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家》巴金小说观后感700字(共20篇)由网友“纯白色小狗狗”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观看《家》巴金小说观后感700字,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观看《家》巴金小说观后感700字
《家》主要描述民国时期一个处于封建社会的绅士大家族的衰落,反映的是封建社会对青年们的摧残和迫害,以及具有新思想的青年如何反抗和救赎的故事。这个大家族有克字辈、觉字辈、淑字辈,全文主要以觉字辈的大哥觉新、二哥觉民、三弟觉慧为主要角色,讲述了这个封建大家族对青年(如觉新)的迫害,揭露了封建社会对青年产生的巨大影响。
觉慧,觉字辈的老三,一个反抗封建社会的大有作为的热血青年。在失去了家中爱他的人之后,他将封建社会视为他的敌人。他恨哥哥觉新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那么懦弱!那么无药可救!他不想再看到更多的生命走这条几千年让人失去爱的路。于是,他决定帮助二哥得到爱,在他的帮助下二哥觉民最后开辟了一条从来没有人走过的新路,他成功了,胜利了。事后,他认为自己无法再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下去,便脱离了家庭,到上海去开创新的社会、迎接新的生活去了。
《家》塑造了“反抗派”觉慧和”服从派”觉新这样两个有着强烈对比的人物。觉新不反抗封建社会,一直服从于封建大家庭,成为了让人玩弄的傀儡,成为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而有着反抗精神的觉慧,在遭遇了爱人的离去之后,毅然地摆脱家庭的束缚,走上了反抗之路,昂首阔步地迈向新生活。
小说中根深蒂固的封建迷信思想,使我感到愤愤不平。因为迷信“血光之灾”,使觉新的妻子瑞珏难产而死。对此觉慧非常生气,我也生气到极点。觉新太懦弱、太无用了,他怎能那样听从别人呢,难道一点都不能自己做主吗?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在所谓的尽孝道的愚蠢想法下死去了。
人,不能懦弱,要勇于反抗。人不是木偶、傀儡,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
篇2:巴金小说《寒夜》的个人观后感
那是一个寒冷的季节,是一个阴晦的冬季。在阵阵警报声中,所有人都匆匆忙忙地跑着,跑向那个狭小的防空洞。寒冷仍在继续,荒凉、阴暗笼罩着大地,没有一点生机。
这是一个发生在抗战胜利前夕的故事,是一个琐碎而又凄惨的故事。这是一个四口之家,有婆婆、丈夫、妻子和儿子,有最为普遍的婆媳矛盾,有最为常见的经济困难,就是这样的四口之家,演绎了一段生离死别的悲剧。
树生,我同情你。你是一个那么有活力有激情的人,却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不断收敛,委屈着自己,你为了家庭,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随毫无怨言,却总是招来婆婆的冷嘲热讽。你渴望爱情,渴望友谊,却在一次次失望中逐渐放弃。树生,你很累,不是身体,而是心。你的心已经紧绷了好久也该松一松了。树生,我了解你对自由对生活的渴望,你想让自己的短暂的生命活得更加精彩,那么你为什么不走呢?走了又为什么回来呢?回来,面对的是人去楼空,物是人非的现实,你能承受得了吗?他们欺骗了你,即使是善意的,也仍旧改变不了他们对你的欺骗。其实他们也是自私的,明知道你不可能永远不回来,却仍不告诉你,让你永远生活在自责中。树生,你是不是很痛苦?
文宣,我虽不恨你,却也无法原谅你。你是如此的懦弱,如此的不堪。虽然他们称你为“老好人”,但我更愿意称你为懦夫、弱者。因为你的软弱、妥协,让最爱你的人受到了伤害。当你的母亲辱骂妻子时,你总是唯唯诺诺,不敢大声的反驳。你明知道妻子的个性,还要他学会忍耐,忍耐自己母亲的无理。文宣,他不应该是你守护一生、保护一生的人吗?为什么还要如此对她?文宣,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吗?残忍地把他推开,让他漂泊在异乡,又残忍地不告诉他你的病情,你是真的为她好吗?你有没有想到他的痛苦和伤心呢?文宣,你痛在身上,却让树生痛在心上。
这是一个悲剧,既是个人的悲剧,也是世道的悲剧。在战火硝烟的笼罩中,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生离死别。为了生存,每天都处在惊慌中的人们无可奈何,仿佛一切都是听天由命。这是时代的悲哀,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人能活着正是不易了,
天还是那样冷,风还是那样吹,日子一天天过去,迎来了春天,迎来了抗战的胜利。人们高兴了,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松开了,有的人在庆贺胜利,有的人在庆贺新年,书生也最终很耐走过这个春天。
时光飘过,人已作古,愿树生与文宣能够在地下相遇,愿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
篇3:巴金小说《寒夜》的个人观后感
在读《寒夜》的时候,有种读巴金的《家》的感觉,从头到尾,给你一种阴郁,沉闷,压制的感觉了。除了小说你那浓浓的母爱和夫妻之间那不时感动的爱情,剩下的,确实只能是“寒夜”了——抗战胜利前——经济萧条——难以为生的寒夜。
觉得主人公汪文宣,他母亲汪母,他妻子曾树生。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等边三角形。本来,我们知道,一个三角形,它的稳固性是最高的。但是,当其中一个角不牢固的话,这个三角形也就不稳固了。小说中汪母和妻曾树生的关系就是动了三角形的角——不稳固了。在读小说,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这样。过后想想,是否是传统和进步小资产阶级。汪母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她深爱自己的儿子,爱得有点入骨。她痛恶儿媳那种小资产阶级的作风,早出晚归,参加舞会,交男朋友,是深深的厌恶,巴不得她离开。而曾树生,她接受过高等教育,在经济上独立,甚至能支持难以维持的家,她追求浪漫,参加舞会,都不假。这注定了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斗争,可是她们也都是爱汪文宣的,因此她们的战斗往往为了汪文宣而达成和解。
而主角汪文宣,所谓的“大好人”,事实上,确实是一个好人,在出版社一个小小的校对职员。无疑,这样的人生在这个时代,是一个悲剧,尤其是在困难的,人情稀薄的社会。这里没有多少同情,得了肺病被同事们疏远,甚至同事集体写信要他别去上班,怕传染给他们。除了钟老,和差不多唯一的好人钟老是唯一的朋友,可是两个人最后都双双病死。汪文宣给人的整个感觉就是软弱,缺乏鲜明的个性,事事谦让,没有心机。他夹在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之间是相当难做的,他爱他的母亲,同时也深爱他的妻子。在她们每次争吵的时候,他都在母亲面前替妻子说话,在妻子面前替母亲说话。到最后他重病在床,她们还争吵的时候,他深痛欲绝。最后曾树生离开这个家,随银行牵到了兰州,还有她的男朋友银行的陈经理,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但她还是每月都寄来信和给家里相信的费用。说明她对这个家,特别是汪文宣,还有在学校的儿子,还是有感情的。而那时汪文宣的肺病,也越来越重,只有母亲,在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这个家里,已经没有了生气,没有了笑容,只有压抑和痛苦。
到最后,汪文宣快死的时候,抗日战争胜利了。可是,这个家的苦难,并没有改变。套用某句话,就是,胜利是别人的,与“我”何干。等曾树生回来的时候,汪文宣已经死了,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汪母和自己的儿子也不知道搬哪里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冷。
巴金小说《寒夜》的个人观后感
篇4:观看家校协同育人家长观后感
作为家长普遍都认为自己最关心自己的孩子,都会说:只要孩子将来能幸福,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为了孩子吃再多苦也值。甚至大多数家长把孩子的未来当成自己梦想的延续。但是我却无意间察觉,家长们似乎忽视了一个问题:参与孩子的成长,你专业吗?你能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做到?我们不是专家,这是肯定的。实际上,我们的孩子已经很优秀了,而且一直在努力,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的助力、需要正能量的助力!
既然我们缺少专业知识,能力不够,必然要学习。对于“家长驻校”,本来我也不觉得参与其中会起什么大的作用,甚至我的初衷仅仅是想帮老师凑个数,如果知道班里有别的家长能去,我还不一定会参加这个活动。但是就在踏进校园一刹那,我猛然察觉,来就对了。这里是属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他们将要在这里走过四年的摇篮,这里将会为我的孩子你的孩子修枝剪叶,为他们成为栋梁之材输送供给无限的正能量,虽然这所学校是农村的、不太大。
学校不太大,却足以孩子们上课学习文化知识,开阔心胸;课后奔跑呐喊,放飞自我。学校不太大,但干净利落,窗明几净,绿植丰富。
学校不太大,但教室内外地面净亮,教学设施合理摆放。多处设置了厕所够方便,厕所无味够卫生,够洁净。
学校不太大,但餐厅内食物丰富,营养刚刚好。操场是塑胶的,安全环保档次高。精神文化、物质基础都较全面。
学校不太大,但所有任课老师积极教学的态度我看在眼里。班主任、级部主任一门心思为我们的孩子跑前忙后不遗余力。今天,王校长也在百忙中与驻校家长互动。为大家补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王校长讲的两个主题至今犹在脑海里思悟:
第一、学生的竞争不是智商的竞争而是家庭环境与家长教育理念的竞争。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确实是我们农村家长需要恶补的一堂课。
第二、不是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让孩子不要站错跑道。一定要让孩子站在他有特长的那条跑道上。
离开学校,深刻的话语的始终在耳边。
希望所有家长参与到“家长驻校”活动中来!来了你才能体会执教者们的初心,来了你才能体验学校为孩子们学习安排的细致入微:包括忙而不乱的早自习,课堂上教师们体贴入微的循循善诱,课间操还在背单词,午饭后讲讲卫生,10分钟练练字这一切的一切。
篇5: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篇6: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一直向往高原地区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憧憬着自己有天能双脚踏实地踩在青藏高原上。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我把心灵赶上路,灵魂在不断上升,但愿身体随后到。喜欢《尘埃落定》,正是这个原因。小说演绎了高原上的一个末代土司家族的没落和瓦解。作者对小说的呕心沥血,使情节有太多的惊艳和赞叹,显得飞扬跋扈,荡气回肠。
小说主人公麦其二少爷是一个傻子,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偶然地,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引进鸦片种子,短短期间,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土司家族,然而,罂粟却乱人心性,大少爷对权力的贪恋和对性欲的贪婪与日俱增,于是发动多次战争抑制附近土司的发展。后来其他土司闹饥荒让麦其土司开发经济贸易模式,茶粮互易。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带来了强权,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化为乌有,生命分崩离析,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强大与不强大灰飞烟灭,只留下那一片灰尘,最终尘埃落定。苍凉的土地独自品味落寞
与聪明人哥哥相比,他是那么“傻”,父亲说“究竟是个傻子”,母亲喊他“傻瓜儿子”,哥哥拍他肩膀说“你一个傻子,你懂什么”。可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傻子的孩子却“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这样一双眼睛,带领读者穿越时空,到达那个春雪滋润绵密的西域,饱览高原的纯净景色、体会地道的少数民族风情、目睹土司家族的兴衰。
其实,他不傻,相反,他以一种脱离家族地位忽略自己身份的简单视角去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社会的缩影。深处于政局的权贵们受到各种权、钱、欲的诱惑,迷失在仕途上,迷失在生活里,看不清生活最本质的东西。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对所谓的生命以外的东西更注重。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预示了土司家族的即将没落。他的思想超凡脱俗,简单、干净得像高山的清泉。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每天早上,傻子少爷醒来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是人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他的思想已经回到人类生命最根本的本质,不在乎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思考了。
篇7: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1
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2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3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4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5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篇8: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1
这本书是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记载了18至18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从书中我看到了高大肥胖,为人正直善良,喜欢思考的彼埃尔;博学多识,英俊严肃的安德烈;天真、率直,但又容易冲动的女主人公娜塔莎;有虽然热情,但又目光短浅,不善思考的尼古拉;还有外表不招人喜欢,在作战时却非常勇敢的大英雄图申。
当然,还有些像库拉金这样的个性:贪婪和堕落,也被刻画了出来,让读者所看见,和那些无谓的大英雄们进行了鲜明的对比。
读了这本书,我看出了列夫·托尔斯泰是个关心他人,关心底层人,同情农民的人。也知道了一种人:他在获得遗产后贪图享受,后来又要上战场打仗。可以看出他的性格变化有多快,他就是彼埃尔。
《战争与和平》是要让我们知道:生命、和平都是非常宝贵、重要的。想想现在的我们,过着“小皇帝”的生活,有吃有穿,有上课的课桌;再看看书中的人们,全是因战争而过不了现在的生活,整天在废墟中生活,而我们是幸福的`,所有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吗?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2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撰写的《战争与和平》,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巨著以儿女情长衬托出法俄战争,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社会领域,非常值得回味,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这部著作。
小说描写的是:俄罗斯的罗斯泰尔伯爵的女儿娜塔沙美若天仙,在一次舞会上和一位年轻的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相爱。可是,不久后法俄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最终负伤身亡。娜塔沙悲痛欲绝,在别人的劝说下无奈改嫁。此时,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俄国有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景象。这本书充分地表现出俄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
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我感触异常深刻:主人公安德烈忠心报国,最终为国捐躯,他的爱国情怀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安德烈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终身长眠于九泉之下,守护着自己的祖国。娜塔沙天真善良,十分纯洁。彼埃尔善良真诚,凭着继承的遗产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可他并不像其他贵族,坚强与邪恶作斗争……这本书真是把那时候的俄国人的思想感情描述的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衷心祝愿人世间不在发生战争,和谐永在!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3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4
想到战争大家都会想到死亡,灾难,失败吧。若是想到和平大家都会想到安稳,幸福,美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睡觉做了一个战争的梦。有一天一个小村庄里河水清澈见底,天空湛蓝深远,草地碧绿。直到有一天,天上突然来了一个战斗机,只见一个手榴弹从天而降“呼呼”的几声,那草地干枯了,那个河水里鲜血流得到处都是。我真希望只有和平。
又有一天,我又做了一个和平又香甜的梦,世界充满了阳光。天空湛蓝深远,山上野兽与小动物们一起生活,人们在山上野餐,山上也没有叹声,这就是我希望的和平!
我真希望世界没有战争只有和平,总有一天,我会长出一双彩色的翅膀,在雨过天晴,飞上美丽的彩虹,在想外婆的时候,飞到外婆怀抱里!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5
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战争与和平》作者是列夫托尔斯泰才看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了。
翻开第一页是前言,光是前言就让我有很大的启发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决,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自己广泛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将来为建设祖国,改造世界尽一份力”。
这本书让我了解战争的可怕,让我有坚持不懈的勇气,安德烈公爵在得到会战的命令时他就明白了,战争是极其残酷的,父亲突然去世加上法军入侵并占领了俄国半壁江山,这些不幸对他打击太大了。
战争让那些无辜的人死的太多了,每次看到步兵的队伍在硝烟中消失了,我就禁不住难受,天亮了太阳却被硝烟挡住了,他们还在激战枪炮声和临死的人的叫喊声,渐渐的、熟悉了,那无情的战争何时才能停止?
唉!战争让无数人牺牲的战争啊!我真的非常同情他们,我似乎也感受到了忍饥挨饿、筋疲力尽的感觉那时谁都要学会坚强。如果我们和平的在一起世界将会怎么样?人们安居乐业、幸福美满的在一起这些要求一点也不过份吧,为什么为了一点摩擦、一点虚荣就搞的天翻地覆的呢?
“和平”让人们多么向往的字眼啊!
啊!战争、和平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6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他的那句“幸福不表现为造成别人哪怕是极小的一点痛苦,而表现为直接促成别人的快乐和幸福。照我看来,它在这一方面可以最为简明的表达为:幸福在于勿恶、宽恕和热爱他人。”一直是我的座右铭。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以19世纪初俄法战争为背景的宏篇巨著。这本书犹如一面镜子,把当时的俄罗斯社会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社会变动描写 得淋漓尽致。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称这部小说为“更加直接和更加准确地了解俄罗斯人民的性格和气质以及整个俄国生活”,读它“胜过读几百部有关民族学和历史学的著作”。作者巧妙地将战争与爱情结合起来,以细腻的笔触塑造了众多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
品读战争与和平,感受托尔斯泰,感受那份永恒。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7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著名的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写清了人道主义与博爱精神。作者将“战争”与和平两种生活、两条线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阔宏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柱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和平是怎么来的,是那么多不怕死、不怕难,勇于拼搏的战士们为我们搏的,用什么去搏的?那就是他们的鲜 血、他们的生命。
我愿是一名使者,使各国消战争,愿是一只和平鸽,带着和平的飞向四面八方!在我看来作者的一些思想,我还不懂,不过,我知道,我们要拥有一颗心,一颗爱国的心,一颗和平的心。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战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拼搏,不敢去夺取和平,失败的不要紧,受伤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千千万万的人对你期望啊。
观《战争与和平》小说观后感300字
篇9: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1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可恨的是,现在的日本极其右倾。执意抢夺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有意修改和平宪法,不承认侵略历史,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为南京事件,在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深,引起中韩邻国人民的不满和愤怒。面对这些,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曾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有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更要在维护主权和国家尊严上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2
在高三寒假的时候,我就已经接触到了老舍在先生的《四世同堂》,由于要高考备考,我只看了第一部《小羊圈》。高考过后,也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继续读完这部书,直到现在进入了大学,终于有了时间,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拜读。
读完这部书后,我感触颇深。对于现在人来说,“四世同堂”是家庭和睦、子孙满堂的代名词,它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就是描写了一个北京普通老百姓祁老太爷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但不幸的是,由于战争,他的这种幸福被敌人强行夺走,这一份美好被破坏殆尽,搞得兄弟之情在利益和权势面前不堪一击。其实像老舍先生笔下的这种家庭在当时很普遍的,人的本性可能本来就有好有坏,但是如果没有战争的迫害,那些为了生活得更好的汉奸和出卖国家的背叛者或许就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成为国家的蛀虫。《四世同堂》的人物刻画得十分入木,当我看到瑞丰成为汉奸之后,真为他的所做作为感到羞耻,反观瑞宣跟瑞全,同样在一个四合院里长大,他们却有着自己的信仰,宁可入狱受刑,也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事,他们一腔热血受到敌人的迫害时仍然对祖国的的未来抱有希望。小说中的这些小人物所反映的就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本就清贫困苦,在敌人的铁蹄下,日子过得更加艰难,我甚至能感受到他们那种无处诉说的愤怒、恐惧和无可奈何。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故事结尾了,战争结束了,没有喜悦,只有悲壮。 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3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四世同堂》看完了,总共有1200来页,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最令人震撼的还是日本鬼子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特别是文化侵略,更是深入骨髓的膏肓。中国为什么会千疮百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了战斗热情,愿意用自身的大无畏付出来改变社会现实,比如瑞全,他可以远离家乡,积极投入战斗,为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鲜血。
可更多的年轻人却没有把国事放在第一位,虽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并决心不向日本鬼子投降,但在艰巨的生活压力背后,他们屈服了,他们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家庭,还有父母,这些让他们裹足不前,比如瑞宣,他也是个充满斗争精神的青年,但在艰巨的家庭责任之下,他只能委屈求全了,因为他不忍心年事已高的祖父,不忍心病怏怏的母亲,不忍心尚小的儿女,于是,他只能持观望态度,只能苟且偷生,只能苟延残喘地生活在生存边缘。除了这部分人,还有社会的蛀虫,他们腐蚀了社会的发展,是中国窒息的根源,就如冠晓荷,就如瑞丰,他们完全没有羞耻之心,反而想趁着被日本鬼子占领而升官发财,颠覆了人性的本真,毁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四世同堂》是我认真看完的最长的小说,虽然我不喜欢历史,我自认为这点是非常不对的,虽是兴趣使然,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尽力地去了解历史,关注历史,就如这部小说,它真实地展开了中国社会发展洪流中的一角,为我从中窥探历史提供了机会,虽然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但我相信仍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了解它,品评它。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4
《四世同堂》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城沦陷的畸形状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北平人民的悲惨遭遇。
从书名中可以看出本书主要说的是一家四代人“祁家”的故事。没错,故事就是围绕着祁家的住所“小羊圈”展开的。那里有“祁家”、“钱家”、“冠家”等许多住户,其中有正义的人与汉奸。
正义派不满日本人的残暴,参加共产党,汉奸们则“大义灭亲”,出卖亲人和朋友来讨日本人的欢心,但最后死得更惨。
所有的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钱莫吟老先生。不说钱老先生的才华出众,单提他的坚强与勇敢,就足以是全书的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先生曾被日本人抓走,因为冠小荷这个汉奸兼邻居出卖了他。钱老先生在狱中被严刑拷打,但他没有寻死,而是一直坚持活下来,坚持到了出狱。中国不正是有千千万万像钱莫吟老先生的人才走向光明的吗?
再来看看生活中,有多少接受不了现实中的痛苦、悲伤、压力的人自杀。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只有能够承受打击的人才不会被这个竞争的社会淘汰。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不是因为他们不讲道理,而是因为他们无比大的野心。他们曾妄图占领全中国、统治整个亚洲甚至全世界,他们曾向世界强国——美国挑战,偷袭珍珠港。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是多么不自量力、不可一世啊。
如今,日本的野心仍然存在,想要不时挑衅中国——已经强盛起来的国家,抢中国人的地盘?他们还以为中国是腐败时的清朝,该出手时就出手,在钓鱼岛的事情上中国绝不退让。
战争结束了,无论是革命了的还是汉奸,没有完整活下来的。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
这本书仿佛没有结尾,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没有结尾。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起风了”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风流正推动着我们走出黑暗,驶向光明。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5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
篇10:观看《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通过土司家傻子少爷的眼睛,讲述了麦其土司家鸦片的种植,贸易的引入,汉人的进驻,解放军的到来,这段交织着血泪的家族史。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剽悍,聪明勇敢,喜欢女人,喜欢战争,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所以被视为下一届麦其土司的继承人;而二少爷是被老麦其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蠢,但很喜欢跟丫环、奴隶们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傻子与大少爷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钱人家的少爷,也许大多都像大少爷一样,没有把仆人当人,呼唤来呼唤去,极少是像傻子一样把奴隶当朋友,因此傻子才能深刻体会到下层人民的辛苦。这个把奴隶当朋友的傻子,他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子少爷”就这样承认称呼了,见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子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可在我看来,此“傻子非傻子”是比整本书的任何人物都要聪明,从浅层面看他能几次机智的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当别家土司种鸦片时,他提出种粮食,使麦其家迅速暴富,从深层面看,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如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利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还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或许让常人很不理解,可每一次的成果都让我们这些自称聪明的人吃惊万分,可能大家觉得傻子就是个“先知”吧!其实我觉得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阿来是西藏人,而西藏自古就信DL,信命,信佛,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并不是说傻子就是“先知”,而是傻子做了顺应自然规律的事。
而整本书中,我觉得最具有个性形象的就是傻子的父亲老麦其土司,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的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麦其土司只知道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变化,因此麦其土司在统治一切,占有一切时,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利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所极力劣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土司也到了消亡的时候。文章以局部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在仇人刀下。当整个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以这个世界就从傻子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世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11: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700字
多揣的命运中,总有勇敢的我们!——题记
放下那本印着欧式花纹的小说,闭上眼睛,新潮澎湃。
《简爱》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性的第二本《圣经》”。该书讲诉了一位从小失去双亲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平等,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整本书语言优美,用词明朗,在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心灵深处发出的一种力量。作者以生动形象的外貌、动作描写和细致传神的心理描写,将一位勇敢、坚强、自尊、独立的大女人形象刻化地淋漓尽致,让我对书中的简爱十分崇拜。
她并没有美丽的容貌,但她却拥有智慧、勇敢的灵魂,和骨子里不甘向世俗屈膝的勇气。尽管命运没有给简爱无限的好运,但却给予了她与生俱来的勇敢与坚韧。
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许多原因,没有勇气而与机会失之交臂。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兴趣班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家准备了两个星期的我本以为可以好不紧张地完成这次演讲。可世事难料,当我站上讲台时,底下的同学和老师纷纷朝我看来,我没有心思猜想他们目光是否善意,只觉得倍感压力,脑中像有无数头野马疾驰而过,将我的头绪一一迁走,只留下一片空白飘荡在我的脑海中。就在我快要放弃时,简爱那坚毅的似乎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想到简的一生那样艰难,遇到多少难题不都解决了吗?而我只不过一场比赛而已,我顿了顿,恢复了勇气,大声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一片掌声。
是啊,虽然我们不能决定处在怎样一个环境下,但生活让每个人都有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你有多少勇气,便会成就不一样的人生高度。
读读《简爱》呢,与简爱的灵魂交流,它会让你明白,在这多揣的命运中,勇气是多么可贵!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2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可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后来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面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希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路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3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可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讨厌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这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这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这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面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应该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4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都已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旷世奇作并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色彩极其浓厚的长篇小说,它以平实却又震撼人心的语言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自尊+爱。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又毫不低俗。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新社会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谩骂与毒打。我们很难想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对其尊严的无情践踏。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的人格力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她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加强了他的人格魅力。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正真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正因为如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地位低贱而感到自卑,反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不被别人尊重。也这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又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才使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慢慢爱上了她。他的真心也赢得了简的真心,并接受了他。
但过程并不平稳。其实罗切斯特已有妻子,简默默地离开了。当简再度归来,庄园毁了,罗切斯特也成了一个身染残疾之人。但正是在这样的大条件下,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
《简爱》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自尊与爱。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5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分外温暖。
拿起妈妈送我的《简爱》就又读了起来,她——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灰姑娘的形象,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她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可舅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后来还被送往环境十分恶劣的寄宿学校,她恨透了这间学校,在她眼中,这不是一座学校,而是一座地狱。虽然简爱无比厌恶这所学校,但却并没有放弃学习。她说:“生命太短暂,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这是我十分佩服她的地方,能够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想到我们有着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要好好的学、好好的去爱。
读到简爱的一生,面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放弃自我没有逆来顺,而是聚合全部身心之力来对抗命运,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成了一个知识女性,来到桑菲尔德府。简爱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是平等的,充满自信的对待这一切,就像简爱说的:“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我特别喜爱这句话。今天做作业,在阅读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似乎和简爱的话那么相似,“一个拥有知识的人,不一定能走远,而一个拥有自信的人,却能走遍天涯海角。”给了我启示,我可以向简爱一样乐观开朗的面对我人生中会出现的困难与坎坷,相信我可以做到。
妈妈一直说我是个不够坚强的女生,希望我能够勇敢的面对学习、和好朋友交往中所遇到的困难,不要总是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想到这,我轻轻合上书,心中有了决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
篇12:《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篇13:《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我之所以会打开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书,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室友推荐的时候,说这本书有一些爱情的片段,这激发了我的猎奇心,所以我就开始了这本书的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可以说是我近期看得最细致的一本书了,虽然是出于猎奇,可我确确实实是被阿来的文学功底征服。
小说中有几对性关系的描写,但是细细深思,每一段关系的背后,都折射着传统的性文化。麦琪土司和他的二太太的性爱,是表现传统爱情结合并带来的繁衍子息。麦琪土司和央宗的性爱,是表现当权之人对于别人的女人的觊觎与征服,毕竟有这么一句古话“妻不如妾”。麦琪土司与其他各类土司制度之下的性爱,是权利之下男人对性的贪婪与沉迷,也就是俗话说的好色欢淫。小说的主人公“我”重点有三段性爱:“我”与桑吉卓玛的性,是性爱的启蒙。卓玛就像是汉族贵族富家子弟的性启蒙对象一般的存在。“我”与马夫的女儿塔娜的性,是启蒙之后真正去感受性对于权利人的象征性。“我”与土司的女儿塔娜的性,是真真学着性里的爱情。而“我”的哥哥与“我”的妻子的性,是乱伦,是表现了川藏的落后。以上种.种,所有的性还表现着女性地位在男女关系之中,不过是下者。在小说的最后,除了“我”以外的所有土司都染上了性带来的梅毒,但这些土司并不知道梅毒是什么。这让人感觉特别的荒.唐可笑,上位者利用自己的权利去欺凌霸女,却不知道性爱泛滥会带来种.种弊病,可见他们的思想蒙昧和无知。所以他们在感染梅毒之后,生命的衰微也伴随着土司制度的灭亡。
性给人带来了生命,是新生,而性也给人带来了无妄之灾,是灭亡。《尘埃落定》之中,土司制度就是在土司制度中的当权人享受性中走向了灭亡,在这种愚昧封建中走向了灭亡。圆形堡垒筑起了每一个土司所占有的领土,同时这堡垒筑起的还是古寨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古寨中的人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下,没有时间感,失去了对自己、对古寨未来命运、对世界的正确认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小说中“我”的哥哥在北边修筑的房子还在古寨里官寨的翻版,哥哥被认为是聪明人却也看不到在历史的推动下时代的脚步是往前发展的,是包容开放的,而不是一味地固步自封。“我”一个傻子却是推掉了所有的土墙,建立起了市场。市场这样一个开放包含的存在,带来了大量的金银的同时,也让“我”尝到了权利的味道。在我看来,虽然市场的建立并不是为了推动进步,但是我看到了这个愚昧的封闭的世界在于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融合,在相互包容。
篇14:《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篇15:《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傻子在一片雪花中醒来,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傻子眼中的世界,却充满了污浊。
污浊是因为傻子在享受着权欲的味道,寨子的空气中,充斥着权欲,寨子里的每个人,血管里都流着不平等的血液,身份,地位,已经随着他们的出身而将命运烙印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尽管主人公“我”,是个傻子,也是个高等的傻子,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甚至主宰着一些人的生和死。
有的人在享受着自己权势带来的恣意妄为的同时,有的人却甘愿充当人肉下马台,卑贱的如同地里无声无寂的草芥。没有人质疑这样的尊卑之别,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神的意旨,而神,是不可抗拒的,即使有人迫不得已的因为饥饿而死亡,而另外的人却衣食无忧地享受着生活的种.种优待,没有人有任何异议,因为主宰这一切的,是神!
别人都以为土司是除了神以外最至高无上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在人间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连土司都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民族和历史,每个人都在听天由命,好在这个世界,一直是属于聪明人的,此时的聪明人和傻瓜,便一次次地在那个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物中形成鲜明的对比,甚至人们都迷茫在了傻子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的聪明人之中。或许,如果说傻子是一种境界,那宁可应该说简单的单向思维,原本就是傻子的那个境界赖以生存的土壤。因为这个世界总是不缺少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所谓的高等人,那么一种纯真的简单,便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终归,风沙总会将历史淹没在尘埃中的。那看上去高贵而华丽的土司寨,无论多么坚不可摧,那些被藏在土司寨里那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无论多么光彩夺目,终不可能只刻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名字,无论哪个家族曾经是多么的强大,还是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而最终被风化成一段故事,一曲民谣,被后人永远地书写,珍藏,然后津津乐道……
篇16:《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
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
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 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 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篇17:观看《小妇人》小说观后感700字
生命在不断延续,难忘的记忆总是在脑海中浮现。当生命中的那些成功、失败、欢笑、泪水都一一逝去时,我们却还是忘不了那些感人的故事,那些美好的瞬间。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真希望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设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其作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小妇人》是她的成名作。
《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一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当然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和我的学生们。记得当我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即将小升初的学生们时,在家长中曾引起轩然大波,多数家长当时不理解,说什么都要考试了,还让学生们读小说,真搞不懂,有的家长甚至当面找到了我,我耐心地和这些家长解释:让孩子们读读吧,一本好书很难得,能有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就这样《小妇人》在我的学生中间传开了。
《小妇人》这本书之所以我推荐给我的学生们,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深处的东西。看看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书中的人性美。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 并对待它们,并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他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求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篇18: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黄金时代》可能是一本笑话书,但捧腹之余,又能很不是滋味地反chu出些别的玩意儿来——这是本腹黑的笑话——它以人性为本,夸耀性与自由天性;又无时不刻地针刺着人性的阴暗面,叽笑着时代的愚民之举和丑恶作风。可我们也沉伦在类似的时代里,只是无力洞见而已。
我半是崇敬、半是戏噱地看完了王二的《黄金时代》,想着自己也在破败不堪的生活里 经历了许多的难堪,犹似海边拾贝的小孩手中却满是过时的破烂。不免也像王二一样骂起来:他么的,全都是装丫挺的!可一回味,便体会到了王二半是玩笑的言语背后 藏着多少深沉的肃寂、多么虚幻的现实感,体会到了那个颓废无趣、几欲沉伦的自己。
我参阅着书友们的一千多余想法,半是昏沉、半是激动地看完了这本书,得来的是一个揉杂的世界。
其实我们都知道 ,读书是一项寂寞而孤独的旅行,一次回归自我的行动。任何别人的出现,都可能搅扰了我们观感的灵性,反而使自己宥于别人都见识过的小屋子中。
但是每个人都不甘心寂寞,渴望陪同、渴求关注和赞颂,希望有惺惺相惜,希望有心照不宣:像走夜路的人,有着追上远方火把的冲动,又有对面面相觑时的担扰——我们的心情是复杂的、矛盾的、多样化的,因难以掌控而欲求得避缩——因为找到几个自己人是不容易的。
我多数时候也被这样的情境困扰:或为了深思而攘斥别人的洞见;或因为好奇而盲目于热闹的讨论。可最终,得到的往往是一些断续的想法,在脑洞的漆黑中窸窸窣窣地闪着一丝半缕的电花,又很快熄灭。
但无论如何,我都想留下一份惦念,一个似水流年般的昨天,当然啦,我更希望这不只是过去的故事,而是可以有的明天——这便是《黄金时代》给我留下的回味。
篇19: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我是以《黄金时代》作为读的最后一本书。用了将近10小时读完。之所以用他做结尾,是因为,这本书在我生活中无处不在。老早以前就在微信读书经常看到,然后12月就频繁出现在我的朋友圈,书友圈,还有各种推荐中。就在微信读书的推荐中再次看到,我决定用心读一读。然后百度百科了一下。果然没让我失望,是我喜欢的。
虽然在有些朋友看来,有点重口味,我个人认为在本书中关于性的描写,更多的是王二的生活态度和他的生活方式,虽然很流氓,这何尝不是生活的智慧呢。
在当时的环境中,你抗拒不了,你改变不了,你逃离不了,身在其中,你又能如何。你反抗,你堕落,你痛苦,你消极,最终都是你自己。
王二的生活环境跟今天我们的生活环境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你处在避无可避的环境中你该如何自处,你是否拥有这样的人生智慧。你能否在压抑的环境中继续保持初心做你自己。
王二是极有生活的智慧的,总能在最差的环境中找到最有意思的事,总能找到生活的乐趣。他知道伤春悲秋没有用,还不如用实际的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留下《黄金时代》。
在《似水年华》里,时间是无情的,时间是有情的,时间是不知不觉的,时间是我们留不住的。能留的只有回忆。要走的留不住。既然注定要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圣经》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王二的流氓是有原则的。不堕落,不低俗。不害人。各取所需,开心就好。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我也要做一个知书达理的流氓。有原则的流氓,给平淡的生活增加点乐趣。
学会了如何生活,拥有了生活智慧,任何时候都是我们的《黄金时代》。
愿拥有18岁的心态。认真生活,在阅历,经历中,不断增加生活智慧,让人生更丰满。
往事不可追,已物是人非。愿每位都好。
篇20: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今天是2018年1月30日,明天就是2018年1月的最后一天了。2018年新的打算,每个月看一本文学小说,然后写一个读后感,第一个月定的就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据说这本书是他写的插队时候的故事。其实我并没有太看懂这本书,看完之后,我也并不想看第二遍。这本书分了好多个小故事,包括《黄金时代》《三十而立》《流年似水》《革命时期的爱情》和《我的阴阳两面》。其中主人公都是一个叫王二的男人,这个王二,在某个故事里是一米九的大个子,在某个故事里,又是一个一身黑毛的小矮个子。
据说这几个故事都是表达了王小波在插队那个时期发生的事情,但是像我,并没有经历过这些插队的事,所以也并不是很理解书中所表达的意思。这个王二,与书中所有的女性,基本上都有过关系。或者是插队的时候,或者是帮教的时候。每个故事里,都写着他的与众不同,或者说他跟正常人不一样,或许是有点神经病吧。王二总是能悟到很多那个时代并不允许或者不存在的很多哲学的思想。
这个王二在那个时代,做过很多出格的事,像跟陈清扬搞破鞋,造炸药,打毡巴等等,但是每件事他都是真性情的在做。包括他对陈清扬,其实是一种爱,只不过整本书中,王二并不知道自己对女性的这种感觉叫做爱。虽然他并没有说过,但是他在每一段故事里,都保持着自己的真性情,对每一个遇到的女性,都付出着真情。
这个故事写了很多很现实,很实际的故事。像是写思想报告,被开批斗大会等等,这些东西都是那个时候并不敢讨论和言明的事情。但是在王小波的笔下,他用一种带有哲学性的考究的口吻,描述了很多当时的事情。在整本书中,王二用尊敬和崇拜的口吻,描述着每一位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性。面对那个时代,生活的清苦和精神的折磨,那个时代的男女互相依偎,借彼此的肉体互相取暖,共同支撑着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王小波的文字和用语中,彰显着桀骜不驯,没有什么优美的景象,没有什么诗意的表达。他就是用近乎讽刺诙谐搞笑的话语,真实的还原着那个年代的男女内心的世界,真实的表达着那个年代的青春,是如何似水流年的度过,又是如何在彼此的心中大放异彩。
或者王小波的书太过于深奥,他虽然用了很通俗的语言在诙谐的描写着很多故事,但是我还是很难更深一层的去体会他在那些桀骜的文字下表达的东西。或许就我现在的能力来说,我还不太能读懂他写的书吧。我想我近期应该不会再看一遍《黄金时代》了。在17年的时候就一直心心念念的《黄金时代》,从图书馆中借了好多次才终于借到的书,结果在我看完后,内心略有些崩溃。因为我并没有与这些文字,或者与这位作者产生多少共鸣,或许是我的生活阅历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体会作者在文字中保函的深意吧。但是我还是把我现在混沌的想法大体写了一下,有用的东西也不多,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文字。但也算是为我第一次读王小波老师的书,画上一个句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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