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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安刑侦支队竞争上岗部分股级领导职位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原则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二、竞争职位支队各大队股级探长10名三、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二)具有与拟竞争职位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述能力。(三)近2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且无违纪违法受处罚记录。(四)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六)参加公安工作满2年以上,军转干部和优秀选调生参加公安工作满1年以上的。(七)竞争三级探长应任四级探长满1年或任正股级警长满1年以上,或任副股级警长满2年以上。正营职军转干部、优秀选调生或业绩突出的可直接竞争三级探长职务。(八)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可适当放宽。以上公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截至3月31日。四、实施方法与程序(一)动员部署,公布职位。按本竞争方案向全支队民警公布竞争职位数和任职条件,明确竞争上岗的程序与办法。引导民警端正思想认识、正确理解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竞争上岗工作。(二)公开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自愿填报竞争上岗职位表,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分配,
方案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15%,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组织领导、文字表达等能力,采用闭卷方式,在二小时内完成。(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分为即兴演讲和答辩两种形式。由竞争者现场抽题向考官作即兴演讲5分钟,并对主考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10分钟,考官根据其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总分30%。(五)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数占总分25%,民主测评竞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5项等五方面情况,以及优、良、一般、较差来体现,每项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值,考评小组负责汇总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六)组织考察评议占总分30%,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筛选的方式,根据竞争者参加文化测试、民主测评分数的高低,排定名次。组织考察,由支队党委会集体讨论评议确定组织考察分,择优决定拟任人选,并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支队党委正式下发任职通知。对竞争中发现德才表现较好,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优秀干部可作为后备干部人选继续加以培养。五、时间安排204月10日――4月30日其他程序的安排时间根据竞争上岗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安排。六、组织领导支队成立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xxx支队长任组长,xxx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等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支队政治处。七、其他事项及纪律要求(一)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竞争上岗。(二)考评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本方案,不准私自泄露考试题和内部讨论情况,要做到公道正派。(三)参加竞争上岗者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得弄虚作假、操控拉票等活动。如发现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宣布其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取消其三年内竞争上岗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四)竞争上岗工作接受各方面监督,民警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申诉,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调查核实,以确保民警合法权益。xx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委员会二五年四月一日篇2:公安刑侦支队竞争上岗部分股级领导职位实施方案
公安刑侦支队竞争上岗部分股级领导职位实施方案 -文秘文书
刑侦支队竞争上岗部分股级领导职位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xxx81号《xxx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规定精神,结合刑侦支队工作实际,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股级领导职位实施竞争上岗。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原则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二、竞争职位支队各大队股级探长10名三、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二)具有与拟竞争职位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述能力。(三)近2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以上(含称职),且无违纪违法受处罚记录。(四)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六)参加公安工作满2年以上,军转干部和优秀选调生参加公安工作满1年以上的。(七)竞争三级探长应任四级探长满1年或任正股级警长满1年以上,或任副股级警长满2年以上。正营职军转干部、优秀选调生或业绩突出的可直接竞争三级探长职务。(八)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可适当放宽。以上公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截至年3月31日。四、实施方法与程序(一)动员部署,公布职位。按本竞争方案向全支队民警公布竞争职位数和任职条件,明确竞争上岗的程序与办法。引导民警端正思想认识、正确理解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竞争上岗工作。(二)公开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自愿填报竞争上岗职位表,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分配。(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15%,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组织领导、文字表达等能力,采用闭卷方式,在二小时内完成。(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分为即兴演讲和答辩两种形式。由竞争者现场抽题向考官作即兴演讲5分钟,并对主考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10分钟,考官根据其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总分30%。(五)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数占总分25%,民主测评竞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5项等五方面情况,以及优、良、一般、较差来体现,每项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值,考评小组负责汇总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六)组织考察评议占总分30%,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筛选的方式,根据竞争者参加文化测试、民主测评分数的高低,排定名次。组织考察,由支队党委会集体讨论评议确定组织考察分,择优决定拟任人选,并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支队党委正式下发任职通知。对竞争中发现德才表现较好,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优秀干部可作为后备干部人选继续加以培养。五、时间安排2005年4月10日――4月30日其他程序的安排时间根据竞争上岗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安排。六、组织领导支队成立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xxx支队长任组长,xxx政委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等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支队政治处。七、其他事项及纪律要求(一)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竞争上岗。(二)考评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本方案,不准私自泄露考试题和内部讨论情况,要做到公道正派。(三)参加竞争上岗者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得弄虚作假、操控拉票等活动。如发现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宣布其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取消其三年内竞争上岗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四)竞争上岗工作接受各方面监督,民警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申诉,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调查核实,以确保民警合法权益。xx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委员会二五年四月一日篇3: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xx省xx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队长的竞聘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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