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19篇)由网友“量量”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过的粮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粮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综 合 制 度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界定
为进一步加强粮库内部管理,做到分工科学、运转高效、分级负责、权责统一,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情况,经研究,设置综合部等6个部门,职能界定如下:
一、综合部: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工资、员工福利;党、团、工、青、妇;宣教、计生;文秘、档案、文印、收发;效能建设、考勤考核;会务、接待;办公用品、车辆、食堂、菜地、鱼塘、果树等管理工作。
二、仓储部:负责粮油仓储及出入库业务管理,对存储的粮油数量、质量负责。负责粮情监测、粮食熏蒸、安全生产及培训、储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仓储工作的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储粮器材、机械设备、熏蒸器材和药品的使用管理;装卸队的管理。
三、购销部:负责各类粮食出入库计划安排、购销经营、调运组织;磅房的管理,计量设备的维护,计量记录的归档;客户档案及合同管理;粮油市场调研分析、制定粮食轮换方案;制定政策性粮紧急动用执行预案等工作。
四、质检部:负责粮油生产质量的调查;出入库粮油的质量检验;定期对储存粮油进行质量跟踪检验;根据粮情分析需要,随时对粮油质量进行全部或部分指标检验;建立健全粮油质量管理档案;化验室档案、试剂及仪器的管理;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校定。
五、财务部:负责会计、统计、内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联系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做好财务分析、财务预算、企业内部控制、全面预算管理等工作。
六、后勤部:负责基建及后勤保障。负责库内仓房、办公、生活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机械设备、物资器材、水电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安全保卫、保安、绿化管理;库区空地和水面的管理利用;办公、生活区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为本库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2、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库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议可根据需要决定列席人员。
3、主任办公会议由库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决定职工聘用、研究决定职工奖励和违纪职工处分。
(2)根据中层干部竞职、述职演讲报告,结合职工民主评议结果,研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
(3)研究决定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决定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
(5)研究决定本企业重要业务管理办法和内部规章制度、分配制度。
(6)研究决定本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基本建设管理和重要项目投资决策。
(7)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5、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任负责原则,会前应通知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准备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库主任可直接决定或与有关副主任商议后决定,事后再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
6、会议应做好记录,重要内容须编印会议纪要存档。
三、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粮库党组织建设,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各支委应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支部应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号召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粮库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党员对支部工作提
第一章 综合制度 出意见和建议,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障党员权利。
3、党员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教育、管理、监督。
4、完善和健全党员发展择优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视在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中培养和发展党员。
5、健全党支部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
6、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形式灵活多样。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正气。
7、重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倾听职工呼声和建议,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四、民主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每二年改选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每年举行一次,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库主任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企业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审议企业经营管理的方针、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经营成果,对企业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企业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4、企业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管理规定
的职工进行处罚。受罚职工本人可以向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辩解和申诉。
5、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会议所讨论、审议通过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决策不得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6、建立健全库务公开制度。
7、职工代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对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五、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水平。
2、成立粮库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库主任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勇于开拓,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粮库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4、制定科学、系统、规范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奖罚分明;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积极开展科学保粮活动;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企业经济效益显著。
5、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和技能比武以及其他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企业有坚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6、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秩序安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库务公开制度落实,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全体职工无超计划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7、环境整洁优美,库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清洁卫生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库内地坪硬化,环境绿化、美化和亮化。
8、促进粮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发展。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增强优质服务意识。
9、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档案”。
六、工会工作制度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落实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坚持以提高绿色科学保粮技能和加强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管理为中心的业务工作重点,促进粮库和谐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岗位工资加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并规范库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定期召开粮库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粮库主任工作报告,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织和发动职工参与粮库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
5、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文娱活动。加强对职工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6、建立“职工之家”,关心职工生活,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搞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七、库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库务公开内容:
(1)粮库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年度财务报告、基本建设计划、重要物资和器材采购、重大投资决
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粮油保管安全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等。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四项敏感费用”控制和使用;库主任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结果;领导班子成员收入、用车、通信工具配备使用情况;中层干部选拔、聘任、解聘、考核、奖惩情况;干部述职及民主评议情况;职工所提意见和建议改进落实情况等。
(3)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处理;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及落实;职工福利分配;职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职工培训、竞争上岗、岗位调整、评先创优方案;违纪职工的处罚结果等。
2、库务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企业机密。
3、库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议审查核实。
4、库务公开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为主要形式,也可按照可行、实用、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库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
5、库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内容具体确定。
6、库务公开由粮库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党支部和工会、纪检等部门负责监督。
7、库务公开的开展情况纳入粮库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篇2:粮库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市粮食仓储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和粮食仓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县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仓储规范化管理的水平,按照要求,我们开展了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
第一、安全工作能否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今年初,重新调整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了领导力量,将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一同实行班子成员分片挂钩。始终将抓好安全与发展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为全年目标考核的一项否决指标,做到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为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在一年一度的粮食工作会议上,坚持县局主要领导与基层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状,各单位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
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强化教育,有效强化系统上下的安全意识。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粮食局坚持逢会必讲安全,逢检查必查安全,在全员中牢固树立“求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特别是把对全员的安全教育纳入全系统学习计划,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夏秋粮食收购等有利时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安全知识测试、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知识,让职工在耳儒目染中不断提高了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
第三、健全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状的有效落实。坚持把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界定,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如:《熏蒸药剂管理》、《熏蒸安全操作》、《仓储安全管理》、《储备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等,使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岗位负责人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制度的考核。
第四、细查勤改,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安全工作,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要细查勤改,消除隐患。针对性地抓好五一、国
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通过细查勤改,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一是以“四防”为重点,狠抓储粮安全,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纠正、限时整改;二是对粮食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及防护装置效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适时组织夜间巡查,杜绝机械设备带病运行现象和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三是按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药剂保管专人负责,建立使用台帐,有效防止了药剂流失;四是加强出租资产的定期、不定期查访,敦促限期整改了安全隐患。
二、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仓储安全自查情况
县局共分五个检查组,检查结果如下。
(一)储粮安全情况
我县现有收储库点28个,仓房386个,现库存粮食198403吨。其中小麦168914吨、籼稻21489吨、粳稻1500吨、玉米6500吨。中央储备粮18605吨,其中:籼稻12105吨、玉米6500吨、省储籼稻7419吨、县储5000吨,其中:小麦3500吨、粳稻1500吨,托市小麦37861吨,商品粮129518吨。粮情稳定正常,其中10℃-20℃存粮11781吨,20℃-25℃存粮186622吨,会、统、保帐实相符,粮质稳定,存粮仓房条件良好,符合安全储粮标准,无危仓及露天囤存粮。
2、仓储制度执行情况。全县各存粮库点各项检查制度上墙,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人,并签订责任书及奖惩办法。
3、化学药剂使用与管理情况
我县对药品实行统一采购、运输,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实行局签批制度。各收储库点药品实行零库存,即未用完的药品及时返回,粮食熏蒸实行备案制度。同时对熏蒸场所设有警戒线,熏蒸仓房设有特殊标识。
4、各类储粮设施设备齐全,全县所有存粮全部实行机械通风,现存粮情测控系统56128吨,环流熏蒸八库点 “三低”存粮37231吨。
5、仓储粮建设情况
县直属库在建工程项目与施工企业有明确的合同,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6、消防安全。各库点消防 畅通,灭火器材齐全有效,消防水源充足,防火档案健全,有消防应急预案,电路设备完好,电笼及火源管理科学有效。
7、省扶贫我县140万烘干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准备试产。 在抓好安全工作上,我们虽然作出了很大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连续几年都受到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基层部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仍较淡薄,工作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安全经费还显不足,经常性安全检查频率还不高,安全隐患整改查处力度不够等等。为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在市局的指导下,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把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篇3:粮库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市粮食局《转发省粮食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设立机构,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认真落实责任制,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立机构,认真部署。我局领导对这次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精密部署,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我局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我局与县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我局又与属下单位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又与属下四个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制订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分公司所辖的仓库、宿舍和各地段,都明确了责任人。各项消防器
材都列了堆放位置图,同时对消防器材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检查中,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按照文件通知内容,各单位在检查中不走过场,健全完善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三、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认识。我局充分利用各种方法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采取公开信发给辖区内的每户家属,进行宣传、告示,并在危墙设立多处警示牌,取得较好的效果;以张贴大、小标语及大、小警示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可塘分公司采取开座谈会的方法,对辖区内的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使大家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经检查,目前我县各单位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比较完善,大部分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配备比较好,使用情况正常。目前我县各单位库存粮食处于比较稳定的储藏状态,各项仓储检查制度落实,特别是粮食熏蒸药剂的安全管理,我县已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对药剂库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领用手续,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全县统一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确保药品管理安全。
五、通过检查,我县能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法,较好地做好安全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思想麻痹;有的电线乱拉乱接,陈旧老化,防火等安全观念淡薄;部分仓库破旧,仓储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我局要求各单位要限期整改、及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求各前段时间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物质基础保证,始终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今后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4: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为了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粮油仓储安全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及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守则。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本守则是粮库作业与管理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
第一章 粮食进出仓
1.安全检查
粮仓必须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粮仓应制作和安装粮仓设计说明标牌,标明粮仓的设计单位、年份、储粮品种、储存形式、装粮高度、仓容、使用年限等,用于指导和检查储粮,严禁超限装粮。粮仓第一次装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仓实验。非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粮仓,必须委托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论证是否符合结构安全和储粮工艺的要求,严禁不经论证直接储粮。超过设计结构使用年限的粮仓,必须委托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能否继续装粮。
粮仓装粮前或日常检查,应检查仓顶有无漏水,仓房墙壁、地面有无裂缝,地面有无沉降,门窗有无损坏,扶梯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应检查钢板仓防锈漆是否剥落,检查螺栓、垫片等是否松动,检查与土建相连的支座部位有无异常,地面有无沉降。如有异常,须进行有效处置。
油罐装油前或日常检查,应检查油罐焊缝是否完好,罐顶盖、人孔、测量孔、通气孔等是否正常,罐底螺栓有无松动,垫片是否完好,罐区、管线阀门施封情况是否牢靠。如有异常,须进行有效处置。
2.作业机动车辆
粮库应按要求设置交通指示标识,驾驶员应严格按库内交通指示标识行驶,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库;机动车在粮库道路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车辆上下地磅、生产作业区行驶、倒车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剐蹭仓储设施;车辆行驶时,严禁作业人员在车上作业;严禁铲车、叉车载人。
驾驶员应听从粮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驶入粮库非指定区域自行装卸,严禁驾驶员进入,禁止驾驶员赤脚、赤身、穿拖鞋、穿凉鞋等不安全行为。
人工扦样或接发油时,应配安全扶梯,穿防滑鞋,防止跌落。同时,严禁作业车辆移动。
机动车辆过磅时,应直线行驶并停在秤台中心,缓刹车停稳后并制动手刹,发动机必须熄火。
机动车辆装、卸车前,应放好车轮停位器,以防车辆移动伤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空间、车辆、设备、设施状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液压翻板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卸粮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卸粮坑、车辆及液压翻板上站人。严禁车辆偏载或超载。自卸车应在车斗完全复位后,方可移动车辆。
机动车辆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车辆的侧后方并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站立在车辆可能行驶的轨迹上。
铲车作业时,严禁人员站在驾驶室外的踏板处指挥作业。
作业区域内,严禁非作业停车和无关人员逗留。
粮库仅在库区使用的自备车必须定期检验,保证车辆安全合格;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合格证。
3.粮仓清理
清理平房仓时,作业人员应开启仓房门窗或排风扇;清理浅圆仓、立筒仓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并确认通风换气系统运转正常,并在运行10分钟后开始清扫。清理浅圆仓、立筒仓的上下通廊和工作塔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灰尘。
清扫仓房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灰尘较多时,应采取负压或湿式作业等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及二次扬尘;灰尘较少时,可采用普通清扫方式。
4.粮食烘干
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在烘干塔及露天堆场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周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烘干机周围严禁堆放各类易燃品。
初始烘干时,应保持烘干机内粮食流动,严禁长时间闷塔。突然断电时,应打开紧急排粮门排粮,防止塔内糊粮和着火。
燃油、燃气炉在不同季节使用的燃料,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严禁使用非雾化燃油;燃烧器燃烧时,严禁往油箱加油。
烘干机进出粮的水分监测装置、进出风温度监测及调节装置、料位控制等完整有效,烘前仓(烘后仓)上下料位完整有效。
粮食入烘前仓前应进行清理,烘前仓入粮应与烘干作业同步,随进随烘。禁止烘前仓进完粮后再烘干,以防烘前仓结拱;烘干作业期间,严禁人员进入烘前仓和烘后仓。
应每月检查换热器,防止换热器破损将火种随热风管进入烘干塔内;使用燃煤或生物质热风炉时,应每半月或每周清理燃烧炉的沉降室和换热器中烟气侧的灰尘;烘干机使用30天内必须清理烘干塔一次。
5.卸粮
烘干系统卸粮、工作塔卸粮坑卸粮、铁路专用线卸粮坑卸粮,生产部门应在卸粮作业区设置警戒线和标识。
烘干系统地沟卸粮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进入粮堆。作业人员处理板结的粮堆时,应做好监护,防止人员跌落进粮口被粮食掩埋。夜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工作服上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
工作塔卸粮坑(液压翻板卸粮、汽车自卸)卸粮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卸粮作业区域;牵引火车时,严禁人员进入专用线卸粮坑作业区域;所有进粮口必须安装合格的钢格栅,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6.平整粮面
平整粮面前,粮库带班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并提出平整粮面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应先开启仓房排风扇或窗户。
平整粮面时,应安排不少于2人同时作业,并在仓门或进人口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从粮堆顶部自上而下摊平粮食,严禁站在粮堆低凹处摊平粮食。
平整粮面时,应在粮食入仓达到预定数量后平仓。粮面高差较大时,作业人员应防止跌落粮堆被粮食掩埋。
7.出粮口排堵
出仓过程中,出粮口堵塞或出粮不畅时,应执行出粮口排堵作业应急预案,严禁擅自入仓排堵。
出粮口排堵应优先采用仓外作业排堵方式,作业人员开大闸门,利用长杆通过出料闸门、扦样孔、排堵孔等扰动粮堆,实施排堵。对于有多个出粮口的粮仓,应先从未堵塞出粮口出粮,但应严防不对称出粮。
对于立筒仓和浅圆仓,可在仓底设计安装空气炮清堵器用于排堵。
8.粮食结拱(挂壁)处置
必须严格执行粮食结拱(挂壁)处置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行处置作业。
粮食出仓前,仓储部门应先检查粮面是否结顶,如有,应进行处理;出仓中,发现仓内粮食结拱(挂壁)时,作业人员应先报告出仓作业现场负责人。
对于粮食有结块现象的立筒仓或浅圆仓,严禁一出到底。作业人员应在粮面每下降1米左右时,先关闭出仓闸门,后进入仓内检修平台观察粮面,如发现明显挂壁或结块露出粮面,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入仓清理露出粮面的结块或壁挂,防止结块粮形成高耸柱状,或挂在仓壁高处,甚至形成大规模结拱。作业人员及作业工具全部出仓后,再开启闸门出粮。
平房仓挂壁时,作业人员利用长杆或高空作业车处置;立筒仓挂壁时,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仓顶吊篮入仓利用长杆等措施处置;浅圆仓挂壁位置较低时使用装载机处置,较高时通过高空作业车处置。严禁作业人员位于挂壁下方作业,以防挂壁坍塌砸伤或掩埋作业人员。
立筒仓结拱时,应通过向立筒仓入粮,或作业人员通过仓顶吊篮入仓利用长杆等措施进行处置,还可通过向烘前立筒仓吹热风进行处置;浅圆仓结拱时,应通过向浅圆仓入粮,或开启浅圆仓挡粮门等方式进行处置。严禁作业人员站立粮面进行处置。
处置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出仓外,移出全部工具和设备。
9.平房仓挡粮板拆卸
仓储部门应研究和制订平房仓挡粮板拆卸方案,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入仓拆卸挡粮板。
拆卸挡粮板时,应优先采用仓外作业方式。作业人员应不少于2人,且应将安全带有效系在系留装置上,通过移动升降机或扶梯拆卸挡粮板。
出仓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先关闭挡粮板上出粮口闸门,在粮面稳定的前提下,逐一拆除粮堆以上的'挡粮板,严禁拆除粮堆以下的挡粮板。作业人员出仓并带出全部工器具后,方可开启闸门继续出粮。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粮面流动,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粮食出仓作业过程中,如出现粮堆埋人,作业人员应立即关闭出粮闸门并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紧急救援。
第二章 粮食简易仓囤
10.简易囤
简易囤选址应有利于防汛,地面应平整,基础应满足装粮后承载力要求;简易囤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设计和建造;每组简易囤不应超过5000吨,组间距应大于25米。简易囤应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
粮食入囤前,应对粮囤的内外结构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各焊接口、入粮口及安全爬梯是否焊接牢固,检查囤身是否倾斜,防潮防雨性能是否完好等,确认安全后方可入粮。进粮作业应从简易囤中心入粮,严防偏心装粮。
出粮时,应采用对称出粮口同时出粮,严禁偏心出粮,以防偏载造成倒塌。初始出粮50~60吨后,应换另外一组对称出粮口出粮,避免囤身出现倾斜倒塌。后续出粮时,应及时根据囤内粮食情况调整出粮口。出粮后,人员进入囤内清理资材应系安全绳,且不少于2人。
应定期检查简易囤,如出现胀囤、倾斜等现象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实施倒囤或重新制装囤,严防简易囤坍塌;简易囤出粮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风将简易囤吹倾斜或倒伏。
11.罩棚
罩棚内既可以用麻包袋装粮码垛包储,也可以围包散储,本节主要介绍围包散储。仓储部门应先制订作业方案;必须用合格麻袋堆码挡粮墙,麻袋装粮三分之二,以平放高度17厘米左右为宜,四角和过道等关键部位及外层麻袋必须缝口;严禁使用塑料编织袋装粮作挡粮墙。
围包散储装粮高度不应高于5米;挡粮墙3.5米以下部分应采用三横一竖、每层错位堆码麻袋墙;3.5米以上部分可采用两横一竖,并确保挡粮墙堆码整齐;转角处挡粮墙,码放必须层层错位咬死,严防胀开。麻袋口应朝内堆叠。严禁使用塑料布等易滑资材铺垫在麻袋墙底层。
移动钢制爬梯(带扶手)应安全可靠。采用麻袋码放的爬梯,应确保牢固可靠。
仓储部门应定期检查粮堆周围,如发现胀垛、坍塌、漏粮等情况,应及时处置;拆粮堆时,应先从粮堆顶部拆挡粮墙,严禁人员进入粮面。拆包与出粮同步,严禁出完粮食再拆挡粮墙;严禁在围包散储粮堆周边从事影响粮堆安全的施工作业。
12.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
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必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必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建设;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粮压仓试验。严禁超设计装粮线装粮;严禁把钢结构罩棚当散装仓或违规改造成散装仓装粮;严禁机动车辆和机械输送设备剐蹭、碰撞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
第三章 熏蒸和气调
13.药剂管理
应严格执行化学药剂“五双”管理;药品库应安装防爆排气扇和防爆灯具,人员进入前应先开启排气扇,佩戴安全防护器具,并用便携式报警仪检测有害气体浓度。
粮库应将购买药剂情况报上级单位;药剂入库时,管理人员应填写《药剂入库单》;药剂应存放在高于地面0.2米以上的空间,不同种类的药剂应分别存放,液体和固体药剂应隔离存放。
领取药剂时,必须先填写《药剂领用单》,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出库;领用人员应不少于2人;领用前后应及时登记药剂台账。使用后的药剂空瓶空罐要及时收回药品库,统一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4.熏蒸
必须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熏蒸作业。施用空仓杀虫剂和粮食熏蒸剂,仓储部门必须制定空仓杀虫作业方案和粮食熏蒸作业方案,经粮库负责人批准,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严禁使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
实施空仓杀虫和粮食熏蒸,仓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不少于2名作业人员同时作业,同时应安排1名监督警戒人员站在仓门或仓口位置,保证观察到所有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佩戴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具。施用空仓杀虫剂,每人每次不应超过9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
在分药、投药、熏蒸、散气和药渣处理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清理药渣不少于3人,药渣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空气呼吸器的储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检定。
开启磷化铝瓶盖时,人员应位于上风向。在粮面使用磷化铝片剂、丸剂、粉剂熏蒸时,应放置在直径30~50厘米的药盘中,药盘应由阻燃材料制作,如铁盘、铝盘或瓷盘等。
使用磷化氢空仓杀虫、粮食熏蒸及散气期间,应在距离粮仓至少2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使用非磷化氢空仓杀虫及散气期间,应在仓门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
房式仓、筒式仓熏蒸通风散气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测仓房中的磷化氢和氧气浓度,磷化氢浓度小于0.2毫升/立方米和氧气浓度不小于19.5%时,方可进入。否则,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和简易囤熏蒸时,应在四周覆盖帐幕,并在帐幕上加盖防风网罩或防风固定绳。覆盖前,要对帐幕进行检查,发现孔洞及时修补。散气时,熏蒸人员应戴空气呼吸器,先揭开帐幕一边,0.5小时后揭起其它部位的帐幕,1小时后卸下帐幕,通风散气24小时。
熏蒸前,安全员应清点人数,做好记录;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所用空气呼吸器是否安全有效;熏蒸结束时,安全员负责清点人数,查明进仓人员已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磷化氢熏蒸前后,作业人员禁止饮酒、吃牛奶、鸡蛋和其他油脂食品;作业人员在熏蒸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
禁止在夜间和大风、雨天、雷电等情况下进行熏蒸和散气。
15.气调
必须严格执行气调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气调作业;应安排专人管理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压缩充气泵等设施。
应在气调仓外悬挂警示牌,严禁擅自操作气调系统的阀门;人员进入气调仓检查粮情或进行膜上作业,不得少于2人,1人负责监督警戒。严禁单人、酒后或身体状况不佳者进入气调仓。其他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气调仓时,必须有粮库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方可入仓。
进入粮堆气囊内取样化验或检查粮情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确认呼吸器能够正常使用,并能正确、熟练使用空气呼吸器。空气储气罐的压力必须充至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压力值,并保证有3人及以上方能进仓作业。人员身体感觉不适或听到报警声应立即出仓。
16.火灾预防及处置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粮库(油库)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粮食消防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粮库(油库)必须配置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负责检查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篇5:粮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粮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界定
为进一步加强粮库内部管理,做到分工科学、运转高效、分级负责、权责统一,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情况,经研究,设置综合部等6个部门,职能界定如下:
一、综合部: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工资、员工福利;党、团、工、青、妇;宣教、计生;文秘、档案、文印、收发;效能建设、考勤考核;会务、接待;办公用品、车辆、食堂、菜地、鱼塘、果树等管理工作。
二、仓储部:负责粮油仓储及出入库业务管理,对存储的粮油数量、质量负责。负责粮情监测、粮食熏蒸、安全生产及培训、储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仓储工作的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储粮器材、机械设备、熏蒸器材和药品的使用管理;装卸队的管理。
三、购销部:负责各类粮食出入库计划安排、购销经营、调运组织;磅房的管理,计量设备的维护,计量记录的归档;客户档案及合同管理;粮油市场调研分析、制定粮食轮换方案;制定政策性粮紧急动用执行预案等工作。
四、质检部:负责粮油生产质量的调查;出入库粮油的'质量检验;定期对储存粮油进行质量跟踪检验;根据粮情分析需要,随时对粮油质量进行全部或部分指标检验;建立健全粮油质量管理档案;化验室档案、试剂及仪器的管理;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校定。
五、财务部:负责会计、统计、内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联系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做好财务分析、财务预算、企业内部控制、全面预算管理等工作。
六、后勤部:负责基建及后勤保障。负责库内仓房、办公、生活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机械设备、物资器材、水电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安全保卫、保安、绿化管理;库区空地和水面的管理利用;办公、生活区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为本库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2、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库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议可根据需要决定列席人员。
3、主任办公会议由库主任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决定职工聘用、研究决定职工奖励和违纪职工处分。
(2)根据中层干部竞职、述职演讲报告,结合职工民主评议结果,研究决定中层干部任免。
(3)研究决定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决定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
(5)研究决定本企业重要业务管理办法和内部规章制度、分配制度。
(6)研究决定本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基本建设管理和重要项目投资决策。
(7)其它需要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5、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任负责原则,会前应通知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准备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库主任可直接决定或与有关副主任商议后决定,事后再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
6、会议应做好记录,重要内容须编印会议纪要存档。
三)、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粮库党组织建设,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各支委应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支部应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号召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粮库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党员对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障党员权利。
3、党员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教育、管理、监督。
4、完善和健全党员发展择优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视在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中培养和发展党员。
5、健全党支部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
6、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形式灵活多样。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正气。
7、重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倾听职工呼声和建议,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四)、民主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每二年改选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每年举行一次,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库主任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企业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审议企业经营管理的方针、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经营成果,对企业自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企业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4、企业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管理规定
的职工进行处罚。受罚职工本人可以向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辩解和申诉。
5、主任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会议所讨论、审议通过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决策不得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6、建立健全库务公开制度。
7、职工代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对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五)、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水平。
2、成立粮库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库主任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勇于开拓,勤政廉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粮库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4、制定科学、系统、规范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奖罚分明;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积极开展科学保粮活动;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企业经济效益显著。
5、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和技能比武以及其他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企业有坚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6、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秩序安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库务公开制度落实,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全体职工无超计划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7、环境整洁优美,库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清洁卫生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库内地坪硬化,环境绿化、美化和亮化。
8、促进粮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发展。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增强优质服务意识。
9、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档案”。
六)、工会工作制度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落实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坚持以提高绿色科学保粮技能和加强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管理为中心的业务工作重点,促进粮库和谐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岗位工资加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并规范库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定期召开粮库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粮库主任工作报告,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织和发动职工参与粮库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
5、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文娱活动。加强对职工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6、建立“职工之家”,关心职工生活,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搞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篇6:粮库安全生产月度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年初时,局党委就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局领导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10份,各单位又与各仓库、车间、班组以及重要工作岗位责任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系统共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0个,小组成员23人,制定出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0份,做到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xx市粮食局和xx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布置,我系统7个粮站和2个挂靠企业在六月期间都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数达510人次,充分利用电视、录像、广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各站、厂还举办墙报、展板13期,悬挂横标、条幅15幅,张贴宣传标语100条,挂图10面,使全系统职工受安全教育的人数达98%以上,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今年是我系统改制最关键的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党委一班人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了安全生产经费,配备了安全检查车辆。今年,各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教育”制度。组织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勤检查,勤整改
按照“三结合,三为主”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以专业检查为主;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来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七个粮站、二个挂靠企业进行了15次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市政府检查4次,详细检查各处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有无领导责任制、岗位制,检查加工厂的机器传动部位有无安全保护装置,配电房、锅炉房、电线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还检查了粮食仓储汛期防洪、冬季防火等安全设施情况。在每一次的检查中我们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纠正“三违”现象,并做有详细记载,凡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都及时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也要限期整改,即查出一起,整改一起,不留隐患。
四、加强责任,再接再厉
由于各单位领导狠抓了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这个关键,坚持了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的办法,配备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人员、装备、经费、职能”四到位。一年里,全系统七个收储加工企业、二个挂靠企业均未发生大小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责任事故,无大小火灾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给粮食流通体制进一步改革创造了安全的环境。企业改制完后,我们更应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保改制后的安全生产。
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但是我们不能以此骄傲,放松警惕,要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改进不足,继续贯彻“xxxx”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增强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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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XXX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X安全生产条例》、《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省粮食局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人员构成
总 指 挥:省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 省粮食局分管局长
成 员: 储备基建处、办公室、调控处、财会处、监督检查处、科技产业发展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监测中心负责人
2.1.2 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
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2.2 主要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我省粮食系统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报批、补偿或归还。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订重大以上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3)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报告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5)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 安全事故应急办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办设在储备基建处,处长担任应急办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贯彻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指令;
汇总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组织各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 现场处置组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调控处处长担任组长,科技产业发展处和监测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的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组织转运受损粮油,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2.2.4 监督检查组职责
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指挥部。
2.2.5 综合保障组职责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财会处处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处理突发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经费预算、损失评估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检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应急演练。
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信息监测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为I、Ⅱ、Ⅲ三个等级:
I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
Ⅱ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 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4.2 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人民政府,之后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 先期处置
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4.4 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 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办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6 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4.7 应急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8 应急结束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2总结与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5.3 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应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粮食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等有关法律常识。
7.2 培训
各粮食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 演练
指挥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粮食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
篇8:《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
第一章 粮食入仓与质量控制
1.入仓作业准备
粮食入仓前,仓储管理部门要检查仓房,确认仓房无破损、渗漏、返潮等现象,门窗和照明灯等能正常使用;要清洁仓房,有活虫时进行空仓杀虫,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制定空仓杀虫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做好隔离工作。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见表1。
设备管理部门要清洁和调试设备,确保作业期间输送清理和仓储工艺等设备正常运行。
表1 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
种类 食品级惰性粉 磷化铝 敌敌畏 溴氰菊酯
用量 3~5 g/m2 3~6 g/m3 0.1~0.2 g/m3 0.1~2 g/m3
注:敌敌畏仅用于空仓和环境杀虫,严禁喷施或落入储粮中;溴氰菊酯应以烟雾剂形式用于空仓杀虫。
2.入仓粮食质量要求
入粮时,按批量扦取样品,检测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入仓粮食水分含量宜控制在当地安全水分以下,杂质含量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对于水分、杂质含量超标的粮食,应经过干燥、清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入仓。
入仓粮食应按种类、等级、收获年度分开储藏。已感染害虫的粮食应单独存放,并根据虫粮等级按规定处理。
3.入仓作业要求
入仓作业流程主要包括质检扦样、检斤称重、布设通风地上笼(横向通风无需布设)、卸粮清杂、质量抽检、输送入仓。
入仓过程中,提高机械化进仓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自动分级(浅圆仓、立筒仓入仓时采用布料器、减压管等)和防止测温电缆移位。做好防虫、防鼠、防雀工作,加强对全流程的除尘防尘工作,保护环境。
入满粮后,应进行平整粮堆粮面、铺设粮面走道板、布置粮情测控系统、通风均温均湿、防虫防霉、密闭压盖等作业。
粮库管理人员要对入仓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入仓粮食符合储存要求,并在入仓粮食质量控制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章 环境巡查与鼠雀防治
4.环境巡查
应检查库区内有无残粮、垃圾、污水、杂草等,并及时清理干净;应安排人员巡更,检查仓顶、仓壁、门窗、挡水墙等是否完好,特别是在大风、雨雪等恶劣条件下,及时检查仓房设施、通风设备、熏蒸器具、气调系统、挡鼠板、防雀防虫网等,确保各项设施性状完好、使用正常。
5.防鼠措施
清洁并保持库区环境卫生;硬化仓库四周地坪,封堵鼠洞;密实仓库(囤基)地坪、墙角、檐口孔洞缝隙;在仓门处安装防鼠板。
6.灭鼠措施
(1)诱捕:将装有诱饵的捕鼠器械(鼠夹、鼠笼、粘鼠板等)放置在老鼠活动线路上,诱杀老鼠。
(2)毒杀:将鼠药掺入老鼠喜食的食物中,或采购毒鼠诱饵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处,毒杀老鼠。
(3)熏杀:将器材库、运输工具(轮船、车皮等)密封后,按要求投放磷化铝、氯化苦、敌敌畏等熏蒸剂,熏杀老鼠。
7.防雀措施
仓门悬挂防雀帘;在仓窗、排风扇口、环流风机罩、简易仓囤檐口及顶部通风口等位置安装防雀网;所有穿墙管道、配电间电缆管两端应密实处理;配电箱门要密实无缝隙。
第三章 粮情检查检测与分析报告
8.粮情检查分析报告
保管员应认真执行粮情检查制度,每天做好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粮库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对粮情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每半个月形成粮情报告,及时上报粮库负责人。
粮库分管负责人应每月对粮情进行全面检查,形成粮情分析报告,及时报粮库主要负责人。
粮库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对粮情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召开粮情总结分析会,形成粮库安全储粮报告,及时按规定上报。
发现安全储粮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逐级督导。
9.人工入仓日常粮情检查
人员入仓前,应确认安全,特别是气体浓度安全后方可进仓。进仓后,检查粮食色泽气味;观察仓内有无虫茧网、鼠雀迹;检查仓温仓湿、粮温粮湿;检查粮堆是否有结露、板结、发热、霉变等现象。有条件的粮库可取样进行粮食籽粒霉菌孢子检测(检测方法与评价指标参见附录1)。对未采用计算机测温的粮堆,或计算机测温的盲区、粮温异常点、系统故障点,或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应进行人工检测检查、记录检测结果。
根据人员入仓检查粮情的情况,采用粮食水分快速检测仪(器)或抽样送检,检测问题部位粮食水分,进一步分析粮情风险。
按GB/T 29890的方法取样,筛检害虫,并鉴定害虫种类,测算虫口密度、确定虫粮等级。
10.计算机检测粮情
采用计算机测温的,传感器布置应标准规范,系统工作正常。应检测“三温两湿”,粮温检测周期见表2。应将检测结果记入粮情(粮温)报表(格式参见附录2和3),并至少保留一个储藏周期。
表2 粮温检测周期建议
储粮情况 检测周期(粮温低于15℃) 检测周期(粮温高于15℃)
安全水分粮、基本无虫粮 15天内至少检测1次 7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半安全水分粮、一般虫粮 10天内至少检测1次 5天内至少检测1次
危险水分粮 5天内至少检测1次 每天至少检测1次
危险虫粮处理后的3个月内 7天内至少检测1次
新收获粮食入仓后3个月内 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第四章 储粮温湿度控制
11.新粮入仓均粮温
新入仓的粮食宜采用6~12m3/h•t的单位通风量进行均温通风,通透粮堆,当粮堆温度梯度≤1℃/m,房式仓粮堆上层与底层温差≤3℃,筒式仓粮堆上层与底层温差≤10℃时,即视为粮温均匀。
12.夏秋粮仓排积热
夏秋季节仓温或表层粮温明显高于外温,应适时自然通风或开启排风扇排积热,降低仓温和表层粮温。排积热期间对门窗和排风扇口等处做好防虫工作。
13.秋冬通风降粮温
在满足允许通风降温的条件时,秋冬季节应采取竖向或横向等机械通风措施降低粮温。通风判定条件按LS/T 1202标准执行。北方地区可采用自然通风,利用气温低的环境条件,缓慢降低粮温。
14.春季隔热保冷心
冬季通风后,春季宜做好仓房密闭隔热,有条件可做粮面压盖,保持粮堆低温。
15.夏季控温去热皮
夏季应控制仓温和表层粮温。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夏季利用粮堆冷心冷量,通过环流通风,降低粮堆表层和侧壁的较高粮温(粮堆热皮)。其他地区可采取空调或谷冷机等人工冷源控温。
16.季节交替防结露
春夏交替季节应做好仓房或粮堆密闭隔热,阻止外界热空气进入仓房或粮堆,防止在粮堆表层以及其他易受外界影响的部位发生结露。
秋冬交替季节应随外温的下降适时通风,逐步降低仓温、粮温,减少温差,薄膜密封粮堆必要时揭膜,预防结露。
第五章 虫霉防治
17.防虫线和防虫网
在仓房门窗、排风扇口、通风口等处布置和喷施食品级惰性粉、溴氰菊酯或防虫磷等防虫剂,布设宽度大于10 cm的防虫线,用于日常防虫。在门窗处布设80目以上防虫网。
18.绿色安全防治储粮害虫
应尽可能减少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优选温控防虫、粮面密封薄膜防虫。有条件情况下,可采取食品级惰性粉(参见附录4)和气调等绿色安全的物理防虫技术以及生物防治技术。
19.储粮防护剂防虫
储藏时间超过1年的粮食,宜对粮堆底层和上层30 cm厚的粮食施用防护剂或食品级惰性粉,按标准剂量施用。采用喷雾机械施用防护剂时,应在皮带输送机输送粮食入仓时定点定量施药;防护剂的载体应使用与储粮种类相同的粮食糠壳;使用防护剂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施用的防护剂应经过国家农药等管理部门登记和批准。
20.熏蒸气调防治害虫
粮温15℃以上的一般虫粮,应在15天内进行除治;严重虫粮应在7天之内进行除治;危险虫粮应立即隔离并在3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基本无虫粮和粮温不超过15 ℃的一般虫粮,应加强检测,做好防护工作,不需进行杀虫处理。
熏蒸杀虫时,粮库仓储管理部门应根据害虫种类和虫粮等级,制定熏蒸方案,经粮库负责人审核后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严格按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熏蒸方法可采取自然潮解常规熏蒸、环流熏蒸、缓释熏蒸、间歇施药熏蒸、磷化氢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双低熏蒸、帐幕熏蒸,也可采取氮气气调等储粮方法杀虫。
实施熏蒸、气调作业前,粮库分管仓储工作负责人、仓储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应当按照粮食熏蒸、气调作业单的内容,逐项检查,签字确认。熏蒸投药或气调充氮后,应定期检测气体浓度,必要时补充药量或氮气,确保杀虫效果。熏蒸和气调作业完成后,由仓库保管员和粮库仓储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21.储粮霉变防治
控制入仓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采取机械通风、低温、准低温储粮等技术,预防消除粮堆结露。当储粮出现发热生霉迹象时,应及时向粮堆或局部粮堆通入臭氧或采用磷化氢熏蒸杀灭霉菌、抑制发热。已经发霉的粮食要及时清理出仓。
第六章 简易仓囤储粮
22.简易囤储粮
(1)基本要求
应具备“九防”“四处理”基本功能。“九防”是指防火、防潮、防雨雪、防风、防鼠、防雀、防虫、防霉变、防溻底等九项安全储粮预防功能;“四处理”是指必须配备有效的粮情检测、熏蒸杀虫、通风降温、隔热保温等四项安全储粮处理的基本措施。粮库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不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储粮。
(2)入粮作业
入粮前,做好简易囤堆基、包装和苫盖材料等的杀虫消毒处理,按GB/T 29890要求执行。
入粮时,应从简易囤的中心点均匀入粮,防止偏载,减少杂质自动分级和防止粉尘飞扬。
简易囤的测温电缆按环形布置,水平方向相邻电缆间距不大于5 m,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3 m,距粮面、囤底、囤壁0.3~0.5 m。
(3)粮情检测
简易囤粮温15℃以下时,5天内至少巡测一次;粮温15℃~25℃时,3天内至少巡测一次;粮温超过25℃以上时,每天巡测一次。每月随机抽查粮温、水分、虫害、霉变等情况;恶劣天气及时检查粮情。将检查结果记入粮情(粮温)报表(格式参见附录3)。
通过扦样或结合测温点的布置,对粮食水分分层取样或在线检测。表层、上层粮食水分适当增加检测的点位和频次;表层粮食水分应每周检测一次;中上层粮食水分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在季节转换时,应增加粮堆表层水分的检查次数。
储存一年以上的粮食,应增加粮情检测频次。
(4)储粮措施
入粮后,应对粮堆表层进行防虫防霉处理。在简易囤四周、底部等部位应喷布防虫线,根据粮食储藏期限和周围环境条件喷布杀虫剂或食品级防霉剂。在季节交替及虫害高发期应增加喷布频次。
简易囤可采用“圭”字型地上笼通风道,在密封囤体的条件下,采用竖向压入和吸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械通风,宜选6~15 m3/h•t的单位通风量。
主要害虫达2头/kg以上,应密封粮囤后进行熏蒸杀虫。
粮堆水分分层严重、局部结露、高温发热等情况发生时,及时采用通风等处理措施。通风达不到要求时须翻倒粮堆表层、拆囤、倒囤处理。简易囤储粮上层结露时,适时揭开篷布,翻动粮面,进行自然散湿处理。
(5)出粮作业
打开囤对称的出粮口同时出粮,使其流速一致,缓慢均匀出粮,防止出现囤身偏载、倾倒。或从囤底部中心处用绞龙出粮,形成囤中心的环形粮堆,防止囤身倾斜问题。
23.罩棚储粮
罩棚储粮主要采取围包散储和包装粮堆垛的储藏形式。
(1)基本要求
应具备“九防”“四处理”基本功能。应对包装麻袋消毒,以免交叉感染,引发粮食虫害等隐患。不得使用塑料编织袋装粮做围包散存的挡粮墙。
(2)入粮作业
入粮过筛除杂,多点进粮,减少杂质自动分级和防止粉尘飞扬,机械化入仓处理应尽量减少粮食破碎。应科学设计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通风道,减少通风死角,防止跑、漏风,确保通风效果。围包散储的围包码垛挡粮墙厚度应保证装粮后承载安全。布设挡粮墙要与粮食入仓同步进行。挡粮墙搭建时不宜采用输送机输送粮包,所使用的所有麻袋要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害虫,挡粮墙下部应采用新麻袋。在挡粮墙的长边每间隔3 m进行加固加厚处理,每搭设一层要及时清理麻袋上的粮粒和杂物,再搭另一层。挡粮墙高度不大于5m,单一(每区)罩棚的总储量不大于0 t。
(3)储粮措施
粮情检测系统和传感器的布置要求与房式仓相同(粮温检测记录报表参见附录2)。
应对粮堆表层进行防虫防霉处理,方法和要求与简易囤的相同。主要害虫达2头/kg以上,应密封粮垛后进行熏蒸杀虫。
(4)出粮作业
应先撤除挡鼠网、板,再揭下苫盖物。拆除堆垛挡粮墙的顺序是由上到下、由外向内逐层移开粮包,拆除挡粮墙的高度、宽度应与粮堆自流角相一致。应边出粮边拆除挡粮墙下面的垫底材料。如分批次出粮,应保证粮情检测设备、通风系统能正常工作。出粮期间,要由专人实时检查,发现粮堆垛及设施歪斜,应立刻停止出粮并及时处置。出粮后,应及时对场地、相关设备和器材进行清洁整理。
24.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储粮
挡粮结构必须能够承受在动静载荷下的粮堆侧压力,应提供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设计部门的测算依据。
必须配套可有效实施的粮情检测、通风和熏蒸工艺设备,粮情检测要求与房式仓的相同,对粮情异常部位经人工复查确认后及时采取通风、熏蒸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储粮。
季节交替期,加强对粮堆表层、周边、拐角、过道板下粮食进行结露和霉变检查。
高温季节应适时翻动粮面,排散粮堆顶层积热。密闭苫盖时可先在粮面铺设一层吸湿隔热材料,再用苫布覆盖,预防结露。
第七章 异常粮情处置
25. 发热粮处置
采用粮温比较、取样分析、虫霉检测、感官检查等方法,综合判断,发现粮堆发热部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害虫引起的发热,应采取熏蒸防治措施,杀灭害虫,再通风降低粮温。
杂质多或后熟作用引起的粮堆发热,应清除杂质,杂质不易清除时可通过打探管,通风降温、消除发热点。
表层粮堆发生轻微结块发热时,粮面板结,松散度降低,应翻动粮面,开启门窗自然通风散湿散热。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密闭仓房,内部利用除湿机,吸湿散热,或进行密闭熏蒸,降低粮温。
水分过高结块霉变引起的局部粮堆发热,应先采取机械通风、仓内翻倒、翻仓倒囤、谷冷通风或熏蒸抑菌等措施降低粮温,再采取就仓通风干燥或出仓晾晒、烘干等措施降低水分。
全仓或粮堆大部出现结块发热,应及时翻仓倒囤,或出仓干燥。
26.结露处置
粮堆表层结露时,应适时通风、除湿,以及翻动粮面。
低温粮仓、地下粮仓储粮出现结露时,如外界温度、湿度较高,严禁开仓通风,可使用谷物冷却机、除湿机或吸潮剂等处理。
粮面密封膜内结露时,应揭开薄膜,晾干结露水,驱散粮面表层水分。
仓顶仓壁结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结露水流入粮堆。
27.高水分粮处置
粮食水分高于当地安全水分3个百分点以上的高水分粮,一般情况不许直接入仓储存。因气候条件等特殊原因收购的高水分粮,应通过晾晒、烘干机干燥、通风干燥、谷冷降温降水等方法将水分降至安全水分以下,再入仓储藏。
在储藏期间,局部高水分粮,应采取机械通风、就仓干燥等降水措施。必要时局部挖掘粮食,移出粮仓晾晒干燥。
发现特殊粮情后,仓储管理部门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八章 粮食出仓作业
篇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每年要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实施考核奖惩。同时,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安监所备案。
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义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五、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车辆、地质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监督管理。
六、配合镇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活动场所,定期按时开展活动。
八、有较齐全的宣传设备和较丰富的宣传资料。
九、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规范,档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十一、辖区机动车管理率达100%,驾驶员管理率达100%。
十二、辖区无非法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十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管护完好,车辆停放有序。
十四、与机动车驾驶人签订文明行车公约达100%。
十五、及时消除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每季度更换一次安全宣传专栏内容。
篇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篇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篇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改造和维护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二、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三、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五、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六、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实施,物资机械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八、各分公司、汽车站、场应参照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九、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十、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工作: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的证据。
篇1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组织协调指挥矿井安全生产中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和处理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执行各项措施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矿领导能够迅速、果断、正确及时下达各项生产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实现矿井高产、高效、低耗的生产目标,特制定安全生产汇报制度。
一、由各施工队的跟班队长或班长汇报。即:接班时主要汇报当班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情况,班中主要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隐患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任务完成超欠情况和遗留下班需处理的问题,每少报一次罚款单位500元,罚款责任人200元。
二、各生产单位和外施工单位必须在召开班前会半小时内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将当日值班领导、当班出勤人数、带班队、班长姓名、生产作业计划等报矿调度室,不汇报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三、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影响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以便提高和加大生产组织协调力度,缩短事故影响时间,及时迅速的解决生产问题。如有瞒报或谎报问题,每次罚单位元,责任人500元。
四、各生产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时除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方法和结果。
五、矿生产施工单位贯通时,必须清楚准确的汇报当班进度和剩余量,及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技术部提供详实的贯通措施及工程平面
图。
六、通防部负责全矿瓦斯检测工作,矿井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同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如不及时汇报每次对瓦检员罚款200元。
七、安全部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事故要及时准确详细的汇报矿调度室,实行班中三汇报制度。每缺一次汇报对当班安全员罚款200元。
八、调度室当班调度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清楚各生产施工单位汇报情况,及时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篇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生产环境、公司财产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生产部各个方面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3.2各生产班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3.3生产部安全负责人负责此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3.4生产部各班、组长为该组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各岗位员工为其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生产部经理为生产部安全责任人。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4.2各班组加强安全隐患的自查,并及时上报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及时予以整改,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4.3保持设备及环境清洁、整齐,各出入口,通道必须畅通,标识醒目。4.4严格控制车间粉尘浓度,并由生产班长负责监视车间内粉尘浓度的变化情况,如粉尘严重必须及时采取通风等措施,如属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排除。4.5因设备维修、安装需焊、气割等必须向生产部安全负责人报告,并由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进行。4.6配电设施,用电设备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如接地保护等,并由电工负责对配电、用电设施进行不定期的自查、整改。4.7对于高压容器、高压、高温管道等杜绝跑、冒、漏、滴的情况。4.8对于易然、易爆物必须隔离存放,不允许在其周围有明火出现。4.9厂区内除吸烟处外,任何地方严禁吸烟。4.10高空吊重厢下严禁站人,车间卷扬机吊箱内不允许站人,并作好安全标识。4.11未经许可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临时线路搭接必须经生产部批准,由电工负责操作。4.12生产区内各安全设施必须保证其功能有效,设施完好,摆放整齐。4.13生产部每一季度组织人员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自查,并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表》,并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日期、整改效果,此项工作由生产部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5、相关文件5.1生产过程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6、记录6.1安全隐患自查表6.2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手机版|Archiver|畜牧人门户网智慧的畜牧人都在这里!(京ICP证080145号版权所有: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GMT+8,-8-12 22:12,Processed in 0.117380 second(s),15queries,Gzip On,Memcache On.篇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篇1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篇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篇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
4、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
6、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7、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8、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责任。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 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 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篇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程序:
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c)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e)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f)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处罚。
g)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h)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i)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j)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k)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l)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m)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n)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o)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p)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动火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管线等)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b)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
c)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d)塔、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应有专人监护。
e)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f) 动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g)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h)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i)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j) 动火现场,备用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完毕,应将灭火工具放回存放处。
k)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l)下水井动火,应将易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予以隔离。
m)灌区动火,油罐不得脱水,清除易燃物,注意风向。
n)电缆沟动火,检查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o)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5)安全措施和要求:
a)进入带搅拌机的罐内作业,须先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b)入罐作业前,必须脱开设备上物料、汽(水)管出入口、阀门并加设盲板。
c)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容器设备检修前,须将内部物料彻底排放或清除,并视具体情况用水冲洗或用蒸汽吹洗或用热水煮洗或用药液洗涤,气体贮罐用气体置换后再用空气置换至无毒无味。
d)罐内要有足够照明。干燥时,使用36V低压灯,潮湿时,使用12V低压灯。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低压灯。
e)罐内要根据浓度架设安全架台,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
f) 入罐(坑、釜、井)作业前,须严格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内,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内部残物特性,严禁入内。
g)罐内作业期间,必须指派监护人,负责内外联系,落实应急措施。
h)罐内检修必须敞口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禁止直接送氧),并采取间歇作业为宜。
i)如须进行其它动火等作业,应同时办理手续,并落实其安全措施。
j) 因故作业中断的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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