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及报名点公告(精选6篇)由网友“hiaohiao球”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及报名点公告,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及报名点公告
请考生在网报前认真阅读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考的相关政策,我校招生代码为10287。
包括免试生在内的所有考生都应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直博生须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必须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请于11月10~14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到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招收单考生源仅为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推荐的在职人员。
请考生认真填写在11月份至年7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我办及时联系、寄发录取通知书。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将复试笔试选考科目代码填写在“备用信息1”一栏中,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再次确认复试笔试选考科目。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请各位考生月25日-2013年1月7日在中国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篇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及报名点公告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203)
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二、 接受现场确认考生范围为:
1.南京地区第一志愿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的统考、免试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2.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的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的考生;
三、考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点分布安排及本人报考志愿,正确选择报考点,必须保证网报、信息确认、考试为同一报考点。
四、通过网报取得网上报名编号的考生必须在11月10―14日8:30―17:00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交费、照像、确认信息,逾期(时)不再办理,未经确认的网报信息为无效信息。
( )篇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搜狐教育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在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国防生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航空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1、江苏省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1年8月31日)。
2、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68分,安徽省不低于85分;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下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72分,安徽省不低于90分。若以上英语成绩要求低于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学校英语成绩要求执行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英语成绩要求达到第2条所列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在各省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
1、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只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各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实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专业按每学年4600元预收,艺术类专业按每学年68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招生咨询电话: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
传真:025-8489245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www.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网址:zs.nuaa.edu.cn
手机用户请登录:wapzs.nuaa.edu.cn
电子邮件: zsb@nuaa.edu.cn
(篇4:重庆市硕士研究生考试网报公告
重庆市硕士研究生考试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重庆地区报名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报名考试点设置及报考要求
重庆市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点共16个,分别为(括弧内为考点代码):重庆大学(5001)、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5002)、重庆交通大学(5003)、重庆文理学院(5004)、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5005)、重庆医科大学(5006)、西南大学(5007)、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5010)、重庆三峡学院(5016)、长江师范学院(5017)、重庆邮电大学(5011)、重庆理工大学(5013)、重庆工商大学(5012)、重庆科技学院(5014)、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5009)、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5015)。在重庆市报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报名考试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一)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名考试点报名。但报名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报名考试点组考条件以及报考人数,对部分报名考试点报考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人数进行限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期间提前预报名,预报名结果有效。
(二)报考考试时间在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或有作图、绘画类专业专业,须在网上选择重庆大学或四川美术学院或重庆医科大学报名考试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考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交纳报名费、电子照像。
(三)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须选择重庆师范大学或西南政法大学或重庆工商大学报名考试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考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交纳报名费、电子照像。
(四)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审计硕士的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或重庆工商大学报名考试点进行报名,报考西南大学的该类考生只能选择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点。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须按其所报单位要求选择报名考试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各招生单位联系)。
(六)对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凭所报单位发放的“校验码” 在网上选择其报考单位为报名考试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报名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交纳报名费、电子照像。
(七)欲在重庆市参考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委)加盖印章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传真件均可),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校验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生源地在重庆市的此类考生经重庆市教委民教处审核通过后,凭登记表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处1005室领取网上报名的“校验码”(在重庆领取的校验码只能在重庆参考,选择外省考点无效),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考点报名。此类考生请于10月8日后关注重庆市教委官方网站,或向民教处咨询(联系电话:023-63862504,联系人:王老师)。
(八)推免生可于9月20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9月28日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该系统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复试,直至待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将于10月25日关闭,届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将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九)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十)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生报名流程
(一)在重庆市报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首先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建议登录: yz.chsi.com.cn;教育网建议登录:yz.chsi.cn)的“考生用户”,然后点击“注册”。注册后,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直至录取结束),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登录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二)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和注意事项。
(三)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并做好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
2.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5.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报名号;
6.考生可在网报期间修改自己的部分报名信息。
(四)考生务必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培养单位证明(在校研究生)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招生单位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步骤为:(1)报名考试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有效的身份证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清单;(2)考生对报考信息清单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3)考生缴纳报考费;(4)考生电子照像。
(五)月15日-29日,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准考考生务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考生自己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对未能提供准考证或有效证件的考生将不能参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为确保答题质量,重庆市各考点为所有在渝参考的考生统一配备标准考试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注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文具进入考场。
篇5:中国医科大学报考点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与补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网报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⑵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4、网报注意事项
(1)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
报考考生必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在20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11月10日-11月14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已选报考点进行图像采集、确认信息并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网站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春玲,单磊
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001
诚挚的欢迎大家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
/kaoyan/篇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1、基本要求
符合《2009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报考须知》以及《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可登陆www.bjeea.cn查询)。身体健康合格。
2009年计划招收约2500名学历硕士研究生(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额为准)。
2、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计划招收950名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参加推荐免试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如下:
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08年9月16日~10月10日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凡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其所在学校教务处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且被我校拟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此类考生需于2008年10月25日以前,向其本科所在学校索取密码,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及现场照相确认等程序。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08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只接收本校中法工程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
3、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考: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必须有2008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8月底以前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6)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咨询报考的相关院系)。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不含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
报考北航“设计艺术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我校所有的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考生应于2008年10月底以前,持单位推荐信到报考院系联系,经院系同意盖章签字后,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院系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提交上述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凡是未经我校研招办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5、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
报考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于2008年9月底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所有的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软件工程三个专业。考生应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6、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所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考生只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生。
报考北航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要求如下: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我校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软件工程三个专业。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08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登陆北航研招办网站(网址为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陆yz.chsi.com.cn或yz.chsi.cn 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院系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
3、寄发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在外埠地区报考点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准考证,由北航研招办于2008年12月下旬以前以挂号形式寄发;在北航报考点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2008年12月20日至30日期间,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yzb.buaa.edu.cn)下载准考证(无须盖研招办公章),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4、其它相关事宜
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网站的研究生招生主页(网址为yzb.buaa.edu.cn),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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