灰复燃迹象,已关掉的未发现有重新生产的。

第六,遏制噪声污染。加强了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限制各种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环境敏感区开办各类娱乐场所。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30处,设立重型车、农用车禁行区10处,并对其它路段机动车鸣笛做出限时规定,积极协调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且严格夜间施工的审批。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还重点进行了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工作。针对我市噪声现状,发布了“关于整治市区环境噪声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连续进行了宣传报道。协调公安、交警、工商、文化等 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月活动,重点抓了“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噪声整治月期间,环保、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出动车辆200余辆/次,制止商业经营性噪声50起,检查歌厅1500家/次,扣押音响器材56件,清理整顿夜间施工场所76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0多人/次。通过综合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受到了群众好评。

第七,对地方政府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台的保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各种“土政策”的清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县(市、区)政府为发展经济,在招商引资中,制定的优惠政策首先把环境效益优惠进去了,使环保干部处于“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尴尬局面。一些县(市、区)实行的保护政策五花八门,有的挂牌,有的成立保护组,还有的叫高压线,有的甚至派驻政府机构人员长期驻在重点保护企业,环保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得先争得他们同意,有的企业标榜为书记工程,县长工程,别人无权管,环保人员怕得罪父亲官,不敢严格执法。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向市长和主管市长,市长于莎燕5次在较大规模会议上对项目把关问题上提出严格要求,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在上项目 时要注意环境保护,决不允许上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挂牌督办,跟踪问效。

按照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们对近年来群众多次投诉未得到处理,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在县(市)筛选上报的基础上,确定了4个市级重点整治挂牌督办单位。

一是肇东宋站鑫销化工厂。该厂座落在宋站镇西南角,工厂东侧距居民住宅50米,距南侧居民100多米,西侧和北侧是大地,该厂主要生产醋酸酊酯,年产量为80吨,产品原料为丁醇、冰醋酸和硫酸,醋酸酊酯是一种易挥发性物质,无毒、无腐蚀性,但有剌激性气味,主要用于医药化工和油漆行业。整个生产过程是封闭式循环,无废渣、无废水。主要污染原因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跑漏。对此,我们对工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对各塔节及釜体等进行检修,严格搞好封闭,对产成品要全部入库,在生产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跑漏现象。要求对锅炉烟囱接高到200米以上,对烟尘进行处理,使之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我局多次对其进行检查督办,使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肇东华润酒精公司。该公司后院38户居民反映华润酒精公司易燃易爆、严重火灾隐患,火车震动、粉尘污染等问题,侵害了他们的权益,给他们的身心、生活带来伤害与困难,请求给他们动迁一事。当时华润公司建厂初期,动员周围居民动迁,有些居民同意后得到安置,而余下来的这些住户当时不愿动迁就留下来。随着公司的建设特别是开工投产以来,作为工业企业产生污染确实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期间周围居民多次上访,但有关部门也多次调解未果,造成越级上访,反映的具体问题是:(1)易燃易爆隐患。华润公司的十多个油罐、酒精罐,特别是有一个一百多吨的地下溶剂油罐,内部职工都不允许从上面走,怕引起火灾,离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居民生活没有安全感。(2)火车震动。铁路修在民房只有2米远处,满载酒精罐昼夜不停的运货,机车的噪声震耳欲聋,天棚震塌了,甚至吃饭都往碗里掉土,无法正常生活。(3)粉尘污染严重。夏天门窗不能打开,洗的衣物不能晾晒。酒精渣子臭味薰天,玉米皮子和 囱落下的煤灰满院都是,出门睁不开眼睛,还有四个晾水塔,整天下毛毛雨,周围居民过着沐浴生活。(4)华润公司的四条铁路线道直接导致居民吃不上自来水,穿越铁路线需要5万元的费用居民承担不起,所以现在也没有吃上自来水。这个案件肇东市政府已出面协调,但效果不好。在此期间,省局已多次来电督办此事,此件已转至肇东市政府速调查处理。

三是黑兰麻纺公司。黑兰麻纺公司位于兰西县城区东侧,始建于1982年,于2002年10月改制成为黑兰三合麻纺有限公司和黑兰朝阳麻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执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开工生产。主要污染问题:一是日排放污水各为500吨,年排污染300,000吨,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居民相距不足100米的氧化塘内(没有瀑气装置,实为两个纳污泡)。二是氧化塘的坝埂上基本没有生活垃圾,但在厂区与居民住宅的结合处有生活垃圾。三是空气中有异味,源于氧化塘的废水。四是居民家中饮用水井受到污染,氧化塘大堤南侧居民没有接上自来水,目前多数仍用自家院中水井水,井深多数不足5米,系地表浅层水。2003年5月,兰西县环保部门曾取过该地几家居民小井水样送到肇源监测站进行化验。从化验结果看,居民自用小井水中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均已超标,表明有不同程度的污染。该处居民多数都采取了简单的处理办法,但仍有潜在的危险。兰西县政府于6月下旬接到省局的督办通知后(黑环函[2004]87号),及时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就如何整改提出了明确意见。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抽调了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实地检查。7月2日县政府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一是责成县环保部门加大监测力度,严格监督两家企业规范生产,并要立即制订污水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氧化塘重新上瀑气装置,保证氧化塘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改变居民用水渠道。县政府将该地段的管道铺设作为应急水源二期工程的重点地段,通过多渠道融资方法彻底解决该地居民饮用水问题,让家家户户都喝上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三是由城社委负责氧化塘周边垃圾清运问题,县政府已明确该处的垃圾由环卫处负责,在彻底清除原有的生活垃圾基础上,保证产生的垃圾日清日运,还附近居民一个清洁的生活环境。四是关于空气污染问题。随着工艺的改变,用水量的减少,加之循环水、中和、稀释等办法,废水也将大大减少,该处氧化塘附近的空气污染将逐渐减轻,附近的空气质量将逐渐得到的改善。

四是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造纸厂。该厂因污染纠纷,省、市局多次去现场调查、检查,后被我局关停。8月中旬,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去现场时未发现有死灰复燃迹象。

总之,我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在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源监督管理、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挂牌督办典型违法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企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污染反弹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了环境质量。

五、问题与不足

1、现场巡查不够。由于监理站工作性质和收费难度的加大,我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收费和信访工作中,对专项行动工作中有亦重亦轻现象。

2、各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我市的环保专项行动一直是环保部门一家行为,互相协调配合很不够,根本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环保执法力度不够强。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有限,加上今年清理环保着装问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环保部门的权威性有减弱之势。

4、居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纠纷解决的难度大。这些饲养点都是量小,形不成规模,多是下岗职工利用自家庭院,以此维持生计,此类信访案件十分难解决。

5、信息反馈严重滞后。由于所辖县(市、区)经济所限,信息渠道不畅通,使专项行动的报表一直是缺腿。报表和阶段性报告均未报或晚报,有些工作虽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干完就拉倒了,主观未重视起来。

今后,我们一定以此次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反思存在的不足,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为今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工商所注册登记及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房产管理局的工作计划

工商所年度市场巡查工作计划

房产局年度工作计划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城建局年终工作总结

国土执法监察股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年度总结

市房产管理局领导述职报告

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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