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谷扇的随笔感想

时间:2022-07-02 05:24:0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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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谷扇的随笔感想

篇1:难忘谷扇的随笔感想

关于难忘谷扇的随笔感想

正月与妻子、女儿一同看望年迈的岳母,岳母与内兄他们虽已住进小“别墅”,但泥注的土墙老房依旧还在,妻子在厨房帮嫂子打下手,我和女儿便到老房走走,在土墙一角,女儿对满是灰尘的大木架好是好奇,直问我那是什么东西,干何用,我一看,那不是就是当时在农村“红透”一时的谷扇,我一边向女儿介绍它的用处,而自己脑海中也勾起儿时的回忆。

谷扇,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它是农村木工利用风车原理,以人力转化为风力的农用设备,是农户收割粮食入仓、加工的必用农具。一般是全杉木结构,长约2-2.2米、高约1.6-1.8米。箱体有四足,箱体左为出风口,摇动扇叶产生的风,把那不饱满的谷粒从这里吹了出去。箱体右有个圆圆的“肚”,里面装着与木轴相连的6片扇叶,木轴中心装有“Z”形的摇手柄;谷扇出风口顶部是一个四边梯形风箱漏斗,上口大、下口小,均为长方形,与风箱上口孔相吻合;装有有一木制阀门,用左手控制木制阀门,可用来调控漏斗开口的大小;谷扇垂直下方有一个斜斜的出口,出口下面刚好放得下一只箩筐,右手只要一摇动扇叶,箱体便产生的风,把那不饱满的瘪稻,稻壳从箱体吹出,饱满的谷粒则从斜斜的出口流入箩筐。谷扇一般为两个人,一个人上稻,将稻用畚箕装满倒入斗内,待稻谷快扇完时再加上稻,一人摇谷扇,如人手不够,加稻、摇谷扇都一人操作,但效率就不高了。如今九0后的见了都不知是何物,也不知做何用。

当我们看着那一粒粒白花花的大米,吃着香喷喷的米饭时,又有谁知道这些大米是要从犁田、做秧田,平秧田,到育种,播种,插秧,然后再经几道耘田、打农药,再将金黄的稻谷进行收割,收割后将稻谷挑到晒谷场,待晒干后的稻谷就要用到谷扇,将瘪稻与饱满的谷粒进行脱分,最后将饱满的谷粒用碾米机碾成米,这期间有多少道工序和辛苦,只有亲身经历后才知道。难怪诗人李白写下了经典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那时农村每家每户都会在自家二楼外搭个架,钉上板块,铺上几张谷席,就可以晒稻谷了,有的农户会在自家前后平整一块空地当晒谷坪。儿时的我们待稻谷晒干后,便会同大人一起把谷扇从家里抬出去,放置在晒谷架(或晒谷坪)的一角,大人先用畚斗将晒干稻谷装好倒入谷扇的漏斗里,然后我就站在谷扇前,用右手均匀摇动摇手柄,随着谷扇风叶的转动,一股风就悠悠地从出风口吹了出来。然后用左手将漏斗下方的.阀门轻轻打开,让稻谷匀速漏出来,那不饱满的瘪稻,稻壳便从箱体的出风口吹出去了,而饱满的稻谷则漏入谷扇下方出口的箩筐之中。此时此景你会想起北宋早期诗人梅尧臣写的《扬扇》一诗:“田扇非团扇,每来场圃见。因风吹糠籺,编竹破筠箭。任从高下手,不为暄寒变。去粗而得精,持之莫肯倦。”通过诗人通过歌颂扬扇的同时,还告诉人们凡事要做得持之以恒,才能达到“去粗而得精”的效果。其实有了谷扇,但扇稻谷则是一门技巧,摇风扇的力度过大或过小,都不行。力度太小,杂物和不饱满的谷子吹不出去;力度太大,又会把饱满的稻谷吹出去。扇谷的人也不能分神,要专心致志,有时我们为了好玩,将手柄错摇反方向,或用力过大或过小,那都是一顿徒劳,还要挨大人骂,再次进行返工。

那时不单是晒干的稻谷要用谷扇将那不饱满的瘪稻与饱满的稻谷进行分离,就是那时的大米由于七、八十年代的碾米机只会将谷壳与米分离,而碾出的大米全都与米碎、米糠混为一起,这时又必须使用谷扇将碾好的大米再进行米、糠分离,扇过后大米才能成为净米,扇出的糠则用于喂猪,不过碾米店一般也放置一架谷扇供人用来扇米。

谷扇不仅是农具,而且小时的我们在夏季还把它用来当风扇,几个小孩先“单双”(一种儿时游戏,有如当今锤子、剪刀、布游戏)定输赢,最后输的一人摇动摇手柄,其他孩子则站在谷扇出风口,悠闲地享受在来自谷扇的阵阵凉风,十分钟后再换另一人摇,快乐无比,有时闲得无趣,个别顽皮的小孩趁着大家站在谷扇出风口享受凉风时,从地上抓一把泥土放入谷扇的漏斗里,此时的出风口飘出一股股土灰落入大家身上,有的则进入眼中,大家此时已乱成一团,而顽皮的小孩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

如今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各式现代化农机具已在农村发挥重要作用,不单省人、省力,而且效率又高,那些老式农具现已大部分退出了农村历史舞台。但随着新农村建设,或许是为了保存一份记忆,或许是放不下一段情怀,谷扇作为怀旧的农具也摆在显眼处,供游人观赏。

篇2:随笔感想

随笔感想_初中记叙文

前一阵子,看了一本书,书上的几个字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就是“可怕的人类。”

猛得一看,觉得有点吃惊,可仔细想想,也的确很对。记得曾经看过一篇科幻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智斗外星人,救了整个地球。在救地球之前,他曾犹豫过,该不该救地球?因为外星人给他看了一组照片,那是一群人在残害他们的同胞。但主人公还是救了地球,毕竟,地球是他的母亲。可他在事后还在久久思考,他这么做对不对?

人类为何这般残忍?也许怪那个把潘多拉之盒打开的人,是他让原来和谐的人类充满暴力。

且不说小说中的事情,光看看人类的朋友――动物,就可以看出人类的可怕。现在,不少动物已灭绝,还有一大堆动物濒临灭绝。就连视为不吉祥的乌鸦在20世纪60年代,上海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一大片黑鸦鸦的乌鸦从头顶飞过,但现在的上海城市里难以看到一只乌鸦,(动物园除外)可见动物消失的有多快。

根据科学家测定,人体血液中60多种化学元素的含量比例同地壳中各种化学元素比例十分相似。这表明人是环境的产物。如果这种平衡关系破坏了,将会危害人体的健康。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大自然越来越满足不了人类的贪欲,森林毁坏十分严重;矿物资源日益枯竭;水资源短缺……这一切都是人类贪婪的后果!

人类无穷无尽的对大自然索取,大自然终于发怒了,她开始向人类回报:生命资源的枯竭――水污染;生命要素的损害――大气污染;人类母亲的呼救――土地污染;健康大敌的侵犯――食品污染。还有一系列的灾难,如洪水p泥石流p台风等等。给人类带来了痛苦,也给动p植物带来了痛苦。

人类曾咒骂过老天,但你可知道这一切的'恶果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呀!

人也是动物,为什么你的命就值钱,而动物的命就不值钱。当你的亲人朋友死去之后,你一定感到难过,可动物又何尝不是呢?任何一只动物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它也有自己的爸爸妈妈,任何一个人或一只动物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那为什么动物的命就那么贱,一定要掌握在人类的手里,这不公平!

人类常说要保护动物,可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可以说他没有吃过动物。人们经常吃到的猪肉p牛肉p鸡肉等,这些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同样是动物,为什么有的可以得到保护,有的不可以,他们同样是一个个生命啊!是不是等到这些普普通通的动物被人类吃完时,才想到保护动物。

人啊,你可曾想过,当一只动物眼睁睁的看着你把刀子架在脖子上时的绝望感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当人们用这沾着鲜血的手拿来一张张票子或品尝到一桌桌山珍海味时,可曾想过这可是用一个个生命换来的啊!

人啊,你为何这般残忍p无情无义呀!

后记:写这篇文章时心情很不舒服,我并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好好爱护动物,爱护环境,爱护我们的家园!

篇3:随笔感想

最新随笔感想

想像一个男人生来就少了一颗心,他善良、正直、彬彬有礼,但就是没有那颗心。-------芬妮摩尔

芬妮摩尔在威尼斯跳楼自杀后,人们在她的写作纲要里发现了这样一段话。表面上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抱怨。实质上深刻异常,像掉在柔软心头上的一颗难除的刺,是那么的有力,而且刻不容缓。

而对于一个殉情者来说,没有在比这更合适、更体面的字句谢世。从而使那些爱情世界里的逃兵,扫尽脸面,从此背负沉重的十字架,或逃离、或苟活。而这又何尝不是一厢情愿的呢?那些正中下怀者大抵也只有那些在乎或曾在乎过你的人,除此之外,大概未免太对冒失了点。

而对于殉情,自古以来,都是被歌颂的,但记忆中只有那些正面人物才配得上此雅号,而对于臭名远昭的'人来说,大家习惯于嗤之以鼻,假使他果真有什么风流韵事,也是另外一种说法,总之没有人有兴趣去探究他到底爱过什么女人之类的话题。

而历史上恰巧有不少属此类,或因默默无闻而被世人遗弃的人物,他们或许也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只是无人言传,便无人得知。而大家家喻户晓的也未可靠和感人。不过我不是什么史学家或考古癖,自然也没有能力去了明,更谈不上去研究。而对于殉情,大抵多数人有过这样或那样的幻想和憧憬:想像自己的忽然辞世,导致某人痛不欲生,终日以泪洗面,然后很多年后,等她白了头,还无法释怀,以至最后郁郁而终。

而如果以上预设的情节,果真在谁人身上发生,那毫无疑问,是绝对的悲剧。而我不知为何,常常以为只有如此,才深刻,才凄美,也只有如此便才成为是爱,虽然是一种糊里糊涂,毫无来由的爱,但我以为如此才配得上“爱”这个字眼去形容。

篇4:随笔感想

随笔感想600字

长达两个月的平静的假期的结束,个初中生活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庆幸自己没有被大浪淘沙般的严酷抉择PASS掉的同时,也迎来了“三点一线”式的高中生活。

陌生的教室,生疏的人群,让我这颗刚刚饱受离别苦楚的心更增阴霾。茶余饭后,学习之闲,眼前总是那张张熟识可爱的面容,耳边总是响起那声声温柔甜蜜的话语,言辞中多是对分离的慨叹!于是乎,每当月假回家之时,常常轻抚着初中照片上的灰尘,一如抚着我空虚荒芜的情怀,不尽的回忆一时间激荡在心中,愈演愈烈……

后来,渐渐的习惯了生活在连绵的回忆中,也渐渐的认识了周围原本陌生的容颜,领悟了很多的'人生真谛。是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应该任那太多的往事随风飘零,从悲惨的深渊中跃现出新的生命,染满了逆境中的拼搏。于是,决定发奋图强,将悲痛化为前进的动力,让自己无悔青春。要知道,人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的时光中,不能自拔。我要踏上时间的步伐,随它一起改变……

现在,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冲刷洗礼,学会了冷静地思考,要平静的面对过去,充实地度过现在,坦然地走向将来。我并不在乎我的终止将会是何品级,我所关心的,是我的心灵与轻漫的灵魂之舞。

过去为没有得到而伤悲,过去也曾为失去而后悔。我想起这一切的一切,那都是我心头的一个结。今晨,当我不再为我付出而流泪,成长的岁月,让我知道我已失去太多,成长的岁月,让我知道应该珍惜拥有的一切……

篇5:那年难忘的冬季感想随笔

那年难忘的冬季感想随笔

送走昔日衰弱的秋季,被盼已久的冬季终于降临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冬天是安静和谐的季节,有了冬雪的洗礼与装饰 ,大地更显得姑娘般的格外恬静而美丽。冬天的雪是纯洁高尚的,不曾带有一丝的污染,是最能体现真实美的景色,真可谓唯美至极。而恰恰是这纯洁的雪使我明白:人没有纯洁崇高无污染的,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人与人之间总是戴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来遮盖最真实的自己,总是在别人面前虚伪的掩盖自己最真实的面容,虎皮面具总是让人感到可恶至极,但求生存,只能容忍。

午睡后,坐在温暖的书窗下凝视着窗外鹅毛般漫天飞舞的雪花,我不经意间闯入了雪的世界。冬日里的恬静似乎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显得格外祥和。再也印制不住内心无比渴望的冲动了,想在雪的世界里畅游的欲望越见强势起来,就像澎湃的血液在身体里无意的肆虐飞奔。哦!穿上厚厚的衣服静静的走出家门,静的如此令人畏惧,生怕吵醒沉睡于城市中每一个角落的雪花。

走在 街道上,平日里喧嚣的大街顿时沉浸在无声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被这寒冷得季节所打败,所折服,路上的每个人都是那么行色匆匆,形色诡异,似乎都萎缩于这冬季里。望着身边渐行渐远擦肩而过的人们,平日里那种热乎劲的人群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被水煮般的死寂片片沉在了水底。大街上一眼就可以望到对面的街角,寒冷的气候就像锋利的尖刀,携带着一定的杀伤力,促使很多人都生恐外出,生怕被这无形的刀伤到似的。

雪不停地纷飞纷扬着,雪势愈加强盛,人们更是加快步伐飞跃在这恐惧的街道上,我不能光欣赏雪景最后把身体搞的片体鳞上啊,于是便快速的跟随别人的踪影,匆匆的离开了这般冰封的街道。经过公园一个堆放垃圾的处理站时,己不由得放慢了脚步,瞥见一对老人正在用那颤抖着的双手捡起那些零碎的废弃物,然后一位老人苍默的撑开口袋,另一位老人便把捡来的废弃物微颤的塞在早已满满的口袋中,接着再继续的重复演绎着。觉得挺同情,所以便坐在相隔不远的木椅上观察着。仔细看,两位老人头发已经白茫片片了,就像这雪的色彩,又是美丽又是伤感,而他们的脸上也呈现出很多的沟壑。两位老人穿着很是简单,内身仅仅是那么单薄的夏衣,即使严寒的冬季也只是加了层秋季的外套,脚上双双漏趾的黑布鞋,如此简单的打扮,不觉的内心涌上心酸的感觉,仅此而已,就这样他们必须忍受风雨雪般的严寒冬季,这就是冷暖人间吗?老人把满满的麻袋背在后背,不难看出老人被那沉重的废弃物压得驼背了,显然这一麻袋的东西背起来很是吃力,就算是一般的人或许背着我想定要费上很大力气,就更别说八旬老人了。然而另一位老人用手稳稳的托起麻袋一角,谁都知道,她是想为他减少些压力和重力,但是却无能为力。虽然老人背着麻袋很是吃力,但他并没有把那份疲累的心情显现在脸上,而是深深的留在了自己的内心。老人走过我的身旁露出微笑的面容,显得有些伪装,但我还是回笑了。显而易见,老人看上去很沧桑,心事重重的样子,不好上前问他,只好坐在那默而识之。凄惨的场面如同艺术家们精湛的雕刻技艺深深的把这幅苍凉的景色深刻的容在我的记忆里。老人越走越远,不知要去哪里,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间脑海里闪现起了外婆的模样,外婆今年也有八十有余了吧。想到这些,再看看老人的背影,早已消失在原地了,为之感到同情。

黄昏的雪深切切的,千丝万缕般的萧条,又像恐惧的灾难,时刻都能吞噬一切的生命,还有些藏头露尾般的裸露感。

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总是在想老人没有亲人吗?这个问题总是在脑海中转着圈儿,就像百度的热水般不歇息的翻腾着,暗自决定第二天定要去问个究境。走到一所职校门前时,看见一位身着连衣裙的女孩,很是使我惊讶又很好奇,这么冷的天很多人恨不得外出把棉被都裹上居然还有勇敢的人儿套着夏季的这般装备外出,真不可思议啊。“她一定是在等一位对自己很重要的人吧,这人肯定是异性。”我想。果真如此,从大门口晃悠悠的出来一位男士,此时我不禁的笑了笑我的观察力与推测如此的准确。一路走一路想:“难道就非得这身打扮才能吸引别人的眼球吗?”我想并不是吧。气质是多方面才能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穿着,最重要的应该是自身的特有独有的气质吧,即使穿着在简单朴素,我相信只要多种气质融合一体同样也会受到别人的追捧吧,甚至超乎身着艳丽服饰般的人那样招人待见吧。

由于白天的疲劳,很快进入了梦乡。当我醒来时,朦胧的双眼斜视墙上的古钟已经八点一刻了,顿悟到似乎有什么事忘记做了,哦,知道了。匆忙的洗漱,简单的早餐——满杯的热奶加一片面包便匆忙的出门了。

天空的雪花停了她们脚步,不在那么肆无忌惮的漫天飘扬,似乎暗示着人们好好享受冬天的迷人景色,就像沿途不容错过的风景似的。走到昨日的公园又看见两位老人蹲在那儿寻找着东西,我轻轻地走近他们的身旁,小心翼翼的问道:老爷爷好,您在找什么呢?”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对这样的老人和事情感兴趣了,或许只是出于一种同情,一种关心吧。老人并没有回避我的问题,“找可以卖钱的垃圾。”老人嘶哑的回答。见老人很和顺便和两位老人聊了会,才得知,老人有儿女各一个,因为孙子生病了,需要钱来维持生命继续的活下去,所以两位老人才出来捡那些可以回收的垃圾去卖钱为孙子治病的.,因为这里的垃圾很多,所以两位老人每天都要从几十里的山里徒步坎坷的道路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因为这里可回收的物品很多。让我难过的是老人离开时的那句话“我只想多看几眼孙子,想让他多些快乐,多活点时间,所以我才这么做的。“听了心里总是酸溜溜的,更多的是两位老人那张历尽沧桑的面容让我有些……走的时候,我给了两位老人两元钱想让他们坐车回去,可是老人并没有接受我的同情,而是微笑的摇摇头转身背着满载的麻袋离开了,而我还是还了一个深深的微笑,更多的是不解老人为何不接受那两元钱的同情。

望着老人那双双无助的眼神,我不知该要如何安慰他们,我想即使再大的安慰也抚平不了老人对孙子痊愈的期望,或许金钱此时此刻就是愈合老人伤口的最佳药物。我想即使两位老人只剩下残余的光阴,即使几个小时几分钟几秒钟,他们也会这样坚持的通过努力来维持孙子的生命的,即使走不动了,就算爬也会这样,因为老人只想多看孙子几眼。

离开了公园,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远视着冬季的一切,大地被铺上了洁白软软的地毯,房子片片白皑皑的雪,路边树的枝头被那厚厚的积雪压弯,就像老人背着麻袋一样,一切景物都是那么的令人感伤。

天空似乎有了一丝伤心,飘落起了雪花,可能是它听到老人的故事被感化了,我想这就是天的眼泪,是天空的眼泪,它伤心地流不出更好的泪水,只能在这寥寂的季节用那最真切的泪水来使老人更加顽强的坚持着生活着。走在路上,路边的树梢开始了无奈的摇晃,就像老人般的无奈心情。寒风”呼呼“的咆哮着,泄愤着,泼辣的风无情的刺伤我们路人的每一点袒露的肌肤,如同针般的尖锐又不带一丝的踪迹伤害着我们,风用它那满是茧的双手胡乱的抓着路人的头发,使得我们不得已扣紧那冬衣的每个衣扣,缩着头,极快的往前行走,我们就像疯狂青蛙般用尽浑身解数的力量来抵抗伤人的东西。松树在这一刻却盎然挺胸,好像暗示着我们也要坚强的向着各自的目标冲去,就像老人那样坚强的微笑一样。

这一切在风雪的映衬下显得格外伤感,即使是这么美的季节,也是如此,或许我现在才真正的明白:即使再美好的东西,里面也会含有杂质的存在,或许看上去不够美丽的物品,细心的品味斟酌才会发现这是真正的真善美吧。

生命只是生与死的区别,它就像南北两极之间的距离,而我们就像坐着观光的缆车里的游人,从一边朝着另一边驶去,既然是一趟奇妙的使人无比感怀的旅程,那么沿途的风景一定不要错过,因为最美的景色或许就是你错过的那一刹那间的景物。如果有一天,当自己回忆的时候,便也会没有开头与结尾,只有在过程中的享受。老人的坚强就像雪松那样的顽强,老人那种期待的眼神是那么的炯炯有力,生活总是给老人希望,但又那么的让人失望,因为孙子的痊愈是个茫然无期的事情,老人总在失望中寻找失去的舵手,而这舵手就是老人如此执着的坚强。

祝愿那个孩子快快好起,让老人的脸上露出最真实的最灿烂的笑容。

篇6:雾谷杂文随笔

雾谷杂文随笔

“那座山是怎么回事啊。”

“最好不要接近那里哦,听说进去那里的人再也没回来过,是座凡人不能接近的仙山呢。”

仙山?这股令人不舒服的感觉,是仙山?

一头野鹿灵敏地将自己身影隐匿雾中。两个手持弓箭的人紧随而至,看样子是在追之前的那头鹿。

一名女子坐在石凳上,吹动着手中的长笛,身着华裳,美丽异常。林间突然传来一阵骚动,让婉转的笛声戛然而止。一旁,原本一脸陶醉的婢女瞬间清醒过来,眼神变得犀利。

“簌簌、簌簌……”林间的声音让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太阳,快要下山了。

“喂!咱们真要进去么?”

“当然,你没看见它跑这里面去了么。”

草地上斑驳的痕迹在雾中若隐若现。

“可、可是这里雾这么大,不一定能找到吧,要不这次算了。”这雾气让人感觉怪不舒服的。

“那你在这等我,我进去找找。”不听同伴的劝阻,那人身影一闪,便进了山谷。

雾气越来越浓了。

“谁在那儿!出来!”婢女强硬的声音划破冰冷的空气。

原来是头鹿啊,婢女松了口气。鹿站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那双大大的眼睛像是漆黑的夜晚,有水气在里面涌动着,让人心生怜悯。

“到这儿来。”温柔地话语从那美丽的女子口中说出,她伸出手摆动了下。鹿犹豫了下,慢慢靠近。

“这头鹿是你们的吗?”

婢女看到有陌生人,警觉起来,上前护住自己的主人,大声喊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怎么进来的,就是这么走进来的啊。这个小丫头说的话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以为这是头野鹿,并不知道它有主人,真是不好意思。”他瞥了眼鹿,左后腿那支箭已经被人拔去,伤口还在不地停地渗着血。

暗红的颜色滴到草地里,墨绿变得更深了。

鹿浑身颤栗着,伸出舌头不停地舔舐着女子的手。女子盯着男人手中的小木瓶问道:“这是什么?”

如此美丽的人,声音又这么好听,男人突然觉得自己身体有些异样的感觉。

“喂!公主殿下在问你话呢!”

“哦。”男人回过神:“这是药,可以治好鹿的伤口。”公主殿下?原来她是个公主啊,怪不得穿的这么好看又端庄。

不知何时,天空中有大鸟开始不停地盘旋。

“公主殿下,该回去了。”

看了眼男人,公主淡淡道:“不需要,离开这里吧。”转身离开,岂料却被拽住,手掌透过衣衫传递给臂膀的,是温热的感觉。

“你在干什么!”婢女尖叫着。

“对不起!”男人放开手,撇过头,把药递上前:“无论如何请收下这个药,这样我心里才能过得去,请务必收下。”

“我知道了。”公主将药纳入袖中:“赶紧离开吧。”继而又嘱咐道:“山中雾气浓时,多有虫蚁出没,请小心些。”

是梦吗?男人躺在床上盯着自己的手。不,不是梦,是真的。他对同伴说谎了,说自己没有找到那头鹿,也没有说那个女人的事,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的存在。

公主小正心地给笼中的鹿上药。

“您打算养它么?”

“养鹿么?”公主顿了顿:“感觉也不错。”

“那为什么不用您的力量将它治愈呢?”

是啊,为什么呢?看着手中的小药瓶,她有些茫然。

那个男人,又来了。

“上次的药我想着你应该用完了,所以我又拿了些来。”

一而再,再而三,三番五次。

“它的伤已经好了,公主。”

“嗯。”

“那您为什么还要让那个男人来送药。”

沉默不语。

“希望您记得长老们对您说的话。”

阿澜啊,我们一族与人是无法相恋的,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忘记你父亲的事。

阿澜的父亲爱上了人类女子,他们一族拥有无尽的生命,人类寿命却只有短短几十载。刚开始他们的确过得很幸福,然而女人害怕了。当她变成一个老婆婆的时候,自己的爱人还是当初的模样,这让她感到恐惧,尽管阿澜的父亲依然爱她如初,可她已经不是当初的她了。人啊,总是这样善变。之后,阿澜的父亲便一直生活在无尽地痛苦之中。

“我是不会爱上人类的。”阿澜垂眉道:“吾乃神祇,不会有人的……情感。”

林间,鸟鸣正欢。

“它的伤已经好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那头鹿的伤什么时候好他怎么会不知道,送药什么的只不过是借口而已,自己心知肚明,他只是想见阿澜而已。

就这样结束么?不!他一把抓住阿澜。

嘴唇的触感是柔软的。

最初的亲吻,像裹了蜜的`麻药,酥麻,甜至胸膛。

躺在自己身旁的人,有着白皙的身体,美丽的面容和柔软的长发,这就是我所爱的人啊!男人不禁伸手又抚摸起阿澜的脸庞。

“你知道吗?”阿澜靠着他的胸口:“这座山是有结界的,一般人是进不来的。”

“那我能和你相遇,看来是注定的!”

男人笑着,阿澜,也笑了。

天边的云被太阳烧得通红,像田野里大片大片的红花,绚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只想沉溺其中。

“长老,阿澜殿下爱上了人类。”

开的正盛的花朵,注定要开始走向死亡。

“从今天起不许出城到山里。”长老敲着手中的权杖:“回答呢?”

“哼,你如果不听话,那我就派人去杀了那个男人。”

攥紧衣摆,阿澜低声道:“是,我……知道了。”

阿澜,你到底在哪儿?已经好几天没见到阿澜了,男人无法抑制内心的渴求,在山中不停的奔走。

“父亲。”阿澜看着眼前变得苍老的父亲,曾经的意气风发的男人沦落到如此田地。

“您到现在还爱着她吗?”

本来昏睡着没有一丝要清醒的老者,举起头,抬起松弛的眼皮:“我……一直一直一直深爱着她。”

“您知道怎样才能……变成人类吗?”

如果有办法的话,父亲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阿澜有些失落。

用粗糙的,带着厚厚老茧的手,老者抚摸着自己女儿的脸,口中叨念着:“阿澜啊……我可怜的女儿……。”

从眼里流下的,就是所谓的泪水么?

“你想见阿澜公主?”穿着斗篷的人突然出现,声音低沉沙哑。

“你知道她在哪儿?”男人看不清那人的脸。

那人指了指天空,又指了指林间深处。

寂静的夜晚只有很厚的积云流动着。当月亮露脸时,远方出现了一座城池。

“去吧,最高塔的顶端,阿澜公主就在那里。”那人将一块奇怪的石头给了男人:“带上它,侍卫不会轻易发现你的。”

看到来人时,阿澜的眼睛亮了起来:“你是怎么上来的?”

被一把揽入怀里,熟悉的味道心跳与温度,总是让人迷恋。

城中开始骚动,男人暴露了。

阿澜拽着男人破窗飞向了天空,清冷的月亮洒着洁白的光辉,二人披着月光冲向黑暗。

“你快离开吧,在被他们发现之前。”阿澜放开手:“再也不要来了。”

“不,我不走。”

“你看到了,我不是人。”

“我不在乎,我爱的只是你啊阿澜!”男人抱紧阿澜不放手:“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

黑暗中,星星开始闪耀。

“她是谁?”

“我的妻子,阿澜。”

被盯上的雏鸟,是不会逃过毒蛇的尖牙的。

“阿澜,跟我们回去,否则我杀光这个村里的人。”

“好,请放过所有人。”

“我要跟你一起回去。”

果然这个男人还是杀了的好!长老的手已经扼住男人的脖子,男人手中的箭还是晚了半步,毕竟是个凡人。

无法呼吸,我就要死了么?也罢,如果不能和阿澜在一起,死或许也是解脱,视线越来越模糊……。

“咳咳咳!”不知道为什么长老突然松了手,重或新生的男人大口地呼吸着。

收回红肿的手,长老恶狠狠地一瞥,此时笛子已经重新飞回阿澜手中。

男人和阿澜的手一直紧紧地牵在一起,回到城中亦是如此。没办法,长老只好允许他们来往,但是有一个条件,二人不许离开这座山,毕竟阿澜身份特殊。

“阿澜。”长老对阿澜说:“你会后悔的。”

刚开始两人还有防备,时间长了发现长老不再有动作后才真正放下戒备。

两个人真得很幸福,可幸福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在这座不会死亡的神明的城池中,时间开始变得模糊,毕竟没有消亡,时间的存在已经没意义。

像往常一样,阿澜要去见长老谈些事情,男人拽住她。

“怎么了?”

“没事。”男人撇头,不与阿澜对视:“早点儿回来。”

映入眼帘的,是男人口鼻流血,脸色发青的样子。想起自己离开时男人吃的糕点,阿澜脸色变了。

“长老他骗我!”阿澜抱着男人颤抖着。

男人摇头,他知道那盘糕点是有毒的,对,是他自己求死。

“阿澜,我真得好爱你。”男人摸着阿澜满是泪水的脸:“每在这座不会死亡的城多待一天,我便愈发想念外面的生活。想念我的村子,想念我的朋友。”看着窗外,男人接着说道:“我知道长老不会让我出去,而且我怕……我怕我离开后就再也见不到你。我真得好痛苦。不会死亡的你能理解我吗?”

“原谅我吧,我是个胆小鬼……阿澜。”

笼中的鸟儿向往着天空,但它早已不能展翅飞向天空,离开饲主,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这是什么感觉?胸口像是破了一个洞,撕裂般的疼痛让阿澜喘不过气来。你为什么死了呢?我要怎样……才能抑制这要绞碎我般的疼痛?胸口热气翻涌,鲜血从口中流出,阿澜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像是知道会如何一样,长老见到阿澜时没有一丝惊讶。

“阿澜,你,后悔吗?”

“哼。”还没等到回答回答,阿澜冷哼一声,贯穿了长老的胸膛。

“殿下,你!”看到倒下的长老,婢女惊恐地看着阿澜。

那沾满血液的双手,开始变得干枯,青筋暴起,尖利的指甲正在疯狂地生长着。镜子里的阿澜,头上长着角,嘴里长着獠牙,猩红的眼睛流着血泪。

愤怒,悲伤,杀戮,都不足以填充胸中这寂寞的空洞。所以,崩坏吧。

那个婢女大概是被阿澜的样子吓到了,想要逃跑,但是阿澜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看着慢慢从肉身飘出来的魂灵,阿澜笑了,对啊,他们是不会死的,永远不会。既然不会死,那就一直陪着我吧,永远陪着……

“阿澜好可怜啊,当初他们要是能一直在村子里生活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了?”

“谁知道呢,传说这种东西,真假难辨。不过还是不要靠近那座山比较好哦。”

篇7: 难忘那扇小窗散文

难忘那扇小窗散文

我站在宽大明亮的窗前向远山眺望,在城市边缘,在山坡郁郁苍苍的松柏树林的顶部,在石佛古寺的背后,在明媚的月亮升起和落下的地方,天空总是浅蓝浅蓝的,呈现出一种让人追求宁静的向往和理想梦境的迷人色彩。这让我又想起了我曾经拥有的那个秋季、那个烟雨茫茫秋季里的小窗。

一九六二年秋天,我怀着一种怅然若失的心情,迫不得已地从学校退学回家,回到父母生我养我的老屋里。我没有工作,生活上十分窘迫。唯一属于我的,就是父母留给我的两间低矮破旧的土墙草屋,而且没有窗户。我有一种被隔绝于世的冷落感,那一年,我十六岁。

雪飘如絮的冬夜,没有月亮,没有星星,睡着的草屋里到处都充满刺骨的凉气。我冷得睡不着觉,点亮自己用小墨水瓶做成的煤油灯,把冻僵的双手和双脚轮流交替地放在灯上烤,暖和着如冰的身体。在鹅毛大雪漫天飞舞的夜幕里,唯一能慰藉我的就是它透出的恬适的黄红色的光。那时候,我总觉得它是那么的明亮和温暖,并且从心里产生一种无忧的快意和安全感;仿佛冬季有多少寒冷的黑夜,小煤油灯就会给我多少温馨的柔情。尽管老屋里的土墙裂开横竖都进风的缝隙,但是,我也感到很欣慰。我庆幸父母离去之后还为我留下了一方小天地。

冬去春来。一天,我到镇上去找工作。半路上,我的自行车坏了,只好推着慢慢前行。在我小学的母校附近,遇到了杨欣同学。她和我同是小学少先队的干部,和我同年同月生,但比我低二个年级。她非常热情地把她的新自行车换给我用,并且对我说,等到下午她把我的自行车修好了送给我。

晚上,我刚把被虫子蛀得千疮百孔的红薯干煮好,杨欣就骑着破自行车来了。和她交换了自行车后,我十分腼腆地说了一声“谢谢”,但杨欣并没有要回去的意思,而是问我为什么不请她到家里玩一会儿。我当时心里真的好害怕好紧张,头脑里一片空白。怕的是我这哪里是个家呀,又黑、又脏、又凌乱不堪,紧张的是我十六年来还从没有单独和女孩呆在一起过。这时候她倒挺随便的,没等我回答,早已一脚跨进门来了。

她是我一个人生活以来,第一位到我家里的客人。我点亮了我的小煤油灯,兴许是我屋子里的凄凉感动了她,回眸间我清晰地看到她美丽的大眼睛里满是欲滴的泪水,我的鼻子一酸,她的泪水就像断线的珍珠似的流下来了。

真的,在学校那会儿,我还确实没有认真留意过这位校花。现在近距离的面对着她,我才发现她真的`非常漂亮。一副红润而又秀气的脸上阳光灿烂,她的头发很长、黑得发亮,轻盈地披在肩后,像一条倾岩流泻的瀑布,白皙细腻皮肤上连一点雀斑都没有,一双颀长而又纤细的手指不时地推一下架在大眼睛上的近视眼镜,显得高雅大方颇有风度。我并没有多想过什么,但我明显地感到她一直在看着我。许多时候,我曾无意间和她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的眼神中似有一种揣摸不透的蕴含。此刻我才觉察到,她的身材如此窈窕匀称,面目如此洁净秀丽,校花真的应该是非她莫属了。

她有点闷的感觉,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在想找到窗户。我不好意思地告诉她,我们家没有窗户。我们那天晚上谈了很长时间,也谈得非常投机,她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这里的唯一遗憾是缺少一扇窗子。

立秋那天,她请她那在单位当一把手的爸爸,让两个瓦工为我家的老屋装上一扇长一米宽七十八厘米的紫红色油漆的窗户。为此,我着实高兴了很长时间,我的房子里终于能够天天迎来明媚的阳光了,天上和人间的关爱温暖了我几近冷酷的心。

自从安上小窗之后,杨欣就经常到我家来玩,有时候还帮我收拾房间,把窗户上的玻璃擦得干干净净。我十七岁生日那天,她从她家的花园里移了两盆黄菊花送来摆在我的屋子里,还特意用她攒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一条凡立丁面料的裤子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她脉脉含情地看着我,继而偎依在我的怀里,一股幽香扑面而来,一直沁润到肺腑,我身上微微打起冷战,心里也发起颤来。这股馨香先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浓郁,让我快乐地享受着她无私的柔情。那一刻,温柔弥漫于空间,浪漫得如此撩人情感,荡人心魄,一股清新溢于灵魂。从此,我觉得生活有了信心,有了一种快乐的期待,时间愈发过得特别快。

又是一年的秋天。有一天我正在上班,我的好朋友周宁和他的女友来找我。当时我真不知道他们的脸上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我感到下面有故事了。周宁把我叫到办公室外边,用吞吐得近似于结巴的声调对我说,你知道杨欣要结婚了吗?我说不会吧,她才十八岁,她还是个孩子呀。拜托了,你就不要八卦了吧!他使劲地在我的肩膀上打了一拳,骂我说:你这个笨蛋,明天就是人家杨欣的大喜日子,你还蒙在鼓里,世界上就数你最笨了。说着,周宁拿出杨欣给他的大红请柬给我看。我接过请柬已经不知道是怎样送走周宁和他的女友,只觉得那张印有大红双喜的大红纸在刹那间把我的心掏得空空荡荡,如履薄冰的心情错乱了天与地的界限,一时难辨身居何处。我的浅意识告诉我,今天发生的是一千零一夜的最后一个故事。

不知什么时候天下起了雨,雨幕渐渐笼罩了田野、树木、房屋、山峰。雨水顺着我的发梢流到脸上,再顺着脸流到衣服上,我的视线也随之模糊起来。

回到家里,我发现在我的窗子下边,又多了两盆黄菊花。菊花上晶莹的雨水正顺着挺拔鲜艳的花蕊往下滴,润湿了花盆里厚厚的泥土。

雨停了,淡淡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轻盈地照在菊花上,也照在我的心上。伸手摸一下窗子上的玻璃,玻璃上的灰尘染黑了我的手指。哦,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人擦拭了,我心里对小窗有一种深深的愧疚。

从此,每年的这一天深夜,我都要静静地回忆那扇难忘的小窗,在我孤苦伶仃的少年时代,我曾经实实在在地拥有过的那一扇小窗。

【海南岛闲话】

远离喧嚣的宦海生活,告别了尔虞我诈的世界,便感觉出少有的轻松与悠然。独自坐在海口市龙昆北路二号六幢502室,静静地读着过去没有时间阅读的书籍,傍依碧海椰树,享受淡云轻风,心里涌动着春潮般的冲动,阳光下的情感在人生狭窄的生活里放纵。

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眺望大海,夜里入梦总能隐约感受到大海的呼吸。窗外的缕缕阳光柔和地洒落下来,我清晰地欣赏着文字,然后总是自己模糊的心境和如梦的往事。

我曾经在山清水秀的农村工作过,我也曾经在岗位上灿烂辉煌过。当我调离农村前,我用几个夜晚的时间问候了我关心扶助过的困难群众,也逐一熟悉了我办公室的桌椅窗台和辛勤培育的花卉。它们无悔无怨地默默陪伴了我,它们应该深知我的无奈和酸甜苦辣。感谢上苍用两种极端来平衡了现实,经过种种苦难坎坷磨砺之后,今天我已经能用平静的心态生活在海南,让我更加热爱闲适的阳光和书籍。

一阵清风吹过窗外的椰树,晴空万里的天际,转眼之间就阴沉了。一声雷鸣在云层响彻大地,海南岛的空气随之一震,春天的泪水就流下来了。清亮透明的雨水从椰树叶子响起来,再流淌到楼下草坪上,无声无息。室外一片灰蒙蒙,既看不清远处的人,也看不清近处的天。漫漫黄昏降临了,我的卧室空荡荡的沉静,莫名的凉风使我感到有点害怕。我把所有房间里的灯都开亮着,但仍然感到寒意和孤寂,雨水滴落在玻璃上的声响都令我颤栗。

人常常需要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来思考自己生活乃至生命的质量。我曾被往事断断续续地淹没过,很长时间里,我的故事里流淌着那些贫困的好心人的泪水,我写过的文章打动震撼着别人的情感。在海南岛的此时此刻,我却一点一点的麻木着。窗外的天空一片漆黑,我非常无聊地抽完一支烟,把剩下的烟蒂扔入有水的烟灰缸里,然后听到了水与火的不相容。

篇8:工作随笔感想

关于工作随笔感想

昨天英语口语考试,vivian问我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会停止自己的工作?我的回答很简单:结婚后,因为我想做个家庭主妇,不想出去工作。是的,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梦想变了,以前总是想自己创业,自己闯荡。 高中的同学得知我学的是中文时都很诧异,因为在她们的眼中我不是那种喜欢稳定生活的人,我有着一颗四处奔波的心。而如果我将来有一天要成为老师,那就注定会过一段平平淡淡安安稳稳的生活,除非我也像某某老师那样经历人生的几起几落。但我历来是那种胆小怕事,不轻易冒犯别人,也不轻易给自己找麻烦的人,我想我总不会经历那样的大风大浪。可是有句话是:躺着也中枪。想到一年前我挺敬佩的一位语文老师无缘背黑锅时,我想假使有一天我做了语文教师,而我也是个爱生如子,中规中矩的老师,那么有一天如果领导自己惹事也有可能把责任推卸到我这种平时不在学校闹事的老师身上。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做了老师,也真的被冤枉。我想我可能会放弃那份工作,因为教师本来就不是我所想要做的。我害怕面对一群纯真的孩子然后自己还要伪装的告诉她们这个世界很美好,孩子们,你们努力读书,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人物。我不知道在我讲了那些后我自己的内心会多受煎熬。读小学时,老师告诉我们辛苦六年幸福一生。读初中时老师说:辛苦三年,幸福一生。高中时老师还是那样说。一个个对学生抱有殷切希望的老师都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亦或是鼓励我们。而那时的我们居然傻傻地相信了。虽然这些老师的初衷很好,可是如果老师在刚开始就告诉我们求学之路的艰辛,也许有很多人会最初选择放弃,还会有更多的人更加精心的规划自己的未来。

关于工作,似乎越扯越远。前段时间记得跟别人说过想做生意,这样的话如果受益就不只是我一个人,我想报答那些在上学路上给过我帮助的人,包括亲人,朋友,陌生人。一位同学总是对我说教,说现在的年轻人太看重物质,而她则每天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我的回答是如果你连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都满足不了,那你还谈什么精神,精神是驾驭于物质之上的。每个人身上都背负着太多东西,只是那些东西又给了每个人不一样的生活,有些人从一出生就注定要为钱财奔波,有些人一出生就衣食无忧。所以,对于洪战辉的大学生活我们无可厚非。他选择的是那样的生活,他所追求的也是那样的生活,对这个社会并没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又有什么错呢?至于对他自己的影响,那也是他当初就该想到的。

毕业了,前几天广播里面讲的是祝学姐学长毕业快乐。当时我们还在讨论这个学妹怎么不会换做诸如前程似锦的祝福语呢?或许毕业对于有些来说的确是件快乐的事。今天广播里在放着祝福那首歌,虽然很伤感,但听着听着我却想走了。我不知道大学里我终究学了些什么?早走晚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即使在某些人眼里我是所谓的学霸,可是只有自己明白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学渣,我讨厌学习,更加讨厌工作,以前学中文的唯一恰当的理由是自己喜欢写作,以后的工作就呆在家里码码字。以致进了大学还抱着那个梦想,加了一群同样爱好文字的好友,可看了他们的文字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烂。于是在他们问我最近都在研究什么时,我只能回答我什么都没干。答应的好好研究的易经没看,答应的一起讨论的道德经也没深入领悟。一颗浮躁的心学一些最浅显的东西,又怎么去应对那些一丝不苟的工作?

篇9:栀子花随笔感想

栀子花随笔感想

那天下着雨,我打着雨伞经过一个农贸市场,看见一个农民站在路边,旁边放一空背篼,背篼上面放了两把栀子花在卖,大概是卖完了只剩下这两把了,我问了一下价,很便宜,就把两把栀子花买下了。

栀子花的芳香是我最爱闻的花香,看起花不起眼,可是那花的芳香,让人闻了真有一股提神醒脑的作用,而且香气浓郁,沁入心脾。每年栀子花开时节,我都要买几把来插在家里的花瓶里,花的香气就在室内弥漫开来,每天早晨起来,闻到栀子花的幽香,不由得多做几个深呼吸,让花的芳香沁入心脾,感觉这一天精神也特别好。

我爱栀子花还得从那年我到长寿湖去旅游说起,那年到长寿湖,晚上在长寿湖边住宿,那时长寿湖还没有现在这样好,还是一种原生态的状况,正好也是五月份,雨已下了很多天了,细雨绵绵,整个湖面笼罩在雨雾中,湖边种满了栀子花,满山遍野都是,也正是开花时节,我们住的那个地方,周围环境十分幽静,也都栽着栀子花,可想而知,那花的香,简直让我们陶醉,仿佛置身在仙境一般,漆黑的雨夜,四周静寂,潮湿的空气中,一阵阵花香扑鼻而来,我们在栀子花的芳香中进入童话般的'梦乡。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第一个跑到山上去看栀子花,仔细观察那花的形状,哦。花开很小,花瓣有的曲卷着,顔色纯白,也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白色,看着这小小的白花,发出了如此好闻的花香,我也奇怪,香从何来?人们为了赞美梅花,把梅花拟人化,把世上所有的赞美之词都用上了。我想,这小小的栀子花也应该大加赞美才对啊。

栀子花每年开花都在五,六月份,正是重庆的雨季,绵绵细雨下个不停,有时一下就是十天,半个月,而栀子花就在这种恶劣的气侯里开花,把芳香带给人们,它不因没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沮丧,也不因阳光少于照耀而萎霏,默默地,无声无息地散发出淡淡的花香。小小的白色花朵在雨中,在风中无怨无悔地绽放,与世无争,枝叶也不高大,甚至还是矮小的灌木。栀子花的品种不多,最常见的就是几种,统称大栀子,小栀子,而且这都是我对这花的叫法,也不知学名是什么,也不想去考究它,只知道花香得醉人,花朵洁白,就象那小家碧玉般,清丽,脱俗。

每到这个时节,买一两束来插在家里的花瓶里,家里的空气也得到了净化,花时不时地散发着幽香,使家里的氛围更加温馨,在一个温馨,清雅的环境里,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

篇10:团队精神感想随笔

团队精神感想随笔

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的集中表现。团队协作是核心,明确的协作意愿能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将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高度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系,能促使团队成员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自发地合作,这是团队协作的根本,是团队高效运转的源动力,是团队精神形成的关键因素。我们华兴公司在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时,以“责任安全品质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统一了每个人的思想,为打造具有特色的华兴精英团队奠定了基础。

“创造价值,臻于至善”,是我们共同的信念,是我们文化的追求,它见证了公司组建以来一次次勇攀高峰,挑战自我,艰苦创业,树立丰碑的历程。一座座核电站、一个个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这每一座建筑物都凝聚了我们全体共同的智慧与汗水。正因为我们的团队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公司才能在艰苦的环境中、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团队合作是我们的工作方式”为指导原则的团队文化建设,并不断将其完善。

彼此信任,是团队和谐前提。信任的建立,需要我们有一颗公心。团队中的我们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奋斗,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这是大局意识的体现。一旦成员中有人存有私心,团队就不是百分之百的朝着集体目标前进,更严重的是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协作。有些人为了升职、加薪,为了多受表扬、少挨批评等个人原因,蒙骗领导和同事,尽做些表面工作,竭力推脱责任,该自己做的事不做,自己做错了,不思进取,别人做错了,在旁看笑话,这些“明哲保身”的现象都是团队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急需避免发生的。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尽力做好该做的每一件事,哪怕做错了,要勇于承认错误,认清与别人的差距,加以改正,积极以他人之长弥补自身之短,个人挨点批评不要紧,总比蒙混过关,不做正事要好上一万倍。怀有私心,会影响到集体利益与团队协作,最终会影响到个人利益;持有公心,才能促进团队团结与协作,最终促使团队和舟共济,共创辉煌。

学会沟通,倡导良性冲突,是团队提高绩效的法宝。当一个团队为了同一个目标起争执时,这是一个好现象,我们要倡导这种良性的冲突。不过在我们互相交换意见的同时,要注意沟通技巧,在说服他人的同时,要始终记住以团队、大局为出发点,避免个人色彩的出现,信赖他人,别人不认同自己的观点,并不是针对自己。在这种良性冲突的过程中,团队成员互相帮助,直至共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正确决策。成员思想碰撞的同时,其能力也在相应提高。良性冲突是团队互相信赖,精诚协作的一种表现,它有利于全面提升团队实力,提高团队绩效。

尊重个性,有利于成员更好地为团队做出贡献。建立团队并不代表团队成员要牺牲自我,个人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我们要善于发现这种需求,发掘成员潜力,提供机遇,着重培养,鼓励其创新,这样有利于成员多作贡献,促使团队以更加高效的方式完成任务目标。

如今的市场竞争就是团队的竞争。为不断“创造价值,臻于至善”,创造建设史上一个又一个的`辉煌,我们必须凝心聚力,和舟共济,打造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和谐团队,共创美好未来。

美,一种生产力:

生活在美丽的扬州,心中总有很多说不尽的幸福,在这里,蔚蓝的天空和清亮的河水相互辉映;在这里,古代文明和现代艺术完美交融;在这里,繁华和静谧一同呈现。扬州的美,美得恰如其分,褪去了大城市的浮躁,平添了一份属于它特有的娴美和安详,这样的美孕育了更多可挖掘的东西。

美是一个梦想。美丽是对扬州亘古不变的赞词,许多人慕名而来,一睹其娇容,说尽心中事。或是寻一景春之魅,或是享一场妙曼的烟雨,或是聆听一首渔舟唱晚。扬州就是这样一座城市,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归属感,值得信赖与托付。有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而离开扬州,但只要一有空总还是会回来看看,就像追随某个信仰一样,他们总能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梦的支撑。

美是一份力量。美能给人奋进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工作领域,通往更高点的路和方式是自己选的,同样一份工作,有的人选择习以为常、原地踏步;而有的人习惯突破、努力开拓,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念。当我们觉得生命不可以堕落、不可以腐朽、不可以低级趣味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才有了更崇高的意义。而创业、创新、创优亦是如此,小到个人、岗位,大到人人、企业,只有将美融入其中,才有激情、有气力、有耐性去追求更好、更新、更优的境界。个体进步也是美,不放弃任何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才能达到整体的共同繁荣。

美是一种造就。美造就了包容,包容自我的残缺和他人的不美。每个人的生活都会或多或少地留有遗憾,关键在于你怎么去看待,这便是得与失的关系,智慧的失也能成就美的另一种存在。将遗憾作为更崇高的向往,然后尊重、包容它,反而会把这个遗憾变成一种生命里的圆满。所谓缺憾尽显美,大抵如此。对个人、他人、社会都需要一种和谐的声音,或是相信,或是沉默,或是尊重,包容让一切变得更美。我们常说人生的考题,更多是考人的心态,只有美才能造就更多美的存在。

美是一种生产力,生产了梦想,衍生了奋进,造就了包容,这也是褪去烟雾后呈现给我们的江南扬州,众人梦中之城的倩影。

篇11:感想随笔:三月

感想随笔:三月

感想随笔:三月

清晨,空气中弥漫的水汽,扑倒脸上,润润的。不由得认为,今天或许会像昨天一样:午前,阳光照耀似盛夏;午后,雨水忽至如春寒。

回溯时光,湘潭的三月似乎一直在下雨,“一场春雨一场暖”的谚语放在这里有些不合适。春雨一场又一场地下,但温度却像个别扭的孩子,执拗的不愿登上台阶。漂亮的春装也只能不情不愿地被压在厚厚的冬装下,撅着嘴,默默地吐槽这湿冷的.空气。而我,看着河南的天气预报,想着家乡温暖干燥的三月:温和的阳光,晒着万物复苏的大地,为生命增添了一丝生机。(www.fwsIr.com)

思绪回归湘潭,莫名地想吐槽:“不是说‘春雨贵如油嘛’怎么湘潭的春雨就这么不值钱呢!”甚至还有了做个晴天娃娃挂在走廊里的冲动。

但作为凡人的我,即使再怎么吐槽,做晴天娃娃也是无法撼动大自然的意志。所以只能在心底祈祷:太阳给力些,早日把晴天从雨神手里夺过来,让阳光照亮大地。

三月,在湘潭是雨的天下,地未干便再润;在河南是阳光的天堂,地未润便已干。喜欢温暖的我,在这个三月,想家了……

篇12:随笔感想作文

随笔感想作文

今天早上,一起床就看见了写字台上的一封信,那封信是那么的显眼。我一个鲤鱼翻身就来到了写字台前,抱着感到好奇又紧张的心情,把这封信打开了。里面写着:幸运的人类朋友,恭喜你被我们抽中,来到动漫世界里游玩,时间于下午两点,我们会准时派人来接你的,最后预祝你有一个愉快的旅途!

哇!太棒了,我可以去动漫世界耶!可是这是真的吗?世界上没有这么奇的事吧!我迫不及待地希望时间快点过去,想要探个究竟。终于时间到了,我的眼睛立马就看见了阳台上飞着一只奇怪的“飞机”,走出阳台,才知道,那不是飞机,而是一只我们从来没见过的飞碟。忽然从里面走出一个非常漂亮的姐姐,跟我平常看的动漫人物一样精致,一样可爱。就在我想这些的时候,一个很好听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快点进来吧!朋友!”我偷偷地掐了自己一下,好痛,原来不是做梦,而且这件事也是真的。我忐忑不安地走了进去,脑袋子里在想着。她怎么会说中国话呢?我真的很想知道,于是我壮了壮胆,向动漫姐姐提出了这个问题。她对我温柔地笑了笑,说:“我们动漫世界里拥有着很多个国家的文化与语言,你们中国也是其中的'一个哦!所以我们理所当然会说喽!”“哦,原来是这样,这下我明白了。”就在我们快乐的谈话中,飞碟到达了目的地。走下飞碟,我看见了一座很大,很漂亮的城堡。推开门一看,里面有太多我喜欢的动漫人物了,心情异常地激动。我看见了名侦探里的柯南、工藤新一、毛利兰还有毛利小五郎还有工藤优作,我赶紧跑过去,纷纷向他们要了签名,当然还有向工藤优作讨教了写小说的方法。除此之外,我还看见了万能的叮当猫、幽默搞笑的蜡笔小新、漂亮能干的知世!我们在城堡里欢快的玩着,“疯”着,时间很快就过去,我们都很舍不得。最后每一个在场的动漫人物都送给了我礼物,作为纪念,这一趟,实在是太值得的。真希望以后还会有这个机会。

和他们分别的时候,我诚心地邀请他们来我们的地球玩,到时候我来当导游,带着他们到处去玩。然后我会很高兴地欢迎他们,并且向他们说声:“嘿!你们好!”

篇13:个人感想随笔

个人感想随笔

屋外的空气,真的是很久都没有这样的冷了,干生生的冷,滴水成冰。昨个去婆婆家,儿子要养小蜗牛,便随他来到屋前的小河边,捞一些水草。在院子里的时候,就可以看到河面上烟雾缭绕,河水泛起的寒气,将整个河面都笼罩着,如不是这周围都是冰霜衰草,真的就觉得像极了仙境。匆匆的捞起水草,回到屋里。婆婆说:“这河里的水,很多年都没有这样从早到晚的冒着寒气,原先的冬天只有在傍晚的太阳西下的时候,才会如此。”想来,今年的冬天真的是格外的冷。原想,带着孩子们找一个地方滑冰玩的,趁机也让自己找回一点儿时的乐趣,怎奈,天气太冷,怕冻坏了孩子,还是老老实实的,收起了念头,打道回府。记忆里,最冷的那个冬天,一夜醒来,厚厚的雪堵住了屋门,屋外,除了屋顶上的天空是瓦蓝瓦蓝的以外,地面上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白的晃眼。那时候不知道有“银装素裹”这个词,但屋外的景色,就是银装素裹的。

走出家门,大路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昨夜被大风吹落在地的树枝树杈,厚厚的积雪,也被风吹得东一堆,西一堆。每一辆车驶过,都会呼啸着着带起一阵白雾路面不多一会就被压的溜光水滑的。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我们贪玩的念头,带上自做的爬犁,呼啦啦的跑着,叫着、闹着。你拉我一会,我拉你一圈。忘记了寒冷,忘记了回家吃饭,一个个小脸冻得像晒足了太阳的红苹果。却也是笑着,那笑声都震落了树上的雪花,惊飞了停留的鸟儿。也会调皮的伸出舌头,舔舔铁杆上的雪,仿佛只有这样才会知道雪的味道是怎样的。结果就是舌头吻上了铁杆,分不开了。还不能硬生生的拉开,会扯得的疼,呵呵!只有慢慢的等舌头融化了铁杆,才分离开来。

最有趣的是,在院子里的地上撒上麦子或玉米粒,用根木棍支撑着一个圆筛子,而我们则悄悄的`躲到屋里的窗户下面,紧张又兴奋的盯着筛子下面飞来的麻雀,好准备随之的拉动绳子,扣住麻雀。往往是飞来的麻雀不少,不知道是雀儿没有耐心吃完谷粒,还是我们没有耐心,总之是到最后,一个没扣着。

在给孩子讲起的时候,他们是不屑一顾的,甚至还会笑我们傻的很。他们可知我们儿时的快乐,那时候,我们是不会像他们现在这样不停的抱怨,做什么都没有意思的。我们的快乐就是来自大自然,来自我们纯净的心灵,和没有任何污染的世界。看过一篇文字说:“很多人都喜欢江南,不喜欢塞北。认为江南鸟语花香、莺歌燕舞,塞北塑封凛冽,寒气逼人。塞北的春春天因为有冬的映衬,而越发显得暖意融融;塞北的夏天也是亲爽宜人的,特别是晚上微风习习,月光朗朗,是令江南人羡慕的。秋天的塞北,天高云淡,秋高气爽;塞北的冬天,脆通透,硬硬朗朗。”

读这篇文字的时候,倒真的不再向往烟雨重楼的江南了。没有四季的分明,没有四季应该有的性格。就像我们这里,屋外虽是冰天雪地,寒风刺骨,但一走进屋里就会很温暖,火炉里跳动的火苗,炉上吱吱冒着热气的壶,还有窗台开着的花儿,显然温暖如春春春春春天。不像江南屋外和屋里一样的温度,即使用空调,也缺少一种生活的味道。“一方气候造就一方水土,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一方文化成就一方人。”江南的水土,养育的江南人,温柔,恬静,细腻的性格,而塞北的人就像这季候是一样的,性格鲜明,豪爽干脆,心胸开阔。

其实,生活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美的,家在什么地方,心就在什么地方,心在什么地方,爱就在什么地方,爱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温暖的,舒适的、惬意的,不管是江南还是塞北!

篇14:优美随笔感想

优美随笔感想

把这两个城市放在一起写纯粹是出于个人经历。 作为南京人,又是老城区长大,小时候老辈的亲戚朋友有不少生活在台北;那时候国内人去过台北的人很少,还有当时风靡一时的小说,电影等关于台北的描写, 更加引起了我对这个城市的兴趣。一直到前后,终于有机会第一次来到台北。

记得当时我刚到台北与家里通电话时,父亲迫不及待的问,台北是什么样的? 我答道,好像和南京差不多啊…… 确实,当时觉得台北既没有香港或新加坡那样现代,也不及北京和上海那样大气,加上一些民国的印记,确实觉得台北市区的'样子和南京的老城区有几分相似。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完全颠覆了最初的感受: 无论是出租车司机 问路的行人 还是小牛肉面馆的老板 都让我感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友善; 街道虽不都宽敞整齐 但却十分洁净 与”忠孝” “仁爱” “信义”这些街名相得益彰; 凌晨灯火辉煌的”成品书店”里人头攒动,但安静而有序…… 这与当时人心浮躁 尘土飞扬基建中的南京城形成强烈反差,恍如两个不同的世界!

以后十几年又陆续来过台北多次,渐渐喜欢上这座有着温情和文化的城,温情来自于台北人性格里特有的亲切,他们大都彬彬有礼,但又透着轻松,毫不拘谨;多元的文化在台北和谐相处,又比较好的保存着国内解放之后损失殆尽的一些中国传统。 而我的故乡南京,人心浮躁比十几年前有过之无不及,许多街道上尘土依旧飞扬,不过是从这片区换到那片区……

每个城市的特点还是多来自于各自的历史和经历 台北建城的历史只有大约一百多年 且一直避开大规模战火 政权的更替也没有引起彻底的文化清洗 所以在台北你既可以看到日据时代的痕迹 也有老蒋时代的民国遗风 还有小蒋时代经济腾飞的建设 以及现代标志性的文化建筑 甚至也能找到一些大清王朝和荷兰 西班牙殖民沦陷时期的遗迹……也许这造就了台北人亲切,包容以及平和的性格。

而南京的历史太悠久了,唐宋以前就是六朝古都,但多为短命或偏安的王朝,即便后来也没有逃脱过类似的宿命,且多次经受战乱的冲击…… 所以我一直觉得南京是个带着悲情的城市,加上近代史上的几次断层和清洗,原本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没有得到传承,使得现在的南京,即便对我这个地道的南京人来说,也显得过于浮躁,漠然和混杂。

或许历史悠久对一座城市来说未必都是优势,为此让它会背负太多;或许南京是我的故乡,爱之越深,责之越切。但无论怎样,我都希望自己的故乡有一天能褪去浮躁和嘈杂 充满历史文化的氛围和脉脉的温情……

篇15:实验随笔感想

从7月4号到广州,不知不觉已经在大学城待了一个多月了。这是我第一次正式进入实验室,也是第一次实验成为我生活的全部,第一次把实验当成工作来完成。

因为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能够回家,所以也不知道这样的生活到底会持续多少天。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一个月的实验生活所带给我的种种,或明媚或忧伤,或甜蜜或苦涩,或愤怒或无奈,推心置腹的知己或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远不是一篇实验心得所能表达的。但是,不管怎样,我确信,这段经历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也许随着时光的流逝原本明亮的色彩会渐渐褪掉,很多曾经刻骨铭心的细节会慢慢模糊,但是我会记得,08年的夏天,我学生生涯的最后一个暑假,是如何度过。

这一个月在实验室的工作,让我对以后的研究生生活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也学到了很多基本的实验操作。现在对转化、跑胶无比的熟悉,也无比的痛恨。实验刚开始的时候,心情还有点雀跃,师姐却说以后做实验会做到让你吐的。如师姐所说,这一个月,我天天(除了停电和停水的时候)和大肠杆菌、平板、试管打交道。我曾经很绝望地问师兄:“我以后能不能不碰大肠杆菌啊?”不过,我现在也知道,有些事情,你不能改变就只能去适应。所以,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并准备在以后的三年中继续这样的生活。

我现在知道实验室是一个很毒的地方,不能在实验室喝水吃东西,做实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防护,化学试剂和药品很容易腐蚀皮肤,紫外线对人有很大损害,东西不要乱摸不能乱靠,实在避免不了的时候就要带口罩带手套;实验室的仪器要仔细使用,用完要清理干净,晚上离开的时候烘箱一定要关;分子克隆最怕染菌,操作过程一定要格外注意,枪头、试管、平板都要灭菌,超净台操作时要先用酒精棉球把能碰到的东西都擦一遍……总而言之,达到了来广州的一个目的:学习。我所学到的这些东西,对我以后的实验有莫大的好处。

我现在也知道,做实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能确定的东西坚决不能用。曾经有一天我们做了22个样品的挑菌,刚挑完,老师说我们用的培养基染菌了。我们只能把66支刚接完菌的试管洗掉,重新拿66支试管,写标签、贴标签、加培养基、挑菌,全部重新来过;有一次,我们用的一支loadingbuffer不是原来的盒子里的,结果点样的时候,样品浮在缓冲液中不下沉,跑出的胶片根本没法看,那一批的二十多个样品,我们又全部重做。实验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疏忽,一切都要严谨。

我现在也明白,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你不知道会有什么意外情况出现,实验随时可能出问题。7月21号停电一天,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自以为万无一失。可后来才发现,因为干冰放的太多,存放在4度冰箱里的平板出现很多气泡,里面的菌落爆裂,全部不能用了;8月2号通知停水一天,我们安排好了实验,结果3号又通知停水3天,我们整个实验进程生生地拖后了2天;按照原计划,分子克隆这部分4号就可以全部结束收尾,但是一直到8号才最终结束,因为最后一批样品我们反复做了四次:第一次,诱导后过夜培养,摇床不知为什么自己停了,没有蛋白表达;第二次,接种后培养,放进摇床的试管被甩出来,菌液一滴也不剩;第三次,设定好37度的摇床,培养两个小时后竟然显示内部温度-9度,急忙去拿试管时却发现试管温度高的烫手,摇床的内部温度足有60度,所有的菌液都不敢用,只好做第四次。

现在我习惯于每天晚上回宿舍后跟文峰讨论第二天要做哪些事情,力求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因为有时候一点点东西想不到,就会影响整个实验的进程。做实验要心中有丘壑,最好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设想到,这样无论出现什么意外都可以从容应对。而且这样可以对将要做的实验有一个大概的轮廓,有什么不清晰的地方可以马上讨论解决,第二天实验就会顺利很多。实验出现问题的时候,把情况跟师兄师姐说一下,大家一起讨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就问老师。我已经了解做实验最忌讳自己埋头苦做,要跟别人交流,要向别人请教,因为自己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使自己的实验事半功倍。

这一个月的'实验也让我交到很多很好的朋友。我的舍友兼搭档――曾文峰,是我来广州除了实验以外的最大收获。我们俩是本质上很相似的人,虽然以前生活的环境不同,但是相处起来却非常融洽。在实验上,她更是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有时候我会很情绪化(譬如得知不能按时回家的时候),也很容易分心,她总是能够督促我继续实验。而且她心思比我细很多,总能把准备工作做地很充分。所以,有时候我想要休息,文峰常常会说:“咱们的试管不多了,要赶紧洗了去灭菌。”或是“明天要处理34个样品,先把EP管写了吧。”我就会装作可怜兮兮地说:“文峰,能不能让我歇一会儿啊?”然后,整个实验室的人都笑起来。

还有我的师兄刘建,我所学到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他教我的。我对分子克隆的认识只停留在理论阶段,所有的实验操作都是他做,我们在一边学,然后他看我们做,最后我们自己做。师兄教会我们转化以后,自己负责电泳这项工作,因为制胶跑胶会接触有毒物质;需要晚上做实验的时候,师兄会说我们不用来了,他一个人做就可以;我们有时候很无聊,师兄会让我们去他宿舍上网,尽管这样会占用他和他女朋友交流的时间……

还有师姐王海鹰,不仅在实验上帮我们很多,还牺牲了很多个人时间陪我们,陪我们去广大,陪我们去上下九。生活上有什么问题也是先问她。还有冯延叶,虽然和我一级,但已经是资深专业实验人士。他做实验严谨有条理,操作更是熟练,而且懂得东西很多。我们实验中遇到什么麻烦,都会请教他。还有华南的老师,不管是从实验上,还是生活上,都很照顾我们。还有很多其他人,虽然不在一个实验室,但是因为这样的机缘,也成了朋友。

所以,除了广州的天气很热,热的睡不着觉,热的我长了一身痱子,热的我夜宿实验室;除了这里的太阳很毒,把我晒得就算打包空投到埃塞俄比亚也不会有人怀疑我的肤色;除了回家日期一拖再拖,比原来老师承诺的生生晚了近十天;除了实验很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中午只能叫外卖,午饭要2点才吃,晚饭要8点以后;除了食堂的饭菜难吃又很贵,而且因为实验时间的缘故我们要经常出去吃,花费更是不菲;除了老是出现意外状况,不是停电就是停水;除了宿舍在7楼,每次回去爬楼都会气喘吁吁;除了宿舍从来没有热水,洗澡只能用凉水,床上有很多小蚂蚁,咬得身上一个个红红的大疙瘩……以外,这一个多月得实验还是很好的。

虽然心得有很多,但是真要用文字来描述的时候,才发现,文字还真是苍白。总之,这一个多月的实验经历,酸甜苦辣一应俱全,但是得大于失,甜多于苦,笑多过泪,这段经历,我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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