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像你心情随笔

时间:2022-10-25 07:39:0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无人像你心情随笔(合集20篇)由网友“嵇琴”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无人像你心情随笔,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人像你心情随笔

篇1:无人像你心情随笔

无人像你心情随笔

你轻轻巧巧地走进我的世界,给我带来惊喜与感动。

——题记

在那个美好的年纪里遇见你不知道是对是错,却是无人能比的,无人像你。

在那个我还不曾熟悉的地方,我一步步地踏进,你紧随其后,好像这一切的一切出现是一种命中注定的一样。我无法想像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到哪里去寻找你。有的时候你的声音更像是一种不知名的曲子,让我无法忘怀。

我们的相知也许是一种机缘巧合,也或许是一种缘分。我想不清楚为什么你会这么轻轻巧巧地走进我的.世界,给我带来惊喜与感动,可是我害怕这种惊喜与感动会在那某一刻终止,就像烟花一样转瞬即逝,那时的我又在何方,你又在何处,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其实我有的时候真的觉得我们的相知就是一种错误的开始,而我笨拙地又不知道该如何结束这场未果的爱恋,好像这一切就原原本本属于我们一样。我不知道在你的那里是否和我所想的一样,这场未果的爱恋我要如何收手我不知道。

其实有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遇上你,我现在的生活将是如何,你又是如何,可是现在的我发现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虽然爱情里没有所谓的概念之称,好像爱情它本身就是美好的,也是可悲的,但你带给我的一切,是那样的不同,无人像你。

在这个没有你的城市,我独身生活,只为你的一句“交给时间,交给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相信你,也相信我们的爱情,有的时候我就想告诉你我们本身来讲就不可能,你总有一大堆的理由去解释,让我无从选择,只好等待,三年,在现在看来是那么的遥远,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你却让我再一次相信了有奇迹发生。

是你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也会有奇迹,无人像你。

篇2:无人再像你诗歌

在黑夜中,宁愿自己一個人孤独

静静地坐在那儿,

盘点每一份心情文字,

或多或少都透出淡淡的忧郁和沉重,

宛如我的心事,

在夜里,在风里,

在阳光里,在你的目光里,

毫不隐瞒地释放。

是否,还记得当初美好的约定

是否,还让那约定继续坚持下去

如今却习惯了自己来安慰自己

因为,身边缺少了你的问候

如今,也学会了自己伪装成淡定

记得,曾说过

如果在人海走散

我会站在醒目的站牌

等你,去寻我

因为,你的出现

所有人都成了将就

说好的,不会再让我哭

可我分明看到了你闪躲的眼

如今

我己站在醒目的站牌

只是再也找不到从前的'你

从今以后,已无人再像你

再像你的脸上荡漾着朗朗的笑容

你是否忘记了,那原始的三年的约定?

难道这只是一个无法触及的遥远的梦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萧默

只因再也无人像你,

让我在漆黑的长夜中孤立无眠

篇3:无人像你作文800字

无人像你作文800字

你轻轻巧巧地走进我的世界,给我带来惊喜与感动。

——题记

在那个美好的年纪里遇见你不知道是对是错,却是无人能比的,无人像你。

在那个我还不曾熟悉的地方,我一步步地踏进,你紧随其后,好像这一切的一切出现是一种命中注定的一样。我无法想像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到哪里去寻找你。有的时候你的声音更像是一种不知名的.曲子,让我无法忘怀。

我们的相知也许是一种机缘巧合,也或许是一种缘分。我想不清楚为什么你会这么轻轻巧巧地走进我的世界,给我带来惊喜与感动,可是我害怕这种惊喜与感动会在那某一刻终止,就像烟花一样转瞬即逝,那时的我又在何方,你又在何处,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怎么办,其实我有的时候真的觉得我们的相知就是一种错误的开始,而我笨拙地又不知道该如何结束这场未果的爱恋,好像这一切就原原本本属于我们一样。我不知道在你的那里是否和我所想的一样,这场未果的爱恋我要如何收手我不知道。

其实有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遇上你,我现在的生活将是如何,你又是如何,可是现在的我发现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虽然爱情里没有所谓的概念之称,好像爱情它本身就是美好的,也是可悲的,但你带给我的一切,是那样的不同,无人像你。

在这个没有你的城市,我独身生活,只为你的一句“交给时间,交给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相信你,也相信我们的爱情,有的时候我就想告诉你我们本身来讲就不可能,你总有一大堆的理由去解释,让我无从选择,只好等待,三年,在现在看来是那么的遥远,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你却让我再一次相信了有奇迹发生。

是你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也会有奇迹,无人像你。

相思太短,红尘太长,思恋韵香墨,箫声燃谁肠

相思太短,红尘太长,思恋韵香墨,箫声燃谁肠?轻卷过往,青苔裹寂寞,倚栏望天涯,寒梦哀婉,霜露悲凉,万千心事谁能懂?一树繁华怎泛黄?几度幽梦倾君城,几滴思泪溅书笺,瘦尽红颜,相思无期。心如碧水,只饮君一瓢,漫天烟雨,怎解情殇?

篇4:夜半无人私语时心情随笔

夜半无人私语时心情随笔

也许,我是很乏味的人吧。从来不怎么关心所谓的节日。

我本来也不知道今夕何夕,奈何前两天总是有朋友提醒。所以才知道今天就是所谓“中国传统情人节”。

我想,“七夕”之节,大概源于“牵牛织女”的民间传说吧。

不由得想起秦观的诗。“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总以为,那“胜却人间无数”的“一相逢”的真正原因,就是“暗渡”。试想,如果相逢是随时随地,还会有如此感觉吗?

我是相信爱情的人。但在我不怎么清醒的稀里古怪的头脑里,总还是会对所谓“爱情”莫名的.恐惧。想呀,两个本来不认识的男女,忽然有一天遇见了、恋爱了、好像爱得难分难舍了、要生活在一起了。。。我的天呀,那是多么冒险的一个投资呀。

如果我是一个对爱情婚姻抱无所谓态度的人,那么也许会觉得恋爱和婚姻没有什么,大不了失恋或离婚。但在爱里,我偏偏是个不愿意留有遗憾的人。我只愿意谈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结一次平平淡淡的婚,或对或错,都愿意坦然承受,不想回头。所以,对爱情,就不敢表现得随意了。

秦诗又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简直是世界上最高明的自我安慰。说什么“两情久长”,我不知道,这伟大崇高的爱情,失去“朝朝暮暮”,还有什么坚忍可言。

“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都不是”。不知为什么,却想起这句话来了。

可是,不管怎么说,今晚,我不由得想起某人了....

那个隐匿深心的名字,会令我微笑,也会让我哭泣。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可以令我感觉温暖,也可以让我莫名的黯然神伤。一天一天的消磨着时光,坦然享受家庭和环境给予的无私赠与,但好像只要他说一句“请跟我来”,自己就会抛弃了一切跟他走。那梦幻中的爱情,仿佛凌驾在一切快乐和幸福之上,有时又让人觉得自己有如殉道般的苦难和圣洁。

那个名字,在我心里存念。每一次的呼唤,都会令我激动,泪流。我的笔记本,写满了AI和思念,却不敢写上他的名字。

今夜,下起了小雨。据说那是牛郎和织女为爱而流下的眼泪。我的耳边,却好像听到了葡萄架下温情的絮语了。

“夜深了,人静了。我们私语吧。”你的呼唤从夜色深处潜入我满盈的思念。

此时,我只想牵着你的手,在心中祈求,祈求那最完美的结局,毫不刻意的来到面前。。。

篇5: 无人尽日花飞雪心情随笔

无人尽日花飞雪心情随笔

这个日子里,不知自己是不是应该给自己斟上一杯甜醇的美酒,送自己一枝鲜花,抑或一个温温的微笑,哪怕笑靥中掩映着泪光,那是欢愉感念的泪吧,只为了逃脱掉经年的苦楚与负载。一年,或许不是很久长,但是,却是值得贺祝。只想轻轻的,悄悄的,告诉自己,没有了那沉重的锁枷,便是幸福。而自己,是多么心甘情愿的,任这样悠扬的光阴,如东流之水,无声无息,归去。蓦然回首,旧年的今天,是自己如卸重负的日子,那般轻松,除了自己,是没有人可以体会得到吧?而那曾经的熬煎,亦是没有人可以体味。那无尽的长夜长日,终于不再囚顿了自己。那点点滴滴的痛苦与挣扎与绝望与如堕入无底深渊的了无留恋,曾经怎样无情的磨折着自己的生命。

其实,内心深知,过往,一直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真正的离开过自己。那曾经的晦暗,成为了余生的重重雾霭,成为了终生的`忧怕。惟用一份清丽的心念,描摹着一个人的生命。即使泛出枯黄的颜色,那亦是暗自的流香。

颈椎病的治疗是痛苦的。用治疗人的话说这是极为痛苦的过程。他总是宽慰着我说,如果痛得无法承受,便喊出来,因为他曾经将一位男士痛得晕厥过去。每一次自己都会紧紧握住双拳,紧紧咬住唇齿,努力承付着那份痛,只是怕扰了治疗人的心思,怕自己的喊叫惹得他下不得手。颈椎病亦是顽疾,多次发作,难过得很,春节的那段时间便发作得厉害,当时师傅亦曾匆匆赶过来为自己按摩,叮嘱一些不该有的行为,如今,这位高大的年轻人亦叮嘱一些不可为,只是,自己似乎并不是一个听话的患者。为自己治疗的人性情非常之好,为人亦很真诚,每隔上一日便一定会来单位为自己治疗,安慰我说一定要我恢复如初方会作罢,便觉得心安很多。只是,那种疼痛,真是难以忍受,自己的脖颈在他的双手间,实实的纤细了些,为了日后自己能够自如的看书绘画打字,惟有咬牙忍痛。忽然的就记起爱子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他说,当一个人痛苦与难过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哭出来方可,那种恣情的宣泄会缓解身体与心灵的痛楚,反之,隐忍着会使身体受伤。如今,当这个年轻人为自己治疗颈椎病时屡屡慰藉着说,痛,便喊出。而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大声痛哭过,默默无声的流泪倒是经常。

从来都觉得,痛苦的疼与喊叫与垂泪,是给有心人看的,否则,做给谁看呢?若真的有心疼,喊出来便会有牵肠挂肚,若没有那份爱怜,又何苦让世人皆知。有些疼,或许敛在月华如练间,更安好一些吧。

有时候,会黯然神伤,因为清醒,因为看得明白。

三百六十五天。分水岭的日子。清洗了一切。为自己,安静的祝贺。

篇6:美文欣赏:我喜欢过你,从此无人像你

1、

不知是谁说过,凶手和恋人都喜欢事后重返现场 ,果真不假,他来了,何子钦。

那天我被闺蜜拉去陪她去西单shopping,她刚分手几天,据她所说是她主动提的,分手原因不详。按理说她不是被甩的一方,理应如释负重一般,但瞧她这几天的举止,不大对劲。之前她每天早上起来都活蹦乱跳地去化半小时的妆,然后穿着一身风尚航标的服装走到宿舍楼下。她那玉树临风的男朋友早已在那等候不时,她倒是不紧不慢,嗲嗲地问道:你是不是等了好久了。

说句良心话,我们宿舍其他几个姑娘连同我都为她那玉树临风的男友(哦,不对,应该是前男友)打抱不平过。特别是在冬天,那小伙穿着一件风衣在楼下冻得直哆嗦,我那亲爱的闺蜜还在洗手间画着眼影、抹着estee lauder。

时过境迁,我那亲爱的闺蜜自从分手后,就再也不踏出宿舍半步,每日三餐并一餐,一个苹果一杯酸奶,憔悴得不像人样。我们有怀疑过她好面子——应该是被男友“勒令退学”。但看她每日茶不思饭不想的黛玉模样,不禁起了怜悯心,都默默帮她圆了谎,个个闭口不提玉树临风男。

没过几天,她就“病情好转”。那天她又在洗漱间鼓捣了半晌,终于容光焕发地站在我面前,像问候男朋友一样对我说:“小菲菲,陪我去逛街好不好,我不要整天呆在屋子里了,我要重见天日,杀对方个片甲不留。”我一时心软,答应了下来。

2、

后来,我就收到了何子钦发来的信息,

你最近有空吗?我想和你吃顿饭。

我没理他。当时闺蜜在大悦城Esprit挑选战袍,我两手帮她拿着战利品,根本没机会去回复他——滚蛋。

他接着又给我发来信息:我只是觉得我们是时候坐下来好好聊一聊了。之前的事我很抱歉,但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当面跟你道歉。

我想回复“心领了,大可不必”,又觉得有点过于礼貌,干脆回复“你是谁”好了,但是我那亲爱的闺蜜依旧在试衣间墨迹,我腾不出手来。

这时候手机铃声响了,是何子钦打来的。我想还是等到“无人接听”好了,毕竟“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不太像一个大大咧咧的女汉子所为。我方菲菲好得也是巾帼英雄一枚,运动会上拿过百米冠军,大一那年也得过专业奖学金。我方菲菲文武全才,怎么能被一个电话吓到。这该死的亲爱的闺蜜呀,你怎么还不出来。

手机铃声消停了几秒后,再次响了起来。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闺蜜的大包小包放在墙角,准备去接电话。我那亲爱的闺蜜是个缺心眼的主儿,倘若被她发现我把她的宝贝们扔在地上,她肯定杀了我不可。我想我应该快点结束这通电话。

我向右滑动了接通选项,那个久违的声音再次出现在我的耳畔。

“方菲菲,你是在忙吗?”

“额,没有,我在陪闺蜜逛街呢,刚才没看手机,有事吗?”

“哦。没什么事,我想约你吃顿饭。”

“我这闺蜜最近失恋了,我得陪她,恐怕没时间。你是有什么事吗?”

“我只想约你吃顿饭,没有别的意思。方菲菲,我想你不会连这个机会都吝啬给我吧?”

“可我……”

他打断我的话,“方菲菲,我是诚心来约你吃饭的,如果你还放不下那段过去,你可以拒绝我。”

TM的,我一个文静的姑娘不想爆粗口,但他这招也太绝了,我只能说:“渣男,你还是一如既往地自恋呀,时间地点,你待会儿发短信告诉我,我这陪闺蜜逛街呢,先不说了呀。拜拜。”

我赶忙挂了电话,我知道我自己的作战水平,在何子钦面前,我根本不值一提。我跟他就不是一个作战级别的,但他曾经误入我的世界,而且,把我打败了。

3、

何子钦曾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男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心虚,他跟我说过“我是他上辈子上帝欠他的礼物,这辈子终于兑现了。”我也相信,他的确爱过我。

那会儿,他会在学校主马路的十字路口跟我偶遇,然后故意装作看不见我的样子,想跟我撞个满怀。他坏极了,他在球场上打球,一看我就故意把球扔到我身后处,然后对着我喊道,美女,能把球扔过来吗?我从来都不搭理他,在同伴的嬉笑声中,他兴高采烈地绕到我身后捡球,然后走过我的时候会故意运球转身远扣,一次都没有进过,他还找借口——美女你在这影响我运球的磁场呀,你看它总是不愿落在篮中,非要往你这边蹦。没办法,有时候我也不想被他逗笑,但是我还是笑了,“怪我咯”。

他追我的时候,在我舍友眼里,他并不是头号种子。我那亲爱的闺蜜曾经把那些对我无事献殷勤的男生按照排名一一编了号,他排第五名,中等名次,不是热门选手。排名依据是我闺蜜制定的,好像是按照家庭背景、相貌和人品的加权值,我那亲爱的闺蜜将家庭背景放在了首位,所以在她眼里,我应该给隔壁院那位一身土豪气的男生priority。

我拿我亲爱的闺蜜没办法,幸亏那阵子她那玉树临风的前男友也在对她紧追不舍,她没空管我的破事,一门心思跟她前男友出去约会,我倒是耳根清净了不少。那时候,我根本就没想要谈恋爱,学校的十佳比赛,我在学生会的宣传部忙得没空吃饭。作为部长,我一项雷厉风行,干练果断,从来不拖泥带水,那个时候的我,就是他们口中的“女强人”,他们说的一点也不假,虽然我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但是无法否定他们说的话。

那天何子钦出现在会议室门口,我刚跟部员开完会,海报还要继续修改,没有丝毫创意。我坐在椅子上,让部员赶快去吃晚饭,自己对着电脑屏幕上的海报发呆。他走进来,轻声对我说:“还没吃饭吧,先吃饭吧,我帮你改。”我一脸惊悚的神情望着他,说:“你怎么在这?”

他打开便利袋,里面有我最爱吃的牛肉咖喱饭,还有我最爱吃的麦旋风,以及一瓶几乎我每天都会喝的味全。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些?”我很惊讶。

“我问了你舍友。”

“你认识我舍友?”

“我一个朋友在跟你舍友谈恋爱……”他好像想继续说些什么,但却没有说出来,他看着我电脑屏幕PS界面,继续说道,“你吃饭吧,我帮你改下海报。”

我那该死的肚子不争气——我把位置让给了他在,自己坐在一旁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我吃完饭的时候,他已经把海报修改成另一个模样了,不过它让我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我对他说:“没想到你还是个技术控呀。”

他得意地回答我:“你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呢!”

那一刻,我开始觉得他跟球场上那个坏透了的少年有点不一样,我说,谢谢你的晚餐,这个麦旋风,最近在减肥,你帮我吃了吧。

他贫嘴的毛病又犯了,谢娘娘赏赐,奴才告退。

4、

闺蜜从试衣间走了出来,看到她的宝贝在墙角可怜地并排列着,立马叫出声来,方菲菲,你是不是想死呀你!我赶忙回过神来,立马笑脸迎接她的.教训,“我亲爱的闺蜜大人,是不是可以走了?”

我闺蜜大人眼睛倒是贼得很,她看到我手机显示栏上亮着信息,一把抢过我手机看了看,立马作出心灵导师状:“我跟你说哦,这个好马不吃回头草,好了伤疤不要忘了疼,你可千万不要中计呀。”

我连忙夺回手机,说:“你现在怎么弄得跟情感专家似的,是不是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爱情,发现自己对前男友太好了?”我故意在“好”上加重音。

“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许胡说,我跟我那谁是和平分手好不好,你不要胡思乱想。”

“你之前不是说你跟他提的分手吗?”

“总之事情很复杂,我不想说这个,我现在在帮你出谋划策!”

“我这事情也很复杂,咱们先不管他们,先去吃披萨去。”

我那亲爱的闺蜜除了热衷于八卦外,吃是她最大的嗜好了。所以为了让耳朵免于灾难,我索性拉她去了必胜客。

这时,何子钦给我发来短信:明天晚上7点,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我们去吃你最爱吃的水晶烤肉,不见不散。

我想给他回复什么,“好”还是“恩”,想了想,编辑了“OK”又删了,最后发过去两字:已阅。

说实话,当年何子钦追我并没有花太大的力气。我对待感情就跟做事一样,从不扭扭妮妮,所以在何子钦接二连三请我吃饭看电影后,我直接披头问她,你到底想怎么样,本姑娘没空天天陪你吃饭看电影,你有话快说、有那啥快放!

何子钦被我突如其来的彪悍惊愣住了,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拉着我的手,说:“你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

“我如果说不能呢?”我说。

何子钦把我抱在他怀里,说:“你不能也得能,除非你能在三秒内逃开。”

何子钦果然是坏透了的男生,关键时候还是采用了强硬措施,当然我并不反感,因为这是我想要的答案。

我说:“好吧,我认输!”

5、

我跟何子钦在一起后,宿舍里炸开了锅,我那亲爱的闺蜜说我脑袋进水了——何子钦有什么地方好,除了长得还算一表人才,会打个篮球辩个论,他有什么地方值得你喜欢的?

我反问她,你说的那些除了我就很喜欢,其他待发掘。

闺蜜被我气得半死,彼时的她已经把玉树临风男驯服地服服帖帖。玉树临风男是何子钦的一个朋友,后来我听何子钦说,玉树临风男多金,颜值又高,人品又好,是不可多得的好男生。

我故意气他,要不是他被我那可恶的闺蜜捷足先登了,你小子哪有机会得到老娘的芳心。

他以牙还牙道:“你说真的呀,我帮你跟他说,我不介意,咱们互换下,我看你那闺蜜挺可爱的。”

我反而被他气得半死,你想多了,我那亲爱的闺蜜看不上你。

他哄姑娘开心的方法真是对我的口味,他会说:“世上哪有人敢跟我家菲菲比呀,至少在我心中。方菲菲同学是独一无二的,你说,是吗?”

我当然不要脸地回答他,是,你说得对!

何子钦有时候也会对我的无理取闹不理不睬。比如,有时候我突然间想到有很长时间没有去吃海贼王主题餐厅的火锅了,我会先斩后奏地订好位置,然后给他一个惊喜,但是他并不露出半丝喜悦,因为他那天晚上刚好要赶一篇课题报告。何子钦的学习成绩很好,而且他辅修了双学位,到了大三,他的课程表几乎是满满的。还有,我后来才知道的,何子钦修双学位是为了我,他的第二专业就是我的第一专业,他说有次我跟他抱怨中级财务会计搞得我头疼,那时候,他就做好了修双学位的准备。

但是不管怎样,何子钦最后还是跟我提出了分手。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高级财务会计怎么算,他就提前宣布了我的死刑。

分手那天,我给他送去了精心准备的水果盒,他在自习室复习着待考的专业课。我站在自习室门口,给他打电话让他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语气很不好地问我:“你怎么不去自习呢?”

可能语气是正常的,但跟我所希望的喜出望外截然相反,我很失落,也很生气:“给你送吃的,全是我自己削的皮,削了那么久,你半点好话都没有。”

“我真的是最近很忙,你应该去做些正经事,不要每天到处闲晃。”

自从跟他在一起后,我把他看成了我的重心。大三的时候我退了宣传部,课也不多,所以经常出去逛街,顺带帮他买些吃的,我这人不爱学习,所以自习室也很少去。

我说:“你如果嫌弃我是个学渣,那你就找个学霸呀!”

他说:“方菲菲,你能不能不要无理取闹!”

他很少叫我全名,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了,但是作为一名女生,尤其是具有隐形女强人特性的女生,我是不会“低三下四”道歉的,我想大多数女生这时候跟我想的应该一样——我要证明他是爱我的,我想他是爱我的。

我把水果盒砸向他身上,转身离开。我在暗自祈祷,何子钦你最好追上来抱住我,何子钦你是爱我的!

可是他没有。

我听到他愤怒地将水果盒扔进垃圾箱,然后走进了教室。

我无法再回头找他道歉,尊严不允许,眼泪不允许,甚至我在想,我哪里做错了,凭什么我要跟他道歉呀!

那时的我不知道,有些事在不恰当的时间发生就是错误,而且它可能具有毁灭性的威力。

我给我亲爱的闺蜜打电话,让她来接我。

她带着玉树临风男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脸上的眼泪还没有吹干。

“哎呀,菲,何子钦欺负你了!”

我听了这话,眼泪又夺眶而出了。

我亲爱的闺蜜护短本领高超,他立马命令玉树临风男:“你一定要让你的兄弟过来跟我家菲道歉,不然你就不要来见我了!”

玉树临风男果然把话带到。何子钦当天晚上打电话来,方菲菲,我们分手吧。……

我赶忙挂了电话,一头钻进被窝里,恨不得立马昏睡过去。

我想我要早点睡着,可能一觉醒来,他会给我发短信道歉,然后抱着一大朵玫瑰在楼下等我。

可是,第二天醒来,我翻遍了短信微信,甚至微博,都没有任何“对不起”的字样。

6、

那天吃完披萨,我跟闺蜜回到学校。经过宿舍旁的小花园时,我那倔强的闺蜜突然失声哭了起来。她说:“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不该那么任性,也不该自私。可是我爱他呀,我是以为他是会爱我的,他是会永远包容我的,但……”

她给我看了玉树临风男发给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我喜欢过你,从此无人像你。保重!

何子钦跟我分手时什么都没留下,只是那通电话,后来再无其他。他比玉树临风男男决绝得多,当我看到玉树临风男给我那闺蜜发的短信的时候,我在想,何子钦是不是想跟我说同样的话。

我无从得知。

但是我忽然想起某个瞬间,在一个终于找到理由说服自己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这个姑娘,说:再也不要喜欢上他那样的男孩。

可是那个男孩现在又回来了。

我不知道我跟他的结局会是怎样。

但我可以确定我不会去喜欢他那样的男生。

也许他除外。

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会遭遇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我们自以为是地认为爱情是永恒的守恒,拼命地证明自己爱与被爱着,但却没有发现在我们考验爱情的同时,那时间划过爱情留下的裂痕也在日积月累地增大,殊不知哪天就会摔落个面目全非。

后来,在那段人事已非的碎片里,只留下两个曾经相爱的身影。

有些事这辈子只会做过一次,有些人这辈子只会爱过一回。

篇7: 再无人能像你

原唱:火光(正红)

作词:孙俊理

作曲:无花果~无花果

编曲:国真强

视频制作:展翅上腾

主耶稣自从我拥有了你

我愿快跑追随着你。

虽然有时我会悖逆。

求你不要把我丢弃。

主耶稣自从我信靠了你。

你的爱就不离不弃。

将我藏在你翅膀荫下。

领我进入你的安息。

篇8:没有人像你散文

没有人像你散文

分开后的那段日子里,怪怪小姐不止一次想起过Z先生。可是每次都是在自己咬着嘴唇,双手环抱在胸前,站在窗前看暮色四合的时候。窗前的棕榈叶子一晃一晃的,像极了Z先生巴眨着的双眼,也像极了怪怪小姐一直没有安定下来的内心。她不清楚在一段感情里,什么才是笃定,什么才是摇摆不停。

在将爱未爱的时候,有天夜跑,怪怪小姐突然很想念Z先生,脑间就闪过了唐伯虎的那句:“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所以,后来的每个暮色四合又四下无人的时候,怪怪小姐会突然惦念起Z先生。但是前任就应该是一个不能存在的人,就算偶尔诈尸也不行。因为你不知道你的突然打扰会不会打乱了对方生活的节奏,把时间的车轮倒着扯回去终究是不合道义的。

前些天看到Z先生发的一条朋友圈,是和几个朋友在健身房练腹部后晒肌肉的照片,他好像又瘦了,也黑了,还喜欢笑,所以咧开的嘴里那几颗牙齿显得尤其白。怪怪小姐想着默默的点个赞好了,漫不经心的看过去没什么,再仔细一看,Z先生脖子上还戴着那枚骰子。怪怪小姐放下了手机,回忆如困兽般从笼子里全部跑了出来。

是在一节古代文学史上,怪怪小姐刚放下手里的一本小说,漫不经心的抬头看到老师的课件上打着温庭筠的这句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红豆是古代闺阁里流行的一种玩物,拿一块小象牙镂空了六面,镶入红豆,一掷出去,六面皆红。即“玲珑骰子安红豆”。古人常用以象征对恋人入骨的相思,所以红豆被人们誉为“相思子”。怪怪小姐不禁感叹,古人真浪漫。表达个相思之情都这么洋气又含蓄。

怪怪小姐回去挑选了好久,下了单,地址是Z先生的城市。没有几天Z先生收到了那枚骰子,戴在脖子上,给视频头另一端的怪怪小姐看,很得意的说:好看吗?,我女朋友买给我的。手里紧紧握着那枚骰子,笑得像个孩子。

那个冬天,怪怪小姐总是在凌晨两三点的光景醒来,摸出手机玩一会又睡过去。有时候Z先生在站岗,两个人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几句话。有天早晨醒来,Z先生发来好多消:“小公主,昨天晚上我睡觉翻身的时候把骰子压在胸口下边,夜里给我咯的胸口疼醒了。”

怪怪小姐笑了:“你就不会睡觉的时候把它摘了吗?”

“那不能,我每天晚上都是把它捂在胸口才睡的。”

冬天最冷的'时候,Z先生去参加集训,每天负重在山里行走。胸口还戴着那枚骰子,骰子里浸泡了风干了的汗水,也渗透了浓到化不开的思念。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怪怪小姐笑了笑自己。能回去重新选择的话,他还会选择Z先生,但是她不能保证自己会笃定的走下去,因为千帆过尽,好多事情身不由己,也有好多感情言不由衷。它们经得起时间,却抵不过距离,异地恋终究是难熬的。因为你,我有了铠甲,也就有了软肋。可是当有天软肋成了铠甲,那么过惯了孤独日子的那个人也就不再需要软肋。

能回去重新选择的都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珍贵的。愿怪怪小姐的Z先生好好修炼自己,她答应了他,会出席他的婚礼。但是怪怪小姐不知道到时候该说好久不见呢,还是说祝你幸福。

怪怪小姐应该会说:我不管,我要当孩子的干妈。

因为她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篇9: 再无人能像你

我要跟你走到底。

主耶稣自从我拥有了你

我愿快跑追随着你。

虽然有时我会悖逆。

求你不要把我丢弃。

主耶稣自从我信靠了你。

你的爱总不离不弃。

将我藏在你翅膀荫下。

领我进入你的安息。

篇10: 长大后最像你

长大后最像你

村里人好养狗,少则一只,多则数只。狗不仅能陪伴那些年老的人打发日子,更是看家护院的好搭档。

每次回村里,虽说是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家,但整个村里的狗犹如半个村庄主人般若无其事地散步,总使我忐忑。尤其傍晚,寂静的夜里,偶尔一阵脚步声过后,总能听到狗叫声,继而整个村子里的狗都叫了起来,划破乡间安静的夜。

有次暑假去发小家玩,忘了时间,妈妈来接我。只见妈妈手中拿了一米多长的竹棍,她像老鹰护小鸡般在我的前面,我紧紧尾随在妈妈身后。她一路上不断叮嘱:“遇到狗时,千万别跑,狗怕弯腰,知道吗?”一路上碰到几次放养的狗,妈妈丝毫不畏惧,狗倒是看到妈妈手中的长棍,汪汪几声却不敢靠近我们。月光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往家的方向走去。那一年,我二十岁。

一眨眼,我做妈妈了。

周末,带女儿回老家,仅在里屋洗手的`功夫,传来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叫声。门外一只黑色的狗直立立站在女儿面前,女儿哭喊着“妈妈,妈妈”我冲出去一把搂住女儿。心疼,自责,各种情绪一涌而上。我像是只发疯的母狮冲着大黑狗咆哮着…那一刻,我只想保护自己的女儿。

我爱你,最不愿成为你,长大后,却也最像你。

篇11:无人喝彩_

无人喝彩_650字

“你看,你看,我说了吧。说你又不听,偏要读什么中文,现在好了,毕业半年了还窝在家里。”姨妈转过头来对我说:“阿忱啊,我跟你说,将来考大学时千万要选热门专业,兴趣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窝在家里要父母养?”

她又转过头去,侮辱性的语言源源不断地向表姐洒去,之后还意犹未尽地回了一句:“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明天去XX公司上班,别给我写些有的没的,看着都烦的东西。我还有事,晚上你带阿忱随便吃点什么。”说着关上门,偌大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响。表姐站在客厅中间,低着头,脸色苍白,肩膀轻轻抽动着,良久,才伸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对我说:“肚子饿了吧,快走吧。”我仰着头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拉着她的手走出门。表姐的手很凉,湿湿的,指尖还在微微颤抖。“姐,你哭了。”表姐的身子猛地一颤,用尖尖的有些颤抖的声音说:“哪有啊,你看错了。”我转过身来,盯着她说:“明明就有啊。

姐,你写得很好啊,姨父姨妈干嘛不高兴呢?”表姐的脸色更加苍白了。她苦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小孩子,不会懂的。”我看着露出脆弱表情的.表姐,没有说话。其实我懂的。小时候,我总爱缠着表姐让她给我讲故事。开始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到最后这些故事已经再也不能吊起我的胃口了,她便开始自己编故事讲给我听。从最简单的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到后来几天都讲不完的长篇小说。讲故事的时候,她的眼睛是亮的,如携着尾巴的彗星一般散发着巨大的光芒,好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小说世界里。但在姨父姨妈眼中,这些是没有用的,无必要的。

作文能拿个好分数就好了,搞文学赚不了钱。我觉得表姐就像一个演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等她回过头来,才发现,观众早已散去,空旷的座位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掌声,没有喝彩。我擦了擦眼,看着表姐离去的背影,单薄的衣衫贴在背上,显得那么瘦小。姐,这是你自己的舞台,没有人能替你喝彩,你能依靠的只有你自己。

篇12:像你一样生活散文

像你一样生活散文

古人把女子二十岁称作桃李,这是多么温暖的称谓。我很荣幸,在温暖的岁月遇见你。对此,我也庆幸着。我并不后悔与你相遇甚晚。因为,少年时期的我的脑袋里除了学业成绩便是娱乐轻松,不曾用心读过文学作品。而且,据说,一个人的记忆力,在三十岁左右之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地增强的。所以,三毛,我走进你的世界的时间刚好。你和你的故事都深深切切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

恰同学青年,风华正茂。我在读你的故事。眼看,现在已经是四月了。太阳直射点逐渐北移,天气一天一天愈发温暖。我在四季分明的中国,想象着你在非洲撒哈拉沙漠所发生的一切,想象着我像你一样生活。

那年冬天的一个清晨,荷西和你坐在马德里的公园里。“三毛,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荷西问你。你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三毛,你总是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从不怕东奔西走。你的那份勇气和执着好像是帆,总是带你越走越远。我想像你一样,放下包袱,去远方漂泊。

三毛,你不知道,我每次想起你,脑海里总会萦绕斐多菲的'诗:“亲情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你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荷西不声不响申请到一个撒哈拉的工作,他卷卷行李,比你先到了非洲。我揣摩他的心情,他一定对你又爱又无奈。

三毛,从你写的《结婚记》中,可以看出荷西先生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他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他的心好像永远不能减去那份痛楚。沙哈拉威结婚有着自己的风俗。秘书先生告诉你们结婚所需要的文件,我可以想象当时你听到这些一定会一个头变成两个大。因为,你最不喜欢填表格办手续。你轻轻的对荷西说:“你看,手续太多了,那么烦,我们还要结婚吗?”荷西张开嘴巴,快速笃定地说出:“要!”三个月之后,终于,你们结婚了。我想象着,那天,漫漫的黄沙,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你们两个渺小的身影在走着,四周寂寥得很,沙漠,在那个时候会有多么的美?婚礼用一天完成,简简单单。

数一数,人的一生其实没有几个十年。人们口中常说的漫长岁月过起来并不漫长。来日方长并不长,年轻时应该去远方。我想像你一样,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周游一段美好时光,让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行走在路上。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不功利,不夸张,就像你和荷西一样,在岁月中携手前行,有柴米油盐酱醋茶,也有奇思妙想。

《荒山之夜》记叙了你和荷西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探险。“嘀嘀嘀……”那天下午荷西在门外的车上朝你摁喇叭,好像在叫着你的名字。“我知道什么地方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你要去吗?”他问你。你跳了起来,连忙回答:“要去,要去。”在他的催促下,你干脆一秒钟就跑出门。身上穿了一件布的连身裙拖到脚背,脚上穿了一双拖鞋,出门时顺手抓了挂在门上的皮酒壶,里面有一公升的红酒。你们就这样驾车奔向二百里外的未知地。过了迷宫山,开了两三里路,你们前面现出了一片低地,颜色是深咖啡红的,那片地上还罩了一层淡灰紫色的雾气。荷西下车探路,不小心掉进了沼泽地。你担心他,他担心你。你向三个沙哈拉威男人求助,但他们却心怀不轨。还好,你已意识到他们的恶意,你用力反抗,然后便驾车逃跑,他们却紧追不舍。你利用了迷宫山,逃跑成功。我为你捏了一把冷汗,也为你的机智点赞。你回到沼泽地,冷像几百只小刀子一样刺着你,即便你被冻得快要倒下去,也没有放弃。你将车垫拉出来,半拖半抱,将它用力丢出去,浮在泥上。又将备胎由车盖下拖出来。跑到泥沼边,踏在车垫上,再将备胎丢进稀泥里。这样,你逐渐靠近了荷西,最终把他解救出来。

我想像你一样敢于冒险,哪怕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也能迎难而上,巧妙化解。我们都是行走在路上的旅人,你我都无法确保下一刻遇见的,发生的。正如一位名人所言:“有深山大泽,也有平坡宜人;有杏花春雨,也有塞北秋风;有山重水复,也有柳暗花明;有迷途知返,也有绝处逢生。”你我在为心中的目标,寻寻觅觅,相信,我们会和属于自己的那份美好不期而遇。

此时此刻,我坐在书桌前。春天的阳光柔柔地透过玻璃窗,空气里,一粒粒微小的尘埃在散发着温暖的光芒。三毛,你的《撒哈拉的故事》总会使我浮想联翩。我在北纬40°东经120°的中国,想象着你在北纬15°东经40°的撒哈拉的际遇。想起你的那段文字:“每想你一次,天空便飘落一粒沙,于是形成撒哈拉。”

你好,三毛。桃李之年,很荣幸遇见你和你的故事。

以前只是听闻有你。真正走进你的文字,才懂得了你。我想像你一样生活,无论是晴是雨都能持心自守,少些纠结,多份勇敢与从容,在岁月里周游拾光。

篇13:像你这样的人散文

像你这样的人散文

有时候,想写些文章却不知道从何处落笔,想说些话竟不知从何谈起。

昨天一个好朋友说:“随着课程的增加,考证的压力……我现在特别地迷茫,而且开始有些颓废了。”

他是一个特别喜欢写诗和聊天的,温文尔雅的男孩。他的朋友圈发的都是他即兴创作的诗歌和与朋友聊天旅行的记录。他会问我各种别人看来莫名其妙的问题,但有时候我会觉得他也是一面镜子,让我反观此刻的自己,独自沉思良久。我会以我的经历和理解,给他一些建议,他最后很满意。

其实,让自己满意的不是别人给的答案更好,而是别人的答案恰是真实或期望中的自己。就像有时候,我们总能从别人的身上 ,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缘分,我身边总会遇到一些向我吐苦水的朋友,说着身边种种的不顺。每次我都会认真地倾听他们的心事,以我自己的经历和感悟解决他们的困惑,尽管这些帮助微不足道,但是我始终觉得生活总是需要阳光的',人总要有些希望和追求!

我始终相信:春天能融化冬天,温柔会消解冰冷。所以,每一个向我袒露生活失意的人,我从不会说,也说不出口此类的话:活着本身就挺无奈的,还能怎样?你咋这么愁呢?你天天都想啥呢,有啥无奈的?你想这么多干嘛?慵人多自扰,你最近太闲了吧?你的想法太幼稚了吧?……

有些话,我永远都没法说出口,不仅仅是因为良知和善意,还有心里的自己都没法说服自己。我想,你也和我一样吧?

古人云: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又云: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所以,有些人,不能视而不见 ;有些人,不能置之不理。

冬夜里独自前行

因为我们都知道,纵然是那无边茫茫之黑夜,也会有月光陪伴一个个夜行的旅人;纵然是那漆黑狭窄之小道,也会有路灯照亮回家的路。

谁不曾一个人在黑夜里孤独地前行过?谁不曾独自在角落里落泪过?但是,天亮后醒来,生活警惕我们要学会理智,所以我们又不得不继续前行。我知道,你现在的生活或许让你感到压力,小意外让你不知所措……

别怕,总有人和你一样,在现世一样的灰头土脸,一样的徘徊不定,一样的惊慌失措。

眼中的你,就是曾经的自己。

在尘世里奔波

我知道,你每日也在车水马龙的俗世里奔波劳碌,因为“活着”这两个字。你也会抱怨自己为何这么多年还是一无所成,碌碌无为。你也会看到周边的人会对你的工作指手画脚,听到别人对你的生活冷嘲热讽。

别害怕,嘴巴长在别人身上,让他们说去吧。最好的让他们住嘴方法是,你变得更出色,更开心。别难过,我相信,伤心只是暂时的,你会比想象中的坚韧,勇敢,优秀。也别放弃梦想和追求,因为好事多磨。

时间它总喜欢考验你是否足够有能力捧起成功,是否有自信笑迎未来。时间在和你下战书,和你一决雌雄,看你最终会不会臣服于它。你要是止步不前了,就彻底地输了。

微笑着迎接花开

其实,我们身处的现世,每天都有很多战场,看不见的刀光剑影,听不到的腥风血雨,对手,可能是身边的别人,也可能是此刻的自己。

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他必将会写出最完美的答案。

――姜伟 《猎场》

时间,会教会我们把伤痛遗忘,也会帮助我们实现梦想。

像你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许多人。但是,别害怕,别孤独!总会有人心疼。

希望我的文字,可以照亮你的孤独,陪你走一段路。

也许我的文章对你毫无用处,但是,如果您觉得还不错,请为我点个赞,非常感谢!您的举手之劳,于我而言,弥足珍贵呢。

篇14:无人生还语录

无人生还语录

很多杀人狂都很文静,不张扬,挺讨人喜欢。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一个人无法预见未来,这也许是一件好事。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不要忘了,任何一个精神出了毛病的人,都有一股不容置疑的力气。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 为了吃饭去奔走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 深夜不寐真困乏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 德文城里去猎奇

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 伐树砍枝不顺手

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飞来一蜇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事生非打官司

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

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

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

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

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但是我现在才明白,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满足于单纯创造艺术。他渴望自己的艺术得到世人的承认,这种天性是无法克服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你马上就要告诉我了,还值得我费劲去猜吗。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That's peace - real peace. To come to the end - not to have to go on... Yes, peace.

那是安宁——真正的`安宁。一切都结束了,不必再继续了。是的,这就是安宁。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有时越想把一件事搞清楚,反而越糊涂。再说,这本来就是件糊涂事,一塌糊涂……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医院里的谋杀。手术台上的谋杀。保险——是的,就像在房子里一样保险。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五个人互相监视着,谁都顾不得再掩饰自己紧张的心情,谁都不再弄虚作假,也没有人故作镇静、侃侃而谈了。五个人彼此都是敌人,但又被生存的本能紧紧连在一起。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篇15:《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看的让人很不爽,不过本书制造的气氛很好,晚上躺在被窝里看,确实感觉到脊背发凉。

本书描述的故事,如果是一个真实案件,永远也不会有解,已知的条件不够,无法推断出来。当然,看完小说,也不可能推理出来,如果靠感觉猜对了凶手,只能说感觉真准。

这本书仍然没有打破我对悬疑类作品的预期,正如所有悬疑剧或者悬疑小说一样,隐藏关键的部分,制造混乱的部分,不同的是,本书中加了很多不知真假的内容,给推理制造了极大困难,因为那离真实远了十万八千里,但读者难以分辨,比如,开局就讲法官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卡尔明顿,我还记下了这个细节。如果把这当做真实的确定发生的事情,就完美的把法官排除,离幕后之人远了十万八千里。

作者精心构思了这个故事,但压根就没想要读者去解出谁是真正的凶手,作者想要的是完美的讲完这个故事,把自己精妙的构思,对人性的剖析写入书中,把悬念留存到最后,由作者亲自揭晓,让读者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很成功,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混乱,然后,就没有其他。

篇16:《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以前一直很喜欢读关于推理类的小说,因为这很惊险,很刺激,能带给人新鲜的感觉,喜欢有惊喜,喜欢有期待的感觉。随着一层层薄纱被揭开,随着一层层迷雾被推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喜出望外的感觉总是让人舒服,又惊奇。每次读一本推理小说,总是会受益匪浅,越看越喜欢。荒岛上仅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凶手。但他们接连死去,无人生还。那么谁是杀人犯?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人吗?如果不是,那么他(她)如何在死去之后,还能使自己的杀人计划照常实行?他(她)为什么杀人,又为什么给自己也贴上死亡标签?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显然把自己逼入了创作的险地。面临此景,侦探小说作者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天才的构思自圆其说,另一就是假托“心理悬疑”“奇幻”一类低劣手段胡说八道。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这首英国的古老童谣成了贯穿小说的线索。十个被害者先后像歌谣中描述的那样死去,使之带有谶语的色彩。它使这小说的文字冷飕飕的。你的耳旁似乎总有一个呓语式的童声,它在轻轻吟咏这歌谣,那漫不经心的声调中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犹如在童真的面庞上忽然出现嗜血的表情一般,让人在极端的对比中感到无形的恐惧。

从风和日丽到惨雾弥漫,小岛由度假胜地变成了人间地狱。这部英国的小说,会很容易地让你联想起英国的天气:多雨、阴冷。暗夜中的大海隐去了波澜壮阔的一面,冷峻地窥视岛上的一切。当海边也成为谋杀现场之一时,从沙滩上退去的海浪便留下一抹忧郁,让人担忧死亡之吻的再度来临。尼罗河上的扑朔迷离,扰乱的是读者的智慧,而《无人生还》中的大惑不解,扰乱的是人们的心弦。

克里斯蒂似乎是深信人性本恶的。在谋杀案中,几乎每位出现在现场的人都有作案动机。克里斯蒂在对每一位嫌疑人加以排除时,都顺便嘲讽着他们的阴暗一面。凶手预先在留声机中放置了录音,在众人上岛后逐个宣布了他们的罪状。原来每位上岛者的心头都藏有一个秘密:军官为了泄私愤故意将下属派往危险之地;医生醉酒后动手术致使病人死亡;女孩儿为了帮情人获得遗产故意制造了一起事故?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指控,小岛变成了审判之所。

在绝境中,有人心头坦然,因其多年来已无法承受罪恶感带来的痛苦;有人不以为然,因其从不曾以自己的罪错为忤;还有人惶然,有人凄然。但无论怎样,从贵族到底层,岛上的所有人都揭去了身份的装扮,在最残酷的现实面前表露了最真实的一面。渴望生命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想法,渴望解脱则是所有人的企盼——困境或道德上的解脱。如果说“波洛三部曲”里还有波洛的幽默作为调剂,那么《无人生还》则从头至尾充满压抑的悲腔。克里斯蒂的嘲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声色俱厉的批判。同时她也变得更无情——那首童谣无异于一份判决书,将这些待死的囚徒送至刑场,先让他们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而后蒙上头罩,再将枪口抵上他们的额头。那种等待中的煎熬带来了无法承受的沉重感。也许,当你在深夜读这本书时,会听见他们大口的喘息声。

“他们究竟是谁杀的呢?”直到小说临近终结,这谜团一直困扰众人。最后是一份神秘的自白解开了谜。真正令人吃惊的,不是行凶者那难以为人察觉的作案手段,而是他(她)的身份和动机。人性的悲哀在最后的剖白中无法抑止,海中的荒岛犹如失落的人心,在罪错的反思中变得无所凭依。文明在小岛上荒芜,道德的流放地万物萧条,无人生还。这部小说在此时变得深刻起来,当后世的读者一再感叹克里斯蒂“目眩神迷”的写作技巧时,似不应忽略她笔下流露的哀叹之声。

篇17:《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篇18:《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死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杀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死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篇19:《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欲望,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杀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杀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杀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杀——多么简单的谋杀。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欲望,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篇20:《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杀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杀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杀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杀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死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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