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的观后感精选800字

时间:2022-10-13 08:50:03 观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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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的观后感精选800字

篇1: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1

奥地利卡夫卡的很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一天早上,大概是由于受生活重担和职业的习惯势力的压迫,他竟然从人变成了一只顾大的甲虫。自己和家人的一翻惊慌后,家人开始明显地对他冷淡,几乎不予理睬,不予关照。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竟“奇迹般“地很快就恢复过来——或者说他们干脆就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曾经开口叫过他们的甲虫就是格里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格里高尔那心情愈发愉快的美丽的妹妹,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灾难不是命中注定的其实更为可怕。当然幸运地逃脱灾难又是命运不可捉摸的另一方面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2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fwsir.)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3

我读过不少书,其中最喜欢的是一篇看似荒.唐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遍,对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变化之中——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唐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吓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里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虫,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中,父母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耐心,他痛苦、无助、迷失、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在一个灿烂的早晨,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瘦的外壳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着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每次看完,我都会呆望着阳光,看灰尘飞舞。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终于成为现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嚣的二十一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棵无人理睬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骂就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昔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如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找到更多的善良的故事,我们无法找到更多的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透过字里行间,我们看到的是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了,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而灿烂;但甲虫死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喧嚣骚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候,想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狗尾草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4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5

看了《变形记》以后,我觉得有种黑色幽默的悲哀,这让我想起最近一篇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新闻报道,现实中一位女植物人在丈夫的请求下被法院判处安乐死,执行时遭到了大批美国人民游行反对,他们认为法律没有权利在没有经过植物人自己同意就判处其安乐死。此时,女植物人的弥留之际,她心里也象那只大甲虫一样释然吗?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她还算不算是一个人,是否她的家人也会如大甲虫死时那样由衷的觉得快乐,好象没有,但是显然美国人民愤怒了。他们不管女植物人家庭承受的苦难,他们只相信人的生命是不可以被任意剥夺的,女植物人是否还是生存的权利和价值?

这也是《变形记》要回答的,如果人变成甲虫,那么它还有生存的权利和价值吗?他还是一个人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他已经不再能为这个家庭带来财富,不能承担他的责任,甚至不再能说话,他只能默默的倾听,羞怯的张望等待着家人对它的判决。它的家人最后再也不能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和打击,而打算把它抛弃,而它提前的夭亡,也解除了家人最后的顾虑和心理负担。没有人为它唱一首挽歌,没有人记得它曾经是一个人。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即使是人间的至爱,最真切的亲情也无法挽回一个人的沉沦。人生活在世上,当无法承担做为人的义务时,也同时失去了他作为人的权利,即使他曾获得家人最初的同情,但最终将被无情遗弃,这不是个别家庭的冷漠,而是人性一次真正的裸露。

相对温暖的家庭尚且如此,社会恐怕对这种个体的不幸遭遇会更加残忍,他们会把他送进实验室,每天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而且会引起无数的眼睛好奇地逼视他,无数张嘴巴无休止的讨论他,他生命的每一秒种将暴露在惨白是日光灯下,直到他死去还要被制成标本供后人研究。他作为人的资格和尊严被完全忽视了,没人在乎他心里的感受,群体只在乎他们的好奇心可以获得满足,他们拥有做为幸运者的活生生的见证。

大甲虫,你还有眼泪吗?你的心是否总在失声的痛哭?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你的,永不遗弃你的是什么?它在哪里?希望死亡能给你幸福的解脱。

有关《变形记》小说观后感800字

篇2: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心得800字

和民国时代的林微因、张爱玲这些时代的弄潮儿相比,萧红更像是一个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蝼蚁。她这一生,与之有关联的词语大约是:贫困、凄苦、孤独、疾病和短命。19岁离家出走,未婚先孕,而后又被未婚夫抛弃在旅馆。认识了萧军,她的命运和创作都走向了一个高度,可这也是造成后来他们感情破裂的潜伏因素。

萧红的作品大概是最近几年才被发掘和重视的。读得不多,最初独到的是《呼兰河传》,大学时候读的,具体讲些什么也大都忘却了。现在了解了才知道,原来这是她一生的最后一部也是继《生死场》之后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了。那个时候记得萧红也是因为“二萧”的缘故吧!总觉得志同道合的文人之间能有这样的结合,总该是一件浪漫,志趣相投、互相爱慕,一起肩并肩、手牵手走在林荫小道上,任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晚饭之余,相互捧一本喜欢的书,或相互交流、或各自阅读,烛台上一闪一闪的小火苗调皮地跳着舞,不停地变换着各式各样的舞姿,像是为他们配乐。他们在浩瀚的书海里跳着爱情的华尔兹……这才是想象中的“二萧”的爱情。

真正了解过之后,才明白他们的爱情,没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更多的却是颠沛流离,穷困潦倒。但却也是怡然自得,自有一份文人的默契和傲骨支撑着他们度过那艰难困苦的岁月。从哈尔滨到青岛、再到上海、后来的东京、武汉、延安、重庆、到最后病逝于香港,萧红短暂的一生漂泊了这么多地方。直到最后,她还是她,任性的她、自我的她、敢于斗争的她、满腔才华的她。

民国时期的女作家们,现在知名度很高的好像也只有张爱玲、林徽因、丁玲他们了,萧红的价值是近几年刚刚被发掘的。我想这是时代的选择吧!新中国成立不久,人们好不容易摆脱了贫困的状态,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光明大道,开始注重精神文明的追求,所以张爱玲才会被赋予“小资”的称谓,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萧红的作品描绘的贫穷、寒冷和饥饿,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想要拼命摆脱的,所以得不到社会主流的认可。而现在人们已经意识到发展太快了,意识到我们应该真正地把文学的精华展示给世人看,慢慢地,萧红的文学地位开始上升了。

萧红没有受过很高的教育,不得不承认,她有天生的写作才能以及后天的笔耕不辍。她的才气、文笔绝对不亚于家喻户晓的张爱玲,可是在文学史上却并没有的到应有的地位。这是时代的选择,也是热爱萧红作品的人的悲哀。

有时候会不自觉地把萧红和三毛拿来对比。她们骨子里的文人情怀和随性洒脱的性格是十分相像的,可他们却是不同的人,萧红经历了凄惨的人生境遇却从来没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她活得坚强而自我。三毛失去了最爱的荷西,但她还有爱她的家人朋友,可是她却选择了去黄泉奔赴亡夫。从这点来看,萧红是胜过三毛的。可是就作品传达出来的声音来看,三毛传递的更多的是爱和自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可萧红的作品大多描写饥饿和贫穷、传递的更多的是负面能量,这样看来三毛倒是略胜一筹了。可热爱生活的人却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再被生活遗弃的人却勇敢地活下去和命运作斗争。这些没有孰对孰错,谁是谁非,只是两个鲜活的生命,两个闪亮的灵魂。都应该是我们所学习和敬仰的。

篇3: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心得800字

王小波是个幸福的人,我觉得,尽管他自己可能不这么认为在他那个时代,大多是浑浑噩噩的人,被战乱、苛政和艰难困苦的生活消磨着心智,吸干了骨血。诚然,我们的时代也是如此,只不过换成了娱乐、阶层和信息茧房。

我时常觉得,我依然有着上一代的影子,越向着太阳,影子的痕迹越明显。这大概也印证了达尔文的进化论,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大多明哲保身,刺头死的死残的残,学会了做绵羊的人得以活命,把这种行事方式贯彻了一生,温顺的基因便传了开来。

我也是这个时代的农民,不敢离开自己的工位,每日上班下班,重复地铁窗外的风景,与我的祖辈在耕作多年的田间踱步,期盼聊以糊口的收成一样并无二致。

我经常会不切实际的幻想,脑海中翻涌着酣畅淋漓的情节,而主角就是我自己,幻想以后的快意的生活和得体的工作,地铁上,被窝里,工作时,我被这些突发的美好幻象挟裹着,在某个时刻蓦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仍处在现实的枷锁之中,心中就莫名的失落,唐诗里的忧愁似乎与我的不同。守在乌托邦的门外,想透过氤氲看清里面的东西,目光却怎么也穿越不了迷离的雾气。

看过那些情节,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才明白做出不一样的事情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看过一句话:“他时常回忆起1995年第一次来中国。

从武汉到宜昌,再辗转巴东,在神农溪,9名纤夫拉着竹筏前进。他说:那些纤夫中可能就有另一个比尔·盖茨,但他出生在这,命运便锁在河岸”。读后感·这是大部分人的常态,也是悲哀,拼搏的种子在发芽前便被环境腐蚀糜烂,也更能显出不一样的想法的稀少和珍贵,我也是纤夫中的一个,不甘被缚在原地,王二便是我的启蒙老师。

我缺失的从来不是天马行空和梦人呓语,也不是越过舒适线的勇气,而是迈出几步后不被干扰的坚持,太多一蹴而就的想法在我身前累积成一堵高墙,我得想办法打破或者越过它。

不知道这次是不是夸下海口,三天热度,希望能坚持久一些,给我和她一个交代。

篇4: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心得800字

总的感觉王小波算不上经典作家,其实当代的中国还找不出几上称得上经典的作家,我们也不该对他刻求。原以为这是部长篇,买回来才知道是五部中篇的合订。但每部中篇的核心人物都起名“王二”,而且每篇里的事件也多有相关联的地方。这就给人一种似是长篇的错觉。

如果从肯定的角度出发,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正如王小波在书的“记后”中所说,他是写出那个时代的生活。不过在他的笔下,那个所谓的时代生活,已是变了味的生活,突出了作家的感觉和印象,是漫画化了的生活。书中的人物,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中,穷到了只剩下“性”这个东西,而且也算不上可供欣赏的“性”。另外一点就是他在叙事中,是以最粗俗、最赤裸、最不雅的语词来讲述。以上两点,在他执笔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上,确属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的一位作家。我想这是受到一些文学评论者首肯的吧?由此也可看出为什么在他生前他的作品大多不能在中国出版,而只等到他于一九九七年死后才得以陆续面世。

中国写性生活的较多的《金瓶梅》和后来的《废都》,读后还多少给读者留下点性“趣”,而王小波写出的“性”,无趣可言,只叫人感到“厌”。也读过不少外国的经典,写性爱最多的劳伦斯,也从不直写两个男女的性交,而只把关注点放在两情相悦上,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性爱之美,从而得到了审美的快感。《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我觉得堪称写男女性爱的经典。“审丑”的过程也是阅读的享受,可是王小波的笔下的性描写,也不能给人以这种感受。他大概是把这种叙事当成人性的主题来发挥吧?

篇5: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心得800字

《黄金时代》和《革命时期的爱情》都以6/70年代为背景。我对6/70年代了解不多,很少看相关书籍。偶尔在某些为民主摇旗呐喊的网络大V笔下窥见一星半点,从冷兵器升级到手枪甚至坦克,当然也死了不少人,有被批斗祸害死的也有武斗中被打死的。但这些都不曾发表在主流媒体上,也就是说电视上没见过,报纸上没见过,主要都在自媒体上流传。我不知可信度有多高,但感觉是真的。因为如果不是错的太过荒.唐连自己都羞于面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来都避而不谈?!所以当王小波用戏虐的口吻、荒诞的故事来影射6/70年代的事时,我并不觉得吃惊。只是王小波对“性”的偏爱让我有些厌烦。虽然王小波的描写很干净,毫无脏的感觉,但我还是觉得作者有些猥琐甚至变态。人如其文吗!比如,曹雪芹就应该有些悲观和多愁善感,普鲁斯特就应该有些神经质。否则为什么他们能写出那样的作品呢。这种鸿沟不是单凭智商、勤奋、体验生活就可以跨越的。就如同心胸宽广的人虽然可以理解心胸狭窄的人的斤斤计较,但绝对做不到感同身受。再比如我看《静默有时,倾诉有时》吧,这是一本读书笔记,作者读的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总是有些病态,回头一看他们的作者,也都活的挺“隔色”,然后我就想:一个总是看“隔色”作家写的“病态”人物的书的读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么一想我就赶紧回头看看我看的那些书,还好还好,虽然不太深刻,但肤浅总比变态强多了。

《红拂夜奔》就比较奇葩了,王小波将王二的故事和李靖、红拂、虬髯公的故事穿插在一起,一会写八.九十年代的王二,写着写着就联想到了唐朝的风尘三侠,故事情节十分荒诞。虽然王小波不承认他在借这个故事讽刺当时的中国社会,但内容确实让人浮想联翩。王小波在书中说《红拂夜奔》受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变形记》是卡夫卡的遗作,写一个年轻人变成一只虫子的故事,书没写完作者就去世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后来又看了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那会不明白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在其实也糊里糊涂的。但是《百年孤独》要比《变形记》更加荒诞。

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心得800字范文

篇6:《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

《项链》采用了以物写人的手法,将项链作为一条主线,从它与人物的多重关系出发,用它牢牢系住人物的行为、语言和心理活动,使读者透过项链对女主人公的形象一目了然。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1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

但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2

你读过一篇短篇小说《项链》吗?它讲述的是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她认为自己本应该生长在一个贵族之家,然而不幸的是,她出生在一个平民之家,她努力使自己变得十分高贵,那样会有贵族之子来迎娶她。

可是,命运往往不尽人意,她嫁给了一个小职员,收入并不高,不能使她过上美好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丈夫兴冲冲地拿着邀请券回家了,她看后,并没有十分开心,还是很生气,因为她没有漂亮的衣服。无奈之下,丈夫将自己准备买猎枪的400卢布拿出来给她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可是她依然很不开心,因为她没有项链。丈夫让她向她的女友去借。最后,她从女友那里借来了一条很漂亮的项链。

聚会那天,她表现得出色,吸引了众人的眼球,她很开心。聚会后,她回到了家里,想再端详一下自己,可是当她走到镜子前时,她大叫了出来。

原来,那条从女友那里借来了项链不见了,她和丈夫找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第二天,她到亲戚朋友家借来了500法郎买了一条项链还给了朋友。

在这之后,她辞去了保姆的工作,开始干笨重的活。几年后,当她再次与女友相见时,女友仍然是那么漂亮,而自己却是个老女人。当谈到项链的时候,女友告诉她那条项链是假的。

我读完《项链》后,第一感觉就是为玛蒂尔德感到同情,可是再仔细想想若不是她爱慕虚荣,她就不会成为现在那个又苦又笨的老女人。

然而,玛蒂尔德会成为这样,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金钱万能、以贫富分贵贱的资本主义社会。

莫泊桑的小说结尾很有特色,往往情节急转直下,既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造成一种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莫泊桑通过这样一个小小的生活悲剧谴责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也谴责了那个金钱万能、以贫富分贵贱的资本主义社会。

读《项链》,犹如欣赏一段历史,人们的真善美几乎荡然无存,一切都受金钱、权位、名誉的支配,社会腐败不堪。

这对人是一种精神上的启迪,对社会则暗示下一个时代的到来。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3

莫泊桑与美国的欧·亨利,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我在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后,深有感触,下面来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故事主要叙述的是天生丽质的马蒂尔德却因为贫穷而嫁不到,一个好人家,最后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后来为了在一个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玛蒂尔德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误会回来后却发现项链儿不见了。于是,为了赎回那条项链,玛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可是,最后才知道那条项链儿居然是假的……

可怜的玛蒂尔德!仅仅是为了一条钻石项链,她付出了她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她青春不再,美貌不再,按莫泊桑的话说,就是失去了做贵妇人的唯一资本。她为了这条钻石项链,不惜牺牲自己的青春。其实,换个角度说,不必去怜悯她,她过分虚荣的性格就导致了她必须要品尝命运的苦果。不过值得欣慰的是玛蒂尔德毕竟在艰辛中走了过来,走向了成熟。

可是,那条她用十年的青春赎回的项链,会不会还是假的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会的,真的有可能。在当时那个弄虚作假的社会,这种情况真的有可能发生。玛蒂尔德肯定没有想到,她十年的辛酸竟是为了一挂假项链,而且,换来的项链还是假的,她会怎么样?精神崩溃?郁郁而终?都有可能。但是,这就是她虚荣的后果啊!

《项链》这篇小说,主要抨击、鞭挞的,就是享乐主义。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我们是否反思过呢?曹文轩曾经说过:“年少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强者。”是的。如果天天养尊处优惯了,突如其来的时间我们又怎么面对?可是如果在逆境中生长,就会让人变得更成熟。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虚荣,是一个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人,彻底摆脱依赖心理,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起来!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图名利,不图钱财。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学会沉着和冷静!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4

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赛的妻子马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得非常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来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交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徒增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让她坚强。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天马行空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5

每个姑娘都希望自己能美丽动人,追求自己想要的美好生活。可凡事要有一个度,一旦超出了规定的界限,就会百害而无一利。

就像莫泊桑《项链》里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她也是一个妩媚漂亮的姑娘,却因贫困而不能嫁给一个有钱体面的男子,反倒是嫁给了一教育部的小书记。玛蒂尔德怎么可能会甘心?因此就出现了一场闹剧?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到了一个请帖,便求了丈夫买了漂亮新衣服,又去向好友借了一条非常昂贵的项链后才去参加这个宴会。她因此大出风头却意外丢失了项链。于是她耗费了十年的青春去打工还债,可当她最终还完债之后,却被好友告知那是一条假的项链……

这真是一场滑稽可笑的闹剧啊! 玛蒂尔德为了一条假的项链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过度的爱慕虚荣许让她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如此艰辛。超过了这个度,她得到了十年的惩罚。

现实生活中不也充斥着各种欲望,这不可怕,重要的是有个度,不要迷失了本性。在这嘈杂纷乱的世界里,有追求有目标是一件好事。能让人有前进的方向,奋斗的动力。但是如果过度沉迷于虚无的幻想里,丧失自我,便百害而无一利。

玛蒂尔德这个人物作者塑造得非常丰满,她除了缺点,也有优点。她虽然爱慕虚荣,追求享乐,可是她也正直,勇于承担责任。在得知丢失了那个价值十分昂贵的项链后,她并没有想着赖账,没有去争辩项链该不该赔,以此来免去项链的债务,而是与丈夫想尽各种办法还钱。卖了自家的`大房子,辞退了家中的女佣,而她自己也脱下了漂亮的衣服,穿得像个一个贫民女子,过上了艰难的生活,辛辛苦苦去打工。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还钱。 由此可见,玛蒂尔德也是一个诚实的人。在经历人生的重大转折时,她一下子英勇了起来,认为这笔骇人的债务是必须偿还的,这也是她内心美好品质的表现。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些人捡到财物的时候,反倒是占为己有,自私自利。从这方面看玛蒂尔德反而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从《项链》中,我们既应该摒弃女主人公的过度爱慕虚荣,凡事有个度,又该学习她身上的美好品质。

《项链》小说的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7:看罪与罚小说个人观后感800字

如果没有一颗坚强的心,命运便会倾其所能向你展现他的残酷、冷漠及复杂性。你有多犹豫,他便会有多复杂。

生命的主角分别是灵魂与命运,生命不过是灵魂与命运之间反抗与追捕的游戏,以灵魂屈服于命运而终结。

小说《罪与罚》的主人公——“拉斯柯尼科夫”是从外省到京城求学的大学生,长了一颗不甘平庸的脑袋,而无情的命运却毫不吝惜的向他施舍的是贫穷和痛苦。

他聪明的头脑在不断地思考,他无法忍受富人对穷人的压榨,在不断地思考中他认为“力量要靠力量去争取”,他认为“不平凡的人”可以允许自己超越法度,他认为高利贷老太太“是个虱子”只能为害,而不能给社会带来任何益处,如果把她锁在匣子里的财产拿出来就能让许多善良的人摆脱堕落。

于是他杀了老太太,由于被老太太的善良的妹妹发现,也把老太太的妹妹也杀了,用作者的话就是“他杀了她们,也把自己杀死了。”

他失败了,“也把自己杀死了。”

第一,他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善良的人。

第二,他没有如愿拿到那笔钱。

第三,他没有因为杀了人而救任何人脱离苦海。

之后作者用来五个章节,通过心理描写一个杀人犯敏感的心理纠缠,犹如泰山压于胸口一般沉重的感觉——无奈、烦闷、忧郁、内疚、苦恼、悔恨所有这些无从宣泄的情感顿时接踵而至。夹杂其中的最大痛苦就是,由于自己极度的自卑而表现对亲人、朋友、陌生人无限的冷漠和猜疑。

在这段情绪极端不安的日子里,拉斯柯尼科夫不断为自己的行为找出合理的解释,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为了大众的利益去铲除一只吸人血的虱子,而他所持的理论是: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是有必要踏过尸体和血泊的。可是每当寂静来临时,他又不断地受到良心的煎熬与控告,令他痛苦万分。就这样,在他自定的理论和内在的良知相互挣扎之下,拉斯柯尼科夫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的困境之中。如果灵魂不堪此重负,自杀对拉斯柯尼科夫来说可能是唯一的解脱。

在走投无路中,他只能去向妓女,这个世俗社会中认为是最为下贱的女人去忏悔,去寻求复活之路。就是这个人“索尼亚”,一个天真善良、纯洁无瑕的女孩解救了拉斯柯尼科夫。她为拉斯柯尼科夫带来了天使的福音——罪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赎罪的勇气。

由此拉斯柯尼科夫获得新生!

于是“罪”与“罚”都有了落脚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之路,如果是傻瓜拿破仑代替拉斯柯尼科夫的话,那注定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战:要么作为刽子手死亡,要么作为暴君而登顶。与他不同的是,拉斯柯尼科夫的灵魂是善良而高贵的,他最终选择的是一条不伤害任何人的自我牺牲之路。这并不能理解为对命运的屈服,恰恰相反,这是一条勇者之路!

篇8:观看《名利场》小说的观后感800字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

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篇9:观看《名利场》小说的观后感800字

19世纪的英国艾米利亚与蓓基同时毕业于英国一间著名的女子学校。善良的艾米利亚将无家可归的蓓基带回家。蓓基是一位爱慕虚荣、贪图势利的女孩出身贫寒但野心勃勃的蓓基·夏普(瑞茜·威瑟斯朋)从小就立志不惜用任何手段进入上流社会蓓基先是在爵士彼特·考利家担任家庭教师在那里她不但获得了孩子们的喜欢还得到了考利家的老处女姑妈玛蒂尔达的赞赏。

但是蓓基心里清楚如果不离开乡村去到伦敦生活就不能真正的进入英国上流社会。所以当玛蒂尔达姑妈邀请蓓基去伦敦时蓓基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邀请。在伦敦蓓基再次遇到了她在平克敦学院时的好朋友、出身富裕的艾米利亚·塞德利(罗莫拉·盖瑞)。

艾米利亚爱上了迷人的军官乔治、奥斯本。并不顾家庭反对毅然嫁给了他而蓓基也秘密地和罗顿·考利(詹姆斯·普尔弗伊)、考利家族最有可能的继承人结了婚玛蒂尔达一气之下将新婚的小两口赶出了家门。她利用自己的年轻、美貌赢得了军官罗顿的欢心拜金的蓓基很快成为上流社会的一朵交际花在军官与社会名流之间周旋。艾米利亚的丈夫也为蓓基着迷这令艾米利亚十分伤心。

这时拿破仑再次发动了对欧洲各国的战争乔治和罗顿都应召入伍。当时的社会风气十分败坏人们赌博成风罗顿欠下巨额赌债。蓓基为了帮罗顿还清赌债向伯爵借钱条件是答应伯爵的晚餐约请。由此被罗顿误会而离婚。此后的蓓基贫困潦倒沦为歌舞女郎。艾米利亚不计前嫌与一直对蓓基存有爱意的哥哥一起接蓓基回家。此时的蓓基决定重新面对生活。

蓓基这个女性书中有大量的笔墨写她用现代人的眼光审视她是一个懂生活、懂男人、懂的怎么套取最大利润的女人知道事物发展规律。她从小受下层社会的熏染又受过高等教育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下她的个性被扭曲她所受到的歧视比所受到的教育多。她攻于心计虚伪撒谎表现是社会的最底层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所为。

是生活在富裕社会里的艾米和那些高贵的贵族夫人、小姐们不能了解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渴望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认为自己无论从哪个方面也不能比这些人更愚蠢更卑鄙她的智慧和美貌都大大超过了这些上等人她费尽心计的要求这个社会接纳她让所有的男人都倾慕她在这些有地位的男人奉承中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她甚至于嘲笑艾米利亚失去丈夫的爱情从个人内心的角度来审视这个女人她是悲哀的是个悲剧人物她看不透艾米这种女人身上那份恬静的对爱情执着的高贵品质。

篇10:关于《金粉世家》小说的观后感800字

《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广为人知的作品。电视剧版也属精品,年轻时候的陈坤和董洁,真是一对璧人。剧里爱恨离愁,权利争斗,家长里短很是引人入胜,出于对剧的喜爱,便借了这本书,书里是一个不同于剧的、更忧愁、更现实的爱情故事。

对比剧中浪漫的金冷恋,书中更加冷静刻骨。冷清秋不过是金燕西在马上的惊鸿一瞥,随意给金荣提了一句,转头便忘了,等金荣打听到冷家给金燕西报告时,金燕西竟一时想不起。

金燕西追冷清秋,也没有剧中那么浪漫,轰动,只管砸钱便是,送衣料,送首饰,赁了冷家隔壁的房来住。清贫人家的子女冷清秋哪见过这么大的阵势,燕西送的衣料,自己正好做件新衣服,燕西送的珍珠项链,正好戴了去聚会出风头。

冷清秋是虚荣的,但自恃着是“女学生”,不肯低了身份,金燕西一个欢场子弟,心中清楚,托清秋写点小字,投以厚礼。一个富家子弟,长得又好看,出手又阔绰,心思还细,怕是普通女子都无法抵挡的,清秋何尝不知道“齐大非偶”,但珠胎暗结,好在金燕西还处在热恋中,清秋虽家贫,人却是体面的,金家也不是封建家庭,便热热闹闹嫁入金家。

若是童话,大概结尾便是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罢!

生活,兴趣,经历相差十万里的两人,热恋过后便是现实。三嫂偏爱白秀珠,对这位冷小姐自然也是冷的,清秋小门小户人家,哪知宅院深深,一点小事可在金家嫂子们之间传成大事,她与金家格格不入,金燕西当时也只是想玩一玩,等玩性过了,两人裂痕便出现,金燕西爱玩,花钱大手大脚,冷清秋好静,花钱处处打算,日常摩擦不少。读后感·金家落败,冷清秋怀孕期间,金燕西乐得逃离这些琐事,搭上了戏子白莲花。即便后来没有白秀珠,白莲花,这婚姻也是最终要散的。.

书中最绝妙一段,便是结局,金燕西成了电影明星,演了一部《火遁》,讽刺冷清秋携子而逃。当时为了要结婚大费周章的金燕西,拍了《火遁》,怕也是在嘲笑了自己。

书中最喜欢小怜与柳春江一对,私奔成功,到了日本,柳春江当了医生,小怜也是富太太,到金家看望旧相识时,金家已经落败,小怜却蒸蒸日上,昔日的婢女,也成了少奶奶,家境殷实的少奶奶,不是金家这种“纸老虎”。

合上书久久叹,不知道是叹金冷恋,还是叹这无常的人世。

篇11:关于《金粉世家》小说的观后感800字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篇12:关于《金粉世家》小说的观后感800字

一周的时间,终于把“金粉世家”看完了,看完后,第一感觉就是以后再也不看悲剧了,最后哭的稀里哗啦的,终于没有等到期望的结局,金燕西和冷清秋随着南来北往的列车越走越远,而不是我期待的大团圆的结局,难道这就是生活吗?是情节使然,还是现实本该如此呢?真是造化弄人啊,白秀珠走了,金燕西终于醒悟了,冷清秋也从大火中死里逃生,他们原本可以在一起过着平淡而幸福的日子,可是最终确擦肩而过,怎能不让人伤怀??最近一直沉浸在“金粉世家”的剧情当中,为最后的惨淡结局慨叹,为小人得志气愤,为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感伤。。。。还是把这些复杂的情绪都写出来发泄一下吧。。

总体上来说,一代金粉世家最终破败不堪,简单从表面来看,是从金总理的去世开始的,是一个人撑起了一个家,这个顶梁柱的垮掉直接导致了金家的衰落,可是最后的结局也是可以料想的到的,金家的几个儿子仗着父亲是国务总理在外谋得一份职务,整日不学无术,不思进取,结交一群酒肉朋友,花天酒地。一旦失去了靠山,朋友不见了踪影,饭碗也丢掉了,转眼即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可以说是金总理一个人养了一帮寄生虫,除了几个不争气的子女,还有这些姨太太们。是安逸的生活磨掉了他们的斗志,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可以说是父母教导无方。虽然说“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但是不可否认,富贵的家庭同样会有有志之士,父母的教育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整个故事是以20世纪30年代为背景的,在那样一个“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里,不可否认,人们的思想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在男女的婚姻方面,金燕西和冷清秋是敢于跳出来向封建制度发出叫板的,他们一个是衣食无忧的豪门公子哥,一个是接受了新思想新教育的的才女,因为真爱而走到了一起,可是最终因为命运的捉弄,还是分道扬镳。。。而小怜和柳春江则是悲剧中的悲剧,他们的幸福断送在了柳少爷父母的手里,同时柳父母用这把无形的刀也害死了自己的儿子。

金燕西和冷清秋的感情贯穿始终,也是让我一直很纠结的问题。一直想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出这样的剧情,为什么要让有情人如此的备受折磨还最终劳燕分飞。金燕西虽说有一身的纨绔子弟习气,可是他对感情的执着也着实让人佩服,另外很讲义气,为朋友打抱不平,他也是一个讨女孩子欢心的男孩子,在认识冷清秋之前,他与白秀珠情同兄妹,他只是把白小姐当作妹妹看待,可是白小姐确早对他以心相许,可是燕西却从来没有爱过她,直到单纯美丽而且满身才气的冷清秋的出现,才让金燕西顿觉爱的滋味,他用尽一切的办法去追求冷清秋,最终博得美人芳心,并走入婚姻的殿堂,虽说他们的婚姻后来出了点问题,可是他自始至终一直爱着的是冷清秋。他们的感情故事不是我短短的几行文字可以描述的,他追她时想尽的种.种办法,他们恋爱期间那些唯美的画面,新婚时的甜蜜,可以说只有在观看的时候才能体会到。。。

篇13:观看《长生殿》小说个人观后感800字

尘缘倥偬,仞利有天情更永。不比凡间梦,悲欢和哄。恩与爱,总成空。

跳出痴迷洞,割断相思鞚。金枷脱,玉锁忪。笑骑双飞风,潇洒到天宫。”

在中国历史上,有五位“大家”,曾以唐明皇和杨玉环的爱情故事为题材,创作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唐朝陈鸿作《长恨歌传》,白居易作《长恨歌》,李商隐作《马嵬》(共两首),元代白朴作《梧桐雨》(杂剧,又名《唐明皇秋夜梧桐雨》),清朝洪升作《长生殿》(昆曲)。其中,以洪升的《长生殿》创作最为杰出。洪升改写《梧桐雨》,并配合《长恨歌》,将生死不渝的爱情故事演化为传奇,是李杨爱情故事最完美的呈现。

唐明皇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故事,世人皆知。杨玉环本是唐明皇之子李瑁的妃子。但是,晚年的李隆基因“机务闲余”而“寄情声色”。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了这位天香国色的'儿媳。“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他欲纳其入宫中。于是,唐明皇以“着为女道士”为名招入宫中,号为太真。不久,册封其为贵妃。玩物丧志,全然没了伦理道德。

杨玉环的万种柔情让李隆基不能自已。“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李隆基纵情声色,与杨玉环“恩恩爱爱”,即使梅妃在李隆基心中仍有几分地位,即使两人曾偶尔拌拌小嘴,但杨玉环“欲擒故纵”,加上月宫宫主梦赐《霓裳羽衣曲》,使李隆基最终完全“臣服”于她的石榴裙下。

戴乃迭说过,“我不怕磨难多,那是上苍在嫉妒我们的爱情太美”。“母亲大人”杨玉环的纵容,“父亲大人”李隆基的放怀,使原本一介庸夫的安禄山绝处逢生、一夜“跃龙门”,官运亨通。不甘心寄人篱下,安禄山在暗中招兵买马后,最终以“除君侧”(针对杨国忠)为名发动安史之乱。李杨二人只能西幸蜀中,不久,军士哗变,李杨二人阴阳相隔。迫不得已,只能草草埋葬杨玉环。

郭子仪平定安史之乱、肃宗接玄宗回朝后,李隆基这位太上皇已经大权旁落、名存实亡。他异常思念贵妃,曾想光明正大地埋葬杨玉环,但遭到了肃宗及满朝文武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他只能暗中派人处理好这件事情。“日日思君不见君”,临邛道士鸿都客被李隆基的执着所感动,于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最终在蓬莱仙山找到了玉妃,并促成李杨二人梦中相遇。

我不信天上人间。但是,在洪升笔下,他却把这一切描摹成现实:杨玉环本系蓬莱仙子(太真玉妃),李隆基本是孔升真人,“偶因小谴,暂住人间”。两人死后本魂魄无归,但在牛郎织女的帮助下,李杨二人最终回列仙班,恩爱永远,成就一段跨时空的浪漫恋情。

唐明皇时期距今业已一千二百余年。虽然他和羞花的爱情故事或许是无稽之谈,但在文明人骚客甚至整个炎黄子孙的心中,这是一次真实的浪漫爱情之旅——因为有洪升的绝美《长生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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