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民事诉讼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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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民事诉讼状范文

篇1:借款民事诉讼状

答辩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

住址:东阿县大桥镇毕庄村。

通讯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被答辩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

住址:东阿县大桥镇毕庄村。

通讯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答辩人因原告xxx起诉离婚诉讼与彩礼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原告于xx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当时原告在家务农,答辩人在部队服役。xx年5月14日答辩人与原告自愿于东阿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但由于两人一直相距太远,不能经常见面,感情基础薄弱。后经一系列矛盾,答辩人自认双方隔阂太深,无和好希望,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原告应退还我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理由如下:

一. 关于答辩人与原告双方离婚问题

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但因距离问题联系不多,后虽两人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定娶过程中因细微小事产生矛盾,且互不妥协让步,终至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继而造成信任危机,对婚姻的存续失去信心,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之希望,因此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 关于答辩人与原告双方共同生活问题

答辩人仅在退役后曾在原告家中共同生活二天,在服役期间没有与原告共同居住。对于原告诉称“原告于xx年5月24日至8月12日、10月1日至10月12日先后去答辩人所在部队并与答辩人共同生活”等答辩人不予认可。答辩人在xx年11月自部队退役,期间一直在部队服役,答辩人所在部队有着严格的管理模式,故答辩人与原告如何能在答辩人服役期间共同居住三个月之久。上面所述答辩人战友可证明。故答辩人、原告只共同生活二日,虽存在夫妻关系,但双方并没有夫妻感情,也并未履行夫妻双方的合法义务。

三. 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

答辩人在订婚、定娶过程中共给付原告彩礼款19000元(包括满水钱,认家钱3000元),钻戒一枚,借款3000元。按照乡俗,在定亲时说媒人或男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婚前给付女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前提的,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彩礼。故原告应退还答辩人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与原告虽因婚姻关系破裂但未履行共同居住的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答辩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原告应退还答辩人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附:(1)答辩状副本xx份;

(2)证据材料xx份。

篇2:借款民事诉讼状

答辩人×××,男,196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县人,务农,住××省××县××镇××村068号,身份证号:

答辩人因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所谓的“收条”中,收款人××并没有收到××的现金80万元。 xx年1月1日,收款人××出具的收条中收到××现金80万元,并不是事实。所谓的80万元现金组成部分为:①现金实为69万元,其中xx年10月24日、27日经××手和××手的现金为26万元;xx年12月29日为10万元;xx年7月2 2日经××手3万元;xx年8月7日经××手现金5万元;xx年8月11日经××从建设银行转帐15万元;xx年9月3日经××手现金10万元,共计69万元;②××在合伙经营期间赠送给×××的个人物品计价为5万元,其中木雕茶具折价2.6万元;号码18974151111的手机一部作价8000元;×××购车,×××贺喜的红包1万元;平素×××购买了一些茶叶经×××折价6000元;③×××及其带来的管理人员工资5万元(强行索要)及没有及时发放工资要利息款1万元;②、③项共计11万元,以上共计为80万元。

二、所谓“收条”中的80万元现金,上述款项中的②不能作为 “本金”及计息,是×××与×××之间的个人赠与行为;第③项是×××强行索要的,系“莫须有”的现金款。

三、xx年1月1日的“收据”不能作为还款的依据

上述“收据”是原告对被告在“看牛”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威逼答辩人所书写的“收据”,依法不能支持。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1、“收据”的款项来源部分不合法。

2、“收据”中的69万元不是借款,而是原告与被告共同合伙经营××镇××铁矿期间的合伙投资款。

①答辩人出具的不是借条,是“收据”,是收到原告的合伙投资款;

②原、被告是“合伙关系”。xx年上半年,被告经营××××铁矿时需要资金办理采矿证及经营资金,在资金紧张时,原告得知被告的情况后,认为开采矿石有利可图,主动与被告联系要求合伙共同经营,经多次协商后,约定原告投资股金800万元占半股,但其本人没有资金,需要借助第三人的资金投入,可被告为了不愿意第三人入股,只认可原告为股东(其中600万元内第三人投资,原告自己200万元,但统归为原告名下),议定后原告自始不能按期资金到位,自xx年7月份以后,断断续续东拼西凑,直到xx年9月3日一共才凑齐资金69万元,离当初约定的800万元占半股的资金按期交纳的情况相差甚远,原告自责无能为力,于是在合伙不到二年的情况下要求被告退股,遭到被告的拒绝,于是原告通过“看牛、威胁”的非法手段于xx年1月1日逼迫被告按其要求出具了“收据”,之后,原告无故退出,这就是“收据”的前后来源,从这一客观事实证明,原、被告是系合伙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

鉴上,综观整个案件的“资金”款项,被告从人道的角度同意退回69万元的本金给原告,但原告从被告处已拿回的12.8万元资金应当核减。其他过高要求不能支持,否则,请求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月x日

篇3:民事起诉(民间借贷起诉)

范文一:

原告:宋XX,男, 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XX街XX号。

被告:杨XX,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公务员,住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XX社区X幢202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杨XX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38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自7月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支付利息(截至到起诉之日约为14000元),律师代理费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4月11日,被告杨XX因工程周转向原告借款43800元,被告刘XX为其担保,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到期日年6月30日,若逾期,自愿从逾期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计算到借款付清为止并承担一切法律费用。刘XX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债务应当及时清偿。两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原告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此致

广德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李xx,男,汉族,1972年9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镇湄洲北大道xx号,身份证号码:3503211972091570xx,手机:13848814142

被告:徐xx,男,汉族,1973年6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乡港里村下里兜xx号,身份证号码:3503211973061566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53000元;

2、从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徐xx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两次向原告李xx借款总共人民币1153000元,第一次于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28000元,第二次于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5000元;被告徐xx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如20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愿意付日千分之1.4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年1月份商业银行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40%,2009年1月2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起诉之日止,暂计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秀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凌某某 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450981198408222051,住某某市城西一路0073号,电话: 135077510…;

被告:黎某某 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452526197710193512,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现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电话:130879511%%

被告:陆某某 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452503197705022781,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某某镇六寨小学六窝分校公办教师,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与被告黎某某是夫妻关系,电话:0775-65148………,13087951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200000元为基数,从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黎某某与被告陆某某是夫妻关系 ,月17日,被告陆某某以做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凌某某借款人民币22万元,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借款。但被告除于2010年11月还款2万元,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余下欠款。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除应该偿还原告本金20万元外,还应从2010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四:

原告XX,男,19XX年3月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淮南市XXXXX号,电话:

被告一XXXX,男,19XX年月 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安徽省淮南市XXXXXXX,联系电话:。

篇4:民事诉讼状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兹委托受托人xxxx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一、上交《民事起诉状》

二、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日期:

篇5:民事诉讼状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民事诉讼状委托书范本】

篇6:民事借贷答辩状

民事借贷答辩状【1】

答辩人: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____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元,且已全部归还。

____年__月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元,约定月息_分,借期__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

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_____元”而未写大写“_万元”。

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

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

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

民事答辩状【2】

答辩人:华北电力大学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北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 职务:校长

委托署理人:王学棉,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西席,接洽方法:139XXXXX89,

李献东,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换中心副总司理,接洽方法 13XXXX782

因我校国际交换中心与北京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处事条约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被告主体不适格。

原告在告状状上所列被告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告状书副本送给的是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不是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因此,原告所告主体有误。

第二,我校国际交换中心与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4月28日签署《饭馆预定条约》及厥后的一系列增补条约系无效条约,故没有法律效力。

原告依据无效条约向被告主张违约金于法无据。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第412下令宣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容许的抉择》,个中第36项明晰划定旅店业属于特种行业。

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核准的《旅店业治安解决步伐》第四条划定:申请创办旅店,应经主管部分检察核准,经内地公安构造签定意见,向工商行政解决部分申请挂号,领取业务执照后,方准开业。

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换中心系内部迎接,并没有治理特种行业容许证,也没有领取业务执照,因而不具有对外签署提供客房处事条约的民事举动手段。

按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划定,民事法律举动该当具备下列前提:(一)举动人具有响应的民事举动手段;(二)意思暗示真实;(三)不违背法律可能社会民众好处。

华北电力大学既然没有对外签署客房处事条约的民事举动手段,故与原告所签署的《饭馆预定条约》及厥后的一系列增补条约系无效条约。

第三,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署的条约有用,被告也是按照北京市昌平公安局昌等分局的要求终止此条约的推行,此乃不行抗力。

被告实时关照了原告,推行本身应尽的任务,故不该包袱当何责任。

第四,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署的条约有用,条约中签署的高达200%,300%的违约金,也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的丧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之划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丧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可能仲裁机构予以增进;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造成的丧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可能仲裁机构予以恰当镌汰。

原告的诉讼哀求也不应当获得支持。

基于上述究竟,我方以为原告要求被告付出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哀求。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华北电力大学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

委托署理人: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篇7:民事借贷起诉状

原告:__

负责人:__

地址:__

被告:__

住址:__

身份证号: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__年__月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指派律师作为其与__不当得利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期律师费肆仟元;在第一次开庭前支付第二期律师费伍仟元整,如因原告撤诉,案件不用开庭,甲方应在收到撤诉裁定书后支付此笔律师费。被告于合同签订后,支付了第一期律师费肆仟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方律师在法定期限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南山区人民法院收到案卷后,安排于__年__月__日开庭。开庭前夕,该案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于__年__月__日裁定准许撤诉。

原告律师在收到裁定书后,多次通知被告领取裁定书及缴纳第二期律师费,后又两次将裁定书邮寄给被告。被告不签收邮件,也未缴纳律师费。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第二期律师费5000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此致

篇8:民间借贷民事起诉书

范文一:

原告刘俊某,男,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村老屋组××号,电话××。

被告刘善某,男,196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吴某某,女,196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集镇×东岳村×××号,法定代表人刘善某董事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偿还原告借款224000元及利息;

二、判令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和理由:

5月1日,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夫妇二人因经营需要以被告刘善某的名义向原告借款224000元。月12日,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意对上述借款担保。但原告后来多次催讨无果,故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XXX,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

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 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 ,女,49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 房 联系电话:

被告一: ,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 房 电话:

被告二: ,女,29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 房;电话:

被告三: ,女,43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靖江市 电话: 被告四: ,男,38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 电话:

被告五:广州 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按 年利率 计,计至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暂计至年 月 日为 元);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被告五拥有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的抵押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享有优先受偿权;

篇9: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张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原告二:李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上列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肖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被告二:赵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及从xxx1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2、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从xxx1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3、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自起诉日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一与原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因经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xxx1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考虑到原被告的`朋友关系及被告夫妻的实际困难,原告夫妻先后借给被告夫妻5笔款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港币XX万元,具体如下: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方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走支票,被告二对该支票予以签收;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现金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一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得该支票,对该支票予以签收并签署了借款凭据。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xx1年X月X日借到的港币XX万元及利息,被告一于xxx1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和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以及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万元,被告二于xxx1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原告夫妻与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合同履行地系东莞市XX镇,原告夫妻屡次向被告夫妻追讨借款未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2年 月 日

篇10: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原告何xx,男,1xxx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

被告夏xx,男,1xx年11月17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县F镇Gxx园……

诉讼请求

一、 要求被告夏xx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 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何xx

20**年6月11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篇11: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原告:凌某某 男,汉族,xxx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住某某市城西一路0073号,电话: 135077510…;

被告:黎某某 男,汉族,xxx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现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电话:xxxxxxxxxxx

被告:陆某某 女,汉族,xxx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某某镇六寨小学六窝分校公办教师,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与被告黎某某是夫妻关系,电话:0775-65148………,13087951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xxx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xxx000元为基数,从xxx0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黎某某与被告陆某某是夫妻关系 ,xxx0年10月17日,被告陆某某以做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凌某某借款人民币22万元,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借款。但被告除于xxx0年11月还款2万元,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余下欠款。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除应该偿还原告本金20万元外,还应从xxx0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2 年9月24日

篇12: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汉族,xxx年9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镇湄洲北大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手机:1xxxxxxxxxx

被告:徐xx,男,汉族,xxx年6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乡港里村下里兜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53000元;

2、从xxx9年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徐xx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两次向原告李xx借款总共人民币1153000元,第一次于xxx8年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28000元,第二次于xxx8年12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5000元;被告徐xx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如xxx9年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愿意付日千分之1.4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xxx9年1月份商业银行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40%,xxx9年1月2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起诉之日止,暂计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秀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篇13: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凌某某 男,汉族,x年x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电话: xxx

被告一:黎某某 男,汉族,x年x月出生,身份证号:xx,户籍:xxx,现住xxx,电话:xxx

被告二:陆某某 女,汉族,x年x月出生,身份证号:xx,户籍:xxx,某某镇六寨小学六窝分校公办教师,住xxx,与被告黎某某是夫妻关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200000元为基数,从X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黎某某与被告陆某某是夫妻关系 ,X年10月17日,被告陆某某以做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凌某某借款人民币22万元,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借款。但被告除于X年11月还款2万元,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余下欠款。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除应该偿还原告本金20万元外,还应从X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月X日

篇14:民事借贷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张XX 汉族 香港居民 身份证号码:KXXXXXX

工作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职务C T O

联系电话:13XXXXXX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高XX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高XX对“张XY”提起诉讼,“张XY”不是答辩人的户籍登记姓名,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的错误的诉讼请求。

1987年前,答辩人曾在北京市西城区居住,东城区工作,1987年8月由于特殊原因移居香港后,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由于答辩人在大陆工作生活过程中曾使用过“张XY”名字,大陆的许多人习惯还称呼答辩人为“张XY”。

但本人的准确名字为“张XX”而非“张XY”。

被答辩人高XX起诉对象错误,因本案没有明确的被告,贵院理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贵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答辩人既不是丰台区居民,在丰台区也无经常居住地,被答辩人高为民不应在贵院起诉答辩人。

答辩人为香港居民,北京市丰台区既不是答辩人的户籍所在地,也非答辩人的.经常居住地,答辩人此次回到大陆,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一朋友的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被答辩人无权向贵院向答辩人提起诉讼。

贵院也不应管辖本案。

三、答辩人不认识被答辩人高XX,也从未向高XX有过民间借贷。

答辩人是北京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之一,担任公司CTO, 兼管财务支出和收入。

公司基本帐户在北京市工商银行。

20xx年3月,祁XX与其好友高XX谈好资金往来,要高XX借祁XX四万元人民币。

因答辩人在兼管财务,所以祁XX电话通知答辩人到海淀区某大厦找高XX取转帐支票。

见了被答辩人高XX后,祁XX电话临时通知答辩人给被答辩人开一个欠条,然后等祁XX来京后,与高XX结清。

所以,答辩人临时以答辩人的名义,按照祁XX的要求,给被答辩人开了一张收到四万元人民币币种转帐支票的欠条(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

当时,被答辩人给的并不是现金,而是证券公司开出的四万元转帐支票(见附件2)。

该转帐支票转入公司帐户后,即由祁XX分期分批以报销此前后时间发生的几次差旅费为名从公司取走。

在此前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也没有任何来往。

答辩人借用支票的行为是公司行为,是公司而非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过借贷关系。

被答辩人应起诉公司而非答辩人。

四、本案涉及被答辩人高XX与祁XX的犯罪行为,不宜作为民事案件来审理。

本案事实清楚,被答辩人高XX与祁XX利用法院诉讼进行的三角诈骗行为可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答辩人拟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不应为被答辩人所利用。

为被答辩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提要求和事实不符合,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港澳同胞合法权益,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xxx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篇15: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1971年9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市**区**路*号*栋*单元**室。联系电话:189********。

被告:**,男,197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号*栋*单元**室。联系电话:134********。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4年6月15日,被告向原告提出要借款10万元用于周转,并声称20天后归还。原告出于多年的朋友之情,通过银行账户给被告汇款了10万元。事后被告仅仅还款1万元,剩余9万元拒不归还原告。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归还借款,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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