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作实施意见(共6篇)由网友“Alan”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作实施意见,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作实施意见
发展经济开发区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中关村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建设,整体提升园区经济承载能力,从根本上确立园区主体发展地位,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集群集聚、提速增效、提质转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到底,经济开发区总产值力争达到180亿元。到,力争成为250亿级生态园区;到,力争成为500亿级生态园区;到,力争进入省内千亿级产业园区队列。
(二)发展要求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揽,坚持“生态引领,科学布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突出优势,特色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和弥补完善园区各类规划,重点发展铝及铝精深加工、高端磨具、特色轻工、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生物医药、大健康等主导产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发展方向
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园“一区三园三带”的布局,强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开启全市产业园区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的新格局。一区:即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74.08平方公里。三园:一是以站街镇、卫城镇、王庄乡为中心的西部工业园,规划面积64.1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煤电铝一体化,全力推动铝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打造中国西部最大铝城;二是在职教城、云站路及金清线沿线规划建设面积6.4平方公里的绿谷产业园,积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3D制造、互联网金融、绿色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三是整合改造提升毛栗山3.5平方公里的新医药产业园存量企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等特色新医药产业。三带:即打造站街—犁倭—麦格铝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建材、磨具磨料产业带,卫城—暗流特色轻工产业带,王庄—新店—流长铝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能源产业带。结合贵安新区规划建设需要,对中八建材加工业园规划区内企业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园”,搬迁进入西部工业园。
二、政策支持
(一)财政政策
在适宜年度建立经开区一级财政体制,收支单列、封闭管理运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保证经开区地方所得财政收入全额用于工业西区开发建设,让经开区发展逐步形成良性经营机制。自201月1日起,暂定三年过渡期,建立市、区、乡镇三级财税分配机制。一是园区新增产业项目每年产生税收地方留存部分,70%(暂定)部分留存园区用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30%(暂定)部分留存市财政及属地乡镇用于统筹协调和社会综合服务;二是园区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每年产生地方所得财政收入部分(建筑安装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全额留存园区;三是对工业性土地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上缴省级10%收益部份、上缴市级10%收益部份、教育10%收益部分、水利12%收益部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生态补偿基金等由市财政按规定计提应上缴上级部门部分及社保资金,地方留存部分不再计提。园区产业项目足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前提下,扣除征地费用、产业项目设施配套、报批土地成本费用、计提应上缴上级部门基金部分及社保资金后的净收益资金全额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四是留存园区资金统一纳入市财政管理,严格执行市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由园区办向市政府提出项目和资金申请报告,市财政局根据资金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资金,资金只能用于产业项目土地报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园区办实施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部门的监督。
(二)执行部门资金计划对口争取机制
市财政、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生态、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要根据上级政策和部门资金情况,重点对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倾斜,主动作为、按年拟定、提前帮助经开区申报项目和资金计划,积极协调省、市落实项目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面的支持。
(三)坚持财政适度扶持风险承担机制
经开区融资平台要积极探索不同融资方式完成资金计划,市级财政统筹调度适当提供资金担保,采取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贷款偿还等方式给予支持。市级贷款融资由市财政部门、金融办筛选经开区在内的成熟项目,牵头接洽、直接参与包装运作,资金到位后须统分结合分配比例,重点支持、适量倾斜给工业园区。允许经开区联合第三方担保或引进民间资金成立园区民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多渠道开展融资工作。
(四)探索试行偿债机制
探索建立市级可偿债机制,定期从财政预算内外可用于建立偿债基金的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股权投资收益、矿产资源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经营和拍卖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存入和监管。经开区每年从市级留存园区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形成备用金,用于预期债务或贷款的偿还,以确保园区债务的'如期偿还。
(五)优先支持工投公司资源配给
市财政局、金融办、园区办、工投公司要加快工投公司资源、资产、资金、资本“四资”整合工作进度,尽可能将全市工业资产、城区部分优质土地、房产资产或投转固后资产划入公司,将市属资源、经开区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权尽量给予工投公司。
(六)加大经开区资源配置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整合资源重点调配用于经开区项目建设,将市区足够部分商业地块直接指定给经开区用于融资,并授权经开区实施一级开发,出让收益全部用于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经开区范围内可利用土地资源,核心区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均委托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经开区商业地块出让收益全部用于经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站街镇、卫城镇、王庄乡等乡镇所属商业地块出让收益在覆盖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后,全部用于经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管理措施
(一)赋予经开区职责管理权限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精神,将市属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保障和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环保、商务等单位在市审批权限范围内涉及经开区项目的审批权能够委托的委托给开发区管委会,凡属于经开区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审批、审核事项,由经开区管委会实行全程代办,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指导,同时逐步扩大经开区管理权限。各乡镇在经开区红线范围内的任何项目实施,事前必须书面申请经开区管委会审查同意方能办理。
(二)理顺经开区管理层级
将工业园区办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隶属于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的专门机构,经开区管委会作为管理层,园区办作为运作层。在领导职数的配备上可采取交叉任职的方式,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任工业园区办常务副主任,经开区(工业园区)所辖乡镇长兼任园区办副主任(不占编制);对工业园区办岗位重新进行设置,在不突破原有编制前提下,满足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科学合理地设岗定级。上述有关事项由市编办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三)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
在园区开发建设范围内,除因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涉及规划、融资、招商、建设、管理服务、征拆安置、控违拆违、经济运行、信访维稳、社会治安、文明创建以外,与经开区管委会上述职能职责无关的其他工作事务,原则上归属市属各职能部门、属地各乡镇负责,对经开区在涉及园区管理、项目建设的具体事项上给予支持、配合。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要搭建好银政企互通平台,建立市级金融服务工业信息平台,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新入驻企业信息及时与金融部门互通,金融部门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金融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项目融资计划编制的指导力度,争取贷款评审少走弯路。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政策、金融产品,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
(五)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
推动各类创新要素、科技项目、科技资金向经开区聚集,大力推进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创业中心、孵化园)发展。结合经开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技术带头人等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依托职教城建设建立实训人才培训基地,搭建职业技术教育与园区产业发展全面融合的转化平台。
(六)加强规划衔接实现产教城良性互动
以服务经开区为主要出发点,突出职教城和站街、卫城、王庄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服务经济、商贸居住、产品配送、工业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最终形成职教城和小城镇推动工业区发展,工业区拉动工业新城和协同职教城建设的良好局面。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上述各项工作,由市督办督查局认真分解到单位、到乡镇,强化追踪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篇2: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构建抓党建责任体系、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提升党员能力素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全面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努力使党的责任落实具体化、教育管理科学化、工作制度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作用发挥最大化,构建适应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先锋模范;努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平时作用明显,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随时随地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点
(一)落实从严治党、制度治党各项责任
1、构建“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党委、党总支与党支部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步构建“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三级责任体系。同时,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点制度,继续选派机关干部挂职薄弱村“第一书记”,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2、从严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张汪镇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张汪镇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年内组织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严格规范村级党组织生活。实施“三规范一保障”工程,制定《村级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操作手册》,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的纪律;推行村干部坐班、党员街长(楼长)包片服务、“两托管一代办”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实施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党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机制。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前自上而下层层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将党建工作纳入履职单位和党总支、村级年度绩效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加大党建工作权重;明确奖惩措施,实行重奖重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书记大力宣传表彰,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或给予免职处理,从而使管党治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5、实施“一岗双责”党委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实施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6、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关于做好张汪镇党员集中培训的实施方案》,坚持培训内容和党员需求、形式创新与方法灵活、注重实效和落实长效“三个结合”的模式,建立党员点学、组织派学、专家授学、课后评学相结合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着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办张汪大讲堂,定期邀请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卫计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分别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依法行政、计划生育等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党员轮训一遍。依托中共滕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旧址五所楼懋榛小学等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深化红色教育。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的作用,提升党员干部创业致富技能。
7、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铸核强心”工程,强化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制度。充实完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设立实绩档案,将任期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断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深化星级化管理,年底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评定,落实奖惩措施。
8、实施党员分类管理。根据党员不同特点,采取“五管”分类管理模式,从严日常管理,即在职党员“目标式”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式”管理、贫困党员“帮扶式”管理、年老党员“关爱式”管理、流动党员“跟踪式”管理。通过分类管理,实现党员全覆盖,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从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发展党员“培优固本”工程和“向阳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把党员发展工作同村级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为班子建设培养人才。对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实施重点管理,争取用1-2年的时间消除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力的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活动,坚持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评价淘汰制度。
10、深入做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双向”管理制度,定期将市派“第一书记”工作动态反馈给派出单位和上级组织部门,确保他们及时掌握其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合力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在市派“第一书记”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从机关选派政治素质高的机关干部到部分薄弱村任“第一书记”,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了解掌握他们工作生活的真实情况,听取他们意见建议,积极为“第一书记”和选聘大学生村官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实现薄弱村的转化提升。
11、扎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不断完善老干部活动阵地,适时建立市老年大学分校或老干部活动中心,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进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水平,把服务老干部与发挥老干部作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三)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2、深化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管理。以村级班子“四定双诺三挂钩”任期目标为抓手,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完善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由三个年度目标组成,一年一考核,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村“两委”集体商议,提报镇审核,反馈给党员群众“两上两下”的方式制定。通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制定,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村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3、继续推行“清单制”落实机制。通过“户户到”大走访、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定出整改目标、责任单位、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确保一抓到底。专门成立督查组,实行立项督查,及时通报“问题清单”落实情况,并将最终办理情况纳入到责任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中,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14、进一步加强村社共建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村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社共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组织共建”即鼓励村主职干部与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交叉任职,“目标共建”即合作社与村“两委”签订战略协议,“利益共建”即党组织提供服务,合作社做大做强的形式,把党支部的政治、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市场、技术优势有机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依托“一清二扩三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鼓励非公企业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活动形式,规范管理非公企业党建经费,努力使全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15、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制定《张汪镇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较强、党建工作较为扎实、党员作用发挥较好、群众满意度高为原则,明确创建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党支部自查申报、所在党总支推荐上报、镇党委复查验收的创建程序,力争每个党总支至少创建1个党建示范点,年内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6、不断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工作制度,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乡村技术人才库,充分发挥全镇各站、所的工作职能,形成人才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各站、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查并培养造就一批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尤其是各类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17、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村党组织讨论研究,镇党委考察确定的办法,从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后备干部,按照村“两委”干部职数1:1配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健全完善优胜劣汰的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制度,积极为后备干部的成长搭建良好平台,把条件成熟的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及时选入村“两委”班子。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科,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量化考评。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有领导机构、有实施方案、有推进措施、有明显成效。
篇3: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城市管理和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和执法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精细优美为要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系统化、精细化、常态化和智能化理念,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齐抓”的城市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城市环境再有新优化,城市品位再有新提升,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条抓块管。不断强化乡镇、村(居)委会、社区等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推进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单位)保障,形成“条块结合、条抓块管”的城市管理格局。
——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疏堵结合,实施划行归市,实现改善城市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良性发展。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市环境卫生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注重体制创新和制度完善,着力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量化评价、奖惩激励。量化细化城市管理评价标准,完善监督考评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绩效实行奖惩。
——科技支撑、全民参与。加大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引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3.工作目标。底,完成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公布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初见成效,城市环境、卫生、秩序明显变化;底,推进城市管理向基层延伸,出台城市管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城市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城市执法体制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完善,城市管理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服务便民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努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4.组建城市管理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20底前,组建万年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纳入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按照“全市城市管理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性质统一的”要求,新组建的机构实行城市管理职能综合设置,能归并的城市管理职能一律归并到新组建的机构。
5.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和调整现有的城市管理及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完善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年底,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根据城管体制改革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6.推进城市管理向基层延伸。按照权责一致、务求实效的要求,科学界定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城市管理职能、权限与责任。对一项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界定,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处置。20底,对需要下放与改革同步进行的城市管理任务,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与下放同步实施。推动城市管理关口前移,在规定的编制总量内,扩权强镇的乡镇可组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派驻机构。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领导,并接受所在乡镇的领导、监督、考核,日常管理以所在乡镇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所在乡镇意见。在城市规划区内社区设立城管服务点,每个社区配备或明确1—2名城市管理专管员,所需人员经费参照社区工作人员解决。县房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大物业管理覆盖面,督促物业公司切实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内的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接受社区的指导和监督。
7.稳步推行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2016年底完成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执法归并改革,实现管理和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坚持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年底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环保、交通、水务、市场和质量监管等部门的部分执法权集中归并改革工作。
8.加强城市管理经费保障。落实执法装备更新及队伍建设等相关经费,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对城市管理各行业的工作量、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建立完善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健全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在城市维护费计划中设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处置责任交叉、跨行业、跨部门或突发重大城市管理问题所需经费支出。各有关部门应安排相应城市综合管理经费,用于配套解决有关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罚没收入、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9.加强执法力量。按照所在城镇人口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着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工资待遇由财政予以保障。
1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薪酬、职务晋升和交流使用等机制,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注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要把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县人事、编制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统筹解决现有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明确城管执法队员的执法地位,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
11.加强城管执法保障。县公安局成立执法保障大队,协助城市管理等部门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依法追究暴力抗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树立执法威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2.建立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城管、建设、国土、市场和质量监管、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管部门、乡镇、(村)居委会、社区等相互衔接、合理分工的城市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由城管单一执法向城管综合执法的转变。
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13.加强城市街景立面管理。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建筑风格与街景整体色调协调,整齐美观,符合统一规划的设计要求。凡外立面进行改造的项目一律报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规范防盗网、空调架、晾衣架的设置。同一地段相连的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必须成组设置,规格统一,制作精良,不得裸露支架,依附建筑物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建筑物立面形象。加强临街沿线杆线管理,不得乱牵乱挂。加强夜景亮化,完好率达95%以上。按照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
14.实行片区化管理。按照路网自然布局、社区分布和各区域的繁华程度,将建成区划分为若干管理片区,片区内分若干单元,在单元内由执法队员、环卫保洁员、驻地单位和“门前三包”负责人、村(居)委会、社区四级责任人,并合理配置监督员、落实监管范围和管理责任,保证信息及时收集和反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准化和高效化。
15.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建立严格的户外广告规划许可及监管程序,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设置,严禁边审批、边设置,严禁擅自变更位置、规格、材质、版面内容等进行设置。户外广告设置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文明美观的原则,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筑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在道路两侧和道路路口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在居住区及其周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避免噪声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规范,保证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和牢固。规范设置广告张贴场所,加大对“牛皮癣”广告的治理力度。
16.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加快构建以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运,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设施使用效率,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1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老城区开发原则上只做“减法”,留足空间用于公共绿地、停车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市政工程的建设。有序实施拆墙透绿、拆墙停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市道路管理,逐步推进城区主干道“五位一体”及“白改黑”综合改造,有步骤实施里弄小巷综合改造,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和路沿石。实施人行道整治改造提升,确保人行道路面平整、完好,残疾人通道、盲道设施完好、畅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快实施城市积水点综合改造,有效缓解和消除城市内涝问题。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逐步改造老旧井盖,安装窨井防坠网。加强城市路灯管理,提高城市照明亮化水平,推广使用节能照明,提升城中村、小街小巷的装灯率和亮灯率。
中共万年县委 万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篇4: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具有特殊重要性。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克服一些部门和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建主体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责任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中央《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部门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部门党组(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自觉做从严治党的书记。党组(党委)其他成员是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一)党组(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1.政治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指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带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2.支持保障。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支持机关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按照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数的百分之二,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直机关部门(行政机关)按照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总额的3.5%确定,省直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不低于2%确定,由机关基层党组织统筹安排使用。各市、县(市、区)也要合理确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需要。指导机关党委按期换届,由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配备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
3.协调推进。支持机关工委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把机关党建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就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动员、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
4.以上率下。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良好形象。
5.考核追责。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既要考核业务工作,也要考核党的建设。对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行政领导,注重考核党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指导机关党委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对不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完成党建任务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批评教育,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组(党委)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牵头抓总。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基本遵循,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政治把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机关党建重大事项的政治指导,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好政治方向。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
3.示范引领。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抓好各项党建工作。
4.督促指导。组织党组(党委)成员定期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督促党组(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经常检查和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严格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走在前、作表率目标追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是机关党建的直接责任人,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机关党委要承担好直接责任。
1.协助保证。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理论武装,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推进。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在机关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推进。
3.教育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对党支部(总支)书记培训一次。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管理监督。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党风评议。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机关工委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5.服务带动。关心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干部群众诉求,建立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机制。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6.述职考核。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向部门党组(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机关工委述职。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考核,组织开展好述职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本职思想,把机关党建作为主责主业。按照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2.谋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组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机关党建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就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情况向机关工委述职。
3.教育引领。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加强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落实与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前谈话制度,经常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
4.督促检查。督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和指导机关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落实党支部(总支)及党支部(总支)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党支部(总支)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机关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是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一)党支部(总支)要落实好具体责任。
1.统筹推进。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最终落实到党支部(总支),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
2.组织落实。认真落实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标准,把好发展党员关口。探索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
3.教育引导。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务求取得实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督促所属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性分析评议。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服务激励。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激励制度,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反映党员诉求,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二)党支部(总支)书记要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1.统筹协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发挥好支委会作用,动员组织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围绕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要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请示,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
2.表率示范。坚持走在前、作表率、敢担当,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参加党内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带头开展谈心交心,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完成好工作任务,发挥表率作用。
3.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生活和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保证党内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和工作作风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紧密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梳理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对党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依纪予以处理。
四、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建立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作党建工作述职,要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每年分别向机关工委、纪工委和本单位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各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
(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地方党委要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关工委要制定规范完善、科学可行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部门党组(党委)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地方党委对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考核评价结果,机关工委通报部门党组(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垂直管理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评价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也要制定专门办法,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关负责人,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工委、纪工委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较差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由机关工委和纪工委商部门党组(党委)调整其有关负责人。
(四)严格责任追究。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追究责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不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忽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疏于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或严重后果的;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生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发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并追责的,由上级党组织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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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部、兴事发集团党委:
全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主线,统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坚持深度融入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为加快建设游仙镇绵阳市“十强乡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净化党员干部灵魂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富乐大课堂和百姓故事会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强化“三个自信”。持续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实施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干部修身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持续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贯彻落实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结合反法西斯战争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加强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感恩教育和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真情教育,充分利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三基地一窗口”等现场教学基地,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按照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务实创新推动从严治党。按照区委制定的《关于严肃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实施办法》,创新推动全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分析,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继续坚持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
3.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持久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崇德向善、厉行法治”和“缅怀英烈 圆梦中华”系列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经典诵读指导大纲》,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组织参与好“中国好人”“四川好人”“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感动绵阳十大人物”的评选宣传。
4.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迅速启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七.一”前后以“三严三实”为主题,根据游仙镇实际,将“七个有之”有效的融入到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去。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上一次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锻造钢班子、铁队伍
1.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五个服务”,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抓好“便民五项服务”工作落实。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深化“亮岗践诺”工作。加强服务党员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意识。一是以富乐大课堂为载体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尤其是注重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通过对基层党员开展各种素质的培养,帮助他们解决“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为什么做”的问题。二是注重对党员的人文关怀。开展人文关怀,知党员所忧、解党员所难,让党员感到组织的关爱,在开展服务党员工作力度上有意识地向流动党员倾斜;三是激发党员服务群众热情。要使党员持续保持高涨的服务热情,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党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完善党员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及党员“关爱微行动、实现微心愿”等丰富多样的党员活动,激发服务热情、营造服务氛围。
创新服务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创新服务群众的主体。扩大基层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群体,在机关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有效推动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解决。二是创新服务群众的平台。统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队等功能,将村(社区)各类服务阵地平台进行整合,实现阵地共用、资源共享,发挥村(社区)各类服务场所、设施、资源的整体效能。三是创新服务群众的机制。完善领导包点服务机制、探索“责任联担、队伍联派、党群联动、问题联议、任务联督”等工作机制,形成基层党建与村(社区)发展的共赢局面。不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的威信及党建骨干力量的党建素养与业务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2.建立健全干部任用、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镇村社区干部任用考察机制,对新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管理;完善镇村社区干部任职承诺、廉政承诺的“双承诺”制度,通过科学“定诺”、公开“承诺”、综合“评诺”、定期“督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完善《游仙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游仙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游仙镇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激发镇村社区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3.全方位加强干部培养、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围绕“四宜新镇”和市“十强”乡镇建设目标,利用富乐大课堂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突出“学习培训提升”,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导向,着力实施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培训,着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组织开展“经历补缺+能力提升”行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为镇村社区能力素质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完善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库,不断为游仙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和统筹使用。选派村社区干部轮流到镇机关各部门上挂锻炼提高村社区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及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预备党员全员培训、普通党员代表集中培训。
4.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建立正风肃纪督导组,盯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和警示约谈。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对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干部谈心谈话率达到100%。探索镇村社区干部履职预警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对班子不团结、信访反映较多、有意见有情绪、个人重大报告事项不实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加强对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镇党委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5.实施党员干部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培训,加大对困难党员干部的关爱力度,激发干部工作动力。
三、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制订村(社区)书记(主任)权力和责任清单,签订履职承诺书;参照《绵阳市游仙区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办法》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评选“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落实好“能人带村”激励措施;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发现培养“好苗子”,适时压担重用,进一步充实建强基层干部队伍。
2.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分行业、系统、领域,按5%—10%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个后进党组织选派一名机关干部任“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未能实现后进转化升级的帮扶不脱钩,联系干部不得评为先进。集中开展1次后进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大力提升中间状态党组织工作水平。
3.分层分类加快推动“新四村”建设步伐。继续以“能人带村、产业强村、民主治村、服务乐村”为核心,按照我镇发展规划,遵循村情村貌实际,挖掘辖区资源优势,分类指导、科学领动,整合资源、示范带动,强化自治、组织推动,重点在带动能力强、区域优势好的村社区建立示范点,力争全镇“新四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力争推培出市级、区级示范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4.强力推进社区区域化大党建工作。规范推行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两委四定一监督”工作法。加大社区阵地标准化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站面积不少于300平米。指导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社区建立党总支、超过100人的社区建立党委,依托小区、片区科学建立党支部,明确领导责任、运行机制、保障举措。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轮引擎驱动作用,做到没有大的邻里纠纷、没有越级上访、没有群体性事件等“十个没有”,实现无居民摘花踩草、无乱丢烟头等“十无”,走出了一条具有游仙特色的文明和谐小区之路。把小区建成居民“安全的港湾、温馨的家园”。
5.深入开展“两新”组织集中建党“百日攻坚”活动。厘清“两新”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党组织“百日攻坚”活动,力争单建率达40%、覆盖率达90%。用好用活非公企业党建“三同两议一取向”工作法,巩固深化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确保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企业全覆盖并有效发挥作用。对空壳企业党组织进行整顿,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实行党建联络员制度。研究探索《“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管理办法》,引导发挥好“两个政治作用”。
6.凝心聚力抓实“四基”建设、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在全镇上下广泛开展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化、基础工作清单化、基本能力具体化、基准制度实用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基”建设,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增活力、基础工作更坚实、基本能力大提升、基准制度更管用目标。
7.抓实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坚持分级预审制度,完善“双选双培双评双控”党员发展办法,实施以农村改革支持者、带头发家致富者、产业项目持有者、家居生活美好者、文明新风引领者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农民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全面消除3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制定并实施好《— 年全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员先锋行为管理办法》,参照《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办法》,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按需设置党风党纪监督岗、政策法规宣传岗、科教致富信息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环境卫生监督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等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以岗定责,强化考核,进一步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实现途径和办法。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严格处置程序,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用好远程教育站点、微信等教育载体,更好教育服务党员干部。
8.充分利用“四基地一场所”强化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机关支部活动和七一庆祝等载体,组织带领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文化体验基地和“9.30”烈士公祭场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9.做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干群关系。坚持“走基层”活动常态化,建、管、用、销好“4+2”“4+3”台账;上半年集中开展1次“五走遍一深入”活动;常态化抓好“双联、千名干部进社区、工余时间访民情、与失地农民结对子、与退役困难军人结对子”等活动;落实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示范城”、“双报到三服务”、“党员义工日”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坚持三级代理制度,做好党员干部代理群众事务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常联常新、常走常亲。
10.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加快游仙依法治镇步伐。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基层组织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意见》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办法》,推动依法合规制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率达到100%;规范村级事务决议办法,落实“421”工作法,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探索院落议事会、小区自管委等小单元自治模式和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载体,促进基层组织资源转化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资源。
四、全面加强人才招引、服务于游仙“四宜”新镇建设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吸引各类人才到我镇创业发展。一是加强与九院的联系,吸引科学技术人才将军事技术转化为民用生产,促进我镇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二是加强与职业技术学院和师院的联系,将院校的科研成果在我镇落地生根,促进我镇科教创业产业园的建设;三是加强对外争取,吸引外来人员在我镇创业发展,促进我镇商贸物流和旅游实产业园建设;四是强化服务和外部环境的治理,做好人才的服务工作,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做好人才落户、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保障工作,让他们安心创业发展。
五、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
1.强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明确工作目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依法治区、科技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增强纪律规矩的心理认同。强化对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问责,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2.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签字背书、一案双查、巡查检查等制度支撑。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按照机关、村社区等不同类别,开展差异化考核。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责任制考核居末位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和诫勉;对“四风”问题突出和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机关部门和村社区,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3.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调整充实镇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镇党委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强化镇纪委对纪律审查的组织协调。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重点查办腐败易发多发部门、行业和领域的案件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3.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权力监督、规范干部行为。利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案发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警示教育专题片、读本,开办全镇曝光警示专栏,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一把手和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的教育监督。对全体镇村社区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
4.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持续性。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逗硬整改落实,公开整改过程,集中通报整改情况,做到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强化上下联动整改,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引导各行业系统单位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挂牌督办。上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和巩固拓展活动成果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的进行严肃问责。
5.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区委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两个意见”,着力小微服务、强化细胞监管,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常态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现象,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违纪行为。加强下去机关企事业单位廉政(洁)文化以及家规家风建设。
六、全面加强党的政法统战群团工作
1、加强社会稳定工作。依法规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全,抓好维稳防邪工作,推进信访纠纷化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富乐游仙”建设。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巩固“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整合信息平台资源,扎实推进“平安游仙”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游仙”。
2.加强党的统战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的征求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做好党外人士联系工作。开展好“同心共筑‘中国梦’游仙统战在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律进宗教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继续开展涉台“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党的群团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开展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三带活动”,构建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其它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服务新格局。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工人先锋号”“青春建功”“素质提升、巾帼建功、幸福家庭、巾帼维权、强基固本”等活动。
七、全面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完善和落地
1.健全落实从严治党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积极探索既加强党的领导又维护法律尊严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适时召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座谈会,促进形成更加健全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
2.健全落实从严治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区干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及时拨付基层组织公共运行经费。落实“一定三有”“三有一化”,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浓郁氛围。
3.健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各党组织书记向镇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党建工作制度;完善自上而下、分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三级联诺联述联评联考联用”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完善党建工作年度考评、考核机制,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加大定期专项检查和督查通报力度,对不认真履职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开展党建创新典型案例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见效。抓实对镇党委党建工作述职点评意见的整改落实,通过责任、压力传导,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4.切实加强镇党委党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镇党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落实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切实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场镇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委员会
5月11日
篇6: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力打造平凉市优良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平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依据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特制定《平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甘肃东部经济强市服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是:在二00五年将平凉城区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在省级卫生城市达标后,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在二00七年将平凉城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为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成立七个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督查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秦育国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和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创建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检查验收,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等。
市爱卫办在综合协调督查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
2、宣传与健康教育组
组长:姚晓峰秦育国
副组长:市教育局、社保局、广播电视局、平凉日报社分管领导
职责:①、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②、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市容环境组:
组长:刘全裕
副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崆峒区政府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4、环境保护组:
组长:陈爱民
副组长:市经委、林业局、公安局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5、卫生组:
组长:秦育国
副组长:市质监局、工商局分管领导铁双琳胡世芳石定昌
职责:①、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质达标。②、落实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指标,负责灭鼠、灭蚊、灭蝇三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6、窗口单位卫生组
组长:白堆仓
副组长:陈正荣东西汽车站站长
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做到经常化。
7、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长:戴其勇
副组长: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加强对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区内85%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场)、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
三、创建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的实施范围是:东至宝丰村,西至三天门,南至阳光住宅小区,北至火车站,总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
创建工作步骤是:按四个步骤抓创建工作。
第一阶段(五月初至五月底):为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
五月中旬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召开配合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细化任务,落实任务,制定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各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六月至八月中旬):为创建工作任务实施阶段。
各创建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方案》中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对照甘肃省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综合协调督查组每月要对各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八月下旬):为检查考核阶段
市政府组成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由分管市长带队,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完成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九月份)为创建验收和表彰阶段
要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的验收,保证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取得省级卫生城市命名的牌子。随后,召开创建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卫生城市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健康教育任务[由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负责]
1、在平凉城区选择6个社区,建立6个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达到有健教工作计划,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宣传栏,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有具体办事人员,达到“五有”标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要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2、按照国家教委文件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平凉城区的16所中、小学校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资料,中小学开课率达到100%,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中小学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
3、在平凉城区的6所医院中,一是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三是对住院病人开有健康教育处方,使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在平凉电厂、水泥厂、和新世纪、金鼎大型商场等企业中,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使职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70%上。同时,在城区消除所有烟草广告,在商场、影剧院、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无烟蒂要求。
5、在报刊、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保证每周刊登和播放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同时,要播放《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录音录像带,向市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由市容环境组负责]
1、对平凉城区的单位和居民区,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使垃圾袋装化达100%要求。
2、在平凉城区“六纵、九横”的主街框架中,选择较隐蔽的位置,按规定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中转站和安装一定数量的果皮箱,实行垃圾桶密闭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的要求。同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化运输的要求。
3、加大城区公厕建设改造力度,在三个车站、盘旋路、三里塬、中山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人口密集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成10座水冲式公厕,达到基本消灭旱厕的要求,解决平凉城区蚊蝇密度过高的问题。同时,对建设的公厕,要设置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厕图形符号,公厕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乱贴乱画的要求。
4、落实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达到人人爱护环境,人人有卫生责任的要求。一是向城区所有部门制定印发“周末卫生制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制度的目的;二是与六纵主街和九横主街的单位门店签定责任书,将门前卫生、果皮箱等公用设施管理和绿化带树木、草坪管护纳入责任书管理内容。同时,对单位和门店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和在大街小巷乱倒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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