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rise℃”为你分享14篇“《水浒传》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篇1:《骆驼祥子》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这时候正是早上__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骆驼祥子读后感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4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夏天,雨点哗啦啦。天上的雨点像筛豆子似的往下直掉,打碎了如镜的湖面,吓跑了原本想跳上水面看看雨景的小鱼儿。这时候,一个高个子青年人匆匆忙忙 地朝了钢口跑去。他头上戴着鸭舌帽,鸭舌前吊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满脸通红,流着汗水,脚穿帆布袜子和厚鞋,手上戴着帆布手套。感动的历史人物,再见了,母校
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回到了家里,我闷闷不乐地看着爸爸,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穿着褪了色的军衣,古铜色的脸上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额角上已经有好几道皱纹了。这时,爸爸可能发现我在注视他了,就亲切地问:“卿卿,你在想什么呀?”我不高兴地说:“爸爸,你怎么当过解放军还回乡种田呢?别人问我你做什么工作,我都不敢说。”爸爸听了一怔,闪动了一下大眼睛,忽而眉尖一挑,说:“卿卿,卢不到你也有这种思想,连爸爸也看不起了,没有我们农民辛勤劳动,你们吃的白米饭碗、蔬菜、水果……从哪里来的?”
严冬的夜晚,几颗赤裸的星星可怜巴巴地挨着冻,瑟瑟发抖几乎听得见它们的牙齿冷得捉对儿厮打的声音。
篇2:《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三毛说,对于大多数撒哈拉地区沙漠,她感应到学生一种自己前世的乡愁。说着便去了。
然后是我们看到的撒哈拉的故事。 风沙,热浪,潇洒,最迷人的叹息;没有迷茫,没有醉酒,在无尽的黄沙中,仍然穿着一条明亮的裙子。 风定是凉凉的,但通过这条裙子,没有理由生出很多柔情。 抬起来,散开,鼓成涓涓细流,将这片贫瘠的土地保护得更加残酷。
我未曾想这所谓社会残酷;我应想到这残酷,却无法完全意识到其如何痛烈。异乡的画卷在我眼前展开了。三毛自己究竟我们为什么他们要去研究沙漠?十岁的女孩子来说就要通过嫁人了,迎娶之时其必须不断挣扎、哭叫,所谓中国婚礼只不过是用暴力方式夺取贞操;黑人仍被作为一个奴隶,世代生活卑微但是不得进行翻身,在“高贵精神的人”眼里与一只没有人形耕牛无异;还有就是美丽的沙伊达,终于委顿在狼藉的沙土中了:她的求死大概扫了好些不是施暴者和看戏人的兴。成百上千的骆驼将死的悲鸣隆隆震响在这热而白的天空了。
“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的怀抱里,”豪尔赫说。
三毛是独一无二的。 为许多追求自由的灵魂的愿望而生! 呼吁是普遍的,但不是在枷锁中,最终的长期斗争可能是自己无法相信的狭隘。 三毛的平安从来不平淡,她追求精彩。 正因为如此,她永远不会用游人的心情去爱黄昏中的红日:把温暖的爱给这片土地,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都给人不安和快乐,为“生活“。
然后,在她的怀里了沙漠。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的生活方式并不十分窘迫,却也一定少不了一个无奈和受苦人民受难。撒哈拉威邻居的不礼貌和无理取闹,部落文化观念的陈旧思想落后——算是一些小事,一一包容我们下了。入夜了还要自己开车去沙漠找化石,结果进行两人最后险些丧命;对此的答复是“当然要再去的”“明天就是下午时间就去”。对于社会生活,是这样可以令人感到吃惊的热诚的姿态!枯燥的单调的日复一日的沙漠里,一粒都是外来的种子落入了——粗糙的风也盖不熄这活力,有什么在不可为了抵挡地生长。那安立在不修边幅的一切中的精致旅游小屋,是三毛的家。
也是三毛独特的个性让你坠入爱河。勇敢,宽容,还有笔直的山脊。很难想象她这辈子交了多少朋友。在这里,和难以生存的撒哈拉人,和卑微的奴隶,还有被排斥的谢达。三毛是一朵旋转的花,她在这里逗留了一会儿,随之而来的是芬芳。注入对无知的宽容; 注入对痛苦的关怀; 注入对麻木的愤怒。她带来的这片土地,不仅不是枯萎的生命,也不是枯萎的人性和价值!只有这样一个美丽而坚强的灵魂,才能面对那些残忍而无力改变的人: 遮住他们的脸,哭泣,不转身,只是逃避。在沙漠里,真善恶丑,总是关切地注视着,那是三毛的眼睛。
她来去如风。留下最后一册《撒哈拉的故事》,赠予一些沙漠进行一个企业拥抱,一朵需要明亮而柔和的花。花儿在扭曲的热浪中轻盈地立着,自此,芳华便是永不存在衰减。
篇3:《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看完三毛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对于一个看似平凡,柔弱无依的女子,孤身前往撒哈拉沙漠的勇气。我除了钦佩与羡慕,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形容词来表达我内心的震撼。我慢慢的阅读关于她的点滴词语,开始想象她的长相。也许有剑一般锐利的眉,一出鞘便是刀光火影,但绝不是江南女子般纤柔远黛的细眉,也许有峻峭的鼻子,直挺挺地,像山峰,像刀一样削过一样的坚毅,而眼睛是灵动活泼的,黑色的眸子,剪下一抹抹水一样的柔光,嘴唇薄薄的勾起来的弧度有着女子的温良。
她的文笔闲散而随意,有点像泼墨似,一点泼开了一朵盛开的水花,没有勾勒它的边幅,就这样说,我画好了,你看看吧,还狡黠的跟你说,可不许说不好看啊。毫无目的述说着生活的琐事,连惊天动地的爱情里面,也夹杂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味道,合成一锅浓浓的汤。没有生僻的词汇,没有冗杂华丽的铺述,没有旁征博引的宏大场面,甚至连贯穿故事的主线都乱糟糟的(这点跟我很像…)。感觉她就坐在你对面,风尘仆仆,肩上带着月光,指甲里带着撒哈拉特有的细碎的黄沙,甚至一开口的声调都是沙哑的,像乌鸦叫似的(这些毫无疑问你能想象出来),她与你讲着她在撒哈拉的故事,但这个调皮的人呀,对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鲜与好奇,于是她的精神不集中了,她的黑色的眼珠子开始来回滚动,嘴巴依旧一张一合,可不知不觉又讲到另一个故事里去了,的确,在三毛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故事里穿插着另一个故事,你永远也猜不透故事的开头,高潮,结尾,这种神秘而有趣的探险活动,让你乐此不疲,让你牵肠挂肚,让你欲罢不能。
听她炫耀像个孩子一样跟你讲,跑到沙漠的垃圾堆里,寻找不同的东西,把他们改造成富有现代感的工艺品。听她动情的跟你讲沙漠里默默工作着的哑奴,双手捧出来的感恩与友爱,听她淘气的跟你讲到政府公寓里偷植物,听她调侃的跟你讲她与荷西之间的打闹耍玩…… 三毛对于美好的东西,抱着热烈的渴望与向往,对于厌恶的东西,她嗤之以鼻,口诛笔伐。她毫不掩饰,毫无造作,有着小女儿的娇嗔,有着妻子的温良贤惠,也有大女人般挡风遮雨的坚不可摧。
我想,最终让三毛留在撒哈拉,并把那儿当成家的,一定是那个叫荷西的男子。他在知道三毛要飞去撒哈拉的梦想之后,默默地像公司要求调去撒哈拉分公司工作,默默地提前为三毛准备好一切(尽管这样的准备显得仓促而不足。)但当他张开双臂(我猜想它该是伟岸而宽广的),说:marry me的时候,三毛一定再也没有任何犹豫了吧。一个能安静陪伴自己的伴侣。了解自己的伴侣已经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荷西契合着她的灵魂,接受她狂浪不羁的梦想。
可惜后来的荷西死于意外,这一定让三毛痛不欲生,仿佛灵魂被生生的撕成两半,荷西带走了三毛的一切,她的天真,她的调皮,她的可爱,还有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后来,三毛好长时间没有勇气去提起笔去写东西,对于一个失去了灵魂的人,所有再美好的文字,也是多么的苍凉,荒芜。
再次提笔的三毛,退却了小女儿的羞涩,洗尽了生活的铅华。睿智却也沮丧,智慧却饱含泪花。
生活给予她的所有苦痛,在荷西死后的几年内,随着三毛的死亡,一切消失殆尽了。“他们死时也不分离。”
篇4:《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爱让人陶醉,让人痴迷,让人执着。《撒哈拉的故事》中的《荒山之夜》一章,完完全全体现了这样的爱!章节中的荷西与三毛相互关心、绝不丢下对方的爱情,让人有所感,有所悟,也对“爱”这个字有了更深的理解。
爱,这平平无奇的一个字,包含了母爱、父爱、友爱和爱情。在爱情中,两个人深爱着对方,往往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甚至生命。文中荷西对三毛的爱,不顾自我安危,让她逃命,爱得深沉。三毛对荷西的爱,足以让她放弃本可以逃走的机会,毅然回头去救荷西,爱得忘我。执着的爱让他们在危难时刻,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不是生死,不是得失,而是在生命中最珍贵的那个人。
生活中,小家的爱,是甜蜜、浪漫、温馨的;“大家”的爱,是热情、和谐、无私的。不管是小家还是“大家”,家中的爱是密不可分的,家中的情是不可替代的,家中的人是不可或缺的。
我想,爱,或许就是这本书想要表达和传递的宗旨吧!希望我能永藏于心中,生活在爱中!
篇5:《草房子》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自从读过《草房子》这本书后,我就喜欢上了曹文轩的作品,现在就让我带你走进这个“童话”的世界吧!
在这个世界里我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异想天开的桑桑,活泼的“秃鹤”,美丽可爱的纸月,杜小康……
走进这个世界时我看到十四岁的小男孩桑桑。他坐在一个草房子的屋顶上,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他的母校“油麻地小学”。此刻已是金秋时节非常凉爽,白云温柔和絮;梧桐树叶片片飘落……
他坐在屋顶上看着“油麻地小学”低声呜咽,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我爬上屋顶,坐在他的身旁,于是他给我讲起了他小学生活的那一个个快乐的故事。
其中,陆鹤的故事让我既好笑又难忘。他因没有头发而自卑而烦恼。他还曾因为没有头发而不去上学,他的爸爸便给他用生姜擦头;也曾因为带帽子去学校而被人捉弄……
从他的故事中我有很多感慨。我也曾因为肤色而自卑而被人嘲笑,但是肤色是天生的,自己也无法决定。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乐趣,让我认识了许多朋友,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秃鹤”的故事让我明白:也许每个人都不完美,有很多不足。这正如一句话所说:每个人都好比是一个苹果,在出生前都被上帝咬了一口。但是上帝是公平公正的,它在为你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
篇6:《草房子》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暑假里,我又一次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书里的内容非常精釆。这是一本讲述童年故事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讲了桑桑要离开他的家乡一油麻地小学时想起的许多童年往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的家就住在油麻地小学里。他总是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行为:他会将家里的碗柜改造成鸽子的新家;会将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捕鱼;会突发奇想的将棉衣棉裤穿在身上,以为这样凉快,因此出尽了风头……
“秃鹤”本名陆鹤,是桑桑的同学。因为是他的“秃头”,受到大家的嘲笑。体操会演上,他以特有的方式,报复了别人对他妇轻慢和侮辱。但他在一次文艺演出里,他表演的.一丝不苟,羸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桑桑的同学纸月,她是一个文弱,恬静,清纯而柔和的女孩。就是这样一个文弱的女孩,在桑桑生重病时,救了他一命,桑桑非常感激她。还有文中最固执的秦大奶奶。这样一个老人却勇敢的救了一位落水的同学,而生了一场重病。又为了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落水的南瓜,永远地离开大家。大家都非常的伤心,这是一位值得大家敬重的老人,永远活在我们心里。杜小康桑桑不和,因为桑桑觉得他非常傲慢,常常和他发生争吵。后来,杜小康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桑桑骑,使两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草房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它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感受颇深,都能使我获得一种新的力量:同学之间的纯真友情;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勇敢无畏的精神……
篇7:《草房子》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这是一篇少年长篇小说。
作者写了男孩桑桑一到六年级中发生的难忘的事情,我最喜欢《红门(二)》,杜小康是油麻地最有钱的人,是村里唯一一个有自行车的人,他也非常喜欢上学,可是他的爸爸不争气,往醋里掺水被发现了,店没了,自行车也没了,更没钱来交学费了。红门里显得空空落落。杜小康不得不放弃上学和他爸爸去放鸭。杜小康做梦都想上学,而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就应该好好珍惜。
我第二个喜欢的是《艾地》,秦大奶奶原是一个自私不被人喜欢的人,但从那次救人后,秦奶奶就变成了一个无私,助人为乐的人,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我们也应该像秦大奶奶那样无私,知错就改,助人为乐,“人总有一死,有的死的轻如鸿毛,有的死的重于泰山”,秦大奶奶助人为乐而死是重于泰山的。
第三个喜欢《药寮》,桑桑重病在身,但老师鼓励他了,但是他已经失去了信心,我们应该向他爸爸学习,不到最后一口气就永不放弃。
《草房子》的作者曹文轩是一名儿童文学作家,其它代表作还有《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根鸟》,《狗牙雨》等作品。
作者曹文轩写的这篇《草房子》很让我感动,它反映出了一个农村小孩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8:《草房子》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这已经是我第N次合上这本书了,书里边的情形在我脑海里像一幅画一般展开来。
这本书主要是围绕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讲的,当我读到桑桑患病这一段时,我感到无比的震惊。当读到桑桑痊愈的这一段时,我吁了口气。
有一些事例,体现出桑桑的的聪明、调皮、勇敢、敢想、敢做、十分爱鸽子。比如有一次桑桑向妈妈要钱买一些学习用的笔记本,妈妈不一样意,就将爸爸各层领导奖给他的的笔记本上的大红章撕了下来当成自我的本子用,看见渔夫在用网打鱼,把父母的蚊帐用剪刀剪了下来,打到了小鱼小虾,但结果自我的蚊帐被父母剪了。《草房子》,它透露了儿童时代浪漫、温馨、遥远、美丽的童话世界。
按照我的话来说,《草房子》的每一句话都触人心弦!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篇9:《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领悟与感触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
看看哪!命运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一个少女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让一个汉子丑,他便丑得怪无人样。
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两个外表有着天壤之别的人,仿佛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然而,他们却有着同样一颗善良的心。她,给抢过她的他送水,他,给心灰意冷,生意破灭的她以抚慰,他为她轻过命,她为他流过泪,因为命运的戏弄,他们都各自经受着活着的煎熬,因为命运的无知,爱斯美拉达,卡席莫多,拥有两种人生的他们走到了一起。
命运不见得是悲惨的,但它一定是折磨人的。
爱,它有近万种诠释,《巴黎圣母院》中所释放出的爱的光线可完全移于爱斯美拉达,一读即知,爱斯美拉达所受着五个人的五种不同的爱。
罗朗塔楼隐修女,她的爱叫做恨,她越是恨被认为是吉卜塞人的爱斯美拉达,就越表明她有多爱她,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日日看守的红鞋的主人,就是她最爱的女儿,她最恨的吉卜塞女郎—爱斯美拉达。
诗人格兰古瓦的爱叫尊重,作为她名义上的丈夫,他有着诗人都具的那颗单纯的心;弗比斯的爱叫游戏,他是唯一一个她所钟爱的人,然而却是把爱情当作一场电影的不正派者;卡席莫多的爱叫做远离,他明白自己的丑陋,不接近她,给她最大的帮助、爱护,给了爱斯美拉达感动的借口;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个人,克洛德·弗罗洛,圣母院副主教,他的爱叫恐怖,占有,撕杀,罪恶。为了得到爱,他宁愿让爱死去,他的心是可怕的,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懂得自己拥有,或别人失去。
爱,和命运,他们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
本文将阅读《巴黎圣母院》的内容与现实生活相结合,有自我独特的思考,层层深入,语言精炼,如“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着的。
篇10:《父与子》的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又在傻笑起来了吧!”这是因为每当我看《父与子》时妈妈在一旁一直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而我也总是老师笑眯眯地捂着嘴应一句“真的觉得好好笑啊!”
拿着漫画书,感觉就像看一部有趣的卡通,所以在同一时间我忍俊不禁非常感动。书不是很多的话,那么多生动的画面向我们讲述父亲和儿子克里斯蒂安一起草坪,无忧无虑,天真快乐的故事。我不禁笑出声来了,我的心脏,因为父亲和儿子与图片流出的感觉之间的爱情特别温暖。
我想,这是作为一位非常奇妙的父亲。他有时候自己像个没有神奇的魔术师,《这下足够了》中,为了让儿子在湖中丢石子玩,机智地推来了最后一车的石子;有时候我们像个学生顽皮的孩子,《输不起的父亲》中,儿子进行全盘学习下棋比赛胜利后,他却因为输得太惨而要揍儿子;有时候一个父亲也像个国家严厉的老师,故事《管教得太晚了》中,因为他们儿子可以乱丢香蕉皮,气愤地教训他;有时候需要像个真正勇敢的英雄,《爱子的力量》中,为了环境保护教育儿子,把抢劫犯打得统统不是投降……
哈,对了,我也有一个很棒的父亲,有时粗野,有时嬉戏,有时像战士,有时像温柔的母亲......
我妈妈工作很忙,经常要加班。我父亲带我上学放学,一边做作业一边玩游戏。当我去操场的时候,我妈妈太胆小了,不敢上海盗船。我爸爸为了和我打连续四场比赛,擦了他的汗,爸爸像裁判一样公平地判断谁对谁错。他不像妈妈那样说”让哥哥”。当他考试不好的时候,爸爸总是说”没关系,没关系,努力吧”。当妈妈让爸爸照顾弟弟时,爸爸偷偷带着弟弟去河边钓鱼......很多次,我遇到了困难,妈妈总是说“爸爸有办法”;下雪天,妈妈不敢开车上班,爸爸说“我送你”;奶奶腿疼,爸爸放下钓鱼竿,开车送奶奶去医院。.
我的好父亲,有时有趣的是像我这个年龄,我的祖父会被批评,但更多的时候,是我们家的“保姆”,默默地看着。他是我心中的山,让我们依靠,给我们温暖。我们的生活,而且还因为我的好父亲,上演每天的乐趣和有趣的故事。
愿每个人的生活,都像《父与子》的故事发展一样,充满希望欢乐,充满爱!
篇11:《黑骏马》读书心得领悟感触
这是一首草原的诗,一首牧歌,调子回旋在八十年代的文坛上,和阅读他作品的每一个人的心里。
牧业技术训练班结束了的白音宝力格满怀希望的回到故乡,美丽,善良的索米娅在等着他回来。十八岁的他,成人的,使草原人刮目相看的年龄,独立的男人和成家立业的年龄。十八岁的他将带着一身魁梧的身量和铁块一样的肌肉,还有一身本领回到草原。然后和索米娅结婚,在幸福中照顾好亲爱的奶奶,让她安享一个充满安慰的晚年。这样的计划让他觉得温暖,踏实,勤劳,内心洋溢着期盼。
索米娅躲闪,试探,担忧的眸子让白音宝力格感到疑惑,她不该这样防备他的。一群闲逛的牧民一起喝酒,醉酒后的黄头发希拉为他解开了疑惑。希拉是草原上邪恶的种子,不知哄骗和祸害了多少草原妇女。而美丽善良的索米娅也难逃一个人在打水回来的路上遇见黄毛希拉的厄运。
眼前和未来的美好被撕裂在眼前,白音宝力格被痛苦和煎熬席卷了全身。找黄毛希拉打架,恨不得杀了他,这污浊,邪恶的源泉。
他又多么希望索米娅能够过来抱抱他,找他诉说,告诉他这一切,他愿意原谅一切,把她抱在怀里,她的手指穿过她的头发,湿湿的嘴唇在亲吻着他。就像之前索米娅送他去公社的那条路上,坐在车顶的两个人紧紧的依偎一起,他们的唇交缠在一起,两个洁白无暇的心灵紧紧相贴,充满着对未来的期望,绚烂无比的朝霞和颤动着的大地尽头跃出的太阳,见证着这时间最美好,纯洁的情感。
然而有一天,当他推门之前,听到了奶奶和索米娅的对话。她们对索米娅肚子里的孩子竟然期待索米娅肚子里的孩子平安降临,索米娅见推门而入的他慌张的把给小孩子做的鞋子藏到了背后。白音白宝力格忍不住质问索米娅,摇晃着她,她没有解释,拼命的保护着孩子,还咬了他。
索米娅尖锐的哭声刺痛着他的心脏,奶奶认为我不该找希拉拼命。他突然觉得他要离开了,他不是奶奶的亲孙子,在学校接受到的文化教育使他身上的某些素质与这草原再不相融,从根子上讲他也不是土生土长的牧人,他发现了自己和这里的差异,容忍不了奶奶习惯了的草原习性和自然规律。
于是白音宝力格愤慨而暴躁的离去,以为可以沿着一条纯洁的理想之路走向天明。等到多年后再回到这茫茫的大草原,才知道这么多年的逃离并没有用,在这里,一场心灵,灵魂的审判正在等着他,缺憾,歉疚,内心的创痛炙烤着他的内心。
奶奶已经逝世,索米娅最终还是跨过伯勒根那道河水,嫁给了陌生的异乡。
往日的情景浮现在眼前,爸爸把小小的我交给了白发的额吉,索米娅声音甜甜的,长着可爱的脸庞。我们一起在草原上成长着,暴风雪夜活下来的黑色小马驹,他给它取名叫:钢嘎哈拉。奶奶高亢粗哑的古歌调子诉说着的故事,一同和奶奶睡在一起,打闹。十三岁,十五岁,十七岁……直到有一天,我们开始意识到长大。在伯勒根河湾的那个夜晚,三个人围着火堆煮着茶,奶奶把两个人的手放在了一起,内心跳动的羞涩与激动。
他想起了奶奶唱过的歌谣《黑骏马》,讲的是:一个哥哥骑着一匹美丽绝伦的黑骏马,跋涉着迢迢的路程,去寻找他妹妹的故事。
当时索米娅闪着黑黑的眼睛盯着他问:“帕巴,等你真的走遍了锡林郭勒和全部草原后,会像奶奶唱的那样,骑着你的钢嘎哈拉回到这里来看我吗?”“当然”他毫不迟疑的回答。
现在的他回来了,可是这块土地上与他的血脉随着索米娅的出嫁,奶奶的离世彻底被切断了。
没有想到的是,很久很久以后,他居然不是唱,而是亲身把这首歌,重复了一遍。白音宝力格骑着马继续向前走着,打听着索米娅的下落,他要找到她,虽然她已经不再是他的莎娜了。
许多年轻的朋友,我们总是举手投足之间便轻易割舍了历史,选择了新途。我们总是在现实的痛击之下身心交瘁,才顾得上抱恨前科。在永远失去以后,才想起去珍惜往日曾挥霍和厌倦的一切,包括故乡,包括友谊,也包括过去的自己。而现在生活里也有些许多个白音宝力格,变成了城市的流民,有着一方回去不去的故乡,肉体与精神都是流浪儿。
读张承志的这本小说的时候,看到的不仅是那个时代草原理想一代的挣扎和呐喊,淳朴的草原生活和现代文明的冲突,腐蚀。想寻找更多反而丢失了生命里最美好,最温馨的情感。
直到多年后,白音宝力格才醒悟过来索米娅和奶奶,是在那与世隔绝的草原上最纯白的点,她们的心灵像纯洁得没有瑕疵,展现的恰恰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部分。
篇12:《水浒传》的读书笔记领悟感慨
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
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
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传》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篇13:《水浒传》的读书笔记领悟领会
本次的《水浒传》内容是,宋江为了招安,不惜用兄弟的性命收买人心。
宋江为了招安,先收买人心,收买的是谁的人心呢?自然是鲁智深的,在梁山泊上鲁智深没有头领,又很会结交侠义之士,所以跟梁山泊上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又会一身的好武艺,所以宋江想要招安必须过鲁智深这关。与其说是收买人心,不如说是为了让鲁智深感到自己有义对他,所以在鲁智深落难之时,几乎动用了整个梁山泊的人马,就为了去救一个鲁智深。这下宋江就不会再怕鲁智深的阻挡了。
还有第二个人,这个人就是晁盖。晁盖是梁山泊的头,他要是不同意,那么宋江也永远招不了安。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死晁盖。当晁盖要去要去报仇时,就是晁盖死的时候,但晁盖走时点的人除了吴用、公孙胜两个军师外,其余的大部分都是自己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晁盖已经知道吴用和公孙胜背叛了自己。而他想要立功找回自己的威望,却在行进的路上中了埋伏。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当头乱箭射过来,不期一箭,正中晁盖脸上,倒下马来。”“急拔得箭出,血晕倒了,看那箭上有史文恭二字。”“原来是中了药箭,晁盖中了箭毒。”从这三处中可知那个毒箭并非是史文恭所用,因为众人都知,史文恭根本不会用箭,所以更不会在箭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还可以知道那支箭是专门冲着晁盖射的,因为当时是乱箭射来,其他人没事却只有晁盖中了箭,还是一把毒箭。
还可以从晁盖说的话和宋江的行为中看出“贤弟保重,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聚义堂改为忠义堂”“今日各请兄弟去管”中可看出晁盖并不想让宋江当梁山泊的主,还可以从宋江的行为中看出,宋江想做梁山泊泊主,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要不然为何能这么快的打理好梁山泊,并给各将领分配好了任务。
篇1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领悟感触
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其中我最爱不释手的要数《三毛流浪记》了。
他是大名鼎鼎的三毛之父——平民画家张乐平所作。这本书主要写在三毛小时候,父母吵了一架便都离家出走了,家里只剩下了三毛一个人,而三毛克服重重困难独自寻找他们的故事。有一次他走在路上,突然有辆车把他撞伤了,他忍着疼痛在路上行走,最终找到了他的爸爸妈妈。
我觉得三毛很勇敢很有耐心,值得我学习,我以后也要像三毛一样,碰到困难时不放弃,勇往直前。
三毛是个善良的人,有一次,三毛看见一位老爷爷手里的钱掉在了地上,就把地上的钱捡了起来,交给了老爷爷。虽然三毛吃不饱又穿不暖,钱对他来说是很珍贵的,但三毛还是把钱还给了老爷爷。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孩子。这是我从三毛身上学到的。
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也推荐你去看一看这本书,相信你们也喜欢三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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