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中央权威补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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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中央权威补充发言

篇1:维护中央权威补充发言

维护中央权威补充发言

加强中央权威,有领导有秩序地实现现代化,也是当代世界政治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社会现代化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过渡时期,采取不恰当的削弱中央政权权力的政治体制,都要给这个国家的政治带来动荡甚至内乱。菲律宾在结束马科斯的统治之后,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南朝鲜稍微调整一下其政治结构,社会的各种政治力量便显露锋芒。诸如此类,东西南北,都有不少例子。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有两条。

一是政治理想与社会现代化运动的客观规律相背离。由于种种自然的社会的原因,世界各国的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在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了社会的现代化之后,落后国家为了赶上时代潮流,赶上现代化,所抱的理想常常脱离实际地过高,在实施理想的时候,又企图将政治变革命与经济变革同步进行,“毕其功于一役”。而社会现代化运动则是处在一定的历史──社会──文化的客观联系中,是一种生态的发展系统,它的发展完全按照其自身固有规则进行。超前的政治理想的冲击,与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运动规律当然不能产生谐振,当然要引起社会的不稳定。问题在于这种不稳定是不是能够控制在一定的可允许的范围之内。在这里,中央政权的.能力,中央权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是新旧体制转换的时间差。不言而喻,新旧体制转换需要一个过程。由于两种体制在诸多方面存在质的不同,两者的转换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程序。不要这个程序或者程序出现混乱,就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历史经验证明,高度集中的体制瓦解之后,随之而来的第一个社会现象就是离散混乱。这不是哪些人的主观意志,而是这种体制本身所具有的那种支配服从本能所决定的。这种离散和混乱如果无法控制而随其发展,**就不可避免,甚至出现灾难。前苏联的瓦解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在斯大林时期建立起来的以高度集中为突出特征的政治经济体制,在后来的所谓改革中被打破后,各联盟共和国本能地产生离心倾向。由于中央政府缺乏足够的权威,不能采取恰当的方式和手段加以控制和引导,无限止地让其蔓延,最终联盟解体。

这种情况说明,社会转型期,或者说后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全面的社会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中央权威。在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的领导下,一方面,坚决地打破传统社会的高度集权状态,打破传统的社会秩序和传统观念,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又必须克服导致政治不稳定的各种因素和矛盾,把社会现代化运动纳入固有的程序性轨道。回顾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不难看出,这是一条具有普遍性的规律。

从当代世界政治发展看,加强中央权威也是一个大趋势。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的强弱,在经济上,通常可以从中央政府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为标准来衡量。1900 年,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只占政府总支出的34%,到1985年却提高到了58.5%。不难看出,美国的中央政府的强度在逐步提高,以一定权力为基础的中央权威当然也得到相应的加强。这种中央政权不断加强的现象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从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史看,西方国家中央政府都是有意识地强化国家汲取财政能力,加强政府干预经济能力,并在收入公平分配、社会保障、提供公共财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1880年,西方国家财政收入占GNP 的比重一般都在10%左右,如德国为10%、英国为10%、美国为8%、瑞典为6%;1985年,德国变为47%、英国为48%、美国为37%、瑞典为65%。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无疑是世界各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势所造成。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新技术革命以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成倍地提高。这种科技、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导致政治方式的变化。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展开了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世界经济发展的区域化、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要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主动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全国全民族协调一致,统一行动。所以,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有效地统一领导,就显得十分实际,十分必要。

篇2:维护中央权威发言稿

校党委理论中心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体学习会,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本次学习以坚决维护党中央领导集体权威为学习主题,与会人员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积极研讨。

副校长**作中心发言。发言围绕三个方面展开,阐释了维护中央领导集体权威的重要性及如何以实际行动确保中央政令的执行力。首先,在内化共识上充分认识维护中央权威的重要性。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两个宏伟奋斗目标”迫切需要维护中央权威,解决国家重大问题、维护社会和谐、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都迫切需要维护中央权威。其次,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要强化对中央政策的认同。中央政策是中央领导集体意志的主要体现,要认真做好对中央政策价值取向、基本要素、利益调整、完善变通的认同。再次,在实际行动上确保中央政令的执行力。在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十八大提出的崇高使命,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当好深化改革的模范,为实现经济社会改革目标作出贡献;防止精神懈怠的危险,在思想政治素质上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尤其是在十八大之后中央领导班子新老交替时期,坚决维护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权威,对于实现全党的高度集中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成小康美好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依据党章要求,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纪律观念,增强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的主动性。

篇3:维护中央权威发言稿

在认真学习党章的这段时间里,我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自觉遵守党章,更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时时刻刻都要切实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

我在这段时间学习的最大收获就是学习了关于“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科学地概括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集中反映了党的先进性和阶级性特征,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治党治国、创造性运用唯物史观的重大成果,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对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必然趋势的深刻和精辟的揭示,是对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三个代表”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体认,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三个代表”的思想体现了对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的深刻认识。“三个代表”是对于历史规律性与必然性的把握,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归根到底是为了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我们党从建立伊始就以中国社会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利益代表的姿态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政治上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和民主集中制,在经济上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掌握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从而成为全民族的领导核心,掌握了革命的领导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双百”方针,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然而,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准备不足,又缺乏经验,使得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走了许多弯路,使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恢复和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科学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特点,科学的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提出并坚持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历史的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党坚持和把握了“三个代表”,我们就能在前进的道路上取得胜利,什么时候我们背离了“三个代表”,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就会遭受挫折和失败。能否坚持“三个代表”,是关系到党能否保持先进性和领导核心地位的人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

篇4: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六中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郑州铁路局郑州客运段党委书记童永强说,“无论是万里长征,还是‘进京赶考’;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党之所以能披荆斩棘、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铁一般的纪律,每名党员心中要始终有根纪律‘高压线’,把遵守纪律化为日常习惯。”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研读六中全会公报,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副局长王戈感言,“作为统计战线的党员,我们一定要按照全会要求,用铁的纪律开展好本职工作,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

辽宁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表示,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的方向,作为地市级党委,要突出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强化严实作风,加强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

“践行从严治党,确保公正审判,就是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福建闽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说,“不忘初心,方能奋进前行;坚守党性,方能正气长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四川新津县行政审批局纪检组长徐萍认为,六中全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更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看党员有没有带头、有没有不作为、有没有违纪,必须教育、监督、考核、问责‘一条龙’。”浙江义乌市城西街道荷村党支部书记龚景革坦言,基层党员更要有守纪意识。

在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国税局干部乔国胜看来,作为党员税务干部严守纪律,就要坚持依法收税,不收“过头税”“人情税”,管住手和嘴,坚决不碰“高压线”。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党中央一贯的为民情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表示。

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部长刘奇对六中全会最深的体会,是全会强调的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侨联组织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侨联近些年的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为侨服务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建家交友,丰富载体,打造品牌,‘亲情中华’等项目既接地气,又深受侨界群众的喜爱。”

“人民是党的执政源泉和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机关干部和广州市政协机关干部,10月28日来到巴楚县开外孜力克村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30户维吾尔族贫困群众“结对子、认亲戚”。县政协主席阿卜杜吾普尔·艾麦提感言,将按照六中全会要求,组织全县政协委员,动员全县各族群众,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

“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认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镌刻在灵魂深处,“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更要不折不扣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定地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表示,“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工会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把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强化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真正使工会组织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绝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盼。”甘肃古浪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杨栋表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白学贵告诉记者,这几天一直在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公报,“我们要主动到群众中去寻找解决的思路和办法,了解在机关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让群众满意。” 有着30年党龄的广西东兴市东兴镇中山社区党支部书记邹广才表示,什么时候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不能漠视群众疾苦,更不能损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想方设法去解决,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综合本报记者盛若蔚、姜洁、倪光辉、刘维涛、徐隽、冯学知、罗艾桦、韩立群、何勇、马跃峰、庞革平、王云娜、朱磊、刘峰、王明峰、曹树林、丁汀、王昊男、史自强、孙振、徐靖、方敏、琼达卓嘎报道)

篇5: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政令畅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保证。我们党始终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同时又善于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同局部利益、当前利益结合起来,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防止和克服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是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的核心要求。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总任务、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全党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有关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织保留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但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和政策相反的言论,也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要求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集中统一,没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是不可想象的。这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是党性,是大局,一定要态度非常鲜明、立场非常坚定、行动非常自觉。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的统一领导,很重要的一个制度就是在这些机构和组织中成立党组。党组是党中央对这些机构和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制度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中的党组要自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在各自工作中坚持正确方向,支持和保障这些非党组织依法依章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党的原则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个地方的积极性,科学赋予地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权力。发挥地方积极性应当是贯彻中央精神和立足本地实际相结合,应当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应当是对当地群众负责和对全国人民负责相统一。改革开放30多年实践证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行之有效的途径。在维护党中央权威问题上,中央各部门负有重要责任。要正确行使中央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更好为地方为基层服务。无论部门还是地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都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有纪律和制度作保证

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纪律建设,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遵守政治纪律的第一条,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贪腐,而且政治野心膨胀,无视党纪国法,拉山头、搞宗派,直接挑战党中央权威,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党中央果断查处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消除了严重政治隐患,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惩治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还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规章。《准则》明确提出“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就建立了这方面制度。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明确提出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必须建立有系统的检查和报告制度,强调“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反对分散主义,使党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帮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错误,争取革命胜利,我们党对建立报告制度提出更明确要求。如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每两个月向党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党中央还经常检查并向全党通报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针对报告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提出批评。新中国成立后,请示报告制度成为党的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保证。改革开放以后,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到党的十八大党章,都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重视依规管党治党,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根据新的情况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作出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按照这些规定,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委(党组)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除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并迅速报告外,不准先斩后奏。《准则》还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这些新要求新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无疑会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篇6: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各地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的核心,是全党的高度共识。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地方和部门以及军队,都希望这次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委员会同志一致赞成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名副其实;一致表示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大家认为,全党同志必须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向党中央看齐,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六中全会提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纷纷表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长征胜利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形成磅礴的力量,走向正确的方向。”在收听收看六中全会公报后,武警北京总队十支队“国旗护卫队”升旗手杨博,和战友们来到五星红旗下,用长征故事引领大家感悟全会精神。

“解决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山西长治市郊区区委书记金所军认为,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决战决胜。

谈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委书记李学明表示,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落地生根。

西藏曲松县曲松村党支部书记格桑顿珠表示,全村党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向党中央看齐,加强建设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门心思地带领群众谋发展,让百姓过上富裕、安康、舒心的好日子。

海南三亚市天涯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唐建伟表示,作为基层干部,肩负着党的政策、方针在一线贯彻落实的神圣使命,肩负着凝聚力量、为民造福的重任,今后要结合自身工作,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响应党中央的各项号召。

“只有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才能在实践中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中央的意志在基层贯彻落实不走样。”湖北鄂州市鄂城区委副书记夏鑫说,“我们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篇7: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昨天上午,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市委书记郭金龙作专题报告。他强调,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根本要求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践行“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奇主持。

郭金龙在专题报告中说,在我们决胜全面小康、进一步走近世界舞台中心这一关系党、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新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间节点,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更加需要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要求,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郭金龙强调,增强“四个意识”,最关键的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确立习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六中全会的重大历史贡献。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确立和维护习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全党的意志,是我们党的郑重选择。我们在首都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维护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放在第一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上。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把“四个意识”牢固地树立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要经常主动、自发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当前,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认真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地疏解功能谋发展,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努力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郭金龙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首要的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提出明确要求。北京作为首都,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尤其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政治安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正确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更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在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个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上,切实做到态度特别鲜明、立场非常坚定、行动非常自觉。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的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定办事,既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也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进一步恢复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切实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用活,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着力培育和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立足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成功实践,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传承革命文化的红色基因,建设具有时代特点和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政治文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抑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郭金龙指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推进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清醒认识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忠诚担当的实际表现,让下级党组织看到榜样,让党员、干部看到希望,让人民群众看到信心,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抓好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要原原本本学、掌握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结合起来,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要联系实际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努力学深悟透,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为更好推动各方面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按照中央要求,市委决定分两个阶段举办6期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每期5天,采取组织调训方式,分层分批把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市属企业正职轮训一遍。360名局级单位党政正职参加第一期班学习。

研讨班坚持专题辅导、集体自学、分组研讨与全班交流相结合,将围绕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准则》解读、《条例》解读安排4次专题辅导。学员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次分组研讨。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参加分组研讨交流。

篇8: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维护党中央权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8800多万名党员和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去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

回顾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维护权威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欧洲工人运动和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始终强调“权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873年,恩格斯发表著名的《论权威》一文,认为权威和服从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确定的,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夺取政权以后,都必须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威,利用这个权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新政权,并运用这个政权去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不仅革命权威、政治权威具有重要作用,个人权威、领袖权威同样对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列宁也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权威和革命领袖的权威。他严肃批评了俄国一些激进的知识分子提出的不要任何权威的主张,明确指出工人阶级要在全世界进行艰难而顽强的斗争以取得彻底解放,就必须有权威。他还指出:“造就一批有经验、有极高威望的党的领袖是一件长期的艰难的事情。但是做不到这一点,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意志统一’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俄国布尔什维克党正是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和实行民主集中制,有以列宁为领袖、由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组成的中央领导集体的运筹谋划,有斗争经验丰富、包括一批职业革命家在内的领导骨干队伍去宣传和组织群众,还有一支党创建和领导的强大军队去冲锋陷阵,才干成了十月革命。然而,也正是这个列宁缔造的党,在20世纪90年代初却瓦解毁灭。究其原因,很重要的是这个党的民主集中制被抛弃了,政治纪律被动摇了,党中央权威没有了,“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党内思想混乱、纪律松弛,在这种情况下“哗啦啦轰然倒塌”也就成为难以逃脱的命运了。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看,在实践中形成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并维护这个集体的权威,对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尤为重要。1935年,遵义会议前,由于没有形成成熟的党中央,导致党的事业几经挫折,甚至面临失败危险。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我们党开始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从此中国革命便焕然一新。正是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才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对于领导核心,毛泽东同志说:“一个桃子剖开来有几个核心吗?只有一个核心”“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邓小平同志也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准则》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一政治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深刻揭示,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的科学总结,对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

当前,我们正处在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条件下,正处在国内改革全面深化、发展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党内“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现实地摆在面前,治国理政担子之重、难度之大超乎想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写入全会文件,确立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及时的必要的,符合党、国家、军队、人民根本利益,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伟大斗争中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事实上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我们党的郑重选择,是众望所归、名副其实,当之无愧。我们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讲纪律、守规矩,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坚定不移。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统一的。党中央权威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一定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一定要有一个“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总书记作为核心,这样才能凝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各位成员的智慧,凝聚各级领导干部的智慧,凝聚全党的智慧。全党都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党中央就有权威,党中央制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篇9: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心得体会

党中央权威,必须依靠民主集中制、依靠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来维护。《准则》重申党章规定,强调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有利于维护全党的集中和团结统一,有利于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有利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

“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中央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正确协调各方面意见,正确集中各方面智慧,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根本条件,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条件,是实现党的集中领导的根本条件。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最根本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如果没有全党服从中央这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有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那就不可能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思想基础,也是《准则》提出的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统一贯彻才能确保方向和立场正确坚定,确保局部和整体协调一致,确保全党集中统一,确保队伍整齐有力。服从核心、维护核心就是服从大局、维护大局,就是最大的政治。

篇10: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尊严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尊严

在第三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xxx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xxx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xxx指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正确实施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都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4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6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行政执法和司法方面,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检察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的转变。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xxx说,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和社会活动的基本规范,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要加强经济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市场经济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要进一步做好对普通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起广大公民对社会法律环境的关注,熟悉法律、认知法律,提高履行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感;要加大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者受人民委托,是国家法律的直接执行者,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对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国家公职人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全面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福建省泉州市代市长郑道溪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在会上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主题作了发言(发言摘登见二版)。

主办单位和中央文明办、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的领导同志,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法制宣传的部门负责人,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国家机关和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篇11:推进依法治理与维护法律权威

推进依法治理与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治理是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执法必公。但是,当前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较为严重。本文以为,要突破当前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困境,必须在维护法律权威上下功夫。

(一)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依法治理,法律处在具决定意义的中心地位。要促进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就必须对影响法治观念形成的相关因素进行积极的改造和重塑。其一,是培养人们的守法意识。日本法学家川岛武宜认为,守法精神的形成关键在人要有守法的愿望和动机,而这种愿望和动机又缘于人们对法的信仰,他说,“说这种动机基础是人格因素的一个部分,绝不等于说他是天生就有的。它不过是通过灌输(社会学家所谓的社会化)被固定在个性之中的东西,因此,它如果没有灌输这种社会性的相互作用过程便得不到产生,而且这种灌输如果没有社会的人们期待和要求,这种动机基础的价值观也不可能得到实现。它如果在社会中得不到某种程度的普及,近代法就不能在现实中形成社会秩序并维持社会秩序”。[1]柏拉图在这个问题上也有相同的见解,他说:“以法治国,就是要求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都绝对地服从法律权威”。他认为以法治国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更要做到人人自觉守法。可见,普遍的守法观念不仅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依法治理的起码要求。其二,正确的法律教育至关重要。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守法精神是通过教育和灌输形成的。但仅有法律的普及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教育树立起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这种守法的精神才能真正确立。因为,权利意识与法治观念的形成是密切联系的,权利是法的内核,没有对权利的要求,就产生不了对法的需求和渴望。权利意识的增强可以导致法治观念的生长,反之,法治观念的增长,也必将推动人们权利意识的扩张。因此,普法工作的关键不能囿于让人们知法,更重要地是在于培养人们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并用这种观念规范和制约各级党委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促其依法办事。唯有如此,普法工作对培养法律至上的精神才是有效的。否则,再大的普法投入也将徒劳。在我国,为了让人们知法懂法,先后进行了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工作,目前的四五普法又已启动,但为什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普法后,违法行政的现象仍然那么普遍呢?原因就在于此。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非对现有法律的简单宣传,而应是对人们守法精神和法治文化的一种塑造过程。换言之,就是要致力于人们守法观念的形成和对法律的信仰,这也是普法的应有之义。其三,要严格依法办事。法律要真正深入人心,最关键的问题是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期待。这就必须使法律真正成为规范人们权利义务的有力工具。即当人们的权利受到损害时,法律能够及时进行补救。因为这种补救功能的实现,必须以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为前提。公民对法律的信赖一方面决定于法律本身是否能够反映和实现公民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又决定于国家、政府执行和遵守法律的情况。只有国家和政府对法律本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才能导致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否则将会摧毁公民对法律的信念,甚至走向反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守法程度直接关系法律至上观念的成败。因为完全缺乏对法律的经验,人们尚可以相信法律的价值及其作用,保留对法律的企盼;若是一种恶劣的‘政府都不守法’的法律经验,将会从根本上摧毁关于法律的信念,使人们丧失对法律的信心。法律不能维护人们的合法权利,那么,人们对法律的信念和期待就会消失。因此,要培养法律至上的观念,最关键是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试想,在一个法律只是要求人们尽义务,却没有对人们的权利予以有力维护的社会里,人们又怎能形成对法律的信赖呢?川岛武宜认为,“法秩序没有主体者积极自觉的遵守法、维护法的话,法秩序是得不到维持的。如果没有守法精神,而仅靠权力,是不能得以维持的。”只有法律在社会中得到普遍的遵崇,守法意识才会根深蒂固。这种守法意识不仅是针对民众的,更是针对作为执法主体的广大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领导者。只有这样,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才会形成,并反过来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入发展。

(二)对法律运作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在我国,根据我国的政治制度,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法律监督机制。从国家监督机关来看,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从社会监督来看,有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有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法律职业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监督体系不可谓不完善。但由于这种监督机制可操作性较差,其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仅以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为例,其监督方式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查“一府两院”依法呈送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并作出相应决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并进行处理;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督促办理人民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撤销职务案;专题监督等。这些监督方式由于监督内容大多集中在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督往往难以顾及,且缺乏相关的具可操作性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以至在许多时候这种监督已流于形式。而恰恰是这种被忽视的权利构成了民众“法治信心”的基石。对民众权利的忽视,无疑对守法精神的形成将是至命的。由此可见,完善我国的法律运作监督机制,不仅仅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个重要体现,更是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从形式上说,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是比较完善的。问题出在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即监督乏力上。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走监督功能法制化的道路。即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主体实施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监督的内容、监督的职责义务等方面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使之具体化、制度化,以增强监督实施的可操作性,使这些监督职能从抽象的一般性规定中走出来,变成实实在在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同时,应成立法律运作监督受理的专门机关。当前,我国已制定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但在行政执法上有法不依的现象却很突出,究其根本原因,就是许多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的部门去组织实施,没有法律运作状况的相应监督部门,使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闲置的`法律”现象。一些权威人士指出,我国在快速推进立法的背后却存在着对法律不重视、执法不力的隐患。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有法不依的现象相当普遍,许多地方得到认真执行的法律只占一小部分,法律无人执行或执法难的问题突出,目前有近三成到四成的案件执行不下去。人们对法律熟视无睹。事实证明,法律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并不等于监督机制的完善,关键在于对这些监督提出的问题是否有一个受理查办的专门机关。我国法律监督机制的问题正是出在对社会各界发现、提出问题的查办落实难以到位上。因为,这种传统的监督方式并不是把暴露出来的问题交给另一个独立于问题之外的第三个部门去查处,而是监督部门提出问题后,又把问题的查纠责任交给出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这样就往往造成相关职能部门为了维护部门利益和声誉,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人为阻挠,以至暴露出来的问题久拖不决或不了了之。如此反复,监督主体不仅丧失了监督的兴趣,就连被监督机关对这样的监督也很不以为然了,因为这样的监督并没有因为法律的规制而给他们带来任何压力。其结果,损害的是公众对法律秩序的信心。这就是当前相当一部分公民不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采取群体上访、群体闹事、堵塞交通、冲击党政首脑机关的深层原因。要改变这种直接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被动局面,就必须解决当前一些地方有法不依、一些领域无人执法的问题。在强化原有的法律监督渠道的同时,国家应通过法律监督受理的专门机关,专门负责对所有法律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违法从受理到查处全程查办的工作机制,以彻底解决当前出现的“闲置的法律”现象,使法律真正发挥其规范社会的作用。此外,还应建立一套快捷灵敏的违法纠错机制。依法治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治理能否有效推行关键在行政执法机关。换言之,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依法办事的就是某些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推进依法治理的最大障碍和阻力就是来自于某些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因此,要改变当前依法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还必须从治理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入手,建立起责、权、利明晰的快捷灵敏的违法纠错机制。对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枉法、不依法办事、违法决策造成的一切社会后果,要通过法律机制予以及时查纠。把执法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纳入法律范畴,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而不仅仅是以当前的行政处罚或党内处分的形式来解决党委政府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问题。对因政府行政决策失误、执法犯法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应通过立法予以追偿,由独立于行政执法机关之外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查办,并将这种追偿责任落实到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应责任人身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以警示一切违法行为,树立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如此,才能形成社会公众对法律权威的普遍遵崇,使守法的意识深入人心。目前,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对党委政府决策失误和行政执法违法或偏差造成的群众权利损害往往得不到追偿,不仅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也极大挫伤了群众对法律的信赖,还可能导致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对权力的滥用。如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对本属企业的行为却以政府的名义搞硬性的“拉郎配”,给群众造成损失后却百般推卸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假种子案、强行规定农民种植烟草案等就是典型的例子。但由于目前尚没有关于政府行政行为失误和执法违法造成损害赔偿方面的立法,更没有相应的执法监督机关,因此造成损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受到责罚的微乎其微。违法和失误既然不承担相应责任,执法犯法、随意决策甚至胡作非为就可能大行其道,如此反复,人们心中的法治信念便荡然无存了。因此,没有对违法责任的追究,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的实现,是不可想象的。

(三)对权力秩序进行有效规约

潘恩曾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是国王”。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世界各国的法治发展进程来看,法治国家的政治基础都离不开民主政体和国家权力配置。亚里斯多德认为,法律的性质与政体的性质是一致的,凡是专制政体的法律都不是良好的法律,而是恶法,只有共和政体,多数人的政治制定的法律,才是良法,才是法治的基础。这就是说,法治的基础从来就是与政治权力的制约是分不开的。没有对权力的规约,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依法治理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孟德斯鸠认为,实行法治的根本所在就是要解决国家权力配置问题,在任何社会,权力必须受到约束。他强调法律在政治社会中的权威性和法律对权力的制约性。他说,对公民自由和安全权利最严重的破坏来自权力的滥用,只有在权力不被滥用的地方,公民才有安全的自由。“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博登海默说:“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界线的诱惑”。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孟德斯鸠提出了以权力约束权力的主张。因此,要实现依法治理,就必须维护法律至上的权威,充分扩展法律调节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以法律规范制约权力,使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样,依法治理工作才具有法律保障。在西方国家,为达到权力制约目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分权的主张,并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当然,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做法,但依法对权力进行规制是完全可行的。首先,应强化规制政府行为的立法。要使政府依法办事,促成全社会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的形成,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立法工作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立法工作与实际要求还很不适应。特别是对规范政府管理行为的立法还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反映公民基本权利和体现权力制约机制的宪法、民法不发达,甚至落后,而以禁止性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刑法体系却非常健全”。[2]党委政府对管理社会事务、进行宏观决策、服务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规范还是沿袭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使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行政决策和管理社会事务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极不协调。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将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纳入立法的范围,用法律规范党委政府行政执法的行为,使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做到有法可依,避免因人员素质的差异而出现朝令夕改或一时狂热的随意性决策。其次,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国人大应把党委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予以规范,并建立法律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机制,避免党委政府在行政决策和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使权力运作严密控制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其三,民主管理要走向法制化。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又说,“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与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用法律手段保障民主制度、规制权力运作的重要性。权力滥用的最大表现是权力过于集中。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把民主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国家立法对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以解决好一些地方对民主管理在行政决策中可有可无的问题。

(四)合理分配维权成本

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文化的重要体现,它必须遵循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任何文化的发展进步,都必然存在相应的成本支付,依法治理工作也不例外。这种成本支付最集中的表现是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当权利受损时,对损害的追偿往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问题是由于当前诉讼成本的过于高昂,作为权利受害人的一般公民,如果诉讼成本远远高于应维护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往往选择低成本的道路。如上访、私了或走极端,结果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要促使人们对法律的信仰,首先必须解决好法律运作过程中的成本支付问题,对法律运作的成本进行重新分配,建立维权与成本支付相统一的国家诉讼制度。由于当前我国法制尚不健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犯法、枉法裁判、以权代法和执法队伍素质差等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律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支付问题显得更引人注目。是否运用或规避法律,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众的成本支付能力。要防止人们对法律的规避,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把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引发的诉讼成本支付纳入国家法律运作成本范围,由国家建立的专项支付资金统一解决,才能消除因一些当事人难以支付相应成本而无力进行权利请求和执法机关因利益驱动引发的司法不公问题,彻底杜绝当前出现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不正常现象。本文以为,在当前法治主体素质尚还较差、守法精神尚未全面形成的情况下,国家应承担起这种成本投入的义务,把法律运作成本计入国家成本范围,建立起由国家支付为主、个体支付为辅的法律运作支付体系。即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在诉讼前应先由国家支付,待诉讼结束后,再将相关费用转移给相关违法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诉讼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无发生当事人与执法主体的钱权交易作为案件违法的一个构成要件加以限制,以此来规制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驱动问题,以保障任何法律规范主体充分行使参与诉讼的权利,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成为可能。同时,国家还应用这笔资金支付因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违法给群众造成损害的赔偿,使群众利益不因法律运作面临的困难而受损,以增强广大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当然,群众这种“无障碍参与诉讼”的权利是相对的,它必须以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为前提。而对无理纠缠则应视为对法律秩序的干扰和破坏,应予以严肃追究和惩处。

综上所述,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又要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形成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既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又要规制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唯其如此,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对法治的信心,促使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融入法治文化的轨道。

(作者系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原载<<法制日报>>.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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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 维护党中央权威

孙菲菲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此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再次响彻全国,这是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承诺的最后冲刺阶段,只有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顺利实现,才能更加增强人民对我党的支持和信任,才能更好地增强我党对国外国内分裂势力和言论的抵御能力,才会更加有利于祖国统一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梦的推进。接下来的五年是证明我们党对国家领导能力的关键时期,也是顺利开启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目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迫在眉睫,积极宣传系列讲话和报告,用党中央的精神指导各行各业未来的工作实践,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努力。

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领导至关重要。全国人民必须上下一心,坚定不移的支持党,相信党,鼓舞党对国家发展的领导。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才能带领13亿中国人民走向幸福美好的明天。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较为明显,我省也是全国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农村人口作为党的拥护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党要深入农村基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把党的思想深植基层,让农村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一方面是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安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只有紧紧抓住农村基层党组织这个“牛鼻子”,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形成坚不可摧的强大力量。所以党员队伍要关心底层百姓的疾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中央和省委精神传达到最基层,表达我们党对农村人口的关心和扶持,告诉基层百姓党中央没有忘记农村发展,我们是让少数人先富起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中央时刻都牵挂着还未富起来的百姓,时刻都关注着基层百姓幸福指数是否在提高。农村人口一直都是国家发展中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脱贫攻坚战主要就是为农村打的,党中央一直在努力帮助大家奔小康,要想尽快走向小康生活,必须坚定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和党一起努力,一起发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加快落后的脚步,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提升基层组织力格外重要。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新的矛盾和问题面前,农村基层党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农村基层,有的地方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组织,没力量”,有的地方连正常的组织生活都无法开展;有的村党组织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有的地方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民主管理制度难以落实;有的村级经济发展滞后,出现集体经济“空壳村”,组织经费保障不足;有的地方村干部作风不正,漠视群众,甚至违法违纪,“小官巨贪”;一些农村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员没有党员样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党员队伍的建设。紧紧围绕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固本之举,首先要建立覆盖全面、功能齐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系,特别要加大在“空白点”设立党组织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组建质量,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素质,各乡镇多组织各类培训,带头学习,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学习监管和责任制,乡镇党组织定期检查村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使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好的领头羊对于推动农村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个好带头人,支部就坚强、农村就发展、农民就满意,这是无数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因此,要选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使其真正成为精准扶贫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目前有的农村地区还存在“卖官鬻爵”现象,发红包,请吃饭买赞成票已成为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腐败现象已经深入农村基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务必将反腐深入农村最后一公里。同时,上级党组织要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选举,上级派专人监督选举过程,各村针对各次选举,从村民中民主选举成立临时监督委员会,监督选举过程,利用互联网,微信客户端等方式,建立匿名投诉举报渠道,力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堵塞腐败的漏洞,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是重要一环,既是迈进新时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党内团结、组织壮大、事业兴盛的有力保证。强化政治激励,实现党员身份有人亮。大力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大张旗鼓地给予荣誉表彰,增强党员社会认同感、自我价值感。同时也要从细节入手,严格要求每名政府的党员上班时间佩戴徽章,让党员感到荣誉在心、时刻牢记责任在身。强化日常服务,实现党员平时有人管。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困难党员救助站、流动党员驿站、党员教育培训点,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关系接转、法律政策咨询、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强化访贫问苦,健全党员个人信息库,将全部党员家庭情况进行了逐一摸排,在生活的困难程度上确定较好家庭、一般家庭、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等四类,并区分对待。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到困难家庭中进行帮扶,实现党员困难时有人帮。除在“七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广泛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外,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贫困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对入党时间长、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党员实行“四必访”,即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有较大思想情绪或有意见和建议时必访。强化抱团取暖,实现党员难时有人解。上级党组织应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挤一点、社会捐一点、党员拿一点”的方式,设立党员互助发展基金,有效解决关爱党员的资金问题,使需要帮扶的党员及时得到物质关怀。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建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提高认识,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根本。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提高认识是落实行动的基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三会一课”质量,对于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员管理教育,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继续深入和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层党支部在自身建设方面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和提高工作质量上,针对党员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党务工作者的素质,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性强、素质好、业务精的共产党员提拔到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岗位上来。坚持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考核,让党内活动日常管理制度化,使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党小组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完善机制,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保证。党内组织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根据实际,制定科学的“三会一课”制度评价标准,认真组织运行。上级党组织要经常听取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督促,对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支部改进。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进行批评甚至处分。创新载体,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突破。传统的“三会一课”的形式和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必须要创新载体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实际,把解决党支部“三会一课”方面存在的时间统一难、党员集中难、质量保证难的问题,作为改进和加强的重点,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也可利用远程教育、互联网等将最新、最具实效性的时事政治、焦点、热点问题解答等作为党员学习和党课教材,利用现有的视听设备资源,以增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

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针对党员教育上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从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上下功夫,形成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教育格局。一是在教育的内容上贴紧实际、务求实效,凸显针对性。要针对当前党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的诉求、敏感时间节点上设定内容。对于七一等敏感时间节点,开展组织纪律教育活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意识。二是在教育方法上突出主题、形式多样,注重操作性。党员队伍中出现的某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根源在于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这提示我们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各种鲜活的教育载体和教育形式,开展党员教育。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先进旗帜。充分利用网络、手机、专报配合等形式,或将政策报告、党课讲座等后期制作成视频材料上传至内部党课,形成强大的学习和宣传攻势,大大增加教育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三是在教育形式上灵活多变,注重实效性。积极利用各种先进方式,形成教育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将传统的教育模式改为提出问题上党课、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深认识,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改“借助外力”为“精准发力”,借助远程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切实增强教学灵活性,满足党员群众个性化学习需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畅通党员“出口”.明确标准,确保认定评判客观准确。严格依据党章的相关规定,客观准确设置认定条件,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签”.细化认定标准,增强不合格党员认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实际,从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明确不合格党员界定标准,并细化量化认定标准,坚持综合研判,对不合格党员原因进行综合分析,避免认定“失准”.根据各领域不合格党员的不同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严格程序,确保审定处置规范公正。严格按照处置程序和处置流程,保证不合格党员处置客观公正。强化审核把关,谨慎“过滤”不合格党员。坚持支委会初步认定、支部调查核实、上级党组织预审、支部大会决议、上级党组织审批、开展教育帮扶6个步骤处置程序,严格按照办理党员限期改正、劝退、劝而不退、要求退党、自行脱党等5项处置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注重转化,确保劝退除名慎重稳妥。坚持教育为先、惩前毖后的原则,对组织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积极开展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实行教育帮扶,避免轻率劝退党员。强化落实,确保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扎实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工作责任。将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随机调研常态化主题,及时了解、研判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处置程序合理规范,处置结果客观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农村基层党建关系着党的长期执政,高度重视培育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把农村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对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拥护和支持。

作者单位: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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