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共13篇)由网友“箫箫”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锰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篇2:《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看了之后想把原著找来读的书!并且我想说,这并非只是一个想法而已,想再将那些句子反复反复地咀嚼!本人是一个急性子,读书也一样,总是越读越快,越读越快,其实这样不好,我知道,特别是小说,它像电视剧一样地在讲故事,就会不自觉地更快了。这是本唯美悬疑小说,因为看到一本好书,所以想尽量慢读,故事实在太精彩了,如果再读原著,你完全可以无压力地一个字一个字去品,因为已经看过中文版的你,不会急着想要一个结果,可以想象,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妙又享受的事啊!
听着别人家乡的故事,和科里一起经历并探索着,目睹那个隐藏在奇风镇的幕后凶手终于慢慢浮出水面,虽是悬疑,但更多的是在纪念作者的童年,家乡和那已逝去的年华。
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就可以永远在天空翱翔!
嗯,永远要有一颗少女心!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虽然从后面作者踏上故乡的旅程看来,归来的只有物是人非,没落,萧条和凄凉!
此刻想念老家的那一座座山,一坡坡田,那一片片蓝天,那还保留着的几座老房子,那一如既往美好的春夏秋冬,那些模糊的童年生活,以及那时的我!
好书,值得珍藏一生!
篇3:《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正如序中所说,他写的是成长的故事。里面某些情节除非亲身体验,很难写下来。真的很喜欢。科里在台上朗诵自己的文章,感受把所有人引入一个方向的感觉,巨无霸超市进入小镇让送奶工失业,眼瞅着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少年心里的某些东西碎了,消失了。我喜欢里面总殊着身子的弗农,尤其他说起自己的书的时候,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写了个恐怖小说,后来愿意付所有的钱来赎回,可出版商不理会他,他们眼瞅着市场、数据和业内动向。总之,我喜欢这个疯子。我还很羡慕科里有一辆脚踏车,羡慕那车灯如一只眼睛,眼睛里有无限的包容。
月亮老人,女王,也很喜欢,他们实在太有安全感了。约翰尼。
某些东西是编不出来的,喜欢这本书。
篇4:《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单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追逐风的脚步......
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这样的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简介。“火箭”就是那辆经历岁月洗涤的自行车,“叛徒”是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狗。有这样的伙伴,生活真是多了几分趣味呢!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篇5:《奇风岁月》小说读书笔记中学生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篇6: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我狼狈不堪的看完了《奇风岁月》。
我方才开始细细品味。
我想驳回同学们对《奇风岁月》的吐槽。每个看完它的人都曾不屑地说:哪有所说的这么好!我也是。这或许是一种批判,可请各位回想一下你疯狂吃书的日子。试问,有几本书能如此拴住你的心,每一秒?在你翻开他的一刻,或是误把它当做侦探故事了吧。《奇风岁月》是有生命的,它无疑是成功的。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篇7: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我们总以为小孩子不懂,就随便敷衍说几句,其实年少时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是骗不了小孩子的,小孩子看到世界的残酷,成人世界的疼痛,看到别的家庭经历的像火星入侵一样的可怕的一幕,他一样刻苦铭心,小孩并不善忘。我觉得这本书的确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更有教育意义,开头的悬疑,并不是说就通篇以悬疑故事为主基调,叙述开来了。
书里有人间的烟火气,小镇里淳朴的人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哪怕是收破烂的老人,也能娓娓道来自己的人生哲学。我的家里很穷,没有吃过什么零食,什么玩具,脚踏车也没有,连书包都是用了小学六年。脚踏车之死,如果换做当年的我,可能早就哭得稀里哗啦了,主人公的确是比我坚强的,牛奶工的爸爸也一点不卑不亢的认真工作着,有时,我很感动身边底层的谦卑和隐忍,底层的百姓会更多的施予我们爱,更有包容的心,他们会愿意伸出援手。比如我在地铁上看到打扫卫生的阿姨给一个尿急的小朋友开后门借用了员工厕所,但是我的日常工作却是冷冰冰的,不通人情的,羞愧啊。
在小说里的奇风小镇,给我打开了一个男孩童年,我想象中男孩子应该是勇敢的,好像没什么烦恼,其实瘦弱的贫穷男孩也是在小心翼翼得躲避着霸凌的,也畏惧着鬼神,也知道权贵的影响力,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这句话不假。父亲的温暖,勇敢,开放,正义感在影响着男主人的心路历程,在奠定他的人生观价值观。
篇8: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近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篇9: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镇上住着一位少年科里。一天早晨,科里和爸爸所看到的一幕却搅乱了这份宁静:一个人被谋杀,并且死前受尽酷刑。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的渐渐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追风少年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着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就是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中描写的故事。它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一起谋杀案,一个追风少年,讲述了人生的意义。
我们不希望长大,可生活逼迫我们成长;我们希望轻松安逸,可生活逼迫我们受苦受累。既然我们来到这世界,生活永远不如意,那我们的人生意义何在?是为了亲人,为了梦想,为了一切美好事物而活。
新闻时有报道,有学生因各种原因跳楼自杀,一个个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原因何在?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人生中的美好。他们或许认为,人生只有苦难,只有黑暗。就这样,悲剧发生,一个生命消失了,一个家庭也随之破碎。
可是,生活中除了困难和挫折,还有爱,还有希望。不是吗?亲人的嘱咐、朋友的关怀……这些足够让我们内心温暖。科里,仅仅是一位9岁的少年,在黑暗与困难面前,他没有放弃。因为他明白,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远远胜过黑暗与不美好的事物。他坚信,只要向前走,就一定会有光明与希望来迎接他。一个9岁的孩子尚且明白生命的意义,讲述它,诠释它,我们又有何理由做不到呢?宇宙很大,我们很渺小,但我们同样可以做得很多。
《奇风岁月》的结局告诉我们,坚持才能成功。我们也要如此,笑对一切,用坚强去书写美好的人生。
《奇风岁月》之所以被人喜爱,就在于它教会我们很多――生命的真相、人生的意义。
篇10: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暑期看了《奇风岁月》这本书。故事开头就这样写:在三月的某个凌晨,科里和他的爸爸在送牛奶的途中,经过萨克森湖的时候,忽然有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铁丝,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双翅膀向后伸展。而在爸爸救人的一刹那,科里看到马路对面的森林里有个人影,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之后科里在那个人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在警长介入无果的情况下,湖底的一幕如幽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父亲,他的精神濒临崩溃,整天魂不守舍,郁郁寡欢: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法安心地过*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是的,如果连自己的家乡都不能安心,那么哪个地方能让人安心呢?于是,科里暗下决心,必须找出真相,唤回他挚爱的父亲,还小镇一个宁静……
假如就是这样的悬疑侦探小说我有些怀疑,这真的是一本能让不爱看书的孩子痴迷的书吗?我抱着怀疑的心态耐着性子往下看。然后我发现,他确实是一本好书,理由很简单,他把我吸引住了。他并不是整篇的讲主人公科里如何破案,当然这本书具体讲了什么,我留个悬念请你还是自己看。
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首先就是科里的脚踏车――火箭,他总能帮科里化险为夷,不时出现在车灯的眼睛,更是让火箭像活了一般,这让我想起了我上学慢,放学快的自行车,真是美好的回忆啊!
站在教育者的角度我还关注的就是文中的另类人物――弗农,他怪异的举止和他奇特的经历。他父亲很富有,想让弗农接手他的事业,可是弗农热爱写作,不想接手,他父亲说他写作一定不会成功,弗农与他大吵了一架,带着自己的作品去了纽约,纽约的出版商愿意出他的书,但只关心商业利益的出版社提出要弗农按照“报表和曲线图”来迎合读者兴趣,把他的书修改为谋杀推理类型。书名也由《月亮小镇》改为庸俗的《月亮是我的情人》,内容也由描写小镇生活改为充斥着恐怖,谋杀情节。为了完成梦想,弗农照做了。这一切也把他彻底摧毁了。冷酷的父亲和势利的出版商联合绞杀了一个少年的写作梦想,弗农选择回到家乡,成了一个整天赤条条的疯子!但是他本身还是很善良的,鼓励科里坚持写作,后来又把房子捐给了孤儿院。他的经历让我想到,为什么总有家长要干涉孩子的兴趣呢?为什么家长总要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孩子身上呢?为什么不能好好与孩子沟通呢?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贯穿全书的那个神秘力量,那就是属于孩子的力量,如果你有一颗孩子的心,那你也能体会到那种力量。
篇11: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我从来没想过她在车上静默的想着些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远是,如果有一天庞大的机器和汽车将把式沟的石山移走,那么我可怜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进发展的行列,于是,我们的白天,不再是骑着马赶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换你的青菜。路灯会不会惊扰到黑夜出来游玩的鬼魂和妖精,她们会不会在汽车鸣笛声和路灯的嘈杂下瑟瑟发抖?
我们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在我们没长大之前老去,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 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篇12: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奇风岁月》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日记。
本书的开头就交代了重点――科里和他父亲在早上送牛奶时看着一辆车驶入了水中。而他爸爸去救人之后发现那个人被铁丝勒住了脖子,并饱受折磨而死。在此之后他爸爸便不断被噩梦缠身。而此时调查也陷入了僵局,而此时的线索只剩下一个绿色的羽毛,而他为了解救爸爸的灵魂,他开始了无边无际的调查……
在这本书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从友善的帕里什医生到邪恶的布洛莱科家族;从健谈的卡伦太太到很少说话的“月亮人”;从善良的约翰尼到诚实的本……无一不生龙活虎。正是这种贴近现实生活中的描写吸引着我,使我能不断地看下去。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科里不知经历了谋杀案,还经历了好朋友的离去,全民公敌猴子“撒旦”捣乱等等一系列事情。仔细回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事,让大家都非常生气,但总有些事,可以让你感到悲伤,也总有一些事,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或许我们并不如科里那样单纯,我们也不如费农那样聪明,更不会有着天生就是学霸的魔女一样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我相信,生与死的面前无论何人,都是公平的。或许特里在最亲的伙伴离开后思考也理解了这一点吧,亦或者,他从他心爱的小狗叛徒死前的模样使他不在自私认为活在世上就不会受苦……
读完这本书后感触颇深,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蕴含的哲理,更是因为本书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成长,究竟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篇13: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杀人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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