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督查通报(合集6篇)由网友“你在干嘛”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森林防火督查通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森林防火督查通报
3月25日至3月31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了5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中发现,清明前各乡镇在森林防火上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森林防火工作体系,完善了森林防火管理网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森防体系逐步完善。各乡镇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认识明显提高,均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部署,做到了乡镇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组干部协助抓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声势有效加强。各乡镇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一是各乡镇都把宣传标语张贴到村组,并在重要地段悬挂了横幅标语;二是强化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如寺前镇除每个村张贴标语外,还在坟山地头树立木制警示牌,提醒上坟祭祖注意用火安全;龙头庵乡在全乡主线公路两边设置不锈钢森林防火宣传牌;田湾镇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柿溪、修溪、城郊等乡镇出动宣传车在乡、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措施落实比较到位。一是各乡镇都制定了具体的森林防火措施,与村组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船溪、仙人湾、板桥等乡镇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扣除火灾发生村当年工作经费;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制度。石马湾乡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外出、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三是加大了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后塘、龙泉岩等乡镇组建了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在高火险天气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清明期间,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做到专人监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各乡镇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个别乡镇宣传教育活动浮于表面和流于形式,方法手段老套,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少数乡镇“2.12”系列失火案的判决公告没有张贴到位。黄溪口办事处因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只将公告发到镇里,没有下发到其他六乡,导致除黄溪口镇外其他六乡均未张贴;伍家湾乡也未张贴公告。
三、下段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
2.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巡逻工作,做到全面防范、重点防治,对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实行专人监管、不间断巡逻,加强护林员管理,采取有效过硬措施,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确保森林防火取得实效。
3.加大对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和纵火肇事惩处力度。
中共xx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年4月3日
篇2:森林防火督查通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xx年3月13日至19日对全县30个乡(镇)及相关县直机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入春以来,由于气候回升,天气干燥,全县发生多起山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此,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督查发现,通过火灾警示及强化工作措施,当前各乡镇、办事处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森林防火积极行动,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落实措施和经费保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县频发的山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认识明显提高。各乡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会议精神贯彻的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组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锦滨乡行动迅速,春节后的第一天(正月初九)就召开了有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80多人的全乡林业工作会议。县教育局把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贯彻到了各中小学,并下文督促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县林业局印发了3000多份森林防火公告,发放到全县农户,并将公告在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全县所有乡镇都张贴了森林防火通告,每个村都书写了固定性标语,并张贴10副以上宣传标语。三是抓警世教育。以发生的山林火灾事例进行警世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上蒲溪乡规定失火者除经济处罚外,必须把失火面积全部植树,并且在各个村里张贴检讨。伍家湾乡规定,失火者要每天早晚在本村鸣锣两次,义务宣传防火一个月。
(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林业站、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和村组干部参与的防火领导体制,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建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从县到村,全县组建了四个层次的扑火队伍:县防火指挥部从防火成员单位抽调50名机关干部组建县森林防火扑火大队;各办事处从所辖乡镇抽调50人组建扑火中队;各乡镇抽调20人组建扑火分队;各村也相应成立了50人左右的义务扑火小分队。专业扑火队伍的组建,解决了山林火灾发生后无人扑火或扑火能力差的状况,大大提高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健全了管理网络。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管组、组管户、户管山的管理网络,把每一块林地的防范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各乡镇在森林火险预警期间,根据自己的实际,对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点文物、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列为特别保护部位,竖立防火警示牌,并采取专人监控火源,重点山头由专门的护林员进行巡查,严防火灾发生。罗子山乡在罗峰设立了瞭望台,护林员吃住在瞭望台,实行24小时监控。
(三)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单位都制定了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措施。一是制定以防为主的森林防火预案。做到防患未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县、乡、村、组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教育部门还与学校,班级签定了防火责任状。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防火期内,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保证信息畅通;四是严格火警报告制度,出现火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火情信息。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失火者,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犯罪者。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防得住、扑得灭,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存在监管缺位现象。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但也有一些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布置在会议中,制度落实在文件里,措施执行在口头上,没有真正的抓落实,工作不积极主动,而是被动应付,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是部分群众的火险意识不强。近来我县多次发生的山林火灾,都是村民或小孩野外擅自用火造成的。一些村民只顾自己劳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毫无火险意识。有些家长不注意对小孩的火险意识教育,小孩在野外玩火好玩,酿成森林火灾。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很大。
三是缺乏扑火劳力。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扑火劳力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留守在家的妇女儿童无法应对。有些村民更是认为扑救山火是乡镇干部的义务,与自己无关,缺乏义务扑救山火的主动性和奉献牺牲精神。
四是缺乏科学扑火知识和必要的工具。当前,发生山林火灾,大多是乡镇干部和村民参与扑救,他们都是没有经过较为专业的扑救知识培训,缺乏基本的山林火灾扑救知识,扑救山火凭的是经验和勇气。同时,参与扑救人员缺少必要的扑火工具,平常使用的是锄头、柴刀等一些简单的工具,不能保障扑火的效率,有时候会因为盲目蛮干而造成扑救人员不必要的伤亡。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当前临近清明,正是火险多发时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盯死看牢,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一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个乡镇要采取电视、标语、横幅、会议、印发资料、培训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并通过学生教育家长,家长教育学生,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的火险意识,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各乡镇对于那些没有制定村规民约的村要督促尽快制定,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前后,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早布置、早安排,并督促落实。各乡镇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高火险区、林区村庄、入山人员和中小学生的重点宣传,严控野外坟山用火,对重点山头地段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提倡文明祭祖,遏制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
三要切实抓好科学扑救知识培训。对于县、乡、村各级防火扑火组织,要分期分批进行科学防火扑救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技能和安全扑救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同时,要加大财力投入,添置必备的扑火设备和车辆,建立出一只作风顽强、训练有素、装备先进、行动迅速、反应敏捷的专业扑救队伍,做到科学、及时、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避免扑救人员伤亡。
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火期内,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森林特护期间,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开机;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切实遵守灾情信息报送纪律和“归口报告”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绝不允许脱岗、离岗、迟报等现象的发生。对因信息不畅、工作不落实贻误最佳扑救时机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年3月20日
篇3:森林防火督查通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159号)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的通知》(临防指发〔2016〕5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有序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大部分镇(街、园、区)及时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与村委会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镇村两级干部工作职责,并强化了特殊人群的监管。冶源镇、九山镇在镇村干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中实行“五个一”追责法,效果明显。
(二)创新形式,宣传到位。大部分镇(街、园、区)比较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安排人员将森林防火禁严令、公开信张贴到镇(街、园、区)驻地、林区周边村庄、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2月12—19 日,集中开展了“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沂山风景区、嵩山生态旅游区在张贴戒严令、公开信,设置宣传标牌,涂刷宣传标语的同时,采用防火摩托车加装宣传喇叭,发动小学生带动家长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营造了较为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组建机构,落实人员。按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大部分镇(街、园、区)都成立了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了人员,明确了职责。辛寨镇将镇和黑山林场的森林防火机构整合到镇林业站,充实防火人员,明确责任,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建档管理,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嵩山生态旅游区组建了1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落实待遇,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与靠前驻防的县森林消防大队集中训练,对重点地段加强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打造了一支素质硬、作风良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组共筛查出五项、154条需要整改的问题,主要分布在野外火源管控、队伍建设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资金物资保障以及隐患防范措施等五个方面。
(一)火源管控方面。部分镇(街、园、区)未按规定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置防火检查站,有的防火检查站未安排人员值守;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未逐一落实监护责任;对林缘地带墓地分布、数量、坟主等基本情况未登记造册,未落实坟主防火责任制,墓地周围杂草等可燃物未清理。
(二)队伍建设方面。部分镇(街、园、区)防火办事机构空挂,无专人,无职责,防火责任状、应急处置办法停留在资料上,落实不到位,培训演练不到位。护林员巡检平台无专人管理,未正常运行。未按规定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现有防火专业队以镇村干部、国有林场职工为主,达不到上级要求。
(三)宣传教育方面。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平衡,部分镇(街、园、区)只是将戒严令、公开信发放给村干部张贴,没有与农户见面,入户率、农户知晓率不高;已有宣传警示标语陈旧,醒目、规范、固定的防火宣传标语标牌少。
(四)资金物资保障方面。部分镇(街、园、区)未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未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防火设备物资达不到规定标准。在林区设立旅游区或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森林防火设施未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防范措施方面。部分镇(街、园、区)、国有林场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辖区内有关防火单位的防火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检查不够经常,或检查无记录、无备案。部分国有林场、景区林内道路两侧及林缘地带,可燃物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电力隐患排查不细、不彻底。特别是官护山、宋香园景区、黑松林景区,经营管理者森林火灾防范意识薄弱,防火措施、扑火准备不到位,存在较大隐患。
三、下步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园、区)、各国有林场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防火责任。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镇(街、园、区)负责人包村、镇村干部包户、林场干部包林区的森林防火层级负责制,全面落实智障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和特殊时期、重点部位专人巡查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村级护林巡防制度,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关键时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是切实强化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组装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法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由村组张贴戒严令、公开信和宣传标语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老化损坏的及时更新,确保宣传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各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办事机构无专人的,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森林消防队伍由镇村干部组成的,要从当地选聘身体好、素质高、热心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并组织培训,落实待遇,确保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得好。
四是不断加大防火投入。各镇(街、园、区)要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做到年初有预算,有安排。要建立专门的防火物资储备库,确定管理人员,对各类防火物资、装备进行登记造册,检修维护。要认真对照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即对防火物资、装备进行补充,确保满足防火需要。
五是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督查组下发的《森林防火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 1 月 11 日
篇4:森林防火督查情况通报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南山区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市政府派出四个督查组,市林业局派出七个督导组对8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和济南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重点检查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机构建立情况、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共抽查了12个乡镇(办),6个国有林场、6个防火检查站、14支专业消防队,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划分了责任区;能够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营造良好氛围;重点乡(镇)办均建立了消防专业队伍,做到防火期内集中食宿、靠前驻防,更新灭火机具,储备了一批防火物资。历城区森林消防三中队训练有素,管理规范;章丘市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标准高、管理规范、人员充足,各种设备维护得当,各项资料和台账留存比较完整;平阴县加大投入力度,购置86万元的防火机具;长清区五峰街道办队伍建设防火制度健全,工作落实扎实;市中区对辖区内的街道办、院校、景区、驻军均签订了责任状;历下区森林消防大队的工作、生活及文体娱乐等硬件建设走在全市前列;高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良好,队员操作比较熟练;济南林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控面积,达到了林区80%的`监控率,同时安排专人考取无人机驾驶证,无人机巡航巡查正式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高新区没有“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平阴县、长清区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宣传标语较少。
二是个别地方防火机构建立不完善。南山管委会防火工作人员尚未配齐,组织机构还不健全。
三是应急准备工作不充分。南山区西营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值班员未严格履行制度,没有做到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员兼职炊事员);平阴县护林员队伍队员年龄偏大;市中区七贤街道办部分风力灭火机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难启动的问题;章丘区曹范镇和文祖镇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完善。
四是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落实不到位。平阴县玫瑰镇野外火源管控不严,仍存在烧秸秆现象,检查组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长清区火灾隐患整治活动落实不够具体,个别地方还存在火灾隐患。
五是个别防火指挥中心和监控系统未能正常运转。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林火监控系统线路故障;平阴县森林防火监控尚未接入市指挥中心;历城区有一个监控镜头(彩石)不能正常使用;长清区有两个监控镜头(马山和孔庄)不能正常使用。
三、下步工作建议和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镇(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当前春节临近,全国及省、市“两会”即将召开,检查组对下一步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一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春节及“两会”期间的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上报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凡因瞒报、漏报、迟报导致重大损失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同时,春节期间要加强督导检查,要组织不间断、全覆盖、零容忍的隐患排查和督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应急队伍的管理。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护林及消防专业队伍,春节及“两会”期间要全天备勤,集中食宿,靠前驻守,要切实补齐扑火装备和物资,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及时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三要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要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的作用,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级检查站要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对进出山林车辆和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宣传,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四要强化应急准备。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级要密切关注火险等级,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维护好监控和指挥中心系统,个别发生故障的设备和线路要抓紧完成检修维护,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问题。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出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附件:济森防指办字〔2017〕2号
济南市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
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月23日
篇5: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1月24-25日,我市境内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其中较大的有7起(宣州2起、宁国3起、绩溪1起、旌德1起),过火面积千余亩,造成森林资源损失。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启动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肇事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接肇事者处理情况
1、对宣州区溪口镇四和村森林火灾肇事者柯春林立案调查,依法对肇事者本人和相关监管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擅自组织炼山引发孙埠镇张桥村森林火灾的张桥村大孟村民组组长陈永根、小孟村民组组长魏元清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
2、对宁国市西津办事处双溪村柳桥组森林火灾肇事者胡忠文、胡剑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墩镇南洋村森林火灾肇事者黄云地取保候审(患有严重传染病),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3、对绩溪县长安镇下五都村森林火灾肇事者戴金兵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旌德县旌阳镇板桥村森林火灾肇事者姚明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一)宣州区
1、对溪口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宣传教育、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呆、傻、痴”等人员监管不力,在全区范围通报批评,责成溪口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孙埠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重视不够,预防不力,野外用火管理不严和组织扑救不及时,在全区范围通报批评,责成孙埠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溪口镇联系村领导、镇人大主席陶维学,溪口镇分管副镇长陈仁龙、林业工作站站长孙彬进行诫勉谈话。对孙埠镇分管副镇长乔能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联系村领导、镇党委委员谢英宏,林业工作站站长方书清进行诫勉谈话。
3、责成溪口镇党委、政府对四和村村支部书记俞远峰、村委会主任桂烈森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责成孙埠镇党委、政府对张桥村村支部书记李晓林、村委会主任周学明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
(二)宁国市
1、对宁墩镇分管副镇长汪敏华、中溪镇分管副镇长戴曹君予以通报批评,宁墩镇林业站站长华博渊、中溪镇林业站站长卫平文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2、对西津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倪月琴予以行政警告、免去副主任职务,林业站站长石邵松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3、给予西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卫兵、市林业局局长王伟通报批评,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李光轩党内警告处分。
(三)绩溪县
1、对长安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预防不力,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对长安镇分管副镇长胡念平,包村领导、镇纪委副书记程亚平,林业站站长章学农进行诫勉谈话。
3、责令长安镇党委、政府对下五都村支部书记姚细秀、村委会主任夏继光进行诫勉谈话,并向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旌德县
1、责成旌阳镇镇长刘明辉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旌阳镇分管副镇长叶裕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林业站站长江华免职。
2、对处置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的板桥村支部书记姚小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方斌进行诫勉谈话、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
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年2月24日
篇6: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各村委会:
自3月份以来至今,我乡范围内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2起,一般森林火灾5起。其中,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有:
新村村,1起(3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失火人:李科洪,78岁;火灾原因:烧荒)
小洞村,1起(3月24日下午1时左右,失火人:彭未秀,46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村有:
上洞村,1起(3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失火人:戴大连,42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小洞村,1起(3月25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曾志海,51岁;失火原因:上坟烧纸钱)
集福村,1起(3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黄光田,70岁;火灾原因:烧田坎)
快荣村,1起(3月14日下午1时左右)
畔龙村,1起(3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失火人:张春金,58岁;火灾原因:烧荒)
自3月份以来截至今日,尚未接到森林火灾报告的村有:
中源村、塘下村、水江村、沧溪村
从上述火灾统计情况可以看出:
森林火灾集中发生在重点时期(老清明3月24-25日),占火灾次数43%;森林火灾全部发生在重点时段(上午10:00-下午4:00);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上坟占火灾原因43%,烧荒、烧田坎占火灾原因57%;可见,当前我乡发生的7起森林火灾均系人为野外用火引发。被查处的6名失火人年龄结构,70岁以上的2人,50-60岁的2人,40-50岁的2人,其中妇女1人。
鉴于此,请各村以此为戒,在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发生高危期间要坚决做到五个“务必”:务必要沉下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务必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巡查,严格落实村、组、户防火责任;务必在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主要山场、坟场地段,要有村组干部蹲守;务必对痴、呆、傻、老、少、精神病患者六类人要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措施;务必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漏岗、不脱岗,一有火情立即出动。
xx区x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 督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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