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模式探索(精选10篇)由网友“binfada888”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市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模式探索,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北京市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模式探索
北京市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模式探索
摘要:以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点窦店镇河口村为例,着重介绍河口村从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人手,以发展循环农业、实施清洁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采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农业生产的废弃物,经一系列技术手段,变为村民日常生活用能、农业生产的原料、肥料,既解决了农业废弃物污染问题,又实现了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全过程,探索出适合房山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模式.作 者:李玉军 何永建 李敏华 李荣花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北京,102488 期 刊:农业环境与发展 Journal: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 27(3) 分类号:X3 关键词:乡村清洁 模式 探索篇2:乡村清洁工程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乡村清洁工程这一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搞好一配套。配套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建造垃圾池、垃圾处理场,依靠理事会和村组干部建立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定时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各农户实行“门前四包”,即负责自己门前的垃圾清扫、林木管护、公共秩序和公用设施维护。公共场所采取“村民凑一点”的办法,聘请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垃圾清运、填埋。
二、抓好“两清”,即清路障、清垃圾。重点打通出路口,清除影响居民出行的建筑物、构筑物,房前屋后、室内干净整洁,农具、柴草专间堆放整齐,墙壁、门窗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乱粘乱贴、乱堆乱倒现象,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和自主填埋。村庄内与农户房屋前后沟渠、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泥杂物、无违章设施、无人畜粪便、无泼水直接排入现象,沟渠两旁无乱堆乱放现象。
三、做到“三归”,即垃圾归池、柴垛归点、畜禽归圈。以整治村庄主要出入口、公共活动场所、公用水塘、制高点等环境面貌为突破口,狠抓房前屋后、河沟池塘、猪圈牛栏、柴垛草堆、厕所粪坑等地方的环境卫生治理。
四、狠抓“四改”,即改路、改水、改灶、改厕、改圈。结合交通部门“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完善村庄内部道路硬化入户路。结合水利部门的“改水”工程,解决好引用水的安全、方便问题。结合建沼气池抓好改厕、改灶。全面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厕所。
五、达到“五有”,即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有村民理事会、有经常性开展教育活动、具体项目有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结帐方案。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消除农村房屋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柴草乱堆等现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
篇3:乡村清洁工程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 “城乡清洁工程”,彻底治理“五乱”,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公车镇形象,改善我镇投资和人居环境,提升我镇的形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城港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公车镇的总目标,大力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和提升群众清洁环境意识,贯彻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依法整治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乱象等“五乱”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卫生整治活动,帮助城镇居民养成良好的环境意识。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基本消除“五乱现象”,使镇容镇貌有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靓丽的乡镇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文明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
2、清理公路、铁路沿线的可见垃圾、拆除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3、清理各街道、市场乱设的摊点,跨门槛经营的摊点。
4、对本辖区的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全面整治,完善交通标志线,规划停车泊位,营运车辆入站经营,大力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5、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乱搭乱盖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堆放物、设施(包括商亭、雨棚、不规范的灯箱广告等),如不自行拆除的组织工作队进行强制拆除。
6、清除辖区内各类违章广告牌、横幅带,对杂乱无章的门店招牌进行规范,规划好广告牌、横幅拉挂点,清除非法小广告。
7、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整洁、有序、无乱扔、乱倒、乱吐现象,主要街道实行18小时清扫保洁。
8、大力整治集贸市场,协调规范市场经营,搞好市场的清洁、保洁、排污排水,加强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停泊车位,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9、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杜绝占道堆放材料、向场外乱扔建筑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
10、做好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充分做好活动前期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于相关业户,要逐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使经营业主人人明白相关法律法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真正使这一活动深入民心,赢得广大群众和业户的支持。
(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此次整治活动,坚持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实施整治活动,做到无法律依据不处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处罚,确保每一项整治工作都经得起法律法规的检验。
(三)各部门配合联动的原则。城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这次整治活动,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镇村镇建设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站、公车中学、公车中心校等单位要互相支持,配合联动。整治活动过程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在搞好重点街道整治的同时,按照“条条上整治,块块上巩固”的原则,安排相应力量继续抓好辖区面上市容环境的维护管理,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通过整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篇4:清洁乡村工程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乡把清洁乡村工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摆上突出位置,提出了“建设全市环境优美乡镇”的口号,并结合实际,按照“宣传发动,多管齐下,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各种整治活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具体表现在:
一、注重宣传,“六个方面”造氛围
俗话说:“宣传时行动的先导”。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洁乡村工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一是倡议入户。乡政府统一印制5000份《致农民的一封公开信》的`倡议书发至每家每户,全面介绍了推进清洁乡村工程的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积极倡导群众自觉搞好家庭卫生;二是宣讲上门。乡村两级干部十分注重上门宣传,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耐心讲解、说明清洁乡村工程的重要性,争取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巡回宣传。今年乡政府出动宣传车40多次,每周到各村进行一次巡回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清洁乡村工程的责任意识;四是讲座宣传。今年,乡政府派员深入到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清洁乡村工程专题讲座10次,听众达XX多人,收到了较好效果;五是标语上墙。各村在显眼处刷制了各类标语150多条,乡政府还统一印制了宣传标语100多幅,大型宣传画4幅,挂在村主要路口、容易乱倒垃圾和阻碍交通的地方,时刻提醒过往车辆和群众安全通行,注意路面整洁。六是报道及时。乡清洁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做法及时报道。截止到11月份,我们在汉川电视台上稿3篇,在孝感日报上稿2篇。
二、加大措施,“五项工作”抓落实
一是制定了《湾潭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汉川市XX年清洁乡村工程考核办法》的精神,在去年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湾潭乡XX年清洁乡村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部署;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了各种硬件设施。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乡财政又投入100多万元,新建垃圾池40个,对沿湾路西段进行了硬化,并对沿湾渠进行了疏洗;三是在各驻村干部中开展“四个一”竞赛活动。即:驻村干部亲自到村召开一次清洁乡村工程会议,安排该村的清洁乡村工程工作;亲自到农户家里进行一次宣传,说明开展清洁乡村工程的意义和作用;亲自到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清除路面及附近垃圾和障碍物,整填路肩;亲自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对遗留问题要及时解决,形成清洁乡村工程的长效机制;四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突出主题,我们利用农闲时间开展了4次集中整治行动,组织XX多名群众在各村进行一次义务大扫除,大扫除的内容主要为边沟的清理、涵(管)洞的疏通,路面杂物、杂草的清理及白色垃圾的捡拾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清洁卫生意识意识;五是形成整体联动。全乡各部门也把清洁乡村工程作为支持、服务“三农”工作的大事来抓,我们在制定部门联系村做好清洁乡村工程管理的同时,还在各部门中根据自己的职能开展了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清洁乡村工程的整体合力。
三、整合资源,“四个结合”促完善
一是把公路养护与清洁乡村工程结合起来。公路养护管理是清洁乡村工程的一部分,我乡把15个村的保洁员和养护员合二为一,既整合了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益;二是把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以重点路段为主,乡清洁乡村工程专班负责;分散整治以村为主,包村包片干部负责。今年以来,我们共进行了4次集中整治,15个村进行了30次整治,共清除暴露垃圾20多吨,清除障碍物60多处,填整路肩16.8多公里,对出现问题的路段进行了及时处理;三是把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工作专班除每周检查保洁员的工作外,还不定期地到村检查清洁乡村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下发《湾潭乡清洁乡村工程通报》,现已下发11期,督促驻村干部、部门干部和村干部认真整改落实。对于保洁员,实行量化打分与工资相挂钩制度,经常性地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按照1—5分进行扣除;四是把奖与惩结合起来。我乡对清洁乡村工程工作半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每村除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00元外,同时对于做得比较好的村取前5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对村支部书记实行奖励。启动了评选“优秀保洁员”、“ “十佳”清洁户活动,对于表现优秀的同志予以奖励。对于工作滞后的,将严格按照《湾潭乡清洁乡村工程问责暂行办法》进行惩处,做到了奖与惩的结合。
四、创建机制,“三个制度”保长效
我们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一是制定了《湾潭乡“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要求乡村公路沿路住户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乡容秩序,引导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确保公路畅通;二是制定了《湾潭乡清洁乡村工程保洁员管理制度》。为了统一管理,我们共聘请的20名保洁员,实行“四个统一”:统一着装上岗、统一配置工具、统一养护标准、统一考核管理;三是制定了清洁乡村工程考核办法。党委政府拿出5分的分值对该工作进行考核,任务完成好坏作为年终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我乡清洁乡村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群众对清洁乡村工程不是很支持,一些农户的习惯难以改变;二是保洁员的管理办法还不是很科学,对他们的约束力不是很多;三是各村支部书记对于这种经常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在村里形不成氛围;四是清洁乡村工程长效机制还待进一步探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工作,争取在XX年的工作中,在这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使我乡清洁乡村工程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篇5:乡村清洁工程情况报告
乡村清洁工程情况报告
一、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简介
(一)宣传教化开路。一是开展大讨论。每年开展一个全县性的主题大讨论活动,先后总结了大众公共观、生态环境观等“十大观念”,提出了“城镇客厅理论”、“农村公园理论”,即把城镇当作客厅来呵护,把村庄当作公园来建设,在大讨论中深化了干部群众的认识。二是实施大教化。组织百人宣讲团深入乡村开展“新观念面对面”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健康、健康生活”等系列大型群众文娱活动和基本常识演讲赛、抢答赛等活动,促使“三创四化”“洁净行动”等理念和规范进村入户,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大规劝。坚持县级领导带头,每月开展上街下乡入户文明规劝活动,纠正车辆乱停乱靠、行人乱扔垃圾、商户占道经营等行为。
(二)市场模式运作。一是引进专业公司。将主街道和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牛皮癣”治理、灭鼠除害、绿化养护、路灯维护等统统推向市场,乡镇镇区和部分村都实施市场化保洁服务。二是放权激活乡镇。下放土地经营权,对乡镇税收超收部分全额返还。三是适度市场融资。通过做大城建投、做强国资投、做活旅游投,有效保障和加快了城镇建设。
(三)实施精细管理。针对农村环境卫生难问题,实践探索了农村垃圾“四分”处理模式。一是分区包干。将村级卫生区划分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公共区由村集体聘用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晒坪、水沟、绿化区等由农户负责。二是分类减量。积极推行“一窖两池四个筐”模式,即每户建有1个有机肥积肥窖、1个焚烧池、备有纸张、塑料、玻璃、金属4个废品回收筐,每个自然村建有1个特殊废品收集池。要求可回收的尽量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能堆肥的堆肥,不能堆肥的及时分散焚烧,少量有毒有害物品集中统一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存量,大约只留下了15%的垃圾需要转运处理。三是分级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乡村洁净行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500万元用于支持镇区创建,500万元按每村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村;各乡镇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对重点村、中心村、贫困村给予适当支持;各镇区居民和村民自筹一部分资金,形成财政补贴、部门支持、乡镇配套、村组自筹的多元投入模式。四是分期考核。县考核乡镇,并抽检到村;镇考核村,并抽查到组;村考核到组,并延伸到户。考核结果都进行公示。
(四)完善机制制度。一是对县直单位推行结对共建活动。二是对乡村推行“重奖重罚”机制。对每季考核排前两名的乡镇,在享受县财政资金扶助的基础上,奖励3-7万元;对村和组也给予1000-3000、100-200元不等的考核奖惩。三是对干部推行绩酬挂钩机制。将各乡镇、部门单位、村、社区与洁净行动与干部绩酬挂钩。四是对村级推行定期联合办公制度。各行政村以支村两委成员为主,乡镇办点干部参加,每月定期集中联合办公不少于2天,解决村级卫生工作难题。五是对户主建立“大评小奖”机制。对各农户采用“大评比、小奖励”的办法进行激励,按清洁、较清洁和不清洁评定等次,评比结果张贴到户,对清洁户给予小额物资奖励。六是对社会实行举报投诉奖罚制度。设立专线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责任人和举报人给予罚款和奖励。
二、市20XX年乡村清洁工程试点方案
借鉴县等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域范围。31个乡镇政府和圩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107线、S320线等国省县主干道沿线村,垃圾送到焚烧炉焚烧的村。具体村(居委会)名单由市新村办和乡镇共同商定,共150余个。
(二)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各试点村(居委会)实现“十无”:无乱倒乱丢垃圾和堆积物,无垃圾漂浮物,无乱挂物,无乱贴乱涂乱画,无乱排乱鸣,无裸露泥土,无危旧房,无旱厕,无乱搭乱建,无乱摆乱晒。达到“六有”:有整洁的生活环境,有完善的卫生设施,有专门的保洁人员,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长效的考核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是实施垃圾分类、分阶段处理。可回收的尽量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能堆肥的堆肥,不能堆肥的及时分散焚烧,少量有毒有害物品集中统一处理。二是是科学处理农村污水。要严格禁止企业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污水,各家各户生活污水应经污水收集池和过滤网过滤后才能排入农田或水塘。三是加大危旧房拆除、改厕、房前屋后绿化硬化的力度。路边的危旧房和旱厕必须拆除,改建屋内“三格式”厕所,路边和房前屋后该绿化的要绿化,该硬化的要硬化,以绿化为主、硬化为辅。
(四)实施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村民讨论和制定“卫生公约”,印发卫生知识宣传资料;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卫生知识竞赛和卫生大扫除,充分发挥其在家中的劝导作用;定期开展进村入户文明规劝活动,当场纠正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垃圾不分类处理等行为,促使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二是完善设施阶段。每户农家至少要配置3个垃圾桶,1个装厨余垃圾,1个装可焚烧的垃圾,1个装要填埋的垃圾。自然村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农户居住分布情况合理布局建设垃圾池,各试点村均要有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各乡镇至少要建一座垃圾焚烧炉和一个垃圾填埋场。三是集中整治阶段。严格按照“十无”、“六有”的要求,对各试点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各项包干责任制度。四是考核验收阶段。由市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各试点村进行考核验收,排出名次,兑现奖惩。五是巩固提高阶段。根据各乡镇、各试点村考核验收的情况,对照卫生整治的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乡村环境卫生清扫长效机制,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书记、市长牵头的.乡村清洁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办(市新村办)。各乡镇、各试点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真正做到专班专人专抓。各试点村(居委会)是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纪委、组织、宣传、财政、发改、住建、环保、国土、教育、农业、林业、交通、科技、爱卫、能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参与卫生整治的职能。二是加大宣传。要运用会议、标语、横幅、公布栏、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营造乡村卫生整治良好氛围。大力宣讲成功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推介正面典型和曝光落后的单位和地方,增强震慑力。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清洁卫生教育。各乡镇、村(居委会)也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自觉性。三是加大投入。市财政要加大投入。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费用由市财政解决(整地基的费用由乡镇解决),20XX年全市计划新建垃圾填埋场31个,按每个填埋场2万元的标准,共需62万元。试点村建垃圾池由市财政按100元/立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初步统计共200万元。市财政根据各试点村(居委会)人数拨付卫生管理经费,用于购置卫生设施和支付保洁员的工资,10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拨0.5万元,1000人以上(包括1000人)至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拨1万元,3000人以上(包括3000人)的村每年拨1.5万元,初步统计共150万元左右。市财政要安排乡村卫生整治奖励经费50.6万元。以上这些费用共计462.6万元。农业、环保、交通、爱卫、能源等职能部门的项目投入,要向试点村(居委会)倾斜。
4、组建专业队伍。各乡镇垃圾焚烧炉和填埋场都要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各试点村(居委会)要有专门的保洁员。焚烧炉、填埋场管理员和村保洁员的工资,从市下拨的管理经费中解决,不够部分乡、村自筹。乡、村要组建专门的废物回收队伍,并对运行成效好的回收队伍进行奖励。
5、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卫生清洁理事会。各试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卫生清洁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在筹资、检查督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村民自己管好本村的环境卫生。二是采取分区包干责任制。将试点村(居委会)卫生区划分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公共区由村集体聘用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晒坪、水沟、绿化区等由农户负责。三是进行分期考核。市考核乡镇,并抽检到试点村;乡镇考核试点村,并抽查到组;村考核组,并延伸到户,考核结果都进行公示。每季度大规模检查一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和部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参加。对乡镇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0个,市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元的奖励;对村(居委会)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市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对后进的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平时抽查发现问题要在全年考核分中酌情予以扣分,抽查发现焚烧炉熄火的市财政将扣当月管理费并必须在5天内重新点火,抽查发现焚烧炉边或填埋场边有垃圾堆积的,并视情况扣除部分管理经费。各乡镇、各试点村(居委会)也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多种多样的“卫生户”、“文明户”等评比活动,给予10-20元的小额物资奖励,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篇6: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项目案例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项目案例
摘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农业部“九大行动”之一“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也是农业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本文通过普洱市思茅区坡脚村民小组实施农业部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项目分析总结,形成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示范项目案例,对建设乡村清洁工程进行探讨.作 者:乔继雄 郭连兴 作者单位:云南省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普洱,665000 期 刊:农业环境与发展 Journal: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 27(2) 分类号:X3 关键词:乡村清洁工程 示范项目 案例篇7:清洁工程建设总结
清洁工程建设总结
县召开“清洁工程”动员会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上报xx年农村清洁工程点共21个,覆盖全乡8个行政村,1700余户,7200多人,侧重人口较集中的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公路沿线和江河沿线村点。我乡多次召开了相关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乡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陈年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已于9月上旬将存量陈年垃圾全部清理完毕。选定两个垃圾填埋场,分别位于xx村阴江桥和xxxx变电站上方,现该两个填埋场正在运作。
1、xx村下长山:垃圾桶已到位,垃圾池已建1个,在建1个。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1名,保洁员工资由村集体负担。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垃圾池,晾晒后统一焚烧。
2、xx村:垃圾桶尚未购买,垃圾池在建,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
3、xx村湘源、xx:垃圾桶已到位,垃圾池已建3个,垃圾填埋场1个。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2名,其中湘源保洁员工资300元/月,资金来源为村点每户每年交卫生费2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齐;xx保洁员工资1000元/月,由村集体负担。垃圾处理方式是拖运至垃圾池,每隔一段时间集中拖运至垃圾填埋场堆填。
4、xx新民:垃圾桶已到位,无垃圾池,垃圾填埋场1个。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2名,保洁员工资1300元/月,由村集体负担。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垃圾填埋场堆填。
5、xx村垄下、赤江:垃圾桶已到位,垃圾池各1个。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各1名,保洁员工资垄下每户收取卫生费100元/年,赤江每户收取卫生费80元/年,所得全部充作本村点保洁员工资,村“三大头”每月检查一次卫生情况,如卫生情况良好,则由村集体给予50元/月的奖金,反之不予奖补。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垃圾池,晾晒后统一焚烧。
6、xx村xx:垃圾桶已到位,垃圾池1个。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1名,保洁员工资20xx元/年,由村集体负担。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垃圾池,晾晒后统一焚烧。
7、xx村:垃圾桶已到位,无垃圾池。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1名,保洁员工资1000元/月,资金来源为村点每户收取卫生费100元/年,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足。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xx垃圾填埋场堆填。
8、xx村:垃圾桶已到位,垃圾池在建。设清洁专干1名,保洁员1名,保洁员工资1.3万元/年,资金来源为村点每户收取卫生费100元/年,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足。垃圾处理方式是集中拖运至垃圾池,晾晒后统一焚烧。
一是村民意识不够,虽对全乡范围内存量陈年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但有些村民仍然不听劝告,垃圾随意倾倒在路旁。
二是资金困难,清洁工程器材配置和保洁员工资均需各村先行解决,而有些村经济基础薄弱,处于等米下锅状态,欲向农户收取部分卫生费,工作又难做通,资金跟不上,工作就会掉链子,导致个别村点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
接下来我乡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乡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标语和宣传栏等手段动员更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
1、进一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对清洁责任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清洁、保洁管理机制。
2、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乡、村两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好。切实按照“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抓到位,严格按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问责,努力在广大干部当中形成良好作风。
3、加强对薄弱部位的治理力度,加大对卫生死角、薄弱环节的排查清理力度。做好责任区的保洁工作持之以恒,防止反弹,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档次。
篇8: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全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安全施工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当核验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并依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达到岗位管理和技能操作的要求,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并应当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中需要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和国家标准进行,出现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当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并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有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仍不能确保管线安全或者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对管线进行改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论证。
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统一管理,依法审核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检测报告和专项方案。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当按照作业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任何单位不得违章指挥。
第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编号;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符合作业要求的设备维修、存放场地证明;
(五)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租赁单位备案情况及其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中选择租赁信用良好的租赁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绿色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保护环境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取得排水许可,并依法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当根据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工程危险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
(三)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工作,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同时进行洒水降尘。
(四)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者进行严密遮盖;油料存放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及搅拌机前台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并达标后排入公共排水设施以及河道、水库、湖泊、渠道。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消纳和运输按照本市有关垃圾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第二十七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施工期限。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第二十八条 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补偿办法应当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争议救济途径等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并会同相关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单位确定应当给予补偿的户数。建设单位应当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等要求,安全使用燃气,防止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
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取暖设施等禁止使用燃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上岗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未包括安全生产或者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因未采取改移或者其他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未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未采用容器吊运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4月5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9:浅谈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
浅谈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是指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管理的.依据,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方案编制规范可供遵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规划步骤4个方面对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编制进行了介绍,提出了规划原则、功能区划分标准、规划措施总体布局及管理和治理措施规划的基本内容,最后对规划的步骤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作 者:杨坤 段淑怀 YANG Kun DUAN Shu-huai 作者单位: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100038 刊 名:中国水土保持 PKU英文刊名: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 年,卷(期): “”(9) 分类号:S157 关键词:生态清洁小流域 规划 北京篇10:全面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建设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新,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全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全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对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进一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进一步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整治范围
(一)主要目标:通过环境卫生整治,全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乡规民约,主动支持和配合乡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全乡12个行政村和运永线两边环境卫生。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巷道卫生
1、以村为单位大搞环境整治,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有巷道无柴堆、粪堆、土堆、垃圾堆、炭堆、石堆、砖堆。
2、巷道卫生彻底打扫,杂草全部清除,坚持两个月打一次除草剂,药剂由政府统一供应,专人分发。
3、树木管护要做到每棵树刷白、拨芽、整坑、浇水。
(二)街道卫生
1、坚持门店、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包绿化、包管理、包卫生的`“三包”制度。做到店前无垃圾、无污水,树木勤管护,专人常督察。
2、街道两侧无店外经营,无乱搭乱建,无垃圾堆放,牌匾广告规范放置。绿化带内干净整洁,花草树木经常修剪。
3、街道小片林要保证林内无杂物、杂草、垃圾、树坑要整齐化一,树木要拨芽、刷白,责任到人。
4、街道两侧排水渠定期清淤,确保绝对畅通。
(三)小游园管护
园林全部绿化、美化,绿化带无断档,及时锄草、修剪,游园定期浇水、打药。管护达到园中无杂草、花带无杂物、树上无强芽、花木无损伤、游园无缺苗、专人管护、责任到人。
四、工作措施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乡村清洁工程领导组,领导组成员亲自安排,亲自指挥,指导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使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广泛发动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清洁工程。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媒介,切实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让群众了解乡村清洁工程的内容、要求和成效,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人人关爱环境卫生、全民参与清洁的良好氛围。
4、扎实整治,确保质量。严把整治质量关,严格整治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整治标准;治理脏、乱、差不留死角,确保环境整治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五、检查验收
乡环境整治领导组每月将对十二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这次整治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包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
乡环境整治领导组将于每月末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前三名予以奖励,对动作慢、效果差,影响整治工作整体进程的村和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其绩效工资相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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