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24 08:26:49 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反传销工作计划(精选18篇)由网友“Rebelkk”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反传销工作计划,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反传销工作计划

篇1:反传销工作计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对传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遏制了蔓延势头。由于传销活动具有流动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屡遣不散等问题依然突出。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将合肥市列为全国35个重点整治城市之一,要求今年底前力争摘掉“重点”城市的帽子。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各乡镇(街道)也要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层层落实。

(二)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体系,由市综治办牵头负责落实和考核,对领导不力、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定期召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会、研判会,对可能影响全市“摘帽”行动的重点整治地区,实行督察督办和工作约谈。

(四)强化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传销头目

抓住全国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和全省开展“皖剑-”打击传销行动的有利时机,以抓头目、摧体系为目标,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受骗群众较多的区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集中围剿,使本地区传销组织、传销人员、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尽快实现无传销的目标。

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传销违法犯罪案件。

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传销案件线索,及时固定证据、锁定骨干人员、查扣资金账户,深挖严惩,打好歼灭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会同街道(社区)、乡镇以及工商、房产等部门开展打击清理,为辖区日常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工商部门要切实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处理好日常事务,指导督促街道(社区)、乡镇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做好汇总登记,定期与公安机关交流分析辖区传销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打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传销和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形成“打、防、控”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出租房管理。房产部门要在全市大力推进房屋备案登记,及时出台配套处罚措施。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出租房“黑名单”制度,实行以房管人。对于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经通知拒不改正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在报刊、电视台公布,同时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强化对房屋出租中介、物业管理公司的监控力度,使其做到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对查实为传销窝点的出租房屋由工商部门予以查封30日,供电、供水、燃气部门要对查封的出租屋同步采取停电、停水、停气措施。

(二)大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综治部门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充分发挥“两委(居委会、村委会)、两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的作用,突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加大针对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转化一般传销受骗人员。要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采取专栏、专题、专访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的意义和典型,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四)加强传销活动通信监管。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协助相关部门切断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虚拟网、集群网、局域网和集团用户,积极发布打击传销公益短信。

(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密切关注涉稳动态,有效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涉稳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篇2:反传销工作计划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xx〕203号),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对传销活动的打击与防控力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落实社会监管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建设“平安慈溪”、推进慈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市在查办大案要案、捣毁传销窝点上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现阶段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更强,网络传销等新型传销形式层出不穷,打击、防控的任务非常繁重。各地要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明确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策略,以创建“无传销市”为载体,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至底),基本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基层防控机制“四维合一”的长效机制,使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杜绝。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向:

(一)构建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公安、综治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防范、监控、处置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突出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建立以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为主干力量的传销防控网络。

(三)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非法聚集,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及网络传销案件,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三、加强领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树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理念,把创建“无传销市”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防范、监控、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辖区内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和职责边界,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慈溪”考核内容,强化落实,确保实效。

四、夯实基础,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基层防控网络建设

各地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侧重源头治理,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重心下沉,依托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无传销镇(街道)”创建活动,着力构建以镇(街道)为基本单位,以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为主要力量,覆盖所有村(社区)的基层群防网络,通过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建立信息台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等措施,从源头上堵住群众参与传销的渠道,不断压缩和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抵制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举报传销行为,协助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五、集中力量,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

各地要继续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集中力量,强化合力,大力整治重点区域,消除传销“洼地”,以“破大案、挖源头、倒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传销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非法聚集、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对达到追诉标准的传销头目骨干坚决予以刑事打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网络传销及跨区域、人员多、组织结构复杂的案件,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锁定核心人员和账户,查明传销体系,实施精准打击。对多次为传销行为提供上课场所、居住场所等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由相关部门实施相应的处罚,增强房屋所有权人对出租行为的自我约束,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六、宣教结合,强化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各地要制定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教育计划,广泛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深入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进村(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等宣传活动,强化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能力,营造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教育转化机制,要改变简单驱赶遣散方式,通过政策宣讲,做好传销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

七、制度保障,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积极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依靠完善各项工作保障,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有力,基层防控到位,信息互通顺畅,宣传教育有效:一要建立各级协调机构,逐级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做到分工明晰、监督到位、追责到人;二要制定并实施组织协调、基层防控、信息互通和宣传教育的打击传销四项工作制度,做到规范管理,有章可循;三要认真落实上级布置打击传销任务,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

篇3:反传销宣传标语

关于反传销宣传标语

1.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2.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4.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5.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6.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7.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8.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9.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10.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1.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2.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3.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4.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15.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16.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7.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8.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1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20.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21.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2.求职莫入传销门,勿入歧途毁青春。

23.诚信经营始于心,打击传销践于行。

24.打掉传销利益链,你我拒传是关键。

25.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篇4:201反传销主题班会方案设计

会议时间:

6月3日

会议地点:

N201教室

主持人:

傅欢

记录人:

梅羽

应到人数:23人 实到人数:23人

请假人数:无

主要内容: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当前社会形势大好。但非法传销一直都是我国打击的重点,也是长久以来无法彻底铲除的隐患,传销就像是毒品一样,侵蚀

着受害者的精神和金钱。现在的传销改头换面,有的时候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和通话自由;但传销的本质没有变。而为了让同学们学习和了解什么是传销,深刻认识到传销的危害,增强抵制“传销”

等不法行为

的意识,我班开展了“打击传销”的主题班会。

首先傅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传销组织”对大学生的危害: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下面介绍一些传销组织对付刚来的“新人”的手段 在长江以北的传销组织中多数传销组织会利用“软暴力、监视”来控制刚来的“新人”。例如利用谎言技巧控制“新人”手机阻断与亲友联系或者传销人员24小跟着“新人”防止“新人”报警。 面对这样的传销组织陷入后不要恐慌冷静面对不要急躁害怕控制自己的情绪利用技巧与传销人员周旋。降低传销人员对你的防惫心找理由逃离传销组织。切记注意所在城市的路牌路号有利于亲友解救

班主任还介绍了一些逃脱技巧 :

1谎称要加入他们但身上没钱通知家人汇款利用这次机会向家人求助。

2向路人求助。我们看到近期媒体不断的报道“陷入传销所利用向窗外扔钱币纸条引起路人注意路人报警获救的案例”。

3如果无法通过手机联系到亲友可以利用外出的机会逃向当地的政府机关单位求助。如果街上有交警巡警值勤可以向他们求助。 4如果传销组织控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有人监视那就需要“配合”传销人员不要争吵假装认同传销人员降低他们的防惫心找

机会逃离千万不要与传销人员争执发生极端事件。记住传销人员只为了骗钱不会伤害到你的生命。

会议结果:今天的班会是十分有意义的。从老师的讲述我们看到一个万分悲惨的的传销世界。真实的那里远不如我们所想,当黑暗与盲目扯上关系,传销的.危害才真正凸显出来。相信我们的同学从今以后必将远离传销。即使接到诈骗电话也坚决站在正义的队伍里。今天的班会虽然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反传销的信念必将深深扎根在同学们的思想中。

篇5:社区反传销宣传简报

近期,昌荣里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反传销知识的`专题宣教育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讲解了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列举了传销使人上当受骗的事例,向大家讲解了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让大家正确面对不法传销的诱惑和欺骗。通过宣传活动使居民充分认识不法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使传销活动在社区内无立足之地。

篇6:社区反传销宣传简报

为进一步摸清辖区出租房住户信息,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行为,12月6日,南街社区根据三河镇打击传销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源头抓起,在社区党委支书主任连丽的带领下,社区民警、警察、综治专干、网格负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反传销宣传工作。

南街社区打击传销志愿者向广大居民、房屋出租户、辖区企业发放了打击传销《致社区居民一封信》、《房屋出租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活动中志愿者们对他们讲解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发现传销的举报方式和奖励机制等,号召广大居民群众行动起来,带头拒绝传销,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自觉向社区和公安举报涉嫌传销的行为、线索,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打击不法传销的正义斗争。

篇7:无传销工作计划

石嘴山市工商局大武口一分局 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做法

打击传销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传销活动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先后就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根据《大武口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分局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现将具体的工作做法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注意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有效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传销参与人员;三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强化社会监督力量相结合,从居委会、村委会等社区和乡村基层单位聘请一些具备高素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作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义务监督员,使其成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参与者、发动者和监督者;四是开展创建活动要与“一会两站”维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的作用,不断延伸“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的触角,扩大“无传销社区(村)”的覆盖面。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建宁任组长,副局长任国江、胡慧峰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检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了与区综治委、区公安等部门联系,通过建立打击传销部门联席制度等措施,尽快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重点打击了下列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对涉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我局在“打传”方面移送公安机关的有4人,其中:1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个网络

依托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形成覆盖全区的快速反映网络。工商所所在属地发现传销行为在2小时内上报分局,分局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并及时组织查处。

(二)强化两项责任制

1、工商所属地管理责任制。分局局长与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区域监管人员分别签定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形成三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工商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定期巡查,坚持不懈地把打击传销工作抓实抓好,把社区创建成安全放心的良好环境。

2、街道社区负责人防控责任制。社区负责人是防控本社区传销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工商、公安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执法力量。在明确分工和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把防控传销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的基本目标考核中,强化社区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三)实施三项举措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根据大量外来人员流入大武口在各小区、街道租用场地,出租房进行居住和做传销培训活动现象愈来愈严重,为了使广大市民能够快速增强识别传销组织的形式、特点,在平时了解掌握的传销组织者、参与者聚集频繁的社区,先后利用节假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共计2.5万份。提高了企业、公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保护自身正当的权益。利用社区宣传栏,通过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地搞好宣传活动。

2、聘请义务信息员。在各社区内共聘请了60名有一定知识水平、敏感性较强的人员作为打击传销义务信息员,扩大传销案件的信息渠道。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改变以往打击传销工作中驱散传销人员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大案,维护社会稳定上来。二是加强直销企业管理。对已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要实行近距离监管,对其经营方式重点监管,防止经营中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五、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依托街道社区,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使传销在大武口区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近两年来,大武口地区的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全部都租用居民住宅房隐藏在各个社区内,大武口区共有办事处5个,下设社区居委会27个,其中:20xx年元月份前,据执法人员摸底调查,传销人员居住的社区有8个,自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以来,我局在公安、街道社区的配合下,一年来,共开展打击传销活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捣毁取缔传销居住窝点和经营、培训场所26个,清理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300余人。目前,社区内无传销人员居住的有5个,同时并将大武口区朝阳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所属的两个社区确定为“无传销社区”。一是依托消保维权进社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络站的作用,落实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二是认真选聘创建了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站长、义务信息员,发给聘书,持证上岗,明确权利义务。在“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中,我局通过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完善机制和狠抓落实,逐步建立起四级监管网络,力争20xx年无传销社区(村)达标率达到90%,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传销易发、重点区域有效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二)、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和居委会以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二委”的作用,依托社区、物业管理,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工商所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与正在进行的消保维权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逐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站,确保年底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覆盖全区街道社区。

(四)、深入社区与各创建无传销社区单位的领导、群众交谈,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掌握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为形成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打下扎实的基础。

篇8: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目标和步骤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机制。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6、加强信息报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篇9: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根据社区实际,制订市建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着力建立健全防止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具体措施

(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社区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综治干部,各片区党支部书记、户警、巡逻队员、楼栋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综治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楼组长作为信息员,组建网络,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互动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举报传销活动,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信息机制。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内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要严密监控外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做到“三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从事什么职业、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低打击传销有效线索。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观看录像,市民学校,简报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设立宣传栏加强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等。

篇10: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篇11: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完善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各方协调的打传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活动的能力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 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四、进一步夯实打传基础,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篇12:乡村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在社区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朱国虎书记担任组长,住本场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片区负责人组成。

二、行动重点

(一)召开打击传销培训会议,坚持做好《打击传销举报电话记录本》、《传销行为巡查记录本》、《房屋出租记录本》的记录工作。

(二)对于举报,涉嫌有传销迹象的,及时通知派出所协助将对其进行彻底清查并捣毁其窝点。

(三)在社区大规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传销的`特点,揭露传销的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大力宣传国家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能力。

篇13:乡村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政府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新华村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宣传教育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的治本之策;是广泛动员群众、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是震慑违法犯罪、遏制传销蔓延势头、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

(一)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分析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刻揭露和剖析传销及网络传销的本质。传销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诚信,同时也使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损失,严重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传销日益突出,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比传统传销更大。

三、多措并举,大力宣传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打击传销百日“十个一”宣传活动,全方位、分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力求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一)重点开展二项活动

1.开展一个打击传销知识普及系列宣传。要争取在电视台播出宣传动漫、宣传标语,专栏,向群众普及打击传销的基本知识;

2.广泛宣传国家禁止传销法律法规,揭露传销和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打击和防范对策。

组织举办一场打击传销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时间要求12月25日前完成;宣传与打击并重,全面开展一次打击传销工作大走访、大排查行动,深入群众大排查、大走访,摸清基本情况,宣传到人、到户,及时消除不安定隐患;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无传销乡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把宣传教育与打击传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面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篇14: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

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

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

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xx“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打击传销“皖剑20xx“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篇15: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xx社区为了有效防止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抬头趋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社区特制定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年度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新开发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篇16: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6日)。

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4月7日至5月5日)。

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集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

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

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坚持不懈,长效防范。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五)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

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17: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

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头目、骨干成员1人以上。

(二)地区整治。

以创建无传销城区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重点在开展创建“无传销镇(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创建“无传销县”活动的深入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无传销镇(区)”,创建率应达到90%以上。

(三)舆论宣传。

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6月下旬)。

要严格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求,明确职责,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本地区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厂房、演出场所、会议室、有出租房屋的居民小区、城中村等涉嫌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与涉嫌场所签订“制止防范违法行为责任书”,建立专项监管台账,做到数量、分布、类型、经营活动、入住人员大致类别等基本情况明了清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6月下旬—7月20日)。

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整治重点,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确保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攻坚处置,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工商机关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直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打传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日常“网格化”巡查监控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涉嫌场所”的巡查力度,做到清查到位、宣传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经侦、刑侦、治安、巡逻、技侦等各警种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快查快办快结。检察、法院对移送起诉和审判的传销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起诉和审理判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传销犯罪分子,摧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对当地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管”体系,巩固执法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力量,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二)缜密经营,循线深挖。

工商、公安机关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

公安、工商机关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速报市打传办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采取发布公益短信、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现场咨询、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外出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打传领导小组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网站至少分别做1次电视访谈、电台访谈、网络在线访谈节目,在当地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发表1篇专题文章,在当地学校和社区(村)做1次专题讲座,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有效性,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将此次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过问,及时督促,主导发挥好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力量,以工商、公安为主力,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机关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

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地区,要实行问责。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行动期间,县综治办和打传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篇18:乡镇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一、深刻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

传销活动是市场经济的“毒瘤”,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巨大破坏。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禁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做好劝阻劝返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在禁止参与传销活动工作中,要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思路,深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政府打击传销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区分直销与传销,提高人民群众的辨别力,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教育引导传销人员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不参与、不支持非法传销活动,不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地等活动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防范的良好态势。

四、形成制止和打击传销活动的整体合力

制止和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要根据举报、日常巡查等渠道,排查掌握线索,依法查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传销行为,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以及原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等行为,情节严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组织和犯罪分子。对异地从事传销的企业经营者,依法查处和移送后应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其所在地有关部门继续深挖深查。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掌握我县区域内参与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方案,组织联合行动,对已经确定的重点案件和骨干分子,要组织精干力量彻查彻办。对组织、诱导、协迫他人从事传销的首要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适时抓捕,严惩不贷。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参与传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效果。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协助工商、公安机关排查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充分利用其熟悉辖区情况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案件多发地、外来人口集中地的监控,使传销人员无处藏身,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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