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重点内容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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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重点内容识记

篇1:《鱼我所欲也》重点内容识记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归纳段意:

第一段: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性。

第二段:论述见利忘义是丧失本性的行为。 (第一层(1-2句)从正面举例,说明义的存在。第二层从反面举例,接受万钟这是丧失人的本性。)

3、理解及背诵: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用原文回答: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开头以

(3)《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4)《鱼我所欲也》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6)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7)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8)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9乞人不屑也。

4、思考:

(1)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是指道义即“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是指丧失道义即“不义。

(2)人的本心是什么?“舍生取义”之心 (3)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 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道理论证。

(4)文章开端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先从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事情写起,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5)文中多次使用对比这种手法,请举例说明。 鱼和熊掌对举 生与死对举 乡与今比较等。

(6)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时?”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意在说明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选择的事,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们会选取价值更高的东西,用此事情来比喻”舍生取义“的道理。

5、联系:

本文观点广为后人所赞同,请找出本文观点并写出与之一致的两句诗。 观点:舍生取义诗句:(1)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2)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6、应用:

(1)本文孟子用“ 舍生而取义 ”来表现他的人生追求(选择)文天祥《过零丁洋》中体现这种追求的`诗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请写出历史上在人生中有正确选择的人。

例如: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选择忠义守节,布鲁诺选择坚定信念。

(2)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不矛盾,在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舍生取义”的正气歌,请概述一个这样的例子:如

抗洪英雄李向群为保一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誓斗洪魔,以生身殉国。 刘胡兰,朱自清病危之际拒绝吃美国救济粮等。

(4)列举奉行“舍生取义”这一行为准者的事例,并简要概述。

如:南宋末年文天祥组织力量坚决抵抗外侵,失败被捕后,面对元朝威逼利诱,竟毫不动摇,视死如归,最终被杀,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为正义而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后人学习。 (5)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义”字?

(能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与国与民与人有益的事等。社会上的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相关的江湖义气与本文的“义”不同。)

(6)作者在文中赞扬的是怎样的人:舍生取义的人(精神永存),批评的是怎样的人:见利忘义的人(无生命价值)

原文

鱼,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篇2:《鱼我所欲也》重点内容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基础知识

1、本文出自 ,作者 , 时期鲁国人,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我们还学过他的文章 。“四书”: 、 、 、 。

答案:《孟子·告子上》 孟子 战国 儒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所恶( ) 一箪食( ) 一豆羹( )

蹴( ) 苟 得( ) 不 屑( )

答案:wù dān gēng cù gǒu xiè

3、指出下列句子中的通假字,并说明其词义:

(1)乡为生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恩惠,此作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4)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4、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字词:

(1)二者不可得兼 同时占有。

(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假使,假如。

(3)此之谓失其本心 天性、天良。

(4)贤者能勿丧耳 遗失、丢掉。

(5)故患有所不辟也 祸患、灾难。

(6)呼尔而与之 助词。

(7)蹴尔而与之。 用脚践踏。

(8)万钟于我何加焉! 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

(9)是亦不可以已乎 停止,放弃。

(10)乞人不屑也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1)万钟于我何加焉 有什么益处。

(12)妻妾之奉 侍奉。

5、解释下列多义词:

(1)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句末语气词,表反问。

蹴尔而与之 给。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介词,表示比较。

万种于我何加焉 介词,引出动作的.对象。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批示代词,这个,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4)而:

呼尔而与之 连词,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者 连词,连接主语和谓语,含有却的意思。

6、将下列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而且人人都有,只是有道德的人不丧失罢了。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与我何加焉。

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他合不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

(3)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了。

(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以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今天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自己而接受它。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鱼我所欲也》孟子主张是: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篇3:《鱼我所欲也》文言识记

《鱼我所欲也》文言识记

文言识记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篇4:《鱼我所欲也》考点识记

《鱼我所欲也》考点识记

原文

鱼,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文言现象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注释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篇5:鱼我所欲也内容

鱼我所欲也内容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赏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篇6:《鱼我所欲也》阅读练习题及重点内容

第一段:正好结合,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心,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

1.文中开头以鱼和熊掌设喻,以鱼比喻生,以熊掌比喻义,得到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 由此得出结论“舍生而取义者也”。

2.这样开头的作用:用设喻引出中心论点,吸引读者的兴趣。

3.全文的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 用一个词概括“舍生取义。”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又甚于死者。

5.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是指义,此死亡更可怕的东西是指不义。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君能勿丧耳。”

8.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文中孟子也提出了类似观点,即“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9.“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请搜寻古今这样的“贤者”的言或行去印证孟子的观点。

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宁可死,也不向元军投降。

陈 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

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冷对国民党的枪,宁可倒下,也不屈服。

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愿领取美国救济粮。

第二段:运用举例论证说明义重于生,舍生取义,不失本心。

1.文中与“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气人不屑也。

第三段:再举例从反面说明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失其本心。

1.不辨礼义,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2.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3.“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本文主要赞扬了什么?批评了什么?

赞扬的是:舍生取义的人。

批评的是:见利忘义的人。

5.本文为了证明“舍生取义”的观点,采用了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

6.结合现实生活,给本文补充2个论据。

事实论据:①文天祥宁死不向元军投降,慷慨就义。

②朱自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

道理论据:①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②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

7.本文出现的成语: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8.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 义”字?

能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于国于民于人有益的事。社会上的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的江湖义气。与本文“义”不同。

9.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不矛盾,在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10.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最近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于这些,你是怎么看待的?

我的观点: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要珍爱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但并不表示我们不见义勇为,不伸张正义,只是我们在见义勇为时,要量力而行。

11.孟子认为“行道之人”不吃“嗟来之食”是“不失本心”的行为,但也有人并不赞同“行道之人”的做法,请谈谈你的看法。

“嗟来之食”今泛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究竟如何对待“嗟来之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接受这种施舍,不仅自己的人格受到侮辱,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于这样的施舍,当然应该是宁愿饿死,也不接受。但有时接受“嗟来之食”,保存了自己,虽然自己受到了一定的损害,但可更好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此时不妨暂且忍辱负重。

12.孟子是怎样论述“舍生取义”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两个观点的?你能联系实际谈谈,对这两个观点的理解吗?

①孟子主要通过摆事实(列举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讲道理来论述这两个观点的。

②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和孔子提倡的“杀生成仁”的观点一直成为中华民族的最高道德标准。激励着历代仁人志士为国捐躯、慷慨赴难,“舍生取义”不仅有其历史意义,也有现实意义,这一观点,仍符合新时代的道德要求。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一观点,不仅为历史上无数事实所证明,也为当今无数事实所证明。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能成湎于舒适安乐的.生活中,人人都要有忧患意识,这样才能振作精神,奋发有为,否则就有国破家亡的危险。

13.文中“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一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孟子亲民爱民的民本思想,与此同时在孟子看来,即使是出于用之于民的目的也不能“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你认为其中道理是什么?

因为“义”的价值高于“生”,所以,即使出于用之于民的目的,也不能放弃“义”的前提,用“不辩礼义之”之财来让人苟且偷生,更何况是出于让人“贫乏者”“得我”的个人目的。

篇7:《鱼我所欲也》阅读练习题及重点内容

阅读《鱼我所欲也》和《万事莫贵于义》,完成1-4题(15分)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选自《孟子·告子上》) 【乙】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①子②冠履③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④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选自《墨子》)

【注释】①予:给,送②子:你,代词③履:鞋子④一言:一句话,即关系到正义与非正义的一句话

1.解释下列加点的词(4分)

(1)故患有所不辟也(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

(3)今谓人曰( )(3)何故( )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4分)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2)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

3.【甲】文运用比喻论证来阐明观点,具体来说是用来阐述 的观点;【乙】文论证层层深入,首先论证了帽子鞋子不如手脚珍贵,其次论证了,然后论证了生命不如义珍贵,最后强调了的中心论点(4分)

4. 【甲】【乙】两文都阐明了“义”的重要性,您认为“义”的内涵是什么?今天还有坚持 的必要吗?为什么?(3分)

答案

1.患:祸患,灾难 是:这、这样 谓:对说 故:缘故、原因

评分说明:每空1分,共4分

2.(1)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

(2)送给你天下,却要你的性命,你愿意这样做吗?

评分说明:关键词翻译正确,语句通顺,意同即可每小题2分,共4分

3.舍鱼而取熊掌 舍生取义 天下不如生命珍贵 万事莫贵于义(一切事物没有比正义更可贵)

评分说明:每空1分

4.“义”是正义,是有利于人民、民族、国家的大义(1分,答到“正义、大义”均可得1分)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坚持人民(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以我们应该坚持。阅读《鱼我所欲也》和《万事莫贵于义》,完成29-32题(15分)

篇8:鱼我所欲也重点注释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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