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整理8篇)由网友“nicholas”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新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欢迎阅读!
篇1:新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定于205月19、20日举行,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
1、时间:11月10日10时—11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其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考区于月5日10时开通网上预注册。
2、程序:
⑴报考人员登陆新疆财政网(),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⑵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使用a4纸张打印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⑶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逾期将无法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年12月1日—12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2、程序: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由原来的前审改为后审,现场确认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初级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成绩合格(包括全科和单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管理机构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撤销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其他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特此公告
篇2:[临沂市]07年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临人办发[2006]131号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篇3:[济南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大中企业,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篇4:[南通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报名
南通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市定于月10日-30日进行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地点:
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
市区考生可到崇川区财政局、港闸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市工商联报名。
各县(市)考生到所在地的县(市)财政局进行报名。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海安88859837; 如皋87623861; 如东84512630;
通州86514594; 海门82212367; 启东83316784;
崇川85062279; 港闸85609718; 开发区83596219.
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83534657、 市工商联85111299.
2、报考初级资格的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两年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2006年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需提供会计继续教育证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20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及以前年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2004、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
3、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2004、2005两年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
(2)符合其中一条:
a、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工龄满五年
b、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工龄满四年
c、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工龄满二年
d、硕士学位,会计工龄满一年
e、博士学位。
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中、初级资格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考同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考试科目: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滚动),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5、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本人的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4、2005两年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会计工龄证明及2.5厘米照片三张。
篇5:鞍山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报名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鞍山市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报名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手续和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为县(市)的直接到县(市)财政局报名;中省直、外省驻鞍的单位、军队等按所属地原则到财政局会计处(科)报名;所在单位为鞍钢的,由鞍钢集团统一组织到市财政局报名;其余单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直接到市财政局报名。
四、考试日期和时间
2007年5月19、20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30日
报名地点:鞍山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社保大厦北门二楼)
咨询电话:5531676、2212935
篇6:湖南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报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19、20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及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初 级 资 格中 级 资 格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6:30 经济法5月20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二、2007年度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月10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确定。湘潭市参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至30日。
凡准备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中央和省直在长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到长沙市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手续
凡报名人员,均须领取“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黑白照片3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持20本人准考证方可报名,这部分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卡上填写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篇7:[石河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11.10-30日网报
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为网上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10日—30日
二、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
三、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10日(审查报名表、照相、交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等)
四、现场确认地址:政府大楼主楼一楼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财政局21号柜台。 (联系电话:2068334)
五、为方便考生网上报名,石河子会计学会免费提供网上报名服务,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地 点:会计培训中心院内(西小路40号)
联系电话:735
六、会计科咨询电话:158 2068603 2068605
篇8:新疆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4日-11日
2010年新疆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4日-11日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第一阶段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新疆的补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补报名时间:网上报名12月4日10时-12月11日22时
补报名现场确认:12月4日-12月11日
补报名网址:登录新疆财政厅网站(www.xj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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